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梅若华被对方一句话,噎得说不出话来了。
曾几何时,他一个见多识广的“戏二代”,被别人当成了土鳖?
偏偏为了保持风度,他总不能和路人对飙脏话,所以只能把火气压在肚子里了。
当然,这种生气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很久。不大一会儿,他就被眼前这种壮观的“广场舞”景象,彻底震惊了。
虽然很久没有歌舞方面的作品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梅若华在审美方面,水平就下降了,相反,他的眼光,在这个年代,依然是很高的。
“这样的舞蹈,很有市场呀。”
在梅若华看来,这些舞蹈动作,虽然简单明了,但是易于上手,而且难度也很低。
要知道,一个好的舞者,没有五年以上时间的培养,很难有大的成就。这也限制了舞蹈的发展。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舞蹈就好像是笼子里的金丝雀,虽然漂亮,却怎么也够不到。
但是就在梅若华的眼前,这些很明显是没有任何舞蹈基础的平民百姓,却整齐划一的跳着这些舞蹈动作,远远看上去,非常的震撼。
在广场舞人群中,搭有一个小小的平台,在平台上面,则是一个小小的乐队。
这年头,并没有音响录音机扩音喇叭之类的录音设备,所以只能依靠这种人为的配乐,为广场舞进行伴奏。
幸好广场舞翻来覆去只有两三首配乐,所以只要挑一些会用唢呐、锣鼓、笙箫这些乐器的人,稍加培养就行了,完全不用去花钱请那些戏班里的专业乐队来演出。
当然,广场舞之中,敢于下场跳舞的,都是一些大妈大婶级别的人物。大清朝的民风,毕竟不如现代来的开放,那些年轻一点的女子,大多是不好意思下场去跳舞的。鸣玉坊毕竟是个红灯区,来这里围观的人中,年轻女子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
所以跳舞的人多,在外围指指点点的,嘻嘻哈哈观看的人,同样也很多。
大人在看在聊,小孩子们则是在人群里钻进钻出,追逐吵闹。
整个广场上,喧闹不绝,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菜市场。
韦小宝特意让人弄了十几个巨大的灯笼,树在广场的四周,把整个广场照得亮如白昼。
有人的地方,就有需求,有需求的地方,就有买卖。
人群密集了,就有一些推着小车,或者举着杆子的小贩,叫卖着糖葫芦和糖人这些小吃。
虽然大人们酒足饭饱了,但是小孩子却天生喜欢这些甜丝丝的东西,一个个痴缠着父母要买。
梅若华正走着,忽然往旁边一缩,一个嘴巴上糊满糖油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个糖人,就从身前跑了过去。
如果不是梅若华见机快,反应敏捷,那么这小孩嘴巴上的糖,肯定都黏糊糊沾到他的长袍下摆上去了。
“姐姐,吃个糖人吧,你要个什么形状的呢?牡丹花的?仙鹤的?”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子声音忽然传来。
“太大了,我要那个老寿星的。”
这个声音也是个女子,但是从音色上面来看,要比前者年纪大一些。
“咦?这是?”梅若华心中一动,这个年长女子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很熟悉的感觉。他辨明两个声音传来的方向,抬眼望去,只见几步之外,一高一矮两个女子的身影,挎着胳膊,一人手里拿着一串糖人,正在往外走。
“两位姑娘……”梅若华抬起手,刚想喊住两个人,就听见脚下“哎呀”一声。
梅若华低头望去,就看见一个小男孩摔倒在他的面前。
一串亮晶晶的糖葫芦,挂在了他的长袍下摆上,随着长袍的摆动,晃晃悠悠往下掉,扯出一条晶莹剔透的糖丝,然后“吧嗒”掉到了地上。
“哇”,坐在地上的小孩大概有四五岁年纪,看到没有糖葫芦吃了,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狗儿,你这孩子,跑那么快干什么,”一个平民打扮的中年妇女跑过来,蹲下把小孩搂在怀里,一边唠叨着,一边拍打着小孩裤子上的泥土:“看,糖葫芦都掉了吧。”
女人捡起地上的糖葫芦,就发现了糖葫芦和梅若华袍子上的那一道细细长长的糖丝。在一抬头,就看到了梅若华长袍上的那一块还没干透的糖渍。
“啊——”女人惊呼出声,脸色瞬间煞白,说话都结巴了,“对……对……对不起公子,俺家狗儿不是故意的……,我……我给你擦擦吧……”
女人从怀中掏出一块沾着孩子鼻涕的手帕,就要来擦糖渍。
再没有颜色,再不识货,女人也看得出来,这位气质不凡的公子,这身衣服,不是自己能够赔得起的。
怕是把家里的烧饼摊卖了,都及不上人家裤子的半条腿吧?
“喂拿开你的脏手帕。”随从拍开了女人的手,道,“你是怎么管教孩子的?你知不知道,我家公子这套长袍,在商铺里标价就是五十两……”随从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怒斥这个不懂事的中年妇女。
妇女怀中的孩子,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好像是被吓呆了,杵在那里一动不动,连哭都忘了。
“五十两!”三个字就像是晴天霹雳炸响在耳边,让女人直接呆住了。
“俺……俺们没那么多钱……”女人怯怯懦懦道。
“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随从说着,就要上前拳脚相加,教训这个不知趣的女子。
“算了,别打他们了,一件衣服而已。”梅若华制止了随从的言行,然后又对着这个惊慌失措的母亲道:“不用你们赔钱,你们走吧。”
梅若华虽然有些傲气,但是并不是那种娇生惯养、无法无天的纨绔公子,不会有那种“你咬我一口,我让你倾家荡产”的念头,何况他心里还记挂着别的事情。
送走了千恩万谢的母子二人,梅若华又再抬头望去,寻找刚才人群里的两个女子身影,但是他转了两圈,伸长了脖子,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郁闷的他只能停下脚步,回到原地。
“应该不是她吧,真的好像啊。”梅若华自顾自道。
“这位公子,你的衣服脏了,我看是不能穿了,要不要再去买一件长袍呢?”就在这时,一个有着一双灵巧眼睛的青年,出现在梅若华面前:“那边有家成衣铺,是我的产业,公子要是不介意的话,请移步小店,去选一件称心如意的长袍替换如何?”
“还是不用了。”没找到心中的佳人,梅若华有些郁闷,再看看裤子上的糖渍,就更不开心了。
“你一定会去的,梅公子。”来人一双眼睛,贼溜溜转了一圈,然后笑了:“因为我就是你要找的人,韦小宝。”
曾几何时,他一个见多识广的“戏二代”,被别人当成了土鳖?
偏偏为了保持风度,他总不能和路人对飙脏话,所以只能把火气压在肚子里了。
当然,这种生气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很久。不大一会儿,他就被眼前这种壮观的“广场舞”景象,彻底震惊了。
虽然很久没有歌舞方面的作品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梅若华在审美方面,水平就下降了,相反,他的眼光,在这个年代,依然是很高的。
“这样的舞蹈,很有市场呀。”
在梅若华看来,这些舞蹈动作,虽然简单明了,但是易于上手,而且难度也很低。
要知道,一个好的舞者,没有五年以上时间的培养,很难有大的成就。这也限制了舞蹈的发展。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舞蹈就好像是笼子里的金丝雀,虽然漂亮,却怎么也够不到。
但是就在梅若华的眼前,这些很明显是没有任何舞蹈基础的平民百姓,却整齐划一的跳着这些舞蹈动作,远远看上去,非常的震撼。
在广场舞人群中,搭有一个小小的平台,在平台上面,则是一个小小的乐队。
这年头,并没有音响录音机扩音喇叭之类的录音设备,所以只能依靠这种人为的配乐,为广场舞进行伴奏。
幸好广场舞翻来覆去只有两三首配乐,所以只要挑一些会用唢呐、锣鼓、笙箫这些乐器的人,稍加培养就行了,完全不用去花钱请那些戏班里的专业乐队来演出。
当然,广场舞之中,敢于下场跳舞的,都是一些大妈大婶级别的人物。大清朝的民风,毕竟不如现代来的开放,那些年轻一点的女子,大多是不好意思下场去跳舞的。鸣玉坊毕竟是个红灯区,来这里围观的人中,年轻女子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
所以跳舞的人多,在外围指指点点的,嘻嘻哈哈观看的人,同样也很多。
大人在看在聊,小孩子们则是在人群里钻进钻出,追逐吵闹。
整个广场上,喧闹不绝,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菜市场。
韦小宝特意让人弄了十几个巨大的灯笼,树在广场的四周,把整个广场照得亮如白昼。
有人的地方,就有需求,有需求的地方,就有买卖。
人群密集了,就有一些推着小车,或者举着杆子的小贩,叫卖着糖葫芦和糖人这些小吃。
虽然大人们酒足饭饱了,但是小孩子却天生喜欢这些甜丝丝的东西,一个个痴缠着父母要买。
梅若华正走着,忽然往旁边一缩,一个嘴巴上糊满糖油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个糖人,就从身前跑了过去。
如果不是梅若华见机快,反应敏捷,那么这小孩嘴巴上的糖,肯定都黏糊糊沾到他的长袍下摆上去了。
“姐姐,吃个糖人吧,你要个什么形状的呢?牡丹花的?仙鹤的?”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子声音忽然传来。
“太大了,我要那个老寿星的。”
这个声音也是个女子,但是从音色上面来看,要比前者年纪大一些。
“咦?这是?”梅若华心中一动,这个年长女子的声音,听上去有点很熟悉的感觉。他辨明两个声音传来的方向,抬眼望去,只见几步之外,一高一矮两个女子的身影,挎着胳膊,一人手里拿着一串糖人,正在往外走。
“两位姑娘……”梅若华抬起手,刚想喊住两个人,就听见脚下“哎呀”一声。
梅若华低头望去,就看见一个小男孩摔倒在他的面前。
一串亮晶晶的糖葫芦,挂在了他的长袍下摆上,随着长袍的摆动,晃晃悠悠往下掉,扯出一条晶莹剔透的糖丝,然后“吧嗒”掉到了地上。
“哇”,坐在地上的小孩大概有四五岁年纪,看到没有糖葫芦吃了,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狗儿,你这孩子,跑那么快干什么,”一个平民打扮的中年妇女跑过来,蹲下把小孩搂在怀里,一边唠叨着,一边拍打着小孩裤子上的泥土:“看,糖葫芦都掉了吧。”
女人捡起地上的糖葫芦,就发现了糖葫芦和梅若华袍子上的那一道细细长长的糖丝。在一抬头,就看到了梅若华长袍上的那一块还没干透的糖渍。
“啊——”女人惊呼出声,脸色瞬间煞白,说话都结巴了,“对……对……对不起公子,俺家狗儿不是故意的……,我……我给你擦擦吧……”
女人从怀中掏出一块沾着孩子鼻涕的手帕,就要来擦糖渍。
再没有颜色,再不识货,女人也看得出来,这位气质不凡的公子,这身衣服,不是自己能够赔得起的。
怕是把家里的烧饼摊卖了,都及不上人家裤子的半条腿吧?
“喂拿开你的脏手帕。”随从拍开了女人的手,道,“你是怎么管教孩子的?你知不知道,我家公子这套长袍,在商铺里标价就是五十两……”随从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怒斥这个不懂事的中年妇女。
妇女怀中的孩子,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好像是被吓呆了,杵在那里一动不动,连哭都忘了。
“五十两!”三个字就像是晴天霹雳炸响在耳边,让女人直接呆住了。
“俺……俺们没那么多钱……”女人怯怯懦懦道。
“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随从说着,就要上前拳脚相加,教训这个不知趣的女子。
“算了,别打他们了,一件衣服而已。”梅若华制止了随从的言行,然后又对着这个惊慌失措的母亲道:“不用你们赔钱,你们走吧。”
梅若华虽然有些傲气,但是并不是那种娇生惯养、无法无天的纨绔公子,不会有那种“你咬我一口,我让你倾家荡产”的念头,何况他心里还记挂着别的事情。
送走了千恩万谢的母子二人,梅若华又再抬头望去,寻找刚才人群里的两个女子身影,但是他转了两圈,伸长了脖子,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郁闷的他只能停下脚步,回到原地。
“应该不是她吧,真的好像啊。”梅若华自顾自道。
“这位公子,你的衣服脏了,我看是不能穿了,要不要再去买一件长袍呢?”就在这时,一个有着一双灵巧眼睛的青年,出现在梅若华面前:“那边有家成衣铺,是我的产业,公子要是不介意的话,请移步小店,去选一件称心如意的长袍替换如何?”
“还是不用了。”没找到心中的佳人,梅若华有些郁闷,再看看裤子上的糖渍,就更不开心了。
“你一定会去的,梅公子。”来人一双眼睛,贼溜溜转了一圈,然后笑了:“因为我就是你要找的人,韦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