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溪木镇繁华地段的“溪木贸易商店”,其店主路坎.瓦雷瑞,作为一名生活在天际的一名普通小市民,平凡的人生也有着三大得意之事。

    第一,当然要属于他从父亲手中传承下来,并且经营了半生的杂货铺。

    由于路坎管理妥善,杂货铺经营状况良好,使得这间杂货铺在路坎的手中一跃成为远近知名的店铺,为小镇众多邻居的首选,这已经成为了路坎生平的第一大得意之事。

    第二大得意,就要说到瓦雷瑞家族的传家之宝——黄金龙爪了。

    只是每当想及此事,路坎就感觉自己肝疼、脾疼、胃疼,全身都在疼。

    黄金龙爪是否真的由黄金铸造,或者说更本就是一件镀了金的a货,其实对于怀着“小富即安”思想的路坎来说,并不是怎么在意。

    他更加看重的是,黄金龙爪传承的家族遗训与祖辈情谊。

    “万恶的小贼都该下地狱!”

    这是路坎心中,对于偷走了传家之宝的小贼,源自于内心深处最为真挚而殷切的诅咒。

    至于这第三件令他得意之事,却也不是任何的物件,而是让他最为宝贵、属于内心深处最为柔软的地方。

    凯米拉.瓦雷瑞,一个年轻漂亮、风华正茂的女子,路坎的女儿,也是他的掌中宝。

    拥有一个如此漂亮而优秀的女儿,绝对算是路坎人生中最为自豪的地方。

    “嗯,凯米拉长相像她的妈妈,眉清目秀、温婉动人,但是性格随我,待人友善、温文尔雅!”

    每当看到自己女儿,路坎都仿佛像是看到了那已经过世的妻子,伤感的时候,心中都会这样想,

    “哼,只是不知道最后会便宜了那个臭小子。

    斯万那小子作为一名诗人,虽然颇有学识,但是难免武力偏弱,今后有了危险都不能保护凯米拉,这点就不像我!

    法恩达尔作为猎人,虽然武力是有了,只不过行事作风难免粗俗了些,这比起我来简直差的太远......”

    只是......至少路坎的想法还是有对的地方的。

    “沉睡的巨人”酒馆中,此时就像是往常一样的热闹。

    在这个地方充斥着酒精的香醇,并且混杂着汗水的腥臭,两种截然不同的味道,就像是的天然对立,又在这里,达成了很好的统一。

    无论是王公贵族,亦或是三教九流,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吟游诗人斯万,在这个地方就有一个长期属于他的角落。

    拨动着手中的鲁特琴,想着心中爱着的那个姑娘,在这个并不美好的地方,斯万演绎着一首最为美丽的爱情故事,

    “你的眼睛

    就是传说中的圣湖

    清澈的湖水

    荡在我的心里

    美丽的姑娘呦

    你为何不看我一眼

    美丽的姑娘呦

    让我沐浴在你的眼中

    ......”

    “爱情?”悠扬的曲调传到了酒馆二楼,正在向下眺望的玛德.黑荆棘听到之后嗤笑了一声,“那东西有什么用呢?贵族从来只相信能够拿在手中的面包......还有香醇的黑荆棘酒!”

    此刻,与玛德同样心怀不满,甚至于是对着正在演唱中的斯万怒目而视的,场中还有一人。

    溪木镇中,几乎人人都知晓,吟游诗人斯万与猎人法恩达尔正在同时追求路坎家的女儿凯米拉。

    由于这种情场上的竞争关系,两个火气旺盛的年轻雄性之间的关系,几乎可以说是势同水火。

    那悠扬的曲调、动情的歌词,此刻听到法恩达尔的耳朵中,不啻于火上浇油。

    紧紧攥着双拳,正在努力压抑心中怒气的他,此刻只有一个想法。

    那就是用他这一双铁拳,将那油头粉面的小子一副丑恶嘴脸,变成一团血肉,让他哭求、哀嚎。

    “凯米拉只能属于我法恩达尔!”

    而且,法恩达尔当即就将自己的想法化作了实际行动。

    “啊!”

    毫无防备的斯万,在法恩达尔类似于偷袭一般的动作下,当即中招。

    惨嚎一声,眯缝着已经青紫的左眼,当斯万看到偷袭自己的就是自己与凯米拉两人之间的“第三者”的时候,当即大叫一声,“你这个卑鄙小人!”

    也不含糊,挥舞着拳头,就冲了上去。

    而随着两人的开战,昏暗而狭窄的酒馆中,就陷入了混乱之中。

    桌椅板凳翻飞,盘子、酒杯,被抛洒到空中,并且滚落了一地。

    伴随着杂物飞滚,很多看客不断被殃及,在热血与冲动下,加入了这次斗殴,并且这种场面正在不断扩大,很快就演变成了一场大规模群架,场面很快到了要控制不住的地步。

    人群中,有一人很是懵逼的看着这一切。

    自从成为了秦明朗的私人管家,汉克的生活其实是相当悠闲地。

    平日里除了一些琐事以及照看一下酒水生意之外,也没有什么值得他费心的。

    是以,拥有大量空闲时间的汉克,就不得不寻找可以帮他打发这些空闲时间的地方,而其中,酒馆便是最好的去处。

    作为曾经的一名冒险者,他也曾在底层社会摸爬滚打许久,对于酒馆这种环境、气氛,难得的是这种地方可以为他找到一种久违的熟悉。

    只是,他现在发现,他到底还是小看了这种环境下的混乱。

    轻巧的躲过来自于四周的拳脚,此时的汉克试图离开此地——在百花庄中跟随秦明朗过惯了平静日子,如今的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与人打架的酒疯子。

    如今的他可不愿意惹什么麻烦。

    只是面对这种情况,汉克一味的躲避,并不能带来什么,而且有一句话说的好,叫做“祸从天降”,你不愿意惹麻烦,并不代表麻烦一定不会降在你头上。

    兴许是喝多了酒,一个身着破烂麻衣、形容很是狼狈,已经与人打红了眼的醉汉,突然出现在汉克面前,阻挡了他离开的道路,

    “呵,这不是百花庄的狗腿子汉克吗,现在发达了就看不起我们了,今天想要离开这里,先要过我这关再说!”

    曾经的汉克也是这些终日喝的烂醉如泥,过了今天没明天人中的一员,然而一次在汉克认为是上天安排的救赎中,汉克脱离这种生活,一跃成为人人所羡慕的人上人,这是让他以往落魄时,混迹在一起人们所不能容忍的。

    看不了别人好,这是很多人都有的阴狠心思。

    这种对汉克的嫉妒甚至是仇恨,在平日里到还罢了,今日在这种环境下,却直接被激发了出来。

    汉克凝重的望着眼前的数人。

    “百花庄?”阁楼上正悠闲的饮着酒水的玛德.黑荆棘,陡然往下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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