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失去了双亲之后,我尝尽了情冷暖,年纪轻轻就学会了尽力适应这个社会。

    我通过残酷的生活磨练出强大的内心,

    通过忍气吞声磨练出超人的承受,

    但我不会放弃尊严,

    诸葛平候可以低头,不能跪下。

    流浪的岁月很不好过,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差,长时间吃不到活人血肉的死人花只能对我下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好使,只要睁开眼,就好像看到整个世界都在我眼前旋转。

    日渐虚弱的身躯需要营养滋润,可我非常缺乏事物。虽然田地的食材很多,可我不能私自拿取。我谨记着父亲的教诲,不去偷,不去抢,宁可捡拾别人的残羹冷炙维持生计。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年关已过。

    这一年我依然没有死去,依然饱受死人花的折磨,而且身体越发的羸弱。最被弱化的部分就是眼睛。

    我的眼睛无法看清楚两米以外的物体,即便在两米以内也是幻影重重,我得努力的集中精神才能把重重幻影归结为一个朦朦胧胧的物体。

    是死人花把我的眼睛搞成现在这样的。

    然而这样的改变只是开始,忘记了是那一天醒来,当我照镜子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眼睛发生了变化:

    正常人的瞳孔是集中的圆,最中间的瞳仁是一个点;我的瞳孔是分散的花,最中间的瞳仁是一个花蕊。当我看东西的时候,每一片花瓣都会摄入一个影像,搞得我头晕目眩。

    我得努力把所有的花瓣收拢,把所有的影像汇集,直到瞳仁中的花瓣变成一个花骨朵的时候,这些分散的影像才会形成一个大概的轮廓。

    饶是如此,这个轮廓仍旧会在我面前摇晃、摇晃,晃的我直想吐。如果我稍有松懈,费尽心力集中出来的图像轮廓就会烟消云散,重新变成一个个幻影。此时我那花朵般的瞳孔就会再次盛开。

    我真的受够了这样的眼睛,不得不寻找其他办法辨认物体。

    我尝试过用耳朵听,用鼻子闻,可我不是盲侠也不是小狗,驾驭耳朵和鼻子的能力极差。当我数不清第几次闭着眼睛撞在门框上的时候,我彻底放弃了使用耳朵和鼻子辨认物体的想法。

    从这一天起,我几乎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摸索着出门去寻找食物,门框固执的把我绊了个跟头。我大怒,冲着门框一阵捶打,到最后我的双手鲜血淋漓,固执的门框毫发无伤。

    我感觉很沮丧,不再与门框怄气。

    眼睛虽然被死人花搞坏了,生活还得继续,母亲说的没错,无论如何总要勇敢面对。只要我一天没死,就要像门框一样固执的存在着。

    我努力集中精神,根据不断摇晃的物体判断前路,这样的感官效果很差,有几次我直接走到了池塘里。因为在我看来,池塘和小水洼并无区别,他们都是不断晃动的水坑。

    我扎手扎脚的从池塘里爬出来,在此之前很是喝了几口脏水。要知道我们村的池塘可是鸭子和狗的乐园,深不及膝的池水里全都是鸭狗粪便,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我趴在池塘边呕吐,直吐的苦水都流了出来。

    不等我吐干脏水,一双大脚出现在我眼前,通过鞋子的臭味可以判断,它的主人是汤宝。也是我的发小,当初我们班的第一名,如今sg乡最著名的混混头子。

    他嬉笑着对身边的小弟说:“看呀,诸葛平候变成了一个瞎子。”

    说完话一脚把我踹回臭水塘里。

    等我努力爬上来的时候,他复一脚,再把我踹回去。

    如是者三。

    要不是担心肮脏的池水沾染了他的新裤子,我有理由相信这厮会把我摁在臭水里灌个肚皮朝天。

    等他戏弄完我之后,大咧咧的开口:“瓶子,和你说件事儿。”

    我不吭声。

    我瞧不起这群人,一群吃着父母饭不干儿子活的王八蛋。要不然他们打我的时候我为什么不哀嚎求饶呢?因为我打心里眼鄙视他们。

    汤宝用掰尖了的树枝剔牙,直到满嘴的臭气挥散在空中的时候,才慢条斯理的吩咐我:“听说你和jz镇的混子很熟,他们都不肯打你,这样,你去jz镇给我们探探路,兄弟们想去那里发展。”

    这话我爱听,只要他们去了jz镇,几乎就是一条路:风萧萧兮易水寒,王八蛋一去不复还。

    就在我拼命想象他们悲惨结局的时候,又听汤宝说:“你去jz镇的横三条街,帮我们把那一条街拿下来,只要你做到了,我们就不再打你。”

    我靠!

    这是什么狗屁理论?

    你要去jz镇打天下只管自己去呀,干嘛扯上我?

    即使你要我为你卖命,总得给我点好处吧?一句“我们不再打你”就把我打发了?搞得老子好像欠你们的一样!

    可是我能拒绝么?不能,因为我亲眼见过汤宝把他爹都打断了一条腿,我有理由相信,他也敢打断我一条腿。虽然我不是他爹。而且我也很怀疑,一旦腿断了,即使死人花也不能帮我接上。这厮现在以“破坏”为主,以“维护”为辅,我的眼睛就是明证。

    既然没得选择,我只能跟汤宝说,“三天后出发。”

    汤宝问:“为什么?”

    我说:“黄道吉日。”

    当初上学的时候汤宝的学习成绩比我好多了,现在他却比我还要迷信,这厮连连点头道:“说得有理。”

    我哪里会告诉他,只要给我一天时间,我就能跑到jz镇把你们全部出卖了;再给jz镇的小混混一天时间,他们就能着召集起大批人马;等到第三天的时候,也就是你汤宝灭门的黄道吉日,最起码搞残你是必须的。

    是我卑鄙么?我认为混混里少有好人,汤宝更是坏人中的坏人,对他们而言,无所谓卑鄙与否。而我也只是生活所迫。当你只能在两个阵营中选择其一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较为强势的一方。可是接下来的一切超出了我的想象。

    当我摸摸索索来到jz镇,找到横三街的大混混油条李,跟他说:“汤宝要……”

    油条李一巴掌打在我头上,硬生生把我的话语打断,他认为我是个精神病患者,根本不肯好好听我说话。

    倒是他旁边的小弟“善意”提醒道:“老大,我带人去把他做了。”

    油条李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随你。”

    我心说,你妹的,你们听明白我说什么了么?我仅仅说出了个“汤宝要”而已,你们要不要这么武断?

    一天之后,sg乡的大混混汤宝被血淋淋的提到了油条李面前。

    油条李问他:“听说你要搞事?”

    汤宝满脸的冤枉:“没有呀,老大。”

    油条李挥挥手,他的小弟把我拎出来。

    说到这里我要骂娘,这厮把我扣押了整整一夜,一天三顿给我吃油条,我他妈的要吃吐了。

    汤宝看到我之后怒发冲冠:“你敢出卖我!”

    油条李很不满意他的态度,阴笑道:“喊的挺起劲,看来还没把你伺候到位。”

    话音活下,毫无征兆的一刀剁在他头顶上,紧接着又是两刀,由于他下手太快,汤宝根本来不及反应,而且由于刀口太长,早已搞得伤处麻木,汤宝只感觉头皮凉飕飕的,鲜血不断的往下淌,他彻底崩溃了,哭喊道:“饶了我吧,我服了。”

    对于油条李而言,是否服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借着此事立威,让其他混混再也不敢打横三街的主意。所以,当他听到汤宝的求饶之后,只是不理,转身对手下说:“把他按在桌子上,废了他的手筋脚筋。”

    何为废了手筋脚筋?就是用刀子把手脚筋挑下一截来,让对方接无可接,从此彻底残废。还有更凶残的,就是用锯子把一段筋肉彻底锯碎,那样的痛楚简直惨绝人寰。在混混横行的九十年代,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

    不管汤宝如何求饶,就在油条铺的后院里,汤宝被人当众报废。随后,油条李手下的小弟们把早已大小便失禁,屎尿装满裤裆的昔日sg乡大哥装进麻袋,又在他头上打了一阵子,直到确认他的死亡之后,胡乱丢在了镇外的臭水塘里。

    一条人命就这么消失了,死的毫无意义可言。

    可是这就是混混!一旦踏入这个行列,一不小心就会死于非命。

    而那些所谓的光鲜亮丽、兄弟众多、豪车美人以及挥金如土,都是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累积出来的,实在不值得羡慕。

    目睹了汤宝的死亡之后,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对现在的活法产生了质疑,我不要活的像个废物,也不要活的像个躲来躲去的告密者,虽然我是迫不得已,可是我终究杀了一个人。

    这样的我和死人花没有什么不同?同样是杀人,同样是害命,区别只在于数目多少而已。

    五十步笑百步么?

    或许是吧。

    离开油条李的时候我浑浑噩噩,虽然他不屑于杀我灭口,可他手下小弟落在汤宝身上的刀子实实在在扎进了我的心。

    我不想像个混混一样稀里糊涂活着,也不想像个混混一样无声无息死去。

    我要博上一回,通过挑战一些高难度的东西证明我曾认认真真的活过一场。

    目标就选死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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