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鲁迅先生说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亦步亦趋跟在人后的不必说,不知道带头走路的是怎样的人物,是为了身家性命迫不得已,还是为了功名利禄铤而走险。
不知道张良在翻一座座并没有路的山峰的时候心里作何感想。
月牙白的袍子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许多天没洗过的头发油乎乎的贴在脸颊上,搭配着姣好的面容,活像哪家不耐恩客欺辱,偷跑出来的小倌。
他一路向东,走了大约有小半年的光景。
最开始,时不时还能碰上一两个乡镇,遇上一两个贪图美色的小姑娘,带他去家里吃一顿热腾腾带汤水的菜饭,过了没多久,莫说是乡镇,他连人也不经常见到了。起初还要费神分辨,那吼声大脚步轻的,是山间猎户还是花斑猛虎,往后走就只需手脚麻利的躲起来不被发现。
带的干粮早早就吃完了,所幸一路走来都是山野丛林,还有些果子能充饥,运气好抓住只野兔什么的还能打打牙祭。可怜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活活沦落成茹毛饮血的野人了。
也不知道恬儿在天上看见我这样子会不会被吓到,怕是会嫌弃我脏不肯碰我了吧。虽然没人搭腔,但他自己与自己说话,倒是也不寂寞。
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听起来浪漫潇洒,山路不能跑马,险峻的地方只能一杖一杖撑着身子往上,芒鞋把脚底刺破了一遍又一遍,后来鲜血几乎也要习惯这样一遍一遍透过鞋底渗入到土地里的过程了。
东见沧海君五个字好像刻在木雕娃娃心头的名牌一样刻在张良心里,任凭青天高黄地厚,也要一路向东。恐怕也就一千多年后西行的唐三藏能明白他在想什么了吧。
唐三藏的九九八十一难还有人相护,张子房孤身一个,若是殒命在此连个收尸怕也碰不上。
又入夜了,星星撒在黑漆漆的天幕上,月亮的光辉隐去了,密密匝匝的树叶又挡住些许光亮,月黑风高,正是死人的好时候。
张良和衣依偎在一棵老树根边上。
倘若这会儿是白天,他未必会选这么个地方。树不知道是多少年前被雷电劈死的一棵,留下三米多高的残根,满糊着粘稠的绿色青苔,中间部分早被蛀空了,模样狰狞长着大嘴等着埋葬哪个路过的冤死鬼。
黑夜里看不见东西,只能用手丈量,这树给人一种人粗大结实的错觉,仿佛有个豺狼虎豹什么的它还能用高大茂密的树冠把人整个儿藏起来,殊不知林子里万物相生相护,这便是个无解的死局哩。
不知道睡了多久,一阵彻骨的寒意从张良心里升起来,逼迫他从模模糊糊的困意里醒来。想是夜里起风了,他没怎么在意,裹了裹衣服就打算继续找周公下棋。
大概是周公觉得不在一个维度上的比拼实在不尽兴,打算直接拉他到自己府邸玩耍,他模糊里看见周围闪烁着一点一点绿莹莹的光亮,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狼!七八只狼悉悉索索围住了他!
伸手看不见指头的夜里,一群饿极了的狼终于找到了果腹的吃食。
它们是天生的战略家,如果不是被人逼迫的走投无路也不至于要围攻这么个面黄肌瘦的小子,但一旦他们要围攻,哪怕是插翅的鸟儿或是擅水的鱼儿也都逃不过他们的埋伏圈子。
张良抵着潮湿的树干拔出剑,环视一周,对准了头顶上有一撮白毛的一只。
这群狼一只只毛色枯黄,想来是饿了许久,唯有这一只皮毛颜色还光亮些,隐隐约约反射出银白色的光。
它是狼王。
两军对战,取敌方将首是兵法里最基础的部分。想不到没用在人身上反而先被这些个畜生领教了。
张良嘴角勾出个弧度,剑尖一抖挽出个剑花,直直刺向那狼王的眼睛。
狼王见他目标这样清楚明确,知道是踢倒了铁板,但依仗着人多,又耐不过几日以来奔波逃亡的饥饿,不愿意临时放弃目标。谁知道它们还能不能坚持到下一个空档吃一口肉呢。
狼王长啸一声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一时间血肉纷飞,腥臭的血混着草木汁液像雨一样洒落在这片土地上。
银色的剑光带着衣袖飞扬,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千万星光闪烁,也亮不过这人的身姿。仿佛一朵昙花,等待了一生也积蓄了一生为的就是盛放的一瞬间。
獠牙搭上肩头,血淋淋地拽掉一块皮肉和半截衣袖。君子斗武讲究一个对一个公平取胜,有野性的畜生却不耐这么些酸腐的条条框框。从战争打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拼出个胜负来,不死不休。
这一场拼杀持续了将近两个时辰,剑尖终于从那白毛狼王的喉咙里整个穿过,两只伤重的还欲再战,草丛间却隐隐约约传来声响。两个对视一眼再不多留,没入林中没了踪影。
这一战,从丑时起,至寅时歇,挨过了一天里最黑暗的时候,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光明。
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张良再也支撑不住,两眼一黑,直直向后跌在地上。
东见沧海君。大概不能实现了吧。大概自己就要无休无止的躺在这林子里,任凭生气一点一点流逝,最后腐烂了化在土里。不,不,或许等不到腐烂,就会有哪个路过的熊瞎子或是吐着涎水耷拉着舌头的花瓣巨蟒把自己拆吞入腹了。
恬儿,我张子房今生负你,来世纵使化尽最后一滴骨血也要护你一世长安。
恬儿……
“大,大王,找,找到那狼王了”一个侍卫打扮的人颤颤巍巍道。
他面前是个大眼鹰钩鼻的中年人,穿一件绿色对襟短衫,搭一条束腿的紧身黑布裤子,腰里系一条宝蓝色汗巾,辫子编起来盘在脑后,胡子也编起来,系成花状,看起来煞是好笑。但他举手间又带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叫人活活把笑卡在嗓子眼里,出声不是,不出声也不是。
这人背一副弓,跨在一匹枣红色马上。马鞍边上还挂着一只黑色雕花的箭筒。
“你结巴什么”他皱着眉问道。
“那,那狼王死了”侍卫几乎把自己的身子缩成一个虾米。
“跑死了?”眉头簇得更紧。
“被人杀死了,穿过喉咙”侍卫眼一闭干脆大声喊出来。待他再睁眼的时候他家大王已经不见了。
唯有马蹄扬起一溜灰尘提醒他,他家大王不是平白消失的。
鲁迅先生说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亦步亦趋跟在人后的不必说,不知道带头走路的是怎样的人物,是为了身家性命迫不得已,还是为了功名利禄铤而走险。
不知道张良在翻一座座并没有路的山峰的时候心里作何感想。
月牙白的袍子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许多天没洗过的头发油乎乎的贴在脸颊上,搭配着姣好的面容,活像哪家不耐恩客欺辱,偷跑出来的小倌。
他一路向东,走了大约有小半年的光景。
最开始,时不时还能碰上一两个乡镇,遇上一两个贪图美色的小姑娘,带他去家里吃一顿热腾腾带汤水的菜饭,过了没多久,莫说是乡镇,他连人也不经常见到了。起初还要费神分辨,那吼声大脚步轻的,是山间猎户还是花斑猛虎,往后走就只需手脚麻利的躲起来不被发现。
带的干粮早早就吃完了,所幸一路走来都是山野丛林,还有些果子能充饥,运气好抓住只野兔什么的还能打打牙祭。可怜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活活沦落成茹毛饮血的野人了。
也不知道恬儿在天上看见我这样子会不会被吓到,怕是会嫌弃我脏不肯碰我了吧。虽然没人搭腔,但他自己与自己说话,倒是也不寂寞。
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听起来浪漫潇洒,山路不能跑马,险峻的地方只能一杖一杖撑着身子往上,芒鞋把脚底刺破了一遍又一遍,后来鲜血几乎也要习惯这样一遍一遍透过鞋底渗入到土地里的过程了。
东见沧海君五个字好像刻在木雕娃娃心头的名牌一样刻在张良心里,任凭青天高黄地厚,也要一路向东。恐怕也就一千多年后西行的唐三藏能明白他在想什么了吧。
唐三藏的九九八十一难还有人相护,张子房孤身一个,若是殒命在此连个收尸怕也碰不上。
又入夜了,星星撒在黑漆漆的天幕上,月亮的光辉隐去了,密密匝匝的树叶又挡住些许光亮,月黑风高,正是死人的好时候。
张良和衣依偎在一棵老树根边上。
倘若这会儿是白天,他未必会选这么个地方。树不知道是多少年前被雷电劈死的一棵,留下三米多高的残根,满糊着粘稠的绿色青苔,中间部分早被蛀空了,模样狰狞长着大嘴等着埋葬哪个路过的冤死鬼。
黑夜里看不见东西,只能用手丈量,这树给人一种人粗大结实的错觉,仿佛有个豺狼虎豹什么的它还能用高大茂密的树冠把人整个儿藏起来,殊不知林子里万物相生相护,这便是个无解的死局哩。
不知道睡了多久,一阵彻骨的寒意从张良心里升起来,逼迫他从模模糊糊的困意里醒来。想是夜里起风了,他没怎么在意,裹了裹衣服就打算继续找周公下棋。
大概是周公觉得不在一个维度上的比拼实在不尽兴,打算直接拉他到自己府邸玩耍,他模糊里看见周围闪烁着一点一点绿莹莹的光亮,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狼!七八只狼悉悉索索围住了他!
伸手看不见指头的夜里,一群饿极了的狼终于找到了果腹的吃食。
它们是天生的战略家,如果不是被人逼迫的走投无路也不至于要围攻这么个面黄肌瘦的小子,但一旦他们要围攻,哪怕是插翅的鸟儿或是擅水的鱼儿也都逃不过他们的埋伏圈子。
张良抵着潮湿的树干拔出剑,环视一周,对准了头顶上有一撮白毛的一只。
这群狼一只只毛色枯黄,想来是饿了许久,唯有这一只皮毛颜色还光亮些,隐隐约约反射出银白色的光。
它是狼王。
两军对战,取敌方将首是兵法里最基础的部分。想不到没用在人身上反而先被这些个畜生领教了。
张良嘴角勾出个弧度,剑尖一抖挽出个剑花,直直刺向那狼王的眼睛。
狼王见他目标这样清楚明确,知道是踢倒了铁板,但依仗着人多,又耐不过几日以来奔波逃亡的饥饿,不愿意临时放弃目标。谁知道它们还能不能坚持到下一个空档吃一口肉呢。
狼王长啸一声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一时间血肉纷飞,腥臭的血混着草木汁液像雨一样洒落在这片土地上。
银色的剑光带着衣袖飞扬,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千万星光闪烁,也亮不过这人的身姿。仿佛一朵昙花,等待了一生也积蓄了一生为的就是盛放的一瞬间。
獠牙搭上肩头,血淋淋地拽掉一块皮肉和半截衣袖。君子斗武讲究一个对一个公平取胜,有野性的畜生却不耐这么些酸腐的条条框框。从战争打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拼出个胜负来,不死不休。
这一场拼杀持续了将近两个时辰,剑尖终于从那白毛狼王的喉咙里整个穿过,两只伤重的还欲再战,草丛间却隐隐约约传来声响。两个对视一眼再不多留,没入林中没了踪影。
这一战,从丑时起,至寅时歇,挨过了一天里最黑暗的时候,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光明。
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张良再也支撑不住,两眼一黑,直直向后跌在地上。
东见沧海君。大概不能实现了吧。大概自己就要无休无止的躺在这林子里,任凭生气一点一点流逝,最后腐烂了化在土里。不,不,或许等不到腐烂,就会有哪个路过的熊瞎子或是吐着涎水耷拉着舌头的花瓣巨蟒把自己拆吞入腹了。
恬儿,我张子房今生负你,来世纵使化尽最后一滴骨血也要护你一世长安。
恬儿……
“大,大王,找,找到那狼王了”一个侍卫打扮的人颤颤巍巍道。
他面前是个大眼鹰钩鼻的中年人,穿一件绿色对襟短衫,搭一条束腿的紧身黑布裤子,腰里系一条宝蓝色汗巾,辫子编起来盘在脑后,胡子也编起来,系成花状,看起来煞是好笑。但他举手间又带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叫人活活把笑卡在嗓子眼里,出声不是,不出声也不是。
这人背一副弓,跨在一匹枣红色马上。马鞍边上还挂着一只黑色雕花的箭筒。
“你结巴什么”他皱着眉问道。
“那,那狼王死了”侍卫几乎把自己的身子缩成一个虾米。
“跑死了?”眉头簇得更紧。
“被人杀死了,穿过喉咙”侍卫眼一闭干脆大声喊出来。待他再睁眼的时候他家大王已经不见了。
唯有马蹄扬起一溜灰尘提醒他,他家大王不是平白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