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水、面和糙米混合在一起,想要揉成一个面团,尽力模仿母亲制作窝窝头的手艺。由于经验不足,水放的有点多,最终搅成了一锅粘稠的糊状物。

    我看着糊状物哭笑不得,原来屡次当着母亲的面自称是“大人”的我,连个窝窝头都做不好。

    添水、加柴,一个小时后,热气蒸腾的食物新鲜出炉。

    很难吃,非常难吃。但我坚持把它吃完。

    等我摸着鼓鼓的肚子感叹“原来不可口的食物也能吃的这么香”时,突然意识到:这么多食物下肚之后我居然没有“撑死了”的感觉!再细细体会时赫然发现,居然还有点饿!

    看来是饿的时间太久了,导致我胃口大增。

    我撬开父亲放钱的抽屉,最终在里面发现了他“贩卖盗墓所得”后留下的二十八块钱,再加上之前的存款,一共有32块。我盘算着,这下总能吃饱了。

    等我揣好钱踏出家门的时候,发现周围的人都在躲避我。我懒得理会这些大惊小怪的人,径直往乡里走去。

    我们这个地方太小也太穷,养不起任何一家店铺,只有在赶集的时候才有机会采购物品。如今不是集点儿,我只能徒步赶往8公里以外的sg乡购物。

    虽然我已经狠吃了一顿,可仍感觉眼前重影不断,或许是因为没有吃饱的缘故,消化后的营养来不及分配给双眼。等我真正吃饱了,一切都会好的。

    我如此安慰自己。

    对于一个农村孩子而言,8公里路途不算太远。早就习惯了跑步上学的我,以往只需60分钟就能轻松搞定,可是这一次居然走了两个半小时。原因无它,经过连续几天的非人折磨之后,我的体质大不如前。

    更可怕的是,我又饿了!

    要知道上一次我吃的真不少,倘若放在从前最少能抗半天,今天是怎么了?居然连三个小时都扛不住?我快要崩溃了。

    sg乡的白面馒头远近闻名,半斤大的馒头仅售1毛钱一个。我无法抵抗白面馒头的引诱,一口气买了10个。

    当时的我根本没有开源节流的想法,在失去了父母之后,也没有自律自觉的意识,你能指望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样成熟呢?我没有拿着钱去打游戏或者看录像,已经算是很有觉悟了。

    白面馒头真是太好吃了,我一个又一个的吃,三十分钟后十个馒头悉数下肚,惊得卖馒头老板目瞪口呆。他根本没有见过这么能吃的孩子!而我也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吃法会把肠胃搞坏。

    其实,早在我饿了几天之后,第一次吃下“面糊糊”的时候就已经犯了个错误。当时的我不应该直接吃干货,而是应该喝点稀的。也正是因为那一顿饭,把我的胃给“撑大了”,从此之后我食量剧增。

    说到这里,我要感谢一下死人花,据我后来遇到的师父讲,要不是死人花作祟,我早就被自己做出的“面糊糊”给撑死了。

    人会被自己吃撑死么?会的。只要你随便找个老人打听,他都会告诉你一大堆“困难、时期”自己撑死自己的案例。

    我爸以前就跟我说起过,他有个远方叔叔和人打赌时吃了36碗面条,硬是把自己给撑死了。你也不要怀疑那时候的人是否吃得下36碗面条,还是那句话,随便找个老人一问便知。

    在“困难时期”,胃口极大的人大有人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财产公有。在财产公有的年代,能多吃一口“公家的”,就少浪费一口“自家的”,所以说,“大胃王”都是被逼出来的。即使放在现代社会,因公肥私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

    总而言之一句话,人都是自私的。

    我和公有年代的“大胃王”不同,我是因为生存经验不足,自己搞坏了自己。就在我不知天高地厚,还要继续购买10个白面馒头的时候,馒头店老板彻底崩溃了,他说:“孩子,我不能再卖给你了,我怕你把自己活活撑死。”

    其实我也纳闷,怎么就吃不饱了呢?我咧嘴冲馒头店老板一笑,感谢他的好意,转身走向下一家店。

    这是一家面条店,2毛钱尖尖一大碗,放在现在来看,最少得有半斤面条在里面。而它比白面馒头贵的原因就在于,面条里有一丢丢的肉丝,如果拿显微镜看,还是很瞩目的。

    这一次我来不及吃十碗,因为面条店里的存货仅剩三碗。面馆老板冲着我竖起大拇指:“小伙子,好饭量!”

    不等我自夸,又听这厮说:“光吃饭不长肉,白瞎了这份儿钱。”

    我你妹!你当我不想长胖点么?只是我还没有来得及长嘛,你听谁说过刚刚吃下饭立刻就变胖的?我扬了扬手里的三十块零四毛巨款,十分嫌弃这家店见不得“土豪”,拍拍屁股就走。

    不等我走出面馆门口,却听人说:“瓶子,等我会儿!”

    这里是sg乡,我虽然一直在这里上学,由于没“混社会”的缘故,知道我这个乳名的人不多,再加上我现在这副尊荣,能把我认出来的人少之又少。

    我好奇的回头,看到一张国字型胖脸,平头、搭配一身人造革皮衣,典型的混子标配。人脸在我面前摇晃,看的不是很真切,主要因为我视力下降的缘故。

    不等我分辨出来人是谁,这厮一脚踹在我前胸,力气巨大,当时就把我踹了个四脚朝天。由于力量打击过猛,导致我双手不自觉的张开,手里的钱飘落在地。打我的这厮快步上前,两三下就把钱财划拉在自己手里。

    我竭力起身,想把钱抢回来,这厮重新冲过来,一顿猛踢,打的我眼冒金星。体质过分衰弱的我,即使吃了十个馒头、三碗面条,也打不过身高体壮的平头小子。

    等这厮抓着我的脖领子耻笑我是个笨蛋的时候,我才把他给认出来,这是我的发小,住在村后头的汤宝。当初的班级第一名,如今sg乡首屈一指的大混混。

    我只能怪自己倒霉,他手下有十几个小弟,我根本奈何他不得。那时的我,不仅年纪太小,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主意,而且法律意识很差,根本没有报案的想法,只能乖乖认栽。

    可气的是,这小子打完抢完钱之后还不肯放过我,又拖着我来到sg乡沙场上。这里原来是一片建筑工地,如今是混混们的天堂。

    汤宝的十几个小弟都等在这里,见到自家大哥之后纷纷鞠躬,齐齐喊“大哥。”把《古惑仔》里的情形学了个十足十。我很鄙视他们的照猫画虎,却无力反抗他们的邪恶淫威。

    汤宝把我扔在地上,命令小弟们说:“以后想跟着我混的,挨个上去打他。”

    我擦!这是什么道理?我出离愤怒了。

    小弟们颇有顾虑道:“他是远近闻名的不祥之人,一旦动了他,只怕……”

    汤宝二话不说,上来对着我一顿猛踢,边踢边炫耀:“有个屁事?老子刚刚抢了他的钱,狠揍了他一顿;现在又当着你们的面儿踹他,可有一星儿半点儿的厄运缠身?你们少听别人胡说八道,咱们出来混的就要天不怕地不怕!今天我把话撂在这儿,谁要是不动手,以后别说老子认识他!我就是要用他来考察你们的决心!”

    小弟们犹豫不决,汤宝越发愤怒,踢的更起劲了,浑然不顾我满身是血的苦苦哀求,也不顾惜一起长大的多年情分,这就是混混,眼里只有钱和兄弟。只可惜我不是他的兄弟,而是他利用的工具。

    我很纳闷,但凡直接或者间接沾染了黄色牡丹的人都会莫名死去,为何他们招惹到“吃了死人花的我”却一点儿事都没有?难道说自从我吃了死人花之后,就把这朵花儿的“邪恶本性”全部集中在自己身上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某个小弟狂喊着冲过来,当有了第一个人加入之后,其他小混混纷纷效仿。而我只能被动挨打,很快昏厥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当天晚上,我居然被他们打的昏迷了整整一天。一颗仇恨的种子在我心中衍生,千万别让我缓过劲儿来,否则要你们好看!

    现在我浑身就像散了架一样,小混混们在我身上留下了不计其数的深浅伤疤和青红肿胀。幸好他们没有打我的脸,不然我一定毁容。

    挣扎起身,艰难前行,发现肚子饿的更加厉害。现在就算给我一头小牛犊我都吃得下。只可惜,除了喝风以外我没有任何食物可吃。

    钱已经被抢走了,即使我现在金刚附体,夺不回一星半点儿。

    早在汤宝他们鼓动我加入混混行列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些人花钱如流水。那时候的混混根本没有财务观念,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不能像他们一样,不然就辜负了父亲的期望。我可不想在死后继续被他责打,如果我们父子能有地下相见的那一天,我更愿意做一个乖乖仔。

    想到这里的时候,仇恨的种子逐渐平息。我不能学汤宝他们,因为我叫诸葛平候,我有凌云志,功盖武乡侯。我不屑与混混们计较什么!我的真正对手是死人花,而不是这些看上去很蛮横,实际上没有多大本事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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