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熊猛把玩藏仙剑,慕容华震撼得无以复加,他做到了,他真的不用耗费九龙石就铸成了凌霜剑,熊猛的所作所为完全颠覆了魔剑遗族以往的认知。
所幸,藏仙剑的尺寸不符合镜映湖机关钥匙孔的规格,光凭藏仙剑,他熊猛还没机会接触嬴顺天留下来的宝藏。想要得到嬴顺天的遗产,还是得靠铸剑城按照原凌霜剑图样打造出来的剑才行。
有藏仙剑珠玉在前,凌霜剑也迫不及待地想出世了,你要九龙石做剑魂,没问题,石头就在剑尊手上,慕容华分分钟给你搞定它,至于剑魄嘛,倒是和原著一样出了点麻烦,但最后还是让任千行献血了事。
等凌霜剑一出炉众人又是一番你争我夺,剑尊作壁上观,熊猛尹仲表示一把剑就够,多了怕撑着,慕容华赫连霸互相牵制,到头来它还是落到了狼子野心的任千行手里。抢不过任千行的燕藏锋无语泪奔,自己这不争不抢老好人的性格在和别人起争执的时候太容易拖自己后腿了,抢不到凌霜剑就是明证。
任千行这厮不愧是天字第一号反骨仔,看原著中他追随过谁,先跟官御天再从赫连霸,后来又跑到慕容华手底下去了(这厮并不知道慕容华就是官御天),妥妥的三姓家奴,他和吕布站一块,谁也不比谁高尚,人渣就俩字儿。这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得了一把号称功能逆天的凌霜剑,白眼狼立刻连自己的老娘姓什么都忘了,也顾不得主子赫连霸就在现场,任千行接二连三地口出狂言,不断地yy自己日后拿着凌霜剑称霸武林、征服天下的场面。
“呵呵哈哈哈,藏仙剑是凌霜剑的仿品,它都能让人起死回生功力大增,凌霜剑的威力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凌霜剑在手,我就是打不死的存在,早晚有一天,我会天下无敌!!!”任千行手持凌霜剑,高举过头,剑指青天,双眼狂热地盯着头顶的凌霜剑,肆无忌惮地放出了自己的霸气宣言,那面目,何等狰狞。
任千行最想杀的人是谁,不是赫连霸,不是害死他师父、剥夺他至尊盟继承权的赫连霸,不是对他各种花样下毒、折磨得他死去活来的赫连霸,不是名义上倚为心腹、实际上把他当狗虐待的赫连霸,他最想杀的人是燕藏锋,对他有恩的燕藏锋,被任千行当亲大哥看待的燕藏锋,夺得刘依依芳心、喂了他这只单身狗大量狗粮的燕藏锋。..权力可丢弃,情敌必须死,条件若允许,携美掌至尊,任千行就是这么想的,也的确这么干了,拿到凌霜剑,他第一时间想的就是当场草翻燕藏锋独占刘依依,然后再找机会做掉赫连霸,君临至尊盟,成为武林至尊。
眼看自己曾有过好感的水来(燕藏锋)就快死在任千行剑下,剑雄冷哼了一声,瞬间化身护犊子的母老虎加入了战局。不就是赫连霸的狗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本少城主就没怕过。打不过慕容华赫连霸我认了,这俩老家伙不好对付,毕竟他们练武的时间都可能比我活着的时间还长。可任千行是什么鬼,至尊盟前任盟主(官御天)的家奴现任盟主(赫连霸)的狗,我堂堂铸剑城少城主收拾不了你?
剑雄不信服,抄起家伙上去就开干,然后就被对方一路碾压吊打,就是燕藏锋和剑雄这对好(狗)兄(男)弟(女)并肩子一起上都无法逆转局势。任千行左手掌右手剑以一敌二,右手仰仗神兵之利打得燕藏锋只能招架无法还手,左手使出了官御天的看家本领威龙神掌对准剑雄就往死里招呼,全然一副“老子让你们一只手,你们单挑都打不过我”的样子。任千行心里一声大吼,凌霜剑果然并非浪得虚名,持剑者功力大增,嬴顺天诚不我欺。
一挑二,任千行越打越顺手,逐渐熟悉了左手掌右手剑的模式,右手一剑隔断了燕藏锋的退路,左掌虚晃一招逼退了剑雄,然后左手威龙神掌放了个大对准燕藏锋的胸口就拍了过去。这一掌要是拍实了,燕藏锋的心脏非给拍成四瓣不可,然而剑雄又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战友死在自己面前而无动于衷呢?危急时刻,生死关头,剑雄解锁了速度潜能,飞身扑到燕藏锋身侧推开了他。好嘛,任千行失去了第一目标,威龙神掌蓄力已满,覆水难收,此时此刻就只好拿剑雄来泻火了,死亡的大手重重地拍在了剑雄的身上。
“剑雄。”x2
燕藏锋怒火攻心,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抄起剑雄掉落的烈血剑对着任千行就是一顿狂砍,原本和剑雄联手还被压着打,现在单挑都能和对方打个不相上下了。还别说,见到一个喜欢过自己的女人为了救自己而死,燕藏锋爆种爆得是毫无悬念,这种情况你都不爆种,那你的猪脚光环就可以当废品卖了,比节操还廉价。
剑尊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抄起佩剑就要弄死任千行,刚一迈腿就让熊猛拦住了:“你忘了洒家的剑啦,有洒家在,救活你女儿,妥妥的,只要你今天别对那俩骚年出手,包你女儿无事。”
“剑雄是女的?”得到熊猛的保证,剑尊松了口气,有藏仙剑在雄儿就死不了,可女儿是什么鬼,剑雄什么时候成女的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嗤,多新鲜啊,你见过哪家大少爷像剑雄这么细皮嫩肉的,身为男人漂亮得有些过分了吧,皮肤又白又水灵还不长喉结,小胳膊小腿的,胸肌却那么发达,这身上的肌肉也不匀称啊,虽然她学会了跟男人一样走路外八字而不是像大姑娘小媳妇一样内八字,可走路的时候那小屁股能不能别扭得那么欢畅?”熊猛先是一声嗤笑,继而劈头盖脸一顿评论,数落得剑尊脸都红了,洒家才不会告诉你我是通过电视剧才知道的。
可不嘛,熊猛列举了那么多项,这些证据全都指向一个事实,那就是剑雄是女的,熊猛才来铸剑城几天啊,才见过剑雄几次啊,可人家就是发现了真相,由不得你不服。自己呢,跟剑雄相处了二十来年,如今反而还得靠一个外人来提醒自己女儿的性别。
本来按剧情,剑雄和水来日久情深(这个日是过日子的日不是动词的日,想歪的童鞋自己面壁去),因为爱情才让剑尊知道了剑雄的真实性别,可由于熊猛横插一脚,经常有意无意地调戏剑雄导致剑雄没有多少时间能和水来发展感情,更有甚者,这厮还使出了炼神之术刺激水来的大脑让他提前恢复记忆变回燕藏锋,导致二人之间的感情还处于萌芽状态就让熊猛摁死在黄土地里了。因此,剑尊直到今天才知道自己养大的是个女儿。
任由剑尊一个人站在那风中凌乱,熊猛想看看任千行手中的凌霜剑是不是最佳状态,还是说要把外面的剑身砍断才能露出真正的凌霜剑。
这一点倒是和电视剧一般无二,新鲜出炉的凌霜剑vs烈血剑,结果同归于尽了。
燕藏锋倒是一脸的淡然,任千行却是满脸大写的懵逼,说好的天下无敌呢,老子独占刘依依、君临至尊盟的梦想尚未起步就要折戟沉沙了吗,这是何等的卧槽。
慕容华表示,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这可是铸剑城花了六十年功夫才打造出来的凌霜剑啊,连五百年只出一颗的九龙石都用掉了,你一把烈血剑就给我干废了?烈血剑那是什么货色,铸剑城的铸剑师状态好的话一年一把,六十年能拿出五打,你让先祖嬴顺天大将军情何以堪呐。
可他偏偏还不能说什么,凌霜剑最后的步骤是在他的参与下完成的,最了解凌霜剑的就是他了,如果真的出了问题而他又没看出来,那么这个黑锅要背也是他背。当初和铸剑城的约定是造好的第一把凌霜剑归他慕容华,可没说造不出凌霜剑或者凌霜剑出了什么差错要铸剑城负全责,所以这个苦果慕容华只能往自己的肚子里咽。
“啊哦,凌霜剑成废品了,看来你的人品不咋地啊,你看看洒家的藏仙剑,质量杠杠滴。”说着熊猛拔出了藏仙剑,用指甲盖弹了弹剑身,发出“叮叮”的脆响,随着藏仙剑一响一响,慕容华的心就一抽一抽的,这是赤果果的打脸啊。你还笑我仿造凌霜剑却没有九龙石,说我会搞出个四不像;可你呢,你打造正版凌霜剑,也用了九龙石,结果你整出了个废品。我的藏仙剑除了不能分成两把,凌霜剑该有的三大功能一个都不少,你的凌霜剑还没来得及展示功能呢就被人一刀两断了,丢脸的是谁呀。落井下石哪家强,御剑山庄睡东床(东床快婿嘛)。
被熊猛如此嘲讽,又有尹仲武力威慑,哪怕慕容华早已在脸上贴上了一张人皮面具,这面子也是挂不住了,恨不得将脑袋塞进裤裆里,然后在地面上找一条地缝钻进去。
所幸,藏仙剑的尺寸不符合镜映湖机关钥匙孔的规格,光凭藏仙剑,他熊猛还没机会接触嬴顺天留下来的宝藏。想要得到嬴顺天的遗产,还是得靠铸剑城按照原凌霜剑图样打造出来的剑才行。
有藏仙剑珠玉在前,凌霜剑也迫不及待地想出世了,你要九龙石做剑魂,没问题,石头就在剑尊手上,慕容华分分钟给你搞定它,至于剑魄嘛,倒是和原著一样出了点麻烦,但最后还是让任千行献血了事。
等凌霜剑一出炉众人又是一番你争我夺,剑尊作壁上观,熊猛尹仲表示一把剑就够,多了怕撑着,慕容华赫连霸互相牵制,到头来它还是落到了狼子野心的任千行手里。抢不过任千行的燕藏锋无语泪奔,自己这不争不抢老好人的性格在和别人起争执的时候太容易拖自己后腿了,抢不到凌霜剑就是明证。
任千行这厮不愧是天字第一号反骨仔,看原著中他追随过谁,先跟官御天再从赫连霸,后来又跑到慕容华手底下去了(这厮并不知道慕容华就是官御天),妥妥的三姓家奴,他和吕布站一块,谁也不比谁高尚,人渣就俩字儿。这不,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得了一把号称功能逆天的凌霜剑,白眼狼立刻连自己的老娘姓什么都忘了,也顾不得主子赫连霸就在现场,任千行接二连三地口出狂言,不断地yy自己日后拿着凌霜剑称霸武林、征服天下的场面。
“呵呵哈哈哈,藏仙剑是凌霜剑的仿品,它都能让人起死回生功力大增,凌霜剑的威力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凌霜剑在手,我就是打不死的存在,早晚有一天,我会天下无敌!!!”任千行手持凌霜剑,高举过头,剑指青天,双眼狂热地盯着头顶的凌霜剑,肆无忌惮地放出了自己的霸气宣言,那面目,何等狰狞。
任千行最想杀的人是谁,不是赫连霸,不是害死他师父、剥夺他至尊盟继承权的赫连霸,不是对他各种花样下毒、折磨得他死去活来的赫连霸,不是名义上倚为心腹、实际上把他当狗虐待的赫连霸,他最想杀的人是燕藏锋,对他有恩的燕藏锋,被任千行当亲大哥看待的燕藏锋,夺得刘依依芳心、喂了他这只单身狗大量狗粮的燕藏锋。..权力可丢弃,情敌必须死,条件若允许,携美掌至尊,任千行就是这么想的,也的确这么干了,拿到凌霜剑,他第一时间想的就是当场草翻燕藏锋独占刘依依,然后再找机会做掉赫连霸,君临至尊盟,成为武林至尊。
眼看自己曾有过好感的水来(燕藏锋)就快死在任千行剑下,剑雄冷哼了一声,瞬间化身护犊子的母老虎加入了战局。不就是赫连霸的狗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本少城主就没怕过。打不过慕容华赫连霸我认了,这俩老家伙不好对付,毕竟他们练武的时间都可能比我活着的时间还长。可任千行是什么鬼,至尊盟前任盟主(官御天)的家奴现任盟主(赫连霸)的狗,我堂堂铸剑城少城主收拾不了你?
剑雄不信服,抄起家伙上去就开干,然后就被对方一路碾压吊打,就是燕藏锋和剑雄这对好(狗)兄(男)弟(女)并肩子一起上都无法逆转局势。任千行左手掌右手剑以一敌二,右手仰仗神兵之利打得燕藏锋只能招架无法还手,左手使出了官御天的看家本领威龙神掌对准剑雄就往死里招呼,全然一副“老子让你们一只手,你们单挑都打不过我”的样子。任千行心里一声大吼,凌霜剑果然并非浪得虚名,持剑者功力大增,嬴顺天诚不我欺。
一挑二,任千行越打越顺手,逐渐熟悉了左手掌右手剑的模式,右手一剑隔断了燕藏锋的退路,左掌虚晃一招逼退了剑雄,然后左手威龙神掌放了个大对准燕藏锋的胸口就拍了过去。这一掌要是拍实了,燕藏锋的心脏非给拍成四瓣不可,然而剑雄又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战友死在自己面前而无动于衷呢?危急时刻,生死关头,剑雄解锁了速度潜能,飞身扑到燕藏锋身侧推开了他。好嘛,任千行失去了第一目标,威龙神掌蓄力已满,覆水难收,此时此刻就只好拿剑雄来泻火了,死亡的大手重重地拍在了剑雄的身上。
“剑雄。”x2
燕藏锋怒火攻心,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抄起剑雄掉落的烈血剑对着任千行就是一顿狂砍,原本和剑雄联手还被压着打,现在单挑都能和对方打个不相上下了。还别说,见到一个喜欢过自己的女人为了救自己而死,燕藏锋爆种爆得是毫无悬念,这种情况你都不爆种,那你的猪脚光环就可以当废品卖了,比节操还廉价。
剑尊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抄起佩剑就要弄死任千行,刚一迈腿就让熊猛拦住了:“你忘了洒家的剑啦,有洒家在,救活你女儿,妥妥的,只要你今天别对那俩骚年出手,包你女儿无事。”
“剑雄是女的?”得到熊猛的保证,剑尊松了口气,有藏仙剑在雄儿就死不了,可女儿是什么鬼,剑雄什么时候成女的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嗤,多新鲜啊,你见过哪家大少爷像剑雄这么细皮嫩肉的,身为男人漂亮得有些过分了吧,皮肤又白又水灵还不长喉结,小胳膊小腿的,胸肌却那么发达,这身上的肌肉也不匀称啊,虽然她学会了跟男人一样走路外八字而不是像大姑娘小媳妇一样内八字,可走路的时候那小屁股能不能别扭得那么欢畅?”熊猛先是一声嗤笑,继而劈头盖脸一顿评论,数落得剑尊脸都红了,洒家才不会告诉你我是通过电视剧才知道的。
可不嘛,熊猛列举了那么多项,这些证据全都指向一个事实,那就是剑雄是女的,熊猛才来铸剑城几天啊,才见过剑雄几次啊,可人家就是发现了真相,由不得你不服。自己呢,跟剑雄相处了二十来年,如今反而还得靠一个外人来提醒自己女儿的性别。
本来按剧情,剑雄和水来日久情深(这个日是过日子的日不是动词的日,想歪的童鞋自己面壁去),因为爱情才让剑尊知道了剑雄的真实性别,可由于熊猛横插一脚,经常有意无意地调戏剑雄导致剑雄没有多少时间能和水来发展感情,更有甚者,这厮还使出了炼神之术刺激水来的大脑让他提前恢复记忆变回燕藏锋,导致二人之间的感情还处于萌芽状态就让熊猛摁死在黄土地里了。因此,剑尊直到今天才知道自己养大的是个女儿。
任由剑尊一个人站在那风中凌乱,熊猛想看看任千行手中的凌霜剑是不是最佳状态,还是说要把外面的剑身砍断才能露出真正的凌霜剑。
这一点倒是和电视剧一般无二,新鲜出炉的凌霜剑vs烈血剑,结果同归于尽了。
燕藏锋倒是一脸的淡然,任千行却是满脸大写的懵逼,说好的天下无敌呢,老子独占刘依依、君临至尊盟的梦想尚未起步就要折戟沉沙了吗,这是何等的卧槽。
慕容华表示,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这可是铸剑城花了六十年功夫才打造出来的凌霜剑啊,连五百年只出一颗的九龙石都用掉了,你一把烈血剑就给我干废了?烈血剑那是什么货色,铸剑城的铸剑师状态好的话一年一把,六十年能拿出五打,你让先祖嬴顺天大将军情何以堪呐。
可他偏偏还不能说什么,凌霜剑最后的步骤是在他的参与下完成的,最了解凌霜剑的就是他了,如果真的出了问题而他又没看出来,那么这个黑锅要背也是他背。当初和铸剑城的约定是造好的第一把凌霜剑归他慕容华,可没说造不出凌霜剑或者凌霜剑出了什么差错要铸剑城负全责,所以这个苦果慕容华只能往自己的肚子里咽。
“啊哦,凌霜剑成废品了,看来你的人品不咋地啊,你看看洒家的藏仙剑,质量杠杠滴。”说着熊猛拔出了藏仙剑,用指甲盖弹了弹剑身,发出“叮叮”的脆响,随着藏仙剑一响一响,慕容华的心就一抽一抽的,这是赤果果的打脸啊。你还笑我仿造凌霜剑却没有九龙石,说我会搞出个四不像;可你呢,你打造正版凌霜剑,也用了九龙石,结果你整出了个废品。我的藏仙剑除了不能分成两把,凌霜剑该有的三大功能一个都不少,你的凌霜剑还没来得及展示功能呢就被人一刀两断了,丢脸的是谁呀。落井下石哪家强,御剑山庄睡东床(东床快婿嘛)。
被熊猛如此嘲讽,又有尹仲武力威慑,哪怕慕容华早已在脸上贴上了一张人皮面具,这面子也是挂不住了,恨不得将脑袋塞进裤裆里,然后在地面上找一条地缝钻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