自从发生sg乡乡民围攻事件之后,臭名昭著的我四面楚歌。大家不肯跟我走的太近,更不会施舍给我食物,我只能四处流浪,随便捡些残羹冷炙来果腹。
有人说捡来的食物太脏,没法吃。其实我想说,但凡是个食物,就比他娘的死人花好吃。到现在我都想象不出来,当初我究竟是如何吃下那朵该死的脏东西的?难道是受了白面面条的引诱么?我想是的。
我们家太穷了,急于享受白面面条的**欺骗了我的味蕾和感知,让我走出了难以回头的一步。
如今我已经不断反思,即使面对任何食物,即使再饥肠辘辘,我也会首先冷静思考,最大限度的遏制某些**,首先仔细观察,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再吃下肚去。
可是捡来的残羹冷炙很难保证我顿顿吃饱,更别提吃好。所以我的身体始终处于虚弱状态,更重要的原因是,该死的死人花总是跟我抢夺极其有限的营养,可我又抢不过它,只能眼睁睁看着身体一天天变弱。
其实在流浪的日子里我不是没有吃过饱饭的机会,我也有过捡拾废品“偶发小财”的好运。当时的卤肺叶仅售一毛钱一斤,只要我肯花出五毛钱,就能结结实实的买上半斤,足够我开洋荤了。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即使我天天发小财,天天吃卤肺叶,仍旧胖不了一星半点,仍旧壮不得奔跑如飞。
我的身体好像出了点儿小故障,就算天天吃龙虾都强壮不起来。你们不能取笑我是个流浪的精神病人,或者借此鄙视我没有见过龙虾,要知道山东可是沿海大省,我家又紧邻海边,怎么会没见过龙虾?尺来长的我都见过!
然而龙虾有属于它的大海,我的大海又在哪里?
悲惨的命运好似永远都没有尽头。
吃的不好又不饱,住的也不安生。因为我父母和狗蛋全家“突遭横死”,左邻右舍都匆匆搬走,独独把我们家孤立出来,这里成了远近闻名的鬼屋,寻常人不敢靠近。
我的胆子也大不到哪里去,可我无处容身,只能在鬼屋里度过寒冷的夜晚。
以前睡觉的时候我总会被同一个噩梦惊醒。在那个梦里,我被一朵穿着花衣的黄色牡丹追赶,它想吃掉我,我拼命的逃,最后在惨叫中惊醒,满头满脸的汗。
等我性情大变以后,把自己封闭在尘世之外,这个噩梦也不再来打扰我。可我仍旧很不开心。因为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我总感觉除了我自己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灵魂在左右着我。
我的思想越是封闭它的行动越是活跃,对身体的影响也就越厉害。
有一次我捡破烂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左手,当血流出来的时候,我看那鲜血就像盛开的花,牡丹花。
它和噩梦中那朵牡丹一模一样,也和明妃古墓中的牡丹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这朵牡丹是血红色的。
血色牡丹跟我说:“我要吃血、我要吃肉、我要吃活生生的人。如果你不给我,我就吃掉你。”
我的倔脾气上来,偏偏不如它的意。
每当这个时候,我割破的手指就会自行痊愈。这是死人花通过一个小小的伤口向我示威:看呀,看呀,我已经渗透进了你的躯体,遍布你的血肉、筋脉和骨骼,总有一天我会渗透进你的灵魂!
我说,去你妈的!
虽然这个死玩意暂时不能完全占有我,可它能潜移默化的影响我,只要我稍有走神,就会失去身体的控制权。然后这厮就撒了欢儿,它总会把“恍恍惚惚的我”带到血肉横飞的地方去。那里是它向往的天堂,却是我沉沦的地狱。
当时社会上流行着一句名言:宁惹小麻雀,不惹jz人。
为嘛?惹了麻雀不会死,惹了jz人会残废。他们没有弄死你的勇气,却有打残你的决心。从《古惑仔》中学来的江湖道义只对他们的同类有效,至于其他人,一边儿玩泥巴去吧。
每当“恍恍惚惚的我”被死人花带到他们中间的时候,正在玩命厮杀的jz镇混混就会齐齐停手,各自拎着滴血的砍刀看我。
起初他们以为我是对方叫来的帮手,都热情的呼喊我加入己方阵营,然后开始埋怨我没有携带砍人的家伙。
等他们确认我两不相帮时,皆大怒。
无辜的我立刻会成为众人的公敌,被他追的如同仓皇逃窜的野狗。
可是我的体质终究不行,跑不赢他们,于是挨打变成了家常便饭。
我知道这是死人花故意让我挨揍,故意让我流血。无论是别人的鲜血还是我自己的鲜血,只要它流淌出来,总能转变成死人花引诱我的**,有几次我甚至出现了幻觉,总感觉流淌在地上的鲜血是最最美味的食物。
等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我再看身边挥舞着棍棒和砍刀的混混,发现他们变成了另外一种“食物”,就像是蠕动的肉虫,看上去比那鲜血还要好吃。
我忍不住想去舔上一口,想要尝一尝痛饮人血和生啖人肉的**滋味,可是混混们落在我身上的棍棒砍刀不停刺激着我,那是密布的伤口,那是彻骨的疼痛,那是在告诉我:你还是一个知道疼痛的人,你不能变成一朵人形死人花!
我闭上眼,拼命的忍。
不是忍耐疼痛,因为我知道无论多重的伤,只要死人花愿意,都会替我医好。
我是在忍耐死人花争夺魂魄的折磨。混混们糟蹋的是我的**,死人花糟蹋的是我的灵魂,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上的折磨也很疼,非常的疼。我在地上来回打滚,仅仅依靠本能躲避打击,可是效果很差。幸好我很快发现了另外一个事实:**上的折磨越疼,我的精神就越清醒,死人花的影响也就越弱。
每每想到杀人如剪草的死人花都拿我无可奈何时,我就越发快意,我在遍体鳞伤中享受着灵魂对抗的快乐。
习惯了刀口舔血的jz镇混混完全无法理解我的快乐,他们只看到棍棒和砍刀落下时我笑的越来越开心。这种完全无视砍刀和棍棒的笑容让他们疑惑,他们认为我疯了。
谁会和一个疯子计较什么?没有人会。一向爱面子的混混们也不会。你想,如果让别的混混知道,你只会欺负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精神病人,大家会怎么看你?一定是深深的鄙视和排斥。
在道上混的人不会喜欢鄙视和排斥,最起码在jz镇如此。不知从哪一天起,无论我何时何地出现在jz镇的混混厮杀场上,这群人都不再理我。即便是把砍刀落下来的时候也会刻意避开我。
这是为何?因为他们太爱惜自己的面子了。
曾经有一个混混因为不小心砍了我一刀,直接被其他混混取笑了三个星期,最终导致这个混混不得不退出江湖,太悲惨了。
jz镇的混混不肯欺负我,那是因为他们看重面子,而面子这种东西对于混混而言,那就是实打实的金钱,没有人想和金钱过不去。
可是自幼生我养我的sg乡不同,这里的混混不在乎面子,只有欺负弱者的快意。而且他们知道我是个“不祥”之人,越发以欺负我为荣。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大家:我也是个有胆量的混混。
对此我想说,有本事你们去jz镇看一眼,如果那里的混混搞不死你们,我就不姓诸葛。
可是sg乡的混混比我聪明,无论我如何形容jz镇混混的不堪一击,他们都毫不心动,一心一意的欺负我。还美其名曰:打不坏的沙包。
我能怎么办?总不能向死人花妥协以此换取反抗的力量吧?那样的话我也太憋屈了!
就好比有人在你家门口放了一坨屎,然后告诉你:要么你把屎吃了,要么你别在这家住了。结果我跑上去一刀把那人给捅死了。等警察枪毙我的时候会不会跟我说:你呀,为了一坨屎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一想到这里我就蛋疼,所以我不能为了几个屎一般的混混向死人花低头,那也太,太掉价了!
既然我不想跟死人花换取力量,总得想法子自保。我开始以绝对冷静的心态观察这个社会,逐渐掌握了一项同龄人不太注重的技能:自学。
自学的目的不在于我要比别人更强,仅在于生存。这是个一个混混横行的年代,也是一个血肉横飞的年代,一不小心就会玩完。作为一个成功的流浪者,我必须学会自保之计。
事实证明,眼神越来越差的我,心眼越来越多。经历了接近一年的流浪岁月磨练之后,与n多人打过交道的我,早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不仅知道什么样的人不能惹,也知道对方敢把我搞到什么分寸,这都是通过不断的挨打和不断遭的受白眼锻炼出来的。
别人是花钱买经验,我是流血买经验,前者可能是虚的,后者定然切实有效。因为我能得出的所有经验都沾满了自己的鲜血,只要稍有不慎,定会惨遭折磨。
有人说捡来的食物太脏,没法吃。其实我想说,但凡是个食物,就比他娘的死人花好吃。到现在我都想象不出来,当初我究竟是如何吃下那朵该死的脏东西的?难道是受了白面面条的引诱么?我想是的。
我们家太穷了,急于享受白面面条的**欺骗了我的味蕾和感知,让我走出了难以回头的一步。
如今我已经不断反思,即使面对任何食物,即使再饥肠辘辘,我也会首先冷静思考,最大限度的遏制某些**,首先仔细观察,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再吃下肚去。
可是捡来的残羹冷炙很难保证我顿顿吃饱,更别提吃好。所以我的身体始终处于虚弱状态,更重要的原因是,该死的死人花总是跟我抢夺极其有限的营养,可我又抢不过它,只能眼睁睁看着身体一天天变弱。
其实在流浪的日子里我不是没有吃过饱饭的机会,我也有过捡拾废品“偶发小财”的好运。当时的卤肺叶仅售一毛钱一斤,只要我肯花出五毛钱,就能结结实实的买上半斤,足够我开洋荤了。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即使我天天发小财,天天吃卤肺叶,仍旧胖不了一星半点,仍旧壮不得奔跑如飞。
我的身体好像出了点儿小故障,就算天天吃龙虾都强壮不起来。你们不能取笑我是个流浪的精神病人,或者借此鄙视我没有见过龙虾,要知道山东可是沿海大省,我家又紧邻海边,怎么会没见过龙虾?尺来长的我都见过!
然而龙虾有属于它的大海,我的大海又在哪里?
悲惨的命运好似永远都没有尽头。
吃的不好又不饱,住的也不安生。因为我父母和狗蛋全家“突遭横死”,左邻右舍都匆匆搬走,独独把我们家孤立出来,这里成了远近闻名的鬼屋,寻常人不敢靠近。
我的胆子也大不到哪里去,可我无处容身,只能在鬼屋里度过寒冷的夜晚。
以前睡觉的时候我总会被同一个噩梦惊醒。在那个梦里,我被一朵穿着花衣的黄色牡丹追赶,它想吃掉我,我拼命的逃,最后在惨叫中惊醒,满头满脸的汗。
等我性情大变以后,把自己封闭在尘世之外,这个噩梦也不再来打扰我。可我仍旧很不开心。因为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我总感觉除了我自己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灵魂在左右着我。
我的思想越是封闭它的行动越是活跃,对身体的影响也就越厉害。
有一次我捡破烂的时候不小心割破了左手,当血流出来的时候,我看那鲜血就像盛开的花,牡丹花。
它和噩梦中那朵牡丹一模一样,也和明妃古墓中的牡丹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这朵牡丹是血红色的。
血色牡丹跟我说:“我要吃血、我要吃肉、我要吃活生生的人。如果你不给我,我就吃掉你。”
我的倔脾气上来,偏偏不如它的意。
每当这个时候,我割破的手指就会自行痊愈。这是死人花通过一个小小的伤口向我示威:看呀,看呀,我已经渗透进了你的躯体,遍布你的血肉、筋脉和骨骼,总有一天我会渗透进你的灵魂!
我说,去你妈的!
虽然这个死玩意暂时不能完全占有我,可它能潜移默化的影响我,只要我稍有走神,就会失去身体的控制权。然后这厮就撒了欢儿,它总会把“恍恍惚惚的我”带到血肉横飞的地方去。那里是它向往的天堂,却是我沉沦的地狱。
当时社会上流行着一句名言:宁惹小麻雀,不惹jz人。
为嘛?惹了麻雀不会死,惹了jz人会残废。他们没有弄死你的勇气,却有打残你的决心。从《古惑仔》中学来的江湖道义只对他们的同类有效,至于其他人,一边儿玩泥巴去吧。
每当“恍恍惚惚的我”被死人花带到他们中间的时候,正在玩命厮杀的jz镇混混就会齐齐停手,各自拎着滴血的砍刀看我。
起初他们以为我是对方叫来的帮手,都热情的呼喊我加入己方阵营,然后开始埋怨我没有携带砍人的家伙。
等他们确认我两不相帮时,皆大怒。
无辜的我立刻会成为众人的公敌,被他追的如同仓皇逃窜的野狗。
可是我的体质终究不行,跑不赢他们,于是挨打变成了家常便饭。
我知道这是死人花故意让我挨揍,故意让我流血。无论是别人的鲜血还是我自己的鲜血,只要它流淌出来,总能转变成死人花引诱我的**,有几次我甚至出现了幻觉,总感觉流淌在地上的鲜血是最最美味的食物。
等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我再看身边挥舞着棍棒和砍刀的混混,发现他们变成了另外一种“食物”,就像是蠕动的肉虫,看上去比那鲜血还要好吃。
我忍不住想去舔上一口,想要尝一尝痛饮人血和生啖人肉的**滋味,可是混混们落在我身上的棍棒砍刀不停刺激着我,那是密布的伤口,那是彻骨的疼痛,那是在告诉我:你还是一个知道疼痛的人,你不能变成一朵人形死人花!
我闭上眼,拼命的忍。
不是忍耐疼痛,因为我知道无论多重的伤,只要死人花愿意,都会替我医好。
我是在忍耐死人花争夺魂魄的折磨。混混们糟蹋的是我的**,死人花糟蹋的是我的灵魂,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上的折磨也很疼,非常的疼。我在地上来回打滚,仅仅依靠本能躲避打击,可是效果很差。幸好我很快发现了另外一个事实:**上的折磨越疼,我的精神就越清醒,死人花的影响也就越弱。
每每想到杀人如剪草的死人花都拿我无可奈何时,我就越发快意,我在遍体鳞伤中享受着灵魂对抗的快乐。
习惯了刀口舔血的jz镇混混完全无法理解我的快乐,他们只看到棍棒和砍刀落下时我笑的越来越开心。这种完全无视砍刀和棍棒的笑容让他们疑惑,他们认为我疯了。
谁会和一个疯子计较什么?没有人会。一向爱面子的混混们也不会。你想,如果让别的混混知道,你只会欺负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精神病人,大家会怎么看你?一定是深深的鄙视和排斥。
在道上混的人不会喜欢鄙视和排斥,最起码在jz镇如此。不知从哪一天起,无论我何时何地出现在jz镇的混混厮杀场上,这群人都不再理我。即便是把砍刀落下来的时候也会刻意避开我。
这是为何?因为他们太爱惜自己的面子了。
曾经有一个混混因为不小心砍了我一刀,直接被其他混混取笑了三个星期,最终导致这个混混不得不退出江湖,太悲惨了。
jz镇的混混不肯欺负我,那是因为他们看重面子,而面子这种东西对于混混而言,那就是实打实的金钱,没有人想和金钱过不去。
可是自幼生我养我的sg乡不同,这里的混混不在乎面子,只有欺负弱者的快意。而且他们知道我是个“不祥”之人,越发以欺负我为荣。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大家:我也是个有胆量的混混。
对此我想说,有本事你们去jz镇看一眼,如果那里的混混搞不死你们,我就不姓诸葛。
可是sg乡的混混比我聪明,无论我如何形容jz镇混混的不堪一击,他们都毫不心动,一心一意的欺负我。还美其名曰:打不坏的沙包。
我能怎么办?总不能向死人花妥协以此换取反抗的力量吧?那样的话我也太憋屈了!
就好比有人在你家门口放了一坨屎,然后告诉你:要么你把屎吃了,要么你别在这家住了。结果我跑上去一刀把那人给捅死了。等警察枪毙我的时候会不会跟我说:你呀,为了一坨屎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一想到这里我就蛋疼,所以我不能为了几个屎一般的混混向死人花低头,那也太,太掉价了!
既然我不想跟死人花换取力量,总得想法子自保。我开始以绝对冷静的心态观察这个社会,逐渐掌握了一项同龄人不太注重的技能:自学。
自学的目的不在于我要比别人更强,仅在于生存。这是个一个混混横行的年代,也是一个血肉横飞的年代,一不小心就会玩完。作为一个成功的流浪者,我必须学会自保之计。
事实证明,眼神越来越差的我,心眼越来越多。经历了接近一年的流浪岁月磨练之后,与n多人打过交道的我,早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不仅知道什么样的人不能惹,也知道对方敢把我搞到什么分寸,这都是通过不断的挨打和不断遭的受白眼锻炼出来的。
别人是花钱买经验,我是流血买经验,前者可能是虚的,后者定然切实有效。因为我能得出的所有经验都沾满了自己的鲜血,只要稍有不慎,定会惨遭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