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正文 第 29 章
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9 章
有天外婆让方庭去拣些木棉花回来,她煲汤要用。方庭拿着小竹篮出去,一朵一朵地拣着,暮春日照充沛,花朵的边被晒得脆薄了,她抬起手,想要挡着阳光,忽然听到有人喊:“喂!”
是个小男孩,海军服,一双伶俐俐的大眼睛,腰上别着一把小木枪,嘴里啪地一声朝她开了火,从院墙跳下来,瞧着她问:“你家有细线吗?”
凑近看,他的拇指和食指间拈住一只黑蚂蚁。他的眼睛,也像蚂蚁一样黑,不仅黑,还很亮,仿佛是两把小火苗,一窜一窜的,让人想要用手去捂。方庭找来细线,男孩唧唧呱呱地说,从民间故事选刊上看到有个聪明人,捉了蚂蚁,在九曲球另一端涂了蜜,顺利地穿好了它。
这个故事有不同的版本,聪明人有时是松赞干布,有时是阿凡提,但问题是——怎样才能用线把蚂蚁绑住,并且让它还活着呢?这真是个严肃的难题哪。男孩夏橙充满了求知欲,捉了几只蚂蚁,都在完成使命前就被他腰斩,无一例外,好不容易挑了个头大的这只,线却用完了。
绑得牢,蚂蚁就死掉了,不牢,它就挣脱了,都市的生活水平高,蚂蚁嘴巴大概也刁了,不像它的古代祖先那样,为一点蜂蜜卖命。折腾了半天,方庭把线一扔:“何必跟蚂蚁过不去呢,来我家玩吧。”
这一年,方庭七岁,夏橙。同班同学和她不同,他们专注于先秦史学,汉唐诗歌,除了论文,极少再去书写什么。只有她,着迷于小说创作,沉浸于一个个怅惘的小故事。
南京是夏橙母亲的故乡,它有着无与伦比的春天,方庭的寝室正对着操场,墙角是几株木棉,更远处,合欢开得正盛,都是让人愉快的植物。她在小说里写,假如这世界没有了花,人们会不会觉得生活有点傻?编辑在QQ上将这句话复制给她,说:“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开花。”
方庭转头去看外面,人声鼎沸处,是一场球赛,女孩们在为校园球星呐喊助威。喧闹之中是不适宜伤感的,她抓起水瓶,去打开水,顺便停下来看了几分钟。
其实,高中才更盛产这样的篮球少年,高个子,长手长脚,笑起来单纯灿烂,一个个都像淌着热汗的小太阳。那年的夏橙就是如此,一下课就来找方庭,打饭,聊天,斗嘴,他打球,她看。周末就去看场电影,吃大捧爆米花,喝很凉的冰红茶,散场时沿路踢踢踏踏地哼着歌,多快乐。
自然也是会问的:“哎,为什么喜欢我?”
夏橙的回答十年如一日:“你好看。”
“真的?”
“真的。”
一个人喜欢你,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听起来真肤浅,可方庭还是美滋滋。她长痘,脸上冒油光,平凡如你我她,可对夏橙的睁眼睛说瞎话,她照样得意地笑纳。哪怕全世界都说她是个麻子脸身高一米三八有张阔嘴巴,只要他说她美貌,她就抖得不可一世。小时候,她老嫌他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很迷信他,他说什么,她都信。
他指鹿为马,她就说,我们杀了它,吃鹿肉吧,烤着吃,他指桑骂槐,她就说,你爬上去摘朵槐花给我好吗。在夏橙身边,她根本不用思考,把思维空出来,用他填得满满当当,全心全意满脑袋。
认识了那样久,要好了那样久,方庭从不怀疑将来她会嫁给夏橙,被他带着玩,当个大米虫,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做一份蒙混过关的工作,下班逛街做美容,打点小麻将,有人照顾,有人承担,过寄生虫的日子。
第 2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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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盛开旧蔷薇 作者:纯白阴影
第 29 章
有天外婆让方庭去拣些木棉花回来,她煲汤要用。方庭拿着小竹篮出去,一朵一朵地拣着,暮春日照充沛,花朵的边被晒得脆薄了,她抬起手,想要挡着阳光,忽然听到有人喊:“喂!”
是个小男孩,海军服,一双伶俐俐的大眼睛,腰上别着一把小木枪,嘴里啪地一声朝她开了火,从院墙跳下来,瞧着她问:“你家有细线吗?”
凑近看,他的拇指和食指间拈住一只黑蚂蚁。他的眼睛,也像蚂蚁一样黑,不仅黑,还很亮,仿佛是两把小火苗,一窜一窜的,让人想要用手去捂。方庭找来细线,男孩唧唧呱呱地说,从民间故事选刊上看到有个聪明人,捉了蚂蚁,在九曲球另一端涂了蜜,顺利地穿好了它。
这个故事有不同的版本,聪明人有时是松赞干布,有时是阿凡提,但问题是——怎样才能用线把蚂蚁绑住,并且让它还活着呢?这真是个严肃的难题哪。男孩夏橙充满了求知欲,捉了几只蚂蚁,都在完成使命前就被他腰斩,无一例外,好不容易挑了个头大的这只,线却用完了。
绑得牢,蚂蚁就死掉了,不牢,它就挣脱了,都市的生活水平高,蚂蚁嘴巴大概也刁了,不像它的古代祖先那样,为一点蜂蜜卖命。折腾了半天,方庭把线一扔:“何必跟蚂蚁过不去呢,来我家玩吧。”
这一年,方庭七岁,夏橙。同班同学和她不同,他们专注于先秦史学,汉唐诗歌,除了论文,极少再去书写什么。只有她,着迷于小说创作,沉浸于一个个怅惘的小故事。
南京是夏橙母亲的故乡,它有着无与伦比的春天,方庭的寝室正对着操场,墙角是几株木棉,更远处,合欢开得正盛,都是让人愉快的植物。她在小说里写,假如这世界没有了花,人们会不会觉得生活有点傻?编辑在QQ上将这句话复制给她,说:“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开花。”
方庭转头去看外面,人声鼎沸处,是一场球赛,女孩们在为校园球星呐喊助威。喧闹之中是不适宜伤感的,她抓起水瓶,去打开水,顺便停下来看了几分钟。
其实,高中才更盛产这样的篮球少年,高个子,长手长脚,笑起来单纯灿烂,一个个都像淌着热汗的小太阳。那年的夏橙就是如此,一下课就来找方庭,打饭,聊天,斗嘴,他打球,她看。周末就去看场电影,吃大捧爆米花,喝很凉的冰红茶,散场时沿路踢踢踏踏地哼着歌,多快乐。
自然也是会问的:“哎,为什么喜欢我?”
夏橙的回答十年如一日:“你好看。”
“真的?”
“真的。”
一个人喜欢你,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听起来真肤浅,可方庭还是美滋滋。她长痘,脸上冒油光,平凡如你我她,可对夏橙的睁眼睛说瞎话,她照样得意地笑纳。哪怕全世界都说她是个麻子脸身高一米三八有张阔嘴巴,只要他说她美貌,她就抖得不可一世。小时候,她老嫌他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很迷信他,他说什么,她都信。
他指鹿为马,她就说,我们杀了它,吃鹿肉吧,烤着吃,他指桑骂槐,她就说,你爬上去摘朵槐花给我好吗。在夏橙身边,她根本不用思考,把思维空出来,用他填得满满当当,全心全意满脑袋。
认识了那样久,要好了那样久,方庭从不怀疑将来她会嫁给夏橙,被他带着玩,当个大米虫,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做一份蒙混过关的工作,下班逛街做美容,打点小麻将,有人照顾,有人承担,过寄生虫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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