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拱的内心深处相信,宣府巡抚沈棨是奉了皇帝的旨意的,只是这件事只能做不能说。
不和亲,不纳贡,不称臣,不割地!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就是我大明的气节!
曾几何时,张廷拱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巡抚大同之后,张廷拱对这句话呵呵一笑了之。
大同的得胜堡外的掠马台,就是当年阿勒坦汗封顺义王的地方;
大同的得胜堡马市,就是大明金国和大明国通贡后第一次互市的地方。
张廷拱对这里的道道太了解了。
所谓“贡”,就是由顺义王每年向朝廷进贡马五百匹。其中三十匹好马献给皇帝,其余四百七十匹大同边军作为战马。
顺义王的贡使护送三十匹马入京,赏赐、回礼、好处自然不必细说。
顺义王的其他随从在贡使入京期间驻留边境,由大同镇好吃好喝好招待,还要给零花钱,谓之“抚赏”。
四百七十匹普通马,大同镇要按照高出市场很多的价格付钱。
所谓“通”,就是互市,这里包括官方的马市和民间的月市。马市只交易马,月市交易除了马以外的东西。
之所以这么安排,是要限制蒙古人的交易规模。蒙古人能拿的出手的大宗产品只有马,限制了蒙古人卖马的数量,就是限制了蒙古人买入明朝产品的总量。这是明朝用来羁绊蒙古的战略手段,
所以马市对每个蒙古部落的交易量有严格的管控,曰“市赏”,超额后多卖一匹都不行。马也成了明朝官方专买,民间买卖就是犯罪,曰“私市蒙马”。
具体交易的时候,双方事先约定马的等级和价格。蒙古人不需要银子,所以除了以银子计价的马价,还约定以绸缎、布匹等计价。
例如,大同镇规定了八种马价。一曰银,马自六两至十两共分四等。二曰蟒獭,马每匹蟒缎一匹,水獭皮自六张至一十张共五等。三日金缎,马每匹金缎一匹,水獭皮自十张至十五张共二等。四曰虎皮,马每匹四张。五曰豹皮,马每匹豹皮自三张至六张共三等。六曰梭布,马每匹梭布四十匹,有青布者,有无青布者,共二等。等等等等……。
确定马匹等级的时候,除了看马的素质,还要看卖马的主人,规定“自顺义王而下多寡有差”。
马匹交易完成,马市官员按交易额抽成,曰“抽分”,因为抽完还要分。名义上是赏给领队来交易的蒙古部落的首领。
当年第一次和俺答汗顺义王互市的时侯,双方讲定上马十二两一匹,中马十两一匹,下马八两一匹,一次交易马七千多匹。自然也抽分了很多,皆大欢喜。
到了末期到了末代布什图顺义王的时候,双方约定每年进马五万二千五百匹,易银三十二万两。其中大同镇得胜三口分得马一万五千匹,马价银十万两。平均马价跌到每匹六两六钱。
多出的数量和下跌的价格并不是市场的结果,全部是人为的因素。
蒙古人渴望交换更多的明朝产品,所以马匹的交易数量不断突破。官方马市独此一家,所以收购马匹的价格不断下压。
蒙古人心怀怨恨,就只提供最差的马。小马驹生下来,将母马牵上掠马台。小马驹能一口气跑上掠马台的,留作坐骑。小马驹能跑上一半的,阉割了作肉马。一半都上不去的,卖给大明。
这还只是圈外人的信息。如果从内部看,大同镇的十万两马价银的来源,有户部额饷银四万两,兵部马价银三万两,夷马料草银二万两,变卖夷马价银一万两。
就是说十万两中有二万两是草料钱。总不能买了马之后让马不吃不喝吧!
十万两中还有一万两是变卖夷马的银子。就是说这笔银子根本就没有,需要大同镇倒手马匹后自己挣。
如此一来,大同镇得胜口等三个马市实际分配为阳和道领银三万五千两,听宣大总督于守口、新平二市口支用。分巡道领银三万五千两,听大同巡抚得胜市口支用。
再计算一下,就是蒙古马的平均收购价为四两六钱!
所以每当互市之日,镇协等官员整搠兵马,严阵以待,严查蒙古人将不堪之马匹充数。凡断舌筋者,割鬃尾者,剌咽喉者,灌泥沙者,皆不许入马市暗门。倘若鞑虏狂态如故,一例绝之,稍有不轨,设法惩之!
这种情况下,大同镇的市赏居然出现经常用不完!自然就影响到顺义王等人的“抽分”。
布什图顺义王几经交涉,双方创造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将没有交易的马匹数量也折算抽分银子。
时间进入崇祯时代,林丹汗击败了顺义王,要求和明朝通贡。
一开始,崇祯是拒绝的。
攻打我大明藩国,还想要我大明市赏,做梦去吧!
堂堂大明,不和亲,不纳贡,不称臣,不割地!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就是我大明的气节!
林丹几次进攻明朝之后,在大臣的劝说下,崇祯接受了林丹汗虽然不是属国,但是“继承”了顺义王互市份额的说法。
粗暴的林丹汗提出,年景不好,马没有了,直接按照旧例折算“抽分”吧,共计八万一千两!
也不知道是哪个给林丹汗出的这个主意。
兵部尚书气得跳脚,有马才有马价,马价都没了,还抽什么抽,分什么分!
兵部尚书的潜台词就是:
我堂堂大明,不和亲,不纳贡!
斡旋此事的八十三岁的宣大总督王象乾对皇上说,算了算了,互市来的马全是劣等马,根本不能当战马,纯粹浪费银子。把“抽分”给他吧,双赢!
崇祯于是同意了。
八万一千两起名为“额赏”。“额赏”不同于“月赏”。“月赏”是林丹汗“继承”自顺义王的守边夷的军费。至于这个八万一千两的“赏赐”,林丹汗叫做什么名字,不得而知,知道了也不知道!
张廷拱认为,当年皇上既然可以给西达子林丹八万一千两的“额赏”,如今形势所迫,为什么皇上就不可以给东达子阿巴海一些“市赏”?
当然,要符合一个前提:我堂堂大明不和亲,不纳贡,不称臣,不割地,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只是苦了宣府巡抚沈棨,如何挨撑?
弄好了,沈棨可以如王象乾一般全身而退。弄不好,沈棨就是另一个背锅的袁崇焕!
……
放眼后世,张廷拱的估计一点都没错。
沈棨议和很可能有上意!
因为崇祯完全做过类似的事。那次的主谋是崇祯十一年的宣大总督卢象升。
崇祯十一年,皇太极再次西征归化城一带,打击南下贸易的喀尔喀部,并派遣察哈尔旧部为使者到明朝,再次要求议和互市。
三月,宣大总督卢象升密报皇帝,并提出三策:奇着为以骑兵突袭清军;正着为拒绝谈判、闭关自守;稳着为以互市为条件,要求清军撤兵。(见《卢象升奏牍》卷10《密报边情筹控御三著疏》)
兵部尚书杨嗣昌得讯后主张达成和议,以便先平定农民军。(见《杨嗣昌集》卷23《实剖愚忠疏》)
崇祯皇帝批示:
据报既系东奴,则开市何名?如插部旧夷能与奴携贰,或杀奴自效,准照旧例市赏。著该督设法密行。仍一面集兵严备,不许蒙徇,致伤国体。尔部即行驰饬。(见《兵部奏为密奏夷情事》,崇祯十一年三月十一日,《明朝档案总汇》第29册,第二一九二件。)
仔细分析崇祯的批示重点:“既系东奴,则开市何名?如插部旧夷能与奴携贰,或杀奴自效,准照旧例市赏。著该督设法密行。”
表面上看,逻辑不通。
仔细揣摩,昭然若揭。
卢象升心领神会,以插部旧夷的名义开市。此互市一开,直到明朝灭亡都没有停。满清再入口的时后都会绕着宣府走。
呜呼哀哉!
后世抨击张家口晋商卖国。如果没有张家口互市,张家口晋商去哪里卖国?
照这个逻辑,到底是谁在卖国?卢象升,还是朱由检?
肯定不是朱由检。
朱由检从来没有答应过同满清互市。
也不能是卢象升。
卢象升是大英雄,大忠臣。
所以只能是张家口晋商卖国。
因为张家口的晋商肯定违规给满清卖过铁锅。
不和亲,不纳贡,不称臣,不割地!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就是我大明的气节!
曾几何时,张廷拱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巡抚大同之后,张廷拱对这句话呵呵一笑了之。
大同的得胜堡外的掠马台,就是当年阿勒坦汗封顺义王的地方;
大同的得胜堡马市,就是大明金国和大明国通贡后第一次互市的地方。
张廷拱对这里的道道太了解了。
所谓“贡”,就是由顺义王每年向朝廷进贡马五百匹。其中三十匹好马献给皇帝,其余四百七十匹大同边军作为战马。
顺义王的贡使护送三十匹马入京,赏赐、回礼、好处自然不必细说。
顺义王的其他随从在贡使入京期间驻留边境,由大同镇好吃好喝好招待,还要给零花钱,谓之“抚赏”。
四百七十匹普通马,大同镇要按照高出市场很多的价格付钱。
所谓“通”,就是互市,这里包括官方的马市和民间的月市。马市只交易马,月市交易除了马以外的东西。
之所以这么安排,是要限制蒙古人的交易规模。蒙古人能拿的出手的大宗产品只有马,限制了蒙古人卖马的数量,就是限制了蒙古人买入明朝产品的总量。这是明朝用来羁绊蒙古的战略手段,
所以马市对每个蒙古部落的交易量有严格的管控,曰“市赏”,超额后多卖一匹都不行。马也成了明朝官方专买,民间买卖就是犯罪,曰“私市蒙马”。
具体交易的时候,双方事先约定马的等级和价格。蒙古人不需要银子,所以除了以银子计价的马价,还约定以绸缎、布匹等计价。
例如,大同镇规定了八种马价。一曰银,马自六两至十两共分四等。二曰蟒獭,马每匹蟒缎一匹,水獭皮自六张至一十张共五等。三日金缎,马每匹金缎一匹,水獭皮自十张至十五张共二等。四曰虎皮,马每匹四张。五曰豹皮,马每匹豹皮自三张至六张共三等。六曰梭布,马每匹梭布四十匹,有青布者,有无青布者,共二等。等等等等……。
确定马匹等级的时候,除了看马的素质,还要看卖马的主人,规定“自顺义王而下多寡有差”。
马匹交易完成,马市官员按交易额抽成,曰“抽分”,因为抽完还要分。名义上是赏给领队来交易的蒙古部落的首领。
当年第一次和俺答汗顺义王互市的时侯,双方讲定上马十二两一匹,中马十两一匹,下马八两一匹,一次交易马七千多匹。自然也抽分了很多,皆大欢喜。
到了末期到了末代布什图顺义王的时候,双方约定每年进马五万二千五百匹,易银三十二万两。其中大同镇得胜三口分得马一万五千匹,马价银十万两。平均马价跌到每匹六两六钱。
多出的数量和下跌的价格并不是市场的结果,全部是人为的因素。
蒙古人渴望交换更多的明朝产品,所以马匹的交易数量不断突破。官方马市独此一家,所以收购马匹的价格不断下压。
蒙古人心怀怨恨,就只提供最差的马。小马驹生下来,将母马牵上掠马台。小马驹能一口气跑上掠马台的,留作坐骑。小马驹能跑上一半的,阉割了作肉马。一半都上不去的,卖给大明。
这还只是圈外人的信息。如果从内部看,大同镇的十万两马价银的来源,有户部额饷银四万两,兵部马价银三万两,夷马料草银二万两,变卖夷马价银一万两。
就是说十万两中有二万两是草料钱。总不能买了马之后让马不吃不喝吧!
十万两中还有一万两是变卖夷马的银子。就是说这笔银子根本就没有,需要大同镇倒手马匹后自己挣。
如此一来,大同镇得胜口等三个马市实际分配为阳和道领银三万五千两,听宣大总督于守口、新平二市口支用。分巡道领银三万五千两,听大同巡抚得胜市口支用。
再计算一下,就是蒙古马的平均收购价为四两六钱!
所以每当互市之日,镇协等官员整搠兵马,严阵以待,严查蒙古人将不堪之马匹充数。凡断舌筋者,割鬃尾者,剌咽喉者,灌泥沙者,皆不许入马市暗门。倘若鞑虏狂态如故,一例绝之,稍有不轨,设法惩之!
这种情况下,大同镇的市赏居然出现经常用不完!自然就影响到顺义王等人的“抽分”。
布什图顺义王几经交涉,双方创造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将没有交易的马匹数量也折算抽分银子。
时间进入崇祯时代,林丹汗击败了顺义王,要求和明朝通贡。
一开始,崇祯是拒绝的。
攻打我大明藩国,还想要我大明市赏,做梦去吧!
堂堂大明,不和亲,不纳贡,不称臣,不割地!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就是我大明的气节!
林丹几次进攻明朝之后,在大臣的劝说下,崇祯接受了林丹汗虽然不是属国,但是“继承”了顺义王互市份额的说法。
粗暴的林丹汗提出,年景不好,马没有了,直接按照旧例折算“抽分”吧,共计八万一千两!
也不知道是哪个给林丹汗出的这个主意。
兵部尚书气得跳脚,有马才有马价,马价都没了,还抽什么抽,分什么分!
兵部尚书的潜台词就是:
我堂堂大明,不和亲,不纳贡!
斡旋此事的八十三岁的宣大总督王象乾对皇上说,算了算了,互市来的马全是劣等马,根本不能当战马,纯粹浪费银子。把“抽分”给他吧,双赢!
崇祯于是同意了。
八万一千两起名为“额赏”。“额赏”不同于“月赏”。“月赏”是林丹汗“继承”自顺义王的守边夷的军费。至于这个八万一千两的“赏赐”,林丹汗叫做什么名字,不得而知,知道了也不知道!
张廷拱认为,当年皇上既然可以给西达子林丹八万一千两的“额赏”,如今形势所迫,为什么皇上就不可以给东达子阿巴海一些“市赏”?
当然,要符合一个前提:我堂堂大明不和亲,不纳贡,不称臣,不割地,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只是苦了宣府巡抚沈棨,如何挨撑?
弄好了,沈棨可以如王象乾一般全身而退。弄不好,沈棨就是另一个背锅的袁崇焕!
……
放眼后世,张廷拱的估计一点都没错。
沈棨议和很可能有上意!
因为崇祯完全做过类似的事。那次的主谋是崇祯十一年的宣大总督卢象升。
崇祯十一年,皇太极再次西征归化城一带,打击南下贸易的喀尔喀部,并派遣察哈尔旧部为使者到明朝,再次要求议和互市。
三月,宣大总督卢象升密报皇帝,并提出三策:奇着为以骑兵突袭清军;正着为拒绝谈判、闭关自守;稳着为以互市为条件,要求清军撤兵。(见《卢象升奏牍》卷10《密报边情筹控御三著疏》)
兵部尚书杨嗣昌得讯后主张达成和议,以便先平定农民军。(见《杨嗣昌集》卷23《实剖愚忠疏》)
崇祯皇帝批示:
据报既系东奴,则开市何名?如插部旧夷能与奴携贰,或杀奴自效,准照旧例市赏。著该督设法密行。仍一面集兵严备,不许蒙徇,致伤国体。尔部即行驰饬。(见《兵部奏为密奏夷情事》,崇祯十一年三月十一日,《明朝档案总汇》第29册,第二一九二件。)
仔细分析崇祯的批示重点:“既系东奴,则开市何名?如插部旧夷能与奴携贰,或杀奴自效,准照旧例市赏。著该督设法密行。”
表面上看,逻辑不通。
仔细揣摩,昭然若揭。
卢象升心领神会,以插部旧夷的名义开市。此互市一开,直到明朝灭亡都没有停。满清再入口的时后都会绕着宣府走。
呜呼哀哉!
后世抨击张家口晋商卖国。如果没有张家口互市,张家口晋商去哪里卖国?
照这个逻辑,到底是谁在卖国?卢象升,还是朱由检?
肯定不是朱由检。
朱由检从来没有答应过同满清互市。
也不能是卢象升。
卢象升是大英雄,大忠臣。
所以只能是张家口晋商卖国。
因为张家口的晋商肯定违规给满清卖过铁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