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二百公斤的拳劲,王恒已然碾压同阶修炼者,再若对上武炼四重天的王勇,他自信不用激发生命潜能,仅凭肉身力量就可将王勇揍出屎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生死战斗又岂是单靠蛮力就能取胜的?

    个人修炼境界,层出不穷的心法功法,五花八门的兵器,防不甚防的歹毒暗器等等,甚至一时的疏忽大意,都可以左右一场生死之战的胜负。

    冷静下来的王恒,记起了王勇施展的炙焰焚心拳,那绝对是一部天青色功法。当初遭到王勇偷袭的他,差点被一拳轰死,残留在体内的火毒,不断腐蚀各脏器和经脉,削弱他的战斗力,让其分心在加剧恶化的伤势上。

    炙焰焚心拳眯还只是一部天青功法,比它强的还有橙黄、绛紫、七彩功法,想到这里,王恒也不觉得,淬骨锻髓诀增幅三倍力量的效果有多么恐怖了。

    然而他却因为过份迷恋自身力量,忽略了淬骨锻髓诀它本是一门炼体功法,其主要威能应该体现在增强体魄,抗击打能力上面,力量增幅仅仅是附带效果。

    王恒心里现在火热着呢,巴不得一天之内就将淬骨锻髓诀修炼大成,他哪里知道,自己硬是把一部旷古奇术,当成巨力功法在修炼、本末倒置的事实。

    论毅力,在王恒见过的人里面,他称第二就无人敢自称第一。花了两个多时辰,他就修炼成功了淬骨锻髓诀第一层,这令王恒信心大涨,心想该功法简直是为他量身订制的。

    于是他马上计划修炼第二层,准备一股作气拿下功法前两层。这倒不是他目光短浅,胸无大志,皆因淬骨锻髓诀每两层对应一个境界,他志向再远大也得按部就班,一步步来。

    “这是什么鬼?需要服用指定的药材炼制的丹药方能修炼?”随即,王恒脑海中展现出炼丹所需的材料,“两百年生的鬼枯藤,两个甲子的蚀骨草,妖兽千眼蟾蜍的蟾衣,还有暗影豹的内丹。”

    “你丫的是在逗我吧!我一个武炼士你叫我拿以上材料去炼丹,这跟把钱丢水里听响有什么区别?”前两种药材他听都未听过,千眼蟾蜍和暗影豹他多少了解一二,前者所谓的千眼,指的是蟾蜍皮肤上似人眼睛的斑纹。正常情况下活过五十年的蟾蜍生有百眼,三百年以上才长出千眼斑纹。

    内丹这东西,只有二阶妖兽的体内能结成内丹。二阶暗影豹相当于武炼士后期,王恒若想取得一枚妖兽内丹,最起码要灭掉一只武炼七重天的妖兽,然后赌运气,运气差,遇上一只只吃肉不结内丹的瓜货……

    从千眼蟾蜍跟妖兽内丹的获取难度上,便不难推测出前面两种药材的珍贵,绝非便宜论斤卖的药材可比。

    妖兽内丹、珍贵药材、成品丹药,每一样都获取不易,三者如一盆冰水兜头淋下,瞬间浇灭了王恒心中那团急切修炼淬骨锻髓诀的火。

    “算了,还是等以后再修炼吧!我这一穷二白的身家,猴年马月才凑得齐四种炼丹材料,请得起炼丹师为我开炉炼制护心固本丹。”

    “几颗丹药就把你难倒了?瞧你小子这点出息。”一听王恒要消极怠工,老家伙不干了,不知为什么,对于王恒的修炼进度,他竟会比王恒自己还上心。

    “你城里的仇人还少么,去他们家抢,铺子里抢不就得了。真搞不明白,现在这世上怎么不长脑子的家伙都能修炼!”

    老家伙说到去偷去抢,语气稀松平常,比吃饭喝水还顺溜,再联想到他前面教唆自己去刨坟掘墓,杀人放火。

    王恒闻言不禁心说:自己这回摊上大麻烦了,老家伙以前准是个恶贯满盈,心狠手辣之辈,就不知道还有多少他的仇家活在这世上,希望不要撞到的好。

    见王恒没有言语,老家伙生怕他由怠工变成罢工,语气稍缓一些说道:“一般人即便天赋再高,修炼淬骨锻髓诀头一层,花上十天半个月并不稀奇。你看看你,修炼神速,两个时辰就拿下了,轻易放弃岂不可惜?”

    低头思虑再三,王恒还是选择相信老家伙一回,老家伙自视甚高,脾气又怪又冲,他这类人喜欢直来直去用实力说话,不屑在小辈面前讲假话放空话。

    “难道自己真的很适合修炼这门功法?管他呢,暂时找不到王勇报仇,先收点利息也是好的,不能让他们父子有一天安生日子过!”主意已定,王恒不和老家伙再废话,径直朝炎城方向走去。

    …………

    临近中午时分,炎城内外热闹非凡,城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群,络绎不绝。

    城门官潘峰惬意地躺在一张竹编的藤椅上,指挥着四名手下收取过往商旅的关税。每一笔关税入帐便有十几二十个铜板落进他的口袋。

    同往常一样,半天不到潘峰已经赚得是盆满钵满。他之所以能得到这个人人眼红的肥差,不光因为他也姓潘,他还是潘连城的远房侄子。

    今天一大早,潘峰就收到上面派发下来的一张画像,叫他一但见到画像中的人,就立即向城卫长禀报,云云官话。

    潘峰根本就没太当回事,像这种手拿画像通缉要犯的“游戏”,他早见怪不怪了,城里每个月都会上演一两起,排也排不到他去捉人领赏。

    可世间之事就是这样凑巧,潘峰跷起二郎腿躺在藤椅上,刚伸手去摸旁边木桌上的陶茶碗,手伸到半空停住了。

    他的目光落在进城的一名相貌果敢坚毅,身子略显单薄,脚下步伐异常稳健,看着有几分眼熟的十五六岁青年身上。

    越看潘峰越觉得在哪见过这名青年,一时半会又想不起名字,直到青年走出了城门洞子,眼瞅着背影就要淹没在人流中,潘峰猛地一拍脑门,从怀里掏出折成团的画像,慌手慌脚地摊开。

    “是他,是那个姓王的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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