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早,豫王府的人吹吹打打地绕着京城开始送彩礼。
因为队伍太长,为了不发生前面已经进了陆家门,后面还没出王府这种情况,陈路带着人几乎绕了整个燕京城一圈,才到了庆国公府门前。
陆家这里也早就准备好了,礼部也有专门的官员过来负责安排一切,毕竟皇子的婚事从头到尾都是有定制和规矩的,只能多不能少,当然,北堂曜作为嫡皇子,他的婚事一切都是比照着太子来,只稍稍低了半格而已,却是别其他皇子都要高半格的。
好在其他皇子成婚的也不多,像北堂轩、北堂昭这种都还憋着劲娶个贵女助自己发力的,都还没有指婚,所以也没什么比较,这倒是给礼部省了不少事,最重要的省了担心。
陆彦扬作为庆国公府世子,亲自出门迎接,他穿着一件月白绣红梅的袍子,整个人玉树临风,往门口一站,吸引了最多的视线。
不过很快,这些视线就都被陈路带来的彩礼吸引过去了。
队伍最前面是两只大雁,还是活的,被养在笼子里。
紧跟着抬大雁笼子的,是一对玉雕的大雁,大小和那两只活的大雁一样,玉质上乘雕工精美,在阳光下散发着温润的光泽,还隐隐地有些淡蓝色的光芒,竟然是难得一见的蓝玉!
如果说这种天气里,一对活的大雁让人们见识了豫王迎娶陆家小姐的真心诚意,那么这对蓝玉雕的大雁则在向人们昭示,豫王不止有真心。
大雁的后面更是令人惊奇,竟是有人牵了一对白鹿走过来。
这对白鹿看上去不大,鹿角都没有长出来,除了一只鹿的身上有个浅浅的梅花纹样,两只鹿可以说极难区分。白鹿并不怕人,反而边走边好奇地张望,引来围观百姓一阵阵赞叹,更有人自发地鼓起掌来,场面有趣极了。
跟着白鹿的仍然是一对活物,竟是两只火狐,通体火红的长毛,圆溜溜的大眼睛,长长的尾巴,两只狐狸紧紧靠在一起,机灵地打量着路旁的人们。
“白鹿,火狐,这些可都是难得一见的东西啊!想不到豫王这么有本事!”
“那当然了!只看那蓝玉雕的大雁就知道了,且不说能找来这么大质地这么好的两块玉,就说能雕蓝玉的人,大历恐怕一只手就数过来了!”
“你也不看看豫王是什么人,那可是最得宠的皇子,最要命的人家可没有恃宠而骄,据说十岁时就去了边关,一直打仗呢!”
“对对,我也听说了,北边都说他是战神呢!只是在京里似乎很低调,没怎么听过他的消息。“
“这样才是真有本事的人呢!”
“我跟你说啊……”
过彩礼,用了将近三个时辰,才把大大小小的箱子全都送进了陆府。
北堂曜最后跟着队伍出现的时候,人群几乎沸腾了,谁也没有因为等的太久而离开,反而是越看这些彩礼越激动,越激动越想亲眼目睹豫王的风采。
所以将近中午时分,街上的人反倒多了起来。
北堂曜一袭淡紫色常服,头戴珍珠冠,腰间白玉带,坐在马上神情愉悦。
他原本容貌极俊俏,平日除了见到陆欢颜嬉皮笑脸之外,都是不苟言笑的冷冰冰样子,今日却全程面带微笑,似乎在告诉所有人,本王要娶媳妇了,本王心情好得很呢!
这样的表情,让他的气质凭添了几分人间烟火气,只是那一股天生的皇家贵胄的气势却不曾淡去。
他就这样,从冰冷不近人情的冰山,转眼变成了从云端走下来的谪仙。
北堂曜这么一露面,就用绝美的容貌、高贵的气质和温暖人心的微笑,一下子就成了百姓心目中“我最喜爱的皇子、王爷”。
今日之后,关于北堂曜的话题,逐渐在燕京成里脍炙人口起来了。
北堂曜是亲王,他出现了,陆平川自然不能不出现,他带着谢氏将人迎进门来,看着一身喜庆芝兰玉树般的北堂曜,陆平川难得地露一脸欣慰的表情。
“臣参加豫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陆平川领着陆家人就要行礼。
北堂曜怎么可能真的受这一礼,一下子扶住陆平川笑道:“国公爷免礼,不敢当。”
陆平川也就顺势起身,转身把谢氏扶住,笑着把北堂曜往里面让:“王爷里面请,家中已备好茶,稍稍歇息片刻,也容下人把东西整理一番。”
北堂曜含笑点头,跟着陆平川一路进了二门,一路上他都笑的和煦,偏着头跟陆平川夫妇说话,走路也错后他们半个肩膀,并没有一点王爷的架子。
谢氏看着北堂曜,真是怎么看怎么满意,怎么看怎么顺眼,想到这人身份贵重,却如此谦和,哪里像坊间传闻那样冷面冷情,就越发地高兴起来。
谢氏转身吩咐染香:“去看看小姐起来没有,叫她到前面来奉茶。”
染香抿着嘴点头,瞅着个空子迅速离开了。
北堂曜笑意加深,他这个未来岳母真是太可爱了,以后得好好孝顺。
到了正厅,一行人坐定,陆平川和北堂曜说了两句,就听见下人通传,说小姐和二少爷来了。
北堂曜立刻就要起身,瞬间想到这个场合不太对,抬起一半的屁股赶紧放下,端起茶杯装模作样地喝起来。
陆平川看了看自己媳妇,心道,这也是个没出息的。
谢氏白他一眼,当年你去谢家,难道比他强哪了?
陆平川在自己媳妇跟前从来占不了上风,别开眼结束这个话题(你们有开始什么话题吗?),招呼陆彦博和陆欢颜过来。
二人先给北堂曜见礼,陆欢颜偷偷抬头看北堂曜,果然他正盯着自己,发现眼神对上,这家伙竟然还贼兮兮地眨了眨眼。
陆欢颜心里一甜,回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前世的这一天,北堂昭根本没有出现,一切都是礼部官员按照规矩定制在操办,而她则完全沉浸在欣喜之中而不自知。
还有那个穿越之前的自己,活的那样谨小慎微,就因为心中有一个执拗的爱情幻想,生生地把自己拖成了老姑娘,卑微地活在所有人鄙视而不耐的眼光里。
直到今天,看到坐在堂上的北堂曜,陆欢颜才第一次发现,原来这才是一个男人爱着你的表现。
他爱你,就会不顾一切,什么都不顾忌,就算你打他骂他,他还是会回来。他不会计较到底谁付出的多,更不会计较你对他的付出有没有回应,就算你什么都不表示,他依然还是会做那些事,不是为了感动你,也不是为了让他自己安心,什么都不为,只是因为他爱你。
北堂曜,这世间终究还是出现了一个你,我辗转三生,终于还是等到了你。
谢谢老天爷,陆欢颜仰起头不让眼泪流出来,原来那些曾经以为痴狂的幻想,真的可以应在一个人身上。
如果我历经三世,只是为了遇见你,那也值了,真的。
“阿颜,在想什么呢?”谢氏的声音把陆欢颜从纷乱的思绪中拉了回来。
转过头,已然是一副端庄的神情,陆欢颜笑着上前,凑到谢氏身边道:“娘亲,有什么事?”
谢氏无奈道:“王爷没有来过家里,你陪着王爷到花园逛逛,免得在这里枯坐无聊。”
陆欢颜诧异地看了看谢氏,又看向陆平川,果然娘说的是真的?
“阿颜,要不大哥陪你们?”陆彦扬坏心眼地关心了一句。
陆彦博立刻道:“啊,我也去!”
北堂曜目光灼灼地看向陆欢颜,然后笑道:“陆小姐若不嫌弃,就陪本王到花园转转,刚才听世子说起,府上还有专门饲养动物的地方,可否领本王一观呢?”
陆欢颜这才点头:“确实有这么个地方,不过如今也不过是养了几只兔子,王爷莫要嫌弃疏漏才好。”
“怎么会!”北堂曜起身向陆平川和谢氏等人告罪,这才转身,“陆小姐请。”
陆欢颜微微蹲身,道:“王爷请。”
“小姐请。”
二人一前一后走出正厅,陆彦扬哼了一声,还挺能装,端起茶杯转了转眼珠,对陆彦博道:“老二,今儿的聘礼里我瞧见有几幅景行先生的画作,我跟你去瞧瞧?”
还沉浸在妹妹就要嫁人的悲痛情绪里,陆彦博有气无力地点点头:“好吧。”
陆平川哼道:“你们俩要去看画就老老实实地看,不许出幺蛾子。”
二人对视一眼,赶忙答应。
谢氏摇头道:“估计老大老二是去花园了,你怎么能让他们胡闹呢!”
陆平川嘿嘿一笑:“当年你大哥二哥还不是这样,护你护的那叫一个紧!”
谢氏挑眉:“护着有什么用,半夜里还不是有人跑来我的闺房里胡闹。”
因为队伍太长,为了不发生前面已经进了陆家门,后面还没出王府这种情况,陈路带着人几乎绕了整个燕京城一圈,才到了庆国公府门前。
陆家这里也早就准备好了,礼部也有专门的官员过来负责安排一切,毕竟皇子的婚事从头到尾都是有定制和规矩的,只能多不能少,当然,北堂曜作为嫡皇子,他的婚事一切都是比照着太子来,只稍稍低了半格而已,却是别其他皇子都要高半格的。
好在其他皇子成婚的也不多,像北堂轩、北堂昭这种都还憋着劲娶个贵女助自己发力的,都还没有指婚,所以也没什么比较,这倒是给礼部省了不少事,最重要的省了担心。
陆彦扬作为庆国公府世子,亲自出门迎接,他穿着一件月白绣红梅的袍子,整个人玉树临风,往门口一站,吸引了最多的视线。
不过很快,这些视线就都被陈路带来的彩礼吸引过去了。
队伍最前面是两只大雁,还是活的,被养在笼子里。
紧跟着抬大雁笼子的,是一对玉雕的大雁,大小和那两只活的大雁一样,玉质上乘雕工精美,在阳光下散发着温润的光泽,还隐隐地有些淡蓝色的光芒,竟然是难得一见的蓝玉!
如果说这种天气里,一对活的大雁让人们见识了豫王迎娶陆家小姐的真心诚意,那么这对蓝玉雕的大雁则在向人们昭示,豫王不止有真心。
大雁的后面更是令人惊奇,竟是有人牵了一对白鹿走过来。
这对白鹿看上去不大,鹿角都没有长出来,除了一只鹿的身上有个浅浅的梅花纹样,两只鹿可以说极难区分。白鹿并不怕人,反而边走边好奇地张望,引来围观百姓一阵阵赞叹,更有人自发地鼓起掌来,场面有趣极了。
跟着白鹿的仍然是一对活物,竟是两只火狐,通体火红的长毛,圆溜溜的大眼睛,长长的尾巴,两只狐狸紧紧靠在一起,机灵地打量着路旁的人们。
“白鹿,火狐,这些可都是难得一见的东西啊!想不到豫王这么有本事!”
“那当然了!只看那蓝玉雕的大雁就知道了,且不说能找来这么大质地这么好的两块玉,就说能雕蓝玉的人,大历恐怕一只手就数过来了!”
“你也不看看豫王是什么人,那可是最得宠的皇子,最要命的人家可没有恃宠而骄,据说十岁时就去了边关,一直打仗呢!”
“对对,我也听说了,北边都说他是战神呢!只是在京里似乎很低调,没怎么听过他的消息。“
“这样才是真有本事的人呢!”
“我跟你说啊……”
过彩礼,用了将近三个时辰,才把大大小小的箱子全都送进了陆府。
北堂曜最后跟着队伍出现的时候,人群几乎沸腾了,谁也没有因为等的太久而离开,反而是越看这些彩礼越激动,越激动越想亲眼目睹豫王的风采。
所以将近中午时分,街上的人反倒多了起来。
北堂曜一袭淡紫色常服,头戴珍珠冠,腰间白玉带,坐在马上神情愉悦。
他原本容貌极俊俏,平日除了见到陆欢颜嬉皮笑脸之外,都是不苟言笑的冷冰冰样子,今日却全程面带微笑,似乎在告诉所有人,本王要娶媳妇了,本王心情好得很呢!
这样的表情,让他的气质凭添了几分人间烟火气,只是那一股天生的皇家贵胄的气势却不曾淡去。
他就这样,从冰冷不近人情的冰山,转眼变成了从云端走下来的谪仙。
北堂曜这么一露面,就用绝美的容貌、高贵的气质和温暖人心的微笑,一下子就成了百姓心目中“我最喜爱的皇子、王爷”。
今日之后,关于北堂曜的话题,逐渐在燕京成里脍炙人口起来了。
北堂曜是亲王,他出现了,陆平川自然不能不出现,他带着谢氏将人迎进门来,看着一身喜庆芝兰玉树般的北堂曜,陆平川难得地露一脸欣慰的表情。
“臣参加豫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陆平川领着陆家人就要行礼。
北堂曜怎么可能真的受这一礼,一下子扶住陆平川笑道:“国公爷免礼,不敢当。”
陆平川也就顺势起身,转身把谢氏扶住,笑着把北堂曜往里面让:“王爷里面请,家中已备好茶,稍稍歇息片刻,也容下人把东西整理一番。”
北堂曜含笑点头,跟着陆平川一路进了二门,一路上他都笑的和煦,偏着头跟陆平川夫妇说话,走路也错后他们半个肩膀,并没有一点王爷的架子。
谢氏看着北堂曜,真是怎么看怎么满意,怎么看怎么顺眼,想到这人身份贵重,却如此谦和,哪里像坊间传闻那样冷面冷情,就越发地高兴起来。
谢氏转身吩咐染香:“去看看小姐起来没有,叫她到前面来奉茶。”
染香抿着嘴点头,瞅着个空子迅速离开了。
北堂曜笑意加深,他这个未来岳母真是太可爱了,以后得好好孝顺。
到了正厅,一行人坐定,陆平川和北堂曜说了两句,就听见下人通传,说小姐和二少爷来了。
北堂曜立刻就要起身,瞬间想到这个场合不太对,抬起一半的屁股赶紧放下,端起茶杯装模作样地喝起来。
陆平川看了看自己媳妇,心道,这也是个没出息的。
谢氏白他一眼,当年你去谢家,难道比他强哪了?
陆平川在自己媳妇跟前从来占不了上风,别开眼结束这个话题(你们有开始什么话题吗?),招呼陆彦博和陆欢颜过来。
二人先给北堂曜见礼,陆欢颜偷偷抬头看北堂曜,果然他正盯着自己,发现眼神对上,这家伙竟然还贼兮兮地眨了眨眼。
陆欢颜心里一甜,回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前世的这一天,北堂昭根本没有出现,一切都是礼部官员按照规矩定制在操办,而她则完全沉浸在欣喜之中而不自知。
还有那个穿越之前的自己,活的那样谨小慎微,就因为心中有一个执拗的爱情幻想,生生地把自己拖成了老姑娘,卑微地活在所有人鄙视而不耐的眼光里。
直到今天,看到坐在堂上的北堂曜,陆欢颜才第一次发现,原来这才是一个男人爱着你的表现。
他爱你,就会不顾一切,什么都不顾忌,就算你打他骂他,他还是会回来。他不会计较到底谁付出的多,更不会计较你对他的付出有没有回应,就算你什么都不表示,他依然还是会做那些事,不是为了感动你,也不是为了让他自己安心,什么都不为,只是因为他爱你。
北堂曜,这世间终究还是出现了一个你,我辗转三生,终于还是等到了你。
谢谢老天爷,陆欢颜仰起头不让眼泪流出来,原来那些曾经以为痴狂的幻想,真的可以应在一个人身上。
如果我历经三世,只是为了遇见你,那也值了,真的。
“阿颜,在想什么呢?”谢氏的声音把陆欢颜从纷乱的思绪中拉了回来。
转过头,已然是一副端庄的神情,陆欢颜笑着上前,凑到谢氏身边道:“娘亲,有什么事?”
谢氏无奈道:“王爷没有来过家里,你陪着王爷到花园逛逛,免得在这里枯坐无聊。”
陆欢颜诧异地看了看谢氏,又看向陆平川,果然娘说的是真的?
“阿颜,要不大哥陪你们?”陆彦扬坏心眼地关心了一句。
陆彦博立刻道:“啊,我也去!”
北堂曜目光灼灼地看向陆欢颜,然后笑道:“陆小姐若不嫌弃,就陪本王到花园转转,刚才听世子说起,府上还有专门饲养动物的地方,可否领本王一观呢?”
陆欢颜这才点头:“确实有这么个地方,不过如今也不过是养了几只兔子,王爷莫要嫌弃疏漏才好。”
“怎么会!”北堂曜起身向陆平川和谢氏等人告罪,这才转身,“陆小姐请。”
陆欢颜微微蹲身,道:“王爷请。”
“小姐请。”
二人一前一后走出正厅,陆彦扬哼了一声,还挺能装,端起茶杯转了转眼珠,对陆彦博道:“老二,今儿的聘礼里我瞧见有几幅景行先生的画作,我跟你去瞧瞧?”
还沉浸在妹妹就要嫁人的悲痛情绪里,陆彦博有气无力地点点头:“好吧。”
陆平川哼道:“你们俩要去看画就老老实实地看,不许出幺蛾子。”
二人对视一眼,赶忙答应。
谢氏摇头道:“估计老大老二是去花园了,你怎么能让他们胡闹呢!”
陆平川嘿嘿一笑:“当年你大哥二哥还不是这样,护你护的那叫一个紧!”
谢氏挑眉:“护着有什么用,半夜里还不是有人跑来我的闺房里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