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横生 作者:谦少
分卷阅读16
妖孽横生 作者:谦少
许煦,而是这个可以为了那个看不上眼的老男人,凌晨五点就赶到一个偏僻山村里的、丢脸的自己。
☆、第 85 章
星期三的上午,陆家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
那算是宝宝比较不讨厌的女客人之一了。
来人是柯之华。
她是聪明的女孩子,这几天,她已经从别的老师那里弄明白了夏宸和陆之栩的关系――雇主和兼职做保姆的学生。她也知道夏宸现在是住在陆之栩家的。
她父亲是法学院的院长,母亲是教中国文学的,她从小在礼数上就是很周全的。考虑到夏宸在陆之栩家里招待自己陆之栩会有意见,她特地选了个理由来陆家,而且还是选在陆之栩不在的时候。
陆家是夏宸开的门。
宝宝喜欢缠着夏宸,夏宸去开门,他也跟在夏宸后面跑,柯之华打招呼的时候,他从夏宸腿边钻出来,很有礼貌地叫“姐姐好。”
“嘉明也好。”柯之华温柔地笑着,她长得漂亮,但是眉目温柔,不带一点攻击性,很能讨小孩子的喜欢。
“我是来找陆老师借一本法典的,我记得他上午好像没课。”她向夏宸解释来意。
夏宸笑了起来:“老师去学校开会了,中午就回来,你先进来坐吧。”
宝宝抱着夏宸的腿,仰着头看了看柯之华,又看了看夏宸,忽然觉得有点慌了。
柯之华不是第一次来陆家,她和许煦关系不错,也跟着许煦在陆家玩过,对陆家精致的内部装修并不惊讶。
“家里没有准备别的饮料,果汁是刚榨的,没有加冰。”夏宸把装着橙汁的玻璃杯放在茶几上,另一首端着的碟子也放了下来:“这是刚刚烤的饼干。”
柯之华笑了起来。
“别人说你会做饭,我还不相信……”漂亮的女生十分斯文地吃了一块小饼干,笑了起来:“味道不错哦。”
“哥哥还会做小熊饼干。”宝宝大声献宝。
柯之华挑起眉毛,笑着看夏宸。
“宝宝是自己想吃了吧?”夏宸故作不悦地皱起眉头:“不是说了吃太多甜的不好吗?”
宝宝的小诡计被识破,笑着攥了一把饼干,跑到猫舍旁边去了。
“真可爱……”柯之华感慨了一句,看着夏宸问道:“带小孩子不轻松吧……”
……
陆之栩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夏宸坐在沙发上,和柯之华相谈甚欢的样子。
他向来特立独行,也不打招呼,把车钥匙玄关处一扔,径直朝里面走去。
夏宸听到开门的声音,抬起头朝门口看,柯之华也回过头来,看见陆之,笑着道:“我来找老师借书,没想到老师竟然不在家。”
“我去开会了。”陆之栩低低地说了一声,径直朝饮水机走去,一面走一面扯松了领带。
夏宸站了起来,朝站在窗边喝水的陆之栩走了过去。
柯之华喝着橙汁,招手让陆嘉明宝宝过去,低声逗他说话,一眼也不看正在窗边低声交谈的陆之栩和夏宸,像任何一个到偶然到同事家做客的漂亮女子。
“老师,要留柯老师吃饭吗?”夏宸低声问陆之栩,他声音清朗,态度坦荡。
陆之栩像是完全没听见他的话般,端着水杯走开了。
他并不像是生气,而像是完全无视了夏宸一般。
夏宸对于柯之华,并不算太惊艳。
他毕竟是夏家的嫡系,就算平素低调得很,也见过不少的漂亮女孩子,柯之华并不算太惊艳的。夏宸虽然低调,但李老爷子教出来的温润君子,就算不像卓洛那样飞扬跋扈,也能吸引不少女孩子的目光。
他是聪明人,只略一接触,就清楚了柯之华的心思。
柯之华于他,不过是和ruby一样,漂亮是漂亮,但是不关他的事。
他喜欢的,自始至终,都只是那个叫陆之栩的男人。
而已。
然而,柯之华却不明白他的这些心思。
她虽然性格温柔,但是自小就被同龄的男孩子捧着,她骨子里还是对自己很有自信的。而且,现在的男女恋爱,不都是见到漂亮的、性格也相处得来的,慢慢接触着,相处着,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她可不信自己会比别人差。
所以,当夏宸礼貌地说陆之栩邀她留下来吃饭的时候,她只象征性地推辞了一下,就同意了。
夏宸向来是把午餐做得丰盛的,一道椒盐基围虾,一道香菇炖鸡,还有干锅娃娃菜,凉菜是醋溜土豆丝,一道鲫鱼豆腐汤,还有一道炒的菠菜。再加上几道酱菜,都是色香味俱全的菜式,摆了一桌子,柯之华简直是被吓到了,连问了几句“这真是你做的?”
夏宸带着得体微笑,点了点头。
如果不是在陆家,别说柯之华,就是李祝融,也难得见他亲自下厨一次。
夏知非也是,他也是,都是只为一个人进厨房的。
柯之华走的时候,是下午两点了。
夏宸本来系着围裙在收拾厨房,但陆之栩显然没有去送的意思,他只能解了围裙去送。
送到花园门口,柯之华停了下来,脸上带着犹豫地看着他。
一米八多的青年,解下来围裙,又是温润而英俊的样子,柯之华看过政法三班的成绩表,知道他成绩不错。
c大法学院出身,就算不是天之骄子,也能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了。
虽然现在就说这些话有点交浅言深,但是,看着夏宸似乎毫不介意地在陆家的厨房里忙进忙出,就算是涵养不浅的她,也忍不住要说点什么了。
“听说,是许老师介绍你到陆老师家做……做家政的?”她停顿了一下,选了个颇中庸的词。
夏宸点了点头,带着笑意,耐心地看着他。
他天生有这种能力,让别人觉得他是温和善意的,像在草丛里潜伏的狮子,不到扑向猎物的那一刻,绝不轻易露出锋利的爪牙。
这世上,老虎和狮子都是沉默潜伏的,只有鬣狗和狼才狂吠个不停。
这样的夏宸,让柯之华更加觉得自己有些话不说不行了。
“是……经济上的问题吗?”她斟酌着词句:“其实学校也有相关的奖学金,你成绩不错……”
英俊的青年始终温和地看着她,让她觉得自己的眼泪都快下来了。
“为什么要去做保姆呢?陆老师脾气并不好,嘉明又那么小……”漂亮的女生咬紧了唇,抬起眼睛看着他:“很辛苦吧?”
夏宸笑了起来。
“并不是很辛苦。”他笑着,温和地和她解释:“而且,我已经得到了最珍贵的报酬了。”
那是,就算再辛苦,只要得到了,就可以让所有的辛苦像冰雪般消融的报酬。
就像所有的故事里,主人公跋涉过千山万水,最后得到的宝藏一样。
虽然滥俗,却也幸福。
陆之栩生气了。
他这个人生起气来很奇怪,既折磨自己也不放过别人,整个下午,他就呆在房间里,手边一叠英文的法案,膝盖上放着电脑,十指如飞,敲打键盘,到晚上的时候,那叠法案已经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
夏宸做好晚饭,去叫他吃饭,敲门敲了半天不开。
半夜十二点,陆教授溜出房间找吃的,被守在饭厅的夏宸同学逮个正着。
陆教授看见夏宸,冷哼一声,转身就走,准备再饿自己一个晚上,却被夏宸同学紧走几步,拖住了手腕。
“放开!”陆教授厉声喝道,整张脸都冷了下来。
夏宸不为所动。
“你发什么疯!放开我!”
“该轮到我问老师发什么疯吧……”夏宸不紧不慢地说道。
他少有这样严肃的时候,陆教授怔了一下,随即不甘示弱地发起飙来:“你凭什么管我。”
“凭我是老师的恋人。”夏宸挑起眉来:“还是老师喜欢别的说法?情人?uple同居人?”
陆教授被他问得脸上都烧起来,想抽出手来逃之夭夭,却被夏宸同学扣住了手腕,按在了椅子上,十九岁的青年,轻而易举地制住了他,他连站都站不起来。
“老师这样生气,是因为白天来的那个女人,对吧?”夏宸直截了当地问。
陆教授挣扎不开,决定实行消极抵抗,闭紧了嘴,一言不发。
夏宸伸出手来,抬起了他下巴。
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闹起别扭来,却九头牛都拉不回。
就连夏宸,有时候也拿他无能为力。
“老师,你知道吗?”青年握着他的手腕,轻声地在他耳边说道:“我是为了老师,才进的法学院。”
“我只想给老师一个人做饭,和老师一起照顾宝宝,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在同一个房子里生活,把宝宝养大,然后我们一起变老,种点花草,一起老死在温暖的床上。我想要和老师分享全部的人生,可是老师却连一句真实的想法都不愿意告诉我?”
青年的话太过震撼,陆之栩一时之间,竟然没能反应过来。
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青年已经放开了他。
他靠在椅子上,肚子很饿,椅背枕得肋骨生疼,但是他说:“好。”
他不知道自己在答应什么。
或者,他们两个人,都已经知道了。
☆、第 86 章
许煦是个好人。
这是c大法学院几乎半数以上的老师达成的共识,温和谦逊,彬彬有礼,不像陆之栩那样喜怒无常,也不像陈硕那样冷漠,他几乎是年轻一代的老师里最容易接近的,连几个脾气古怪的老教授对他的评价都不错。
这些年来,在c城,他关系最近的几个人,是林佑栖、沈宛宜、还有陆之栩。
林佑栖认识他,是因为法学院和医学院的一个联谊,c大院系之间关系隔得远,法学院和医学院之间彼此看不太起,医学院是王牌学院,自然傲气一点,法学院也是些硬脾气的家伙,所以学院关系不算太好,联谊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林佑栖这个人,阴阳怪气,谁也猜不到他下一秒要干什么。他懒得很,不怎么修边幅,好在天生一副好相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不屑于把自己弄得西装革履的。但是有些时候,他又勤快得很。
那次联谊,他也去凑热闹,蹲在后排吸烟,看到一个清瘦的青年,在小礼堂里来来回回地走,指挥着一群男学生布置这里布置那里,大夏天的,那个人穿着件白衬衫,脸上竟然一点汗也没有,干干净净的,像个用白石头雕的人。
过了很多年之后,许煦变成了陆之栩口中的“老流氓”,也学会了大夏天的穿着短裤拖鞋到处晃,熬夜熬得脸色青白,逮着不听话的学生就一顿和风细雨地修理兼调戏。
林佑栖不由得感慨:“当年那个水葱样的青年那里去了哟?”
沈宛宜其实是很感谢许煦的。
她是死心眼的人,骨子里像极了她那个当了一辈子邮政员的爸,她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出身,她母亲曾经是纺织厂的工人,父亲只是个普通的邮递员,她是市井中依靠读书走出来的女孩子,她在大学的时候,也是玫瑰花一样的,又漂亮又香,可惜有刺扎手。
她未婚夫俞铮为了追到她,是花了很大的心思的。
那时候r大正是风起云涌,人才辈出,那几届出来的学生,正是现在活跃在政法界的中坚力量,用沈宛宜自己的话说,她现在随便接一个案子,审判席上坐的是她学长,对方律师是她同学,就连书记员呢,也是低了她几届的学弟。
但俞铮当年是当之无愧的年纪第一,法学院毕业晚会,他是学生代表,带着同届毕业生宣誓。
他开始追沈宛宜的时候已经快毕业了,周围同学都忙得焦头烂额,他也忙,但他遇见了沈宛宜。
俞铮骨子里是个意气用事的书生,不是酸腐为人,而是书生,“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书生,书生有傲气,又固执得很。整个r大法学院都说沈宛宜好看,堪比红楼贾探春,他偏不以为然,等到在校辩论赛上真正见到了,被沈宛宜狠狠煞了一回锐气,又开始死心塌地地追起沈宛宜来。
他对沈宛宜是真好,好到十年之后,沈宛宜仍然记得他的大冬天的半夜骑着自行车在b城里到处乱窜,只为了给她买一碗馄饨。
他在外面是威风凛凛的律师,在沈宛宜面前却言听计从,沈宛宜叫他往东他就往东,叫他往西他就往西,沈宛宜有时候故意捉弄他,他也好脾气地任她捉弄,顶多笑一笑就算了。
他唯一一次不听沈宛宜的话,就是卷入那个案子里。
时隔十年,沈宛宜仍然记得当时他的表情,他说:“宛宜,你不知道!时事有大弊,贪腐太重,会伤国之根本。我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学的是法,执的是法,我们不争,谁还去争!人活一世,总有必须承担的责任,职责所在,不得不为!”
他说完这段话之后不到一个月,就死在香港,子弹从他左颅穿进,呼吸停止,当场死亡。
沈宛宜那时候正和他置气,和他吵架的那一次,竟然成了最后一面。
她去香港认尸的时候没有哭,组织c大法学院校友的时候没有哭,取证时被当地黑社会指使小流氓上门恐吓咒骂时没有哭,等到打赢了那场官司,她从b城的法庭里走出来,看到外面阳光灿烂,世界一片明亮。她却忽然哭了。
她哭的不是官司,是她的俞铮。
这世界这么美好,阳光这么灿烂,她的俞铮却已经不在了。
往后的无尽光阴,朝朝暮暮,她都只能孤身一人了。
她一直是一个人,当律师也好,开事务所也好,买房子也好,她都是一个人。
她很喜欢林佑栖说的一句话。
他说:我不是挑剔,你不知道,那个人出现之后,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对于你来说,都会变成将就。
他说:我只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她也只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她年纪渐渐大了,还是没有结婚,父母都很担心,她无法向他们解释,只能看着他们一天天老下去,白发丛生,却还为了她的幸福忧心忡忡。
然后就遇见了许煦。
许煦的母亲是个以儿子和丈夫为生活中心的女人,她一直孜孜不倦地给儿子遥控相亲,不知道双方的父母从哪里搭上了线,把他们两个人凑到了一起。
许煦和她商量了一下,两个人订婚了,双方的老人于是都放下心来。
她本来不想骗母亲,但是有次回家,看到母亲喜孜孜地在那打毛衣,打得都是很小的一件件的,她以为亲戚家生了小孩,问母亲是给谁打毛衣,母亲却说是给她未来的小孩。
母亲掰着手指给她算,等到小孩出生,母亲至少也已经六十岁了,不能替她照顾小孩了,可是母亲不放心,所以准备给孩子打好从一岁到十岁要穿的毛衣……
她是律师,见惯人间冷暖,铁石心肠,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流眼泪,却在看完了母亲打完的那些毛衣之后,躲在浴室里哭出声来。
这世上最担心你的,永远是父母。在他们心中,你永远是柔弱的孩童,他们永远担心你吃不饱、穿不暖,担心你受人欺负,担心你一个人孤独,他们永远悄悄地跟在你身后,等你不小心摔倒时心疼地将你扶起来。等到你长大成人,他们又要开始担心你的小孩,为你未出世的小孩打好毛衣。
沈宛宜和许煦说好了,如果父母年纪大了,两个人就结婚吧。
这无关欺骗,只是为了让父母安心。
她不曾问过许煦:他为什么愿意和她一起演这场戏?尽管后来她隐约猜到也许和许煦当年从r大退学的轰动性事件有关。
她什么都不问。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是藏在心底的陈年伤口,不能触碰,不能言说。
他们,也不过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沈宛宜并不讨厌陆之栩。
陆之栩似乎天生就是那种人,聪明又幸运,却又让人无法嫉妒他的好运气。
沈宛宜很喜欢夏宸。
尽管这个青年眼神里有些东西很危险。
她不像许煦和陆之栩,他们在学校里呆得久了,见的东西都单纯些,她是在社会上拼搏的人,见过数十年夫妻撕破脸皮,见过兄弟反目、父子成仇,她能分辨什么是恶意,夏宸眼里的东西只是危险,并不邪恶。
她记得有天,她和许煦来陆家玩,来得早了,陆之栩在睡懒觉,十点钟才爬起来,穿着舒适睡衣,睡眼惺忪地往饭厅走,夏宸脸上带着笑,给他热好香喷喷的粥,端出酱菜来,怕他一个人吃早餐没意思,又陪着他再吃了次早餐。
她是文科生,喜欢听歌,有句歌词很好,说:幸福,其实就是每天都有人一起吃早餐。
沈宛宜喜欢早晨,阳光灿烂,世界明亮,如果有个人能陪着你吃早餐,抱怨粥太淡,酱菜太咸,说一说昨天的工作,在离开时轻吻你脸颊,绅士般帮你洗碗……
多好。
可惜不得。
她想要和他一起吃早餐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她不嫉妒陆之栩,只是看着有点羡慕。
所以,当许煦的那个人出现之后,陆之栩说许煦要倒霉了,她却不觉得。
至少许煦的那个人还是活着的。
这世界就是这样,只要两个人都活着,事情总有一天会解决,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希望,尽管她什么都没有了,她还是希望,能有一个人,陪着许煦一起吃早餐。
许煦是好人。
所有的故事里,好人都会有好报,这是最简单的道理。
如果连这个都错了,那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呢?
星期三的上午,李貅练完了字,跑到楼上,准备去看看李祝融在不在。
他在李祝融的卧室里发现了一个男人。
他开始还以为那个男人是陈柯,结果发现不是,因为那个男人没有陈柯好看。
那个男人穿着白衬衫,脸色苍白,整个人都蜷在被子里,他似乎在忍受莫大的痛苦,连睡觉时眉头都是皱起来的。
但是,他睡得很熟,似乎对床上的气味很熟悉,就像是睡在自己的床上一样安心。
李貅觉得,这真是一个怪人。
☆、第 87 章
李家最近很不太平。小阎王天天练字,练得心情烦躁,整个李家上下都被他弄得不能安生。老管家觉得自己头发都快掉光了……
好在李祝融在家里呆的时间忽然变多了,李貅虽然还是一样的小阎王习气,但碍于李祝融,也不至于太无法无天。
李祝融虽然不是什么严于律己的人,但对李貅,却是很尽责的。只要条件允许,他都会尽可能地把李貅带在自己身边,自己亲手管教。所以李貅骨子和他是一模一样的性格。
但是,他这样一整天一整天地留在家里,却是第一次。
虽然大部分时候他都在书房里,但也已经够反常了。
当然,最反常的,还是李家忽然多出来的那个叫许煦的男人。
那男人和李家华丽却肃杀的环境一点也不适合,他很温和,像是受过高等教育,温文尔雅,笑起来的时候,让人不自觉地放下警惕。
他也是李小阎王变得暴躁的原因之一。
这么多年来,李祝融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都是绝顶漂亮的,但她们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睡进李家的主卧室里。
就连陈柯,也只是在李祝融公司办公室里睡了一夜而已。
这个叫许煦的、温和的男人,让李小阎王本能地感觉到了威胁。
最让李貅愤怒的,是他爸李祝融的态度――他竟然自始至终都没有向李貅解释一句。
李貅绝对是个早熟的小孩,他智商很高,心机也深,李祝融向来都是把他当一个小大人看的,一般家里发生点什么都会告诉他。
只有对这个叫许煦的男人,李祝融非但没和李貅打招呼,连他自己,对许煦都是时常无视的,好像家里完全没有这个人一样。
这彻底地激怒了李貅。
所以,这些天来,他就像一只小狮子一样,愤怒地提防着这个入侵者,整个人都变得十分暴躁,极具攻击性。
日子就在李小阎王的高度警惕中,一天天地过去了。
除了被李祝融规定以后不许再随便上楼之外,李貅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
但是,另外一边,陆嘉明宝宝的生活,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十一月二十七日,是节气中的小雪。
温度彻底地降了下来。
外面下了霜,夏宸早上不让宝宝出门,怕他在外面滑倒了。
陆之栩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了,陆教授穿着毛绒绒的白色毛衣,袖口盖过手背,像游魂一样飘到了客厅,宝宝坐在地毯上抱着小猫玩,对这状况习以为常。
夏宸系着围裙在厨房做早餐,没有课的日子,陆家已经养成了在九点左右吃早餐的习惯,陆之栩不怎么喜欢甜食,他喜欢带点咸味的东西,比如说南瓜饼,比如说紫菜饭团,比如说放了虾仁和海带芽的粥……
夏宸今天早上做的是皮蛋瘦肉粥,这些天来,陆教授脾气好了不少,至少夏宸已经可以在粥里放姜片了。
这样冰冷的早晨,能慵懒地坐在温暖的房子里,和家人一起,喝一碗热乎乎的粥,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何况夏宸做的粥,还是能让人满足到愿意在这么早从床上爬起来的那种。
可是今天陆之栩的情绪却不是很好。
吃了早餐之后,陆教授就占据了客厅的沙发,在上面翻来覆去了将近半小时,最后,他趴在沙发上,问正在玩猫的陆嘉明宝宝:“嘉明,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宝宝大睁着猫眼,无辜地看着他。
陆之栩无奈地缩了回去,继续在沙发上翻来覆去。
最后,夏宸同学拿着羊绒毯子盖在了陆之栩身上,伸手揉了揉陆之栩一团乱的头发,在陆之栩炸毛之前笑道:“老师别睡着了,会感冒。”
陆之栩把毯子卷成一团,继续在沙发上翻来覆去。
夏宸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替陆之栩掖好了毯子。
陆之栩不说,他也不问,只是抚摸着某人因为紧张而绷紧的脊背,像在安抚一只炸毛的猫。
陆之栩的头发和宝宝一样,鸦羽一样的黑,发尾细碎,脖颈纤细,看起来十分脆弱。
坐到中午,夏宸起身,准备去做饭,却被陆之栩拖住了手腕。
“再坐一会,”陆教授这样请求着:“我还不饿……”
“可是宝宝总不能不吃中饭。”夏宸替陆之栩理了理头发,他并不想知道让陆之栩辗转反侧的秘密是什么。该你知道的总会知道,不该你知道的,也不需要刻意去探听。
秘密被揭开这种事,于别人而言,也许只是满足了一时好奇,可对于当事人而言,却好像被扒光了衣服站在阳光下一样。
夏宸很少去追问别人的秘密。
非礼勿听,这是他从四岁起就明白的真理。
但是,这一次,却是陆之栩自己泄露的。
吃中饭的时候,陆之栩根本没吃什么,碗里的饭几乎没动,宝宝刚刚喝完汤,他就离了席,钻进自己房间里,半个小时之后,拎出一个fendi的包来,对着夏宸宣布:“我要出去两天,后天回来。”
夏宸有点惊讶地站了起来。
“老师要去哪里?”
“回老家一趟,可能顺便还去见一下许煦。你带着宝宝在家里,晚上记得关好门,我很快就回来。”
宝宝扔下碗,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跑到客厅,抓住陆之栩的裤腿:
“爸爸,我也要去。”
陆之栩蹲了下来,摸着宝宝的头。
“乖,爸爸带着嘉明不方便,今年爸爸一个人回去就行了,嘉明要听哥哥的话,爸爸很快就回来了。”
“嘉明很乖……”
陆之栩朝夏宸看了一眼,示意他把宝宝抱回去。
夏宸抱着宝宝,送陆之栩出门,他把宝宝放在房子里,换了鞋,一直送到车库,陆之栩去开车,他提着包在门口等,等陆之栩开着那辆斯柯达出来了,他把包从窗口递了进去,顺势抓住陆之栩的下巴,在陆教授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路上小心。”
陆教授“嗯”了一声,别过脸去看后视镜,露出通红的耳朵。
陆教授的老家是n市,是个县级市,景色漂亮,满城的香樟树,陆之栩每年都回来一次,对路况还算熟悉,熟门熟路地下了高架桥,直奔自己父亲当年教书的大学去了。
入了冬,路边的树还是郁郁葱葱的,满地枯黄叶子,大学里景致不错,从南门进去,穿过南校区,就到了陆家和许家一起居住过的家属安置小区。
陆之栩和许煦在这里渡过了整个童年、少年、和一部分的青年。
陆之栩的姐姐当年也是从这个小区出嫁的。
陆家和许家住在同一栋楼里,当年是整个小区最新的红色楼房,现在随着居住者的退休,也都颓败下来。
楼下有孩子在打闹,听说小区今年又新搬进了一批老师,这大概是他们的孩子。
陆之栩在楼下停了车,下车,锁门。老式的小区里没有停车场,老师的车都停在路边。
小孩们都不认识这个穿着西装的漂亮男人,纷纷停下了动作,好奇地看着他。
陆之栩忽然想起,自己小的时候,也曾这样在楼下打闹,他是陆家娇生惯养的小儿子,又长得漂亮,别家的小孩都让着他,许煦更是经常照顾他,那时候,楼下的树似乎还没这么矮,矮得垂下的枝条几乎碰到自己头顶,楼道也似乎并没有这样暗,暗得他好像不是在往楼上走,而是陷入了回忆的沼泽里。
他其实很怕回来。
有些记忆,并不算可怕,也不算残酷,只是你不愿想起。因为那记忆里有你血脉相连的亲人,有你的父母,你看着他们死去,变成冷冰冰的墓碑,从此这熙熙攘攘的世界中,只留你一个人孤独前行,从此再没有人为你等到夜深,跟在你身边唠叨,让你多吃点饭,多穿点衣服,早点回家,不要在外面疯玩。
父母不在了,家又在哪里呢?
每一个老人,每一对父母,最终都将死去。
这是每个儿女都必将经历的锥心之痛。
那双牵你走过整个童年的手,那个让人可以趴在上面安心睡着的温暖脊背,每次考试之后都让你忐忑的叫父亲的人,给你做美味的汤,做你喜欢吃的菜的叫母亲的人,你恨不能一辈子都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这是无论爱人、子女、朋友,都无法填满的空白。
陆之栩今年二十七岁,他父亲过世已经快五年,母亲过世已经四年。
他有四年,不敢独自回来这栋楼里。
他是幺儿,被捧在手心里疼,有一天他从大学回来,发现父亲不在了,有一天他去厨房给宝宝冲奶粉,听见卧室一声闷响,他母亲脸色青白地倒在了地上。
他从天堂掉到地狱,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
他带着宝宝活了四年,赚钱,买房子,吃饭,睡觉。
然后遇见夏宸。
然后在某年某月,某个下午,他回来了,一个人回来。
他陷进积年的梦魇里,又一点点挣扎出来。他说服自己,一切都没有什么大不了,死者已矣,活着的人有自己的生活。
但是他还是不敢走进那所房子,他的勇气只够支撑他将灯打开,房间里一片明亮,当年全家坐在那里吃过饭的饭桌、看过电视的沙发,乘过凉的阳台都还在那里,母亲亲手织的灯罩,父亲喜欢坐的藤椅,还有姐姐出嫁那天置办的塑料花,也都在那里。
他跌坐在玄关的地上,不敢再前进一步。
他只是陆之栩,一介凡人,即使他言辞嚣张行为妖孽,即使他飞扬跋扈没心没肺,他也只是个人而已。他一样会痛,一样会哭,他仍然记得他第一次带宝宝回到这里,他连楼道也不敢上去,他抱着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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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煦,而是这个可以为了那个看不上眼的老男人,凌晨五点就赶到一个偏僻山村里的、丢脸的自己。
☆、第 85 章
星期三的上午,陆家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
那算是宝宝比较不讨厌的女客人之一了。
来人是柯之华。
她是聪明的女孩子,这几天,她已经从别的老师那里弄明白了夏宸和陆之栩的关系――雇主和兼职做保姆的学生。她也知道夏宸现在是住在陆之栩家的。
她父亲是法学院的院长,母亲是教中国文学的,她从小在礼数上就是很周全的。考虑到夏宸在陆之栩家里招待自己陆之栩会有意见,她特地选了个理由来陆家,而且还是选在陆之栩不在的时候。
陆家是夏宸开的门。
宝宝喜欢缠着夏宸,夏宸去开门,他也跟在夏宸后面跑,柯之华打招呼的时候,他从夏宸腿边钻出来,很有礼貌地叫“姐姐好。”
“嘉明也好。”柯之华温柔地笑着,她长得漂亮,但是眉目温柔,不带一点攻击性,很能讨小孩子的喜欢。
“我是来找陆老师借一本法典的,我记得他上午好像没课。”她向夏宸解释来意。
夏宸笑了起来:“老师去学校开会了,中午就回来,你先进来坐吧。”
宝宝抱着夏宸的腿,仰着头看了看柯之华,又看了看夏宸,忽然觉得有点慌了。
柯之华不是第一次来陆家,她和许煦关系不错,也跟着许煦在陆家玩过,对陆家精致的内部装修并不惊讶。
“家里没有准备别的饮料,果汁是刚榨的,没有加冰。”夏宸把装着橙汁的玻璃杯放在茶几上,另一首端着的碟子也放了下来:“这是刚刚烤的饼干。”
柯之华笑了起来。
“别人说你会做饭,我还不相信……”漂亮的女生十分斯文地吃了一块小饼干,笑了起来:“味道不错哦。”
“哥哥还会做小熊饼干。”宝宝大声献宝。
柯之华挑起眉毛,笑着看夏宸。
“宝宝是自己想吃了吧?”夏宸故作不悦地皱起眉头:“不是说了吃太多甜的不好吗?”
宝宝的小诡计被识破,笑着攥了一把饼干,跑到猫舍旁边去了。
“真可爱……”柯之华感慨了一句,看着夏宸问道:“带小孩子不轻松吧……”
……
陆之栩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夏宸坐在沙发上,和柯之华相谈甚欢的样子。
他向来特立独行,也不打招呼,把车钥匙玄关处一扔,径直朝里面走去。
夏宸听到开门的声音,抬起头朝门口看,柯之华也回过头来,看见陆之,笑着道:“我来找老师借书,没想到老师竟然不在家。”
“我去开会了。”陆之栩低低地说了一声,径直朝饮水机走去,一面走一面扯松了领带。
夏宸站了起来,朝站在窗边喝水的陆之栩走了过去。
柯之华喝着橙汁,招手让陆嘉明宝宝过去,低声逗他说话,一眼也不看正在窗边低声交谈的陆之栩和夏宸,像任何一个到偶然到同事家做客的漂亮女子。
“老师,要留柯老师吃饭吗?”夏宸低声问陆之栩,他声音清朗,态度坦荡。
陆之栩像是完全没听见他的话般,端着水杯走开了。
他并不像是生气,而像是完全无视了夏宸一般。
夏宸对于柯之华,并不算太惊艳。
他毕竟是夏家的嫡系,就算平素低调得很,也见过不少的漂亮女孩子,柯之华并不算太惊艳的。夏宸虽然低调,但李老爷子教出来的温润君子,就算不像卓洛那样飞扬跋扈,也能吸引不少女孩子的目光。
他是聪明人,只略一接触,就清楚了柯之华的心思。
柯之华于他,不过是和ruby一样,漂亮是漂亮,但是不关他的事。
他喜欢的,自始至终,都只是那个叫陆之栩的男人。
而已。
然而,柯之华却不明白他的这些心思。
她虽然性格温柔,但是自小就被同龄的男孩子捧着,她骨子里还是对自己很有自信的。而且,现在的男女恋爱,不都是见到漂亮的、性格也相处得来的,慢慢接触着,相处着,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她可不信自己会比别人差。
所以,当夏宸礼貌地说陆之栩邀她留下来吃饭的时候,她只象征性地推辞了一下,就同意了。
夏宸向来是把午餐做得丰盛的,一道椒盐基围虾,一道香菇炖鸡,还有干锅娃娃菜,凉菜是醋溜土豆丝,一道鲫鱼豆腐汤,还有一道炒的菠菜。再加上几道酱菜,都是色香味俱全的菜式,摆了一桌子,柯之华简直是被吓到了,连问了几句“这真是你做的?”
夏宸带着得体微笑,点了点头。
如果不是在陆家,别说柯之华,就是李祝融,也难得见他亲自下厨一次。
夏知非也是,他也是,都是只为一个人进厨房的。
柯之华走的时候,是下午两点了。
夏宸本来系着围裙在收拾厨房,但陆之栩显然没有去送的意思,他只能解了围裙去送。
送到花园门口,柯之华停了下来,脸上带着犹豫地看着他。
一米八多的青年,解下来围裙,又是温润而英俊的样子,柯之华看过政法三班的成绩表,知道他成绩不错。
c大法学院出身,就算不是天之骄子,也能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了。
虽然现在就说这些话有点交浅言深,但是,看着夏宸似乎毫不介意地在陆家的厨房里忙进忙出,就算是涵养不浅的她,也忍不住要说点什么了。
“听说,是许老师介绍你到陆老师家做……做家政的?”她停顿了一下,选了个颇中庸的词。
夏宸点了点头,带着笑意,耐心地看着他。
他天生有这种能力,让别人觉得他是温和善意的,像在草丛里潜伏的狮子,不到扑向猎物的那一刻,绝不轻易露出锋利的爪牙。
这世上,老虎和狮子都是沉默潜伏的,只有鬣狗和狼才狂吠个不停。
这样的夏宸,让柯之华更加觉得自己有些话不说不行了。
“是……经济上的问题吗?”她斟酌着词句:“其实学校也有相关的奖学金,你成绩不错……”
英俊的青年始终温和地看着她,让她觉得自己的眼泪都快下来了。
“为什么要去做保姆呢?陆老师脾气并不好,嘉明又那么小……”漂亮的女生咬紧了唇,抬起眼睛看着他:“很辛苦吧?”
夏宸笑了起来。
“并不是很辛苦。”他笑着,温和地和她解释:“而且,我已经得到了最珍贵的报酬了。”
那是,就算再辛苦,只要得到了,就可以让所有的辛苦像冰雪般消融的报酬。
就像所有的故事里,主人公跋涉过千山万水,最后得到的宝藏一样。
虽然滥俗,却也幸福。
陆之栩生气了。
他这个人生起气来很奇怪,既折磨自己也不放过别人,整个下午,他就呆在房间里,手边一叠英文的法案,膝盖上放着电脑,十指如飞,敲打键盘,到晚上的时候,那叠法案已经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
夏宸做好晚饭,去叫他吃饭,敲门敲了半天不开。
半夜十二点,陆教授溜出房间找吃的,被守在饭厅的夏宸同学逮个正着。
陆教授看见夏宸,冷哼一声,转身就走,准备再饿自己一个晚上,却被夏宸同学紧走几步,拖住了手腕。
“放开!”陆教授厉声喝道,整张脸都冷了下来。
夏宸不为所动。
“你发什么疯!放开我!”
“该轮到我问老师发什么疯吧……”夏宸不紧不慢地说道。
他少有这样严肃的时候,陆教授怔了一下,随即不甘示弱地发起飙来:“你凭什么管我。”
“凭我是老师的恋人。”夏宸挑起眉来:“还是老师喜欢别的说法?情人?uple同居人?”
陆教授被他问得脸上都烧起来,想抽出手来逃之夭夭,却被夏宸同学扣住了手腕,按在了椅子上,十九岁的青年,轻而易举地制住了他,他连站都站不起来。
“老师这样生气,是因为白天来的那个女人,对吧?”夏宸直截了当地问。
陆教授挣扎不开,决定实行消极抵抗,闭紧了嘴,一言不发。
夏宸伸出手来,抬起了他下巴。
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闹起别扭来,却九头牛都拉不回。
就连夏宸,有时候也拿他无能为力。
“老师,你知道吗?”青年握着他的手腕,轻声地在他耳边说道:“我是为了老师,才进的法学院。”
“我只想给老师一个人做饭,和老师一起照顾宝宝,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在同一个房子里生活,把宝宝养大,然后我们一起变老,种点花草,一起老死在温暖的床上。我想要和老师分享全部的人生,可是老师却连一句真实的想法都不愿意告诉我?”
青年的话太过震撼,陆之栩一时之间,竟然没能反应过来。
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青年已经放开了他。
他靠在椅子上,肚子很饿,椅背枕得肋骨生疼,但是他说:“好。”
他不知道自己在答应什么。
或者,他们两个人,都已经知道了。
☆、第 86 章
许煦是个好人。
这是c大法学院几乎半数以上的老师达成的共识,温和谦逊,彬彬有礼,不像陆之栩那样喜怒无常,也不像陈硕那样冷漠,他几乎是年轻一代的老师里最容易接近的,连几个脾气古怪的老教授对他的评价都不错。
这些年来,在c城,他关系最近的几个人,是林佑栖、沈宛宜、还有陆之栩。
林佑栖认识他,是因为法学院和医学院的一个联谊,c大院系之间关系隔得远,法学院和医学院之间彼此看不太起,医学院是王牌学院,自然傲气一点,法学院也是些硬脾气的家伙,所以学院关系不算太好,联谊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林佑栖这个人,阴阳怪气,谁也猜不到他下一秒要干什么。他懒得很,不怎么修边幅,好在天生一副好相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不屑于把自己弄得西装革履的。但是有些时候,他又勤快得很。
那次联谊,他也去凑热闹,蹲在后排吸烟,看到一个清瘦的青年,在小礼堂里来来回回地走,指挥着一群男学生布置这里布置那里,大夏天的,那个人穿着件白衬衫,脸上竟然一点汗也没有,干干净净的,像个用白石头雕的人。
过了很多年之后,许煦变成了陆之栩口中的“老流氓”,也学会了大夏天的穿着短裤拖鞋到处晃,熬夜熬得脸色青白,逮着不听话的学生就一顿和风细雨地修理兼调戏。
林佑栖不由得感慨:“当年那个水葱样的青年那里去了哟?”
沈宛宜其实是很感谢许煦的。
她是死心眼的人,骨子里像极了她那个当了一辈子邮政员的爸,她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出身,她母亲曾经是纺织厂的工人,父亲只是个普通的邮递员,她是市井中依靠读书走出来的女孩子,她在大学的时候,也是玫瑰花一样的,又漂亮又香,可惜有刺扎手。
她未婚夫俞铮为了追到她,是花了很大的心思的。
那时候r大正是风起云涌,人才辈出,那几届出来的学生,正是现在活跃在政法界的中坚力量,用沈宛宜自己的话说,她现在随便接一个案子,审判席上坐的是她学长,对方律师是她同学,就连书记员呢,也是低了她几届的学弟。
但俞铮当年是当之无愧的年纪第一,法学院毕业晚会,他是学生代表,带着同届毕业生宣誓。
他开始追沈宛宜的时候已经快毕业了,周围同学都忙得焦头烂额,他也忙,但他遇见了沈宛宜。
俞铮骨子里是个意气用事的书生,不是酸腐为人,而是书生,“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书生,书生有傲气,又固执得很。整个r大法学院都说沈宛宜好看,堪比红楼贾探春,他偏不以为然,等到在校辩论赛上真正见到了,被沈宛宜狠狠煞了一回锐气,又开始死心塌地地追起沈宛宜来。
他对沈宛宜是真好,好到十年之后,沈宛宜仍然记得他的大冬天的半夜骑着自行车在b城里到处乱窜,只为了给她买一碗馄饨。
他在外面是威风凛凛的律师,在沈宛宜面前却言听计从,沈宛宜叫他往东他就往东,叫他往西他就往西,沈宛宜有时候故意捉弄他,他也好脾气地任她捉弄,顶多笑一笑就算了。
他唯一一次不听沈宛宜的话,就是卷入那个案子里。
时隔十年,沈宛宜仍然记得当时他的表情,他说:“宛宜,你不知道!时事有大弊,贪腐太重,会伤国之根本。我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学的是法,执的是法,我们不争,谁还去争!人活一世,总有必须承担的责任,职责所在,不得不为!”
他说完这段话之后不到一个月,就死在香港,子弹从他左颅穿进,呼吸停止,当场死亡。
沈宛宜那时候正和他置气,和他吵架的那一次,竟然成了最后一面。
她去香港认尸的时候没有哭,组织c大法学院校友的时候没有哭,取证时被当地黑社会指使小流氓上门恐吓咒骂时没有哭,等到打赢了那场官司,她从b城的法庭里走出来,看到外面阳光灿烂,世界一片明亮。她却忽然哭了。
她哭的不是官司,是她的俞铮。
这世界这么美好,阳光这么灿烂,她的俞铮却已经不在了。
往后的无尽光阴,朝朝暮暮,她都只能孤身一人了。
她一直是一个人,当律师也好,开事务所也好,买房子也好,她都是一个人。
她很喜欢林佑栖说的一句话。
他说:我不是挑剔,你不知道,那个人出现之后,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对于你来说,都会变成将就。
他说:我只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她也只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她年纪渐渐大了,还是没有结婚,父母都很担心,她无法向他们解释,只能看着他们一天天老下去,白发丛生,却还为了她的幸福忧心忡忡。
然后就遇见了许煦。
许煦的母亲是个以儿子和丈夫为生活中心的女人,她一直孜孜不倦地给儿子遥控相亲,不知道双方的父母从哪里搭上了线,把他们两个人凑到了一起。
许煦和她商量了一下,两个人订婚了,双方的老人于是都放下心来。
她本来不想骗母亲,但是有次回家,看到母亲喜孜孜地在那打毛衣,打得都是很小的一件件的,她以为亲戚家生了小孩,问母亲是给谁打毛衣,母亲却说是给她未来的小孩。
母亲掰着手指给她算,等到小孩出生,母亲至少也已经六十岁了,不能替她照顾小孩了,可是母亲不放心,所以准备给孩子打好从一岁到十岁要穿的毛衣……
她是律师,见惯人间冷暖,铁石心肠,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流眼泪,却在看完了母亲打完的那些毛衣之后,躲在浴室里哭出声来。
这世上最担心你的,永远是父母。在他们心中,你永远是柔弱的孩童,他们永远担心你吃不饱、穿不暖,担心你受人欺负,担心你一个人孤独,他们永远悄悄地跟在你身后,等你不小心摔倒时心疼地将你扶起来。等到你长大成人,他们又要开始担心你的小孩,为你未出世的小孩打好毛衣。
沈宛宜和许煦说好了,如果父母年纪大了,两个人就结婚吧。
这无关欺骗,只是为了让父母安心。
她不曾问过许煦:他为什么愿意和她一起演这场戏?尽管后来她隐约猜到也许和许煦当年从r大退学的轰动性事件有关。
她什么都不问。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是藏在心底的陈年伤口,不能触碰,不能言说。
他们,也不过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沈宛宜并不讨厌陆之栩。
陆之栩似乎天生就是那种人,聪明又幸运,却又让人无法嫉妒他的好运气。
沈宛宜很喜欢夏宸。
尽管这个青年眼神里有些东西很危险。
她不像许煦和陆之栩,他们在学校里呆得久了,见的东西都单纯些,她是在社会上拼搏的人,见过数十年夫妻撕破脸皮,见过兄弟反目、父子成仇,她能分辨什么是恶意,夏宸眼里的东西只是危险,并不邪恶。
她记得有天,她和许煦来陆家玩,来得早了,陆之栩在睡懒觉,十点钟才爬起来,穿着舒适睡衣,睡眼惺忪地往饭厅走,夏宸脸上带着笑,给他热好香喷喷的粥,端出酱菜来,怕他一个人吃早餐没意思,又陪着他再吃了次早餐。
她是文科生,喜欢听歌,有句歌词很好,说:幸福,其实就是每天都有人一起吃早餐。
沈宛宜喜欢早晨,阳光灿烂,世界明亮,如果有个人能陪着你吃早餐,抱怨粥太淡,酱菜太咸,说一说昨天的工作,在离开时轻吻你脸颊,绅士般帮你洗碗……
多好。
可惜不得。
她想要和他一起吃早餐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她不嫉妒陆之栩,只是看着有点羡慕。
所以,当许煦的那个人出现之后,陆之栩说许煦要倒霉了,她却不觉得。
至少许煦的那个人还是活着的。
这世界就是这样,只要两个人都活着,事情总有一天会解决,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希望,尽管她什么都没有了,她还是希望,能有一个人,陪着许煦一起吃早餐。
许煦是好人。
所有的故事里,好人都会有好报,这是最简单的道理。
如果连这个都错了,那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呢?
星期三的上午,李貅练完了字,跑到楼上,准备去看看李祝融在不在。
他在李祝融的卧室里发现了一个男人。
他开始还以为那个男人是陈柯,结果发现不是,因为那个男人没有陈柯好看。
那个男人穿着白衬衫,脸色苍白,整个人都蜷在被子里,他似乎在忍受莫大的痛苦,连睡觉时眉头都是皱起来的。
但是,他睡得很熟,似乎对床上的气味很熟悉,就像是睡在自己的床上一样安心。
李貅觉得,这真是一个怪人。
☆、第 87 章
李家最近很不太平。小阎王天天练字,练得心情烦躁,整个李家上下都被他弄得不能安生。老管家觉得自己头发都快掉光了……
好在李祝融在家里呆的时间忽然变多了,李貅虽然还是一样的小阎王习气,但碍于李祝融,也不至于太无法无天。
李祝融虽然不是什么严于律己的人,但对李貅,却是很尽责的。只要条件允许,他都会尽可能地把李貅带在自己身边,自己亲手管教。所以李貅骨子和他是一模一样的性格。
但是,他这样一整天一整天地留在家里,却是第一次。
虽然大部分时候他都在书房里,但也已经够反常了。
当然,最反常的,还是李家忽然多出来的那个叫许煦的男人。
那男人和李家华丽却肃杀的环境一点也不适合,他很温和,像是受过高等教育,温文尔雅,笑起来的时候,让人不自觉地放下警惕。
他也是李小阎王变得暴躁的原因之一。
这么多年来,李祝融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都是绝顶漂亮的,但她们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睡进李家的主卧室里。
就连陈柯,也只是在李祝融公司办公室里睡了一夜而已。
这个叫许煦的、温和的男人,让李小阎王本能地感觉到了威胁。
最让李貅愤怒的,是他爸李祝融的态度――他竟然自始至终都没有向李貅解释一句。
李貅绝对是个早熟的小孩,他智商很高,心机也深,李祝融向来都是把他当一个小大人看的,一般家里发生点什么都会告诉他。
只有对这个叫许煦的男人,李祝融非但没和李貅打招呼,连他自己,对许煦都是时常无视的,好像家里完全没有这个人一样。
这彻底地激怒了李貅。
所以,这些天来,他就像一只小狮子一样,愤怒地提防着这个入侵者,整个人都变得十分暴躁,极具攻击性。
日子就在李小阎王的高度警惕中,一天天地过去了。
除了被李祝融规定以后不许再随便上楼之外,李貅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
但是,另外一边,陆嘉明宝宝的生活,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十一月二十七日,是节气中的小雪。
温度彻底地降了下来。
外面下了霜,夏宸早上不让宝宝出门,怕他在外面滑倒了。
陆之栩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了,陆教授穿着毛绒绒的白色毛衣,袖口盖过手背,像游魂一样飘到了客厅,宝宝坐在地毯上抱着小猫玩,对这状况习以为常。
夏宸系着围裙在厨房做早餐,没有课的日子,陆家已经养成了在九点左右吃早餐的习惯,陆之栩不怎么喜欢甜食,他喜欢带点咸味的东西,比如说南瓜饼,比如说紫菜饭团,比如说放了虾仁和海带芽的粥……
夏宸今天早上做的是皮蛋瘦肉粥,这些天来,陆教授脾气好了不少,至少夏宸已经可以在粥里放姜片了。
这样冰冷的早晨,能慵懒地坐在温暖的房子里,和家人一起,喝一碗热乎乎的粥,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何况夏宸做的粥,还是能让人满足到愿意在这么早从床上爬起来的那种。
可是今天陆之栩的情绪却不是很好。
吃了早餐之后,陆教授就占据了客厅的沙发,在上面翻来覆去了将近半小时,最后,他趴在沙发上,问正在玩猫的陆嘉明宝宝:“嘉明,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宝宝大睁着猫眼,无辜地看着他。
陆之栩无奈地缩了回去,继续在沙发上翻来覆去。
最后,夏宸同学拿着羊绒毯子盖在了陆之栩身上,伸手揉了揉陆之栩一团乱的头发,在陆之栩炸毛之前笑道:“老师别睡着了,会感冒。”
陆之栩把毯子卷成一团,继续在沙发上翻来覆去。
夏宸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替陆之栩掖好了毯子。
陆之栩不说,他也不问,只是抚摸着某人因为紧张而绷紧的脊背,像在安抚一只炸毛的猫。
陆之栩的头发和宝宝一样,鸦羽一样的黑,发尾细碎,脖颈纤细,看起来十分脆弱。
坐到中午,夏宸起身,准备去做饭,却被陆之栩拖住了手腕。
“再坐一会,”陆教授这样请求着:“我还不饿……”
“可是宝宝总不能不吃中饭。”夏宸替陆之栩理了理头发,他并不想知道让陆之栩辗转反侧的秘密是什么。该你知道的总会知道,不该你知道的,也不需要刻意去探听。
秘密被揭开这种事,于别人而言,也许只是满足了一时好奇,可对于当事人而言,却好像被扒光了衣服站在阳光下一样。
夏宸很少去追问别人的秘密。
非礼勿听,这是他从四岁起就明白的真理。
但是,这一次,却是陆之栩自己泄露的。
吃中饭的时候,陆之栩根本没吃什么,碗里的饭几乎没动,宝宝刚刚喝完汤,他就离了席,钻进自己房间里,半个小时之后,拎出一个fendi的包来,对着夏宸宣布:“我要出去两天,后天回来。”
夏宸有点惊讶地站了起来。
“老师要去哪里?”
“回老家一趟,可能顺便还去见一下许煦。你带着宝宝在家里,晚上记得关好门,我很快就回来。”
宝宝扔下碗,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跑到客厅,抓住陆之栩的裤腿:
“爸爸,我也要去。”
陆之栩蹲了下来,摸着宝宝的头。
“乖,爸爸带着嘉明不方便,今年爸爸一个人回去就行了,嘉明要听哥哥的话,爸爸很快就回来了。”
“嘉明很乖……”
陆之栩朝夏宸看了一眼,示意他把宝宝抱回去。
夏宸抱着宝宝,送陆之栩出门,他把宝宝放在房子里,换了鞋,一直送到车库,陆之栩去开车,他提着包在门口等,等陆之栩开着那辆斯柯达出来了,他把包从窗口递了进去,顺势抓住陆之栩的下巴,在陆教授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路上小心。”
陆教授“嗯”了一声,别过脸去看后视镜,露出通红的耳朵。
陆教授的老家是n市,是个县级市,景色漂亮,满城的香樟树,陆之栩每年都回来一次,对路况还算熟悉,熟门熟路地下了高架桥,直奔自己父亲当年教书的大学去了。
入了冬,路边的树还是郁郁葱葱的,满地枯黄叶子,大学里景致不错,从南门进去,穿过南校区,就到了陆家和许家一起居住过的家属安置小区。
陆之栩和许煦在这里渡过了整个童年、少年、和一部分的青年。
陆之栩的姐姐当年也是从这个小区出嫁的。
陆家和许家住在同一栋楼里,当年是整个小区最新的红色楼房,现在随着居住者的退休,也都颓败下来。
楼下有孩子在打闹,听说小区今年又新搬进了一批老师,这大概是他们的孩子。
陆之栩在楼下停了车,下车,锁门。老式的小区里没有停车场,老师的车都停在路边。
小孩们都不认识这个穿着西装的漂亮男人,纷纷停下了动作,好奇地看着他。
陆之栩忽然想起,自己小的时候,也曾这样在楼下打闹,他是陆家娇生惯养的小儿子,又长得漂亮,别家的小孩都让着他,许煦更是经常照顾他,那时候,楼下的树似乎还没这么矮,矮得垂下的枝条几乎碰到自己头顶,楼道也似乎并没有这样暗,暗得他好像不是在往楼上走,而是陷入了回忆的沼泽里。
他其实很怕回来。
有些记忆,并不算可怕,也不算残酷,只是你不愿想起。因为那记忆里有你血脉相连的亲人,有你的父母,你看着他们死去,变成冷冰冰的墓碑,从此这熙熙攘攘的世界中,只留你一个人孤独前行,从此再没有人为你等到夜深,跟在你身边唠叨,让你多吃点饭,多穿点衣服,早点回家,不要在外面疯玩。
父母不在了,家又在哪里呢?
每一个老人,每一对父母,最终都将死去。
这是每个儿女都必将经历的锥心之痛。
那双牵你走过整个童年的手,那个让人可以趴在上面安心睡着的温暖脊背,每次考试之后都让你忐忑的叫父亲的人,给你做美味的汤,做你喜欢吃的菜的叫母亲的人,你恨不能一辈子都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这是无论爱人、子女、朋友,都无法填满的空白。
陆之栩今年二十七岁,他父亲过世已经快五年,母亲过世已经四年。
他有四年,不敢独自回来这栋楼里。
他是幺儿,被捧在手心里疼,有一天他从大学回来,发现父亲不在了,有一天他去厨房给宝宝冲奶粉,听见卧室一声闷响,他母亲脸色青白地倒在了地上。
他从天堂掉到地狱,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
他带着宝宝活了四年,赚钱,买房子,吃饭,睡觉。
然后遇见夏宸。
然后在某年某月,某个下午,他回来了,一个人回来。
他陷进积年的梦魇里,又一点点挣扎出来。他说服自己,一切都没有什么大不了,死者已矣,活着的人有自己的生活。
但是他还是不敢走进那所房子,他的勇气只够支撑他将灯打开,房间里一片明亮,当年全家坐在那里吃过饭的饭桌、看过电视的沙发,乘过凉的阳台都还在那里,母亲亲手织的灯罩,父亲喜欢坐的藤椅,还有姐姐出嫁那天置办的塑料花,也都在那里。
他跌坐在玄关的地上,不敢再前进一步。
他只是陆之栩,一介凡人,即使他言辞嚣张行为妖孽,即使他飞扬跋扈没心没肺,他也只是个人而已。他一样会痛,一样会哭,他仍然记得他第一次带宝宝回到这里,他连楼道也不敢上去,他抱着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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