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出口的爱 (冰恋沉醉千年前 )第13部分阅
说不出口的爱 (冰恋沉醉千年前 ) 作者:肉书屋
说不出口的爱 (冰恋沉醉千年前 )第13部分阅读
做陪,竟然是因为我的随从很多,出门可以帮她提东西。
“秦大哥,给你说了多少遍了,叫我饭饭,我家里人都这么叫我的。”夏芸扯着我袖子的手并没有放松,“还有,我今天要买许多东西,你再不走快点,天就要黑了。”
我有点被她毫不防人的天真给打败了:“这才上午呢,月亮和星星还在睡觉呢。”
“那还是得走快点啊,听说宛城最美的菊花都在城中的广场上,要是去晚了就占不到好位置了。”夏芸还是一个劲地催促。
我好笑地加快了脚步,瞅了来喜一眼。记得去年端午看赛龙舟时,她也和现时的夏芸一般,不停催促我走快点以便占个好视线,结果去到护城河边只看到黑压压的人头,希望待会不会重蹈覆辙。
去往广场的这一路上,夏芸果然买了很多物什,布匹绸缎、首饰脂粉、花花绿绿的泥人、面具、团扇,甚至热乎乎的包子,只要她看见的稍微喜欢的东西都买下来了。她看来家底颇为殷实,出手十分大方,买到后来连来喜都看不下去了,干脆热心地帮她砍价还价。
两个丫头买得倒是兴高采烈、不亦乐乎,可苦了跟在她们身后提东西的玉白玉净和四名侍卫以及夏芸的一名丫鬟。我和彦骐、海叔三人在旁边看得又是摇头又是好笑。
“还好我家慕蓝很会持家,若象这夏小姐一般,我挣的银子可就不保了。”彦骐看着夏芸又是眼睛眨也不眨地递了一锭银子出去,终于忍不住感叹了。
“这银子挣了不就是拿来花的吗?放在金库里又不会发芽长新的出来。”我促狭地说道。
“话可不能这么说,有银子总比没银子好,银子多了总比银子少了塌实。”
“可女人就是拿来宠的,让大嫂多花点也没什么,反正你也不缺那点银子。”我对彦骐“循循善诱”。
“你没听过花钱如流水吗?我若是放任了你大嫂,不知道她会把家里败成什么样。”彦骐说得一脸惊吓。
我微笑不语,他说得也对,没自己挣钱的人永远不知道挣钱的辛苦,花起钱来自是哗哗如流水,就好象眼前的夏芸。相信慕蓝经营了天上人居后,会更加勤俭持家。
来到城中心时,只见人山人海的广场上有一处地方围了特别多的人。
夏芸拉着来喜象泥鳅似的一下子就钻了进去,我看得啧啧称奇,这般“不拘小节”的闺阁女子实在少见,和我这个穿越时空的现代人有得一拼了。
“黑玄,快跟去看看。”我急忙吩咐道,有点不放心她俩。
话音刚落,一道黑影就从我眼前闪了过去,看得我一楞一楞的,君洛北说这四名侍卫是大内高手,果然不是吹的。
“启禀公子,里面在举行诗会,夏小姐不肯出来。”黑玄很快便回来了。
我听后来了兴趣,古人总爱吟诗作对赞美这样或那样的花鸟山水,今日这么重大的菊花会,想来会看到很多才子学士们的即兴表演了。
有四名侍卫在前面开路,我们一行人轻易地就走进了人群最里面,夏芸和来喜两人正在兴奋地窃窃私语。
我举目打量,一排案几后坐着三名看上去似是饱学之士的老者,案几上依次摆放着笔墨纸砚,其中一张宽大的宣纸上写着:以菊赋诗作文,得到三人一致好评者,皆可登菊花台。
“饭饭,菊花台是什么?”我问夏芸。
“就是这三人背后的那个高台,听说上面的菊花都是不轻易示人的珍贵品种。可惜我重阳来了两次宛城,一次也没登上去看过。现在真后悔当初爹爹叫我学文的时候没有认真听夫子授课,不然也可以作几首诗去试试。”夏芸说得一脸感叹和惋惜。
“别这么沮丧了,秦大哥帮你想办法。”我安慰她道,关于菊花的诗我好歹还是知道一两首的,大学有次测评花卉画,我交上去的就是菊花,还题了一首古人关于菊花的诗词。夏芸若真的很想去菊花台,我就把那首考试时写的诗告诉她,免得她这次又扫兴而归。
“太好了,我就知道秦大哥非寻常人可比,让你陪我赏花准没错。”夏芸说得十分高兴,嘴边浮出深深的酒窝。
我连忙示意她安静,打算先看看形势再说。
人群中赋诗的人十分踊跃,可能够得到三名老者一致赞同称好的寥寥无几。纵然如此,众人的积极性也不见减少,情绪反而因为见到通过者颇少变得越发高涨。
瞧得正起劲时,耳旁传来了一个令我动容的声音。
“秦……”
我急忙掉头看去,干净透彻的水漾凝眸,肤若桃花含笑,青衫依旧,正是离开兰朝已有数日的霓绯。
“霓绯,你,你不是回凤国了吗?怎么……”我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宁儿是月城人,凤、月边境离宛城都不远,我送她回到月城后准备回凤国时已经离重阳不远了,就想着来宛城看了花会再回去,想不到竟遇上你了。”他缓缓解释着,唇边的微笑宛如广场边盛开的黄花,清丽高雅。
“秦大哥,这位公子是谁呀?”夏芸凑了进来,两弯新月里扑闪着惊艳的火花。
“饭饭,这是我好朋友霓绯,你叫他霓大哥就好了。霓绯,这是我在宛城新结识的朋友,夏小姐。”我笑眯眯地为他们两人互相介绍。
“霓大哥不好,听起来象泥大哥,还是叫绯吧,听起来亲切多了。绯,我叫夏芸,你叫我芸儿就好了。”夏芸摆出了一副淑女的温婉表情,说出来的话却是热情而直接,与她那身红衣颇为相衬。
“恩。”霓绯随口应道,我却看出他没有把夏芸的话摆心上。
“绯,秦大哥刚答应帮我登上菊花台赏花呢,你和我们一起去吧。”夏芸一早上缠着我的热情终于转到了霓绯身上,眼底那抹热切的晶亮明显泄露了她对霓绯的兴趣。
“我还没见过你作诗呢。”霓绯兴致勃勃地看着我。
我听得心里一阵汗颜,在霓绯这个老熟人面前我可不想冒充有学问的大诗人,急忙辩解道:“我哪会作诗呢,我刚只是答应饭饭帮她想办法,现在你来了,正好帮我和她一人想一首出来。”
霓绯望着我但笑不语,清澈的眸子摆明了不相信我的话。
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膀,他不可能以为我会画画就一定会作诗吧?诗词里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只能让我茫然,叫我写散文倒行,可这里的人恐怕没几个会欣赏。
在我和夏芸的要求下,霓绯想了两首诗悄悄告诉我们。夏芸乐得第一个跑上前去吟诵,获得了三名老者的一致通过。她喜滋滋地爬上了通向菊花台的石梯,站在石阶上不停挥手,催促我和霓绯赶紧过去。
“你去吧。”霓绯低低地对我说道,嘴边噙着淡淡的微笑。
“还是你先去吧。”我推辞着,有心想看看他作的诗是什么样的。
他凝视了我两眼,嘴边的笑意更浓了,似乎是看穿了我的想法。
狮龙气象竟飞天,再度辉煌任自威!
淡巷浓街香满地,案头九月菊花肥。
霓绯走到案几前未做停留便迅速地吟了一首诗出来,铿锵有力的语气与他平日里的清雅淡定截然不同,诗句里的意境也颇为大气。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他那张“绿绮”,想起了他用绿绮弹奏出来的金戈铁马,其琴音里的铿锵豪迈与他身穿大红舞衣跳出来的妖娆也是截然不同。
“快,快写下来。”三名老者连声吩咐案旁的小厮,人群中也有人发出叫好声,看来霓绯是绝对过关了。
他一脸平静地立在案旁,并没有走向石梯,看来是要等我一起去了。我正准备上前时,旁边有人扯住了我的衣袖。
“大哥,我也要去。”是来喜委屈的低语声。
我拍了拍额头,呀,怎么把来喜给忘记了,柔声安抚了她两句后,我把之前准备说给夏芸的诗念给了她听。
秋霜造就菊城花,不尽风流写晚霞;
信手拈来无意句,天生韵味入千家。
来喜怯怯地念完后,人群里顿时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霓绯的眼睛也比先前亮了几分。
等到我念完霓绯给我的诗来到他身边的时候,来喜已经爬到了夏芸的身边,看来一上午的大肆采买让两个丫头不知不觉地生出了友谊。
“你还骗我你不会作诗?”霓绯故意板着脸质问我,可那绝美的五官怎么板着都好看。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无力地说道:“刚巧那会来了灵感。”
看来我刚才对来喜附耳的动作被他看到了,天可怜见,我不是故意要冒充诗人的。
菊花台上遍地金黄,圆形的台面并不是很大,直径不过六、七米,边上砌着雕云刻兽的半人高石栏,最中间的石桌上摆放着数盆浓浅不一的紫色菊花。当然,其色泽姿态都不会让我太过惊讶,毕竟我在前世见过太多姹紫嫣红的名品,甚至一花两色的品种也见过。不过夏芸和来喜两人却看得津津有味,神情兴奋。
“霓绯,你家在凤国的哪座城?”我倚在石栏边和霓绯聊天,高高的菊花台上秋风送爽,吹得我和霓绯两人的鬓发衣袂不停飞舞。
“你也和夏小姐一样叫我绯吧,我家就在凤国的都城丽阳。”霓绯一边忙着拨开耳边纷飞的发丝一边回答我,莹白的手指修长温润,一看就是一双搞艺术的手。
“听说丽阳气候宜人、风景秀美,还有一处天下无双的西湖?”我随口问道,南下前听爹说凤国的都城有个西湖时,我就知道那是我前世的杭州了。
“是的,西湖很美,她拥有三面云山、一水抱城的山光水色,相信你见了后定会爱上她的。”他远眺南方,清净的眸子流露出浓浓的思乡之情。
“你离家多久了?”我好奇地问道。
“整整五年了……”珠落玉盘的声音唏嘘不已。
“这么久了!”我倒抽一口气,万万没想到眼前这名干净透彻的男子竟然已经在外漂泊了近两千个日夜,但红尘的喧嚣和浮华在他身上却仿佛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他静默不语,抓住围栏的修长十指却加大了力量,隐隐可见手背上青筋四起。
台上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似是争吵和打斗的声音。我循声望去,却见两名士子打扮的书生扭打在了一起,嘴里还不停地以尖锐言辞辱骂对方,看得我目瞪口呆。我一直以为书上描写的那些书生都是文雅柔弱之辈,眼前打斗得激烈凶狠的两人算是彻底颠覆了我印象中的古代文人形象。
夏芸和来喜两人站在围栏边,表情有些呆滞和茫然。
“小心!”我焦急地大喊,可还是晚了,夏芸被扭成团的两人撞下了菊花台。
一瞬间,我吓得魂飞魄散,这么高的台子,那么娇弱的女子,摔下去肯定没命了。就在这时,一个青影从我眼前疾速掠过,象离弦的飞箭冲向了半空中的那道红影。
我再一次目瞪口呆,惊得捂住了嘴巴。
天哪,霓绯竟然会传说中的轻功!
青影接住了那抹亮红,在半空中转了好几个圈,如飘飞的鸿毛,徐徐落下,引来广场上无数的欢呼和掌声。
第四十章 绯之弱点
我携着来喜蹬蹬地跑下菊花台,却看见霓绯冷着一张脸,站得离夏芸老远,而夏芸则是一脸无辜的表情冲我微笑。
“怎么了?”我疑惑地问道,两人的样子似乎不象是刚刚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的主角。
“她会武功,我刚一接住她就发现她有轻功底子,似乎还不弱。”霓绯的声音和他的脸一样冷。
我惊讶,夏芸也会武功?怎么我一出了门,遇到的都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不过也难怪霓绯会冷着一张脸了,他曾说过他最讨厌和女子的身体接触,刚才对夏芸又是搂又是抱的已是十分的不情愿,事后又发现被耍了,心里的愤怒可想而知。
“绯,刚才为了不被那两个呆子撞到身上,我只好自己主动飞了出去,却不料你会来救我,我不是有心隐瞒我会武功的事的……”夏芸讷讷地解释着,“你就别生气了。”
“小芸,要不是你戏弄那两名公子,他们怎么会打起来?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了!”来喜插了一句话进来。
“好吧,好吧,是我错了,大家别生我气。”夏芸的俏脸上浮起一抹羞赧。
“我们没有生气,只是担心你的安危,以后可别这么任性了,刚才真是把我们吓死了。”我有些苦笑地说道。
“可绯的脸色还是很难看耶,他一定没有原谅我。”小妮子倒是很在意她的“救命恩人”。
我扑哧地笑了,夏芸一定不知道霓绯真正生气的原因。
“绯,今日重阳,我们几人已经登高、赏菊了,就差还没有饮菊花酒了。”我一边对霓绯笑言,一边冲他眨了眨眼睛,相信他听了我这话以后一定会很高兴。
“秦大哥说得对,宛城的菊花酒声名远播,而且只卖重阳这一天,我们千万不能错过了。”夏芸忙不迭地点头同意。
如我所料,霓绯眼底的阴霾顿时消失了,复又恢复了清亮和明净,还飘荡着丝丝喜悦。
中午在酒楼里吃饭喝酒时,我竟然喝到了散茶。
彦骐望着我的眼睛里有一丝得意:“我这次出来就是为了推广刚制好的新一季“韵新”,顺便考察基金会明年准备启动的几项慈善工程,许多酒肆茶楼、艺场教坊都同我们项家建立起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包括今天这家酒楼。”
我听了暗笑,这彦骐还真是个做生意的料,把我以前说给他听的经济术语用得头头是道。
“项公子,你们项家制出来的这种名为韵新的茶叶真是非同凡响,喝下去唇齿留芳、回味悠长,确实应该大肆推广。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流传进我们凤国?”
霓绯轻轻慢慢地在旁边开口了,喝茶的动作优雅无比,真真正正是在品茶。
“我也想早点把‘韵新’卖到凤国去,可最近几年兰朝的商人在凤国越来越难做生意了,你们皇上给别国商人定的税银一年比一年高,摆明了是在排斥别国商人。我还是等‘韵新’在兰朝全面推广开来再做打算吧。”
彦骐摇了摇头,继续道:“也许我会先去月城试试,听说原本闭关锁国的月城最近一年来刚好和凤国相反,降低了入城税,十分欢迎别国商人前去做生意。”
“看来凤国应该做些改变了……”
霓绯轻摇着手里的茶杯,绿色的叶芽儿随着旋转的茶水一起打转,映在他净如湖水的眸子里,好象搅起了无数涟漪。
“凤国能有什么改变,你们皇上只有太子这么一个皇子,偏偏这太子长年体弱病多,听说最近几年更是卧榻不起,凤国的未来堪忧啊……”彦骐慢慢地说道。
霓绯专注地盯着手里的茶杯,似乎没有听见彦骐的话。
“哎呀,你们男人怎么老是谈论天下大事啊,今儿我们是来赏花、饮酒的,别再说那些沉闷无趣的话题了,还是多喝点这里的菊花酒吧,味道真的不错哦,还有点甜呢!”
夏芸嚷着一把清脆的声音,手里高高地扬着酒壶,似乎已经喝了不少了,双颊酡红。
“是啊,别说那些国家大事了,还是听饭饭的话,喝酒吧。”我也开口说话了,实在不想看见霓绯神情恍惚、一脸沉重的模样,他应该象这手里的菊花酒,清透飘香,而不是象酒里浸着的黄花,委靡焉凋。
“饭饭!”就在这时,酒楼外突然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紧接着一名体型壮硕、虎目虬髯的高大男子来到了我们的酒桌旁。
“三哥,怎么是你来了,我以为这次来的又是六哥呢!”夏芸语气轻快地对这名男子说道,但我似乎看见她的脖子缩了一缩,眼神有丝慌乱。
“小六每次出门寻你都会被你拖着一起游玩,这次可由不得你俩任性了,府中发生了一件大事,你立即跟三哥回去。”男子的语气颇为严厉。
“可我还没有与我的新朋友话别呢。”夏芸有些不满地道。
“多谢各位公子小姐对小妹的照顾,以后若是到了丽阳,请一定来夏府做客,到时候夏天再好好招呼各位。”这名叫夏天的男子抱拳对我们行礼,眼神锐利得象两把霍霍发光的尖刀,看那架势也是个会武的。
“绯,秦大哥,项大哥,还有喜姐姐,饭饭就此作别了,你们以后可一定得来丽阳找我玩啊,我家很好找的,门口有两尊很大的石狮子。”
夏芸说得依依不舍,我却差点被她的话逗笑了,这时代稍微殷实的人家都会在门口立两尊石狮子,这也叫好找?
夏天、夏芸两兄妹骑马离开后,彦骐也跟着告辞离开了宛城。
我写了一封书信给无间,托彦骐尽快给我捎回去。
虽然离家才短短十多日,可我已经开始想念无间温暖的怀抱了。长亭外,他问我“若思念如昨夜长风,砭骨入髓,则如何才能自已?”
当时我没有回答他,如今我把答案都写在信上了:红叶黄花秋意晚,千里念行客。
走在回客栈的街道上,霓绯状似不经意地说道:“秦,你刚才在酒桌上写的那封书信也太简单了,只有十数字。”
我莞尔:“没办法,大哥突然说起他要离开,匆忙间只能简短了。”
“千里念行客……”霓绯轻轻浅浅地反复念着,声音宛若空中弥漫的花香,飘渺迷蒙。
“绯,你的轻功很厉害耶,翩翩若轻鸿,飘飘如柳絮,让我大开眼界!”我终于有机会赞叹他的功夫了。
“儿时曾拜过一位良师学艺,比起师傅他老人家的本事,我这些只能算三脚猫的把戏。”他颇有感情地说着过往,满目尽是儒慕之思。
我默默地点头,大抵来说,师傅总是比徒儿强上几分。
“两位公子,买个茱萸囊吧,可以避难消灾的。”路旁的小贩热情地叫住了我和霓绯。
我驻足观望,除了前世学过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句诗,我对茱萸还真不了解。只见小贩摊上除了一些红色香袋还散落着好些紫红色小果子,想必就是茱萸的果实了。
“茱萸雅号辟邪翁,你买个吧。”霓绯在旁边说道。
“你不买?”
“我从来不信这些。”
“老板,给我四个。”我对小贩道。
小贩眉开眼笑地接过银子,迅速地递了四个红色香袋过来。
我把其中一个给了身边的来喜,另两个揣在了怀里,准备留给自己和无间,最后一个塞到了霓绯手上。
他有些无奈地笑了笑,最终还是把那个有些粗糙的红色香袋揣进了怀里。
我嘻嘻地笑道:“不管你信不信,讨个吉利总是好的。”
老天好象故意和我作对似的,我的话音刚落,不吉利的事就来了。一大泼水突然从天而降,淋得我和霓绯还有来喜和小贩四人满头满脸都是水渍。
我惊吓得连连后退站到了街道中间,仰头看上去,却见一肥头大耳、满脸凶相的男人双手叉腰站在二楼的护栏旁,身边还立着一个木桶,看来我现时的狼狈都是他的杰作了。
“看什么看,楼下摆摊的,赶快撤走,别挡着大爷做生意,不然下次泼的可就不是水了。”二楼的男人恶狠狠地吼叫着,典型一副恶霸模样。
我气得正欲发作时,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马惊了!”有人大喊。
我扭头看过去,正好望见一个白色的影子朝我冲来,那感觉就象我前世过斑马线时遇到了闯红灯的跑车,完全不知道闪躲,只能傻傻地闭上眼睛等待那即将到来的巨痛。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霓绯救了我。
我好象是突地掉下了深渊又被人猛地一把拽了上来,巨大的心理落差激得我心脏狂跳,声声如擂鼓,额头倏地冒出了冷汗,和着刚才被泼到的污水,滴滴下落。
“奴才们护主不力,请公子责罚。”刚才被我遣得远远的侍卫和随从们急匆匆地赶来了,整齐划一地跪成了一排。
“不关你们的事,都起来吧。海叔,你带人上楼看看。”我冷着嗓子说道,相信海叔人老成精,一定明白我话里的意思。
“是,公子,我一定会‘好好’询问他的。”海叔的声音里有一丝寒厉。
“绯,谢谢你。”我调整了情绪,向霓绯道谢。
“先回客栈吧。”他哑着嗓子,声音有些不稳,洇湿的额发贴着他的眉眼,挡住了他眼底大半的情绪,我只看见点点若有若无的星光在跳动。
“看来这茱萸囊还是管用的,刚才发生得那么突然的灾难也能被我避过了。”我一边走一边感慨。
霓绯抿着双唇,两眼直直地平视前方,似乎并不想说话,表情也颇为沉郁。
他平日里那么干净清爽的一个人,肯定多少有些洁癖,刚被污水泼到的倒霉事肯定让他闷闷不乐。
想到这里,我开口道:“其实也算不上茱萸囊管用,主要还是绯的功劳,你简直就是超级无敌厉害的大英雄呢。”
希望我的巴结能让他好过点,毕竟他也是为了送我回客栈才遭遇了这等冤枉气的。
“看来只有把那头肥猪绑到你面前,让你狠狠揍一顿才能让你消气了。”我见他还是没有说话,便在嘴里念叨着另一个方法。
“你别多想了,刚才那点小事我还没有放在心上,我是因为别的事。”他终于开口了,望着我的眼睛里升起了轻风薄雾,笼罩着淡淡的忧郁。
“因为什么?”我随口接过他的话。
他微微加快了脚步,走在了我的前面。
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不说就算了,我也不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
站在客栈房间的门口,我催促霓绯道:“我到了,你也赶紧回客栈洗洗,小心着凉。”
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耳边飘来他低哑的声音,“因为,我发现了自己的弱点。”
我听得十分茫然……
过了重阳节,就是十月小阳春,天气会有一段时间的回暖。趁着难得的好天气,我吩咐众人昼夜不停地赶路,希望在立冬前越过齐鲁之地进入姑苏境内。
凤国的姑苏城其实就是我前世里被史学家考证为中国第一古城的苏州,曾为三国孙吴的首都,让我早生向往之心。
一个月的星夜兼程、风餐露宿,我们一行人终于在立冬后两日进入了风景秀美如画的姑苏城。
接连数日的披星戴月,累得我和随行众人疲乏不堪,来喜本就巴掌大的小脸更是瘦得两颊深凹,我猜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肯定是黑眼圈、大眼袋。
可是一路陪着我们南下的霓绯却是一个例外,只见他青衫素净,片尘不沾;举手间淡雅飘逸,不见丝毫疲惫;双眸里明净清亮,住进了姑苏城所有的秀丽山水。
什么叫仙姿佚貌,如今我可是见识了。
第四十一章 姑苏遇袭
单焱改变了历史的轨迹,但并没有改变全天下所有的东西,也没有改变古人的情怀和审美观。从春秋时吴王的园囿开始,吴地的繁盛就注定了,而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的典型江南景致在姑苏城里随处可见,与我前世去过的苏州有同样的柔婉精雅感觉,可惜现在的天下相当于前世的宋末,苏州最出名的明清园林建筑现时是看不到的了。
我在客栈里睡了整整一天,醒来时正值华灯初上。霓绯邀我夜航游姑苏,我兴致勃勃地答应了。吴地历来文化繁盛,文人的夜航十分平常,传说唐寅的风流韵事好大一半都发生在船上。
城里水陆并行、河街相邻,不愧为后世所称的“东方威尼斯”。霓绯租来的是一艘画舫,装饰华丽,四角挂着鎏金宫灯,明红的灯光映得清幽的河水波光粼粼,也映得他绝美的五官无比柔和瑰丽,夜风袭来,红光舞动,掀起他眼底一片温柔之色。
温柔?我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我见过霓绯的妖娆、冷厉、澄净、淡雅甚至黯然和忧郁,就是没见过他的温柔,可此时他眼底随着明红一起跳动的流光,落在我的身上就象阳光在沐浴小草,海浪在洗刷沙滩,那么温暖,那么柔和,不是温柔是什么?
记得他在路上曾经告诉我,过了姑苏再走两天就是丽阳了,也许他这种前所未有的温柔都是因为归家在际吧。
画舫静静地在河面上航行,霓绯就着画舫里的一张古琴弹起了悠扬九天的曲子,清音曼曼,袅绕在夜空里,引得天上的月儿悄悄地从云层背后露出脸来。
岸边的景物缓缓地后退着,河水偶尔拍打在船舷上,激起幽幽的水花声,仿佛在诉说船底那流淌了千年的江南情怀,抚慰了我被尘世影响得浮华的心灵,让我的身心由内而外得到了真真正正的休憩。
不知道过了多久,画舫行出了城外,两岸望见的尽是山石林木,隐隐竟可以听见徐徐渡来的远寺钟声,嘡嘡的洪响伴着嗡嗡的余音,穿过沉沉的夜色,在我耳际回荡着那沉淀了千年的古韵,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句千古名诗: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当然,这钟声肯定不是“寒山寺”的钟声。
可惜无间不在我身边,江南不同于北方的婉约秀丽一定会让他文思如泉涌,作出许多好文章来,今夜的情景也一定能引起他心灵上许多的共鸣……
画舫突然传来一阵强烈的震动和摇晃,惊醒了我沉醉的心思,我有些茫然地抬头,却看见许多黑衣人举着亮晃晃的大刀长剑从两岸的树林里跳出来,跃到了画舫上。而跟在我后面的四名侍卫和海叔所在的那艘画舫也被另外两艘画舫给截住了,同时也有许多拿刀的黑衣人从画舫里跳出来把海叔几人团团围住。
我心里大骇,这是上演的哪一出戏?
来喜和玉白玉净三人纷纷挡在了我的身前,霓绯也站在了我的身旁。我定了定神,一把扯过来喜娇小的身子把她藏在了我身后,这丫头,明明已经怕得全身发抖了,却还是坚定地挡在了我身前。我的心里一阵感动,我可是她的姐姐,我说过要照顾她的,怎么可能让她为我冒险。
“这些人看来是有备而来的,一场厮杀难免了。待会你就靠着这窗户,千万别动。”霓绯低低地对我说道,眼睛里乌云密布。
我点了点头,抓紧了来喜伸过来的手。
“凤非离,今日就是你的死期了。杀!”一个全身用黑布蒙得严严实实,只余一双凶光毕露的眼睛在外面的高大男子发话了,声音让我似曾熟悉。
黑衣人蜂拥而上,一场只在电视里见过的刀光剑影在我眼前活生生地上演了。
玉白玉净手持匕首与黑衣人拼杀着,一攻一守,配合得亲密无间,似是训练了千百遍,匕首虽短,却被他俩舞得霍霍生花,不多时,好几个黑衣人便躺在了他们脚下。
我稍微放下了心朝霓绯看去,却见他不知何时夺过了一把长剑,舞出了漫天重重叠叠的剑光,剑光到处,黑衣人的包围圈就被撕开了口子。
最妙的是,霓绯手中的长剑好象长了眼睛,专挑黑衣人的手腕刺下,并没有伤及他们的性命,只让他们无力握住手中的兵器。
飘逸灵动的青影或刺或挑,或卷或削,仿佛在我眼前跳着一场优美的剑舞,看得我目眩神迷。如果我会弹琴,我现在一定弹一首激昂的曲子来配合霓绯这场迷乱人眼、激荡人心的剑之舞。
“姐姐,霓公子的剑法好厉害!”来喜在我身后激动地说道,似乎没了方才的胆怯。
我不停地点头,对她笑道:“看来我们今晚是有惊无险了。”
“小心!”我的话音刚落,耳边就传来了霓绯的大喊。
紧接着一把罩在我头顶的大刀被霓绯的长剑堪堪地架开了,我惊得一身冷汗,急忙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全部攻那窗户边的白衣男子!”那名领头的黑衣人突然大喊,然后使出了浑身解数攻击霓绯。
原本围攻霓绯的黑衣人立即杀向了我这边,玉白玉净的压力顿时倍增,森冷的刀光不时从我眼前掠过,带起的刀风刮得我遍体生寒、心里发毛,一股名为恐惧和害怕的情绪终于出现在了我的心里。
霓绯一边应付那名领头人一边帮我挡去数道不停罩上我头顶的刀光剑影,无奈黑衣人太多了,他开始有些分身乏术,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一声低呼传入我的耳朵,是玉净的声音,紧接着又传来玉白的低呼,我循声望去,他们果然是受伤了,手臂和身上都染上了鲜红的血渍。我的心里一紧,强烈的担心和不忍立即涌了上来,他俩都还只是十四岁左右的孩子啊……
一股莫名的勇气突地从心头冒起,我飞快地拾起一把掉落在脚边的大刀举在身前不停地乱挥乱砍,我不能帮他们杀敌,总可以稍微保护一下自己吧,虽然我这样做并不一定管用,但做了总比不做好。
就在这时,海叔从后面的画舫赶过来了,让我纷乱惶恐的心稍稍平静了一点。只见他手里提着一把还在滴血的大刀,招招狠厉地砍向了黑衣人,他可不象霓绯那么心软,大刀挥舞,攻击的尽是黑衣人的要害。
那名领头的黑衣人见久攻不下又来了后援,似乎十分恼怒愤恨,凶狠的眸子里好象要冒出火来,不要命地更加疯狂地杀向了霓绯,看上去和霓绯有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
突然,他的眼光一闪,举刀向我砍来,我慌乱地举起手里的大刀,却被他一刀砍落在地,白晃晃的刀尖眼看就要刺入我的胸口,旁边横来一道青影挡在我的身前。这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黑衣人嘴角逸出了得意的笑容,只见他手腕翻转,刀尖上扬,似乎早预料好一般,准确地刺进了霓绯的左胸。
我顿时明白了,他并不是想真正的杀我,他的目的是霓绯,他算准了霓绯会在那种情况下挡在我的身前,他砍出的大刀早已预备好了刺杀霓绯的招式。
海叔斜斜的一刀逼退了黑衣人,幽冷的大刀从霓绯的胸膛里抽出,带起一片血雾,纷纷扬扬地飘洒在空中。
我的心被那一片血红揪得生生发颤发疼,巨大的愧疚和不安强烈地充斥在心头,如果不是我,霓绯就不会受伤了,而且伤在那么重要的左胸口,随时会危及生命……
回到客栈后,海叔立即找来了城里的大夫。
玉白玉净和四名侍卫都是些皮外伤,霓绯的伤势却不容乐观,大夫说那把大刀虽然没有刺中心脏却划破了肺叶,造成了胸腔和肺部大量积血,如果不及时排除积血就会有生命危险,而且伤在肺部会让霓绯呼吸困难,若是感染了风寒更是雪上加霜。
大夫走后不久,霓绯就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原本红润如桃花含笑的脸庞此刻一片惨白,双唇也毫无血色,只有那对黑黑的眸子还是一如往昔地清亮明净。
“绯,我……”
“只要你没事就好。”他虚弱地打断了我的话。
“唉,我倒宁愿受伤的是我。”我轻叹,心里萦绕着浓浓的愧疚。
“你若受伤了,南下的事怎么办?”他有些喘息地说道,“何况,兰朝还有一人‘千里念行客’,正日夜期盼着你早日回去。”
“绯,谢谢你。”我的眼睛里有些湿润,也许,霓绯并不愿听我原本想说的那句“对不起”。
他闭上了眼睛没再说话,似乎是累了。
霓绯那么重的伤势本来是不适合移动的,无奈他要回丽阳的态度十分坚决,我们一众人在客栈里停留了三天后终于起程了,本来姑苏到丽阳坐马车只有两天的路程被我们走了五天。
进入丽阳后,我们并没有心思打量城里的景致,只是径直地朝着霓绯所说的长平街而去,他说他的家就在长平街的尽头。
到了长平街的尽头却让我大吃一惊,眼前巍峨雄伟、庄严肃穆的城墙和城门口举着长枪、满身铠甲的士兵似乎都在暗示我这里是凤国的皇宫门口。
我挑了挑眉,对着海叔无声地说出了“皇宫”两个字,他对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我突然想起了黑衣人在画舫上称霓绯为“凤非离”,而凤是凤国的国姓,只有皇室族亲才能冠以凤姓,而能住在皇宫里的凤姓男子就只有凤国的皇上和皇子,可凤国就一位皇子也就是那位传言体弱多病的太子,那霓绯到底是什么身份呢?
这个谜底在我进入了凤国的皇宫后不久,就由霓绯亲口告诉我了。
原来凤国的皇上和皇后在二十一年前中年得子,却生下的是一对双胞胎皇子,这在平民百姓的家中可是一件喜事,但在皇宫里就是一件悲伤的事了,因为皇后自那以后不能再生育,凤国将来的皇帝只能从双生子中选一个,也注定得杀死另一个没被选上的孩子,因为凤国将来的皇帝不能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分身。
霓绯本名凤非合,是双生子中那个没被选上的孩子,因为他比另一个孩子晚出生了几分钟。可皇后不忍自己的亲生骨肉被活活地牺牲掉,于是便“狸猫换太子”,把霓绯抱给了凤国一位隐世高人抚养,那位隐世高人就是霓绯口中的师傅,霓绯的武功和琴艺都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而双生子中被封为太子的那个孩子,也就是霓绯的哥哥凤非离,身体一直孱弱不堪,十二岁那年更被天下名医赫连裳诊断出活不过弱冠。在皇上焦虑不堪的时候,皇后终于说出了另一个孩子凤非合并没有死,皇上大喜,从此以后把凤非合当成了未来的皇帝暗中培养,且在凤非合十六岁那年告诉了他真正的身世,并让他出门游历各国,以增长见识和阅历,当凤非离身体不行的时候就马上回凤国接掌皇位。
“所以你哥哥的身体现在是不行了?”我睁大了眼睛问霓绯。
“恩,父皇给我的信中说他活不过这个月的月底了。”
“那你不是还有十日就要成为凤国的皇帝了?”我惊呼。
“是的,父皇年事已高,早有传位之意,一直因为顾及哥哥的感受才没有行动,哥哥他还一直不知道有我这个弟弟。”
“那,那个黑衣人叫你凤非离应该是把你误认为你哥哥了?”我恍然大悟。
“应该是。”
“那你登基后用什么名字,凤非合?”
“凤非离,国人只知道有个叫凤非离的太子,我也不介意顶替哥哥的名字,也算是帮他活完他没有机会再去享受的人生吧。”霓绯的声音唏嘘不已。
“那你知道那些黑衣人为什么要杀你哥哥吗?”我十分好奇地问道。
“不知道,我有五年没有回过凤国了。”霓绯也很疑惑。
我默然了,想不到常年卧榻、身体孱弱的太子也能招来仇家。
第四十二章 登基为帝
丽阳地处江南,山青水秀,风情万种,西子湖的风光更是美足了千年,情系天下众生。可能也只有这样的山水,才能养出霓绯这般精致绝妙的风姿。
我看着眼前脸色苍白的人儿,他身穿白色中衣,静静地躺在金色缂丝锦被里,就好象盛开在金色阳光里的一株白玉兰,晶莹清丽,如冰似雪。
今日是他登基为帝的辉煌日子,可半月前的那一刀却让他至今虚弱不堪,离登基仪式只有一个时辰了却还躺在床上。
他讨厌女人接近他,连服侍他的宫人都全是太监,他寝居所在的上和宫没有一个女人的身影除了我。
等我明日离开丽都后,上和宫也可能出现另一名女子的身影,他的皇后贺兰雨馨。
凤非离三日前昏过去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比名医赫连裳说的二十年多活
说不出口的爱 (冰恋沉醉千年前 )第1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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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陪,竟然是因为我的随从很多,出门可以帮她提东西。
“秦大哥,给你说了多少遍了,叫我饭饭,我家里人都这么叫我的。”夏芸扯着我袖子的手并没有放松,“还有,我今天要买许多东西,你再不走快点,天就要黑了。”
我有点被她毫不防人的天真给打败了:“这才上午呢,月亮和星星还在睡觉呢。”
“那还是得走快点啊,听说宛城最美的菊花都在城中的广场上,要是去晚了就占不到好位置了。”夏芸还是一个劲地催促。
我好笑地加快了脚步,瞅了来喜一眼。记得去年端午看赛龙舟时,她也和现时的夏芸一般,不停催促我走快点以便占个好视线,结果去到护城河边只看到黑压压的人头,希望待会不会重蹈覆辙。
去往广场的这一路上,夏芸果然买了很多物什,布匹绸缎、首饰脂粉、花花绿绿的泥人、面具、团扇,甚至热乎乎的包子,只要她看见的稍微喜欢的东西都买下来了。她看来家底颇为殷实,出手十分大方,买到后来连来喜都看不下去了,干脆热心地帮她砍价还价。
两个丫头买得倒是兴高采烈、不亦乐乎,可苦了跟在她们身后提东西的玉白玉净和四名侍卫以及夏芸的一名丫鬟。我和彦骐、海叔三人在旁边看得又是摇头又是好笑。
“还好我家慕蓝很会持家,若象这夏小姐一般,我挣的银子可就不保了。”彦骐看着夏芸又是眼睛眨也不眨地递了一锭银子出去,终于忍不住感叹了。
“这银子挣了不就是拿来花的吗?放在金库里又不会发芽长新的出来。”我促狭地说道。
“话可不能这么说,有银子总比没银子好,银子多了总比银子少了塌实。”
“可女人就是拿来宠的,让大嫂多花点也没什么,反正你也不缺那点银子。”我对彦骐“循循善诱”。
“你没听过花钱如流水吗?我若是放任了你大嫂,不知道她会把家里败成什么样。”彦骐说得一脸惊吓。
我微笑不语,他说得也对,没自己挣钱的人永远不知道挣钱的辛苦,花起钱来自是哗哗如流水,就好象眼前的夏芸。相信慕蓝经营了天上人居后,会更加勤俭持家。
来到城中心时,只见人山人海的广场上有一处地方围了特别多的人。
夏芸拉着来喜象泥鳅似的一下子就钻了进去,我看得啧啧称奇,这般“不拘小节”的闺阁女子实在少见,和我这个穿越时空的现代人有得一拼了。
“黑玄,快跟去看看。”我急忙吩咐道,有点不放心她俩。
话音刚落,一道黑影就从我眼前闪了过去,看得我一楞一楞的,君洛北说这四名侍卫是大内高手,果然不是吹的。
“启禀公子,里面在举行诗会,夏小姐不肯出来。”黑玄很快便回来了。
我听后来了兴趣,古人总爱吟诗作对赞美这样或那样的花鸟山水,今日这么重大的菊花会,想来会看到很多才子学士们的即兴表演了。
有四名侍卫在前面开路,我们一行人轻易地就走进了人群最里面,夏芸和来喜两人正在兴奋地窃窃私语。
我举目打量,一排案几后坐着三名看上去似是饱学之士的老者,案几上依次摆放着笔墨纸砚,其中一张宽大的宣纸上写着:以菊赋诗作文,得到三人一致好评者,皆可登菊花台。
“饭饭,菊花台是什么?”我问夏芸。
“就是这三人背后的那个高台,听说上面的菊花都是不轻易示人的珍贵品种。可惜我重阳来了两次宛城,一次也没登上去看过。现在真后悔当初爹爹叫我学文的时候没有认真听夫子授课,不然也可以作几首诗去试试。”夏芸说得一脸感叹和惋惜。
“别这么沮丧了,秦大哥帮你想办法。”我安慰她道,关于菊花的诗我好歹还是知道一两首的,大学有次测评花卉画,我交上去的就是菊花,还题了一首古人关于菊花的诗词。夏芸若真的很想去菊花台,我就把那首考试时写的诗告诉她,免得她这次又扫兴而归。
“太好了,我就知道秦大哥非寻常人可比,让你陪我赏花准没错。”夏芸说得十分高兴,嘴边浮出深深的酒窝。
我连忙示意她安静,打算先看看形势再说。
人群中赋诗的人十分踊跃,可能够得到三名老者一致赞同称好的寥寥无几。纵然如此,众人的积极性也不见减少,情绪反而因为见到通过者颇少变得越发高涨。
瞧得正起劲时,耳旁传来了一个令我动容的声音。
“秦……”
我急忙掉头看去,干净透彻的水漾凝眸,肤若桃花含笑,青衫依旧,正是离开兰朝已有数日的霓绯。
“霓绯,你,你不是回凤国了吗?怎么……”我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宁儿是月城人,凤、月边境离宛城都不远,我送她回到月城后准备回凤国时已经离重阳不远了,就想着来宛城看了花会再回去,想不到竟遇上你了。”他缓缓解释着,唇边的微笑宛如广场边盛开的黄花,清丽高雅。
“秦大哥,这位公子是谁呀?”夏芸凑了进来,两弯新月里扑闪着惊艳的火花。
“饭饭,这是我好朋友霓绯,你叫他霓大哥就好了。霓绯,这是我在宛城新结识的朋友,夏小姐。”我笑眯眯地为他们两人互相介绍。
“霓大哥不好,听起来象泥大哥,还是叫绯吧,听起来亲切多了。绯,我叫夏芸,你叫我芸儿就好了。”夏芸摆出了一副淑女的温婉表情,说出来的话却是热情而直接,与她那身红衣颇为相衬。
“恩。”霓绯随口应道,我却看出他没有把夏芸的话摆心上。
“绯,秦大哥刚答应帮我登上菊花台赏花呢,你和我们一起去吧。”夏芸一早上缠着我的热情终于转到了霓绯身上,眼底那抹热切的晶亮明显泄露了她对霓绯的兴趣。
“我还没见过你作诗呢。”霓绯兴致勃勃地看着我。
我听得心里一阵汗颜,在霓绯这个老熟人面前我可不想冒充有学问的大诗人,急忙辩解道:“我哪会作诗呢,我刚只是答应饭饭帮她想办法,现在你来了,正好帮我和她一人想一首出来。”
霓绯望着我但笑不语,清澈的眸子摆明了不相信我的话。
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膀,他不可能以为我会画画就一定会作诗吧?诗词里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只能让我茫然,叫我写散文倒行,可这里的人恐怕没几个会欣赏。
在我和夏芸的要求下,霓绯想了两首诗悄悄告诉我们。夏芸乐得第一个跑上前去吟诵,获得了三名老者的一致通过。她喜滋滋地爬上了通向菊花台的石梯,站在石阶上不停挥手,催促我和霓绯赶紧过去。
“你去吧。”霓绯低低地对我说道,嘴边噙着淡淡的微笑。
“还是你先去吧。”我推辞着,有心想看看他作的诗是什么样的。
他凝视了我两眼,嘴边的笑意更浓了,似乎是看穿了我的想法。
狮龙气象竟飞天,再度辉煌任自威!
淡巷浓街香满地,案头九月菊花肥。
霓绯走到案几前未做停留便迅速地吟了一首诗出来,铿锵有力的语气与他平日里的清雅淡定截然不同,诗句里的意境也颇为大气。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他那张“绿绮”,想起了他用绿绮弹奏出来的金戈铁马,其琴音里的铿锵豪迈与他身穿大红舞衣跳出来的妖娆也是截然不同。
“快,快写下来。”三名老者连声吩咐案旁的小厮,人群中也有人发出叫好声,看来霓绯是绝对过关了。
他一脸平静地立在案旁,并没有走向石梯,看来是要等我一起去了。我正准备上前时,旁边有人扯住了我的衣袖。
“大哥,我也要去。”是来喜委屈的低语声。
我拍了拍额头,呀,怎么把来喜给忘记了,柔声安抚了她两句后,我把之前准备说给夏芸的诗念给了她听。
秋霜造就菊城花,不尽风流写晚霞;
信手拈来无意句,天生韵味入千家。
来喜怯怯地念完后,人群里顿时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霓绯的眼睛也比先前亮了几分。
等到我念完霓绯给我的诗来到他身边的时候,来喜已经爬到了夏芸的身边,看来一上午的大肆采买让两个丫头不知不觉地生出了友谊。
“你还骗我你不会作诗?”霓绯故意板着脸质问我,可那绝美的五官怎么板着都好看。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无力地说道:“刚巧那会来了灵感。”
看来我刚才对来喜附耳的动作被他看到了,天可怜见,我不是故意要冒充诗人的。
菊花台上遍地金黄,圆形的台面并不是很大,直径不过六、七米,边上砌着雕云刻兽的半人高石栏,最中间的石桌上摆放着数盆浓浅不一的紫色菊花。当然,其色泽姿态都不会让我太过惊讶,毕竟我在前世见过太多姹紫嫣红的名品,甚至一花两色的品种也见过。不过夏芸和来喜两人却看得津津有味,神情兴奋。
“霓绯,你家在凤国的哪座城?”我倚在石栏边和霓绯聊天,高高的菊花台上秋风送爽,吹得我和霓绯两人的鬓发衣袂不停飞舞。
“你也和夏小姐一样叫我绯吧,我家就在凤国的都城丽阳。”霓绯一边忙着拨开耳边纷飞的发丝一边回答我,莹白的手指修长温润,一看就是一双搞艺术的手。
“听说丽阳气候宜人、风景秀美,还有一处天下无双的西湖?”我随口问道,南下前听爹说凤国的都城有个西湖时,我就知道那是我前世的杭州了。
“是的,西湖很美,她拥有三面云山、一水抱城的山光水色,相信你见了后定会爱上她的。”他远眺南方,清净的眸子流露出浓浓的思乡之情。
“你离家多久了?”我好奇地问道。
“整整五年了……”珠落玉盘的声音唏嘘不已。
“这么久了!”我倒抽一口气,万万没想到眼前这名干净透彻的男子竟然已经在外漂泊了近两千个日夜,但红尘的喧嚣和浮华在他身上却仿佛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他静默不语,抓住围栏的修长十指却加大了力量,隐隐可见手背上青筋四起。
台上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似是争吵和打斗的声音。我循声望去,却见两名士子打扮的书生扭打在了一起,嘴里还不停地以尖锐言辞辱骂对方,看得我目瞪口呆。我一直以为书上描写的那些书生都是文雅柔弱之辈,眼前打斗得激烈凶狠的两人算是彻底颠覆了我印象中的古代文人形象。
夏芸和来喜两人站在围栏边,表情有些呆滞和茫然。
“小心!”我焦急地大喊,可还是晚了,夏芸被扭成团的两人撞下了菊花台。
一瞬间,我吓得魂飞魄散,这么高的台子,那么娇弱的女子,摔下去肯定没命了。就在这时,一个青影从我眼前疾速掠过,象离弦的飞箭冲向了半空中的那道红影。
我再一次目瞪口呆,惊得捂住了嘴巴。
天哪,霓绯竟然会传说中的轻功!
青影接住了那抹亮红,在半空中转了好几个圈,如飘飞的鸿毛,徐徐落下,引来广场上无数的欢呼和掌声。
第四十章 绯之弱点
我携着来喜蹬蹬地跑下菊花台,却看见霓绯冷着一张脸,站得离夏芸老远,而夏芸则是一脸无辜的表情冲我微笑。
“怎么了?”我疑惑地问道,两人的样子似乎不象是刚刚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的主角。
“她会武功,我刚一接住她就发现她有轻功底子,似乎还不弱。”霓绯的声音和他的脸一样冷。
我惊讶,夏芸也会武功?怎么我一出了门,遇到的都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不过也难怪霓绯会冷着一张脸了,他曾说过他最讨厌和女子的身体接触,刚才对夏芸又是搂又是抱的已是十分的不情愿,事后又发现被耍了,心里的愤怒可想而知。
“绯,刚才为了不被那两个呆子撞到身上,我只好自己主动飞了出去,却不料你会来救我,我不是有心隐瞒我会武功的事的……”夏芸讷讷地解释着,“你就别生气了。”
“小芸,要不是你戏弄那两名公子,他们怎么会打起来?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了!”来喜插了一句话进来。
“好吧,好吧,是我错了,大家别生我气。”夏芸的俏脸上浮起一抹羞赧。
“我们没有生气,只是担心你的安危,以后可别这么任性了,刚才真是把我们吓死了。”我有些苦笑地说道。
“可绯的脸色还是很难看耶,他一定没有原谅我。”小妮子倒是很在意她的“救命恩人”。
我扑哧地笑了,夏芸一定不知道霓绯真正生气的原因。
“绯,今日重阳,我们几人已经登高、赏菊了,就差还没有饮菊花酒了。”我一边对霓绯笑言,一边冲他眨了眨眼睛,相信他听了我这话以后一定会很高兴。
“秦大哥说得对,宛城的菊花酒声名远播,而且只卖重阳这一天,我们千万不能错过了。”夏芸忙不迭地点头同意。
如我所料,霓绯眼底的阴霾顿时消失了,复又恢复了清亮和明净,还飘荡着丝丝喜悦。
中午在酒楼里吃饭喝酒时,我竟然喝到了散茶。
彦骐望着我的眼睛里有一丝得意:“我这次出来就是为了推广刚制好的新一季“韵新”,顺便考察基金会明年准备启动的几项慈善工程,许多酒肆茶楼、艺场教坊都同我们项家建立起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包括今天这家酒楼。”
我听了暗笑,这彦骐还真是个做生意的料,把我以前说给他听的经济术语用得头头是道。
“项公子,你们项家制出来的这种名为韵新的茶叶真是非同凡响,喝下去唇齿留芳、回味悠长,确实应该大肆推广。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流传进我们凤国?”
霓绯轻轻慢慢地在旁边开口了,喝茶的动作优雅无比,真真正正是在品茶。
“我也想早点把‘韵新’卖到凤国去,可最近几年兰朝的商人在凤国越来越难做生意了,你们皇上给别国商人定的税银一年比一年高,摆明了是在排斥别国商人。我还是等‘韵新’在兰朝全面推广开来再做打算吧。”
彦骐摇了摇头,继续道:“也许我会先去月城试试,听说原本闭关锁国的月城最近一年来刚好和凤国相反,降低了入城税,十分欢迎别国商人前去做生意。”
“看来凤国应该做些改变了……”
霓绯轻摇着手里的茶杯,绿色的叶芽儿随着旋转的茶水一起打转,映在他净如湖水的眸子里,好象搅起了无数涟漪。
“凤国能有什么改变,你们皇上只有太子这么一个皇子,偏偏这太子长年体弱病多,听说最近几年更是卧榻不起,凤国的未来堪忧啊……”彦骐慢慢地说道。
霓绯专注地盯着手里的茶杯,似乎没有听见彦骐的话。
“哎呀,你们男人怎么老是谈论天下大事啊,今儿我们是来赏花、饮酒的,别再说那些沉闷无趣的话题了,还是多喝点这里的菊花酒吧,味道真的不错哦,还有点甜呢!”
夏芸嚷着一把清脆的声音,手里高高地扬着酒壶,似乎已经喝了不少了,双颊酡红。
“是啊,别说那些国家大事了,还是听饭饭的话,喝酒吧。”我也开口说话了,实在不想看见霓绯神情恍惚、一脸沉重的模样,他应该象这手里的菊花酒,清透飘香,而不是象酒里浸着的黄花,委靡焉凋。
“饭饭!”就在这时,酒楼外突然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紧接着一名体型壮硕、虎目虬髯的高大男子来到了我们的酒桌旁。
“三哥,怎么是你来了,我以为这次来的又是六哥呢!”夏芸语气轻快地对这名男子说道,但我似乎看见她的脖子缩了一缩,眼神有丝慌乱。
“小六每次出门寻你都会被你拖着一起游玩,这次可由不得你俩任性了,府中发生了一件大事,你立即跟三哥回去。”男子的语气颇为严厉。
“可我还没有与我的新朋友话别呢。”夏芸有些不满地道。
“多谢各位公子小姐对小妹的照顾,以后若是到了丽阳,请一定来夏府做客,到时候夏天再好好招呼各位。”这名叫夏天的男子抱拳对我们行礼,眼神锐利得象两把霍霍发光的尖刀,看那架势也是个会武的。
“绯,秦大哥,项大哥,还有喜姐姐,饭饭就此作别了,你们以后可一定得来丽阳找我玩啊,我家很好找的,门口有两尊很大的石狮子。”
夏芸说得依依不舍,我却差点被她的话逗笑了,这时代稍微殷实的人家都会在门口立两尊石狮子,这也叫好找?
夏天、夏芸两兄妹骑马离开后,彦骐也跟着告辞离开了宛城。
我写了一封书信给无间,托彦骐尽快给我捎回去。
虽然离家才短短十多日,可我已经开始想念无间温暖的怀抱了。长亭外,他问我“若思念如昨夜长风,砭骨入髓,则如何才能自已?”
当时我没有回答他,如今我把答案都写在信上了:红叶黄花秋意晚,千里念行客。
走在回客栈的街道上,霓绯状似不经意地说道:“秦,你刚才在酒桌上写的那封书信也太简单了,只有十数字。”
我莞尔:“没办法,大哥突然说起他要离开,匆忙间只能简短了。”
“千里念行客……”霓绯轻轻浅浅地反复念着,声音宛若空中弥漫的花香,飘渺迷蒙。
“绯,你的轻功很厉害耶,翩翩若轻鸿,飘飘如柳絮,让我大开眼界!”我终于有机会赞叹他的功夫了。
“儿时曾拜过一位良师学艺,比起师傅他老人家的本事,我这些只能算三脚猫的把戏。”他颇有感情地说着过往,满目尽是儒慕之思。
我默默地点头,大抵来说,师傅总是比徒儿强上几分。
“两位公子,买个茱萸囊吧,可以避难消灾的。”路旁的小贩热情地叫住了我和霓绯。
我驻足观望,除了前世学过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句诗,我对茱萸还真不了解。只见小贩摊上除了一些红色香袋还散落着好些紫红色小果子,想必就是茱萸的果实了。
“茱萸雅号辟邪翁,你买个吧。”霓绯在旁边说道。
“你不买?”
“我从来不信这些。”
“老板,给我四个。”我对小贩道。
小贩眉开眼笑地接过银子,迅速地递了四个红色香袋过来。
我把其中一个给了身边的来喜,另两个揣在了怀里,准备留给自己和无间,最后一个塞到了霓绯手上。
他有些无奈地笑了笑,最终还是把那个有些粗糙的红色香袋揣进了怀里。
我嘻嘻地笑道:“不管你信不信,讨个吉利总是好的。”
老天好象故意和我作对似的,我的话音刚落,不吉利的事就来了。一大泼水突然从天而降,淋得我和霓绯还有来喜和小贩四人满头满脸都是水渍。
我惊吓得连连后退站到了街道中间,仰头看上去,却见一肥头大耳、满脸凶相的男人双手叉腰站在二楼的护栏旁,身边还立着一个木桶,看来我现时的狼狈都是他的杰作了。
“看什么看,楼下摆摊的,赶快撤走,别挡着大爷做生意,不然下次泼的可就不是水了。”二楼的男人恶狠狠地吼叫着,典型一副恶霸模样。
我气得正欲发作时,耳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马惊了!”有人大喊。
我扭头看过去,正好望见一个白色的影子朝我冲来,那感觉就象我前世过斑马线时遇到了闯红灯的跑车,完全不知道闪躲,只能傻傻地闭上眼睛等待那即将到来的巨痛。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霓绯救了我。
我好象是突地掉下了深渊又被人猛地一把拽了上来,巨大的心理落差激得我心脏狂跳,声声如擂鼓,额头倏地冒出了冷汗,和着刚才被泼到的污水,滴滴下落。
“奴才们护主不力,请公子责罚。”刚才被我遣得远远的侍卫和随从们急匆匆地赶来了,整齐划一地跪成了一排。
“不关你们的事,都起来吧。海叔,你带人上楼看看。”我冷着嗓子说道,相信海叔人老成精,一定明白我话里的意思。
“是,公子,我一定会‘好好’询问他的。”海叔的声音里有一丝寒厉。
“绯,谢谢你。”我调整了情绪,向霓绯道谢。
“先回客栈吧。”他哑着嗓子,声音有些不稳,洇湿的额发贴着他的眉眼,挡住了他眼底大半的情绪,我只看见点点若有若无的星光在跳动。
“看来这茱萸囊还是管用的,刚才发生得那么突然的灾难也能被我避过了。”我一边走一边感慨。
霓绯抿着双唇,两眼直直地平视前方,似乎并不想说话,表情也颇为沉郁。
他平日里那么干净清爽的一个人,肯定多少有些洁癖,刚被污水泼到的倒霉事肯定让他闷闷不乐。
想到这里,我开口道:“其实也算不上茱萸囊管用,主要还是绯的功劳,你简直就是超级无敌厉害的大英雄呢。”
希望我的巴结能让他好过点,毕竟他也是为了送我回客栈才遭遇了这等冤枉气的。
“看来只有把那头肥猪绑到你面前,让你狠狠揍一顿才能让你消气了。”我见他还是没有说话,便在嘴里念叨着另一个方法。
“你别多想了,刚才那点小事我还没有放在心上,我是因为别的事。”他终于开口了,望着我的眼睛里升起了轻风薄雾,笼罩着淡淡的忧郁。
“因为什么?”我随口接过他的话。
他微微加快了脚步,走在了我的前面。
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不说就算了,我也不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
站在客栈房间的门口,我催促霓绯道:“我到了,你也赶紧回客栈洗洗,小心着凉。”
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耳边飘来他低哑的声音,“因为,我发现了自己的弱点。”
我听得十分茫然……
过了重阳节,就是十月小阳春,天气会有一段时间的回暖。趁着难得的好天气,我吩咐众人昼夜不停地赶路,希望在立冬前越过齐鲁之地进入姑苏境内。
凤国的姑苏城其实就是我前世里被史学家考证为中国第一古城的苏州,曾为三国孙吴的首都,让我早生向往之心。
一个月的星夜兼程、风餐露宿,我们一行人终于在立冬后两日进入了风景秀美如画的姑苏城。
接连数日的披星戴月,累得我和随行众人疲乏不堪,来喜本就巴掌大的小脸更是瘦得两颊深凹,我猜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肯定是黑眼圈、大眼袋。
可是一路陪着我们南下的霓绯却是一个例外,只见他青衫素净,片尘不沾;举手间淡雅飘逸,不见丝毫疲惫;双眸里明净清亮,住进了姑苏城所有的秀丽山水。
什么叫仙姿佚貌,如今我可是见识了。
第四十一章 姑苏遇袭
单焱改变了历史的轨迹,但并没有改变全天下所有的东西,也没有改变古人的情怀和审美观。从春秋时吴王的园囿开始,吴地的繁盛就注定了,而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的典型江南景致在姑苏城里随处可见,与我前世去过的苏州有同样的柔婉精雅感觉,可惜现在的天下相当于前世的宋末,苏州最出名的明清园林建筑现时是看不到的了。
我在客栈里睡了整整一天,醒来时正值华灯初上。霓绯邀我夜航游姑苏,我兴致勃勃地答应了。吴地历来文化繁盛,文人的夜航十分平常,传说唐寅的风流韵事好大一半都发生在船上。
城里水陆并行、河街相邻,不愧为后世所称的“东方威尼斯”。霓绯租来的是一艘画舫,装饰华丽,四角挂着鎏金宫灯,明红的灯光映得清幽的河水波光粼粼,也映得他绝美的五官无比柔和瑰丽,夜风袭来,红光舞动,掀起他眼底一片温柔之色。
温柔?我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我见过霓绯的妖娆、冷厉、澄净、淡雅甚至黯然和忧郁,就是没见过他的温柔,可此时他眼底随着明红一起跳动的流光,落在我的身上就象阳光在沐浴小草,海浪在洗刷沙滩,那么温暖,那么柔和,不是温柔是什么?
记得他在路上曾经告诉我,过了姑苏再走两天就是丽阳了,也许他这种前所未有的温柔都是因为归家在际吧。
画舫静静地在河面上航行,霓绯就着画舫里的一张古琴弹起了悠扬九天的曲子,清音曼曼,袅绕在夜空里,引得天上的月儿悄悄地从云层背后露出脸来。
岸边的景物缓缓地后退着,河水偶尔拍打在船舷上,激起幽幽的水花声,仿佛在诉说船底那流淌了千年的江南情怀,抚慰了我被尘世影响得浮华的心灵,让我的身心由内而外得到了真真正正的休憩。
不知道过了多久,画舫行出了城外,两岸望见的尽是山石林木,隐隐竟可以听见徐徐渡来的远寺钟声,嘡嘡的洪响伴着嗡嗡的余音,穿过沉沉的夜色,在我耳际回荡着那沉淀了千年的古韵,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句千古名诗: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当然,这钟声肯定不是“寒山寺”的钟声。
可惜无间不在我身边,江南不同于北方的婉约秀丽一定会让他文思如泉涌,作出许多好文章来,今夜的情景也一定能引起他心灵上许多的共鸣……
画舫突然传来一阵强烈的震动和摇晃,惊醒了我沉醉的心思,我有些茫然地抬头,却看见许多黑衣人举着亮晃晃的大刀长剑从两岸的树林里跳出来,跃到了画舫上。而跟在我后面的四名侍卫和海叔所在的那艘画舫也被另外两艘画舫给截住了,同时也有许多拿刀的黑衣人从画舫里跳出来把海叔几人团团围住。
我心里大骇,这是上演的哪一出戏?
来喜和玉白玉净三人纷纷挡在了我的身前,霓绯也站在了我的身旁。我定了定神,一把扯过来喜娇小的身子把她藏在了我身后,这丫头,明明已经怕得全身发抖了,却还是坚定地挡在了我身前。我的心里一阵感动,我可是她的姐姐,我说过要照顾她的,怎么可能让她为我冒险。
“这些人看来是有备而来的,一场厮杀难免了。待会你就靠着这窗户,千万别动。”霓绯低低地对我说道,眼睛里乌云密布。
我点了点头,抓紧了来喜伸过来的手。
“凤非离,今日就是你的死期了。杀!”一个全身用黑布蒙得严严实实,只余一双凶光毕露的眼睛在外面的高大男子发话了,声音让我似曾熟悉。
黑衣人蜂拥而上,一场只在电视里见过的刀光剑影在我眼前活生生地上演了。
玉白玉净手持匕首与黑衣人拼杀着,一攻一守,配合得亲密无间,似是训练了千百遍,匕首虽短,却被他俩舞得霍霍生花,不多时,好几个黑衣人便躺在了他们脚下。
我稍微放下了心朝霓绯看去,却见他不知何时夺过了一把长剑,舞出了漫天重重叠叠的剑光,剑光到处,黑衣人的包围圈就被撕开了口子。
最妙的是,霓绯手中的长剑好象长了眼睛,专挑黑衣人的手腕刺下,并没有伤及他们的性命,只让他们无力握住手中的兵器。
飘逸灵动的青影或刺或挑,或卷或削,仿佛在我眼前跳着一场优美的剑舞,看得我目眩神迷。如果我会弹琴,我现在一定弹一首激昂的曲子来配合霓绯这场迷乱人眼、激荡人心的剑之舞。
“姐姐,霓公子的剑法好厉害!”来喜在我身后激动地说道,似乎没了方才的胆怯。
我不停地点头,对她笑道:“看来我们今晚是有惊无险了。”
“小心!”我的话音刚落,耳边就传来了霓绯的大喊。
紧接着一把罩在我头顶的大刀被霓绯的长剑堪堪地架开了,我惊得一身冷汗,急忙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全部攻那窗户边的白衣男子!”那名领头的黑衣人突然大喊,然后使出了浑身解数攻击霓绯。
原本围攻霓绯的黑衣人立即杀向了我这边,玉白玉净的压力顿时倍增,森冷的刀光不时从我眼前掠过,带起的刀风刮得我遍体生寒、心里发毛,一股名为恐惧和害怕的情绪终于出现在了我的心里。
霓绯一边应付那名领头人一边帮我挡去数道不停罩上我头顶的刀光剑影,无奈黑衣人太多了,他开始有些分身乏术,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一声低呼传入我的耳朵,是玉净的声音,紧接着又传来玉白的低呼,我循声望去,他们果然是受伤了,手臂和身上都染上了鲜红的血渍。我的心里一紧,强烈的担心和不忍立即涌了上来,他俩都还只是十四岁左右的孩子啊……
一股莫名的勇气突地从心头冒起,我飞快地拾起一把掉落在脚边的大刀举在身前不停地乱挥乱砍,我不能帮他们杀敌,总可以稍微保护一下自己吧,虽然我这样做并不一定管用,但做了总比不做好。
就在这时,海叔从后面的画舫赶过来了,让我纷乱惶恐的心稍稍平静了一点。只见他手里提着一把还在滴血的大刀,招招狠厉地砍向了黑衣人,他可不象霓绯那么心软,大刀挥舞,攻击的尽是黑衣人的要害。
那名领头的黑衣人见久攻不下又来了后援,似乎十分恼怒愤恨,凶狠的眸子里好象要冒出火来,不要命地更加疯狂地杀向了霓绯,看上去和霓绯有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
突然,他的眼光一闪,举刀向我砍来,我慌乱地举起手里的大刀,却被他一刀砍落在地,白晃晃的刀尖眼看就要刺入我的胸口,旁边横来一道青影挡在我的身前。这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黑衣人嘴角逸出了得意的笑容,只见他手腕翻转,刀尖上扬,似乎早预料好一般,准确地刺进了霓绯的左胸。
我顿时明白了,他并不是想真正的杀我,他的目的是霓绯,他算准了霓绯会在那种情况下挡在我的身前,他砍出的大刀早已预备好了刺杀霓绯的招式。
海叔斜斜的一刀逼退了黑衣人,幽冷的大刀从霓绯的胸膛里抽出,带起一片血雾,纷纷扬扬地飘洒在空中。
我的心被那一片血红揪得生生发颤发疼,巨大的愧疚和不安强烈地充斥在心头,如果不是我,霓绯就不会受伤了,而且伤在那么重要的左胸口,随时会危及生命……
回到客栈后,海叔立即找来了城里的大夫。
玉白玉净和四名侍卫都是些皮外伤,霓绯的伤势却不容乐观,大夫说那把大刀虽然没有刺中心脏却划破了肺叶,造成了胸腔和肺部大量积血,如果不及时排除积血就会有生命危险,而且伤在肺部会让霓绯呼吸困难,若是感染了风寒更是雪上加霜。
大夫走后不久,霓绯就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原本红润如桃花含笑的脸庞此刻一片惨白,双唇也毫无血色,只有那对黑黑的眸子还是一如往昔地清亮明净。
“绯,我……”
“只要你没事就好。”他虚弱地打断了我的话。
“唉,我倒宁愿受伤的是我。”我轻叹,心里萦绕着浓浓的愧疚。
“你若受伤了,南下的事怎么办?”他有些喘息地说道,“何况,兰朝还有一人‘千里念行客’,正日夜期盼着你早日回去。”
“绯,谢谢你。”我的眼睛里有些湿润,也许,霓绯并不愿听我原本想说的那句“对不起”。
他闭上了眼睛没再说话,似乎是累了。
霓绯那么重的伤势本来是不适合移动的,无奈他要回丽阳的态度十分坚决,我们一众人在客栈里停留了三天后终于起程了,本来姑苏到丽阳坐马车只有两天的路程被我们走了五天。
进入丽阳后,我们并没有心思打量城里的景致,只是径直地朝着霓绯所说的长平街而去,他说他的家就在长平街的尽头。
到了长平街的尽头却让我大吃一惊,眼前巍峨雄伟、庄严肃穆的城墙和城门口举着长枪、满身铠甲的士兵似乎都在暗示我这里是凤国的皇宫门口。
我挑了挑眉,对着海叔无声地说出了“皇宫”两个字,他对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我突然想起了黑衣人在画舫上称霓绯为“凤非离”,而凤是凤国的国姓,只有皇室族亲才能冠以凤姓,而能住在皇宫里的凤姓男子就只有凤国的皇上和皇子,可凤国就一位皇子也就是那位传言体弱多病的太子,那霓绯到底是什么身份呢?
这个谜底在我进入了凤国的皇宫后不久,就由霓绯亲口告诉我了。
原来凤国的皇上和皇后在二十一年前中年得子,却生下的是一对双胞胎皇子,这在平民百姓的家中可是一件喜事,但在皇宫里就是一件悲伤的事了,因为皇后自那以后不能再生育,凤国将来的皇帝只能从双生子中选一个,也注定得杀死另一个没被选上的孩子,因为凤国将来的皇帝不能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分身。
霓绯本名凤非合,是双生子中那个没被选上的孩子,因为他比另一个孩子晚出生了几分钟。可皇后不忍自己的亲生骨肉被活活地牺牲掉,于是便“狸猫换太子”,把霓绯抱给了凤国一位隐世高人抚养,那位隐世高人就是霓绯口中的师傅,霓绯的武功和琴艺都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而双生子中被封为太子的那个孩子,也就是霓绯的哥哥凤非离,身体一直孱弱不堪,十二岁那年更被天下名医赫连裳诊断出活不过弱冠。在皇上焦虑不堪的时候,皇后终于说出了另一个孩子凤非合并没有死,皇上大喜,从此以后把凤非合当成了未来的皇帝暗中培养,且在凤非合十六岁那年告诉了他真正的身世,并让他出门游历各国,以增长见识和阅历,当凤非离身体不行的时候就马上回凤国接掌皇位。
“所以你哥哥的身体现在是不行了?”我睁大了眼睛问霓绯。
“恩,父皇给我的信中说他活不过这个月的月底了。”
“那你不是还有十日就要成为凤国的皇帝了?”我惊呼。
“是的,父皇年事已高,早有传位之意,一直因为顾及哥哥的感受才没有行动,哥哥他还一直不知道有我这个弟弟。”
“那,那个黑衣人叫你凤非离应该是把你误认为你哥哥了?”我恍然大悟。
“应该是。”
“那你登基后用什么名字,凤非合?”
“凤非离,国人只知道有个叫凤非离的太子,我也不介意顶替哥哥的名字,也算是帮他活完他没有机会再去享受的人生吧。”霓绯的声音唏嘘不已。
“那你知道那些黑衣人为什么要杀你哥哥吗?”我十分好奇地问道。
“不知道,我有五年没有回过凤国了。”霓绯也很疑惑。
我默然了,想不到常年卧榻、身体孱弱的太子也能招来仇家。
第四十二章 登基为帝
丽阳地处江南,山青水秀,风情万种,西子湖的风光更是美足了千年,情系天下众生。可能也只有这样的山水,才能养出霓绯这般精致绝妙的风姿。
我看着眼前脸色苍白的人儿,他身穿白色中衣,静静地躺在金色缂丝锦被里,就好象盛开在金色阳光里的一株白玉兰,晶莹清丽,如冰似雪。
今日是他登基为帝的辉煌日子,可半月前的那一刀却让他至今虚弱不堪,离登基仪式只有一个时辰了却还躺在床上。
他讨厌女人接近他,连服侍他的宫人都全是太监,他寝居所在的上和宫没有一个女人的身影除了我。
等我明日离开丽都后,上和宫也可能出现另一名女子的身影,他的皇后贺兰雨馨。
凤非离三日前昏过去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比名医赫连裳说的二十年多活
说不出口的爱 (冰恋沉醉千年前 )第1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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