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路,外面黑,注意点。”
“……你陪我去。”他固执地重复一遍。
我笑笑,不逗他了,难为他拉得下脸:“走吧,你不熟悉路,把手电筒带上。”
“噢。”我突然想起,“我去拿点草纸,茅厕里没有。”
美少年的脸又白了一分。
其实我十分理解他们这些城里孩子对茅厕的排斥,想高毅第一次来时,看到茅厕后,勉强吃完顿饭,放下筷子就走了,一点面子没给我。姐姐也就是因为这样,后来无论高毅送再多礼物来,也改变不了最初的坏印象。
猪的呼哧声并没有那么单调,粗重的喘息和鼾声此起彼伏交叠起来,听上去像是有人藏在黑暗的木屋里。
我在外面等着他,向晋飞一出来,俊俏的脸蛋惨白惨白,两只没洗过的手无助地往前伸了伸,一把抓住我,胸膛贴着我的左臂,小动物一样缩在后面,一身的高冷气质荡然无存。
直到走回卧室,他才放开我。
我打了个哈欠,指使他去洗手,自己回房睡觉,完全不为所动,谁让这货死皮白赖地跟过来。
第二日起来,他好像忘却了昨天发生的事,白净的脸色上透着神清气爽,又恢复成那个清高的高材生。
早餐是家里做的馒头和姐姐亲手煮的酸豆角肉末粉。
我们边吃,姐姐边吩咐我:“岩岩,等会去摘点玉米和辣椒,姐中午给你做玉米骨头汤和辣椒炒肉。”
我双眼放出光,连连点头。
即使向晋飞已经没有了第一天的不安无措,他还是掩饰不了认生的本性,只敢跟着我走。
我走到外面一个伫立这个黑色柱体前,抓住突出的把使劲摇了几下,顿时又冰凉清甜的井水涌出来。我示意他直接用嘴接着,他看看我,两个手掌合成一个半圆接了一小碗,一点点猫咪一样喝着。
进了田地,满目都是庄稼,整片整片的绿。他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观,嘴巴没说,脸上却写满了惊奇。
“小心路。”我见他出神,提醒道。
“嗯。”人能走的路比较窄,更关键的是,几乎每两步就有牛粪,一不留神容易踩上一鞋底的屎。他果然开始盯着脚下,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往前挪,这样走了几分钟,他忽得抬起头,冲我粲然一笑。
我一直用余光注意着他,瞟到那个笑容差点晃了眼。他上扬的眼角打破一贯的清冷,整张脸充满奇异的魅惑。
我放心地回过头,走在前面:“笑什么?”
“大叔,你们家真好。”
我背对着他,嗤笑一声:“那就嫁过来吧。”
他沉默两秒,冒出个很土的词汇:“老不正经。”
我差点吐血,男人四十还一枝花,三十怎么就老了!
我们出来就带了俩塑料袋,我带着向晋飞摘了两袋子玉米辣椒,满载而归。
吃过饭后,向晋飞在桌下扯了扯我。我差不多明白他的意思,又带着他去了茅厕。
向晋飞在与茅厕之臭神做抗争,挑战人类屏息的最长时间,我在一旁听久违的哼哧哼哧声。听那一只只猪不安分地叫着,我走近,多看了一眼,发现泔水所剩无几了,于是亲自去提了新的一桶,倒进去。
刚从里头出来,我就看向晋飞站在不远处生硬地倒退一步,我闻了闻袖子,没闻出什么,一小团粉红粉红的东西突然从我背后窜了出来。
向晋飞的脸顿时绿了,拔腿就跑。
小猪起了劲儿,把他当成了调皮的玩伴,在后头撒欢追赶着,我目送这俩远去,哈哈大笑。
向晋飞被猪崽追着,无头苍蝇似的狂奔,那个盛夏午后,阳光毫不吝啬洒在他青春慌乱的脸上,他奔跑在乡野的田地,高档的运动鞋上沾满了泥泞。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从带向晋飞的第一天起,我们就交换了手机号,虽是如此,我和他从未有过私下的交流。直到上周回来后,他有时会给我发几条短信。
我第一次收到时确实有点小惊讶,以为是他遇到了什么难题,可一打开,上头就俩字:大叔。
“……”
他很烦人,紧接着又来一条:魏叔。
“……”返回上一页,点选项,批量删除消息。
从此再收到向晋飞诸如此类的废话短信,我一概不回。
===
向晋飞依旧顶着那张死人脸上班下班,仿佛那个没事发信息过来骚扰的闹腾孩子不是他似的。
眼见着同事们一个个下班,我偏生命苦,得把一实习生当祖宗。向晋飞这枚可恨的学霸又在工作,他可以废寝忘食,我可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身体。眼见指针指向八点半,抄起桌上的电话,打给楼下外卖。
电话刚接通,那头点餐小姐的声音还没响起,美少年突然凑到我身边:“大叔。”
我点点头,示意他我在接电话,可菜名刚刚溜到嘴边,向晋飞这死孩子竟然一把抽出话筒,语气淡然冲着那边说:“不好意思,打错了。”
他利落掐断电话,我看向他,看他整什么幺蛾子。
向晋飞面不改色,问我:“大叔,你是不是饿了?”
废话!不饿我叫什么外卖。
向晋飞见我不回答他,眼角忽然染上一丝笑意,把我那一点不满一下笑没了。
“大叔,我请你吃饭。”他居然邀请我。
“好。”我想都没想,一口答应。
向晋飞首先带我走进的是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他小小年纪就开车来实习了,难怪瞒不住富二代的身份。
“大叔,你想吃什么?”向晋飞熟练地发动车。
“随便。”
向晋飞不满地斜我一眼。
我想了想:“去吃面吧。”
“好。”
向晋飞带我去了家临近h大的餐厅,估计他常常光顾,轻车熟路地找着位子。我看了看菜单,点了份番茄牛腩面,向晋飞也没多犹豫,点了招牌的牛肉拉面。
面很快就上来了,向晋飞从桌上的小圆桶里抽出两双一次性筷子。这让我有点尴尬,往常我一个人出去吃饭时,手口并用地掰筷子就颇为狼
“……你陪我去。”他固执地重复一遍。
我笑笑,不逗他了,难为他拉得下脸:“走吧,你不熟悉路,把手电筒带上。”
“噢。”我突然想起,“我去拿点草纸,茅厕里没有。”
美少年的脸又白了一分。
其实我十分理解他们这些城里孩子对茅厕的排斥,想高毅第一次来时,看到茅厕后,勉强吃完顿饭,放下筷子就走了,一点面子没给我。姐姐也就是因为这样,后来无论高毅送再多礼物来,也改变不了最初的坏印象。
猪的呼哧声并没有那么单调,粗重的喘息和鼾声此起彼伏交叠起来,听上去像是有人藏在黑暗的木屋里。
我在外面等着他,向晋飞一出来,俊俏的脸蛋惨白惨白,两只没洗过的手无助地往前伸了伸,一把抓住我,胸膛贴着我的左臂,小动物一样缩在后面,一身的高冷气质荡然无存。
直到走回卧室,他才放开我。
我打了个哈欠,指使他去洗手,自己回房睡觉,完全不为所动,谁让这货死皮白赖地跟过来。
第二日起来,他好像忘却了昨天发生的事,白净的脸色上透着神清气爽,又恢复成那个清高的高材生。
早餐是家里做的馒头和姐姐亲手煮的酸豆角肉末粉。
我们边吃,姐姐边吩咐我:“岩岩,等会去摘点玉米和辣椒,姐中午给你做玉米骨头汤和辣椒炒肉。”
我双眼放出光,连连点头。
即使向晋飞已经没有了第一天的不安无措,他还是掩饰不了认生的本性,只敢跟着我走。
我走到外面一个伫立这个黑色柱体前,抓住突出的把使劲摇了几下,顿时又冰凉清甜的井水涌出来。我示意他直接用嘴接着,他看看我,两个手掌合成一个半圆接了一小碗,一点点猫咪一样喝着。
进了田地,满目都是庄稼,整片整片的绿。他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观,嘴巴没说,脸上却写满了惊奇。
“小心路。”我见他出神,提醒道。
“嗯。”人能走的路比较窄,更关键的是,几乎每两步就有牛粪,一不留神容易踩上一鞋底的屎。他果然开始盯着脚下,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往前挪,这样走了几分钟,他忽得抬起头,冲我粲然一笑。
我一直用余光注意着他,瞟到那个笑容差点晃了眼。他上扬的眼角打破一贯的清冷,整张脸充满奇异的魅惑。
我放心地回过头,走在前面:“笑什么?”
“大叔,你们家真好。”
我背对着他,嗤笑一声:“那就嫁过来吧。”
他沉默两秒,冒出个很土的词汇:“老不正经。”
我差点吐血,男人四十还一枝花,三十怎么就老了!
我们出来就带了俩塑料袋,我带着向晋飞摘了两袋子玉米辣椒,满载而归。
吃过饭后,向晋飞在桌下扯了扯我。我差不多明白他的意思,又带着他去了茅厕。
向晋飞在与茅厕之臭神做抗争,挑战人类屏息的最长时间,我在一旁听久违的哼哧哼哧声。听那一只只猪不安分地叫着,我走近,多看了一眼,发现泔水所剩无几了,于是亲自去提了新的一桶,倒进去。
刚从里头出来,我就看向晋飞站在不远处生硬地倒退一步,我闻了闻袖子,没闻出什么,一小团粉红粉红的东西突然从我背后窜了出来。
向晋飞的脸顿时绿了,拔腿就跑。
小猪起了劲儿,把他当成了调皮的玩伴,在后头撒欢追赶着,我目送这俩远去,哈哈大笑。
向晋飞被猪崽追着,无头苍蝇似的狂奔,那个盛夏午后,阳光毫不吝啬洒在他青春慌乱的脸上,他奔跑在乡野的田地,高档的运动鞋上沾满了泥泞。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从带向晋飞的第一天起,我们就交换了手机号,虽是如此,我和他从未有过私下的交流。直到上周回来后,他有时会给我发几条短信。
我第一次收到时确实有点小惊讶,以为是他遇到了什么难题,可一打开,上头就俩字:大叔。
“……”
他很烦人,紧接着又来一条:魏叔。
“……”返回上一页,点选项,批量删除消息。
从此再收到向晋飞诸如此类的废话短信,我一概不回。
===
向晋飞依旧顶着那张死人脸上班下班,仿佛那个没事发信息过来骚扰的闹腾孩子不是他似的。
眼见着同事们一个个下班,我偏生命苦,得把一实习生当祖宗。向晋飞这枚可恨的学霸又在工作,他可以废寝忘食,我可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身体。眼见指针指向八点半,抄起桌上的电话,打给楼下外卖。
电话刚接通,那头点餐小姐的声音还没响起,美少年突然凑到我身边:“大叔。”
我点点头,示意他我在接电话,可菜名刚刚溜到嘴边,向晋飞这死孩子竟然一把抽出话筒,语气淡然冲着那边说:“不好意思,打错了。”
他利落掐断电话,我看向他,看他整什么幺蛾子。
向晋飞面不改色,问我:“大叔,你是不是饿了?”
废话!不饿我叫什么外卖。
向晋飞见我不回答他,眼角忽然染上一丝笑意,把我那一点不满一下笑没了。
“大叔,我请你吃饭。”他居然邀请我。
“好。”我想都没想,一口答应。
向晋飞首先带我走进的是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他小小年纪就开车来实习了,难怪瞒不住富二代的身份。
“大叔,你想吃什么?”向晋飞熟练地发动车。
“随便。”
向晋飞不满地斜我一眼。
我想了想:“去吃面吧。”
“好。”
向晋飞带我去了家临近h大的餐厅,估计他常常光顾,轻车熟路地找着位子。我看了看菜单,点了份番茄牛腩面,向晋飞也没多犹豫,点了招牌的牛肉拉面。
面很快就上来了,向晋飞从桌上的小圆桶里抽出两双一次性筷子。这让我有点尴尬,往常我一个人出去吃饭时,手口并用地掰筷子就颇为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