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柔章伸手揉了揉儿子可爱的小脑袋:“嗯,不太对,你爹这人话确实很多,但他是个好人。”
    好人吗?阿辞的小脑袋有些弄不明白,他左右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很明显cpu快要烧干了。
    周恕之见儿子这般可爱伶俐,哪怕被骂负心汉,心里也实在生不起任何的怒意:“阿辞,我可以叫你阿辞吗?”
    父子天性,哪怕阿辞从前并没有见过周恕之,此刻也忍不住被面前的大人打动:“可以哦,那我要叫你爹爹吗?”
    周恕之伸手,想要抱抱孩子,沈柔章就微微松了松手,阿辞是个不见外的性子,很快就回抱了过去,他心想,好奇怪哦,这个人身上明明没有大哥哥那么温暖,但他很喜欢这个人的怀抱。
    场面瞬间就温情了下来,至于谭昭,早就熘之大吉,毕竟再留下来,就是他没眼色了。
    “诶,谭哥你怎么出来了?酒酿完了?”
    谭昭一把拎住还散发着药汤味道的少年郎往外走:“酿完了,有些饿了,请我吃碗面吧,要卧两个蛋。”
    好奢侈,他在长身体都只敢吃一个!
    等坐到桌上,贺兰固才知道沈姐姐居然把阿辞带来跟周少东家相见了,怎么说呢,总觉得这一对好玄幻。
    “怎么这幅表情?”
    贺兰固想了想,低声说:“那个,我说了你可以不要告诉沈姐姐吗?我并不是想要评价什么,可能是因为听了盛夫人的话,先入为主地以为阿辞的父亲是个负心汉,谁知道等见了面,周少东家不仅不是负心汉,还是个样样出众的富家公子,江湖剑客和富家少爷,性别改一改,跟最近的江湖话本《世家小姐绝情剑》好像啊。”
    谭昭:“……什么东西?”
    “就是最近很有名的话本啊,街头巷尾的说书人都在说哎,我只听了一耳朵,说的是世家小姐瑛娘出门上香遭遇歹徒,然后得江湖大侠绝情剑相救,两人一见钟情,上演了一出他逃她追他插翅难飞的追爱情缘。”
    谭昭:地铁老人看手机.jpg。
    “是不是很像,周少东家看着就是个很执着的人。”贺兰固说完,忍不住有些感叹,“其实如果他是个负心人,沈姐姐反而不会那么难抉择吧?”
    “你怎么知道她心里难以抉择呢?”谭昭笑了笑,“再说了,如果周少东家是个负心汉,你沈姐姐早就痛打渣男,今年应该是负心汉长眠地下的第六年。”
    贺兰固:……确实,以沈姐姐的性格,根本不可能被辜负还忍气吞声地离开。
    哦,是他狭隘了。
    “而且,习剑如修心,你沈姐姐现在的心结,不在周少东家身上。”谭昭不懂儿女情长,但他懂习剑,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不好的童年需要用一生去治愈,沈柔章童年过得艰难,哪怕后来有师长引路,但有些东西不是想要看开就可以做到的。
    偏偏她又是习剑,剑是最考验心性的兵器,如果系统的任务真的是帮助沈柔章达成某个剑道上的成就,那就必须跨越这个心结。
    而解决童年心结最好的办法,就是解铃还需系铃人,随家的出现,对于沈柔章来讲,是一道劫数,同样也是一个契机。
    “哦?那在哪里?”
    谭昭指了指面碗:“吃你的面吧,操心那么多,小心变成小老头!”
    “才不会呢,最近我感觉自己身轻如燕,再没有从前那种胸口堆了块石头的感觉了,起床也不会觉得浑身沉重,四肢酸痛了。”
    “快了快了,再泡大概七日,等你的经脉筋骨能够承受得住,我就帮你疏通堵塞的经络。”
    贺兰固登时高兴起来:“真的吗?只需要七日?这么快?我不是在做梦吧?”
    “先别高兴得太早,等经脉疏通,那时候才是对你来说,真正的考验。”
    贺兰固勐勐点头:“我知道,经脉刚疏通,会有胀痛酸痛感,因为我的经脉先天闭塞的缘故,经脉形成了肌肉记忆,如果我不每天忍着疼痛运气行周天,经脉就会在一段时候后继续堵塞,我都记着的,谭哥,我不怕吃苦的。”
    一点疼痛算什么,有武功内力他才可以有自卫的能力,虽然贺兰固从来不说,但他确实已经受够弱小无能的自己了。
    他现在恨不得立刻马上疏通经脉,然后明天就修炼武功。
    **
    江南精英节预热得轰轰烈烈,却是刚开就夭折,赫赫有名的江南三侠一个离开,另外两个被废落入大牢,剩下的江湖人难聚人心,便在第二天就陆陆续续地离开了禹城。
    倒也有人心思灵通,想着江南三侠离开得匆忙,三侠山庄内或许留有一些江湖秘笈,可惜还没踏进山庄,就被叶管家带人打退了。
    至于那柄出自屈大师的宝剑,却是不翼而飞,有人说是悬水剑拿了,也有人说是叶管家监守自盗,甚至还有人说是精英节开幕上那位一剑镇八方的谭少侠当场取走了。
    反而传闻沸沸扬扬,但也没谁真敢舞到谭昭和沈柔章面前。
    如果说放剑山庄一案,因为钦州地处偏僻所以传得比较慢,那么江南精英节上谭昭一力破三侠诡计,几乎是在两日间传遍了整个江南地区。
    谭昭可谓是一战成名,包括他那柄快如闪电的宝剑,都叫人传得有模有样,甚至有人还给他取了个“闪电剑客”的讳名。
    说实话,谭昭是拒绝的,毕竟……这还不如不给剑客呢。
    但他就一个人,当然堵不住悠悠众口,倒是奇遇客栈的人,在第三天找到了他,找他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要为他绘制江湖剑客名人堂画像,其中也包括不给剑的图样。
    奇遇客栈的来人是个女子,且还是个不会武功的妙龄女子,当然在她身后,有个武功不错、沉默抱剑的中年男子。
    “我不过只出了一剑,便能劳动你们奇遇客栈的大驾?”
    女子轻轻笑了一声:“谭少侠,你是习剑的,便该明白有些人天生就是用剑的,一剑足矣,而有些人一辈子挥剑,也不过是用蛮力打人而已。”
    被不着痕迹地捧了一下呢,谭昭心想,这奇遇客栈能踩着彩灯楼上位,果然不是没有原因的,想想羽裳兄弟那德行,当真是没法比:“秦姑娘过誉了,不过我不太习惯当个江湖名人,倒是不给剑,你可以随意画。”
    秦姑娘一愣:“你这剑,剑名不给?”
    谭昭干脆将不给剑放在桌上,做了个请的手势:“不错,它并不叫闪电。”所以,赶紧辟谣吧,闪电剑客真的听着叫人起鸡皮疙瘩。
    剑客都很爱惜手中的宝剑,不愿意被不相干的人触碰,秦姑娘知道规矩,但没想到这一位行事如此随意,不想出名,却愿意让自己的剑出名,又给自己的剑取这样一个名字,如此特立独行,当真是……想不出名都难了。
    而且,以她识剑的功夫,这柄剑看着实在太过普通,普通的剑柄,普通的剑鞘,甚至都没有剑穗,普通得根本没有理由上奇遇客栈的名剑堂。
    但当她拔出这柄宝剑,哪怕她不会武功,不会剑,也完全能够理解一位剑客对一柄宝剑的追求。
    秦姑娘已经听到了后面李叔瞬间粗重的唿吸声,很显然这是一柄叫李叔都心动不已的宝剑。
    平和却锋芒毕露,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这柄不给剑会有这样一个平凡的外表了,因为它无需过多的装点,它自己的剑光,就是最好的展示。
    这样一柄剑,无疑非常考验画师的功力,因为它的特殊不在其形,而在其内。
    “多谢谭少侠借剑一观,我会努力画出它的形神。”
    这位秦姑娘来得突然,走得也快,谭昭有些摸不准奇遇客栈的路数,不过转念一想,他好像也没必要在意那么多,水来土掩就是了。
    然后,水就来了。
    “随舟死了?”
    “是的。”
    “怎么死的?”
    “被陈阳钟杀死的,然后陈阳钟也自戕了。”沈柔章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其实我能猜到他俩会被灭口,但我没想到会是这样,蝶侠欧阳许出面收殓了两人的尸骨,在随舟身上,找到了这张纸条,上面写着随家现在的住址。”
    谭昭看了一眼纸条:“京城?”
    “是的,所以我打算立刻动身前往京城。”
    “他们在引你入京。”
    沈柔章点了点头:“我知道,而且知晓我身世之人,少之又少,我师父早已驾鹤西去,而我也从未对旁人诉说过,除非……是有人通过我这张脸,找到了我的身世。”
    “沈家?还是随家?”
    沈柔章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母亲的家族早已落魄,若非如此,随庭也不敢休妻,而随家见过我母亲的人,估计也都是老人了,恐怕得去了京城才知道。”
    谭昭想了想,然后问了个问题:“我听随舟说过,你外祖沈家乃是名门,为何突然就落魄了?”
    第302章 江湖剑雨(三三)
    沈家出事的时候,沈柔章不过七八岁的年纪,她只记得那时候母亲一直抱着她哭,眼泪都要流干了,等父亲休书落下,母亲忽然就不哭了。
    那天晚上热得很,母亲跟她说了好多好多话,让她听话,让她柔顺,让她不要记恨父亲,也不要去追究沈家的没落。
    “或许,沈家的没落与随家有关。”沈柔章说完,摇了摇头,“我那时候还太小,我娘应该是怕我记事了,知道内情后记恨随庭,不利于我在随家继续生活,可她不知道的是,我根本没机会在随家长大,她还是太高估那个男人的良心了。”
    谭昭看得出沈柔章此刻心中的愤怒,于是问了个问题:“如果随庭还活着,你会动手吗?”
    系统:!!!!!
    就连沈柔章也没想到,谭昭的问题会如此直白又尖锐,但这也没什么不能回答的:“如果他现在还活着,那可真是祸害遗千年啊。”
    很显然,她并不准备放过对方,哪怕这人是她的亲生父亲。
    第二日,沈柔章就一人一骑奔赴京城,并且离开得非常早,几乎是城门刚开就快马离开。反正谭昭醒来的时候,人估计都已经离开禹城地界了。
    倒是有一点有些出乎他的预料,沈柔章竟然愿意让周恕之带阿辞回家,回周家。
    不过转念一想,倒也不算太过意外,毕竟她除了是一位剑客外,同样也是一位母亲,能有多一个人疼爱阿辞,她当然乐见其成。
    而且阿辞性格不扭捏,也并不拘束,他要是不喜欢周家的气氛,他必然会直接开口,以沈柔章的能力,带阿辞离开周家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我还以为,你会追去京城呢。”
    周恕之听出了对方的调侃之意,却并不觉得被冒犯:“不会,我知道我的长处不在江湖,跟去顶天给她当个钱袋子,而当钱袋子这种事,哪怕我不在场,也依旧可以做到。”
    谭昭:……该死的有钱人啊。
    “我与柔章之间,确实存在差距,若我有谭兄这般武功见识,此刻必然伴她左右,既没有,便只能作罢。”周恕之做事,讲究谋定而后动,前几年一直追着柔章跑,是用行动告诉她自己的决心,而现在人见到了,话也说开了,更是有阿辞这般意外之喜,他如果再穷追,反而叫人心生退意。
    柔章心里有一大块寒冰,他不知道这块寒冰何时融化,但周恕之希望,他会是第一个见到寒冰融化的人。抛开他喜欢她、爱重她这一点,柔章也曾救过他的命,她也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周恕之平生在意的人并不多,哪怕他们最后没有成为夫妻,他也希望她能够达成所愿,成为江湖第一剑客。
    “明天,我就要带阿辞回镇州,谭兄可要一道?”
    谭昭没想到,自己会被邀请:“其实,我们没有那么熟吧?”
    周恕之有些无奈:“来之前我去见了一趟盛夫人,她虽然已经知道我不是个负心汉,但很明显不看好我和柔章的未来,乃至于我带阿辞回周家,她也不太同意。但她又有些俗务缠身,故而……”
    好嘛,他被当成沈柔章的娘家人了,不过想想可爱的小阿辞,倒也不是不能跟去镇州,就是算算时间,贺兰固的七日之期就快到了。
    周恕之一听这番顾虑,当即表示小问题,能用钱解决的事,就不是大事。
    “倒是这院中的美酒,谭兄准备就这么埋着?”虽然客栈是他的,但毕竟人多嘴杂,万一被人挖了,恐怕也找不到窃贼。
    有人愿意代为窖藏并且对外销售,谭昭当然不会拒绝,这酒没加什么特殊的材料,是普通人都能入口的果酒,不过因为他现在的处理手法会让食材去杂留精,所以这酒有一些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的功效。
    不过也需要长期服用,以他这次的酿造数量来看,除非是被一个人包圆了,否则很难达到以上效果。
    **
    禹州距离镇州并不远,快马的话一日就可以到达,若是马车,三日也已经足矣,不过马车到底颠簸,加上周家的商船刚好发船,所以这一次去镇州,他们是走水路,刚好也能完美适配贺兰固每天泡药浴的日程安排。
    因是顺风顺水,只需在船上待个两天一夜,便可抵达镇州港。
    贺兰固是个地地道道的内陆人,他既不会水,也很少坐船,于是……他就悲剧了,说真的他没想到自己晕船会这么严重,在船上的这段时间,居然是泡难闻药浴时神智最清醒,一旦不泡了,立刻晕晕乎乎连腿都站不稳,吃饭更是完全没有胃口,全靠意志力硬塞下去。
    “你这样不行啊,以后江湖上若有人知道你这个弱点,必然会设下计谋以此针对你。”
    贺兰固:“……我能厉害到被人刻意针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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