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晚难挨。,x.

    迷糊中我熬不住疲惫闭了眼睛,第二天仓皇从床上惊醒。

    满头大汗,脸色发白。

    我从床上睁开眼睛。

    祝长乐站在床边,弯着腰盯着我瞧,模样专注吓了我一跳:“哟,可算是行了。赶紧起来,你的手机太吵了,吵了我一早上了。”

    我愣了一下,摸索出手机,先是看了看时间。

    七点三十分五分。

    我面容沉静如水,接着点到那四五个未解电话里——这几个电话都是一个联系人,明珠大小姐。

    “喂,你干嘛——”

    祝长乐看我翻身下床,塔拉着拖鞋就往门外走去,不由喊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能在这里,我的面前说?”

    我脊背一僵,勉强镇定下来。

    “没有,你误会了,昨晚我有个东西落在外面客厅了,现在就去找回来。”

    “什么东西,诶,喂喂喂!”

    我快步出了门,把门一带,身体微微发起抖来。

    又来了,又开始现实符合梦境了。

    昨天入睡后我明明接到明珠的电话,然后有刚才那一段祝长乐的问话……一字一句,分毫不差。

    我微微垂眸,看着地上自己的脚,白皙的脚背青筋尤其明显。

    我盯了一会儿,手机响了起来。

    把我吓了一跳,赶紧接电话。

    “喂。”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传递过来,毫不掩饰她的不快,“嗯,刚醒。好,你说个地方我去找你。”

    是明珠,明珠的电话。

    她忙完影展的事情,身边的助理庆功宴时无意间泄露出祝长乐曾经打电话求助的事情,明珠倒也痛快,直接给了一笔丰厚的遣散费。

    “我需要的是一位听我吩咐的助理,不是自作主张替我做决定的大爷。您艺高人胆大,我这里庙小容不下你。”

    据说,小助理走得时候面如死灰。

    想来一定非常后悔。

    我挂了电话,转身就回到了房间,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漱。

    祝长乐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我床上,看见我回来不由问:“诶,小泥巴,咱们接下去看什么?这警局的案子也解决了,你也不用待命了。白帅哥你也不想睡了……”

    脚尖吊儿郎当摆了摆:“不如咱俩出去乐呵乐呵,嗯哼?”

    我顿了顿,无视她挤眉弄眼,一幅邀君赏玩的引诱模样,径直越过去:“不了,我有事要出去一下。”

    祝长乐眼睛微微一动:“一大早有约会?”

    我打开浴室门,没好气道:“你也知道是一大早,麻烦祝大小姐回去睡你的回笼觉。”

    门一关,把一切隔绝在外。

    等了一会儿,祝长乐感觉挺没意思,切了一声,提步回到了自己房间。

    我心中却更加无法舒展。

    她当然会离开。

    就跟昨晚梦中的细节一模一样。

    我面色沉重,我记得昨晚的梦境里明珠来找我也是有场景的,跟她出去也就是逛街叙旧,倒是没发生什么事情。

    要避开吗?

    不容我多想,手机抖了抖,点开一看是明珠的短信。

    上面的文字仿佛她个人说话的语气,透着一股明媚春光——老熟人见面不用整得太隆重,简单收拾一下不吓人就可以了哈。

    结尾是一个咧嘴的笑脸。

    我叹了一口气,打出几个字,点击发送——遵命。

    看来是逃不过了。

    只能静光其变。

    简单熟悉一番,我出了酒店坐上车,来到明珠约定的地点,一条热闹的商业街。

    付钱下车后,就听见有喜悦的女声在后喊:“诶,小欢!”

    这个声音,我转头,果然看见对街一个穿蓝紫色裙子,模样明媚出众的年轻女人。

    明珠。

    明珠招手:“过来吧。”

    我点头,走过去还没站稳,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人走到她身边,那人梳着旧上海的大背头,一身复古的西装,胸前别着一只怀表,表情傲慢。

    我略微有些诧异,这臭小子居然也来了。

    “早,老巫婆。”叶明朗浓黑眉毛懒洋洋动了一下,打招呼道。

    明珠白了他一眼:“死小子懂不懂礼貌。”

    叶明朗翻了一个白眼,两姐弟虽然看似彼此嫌弃,但经过一年多的相处,感情已经比过去好了很多。

    我不由觉得欣慰,明珠心底是很看中这个同父异母的小弟的,他们关系亲近了,我都替她感觉开心。

    明珠欢喜地过来揽住我的手,上下打量一番。评价说:“嗯,瘦了一点。”

    我微笑,又听她说:“黑了很多。”

    我:“……”

    “不过没关系,到时候多敷美白面膜,多在房里捂捂就白了。”明珠拉着我往步行街走:“对了,你上次给我打电话没什么急事吧?我那个白痴助理给挂了。”

    “算是有急事吧,不过已经解决了。”又进警局毕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我倒是不避讳将给明珠听,她这个人一向豁达,初闻可能会紧张担心,但了解情况后会无比镇定。

    说不定会安慰我:“倒大霉后就会走好运了,你耐心等待吧。”

    我余光扫了一眼后头,那双大长腿不紧不慢跟在身后。

    我只是不想说给叶明朗听,这家伙嘴巴损,比起他姐有过之而不及。曾经又是我的上司,在他面前丢一点脸对我来说都是不可忍受的。

    人呐,有时候就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自尊心,要面子。

    “这样啊。”明珠很识趣,我不说她就绝不会追问,转而跟我说起最近工作的趣事来,一边聊着一边逛街。

    十分钟后,在街头停下来。

    确切说是叶明朗停了下来,这个大男人略微不耐烦地看了一下怀表,道:“你们女人逛街没完没了,你们继续,我先走了。”

    我眼睛一亮,把扬起来的嘴角压下去。

    好呀好呀,他走了我不知道多开心,多自在。

    “嗯,小欢你住哪里?”明珠忽然问我,我愣了一下报给她五星级酒店的名字,明珠点头直接对叶明朗说:“你去小欢住的酒店订两个房间,今天住那里了。”

    叶明朗浓眉一扬,扫了我一眼。

    那眼峰嗖嗖,蔑视的意味很明显:“老巫婆的品味值得相信么?”

    傲娇的大少爷。我默不作声,在心里翻大白眼。

    明珠可比我坦率多了,她当面朝小弟翻白眼,翻完之后不容他拒绝:“我反正今晚一定要跟小欢住一个地方,你随便找个地方盖张报纸睡也可以,我不介意。”

    转身,揽住我的胳膊,对我绽放温暖明媚的笑容:“小欢,我们走。接着逛。”

    叶明朗吃瘪,我很高兴:“嗯。”

    叶大少爷站了一会儿,迈着大长腿走了。

    我心中松落不少,太好了,昨晚的梦境里只有我和明珠见面,叶明朗是没有出现的。

    这是不是说明,现实又恢复了原样,不再依照梦境进行了?

    我还没弄清楚这其中的原因,只是现实略微不一样,都能莫名令我感觉心安。

    “咦,这里居然有卖这个牌子。”明珠惊喜地叹一声,拉着我往一家摄像器材专卖店走去,我抬头一看那日式简洁风格的招牌,顿时脸色一变。

    明珠是个出色的摄影师,镜头对于她而言就好比衣服对于模特,那几乎是深入骨髓的爱好与追求。

    我站在一排排橱窗前,看着镜头排列得很简明,心中却开始乱糟糟起来。

    店家是个懂行的,明珠遇到知音,不由聊得有些投入。

    我慢慢一步步走过去,心里默默回顾着。一共十三排,共三百多个镜头,小沙发和茶几摆在那里,我瞄了一眼走过去。

    手指摩挲着沙发扶手,在某一处停下来。

    那里是小块褐色斑痕,大概是某种铁锈,店家为了保持原汁原味的店铺风格,没有追求刻板的整洁。

    我为什么会知道?

    因为昨晚我就已经来过这家店铺。

    我把手指收回来。我还知道,明珠会在这里买两个镜头,她会要求店家打折,最后花费三万块。

    又过了十分钟左右,明珠看得差不多了,挑了三四个中意的镜头,在进行最后的筛选。

    “嗯,选哪个呢……”明珠长长的波浪发散在身后,整个人看起来美貌和气质共存。

    店家目光欣赏地看着她,微笑:“你是懂行的,这四个镜头每一个都是好东西。”

    “这倒是。”明珠轻笑一声,扭头看向我这边:“小欢,你过来。”

    我闻言直起身,走过去。

    “喏,这四个选两个。”明珠把镜头放在桌子上,给我展示。

    我眼眸闪了一下,脑海中浮现一个念头,嘴里却说:“我不懂这些。怕选错。”

    明珠眉眼弯弯,勾着我的脖颈,笑得灿烂:“傻妞,没听见老板说吗,四个都是好东西你怎么选都不会错的。我选择困难啦,你快帮帮我。”

    明珠小小的撒娇,明媚的面容上难得露出一分娇憨。

    年纪不大的文艺店家看得目不转睛。

    我垂在身边的手指慢慢攥紧,过了一会儿,点头:“好。那我试一试,说好了,我是瞎选。以后你不喜欢了可不能怪我。”

    “好好好,怪你我是小猪好了吧。”明珠打趣道。

    店家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而我却没有心情开玩笑,微微正着脸,佯装仔细地查看了一下四个镜头,最后选了其中两个。

    “就这两个吧。模样气派,很适合你。”

    明珠很干脆,扫了两眼,就摆手:“好,麻烦把这两个包起来。可要给我优惠呀,老板。”

    老板笑盈盈:“好说,这样吧难得遇到这么懂行的,我就不赚钱,两个收你三万块,怎么样?”

    明珠笑了:“那怎么好意思,你这就只能赚个汇率呀。”

    我心头一跳,插话道:“没错,打开门做生意可不能亏本。我看,再加三百好了。”

    我一心想要改变梦境中的细节,却不想自己的加钱数额多么的小家子气。

    说完,店家和明珠一齐看着我,店家忍着笑,明珠略有些探究。

    我微微紧张,嘴唇干涩,说:“怎么了?我说的不对吗?”

    明珠叹气,摇头。

    店家笑出声:“对,你说得很好。”从善如流地改了价格:“嗯,那就三万三百块吧。刷卡吗?”

    “是。”明珠从包里拿出卡,结帐,提着袋子出门。

    “欢迎下次再来。”

    接下去的过程里,我一路篡改着情景,只要出现梦境中的场景我就会改动细节,力求破坏梦境和现实之间的纽带。

    这么几次三番下来,明珠察觉出不对劲来。

    在一个摊子前面我摒弃了平日喜欢的小玩意儿,转而选了一个粉粉嫩嫩幼稚无比的小挂件,付款拿在手里时,我面容轻松。

    明珠却歪着脑袋上下瞧我:“小欢,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我心头咯噔一声,抬头对上她的美眸:“你怎么忽然这么问?”

    “总感觉你怪怪的,以前你喜欢吃甜豆腐花,对香菜是碰也不碰,结果刚才破天荒点了加香菜的咸豆花。”明珠眯起眼睛,一幅侦探模样:“有猫腻,不对劲。”

    “这有什么,人的口味是会变的。”我心里紧张,面子上还算淡定。

    “品味也会吗?”明珠指指我手中的粉色芭比挂件:“拜托,认识你这么久你连内衣都是黑白两色换着,什么时候这么少女心了?”

    我噎了一下,干脆耍无赖地把挂件往手腕上一挂,故意甩了甩:“我就少女心澎湃了,不行啊。哼。”

    转身就往前走,故意气呼呼的。

    “行行行,宁大小姐想换口味、换品味,换什么都行。”明珠笑着追上来。

    我心中心虚,假装绷着脸,企图转移她的注意力。

    忽然间侧边冒出一个人,和脚步匆匆的我撞了一下,两人同时开口道歉:“对不起!”

    同时愣住:“是你啊!”

    居然是那个道德感爆棚的护士陆宁。

    “我亲戚在这里,我跟家人过来看望。没想到遇见你,真巧。”陆宁笑道。

    我也笑了笑:“是啊,我们挺有缘的。”

    陆宁走近,看了一眼明珠,忽然凑近直对着我的眼睛:“缘分这东西是天注定的,人要是自以为是去改变它,说不定会带来很大的麻烦。你说是不是?”(未完待续。)</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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