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光的世界里从来就只有他哥一个人。
    他那窝囊的父亲也不知有什么本事,生了他们两个天之骄子。一个是前朝首任的驃骑将军大司马,一个是当朝万人之上的辅政权臣
    这些响当当的名号,让他霍家无比的风光。
    当年他哥接他来长安的时候,他一个娃儿骑着高头大马,身着锦衣华服,他的亲哥哥霍去病,是当今皇上最器重的年轻将领。
    那一刻,霍光差点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
    “光儿”,霍去病抱着他,眼里亮闪闪的。
    他们兄弟两个从一开始就睡在一张床上。可能是从小就无父无母,霍去病睡着的时候,总是把霍光紧紧的搂在怀里。
    有时候霍光热的冒汗,一边的胳膊和腿压的酸疼,但他也没有挣脱开。
    他愿意为他忍耐。或许是因为一半的血液里淌着同样的基因,可他对自己的父母,却从不会如此上心。
    霍光生来是个冷漠的人。
    第一次见到这个风光的年轻将军给他家置田置房,送他金银珠宝,他丝毫不觉得欣喜。
    但每晚热烈的拥抱,却把他的心收买了。
    或许早慧的霍光已经意识到,只有哥能如此温柔且纯粹地向他敞开怀抱,露出自己脆弱的胸膛。
    毫无戒心的,爱他,安慰他,抚育他长大。
    “皇上,”霍光松开了手。“事关子孙帝王万事之基业,烦请皇上三思。”
    他的眼里看不出情绪,但他承认,他喜欢看刘弗发疯的样子。一直看着,心在激烈的跳动,却不表现在脸上。是报覆的快感么?好像并不仅仅如此。
    不过没关系,他已经确定了一件事。刘弗心里的那个人,是他霍光。
    真是可悲,堂堂的大汉天子,竟然喜欢一个男人。喜欢也算了,竟然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被人轻轻一捏,就痛苦的颤抖,流泪。你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让他觉得像世界
    末日,就跟没有了太阳一样。
    刘彻啊刘彻,看看你这可怜的儿子。他蜷伏在我的脚下,祈求我的怜悯。
    你以为你是无所不能的么?现在,我才是无所不能的。
    “哥,”小娃儿抓起霍去病的头发,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真香。
    但他皱了眉头,这熟悉的麝香味让他不自觉地警惕了起来。
    十岁的霍光,二十岁的霍去病,硬生生被刘彻劈开了一道裂痕。
    三十七岁的刘彻,如日中天。北伐匈奴,南灭夜郎,万里河山都是他的天下,木石鸟兽都随他的姓名。他站在时间和宇宙的终点,万世都要向他俯首称臣。
    刘彻,是天之骄子,不是凡人。
    除了他自己,别人都是终将腐朽的螻蚁。没有人能违背他,也没有人能反抗他。他可以玩弄所有人,从他们的身体到他们的心灵。
    刘彻喜欢这种微妙的博弈和控制。
    当他看到那个脚步轻快,笑容单纯,为人却真挚踏实的霍去病时,刘彻就知道,这是一个轻而易举就能被猎取的猎物。
    他没有韩嫣的孤傲,也没有卫青的沉稳。霍去病只是一个漂亮的,乖巧的小孩。一步一
    个脚印,不急不慢地成长。干凈的心灵看上去没有任何创伤。
    刘彻一开始没去碰他,一方面是因为太容易到手没什么成就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忍心。
    他难得的,对人有了些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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