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冲道:“阁下莫非是胡不归,胡大侠?”
天下间被称之为大侠的人,虽然不至于穿着华服、挂满了装饰,可至少都是得体的。唯有一个人身上的装束连朴素也算不上。
这便是胡不归,他不但衣着邋遢,就连武器也寒酸得紧,正是一柄竹剑。而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疯疯癫癫额,有时惊奇绝俗,秒到巅峰,有时却又糟的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
正因为这些,并没有将此人列入兵器谱中。
有些人说他的排名该在第七。
但沈冲很清楚,这排名有些低估了胡疯子的实力,此人与郭嵩阳怕是不相伯仲,比之吕凤先则要高出一截,也就是排第六以上是没跑了。
“胡不归,还真像是!”孙驼子望着这乞丐,眼神里顿时又多了几分尊敬。
“正是胡疯子,大侠则不敢当了!告辞了。”这碗酒喝完,胡不归便拍拍屁股走人。
“胡大侠,莫非是龙啸云托你来的?”沈冲拱手道。
“谁托我来的不能告诉你,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我是来杀你的!”胡不归平静道。
沈冲一跃跳出了酒坊,堵在了门口道:“既然来了,总不能败兴而归!你胡大侠自然是一言九鼎的人,既然要来杀我,总归要尽力才行。”他不过是手痒了。
今天与郭嵩阳的战斗本应该是一场享受,怎奈心情极差,整个战斗都像是一场煎熬,于是草草结束了。如今心情转好了,他自然想再打一场,须知道胡不归这样的对手不常见,切磋一番可不够。
“我已经尽力了!”胡不归正要走,沈冲却拦在了门口。
他道:“你胡大侠最擅长的乃是剑,连剑都不曾出手,又怎能说尽力了?”
“我说输了便输了!”胡疯子弯腰压低自己的身子,从沈冲的腋下钻了过去。
堂堂武林高手,能做出这般事情的也只有全然不在乎名声的胡疯子了。
沈冲哪肯让他走远,朝着对方后背反手便是一抓。只见胡疯子便被沈冲抓在了手里,两只手胡乱挥动着竹剑,毫无章法可言,自然不可能扫中沈冲。
“天机老人曾评价你胡疯子的剑术时而惊奇绝俗妙到毫巅,时而糟的一塌糊涂!我看,精妙是真,糟到不能看是假!”沈冲叹息了一声,把胡疯子随手丢在了地上。
这一丢亦有留手,哪怕一成的功力也没使出,却见胡疯子栽在了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这……这确实是糟的一塌糊涂,天机老人说的不错。沈兄弟,你曾欠我一个人情,我孙老二愿请你做件事,还请留下他的性命。”孙驼子扑在了胡疯子身前,赶紧将他扶起来。
“我本来就没想杀他!他的武艺有时糟,不过是他不想打而已。罢了,罢了!”沈冲有些意兴阑珊,好不容易有个像样的对手,当战上一日一夜才过瘾,却没想到只过了区区一百三十几招!
着实让他遗憾。
胡疯子的性格无拘无束,不受任何人摆布,若是他不肯打,哪怕将他杀了也打不起来。沈冲知道这些,也就没有去强求。
“孙叔,上官金虹既然已经盯上你了,我劝你还是趁早离开这里。你今日能遇上胡大侠,明日可没准就只能丢了性命。”沈冲实在是不想这些熟人再被金钱帮所戕害。
“沈小子,你为何不走?你去了少林寺,上官金虹也拿你没办法。”孙驼子反问道。
沈冲道:“我正是来找他的。”
孙驼子笑道:“你能留下来,我孙驼子也不是怕死之人,又怎会离去?我答应过某人,要在这儿守护十五年,只剩半年了。况且我已经回过一次家了,哪怕现在死了也没有遗憾。”
这是一个男人的承诺,比性命更重要,孙驼子之前躲过一次,而这一次他说什么也不会再躲了。沈冲也就没有任何想劝说的念头,点了点头离开了。
手痒了却无人练手,这是一种痛苦,难以消缺,于是沈冲想找个对手来。但是他这等级别之人,全江湖中的对手也仅有寥寥几个而已。
幸好郭嵩阳还未离城而去,他一听沈冲还想切磋,自然是乐意的。
“人生难得有你这样的对手,当打个痛快!”
接下来的十天时间内,沈冲不断与郭嵩阳战斗休息再战斗。
这十日打下来,郭嵩阳更加钦佩沈冲,因为沈冲能做到点到为止!在全力以赴的前提之下,这方面的能力哪怕是天机老人或是上官金虹也有所不及。
郭嵩阳的剑气太过霸道,不但能壮大他自己剑招的威力,同时也能削弱对手的斗志,在他全神贯注的情况下,沈冲赢的并不轻松。
第一天总共战斗了十场沈冲都胜利了,不过每一场都赢得有些勉强。
第二天总共战斗了十一场,多出来的一场乃是因为平均每场战斗的时间所有缩短。这一天沈冲依旧吃力,不过节奏大部分都掌握在他的手中。
第三天……第五天……直到第十天。
他们战斗了十九场,也因为这最后一场,郭嵩阳有所顿悟,闷头便找了间小屋子便进行闭关。
郭嵩阳虽然连着输了十天,连一场胜利也没有,但他在第十天收获了一份巨大的礼物。要知道到了他这个地步的武者,每突破一个瓶颈都是天翻地覆的改变,其中的难度不亚于登天一般。
能有这么一份礼物,哪怕再输十天,甚至是再输一年也不会有人拒绝!
沈冲这十天战斗下来,同样也是每日都有进步,十天后他同郭嵩阳一样,也达到了一个质变。
他擒龙手几乎脱离了原来的范畴,更像是一种更高版本的擒拿手,若有熟练擒龙手之人来看,估计都认不出这乃是出自于擒龙手。
最大的变化便是沈冲对于擒龙手的改进,威力更大,更加得心应手。也正是因为擒龙手的缘故,沈冲能在只剩头发丝厚度就可毙命对手的情况下,生生止住杀势!
内力上,沈冲的进步也不小。这十天他全身的真气几乎没有满溢过,频繁使用之下,也让他的【达摩易筋经】又上升了一个高度。
以前是大成,此刻可称之为圆满。
若说他以前能发挥【达摩易筋经】八成的威力,那现在他能够将这威力提升至九成乃至九成以上!
“唯有战斗才是武功进步的最快方式!”沈冲也发出如此感慨。
如他刚进入少林那会,对手满地都是,师兄弟随便一找都是旗鼓相当的对手。于是他的进步神速。等到达心眉的高度时,沈冲便不得不下山去历练,因为在少林中已经没有合适的对手。
当他再次回到少林时,那时又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超越了少林中所有人,这时候可选择两条路。
第一在寺中静修,少林中不乏这种枯燥而威力颇大的武功,比如枯禅。
第二种则是再次下山,挑战如上官金虹这般的人物。
沈冲虽然身为少林弟子,不过心中却满是红尘,这第一种便不太适合。于是沈冲选择了再次下山,第二种方式虽然危险,但沈冲也不是胆小怕死之人。
又过了一日,郭嵩阳从屋中走了出来,他整个人的气势有了巨大的变化,无形中散发着一股磅礴的气势——
就像是一柄绝世无双的剑一般!哪怕静静躺在那儿,人们也不会忽视它的锋芒!
沈冲和郭嵩阳持续战斗不闻世事,他们自然不知道,就在今日龙小云只身一人来到了金钱帮。
到龙小云离开后,上官金虹对其大为赞叹,甚至说出“若是此子早生三十年,一定会是与我争锋的对手!”这样的话来。
能得到上官金虹夸奖的人并不多,并非是他本身不爱夸人,而是他的眼光实在太高太高,寻常天才都入不得他的法眼。
荆无命看着龙小云离去的背影,做出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上官金虹举手表示没有必要,他也想看看龙小云依靠自己到底能到达怎样一个地步?
龙小云肯来金钱帮,这事的源头还得从胡不归说起。
胡不归因为欠了龙啸云师傅一个人情,故而这次不得不答应将沈冲杀死。要杀死沈冲胡不归自认为做不到,这事他已经尽力了,于是这人情也便还了。
龙啸云一听胡不归都无法伤及沈冲,立刻便担忧自己的性命。为今之计只能投靠上官金虹,江湖上似乎也唯有这根大腿能够压住沈冲了。
但龙啸云自认自己也是个人物,自然不能跟在金钱帮里打下手,于是提议做上官金虹的拜把子兄弟。
他给出的条件也很诱人,那便是【怜花宝鉴】。这书虽然被沈冲拿了去,可这个世上有人能够完整背下来,而这个人便是龙小云。
龙小云小时候便聪明伶俐,不被林诗音发现的情况下,早早就看过【怜花宝鉴】。
除了【怜花宝鉴】外,龙啸云还附赠了一份沈冲的真气,也就是龙小云腹部那一团至阳至刚的真气。
这真气的参考价值颇大,或许能够从中参悟沈冲的内力来,也能窥探出【达摩易筋经】的不寻常之处。
上官金虹微微一想就答应了,【怜花宝鉴】不同于寻常的武艺,任何武者都难以抵挡得到它的诱惑。
不过拜把子这回事,上官金虹则是挂出了一副鄙夷的表情。
“你龙啸云是什么狗东西?也配跟我称兄道弟?!”
天下间被称之为大侠的人,虽然不至于穿着华服、挂满了装饰,可至少都是得体的。唯有一个人身上的装束连朴素也算不上。
这便是胡不归,他不但衣着邋遢,就连武器也寒酸得紧,正是一柄竹剑。而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疯疯癫癫额,有时惊奇绝俗,秒到巅峰,有时却又糟的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
正因为这些,并没有将此人列入兵器谱中。
有些人说他的排名该在第七。
但沈冲很清楚,这排名有些低估了胡疯子的实力,此人与郭嵩阳怕是不相伯仲,比之吕凤先则要高出一截,也就是排第六以上是没跑了。
“胡不归,还真像是!”孙驼子望着这乞丐,眼神里顿时又多了几分尊敬。
“正是胡疯子,大侠则不敢当了!告辞了。”这碗酒喝完,胡不归便拍拍屁股走人。
“胡大侠,莫非是龙啸云托你来的?”沈冲拱手道。
“谁托我来的不能告诉你,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我是来杀你的!”胡不归平静道。
沈冲一跃跳出了酒坊,堵在了门口道:“既然来了,总不能败兴而归!你胡大侠自然是一言九鼎的人,既然要来杀我,总归要尽力才行。”他不过是手痒了。
今天与郭嵩阳的战斗本应该是一场享受,怎奈心情极差,整个战斗都像是一场煎熬,于是草草结束了。如今心情转好了,他自然想再打一场,须知道胡不归这样的对手不常见,切磋一番可不够。
“我已经尽力了!”胡不归正要走,沈冲却拦在了门口。
他道:“你胡大侠最擅长的乃是剑,连剑都不曾出手,又怎能说尽力了?”
“我说输了便输了!”胡疯子弯腰压低自己的身子,从沈冲的腋下钻了过去。
堂堂武林高手,能做出这般事情的也只有全然不在乎名声的胡疯子了。
沈冲哪肯让他走远,朝着对方后背反手便是一抓。只见胡疯子便被沈冲抓在了手里,两只手胡乱挥动着竹剑,毫无章法可言,自然不可能扫中沈冲。
“天机老人曾评价你胡疯子的剑术时而惊奇绝俗妙到毫巅,时而糟的一塌糊涂!我看,精妙是真,糟到不能看是假!”沈冲叹息了一声,把胡疯子随手丢在了地上。
这一丢亦有留手,哪怕一成的功力也没使出,却见胡疯子栽在了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这……这确实是糟的一塌糊涂,天机老人说的不错。沈兄弟,你曾欠我一个人情,我孙老二愿请你做件事,还请留下他的性命。”孙驼子扑在了胡疯子身前,赶紧将他扶起来。
“我本来就没想杀他!他的武艺有时糟,不过是他不想打而已。罢了,罢了!”沈冲有些意兴阑珊,好不容易有个像样的对手,当战上一日一夜才过瘾,却没想到只过了区区一百三十几招!
着实让他遗憾。
胡疯子的性格无拘无束,不受任何人摆布,若是他不肯打,哪怕将他杀了也打不起来。沈冲知道这些,也就没有去强求。
“孙叔,上官金虹既然已经盯上你了,我劝你还是趁早离开这里。你今日能遇上胡大侠,明日可没准就只能丢了性命。”沈冲实在是不想这些熟人再被金钱帮所戕害。
“沈小子,你为何不走?你去了少林寺,上官金虹也拿你没办法。”孙驼子反问道。
沈冲道:“我正是来找他的。”
孙驼子笑道:“你能留下来,我孙驼子也不是怕死之人,又怎会离去?我答应过某人,要在这儿守护十五年,只剩半年了。况且我已经回过一次家了,哪怕现在死了也没有遗憾。”
这是一个男人的承诺,比性命更重要,孙驼子之前躲过一次,而这一次他说什么也不会再躲了。沈冲也就没有任何想劝说的念头,点了点头离开了。
手痒了却无人练手,这是一种痛苦,难以消缺,于是沈冲想找个对手来。但是他这等级别之人,全江湖中的对手也仅有寥寥几个而已。
幸好郭嵩阳还未离城而去,他一听沈冲还想切磋,自然是乐意的。
“人生难得有你这样的对手,当打个痛快!”
接下来的十天时间内,沈冲不断与郭嵩阳战斗休息再战斗。
这十日打下来,郭嵩阳更加钦佩沈冲,因为沈冲能做到点到为止!在全力以赴的前提之下,这方面的能力哪怕是天机老人或是上官金虹也有所不及。
郭嵩阳的剑气太过霸道,不但能壮大他自己剑招的威力,同时也能削弱对手的斗志,在他全神贯注的情况下,沈冲赢的并不轻松。
第一天总共战斗了十场沈冲都胜利了,不过每一场都赢得有些勉强。
第二天总共战斗了十一场,多出来的一场乃是因为平均每场战斗的时间所有缩短。这一天沈冲依旧吃力,不过节奏大部分都掌握在他的手中。
第三天……第五天……直到第十天。
他们战斗了十九场,也因为这最后一场,郭嵩阳有所顿悟,闷头便找了间小屋子便进行闭关。
郭嵩阳虽然连着输了十天,连一场胜利也没有,但他在第十天收获了一份巨大的礼物。要知道到了他这个地步的武者,每突破一个瓶颈都是天翻地覆的改变,其中的难度不亚于登天一般。
能有这么一份礼物,哪怕再输十天,甚至是再输一年也不会有人拒绝!
沈冲这十天战斗下来,同样也是每日都有进步,十天后他同郭嵩阳一样,也达到了一个质变。
他擒龙手几乎脱离了原来的范畴,更像是一种更高版本的擒拿手,若有熟练擒龙手之人来看,估计都认不出这乃是出自于擒龙手。
最大的变化便是沈冲对于擒龙手的改进,威力更大,更加得心应手。也正是因为擒龙手的缘故,沈冲能在只剩头发丝厚度就可毙命对手的情况下,生生止住杀势!
内力上,沈冲的进步也不小。这十天他全身的真气几乎没有满溢过,频繁使用之下,也让他的【达摩易筋经】又上升了一个高度。
以前是大成,此刻可称之为圆满。
若说他以前能发挥【达摩易筋经】八成的威力,那现在他能够将这威力提升至九成乃至九成以上!
“唯有战斗才是武功进步的最快方式!”沈冲也发出如此感慨。
如他刚进入少林那会,对手满地都是,师兄弟随便一找都是旗鼓相当的对手。于是他的进步神速。等到达心眉的高度时,沈冲便不得不下山去历练,因为在少林中已经没有合适的对手。
当他再次回到少林时,那时又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超越了少林中所有人,这时候可选择两条路。
第一在寺中静修,少林中不乏这种枯燥而威力颇大的武功,比如枯禅。
第二种则是再次下山,挑战如上官金虹这般的人物。
沈冲虽然身为少林弟子,不过心中却满是红尘,这第一种便不太适合。于是沈冲选择了再次下山,第二种方式虽然危险,但沈冲也不是胆小怕死之人。
又过了一日,郭嵩阳从屋中走了出来,他整个人的气势有了巨大的变化,无形中散发着一股磅礴的气势——
就像是一柄绝世无双的剑一般!哪怕静静躺在那儿,人们也不会忽视它的锋芒!
沈冲和郭嵩阳持续战斗不闻世事,他们自然不知道,就在今日龙小云只身一人来到了金钱帮。
到龙小云离开后,上官金虹对其大为赞叹,甚至说出“若是此子早生三十年,一定会是与我争锋的对手!”这样的话来。
能得到上官金虹夸奖的人并不多,并非是他本身不爱夸人,而是他的眼光实在太高太高,寻常天才都入不得他的法眼。
荆无命看着龙小云离去的背影,做出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上官金虹举手表示没有必要,他也想看看龙小云依靠自己到底能到达怎样一个地步?
龙小云肯来金钱帮,这事的源头还得从胡不归说起。
胡不归因为欠了龙啸云师傅一个人情,故而这次不得不答应将沈冲杀死。要杀死沈冲胡不归自认为做不到,这事他已经尽力了,于是这人情也便还了。
龙啸云一听胡不归都无法伤及沈冲,立刻便担忧自己的性命。为今之计只能投靠上官金虹,江湖上似乎也唯有这根大腿能够压住沈冲了。
但龙啸云自认自己也是个人物,自然不能跟在金钱帮里打下手,于是提议做上官金虹的拜把子兄弟。
他给出的条件也很诱人,那便是【怜花宝鉴】。这书虽然被沈冲拿了去,可这个世上有人能够完整背下来,而这个人便是龙小云。
龙小云小时候便聪明伶俐,不被林诗音发现的情况下,早早就看过【怜花宝鉴】。
除了【怜花宝鉴】外,龙啸云还附赠了一份沈冲的真气,也就是龙小云腹部那一团至阳至刚的真气。
这真气的参考价值颇大,或许能够从中参悟沈冲的内力来,也能窥探出【达摩易筋经】的不寻常之处。
上官金虹微微一想就答应了,【怜花宝鉴】不同于寻常的武艺,任何武者都难以抵挡得到它的诱惑。
不过拜把子这回事,上官金虹则是挂出了一副鄙夷的表情。
“你龙啸云是什么狗东西?也配跟我称兄道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