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刘逸?昭武阳几乎是痛苦的闭上了眼,手中的酒杯狠狠的向肚子里灌酒,酒渍打湿了胸前,狠狠掷杯,放置在一旁的黑剑提在手中,话也不说,起身直接拉起黑鹰,向着狄仁杰所在的院子走去,狠狠一脚踢开,还在与老黎说着计划的狄仁杰抬眼,有些疑惑的看一样脸色冰冷的昭武阳。昭武阳不说话,解下腰上的一块黑色的铁牌。

    “昭武家的家主令,此时给你!可掌控现今昭武家族一切人,当然,黑麻子这人,需要你自己去对付,黑昆一系我留给你,别让他死了,能否办到?”

    狄仁杰有些茫然的点头,黑鹰才要说话,被昭武阳瞪了过去,再次朝狄仁杰点头。

    “我答应过你先生,助他一次,或许不久,还有求他一次,那就将这情义,再次交给你小子,酒窖之下,有黑鹰这些年聚集的财富,能否护住他们,也靠你自己!”

    说完这些,昭武阳剑向后背起,就准备拉着黑鹰转身离去,狄仁杰向前一步。

    “阳先生留步,您这是?”

    昭武阳停住,没有转身,嘴角扯出微笑。

    “去焉耆,借你家先生的命一用!”

    狄仁杰立刻瞪大了眼睛,然后便是瞬间聚集而起的怒气,手挥动,周遭守护的将士,早已经将强弩纷纷瞄准过来。

    “阳先生,你确定?!”

    昭武阳丝毫不在意,向外走去。

    “自然确定!”

    剑出,强弩射击而来,黑色的磁石打造的长剑,只是几个旋转,居然已经将铁制的箭头纷纷吸引,如同神仙之术一般,牵引而去,片箭不沾身。

    狄仁杰还待再下令,身边的老黎,已经拦住,昭武阳笑笑,收剑,牵引着黑鹰,踏上战马,飞驰而去。

    “不用拦了,他没有杀气的。”

    老黎虽然也迷惑,但是天生对血气和杀气敏感的人,自然看得出来,昭武**本就没有杀自家公爷的意思,而且带着他自家妹子?嘿,怕是要杀人的是自家夫人咯。

    “好好的将昭武家的势力用好,黑麻子,此人桀骜不驯,更是心无情义,小公子,此人,留不得!”

    ......

    马蹄飞扬,遁甲轮换,开合只在一刻之间,程处默自阵中杀出,马槊不用了,换上了青龙偃月,很是喜欢这名字,大刀劈砍,果然足够爽快,七进七出,一声怒号,震慑周边

    “吾乃鹰扬程处默,谁敢与某一战!”

    血水顺着发丝向下滴落,结痂的铠甲之上,全身暗红的血色,马尾都几乎被学业凝固起来,身上诸多白色的痕迹,纵横交错,却丝毫不在乎,仰天大笑,突骑施和吐蕃的联军,再次向后退去。

    薛仁贵板着脸,令旗挥动,鸣金收兵,整齐的方阵再次旋转着回收,战车上的陌刀,弩枪,也收了回去,自被拓宽的城门进入,有条不紊。

    “老薛,果然还是你够爽快,说许我杀七次,便是七次,一次不多,但是一次也不少!”

    程处默将偃月刀插在地上,然后飞身下马,军帐之中,笑得爽快。

    “不可大意,战阵越来越娴熟,但是西域的诸部联军,也越来越多,早日将更多的军士加入战阵之中,才是正理。如今才达到三万军众,而西方鹞鹰自狄仁杰那里带回来的消息,大食人已经来到,而其他诸部,也开始聚集。咱们得加快速度了!”

    眼睛盯着沙盘,程处默自然点头,然后嘿嘿一笑,看向一旁。

    “李崇真,如何,某家的重骑,可有大杀四方,无敌于野?”

    居然是李崇真带队前来,而今日的任务,也是双方攻破吐蕃的封锁,将李崇真迎接进来,再添一万大军!而且,皆为骑兵!

    “哼,给我这么好的军备,同样能杀他无数个来回,看你气喘吁吁的拿着个破刀,也不嫌丢人!”

    最毒莫过一群熟悉的,都损习惯了,程处默丝毫不在意,嘿嘿直笑,还得意的拍拍重甲,如何,哥们儿就是有这好东西了!

    “崇真,此次你带回一万军卒,再加两万驮马,咱们军阵所需,已经绰绰有余,乃大功,我会向公爷禀告的。”

    点点头,随意摆手。

    “报些什么,都是自家兄弟,逸子还能亏待我不成,知道西域的形式,长安呆不住啊,长孙冲邀约前去辽东,后来想想,还是与你们在一起爽快些,就向陛下请了命,日夜兼程而来,本来看到吐蕃的军队,已经心凉了半截,知道会是一场艰难的血战,谁知道从中冒出个黑大个!处默,兄弟谢了!”

    抱拳,却被程处默打在了一边,哈哈大笑。

    “都说自家兄弟,这个字,就不用说出来了!你来得正好啊,知道咱们与对面打了多少次了?足足三十有六,以前我只需要杀他两个来回,吐蕃和突骑施的军卫,必定后撤,到现在,你看哥哥,身上要不是有这重家伙,早就遍体鳞伤,哥哥虽然不怕,但是他妈的也疼得慌啊!”

    话语出来,惹得周遭人大笑,刘逸正好前来,也是莞尔,一群人行了军礼,刘逸点头,也是来到沙盘之前。

    “崇真来得正好,驮马不用说,战阵的组成,不可缺少,咱们的粮草,也在这上面来捞,还有一点,重骑总算可以圆满了,以后你与处默,一人一个半圆,这样,人马也都能得到更好的补充,减轻压力,小武,你以后负责神机营,只要对方有投石机出来,就给我毁了,这东西对于咱们的方阵,冲击不小,还有冲车,一定不能让其考前,这东西用火药,炸毁了车架,他们也无法推动!”

    “十五万大军啊,已经到达西州,大决战的时机,已经快要到了,二十万面对近百万啊,嘿嘿,铜炮啊,可别给我哑火了!”

    手中摸着一根细长的铁管,黝黑黝黑的,这便是刘逸最近弄出来的东西了,最老的火枪,历史上出现在元朝,名为突火枪,里面塞一把颗粒火药,再放一些钢珠,扣动扳机,突击而出,近距离的杀伤,会让人颤抖的,毕竟,这家伙放倒一头野猪都成,何况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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