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你们聊,回见,各位。”针扎似的,我呜呀鬼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蹿跳了起来,拔腿准备往楼上跑。

    几乎是迈步的同时,脖子一勒,段然提搂着我的后脖领子,笑得一脸大写的贱字,“诶诶诶,去哪儿呀?”

    废话!你说去哪儿?!

    我左右来回拧着膀子想甩开他,“咱俩不是一拨儿的么?!你放......”

    还是刚刚一起惺惺相惜的难兄难弟么?你这是背叛组织,你这叛徒!你忘了你作为单身狗党魁狗王之王的身份了么!啊?段阿黄!!!

    “哒哒。”

    奇怪的是,门开之前十分有礼节地先轻叩了叩,接着,五个金发碧眼的西方男人敞开好门,站在外面向我们这边颔首致意。他们身着乍一看剪裁便知是精工制作,价值不菲的笔挺黑色西装,招呼打过马上却暴殄天物干起粗活儿,各自搬起旁边几个摞成人高的大箱子。

    纸箱子都封好的看不出来是什么,四人麻利搬去楼下,一个就将近到腰的三个大木条箱子里面装的应该是酒。

    留在首层的唯一一位才把手上东西放好就调头出去迎后面的人。

    刚才吴煜凡那声音明明是从门口发出来的,估计是忘拿了什么折回去取,这会儿打远处抱着几提鼓鼓囊囊大概是装吃的的纸袋子,越过院子中的喷泉,低头边举着电话打边正往房子这边走。

    箱子很快全搬完了,玄关一清空刚好他进门,没听懂他对那几人说的是什么,从口音隐约感觉到有些像是德语,反正是拒绝了替他接过去的好意,只是由着他们帮忙收尾把屋子大门给带上关好。

    又是箱子又是袋子,有吃有喝的,大丰收啊,这是刚打劫回来么?

    他把拖鞋换上,向电话里用法语说了再见,东西没放,手机没收就开骂了,“你们三个都给我......”

    抬起头,他愣了。

    “醒了?饿不饿?”旋即舒开眉头,语调变柔,问道。

    “............”我之所以停止对段然那可狗可猴的倒霉玩意儿无谓的反抗挣扎完全是因为被末了那三个字给问,不,是吓得傻在当场。

    “听见了么?看见了么?感受到了么?星辰那算个什么?小菜。这才叫成吨的伤害!”曲二胳膊顶顶段猴子,笑得要多淫有多荡,一点儿不像承受了伤害后该有的样子。

    不是,久不相见的,如今这位爷三八的水平可真是开了挂一样的突飞猛进啊!还让不让人活了?

    “嗯,是在下输了。”简星辰那厮必须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放开水晶还配合地鼓了两掌,毫无灵魂可言,扬起一侧唇角,饶有兴味地看着吴煜凡,无所谓地淡定开口,表示甘拜下风,输得心服口服。

    “噗......”这句台词从他嘴里冒出来,我都没忍住,一下喷了出来。

    “进门儿先问‘饿不饿’,这眼神儿,这语气,跟风尘仆仆的老公回了家先惦记自己小媳妇儿吃饭问题有什么区别?”段猴子想必是身上的虱子发作了,狠狠抖了个激灵,“我差点儿没给腻味死!”

    你别光说,你真死,你立刻马上就现在死我眼前我看看啊!

    骂他的话都到嘴边了,为了免遭报复,我还是咽了下去,往死里瞪他一眼,照小说里写的那样,眼神要是可以变成把刀子,我能剜他一块肉下来。

    我能忍,不代表另个被嘲讽的人也需要忍。

    “你们三个解说员评论完了么?”本就窝着火,三人再不知死活轮番一顿轰炸,吴煜凡很烦了,脸一拉,皱着眉走过来,“段然你还不松开她?她是你揪的么?是不是真得让我抽你一顿?还不赶紧把东西拿走?!”

    连着不停诘问四句,越说越横,他把怀里的大包小包甩给段然和曲歌,顺便脱了外套丢一边,伸起骨节分明,佩戴戒指的右手食指松了松领口,挥手作赶人状,“从今儿起别住这儿了,都底下待着去,吵死了。”

    底下?什么底下?

    “衣都脱了,是准备舞一舞了么?”吴煜“烦”上线,星辰全不在怕的,呵呵一笑过招,“人都回来了,你这金屋不藏娇,日夜不笙笙歌的,还给轰下去独守空房吃自己,没必要这么自虐吧?”

    没等简星辰话落了地,曲歌赶紧把话捡了起来,迅速往火里添了把柴,“做人呐最紧要系开心,一家人最紧要呐就系整整齐齐啦。凡哥,你要单过啊?”

    ......少跟我这儿港剧腔!滚!他脱衣是他的事儿,我能脱了鞋拍一拍人脸么?夜夜笙歌不够,还得加成日夜?!敢情简星辰你顿顿鞭汤甲鱼变着法儿滋补着是不是?怎么没给你们两口子累死呢?

    有带队牵头儿的,有副队长拉大旗帮腔的,段然再没有落下的理由了,紧随其后,附议,“没事儿,那儿周围一样没别人住,算上咱们,这两边的岛都是私岛,游客不能来。撑死带下去几个人,够用就行,时间长了你也认识了。房子是水晶点过头的,不比半山这块儿差多少,还离沙滩近呢。”

    脸是朝着我说的,话可不是给我听的。摆明了是没姓简的胆子大,够放肆,畏于某人淫威,又忍不住想要吆喝两句为自己发声代言。

    这会儿倒是不请自来,全都自动把我划归了他们的阵营。

    哦,半山你们的,沙滩你们的,离群索居,占岛称王是吧,行行行,合着整座山都被你们几只吸血蝙蝠给承包了呗。

    “她睡哪儿我用得着你们安......”小弟揭竿而起,挨个造反,眼看蝙蝠老大的眉头越拧越紧,张口还击,甚至抬起了手。

    来人呐!来人呐!杀人啦,太好啦,要杀......

    呃......

    不好啦不好啦,要杀人啦!

    “我上楼了啊!”诶诶诶,且慢且慢,各位大侠先暂停一下,你们斗你们的,少拉我下水,我走了你们人脑子打成狗脑子都没关系,休要误伤吃瓜群众好吧。

    再说我一看见吴煜凡就想起不夜城那天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才好,而且从那会儿起我还发现他好像多了个一对上我便自动开启温柔似水模式的毛病,十分不正常,更让我觉得不自在了。所以,段然一松开我,我赶紧脚底抹油,开溜往楼梯跑。

    “走,上去吃饭。”不承想,他居然顺着我的话,跟过来也要往楼上走,根本不和那几只废话一句,无心恋战,理都懒得理的劲头。

    吃饭......

    倒是,咳,倒是婉转昂。

    我正头大,琢磨着怎么把“你就踏实趴楼底下好好待着吧!”这句话艺术性地讲出来的时候。

    “凡哥,你等等,我要跟你谈谈。”是水晶。

    语气中不带一丝调笑的成分,可以说很正式了。

    “............”我停在楼梯上,不禁回头看向楼下被搂在星辰怀里的她。

    “吃里扒外的你又想干什么啊?”见我立定,身后,吴煜凡不得不回应了似的,一声无奈地叹息,抬臂指着那头的落地钟,“你看看几点了,等会儿说不行么?”

    你一言我一语,一帮人闹了好一场,她却一改平时主将的角色定位,一直都默不吭声,这会儿突然开口竟是叫住吴煜凡。

    她想要和他谈什么?

    鹿谨么......

    我心里咯噔一下,手指抠紧扶手,一时间说不清楚是慌乱还是担心,就那么抽空了脑袋,僵直身子看着她。

    没有对峙太久,水晶颦蛾把腰一叉,凶巴巴对我呛声,“看什么看?我不得嘱咐嘱咐他,省得他禁欲憋久了好不容易看见人,再变身禽兽把你扑倒虐残了死在床上啊?”

    我没吭声,吴煜凡先替我还击了,“你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你吃撑了是不是?吓唬她。”

    嘿,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是小姐姐我提不动刀了,还是吴老弟你有点儿飘了?叫你声儿凡哥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哥了?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

    行,如你所愿,喷。

    郑姐姐挥师转向吴煜凡,道,“我吓唬她?你照照镜子去,一脸的痴汉相儿,你看她怕的是你还是我。几点怎么了?我要等会儿说还来得及啊?你晚点儿喂不行么?我说几句话的工夫她饿不死。”她粉唇一撇,杏眼一翻,来了个看败类一样的眼神,满脸嫌弃,点了火的炮仗似的噼里啪啦地话甩出一串,“还是你其实是急着吃完了赶紧钻被窝儿?你放心,我耽误不了你白日宣淫办大事儿。”

    得,我死没良心,狗咬吕洞宾了呗?是是是,算我瞎了狗眼,竟然觉得她这向来不知羞耻为何物的女色-鬼能有什么正经的样子。

    “......我真......”被识破龌龊内心的准禽兽气得甚至微晃了下,估计手里有个东西都能丢过去打人了,哪儿还管什么男人不能对女人动手的。

    “......流氓!”我呸她一声,头也不回大跨着两节两节台阶撒丫子朝楼上奔去。

    “电梯......慢点儿,没人追你,你看着别摔了。”住口!住口!!!没您这一嗓子,我本来挺有节奏感的,这我差点儿踩空了来个狗吃屎!

    “哎哟我滴妈!谁来救救我!”

    “齁死我了......”

    “你觉得我们搬走了她能单独跟你住这儿么?你真是很萌很天真的有着一个很黄很暴力的想法啊,too young,too simple,sometimes native。”

    怎么?不敢说他傻么?简星辰,你也不过如此么,就这么点儿出息了。

    很好,你们搬不搬我不管,我想搬。

    就现在!

    火速窜回房间关上门。

    忐忑,站不是坐不是,拉开玻璃门冲到露台。

    房间开阔,露台跟着也就大了,刚才我只顾眺望前面远方,被挡了些视线却是没留意内院。

    从宽敞的室外玻璃大楼梯一直往下走,偌大的水池横陈在左手边,与楼下的起居室直连并微倾向内将其抱住,打开了东侧这面,使内外墙接近一半为玻璃的整幢房子愈发通透,一层干脆呈现出一种半开放的状态,让本就面朝大海的屋子更添几分清凉。

    当然,你无需担心这样安排阳光经水面折射会反照入屋内天花板而刺眼,外置平台不止是为摆放沙发、小桌、饰物等一些家什,面积预留绝对充足恰是因为十分周到地考虑了这个问题。

    没有小桥流水,你可以顺着铺设的几格石板到前面泳池,想要不走寻常路,淌着水过去一样没问题,也可以就单单坐躺在台边松软的毛垫和舒适的长椅上,洒脱把腿伸进水中望远山看日落,通过可升降的超级大屏欣赏一场精彩绝伦的电影。

    这不是一般横平竖直,规规矩矩的四方池,形状根据附近环境做了相应调整,有曲有纵。池深不一,功用也不尽相同,观赏用的水池与室外泳池结合一体,过渡流畅。而大胆打破常规惯例的同时还保留有一定的传统审美,因此并不显得迥异离奇,叫常人一时难以欣赏,曲高和寡。

    水到渠成,它总体讲的还是一个顺其自然的概念。

    有向往森林湖泊的,有偏爱蓝天大海的,人天生有亲水性,环境里总归脱不开一个水的陪伴,到他这儿更甚,可谓是情有独钟了吧。

    不需要多余的华丽辞藻修饰,他这个宅子就用一个好字来形容最恰当。

    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是无可挑剔的,但仅仅有一点奇怪的是,作为被评论团首席祸害喻为用来藏娇的金屋,它的院子里没有种上哪怕一朵,爱情故事里必备,尤其所谓吸血鬼们偏爱的玫瑰。且在彻底拆了固定搭配之后,亦不见海边庭院里常爱用的争奇斗艳、色彩绚丽的花灌木。

    点缀这里颜色的,就只是深浅不一的绿而已。此时,经过一场雨的润泽,青翠欲滴。

    选种、栽植位置考究,修剪整齐,片片团团,空间层次感分明。能看出是经富于经验的园丁之手保养维护,精心打理的,和对面所谓同样私岛的豪宅一样,装点的同时兼顾了私密性,不叫人过分地窥探到什么,但未免太过朴素了些吧。

    与邻浓郁西西里风情的休闲度假胜地,这边空旷得颇有种闲置了挺大个园子的遗憾。

    不过话说回来,倒是挺符合他的性子。

    无为而治。

    身处统治地位对人对物皆如此,任其发展,之后,发掘潜力,最大程度的优势利用。

    这么一想释然不少。

    就再拿回这池子讲好了。

    正面向起居室的那部分向外延伸,长探出灌丛院界,撑在外面的花岗岩崖坡上,加之居高的地势,托着它由对岸看来可能像悬苑一样横空出世。

    前提是能看到的话。

    晴日里无风时池水如镜,无边的构造使于室内望去仿佛同蓝天碧海相接,交相掩映,触手可及,而置身池中酌酒仰瞰却又是另番视角的震撼。

    对自然的流动与静美之力由衷地赞叹。

    我相信,它的夜景更让人沉醉,心驰神往。

    居移气,养移体。人在这种环境里待久了,怕是想不心怀若谷都难。

    天然去雕饰,美得孤高,美得壮阔,还美得包容,美得韵致。

    合而为一地交融后,谁又能说皱起串串涟漪,趴在最边沿那处享受这一切的自己不是雄奇美景中的一部分呢?

    这时间,远岸灯火陆陆续续点起,热热闹闹,很快,辉煌蔓延一整山。

    云虽蔽日,天已泛红,晚霞一出来一扫这天气的厚重阴沉,满是勃勃生机。

    雨停了。

    三岛的滨海小镇尚笼罩在未全部消散的水气里,薄烟似的迷蒙中带了一点点旖旎,那侧卧休憩的哪里只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分明是瑶池天界的神女下凡,仙气萦绕。

    波光潋滟,萤闪着粼粼的金色,好似璀璨的水晶串联洒了孔雀蓝的无垠大海,衬得它像绚丽的蓝宝石般熠熠生辉。潮水一波接一波涌向绵延的海岸线,打磨出五彩光泽的贝壳,淘出细腻如泥的软沙,留下一岸的白糖色。

    如此丰盛的颜色难道不比区区一园蔷薇来得浪漫和性感太多么?

    我是不大懂中式那套阴阳五行,件件物品码放皆讲究凶吉寓意的玄之又玄风水学,顶多瞧出个玉带揽腰的鹅卵石小径和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水曲有情的长池布局,单从老本行的建筑角度来看,这绝对算得上是设计感十足,且充分体贴、人性化的一栋后现代主义风格的别墅了。

    瞧到这儿,记起曾读过这样一段话,大致意思是狭隘的暴发户俗不可耐才会事事追求奢华和高端。坐拥数不尽财富,并在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沧桑后不为物质所拘,对事物的价值和格调仅取决于喜欢与否,可睡黄金榻,可穿蓑草衣,拥有这样恣意潇洒性情的才是真正的贵族。

    懂,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嘛。

    然而,我一直是不以为然的。

    不歌颂财富,不拜金是对的,但刻意回避它带来的正面作用,同样引人发笑。

    我不否认凡事有例外,可那到底凤毛麟角,万里难挑一。

    好比吴煜凡,他年纪两百多,岁月够长,经历够多了,早已不需要用一望而知的不菲珍宝来衬托自己,那难道他便会放着琼楼玉宇不住,跑去钻破瓦寒窑里“修身养性”么?

    恰恰相反。

    贫不学俭,富不学奢。他生而处尊居显,血统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背后我尚未曾见过的族群势力,更是他摆在明面上毋庸置疑的自身实力。不同于脆弱的人类,他们贵可常尊,俗世财富在他们那里只是必然的附加值。而正因为是真正的贵族,对事物的喜好自然是固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才不可能允许他出现那样大的偏差。

    低调不是低就,不刻意不等于不在意,富贵不傲物不代表他能自降身段去过什么返璞归真的简朴日子,那未免太滑稽,想都未曾想。

    忆苦思甜,他哪里来的辛酸的回忆?

    朴实无华,他几时过的朴实的日子?

    草屋寒舍,在他的视野范围中连出现的机会都不会有。

    优胜劣汰,这是生物在生存竞争中的法则。品味和标准这两样东西一旦养成很难降低,哪怕偶尔一次都无法适应忍受。

    就像当初带着我四处逃亡,依然不忘对衣食住行择优取之,严选把关的鹿谨。

    就像不得不藏躲在升斗小民中间,也绝不凑合,一定要打造出一个优渥清雅居住环境的白贤。

    这些并不是不分场合的摆架子,臭讲究。

    习惯而已。

    回来到眼前这房子。

    它造价高昂,具创意,很精致,乍看造型随性,实质拥有着强迫症式的完美细节,光凭它外观中的几何美学将其定性为艺术品也是合理的。

    诚然,它的主人对品质有着极高的要求,可另一方面,它却并不高冷,叫你敢看不敢碰的。

    东西再好都理当服务于人,它其实不过是个设施高级点儿的私宅罢了。

    所以你万万犯不着拘谨得像是再见鲁迅的闰土那般,你大可以想怎么折腾怎么折腾,随便住。

    原因很简单,这里不是博物馆,它温暖、窝心,满满的人情味儿,是放松休息的地方。

    是家。

    暮色渐浓,终于,自宅水池底及园子里的灯也亮了起来,发出柔和的光芒。

    风拂着叶,沙沙作响,微凉清新的空气里弥漫着雨后特有的泥土气息,好闻得不行,猛来上几口恨不得全身被滋润了一样的酣畅淋漓。

    我猜的。

    我喜欢雨,大的小的打雷闪电都行,气味和景色占了一定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它能让我安静下来,将我从现实中剥离片时,抚平我偶尔泛起的惆怅和低落。

    以前是可以的,就像以前我还可以闻到那么美妙的味道。

    现在。

    现在我不知道还有几件事是可以的。

    我估计不出水晶到底要跟吴煜凡嘱咐些什么,不过不管她去说什么,表面怎么没正经,我明白,实打实的,总归为我好是一定的。

    刚才跟她没顾上聊几句,别的没了解到多少,只彻底确定了一件事,顾言蹊至少在鹿谨和吴煜凡决裂这点没有骗我。

    他们如今的情况,先不说顾言蹊作为血族长老深不可测的实力,单让吴煜凡去救鹿谨这一条,就强人所难,天方夜谭,太扯淡了。我即便再想,也根本没那个资格和立场去开口求他。

    可鹿谨因我身陷囹圄,我必须管他。

    管,说得好听,怎么管?

    拇指抵上食指的戒指,上面凸起的雕饰硌得指间发白。

    有些疼。

    用它杀了吴煜凡么?

    果然是那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明明没有配得上的实力,却徒有其表白落个混血的称号,不仅让自己屡陷阴谋,引得我身边的人都跟着危机四伏,命途多舛。

    以前也不止一次的唾弃鄙视这个身份给旁人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与灾难,这会儿头一回更是干脆让我厌恶到憎恨。

    内疚、愤懑、悲哀、彷徨,繁多极端的情绪纷至沓来。

    残阳似火,霞明玉映,风里,我独坐愁城。

    这里的秋本不该和苍凉沾上半点边的。

    “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

    是了,没错。

    绷起身子紧抓栏杆,很想对海大声发泄。

    然而。

    反复张了几次口,最后还是阖上,收敛回来。

    我又怎么能那样放肆,惹人担忧。

    可叹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经历了那么多,我终究学不会做一个深沉的人。

    “想喊就喊,憋着干嘛?”声音确有刻意压低,但仍旧吓我一跳。

    右手下意识地瑟缩,攥起拳忙往袖子里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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