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软萌软萌的程序媛开发的f/d新功能,小天使们不要方!

    五姐侧过脸,不与她对视,也不出声。明澈在一旁,想要插句话,又不知道这扑朔迷离的一件事要从何下口。

    林夏见五姐只一味逃避,冷笑道:“好。你既无话可说,那以后我也算遂了姐姐的心愿了。从此我远嫁中原,姊妹之间见面的机会大概是不多的了。也省得碍了姐姐的眼。”

    明媛突然脱口呐喊:“是是是!是我放的火,所有的坏事都是我做的,我巴不得你死在我手上,你满意了吧?”

    林夏点点头,一字一顿道:“很好,很满意。”说着转身气鼓鼓走了。刚出帐子又折了回来。

    明媛抬起脸,黯淡的眼神亮了一亮。

    “还你的金项圈!”重重地放在桌子上,提着裙子又离去了。

    明澈走过来摸摸明媛的头,安慰道:“我去看看。”

    林夏一直走得飞快,连腰上的伤都顾不得,一边扶着腰哼哼唧唧,一边疾行,好似那种赶着去抢最后一批进口纸尿裤的孕妇准妈妈一样。然而明澈在后面也只追了一小会儿就追上了——腿长还是很管用的。

    “七妹,我说七妹,等等二哥。”明澈声音带着恳求。

    林夏见他不肯放弃,遂叉腰停下道:“二哥还有何赐教?”

    “赐教不敢当。”明澈挑了挑眉头,显然被她见外的语气鲠到,“我只是想告诉你,虽然小五脾气火爆,但她从来不存坏心眼给人暗地里使绊子,听你的两个侍女说,在起火之前还有下迷香,这种畏首畏尾的事,她断乎做不出来。比如她对你生气,也是当着所有人的面就冲上去将你拉下马来,根本不懂得忌讳和避嫌。她虽然是你的五姐,据二哥看去,只怕心智还不及你一半成熟。”顿了顿:“故此,放火这件事,我相信不是她做的。”

    一席话说得林夏低眉沉思,他又从袖子里掏出来一样东西,塞在她手中。

    林夏怔了一怔,去看时,却是五彩宝石镶嵌的一把匕首,模样精致极了,让人一见即萌生出“死在这柄匕首之下大概也算牡丹花下死了吧”的邪恶念头。

    “不瞒你说,这柄琅月刀,本是我打给小五做她十六岁的生辰礼物的。让十来个工匠轮番打磨了小半年,才有这个式样。听说你要一把防身用的武器,我就想着,给小五的还可以另外打,你比较急用,就先给你。昨晚本要给你这个的,只是不巧你又受了烟熏,晕了过去。”二哥眉头深深皱起来,“小七,迎亲队伍已经决定提前启程,到明日出发之前,你就都住在二哥的行帐吧。我去跟你四哥或者六哥挤一挤。”

    林夏这才想起来,她自己的行帐烧了,方才自己醒来以后看到的那个地方,不是自己的。没想到原来是明梓锦她二哥的。

    心下感激。二哥对她实在太好,又是各种礼物,又是各种挪地方。比起她在现代的两个手足,也委实不差什么。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诚恳道:“二哥,我信你。既然你说不是五姐,那就不是五姐。”

    明澈笑了,点头道:“不要怪父汗。和亲此去,以后两国交好便一切无事,若是发生战火,又或是两国交恶,那前去和亲的人,就是处于炭火之上,余生必定不得安宁。若不是你,那就是大姐或是三妹、五妹,每一个都是父汗的心头肉,所以谁去,对他来说,都是一样。既然大兴的太子指名要你,他也不得不委曲求全。”

    林夏笑了笑,道:“二哥放心,对我来说,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反正都不是现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动漫,换一个地方无聊致死而已。

    明澈点头,风吹过来,晶亮的双眼之中有一丝别离的神伤:“小七,明日我会送你,送到两国边界为止。”

    林夏很是感慨。

    姑且称现代那个生命为前世吧。前世想着哪怕等到四十岁,也要等到心爱之人,才愿意走进婚姻的坟墓。

    否则宁愿单身到死。

    哪里料想,穿了个越,在十四岁就把自己给嫁掉了,还是盲婚。

    啧,如果是老妈知道了这个劲爆的消息,会喜还是怒?

    不过女婿这么高富帅,哦,高帅未必,至少顶级官二代是坐实了,老妈应该会觉得面上生光辉吧?

    这么一想,林夏很遗憾不能把这个消息告知老妈和大姐。哼,你们不是看扁我吗,我老公是太子耶,未来皇桑哟。

    心情顿时好多了。

    于是在二哥的行帐中住了一晚,这一晚,她帐外的守卫陡然增至近千人,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阵仗太大,原本林夏以为自己要失眠的,奈何她是那种挂不住心事的人。天塌下来顶多惊悚三小时,然后照吃照睡。

    次日,张昀所带的迎亲队伍就要往兴朝回程了。

    林夏作为冒牌的缨国七公主,座驾是最中央一辆珠翠华盖的八宝簪缨马车,前面套有四匹骏马,车内一应设施齐全,茶具、软塌,应有尽有。

    林夏在明澈的搀扶下上了车,一身的珠玉环佩叮当,且捎带着腊梅和春兰两个。“明梓锦”一身喜服,她这两个小丫头也连带着沾了光,收拾得粉光脂艳的,所谓人靠衣装,霎时间边塞的土气无影无踪,转而有了盛唐美人的气象。

    临上车前,对终于再次出现的系统小白道:“话说他们这么多老谋深算的,难道不知道财不外露这种浅显易见的人生智慧?搞这么大阵仗,万一半路遇上拦路打劫的,怎么办?算谁的?”

    小白呵呵两声:那除非那人是不想再混了,他劫这个镖得罪的不是哪个人,而是两个邦国。再说,你身边两个保镖,都是江湖之中榜上有名、功夫数一数二的高手。

    林夏眼珠子转了转,叹口气,没想到自己就这么成了一个镖。爬在窗口郁郁地看沿途的风景,由焦黄渐渐变成葱绿,又渐有迷人眼的万紫千红,不由看得痴了。

    距离和亲的对象越来越近,心思一转,因和马车里的两个小丫头说:“万一这太子是个家暴男怎么办?”

    那两位一脸懵懂问什么是家暴。

    林夏叹一口气,摸摸袖子里藏的琅月刀,扭过头去看贴着马车走的二哥。

    明澈果然言出必行,骑着一匹高大的汗血宝马,代表一家人送亲。

    不知道换作真正的明梓锦,心里的离情别绪会有多少。

    她的话,刚来没几天,平素也是那种粗枝大叶的人,细腻的感情没有来得及积攒太多,只是觉得这个明澈,待人很好。

    马车行走了大半日,林夏晃得眼晕,一个现代老司机,到了这马车上,竟然隐约有了些晕车的迹象,连明澈和张昀几次派人来请她吃点心和中晚饭,她都一口回绝,道是没有胃口,二哥和张大人请自便。

    这听在那二位耳朵里,妥妥的又成了公主眷恋故土,满腔的柔情。

    可林夏……

    ……是真的没有胃口…

    拉着腊梅,要她说以前她们在中原的故事,聊以解闷。

    原本让春兰给她按摩脑袋来着,可这小丫头侍弄马啊羊啊的侍弄惯了,手下不会留情,一掐起一个淤青,吓得林夏立即摆手求饶,换了腊梅上来给她轻轻地揉着。

    腊梅整理了一下情绪,缓缓道,两人跟随夫人时,年纪幼小,事实上,夕颜是江南官宦人家的小姐,也是个书香门第之家,钟鸣鼎食之族,只是生不逢时,夕颜小姐十三岁那年遇到家乡发大水,不少人都丧了命。

    不幸遇害的人中就有夕颜的家人,一族人被大水冲散,只剩明梓锦的外祖母,夕颜她娘,带着女儿还有两个小丫头在城外的庙宇里烧香,得以幸免。太太是个坚强的女人,她没有被命运突如其来的刁难所打倒,而是果决行事,带着夕颜和小丫头北上逃荒,却不想造化弄人,竟至于此——太太半路染了瘟疫,不出半个月就下世了。

    林夏惊悚插话:“什么瘟疫这么厉害?”

    是了,忘了还有这一样。古代医疗卫生条件落后,小感冒就得喝三天苦中药,稍微得个肺炎,说不定就挂了。穿回去,必须穿回去!

    林夏握紧了拳头,她要安安康康活到九十九,然后儿孙满堂地寿终正寝在自家床上。

    腊梅道:“什么瘟疫,奴婢不知,但这洪水之后,多有时疫。遭殃的人不少。”

    林夏点点头。洪水之后,水源遭到污染,古人不知净化处理,喝了确实容易得传染病。突然扶额庆幸道:“那我娘和你们俩到底幸运些…能躲过时疫实在是太好了。”

    不过也有些奇怪,一个成年人都扛不住,几个小孩抵抗力反而更好么?

    腊梅抬眼,目光悠远,仿佛看到时空中渺远的某一点去了。长长叹了口气,“其实,颜夫人也得了这个时疫,不过,当时遇到了一个神医。”

    “神医?”林夏愣了,神医在小说里一般专卖狗皮膏药骗人,“长什么样儿的?是男是女?这神医既然神通广大能治好我娘,那……”

    为何不治外祖母?

    腊梅垂下眼睛,“神医有名字的,好像叫做什么…司空挽月,是个看着很健朗的女侠,头发是银白色的,但是脸却长得和十*岁的大姑娘似的,美丽极了。夕颜小姐说,她那叫鹤发童颜。我们老夫人却说,她大概是出来游方的神仙。神仙手上有治疗时疫的灵药,但只得一剂,病人却有两个。”

    林夏心里骂了句,卧槽的这什么狗血剧情,凭啥每到关键时刻救命的药都只有一副?多做几丸不可以吗?不就是麦丽素吗?

    闭着眼睛你画我猜:“所以你们老夫人,就把唯一的这剂救命药,让给了自己的女儿,是不是?”

    “是……”腊梅泪汪汪的,春兰那么不动声色的人,都在一旁擤了擤鼻子。

    后面的事不必多言了。

    剩得夕颜一个小姑娘,带着两个更小的小姑娘。

    这种情形下,为了活命,能做什么呢?尤其夕颜还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小姑娘,会被许多封建社会恶势力盯上。

    腊梅还在那儿淌眼抹泪。

    林夏心中触动,默默陪着,鼻子发酸,坐起来端着茶杯喝茶。

    小公主她娘,红颜薄命,生的明梓锦,本是个不错的小孩,却偏又从马上摔下来死掉了。自己占了她的壳子,无以为报,起码让她过得好点,舒心点,平安喜乐了此一世,才不枉这场奇缘。

    然而,她这个出身,又走上和亲这条路,成为男人权力游戏中的一颗棋子,命途大概注定不会太平淡了。以后即使做了太子妃,多半也是要因此为人所诟病。夕颜母亲的名字,只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翻出来,再钉在耻辱柱上。

    如此一来,她实在想不透,不论选谁,明惠明丽明媛,谁都比明梓锦更适合做太子妃。年纪并不是问题。即使大姐明惠,也只不过和容予同年。为什么要选她呢?

    这么千头万绪,终于歪在那马车之中的软塌上,晕晕乎乎地将要睡着。

    车外早已日落西山,即将进入暗夜时分。

    随行的军士安营扎寨,为第二天的行程养精蓄锐。

    腊梅和春兰见主子睡得香甜,结伴下了车,站在车外侍立。慕臻见了她二人,扯了扯唇角笑道:“你们小公主可是在哭嫁?”

    两人福了一福,并不答言。

    慕臻抬手摸了摸鼻子。

    张昀若非丞相,改行做将军,估计也不会太差。因他治军颇有一套,迎亲的队伍虽然庞大,且明时给的嫁妆甚丰,却丝毫不乱,且不见噪声,军士们各自按部就班地行事。

    到了半夜时分,腊梅觉得耳畔突然有一阵风。睁大眼去看,又不见任何异样。

    睡在马车里的明梓锦,此时却忽然觉得一只手拦腰把身子托了起来,整个人陷进一个怀抱里,顿时觉得满满的温香扑鼻,睁开眼模糊扭头去看时,只见到一张容色倾城的面孔。

    一个哆嗦醒了,脸颊发烫,喃喃道:“阁下、阁下是谁……”

    那位阁下并不说话,只是托着她嗖地一声从马车之中飞了出来,远远落定。她和那人脚刚沾到地面,更多的嗖嗖嗖嗖就出现了……

    这次不只是声响,尚且带着火光。许多带着明火的箭噼里啪啦不出半分钟就把明梓锦那辆八宝簪缨珠翠华盖车射成了刺猬,点了个通透……一辆大车燃成了熊熊烈火,各处的马匹受到惊吓,纷纷嘶鸣起来。这边腊梅和春兰则哭着喊着要进去救公主,被一旁的慕臻拦下了。倒是明澈从马上飞窜了进去。

    林夏站在旁边目瞪口呆,系统的渣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她简直太太太低估明梓锦红颜薄命的程度了。

    这才刚死过,就又一次两次险些被做成烧烤。

    嘴里干渴更甚,忙忙地就去端茶要喝,顺便挡住脸遮个羞。谁知爪子还没伸到那杯子旁边呢,就被容予抬手握住了,林夏嘤了一声,手跟触电似的缩了回来。看他的眼神,大概意思是警告她不要喝。

    呃,难道下毒了?不会吧,哪有当面毒死人的,再权势熏天也不至于这样目无法纪吧。

    那边的容予道:“回祖母,她,服侍得极好。”

    林夏脸上一僵。

    太后这里,昨晚的探子和眼线早就回报了,半夜这个蛮荒之邦来的太子妃染了血的贴身里衣送出来,去了浣衣坊,太子还抱着她去了一趟沁芳池,洗完以后还是他抱回来了。

    新婚燕尔,宠爱得不得了。

    太后听完回报,虽然气得不轻,但心里还是存疑,只道是容予为了叛逆和反抗故意做的门面功夫,哪有对一个素未谋面的番邦女子有什么深情厚谊的?

    且听闻番邦女子多半性烈如火,哪里比得上中原的闺秀婉约可人,花开解语?这容予怎么想的?哪怕是为了和百里家对着干,也不该在美色和子嗣上亏待自己才对啊。譬如番邦的蛮子,万一给他生下来一个小蛮子,生吃人肉不要盐,岂能担当大统?

    不过见了今天的太子妃,她就什么疑惑也没有了。

    估计容予是从什么地方得知那小缨国有这么一位国色的公主,千方百计去弄了来。此刻悔之晚矣,只恨自己不该催他成什么亲。早知如此,先将侄孙女儿接进宫来,让两个小的培养好了感情,侄孙女儿成为太子妃那不是水到渠成的事么。

    原本稳操胜券的一件事,叫一个蛮子给搅和了。

    太后扶着额头想,近年来,心思精力确是大不如前了。听得容予如此说,因而笑道:“哀家察言观色也知道,你这新妃服侍得极好。”顿一顿,严肃道:“但太子素承庭训,中庸之道,可还记得?”

    容予赶紧站起来,“记得。”

    太后冷笑道:“既然记得,就当知万事都该节制。新婚合欢,固然是周公之礼,可太子未免也太过放纵,瞧太子妃这惨白的脸,哀家觉得甚是恼怒。”

    林夏听完要死过去了。太后啊,我这是大姨妈来了,所以面色苍白,并不是你孙子折腾的。而且好死不死为了不被你当成妖艳贱货,连妆都没化。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和你孙子没半点关系啊…正要起身开口,却见容予跪下了,沉声道:“祖母教训得是,孙儿谨记,往后时时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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