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明魅失踪
领头人露出笑容,先把铁棍用穿在身上的t恤擦拭干净血水,半俯下头颅道:“别怪我们,动手吧。”
一声令下,几根铁棍不约而同往明魅的双腿挥下!
明魅只能认命。
“啊!”
惨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涔涔的汗水浸透了明魅的衣服,混杂了汗水的血水染红了双腿。
撕心裂肺中,明魅双眼几欲发黑,就此痛死过去。
然而,她死命咬紧牙关,不让一滴眼泪从眼角滴落。
旁边还有一根带血的铁棍,明魅伸手去够,眼看就要够到了,铁棍的另一端被一只高跟鞋踩住了。
明魅缓缓抬起头,额头上的血便顺着鼻梁滑下来,教人触目惊心。
高跟鞋的主人捂着嘴,发出一声惊讶的叫声,脚下却更用力地踩着铁棍。
明魅撤手。本想凭靠铁棍撑起身体,徒手虽有困难,且疼痛难忍,却也一样能够办到。
胡蝶见她放弃,也就悻悻地松开力道,一脚把铁棍踢远。
刚才已经亲眼目睹了明魅是怎样挣扎于血泊之中,当这根铁棍为救命的稻草,现在,她把这根救命的稻草踢远,也是想要看看明魅到底还能硬到什么时候!
敢跟她胡蝶争宠?那是需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胡蝶的眼睛圆睁起来,血丝涌得眼白都没有了。
眼看明魅坐了起来,胡蝶猛地飞起一脚,尖利的鞋跟直踢向明魅的双眼。
很好,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明魅眸光厉光一闪,两手成钳,夹住胡蝶踹来的脚腕,反关节一拧,胡蝶惨叫着失去身体的平衡,狠狠跌到泥地上,不说浑身狼狈,那只脚直接废了。
胡蝶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花钱雇人教训跟自己争宠的人,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了。她惨叫着抱住痛脚,却见明魅再次向自己伸来魔爪。
“你……你想干什么?”
此时的明魅,血流满面、腰际以下更是血肉模糊,也不知一双腿骨是否完好,伸过来的手也是血淋淋的,再加上刚刚徒手拗了她的脚,疼得她生不如死,胡蝶自然怕得浑身都打起颤来,一秒钟之前的嚣张气焰早已不知去向。
明魅紧要牙关,才勉力把全身力量集中到这只手。
没有理会胡蝶,更没有必要与胡蝶有更多的交集。这一次伸手,不过是抢过胡蝶身上的手机,拨打求救电话。
可惜的是,刚才那一摔跌,手机也跌坏了。明魅呵了一口气,甩了手机。
她躺下,任由泥浆浸透了衣裳。
胡蝶彻底吓晕,挨着她躺在同样的泥浆中。
细细的风吹来,带起泥土和人的血腥气。
明魅忽然想:就这么合上眼睛,不要醒来,也挺好。
幽幽的香气随风而至,明魅咧嘴而笑。多像天堂啊,此时她不是躺在泥浆,而是躺在云朵上!云的下面,是万千只鸟雀托举着她,乘风而去。
至于是去哪里呢?
明魅想:只要没有痛苦,去哪里都行。
真的都行吗?
明魅动了动眼皮子,心中并没有确切的答案。
忽然,自然伸开的左手手掌上痒痒的,似有毛茸茸的东西落进来。
明魅不肯睁眼,心里想,是哪只找不着家的笨鸟吧?
哀哀的低鸣传到耳边,明魅觉得自己刚刚死去的心,似乎又动了。
为什么要动呢?就这么闭眼永去,不是挺好的吗?
哀哀的叫声似乎比她更加茫然,也叫得更加可怜而惶急。
不是鸟?是一只迷路的小动物,比如狐狸?
就算不是,又怎样?她都懒得睁眼了。
又过了一会儿,哀哀的叫声没有了。
周围安静得好像只有她自己的呼吸声。
小鸟自己走了?狐狸也找到方向了?
那么她呢?
一连几天,春生公司都找不见明魅,大家一着急,就报了警。很快就有了消息,说人找不到,只能算失踪。
好在公司已经上了轨道,总裁一两个月不露面,也不会影响到什么。
这期间,公司人心惶惶,纷纷考虑要不要为自己谋个新的出路。
当然,更有忠实粉丝非明魅马首是瞻不可,坚持一定要等到总裁回来,这期间,他们更加努力地卖命工作。与此同时,也挤出大量私人时间,大海捞针式寻找明魅。
勿忘我每天都派人送礼物来公司,不过期间没有露过一次面。直到明魅失踪一个月,他怀着忐忑又复杂的心情上门,才得知这个消息,当堂如遭雷击,疯了似的托关系找人寻人。
一个星期后,勿忘我重新出现在春生公司的大门前。
人们发现他胡子拉碴,足足老了十岁,都吃了一惊。
而明魅还是没有一点音讯。
有人说她出国旅游,也有人说她回乡下隐居,更有人说她遇害了……
勿忘我一概不信。
他不相信,是因为他亲眼看到白煅被照顾得很好。
是的,白煅除了昏迷不醒,其他过得真是不错。吃饭睡觉按摩,都有专人照顾。
勿忘我记得明魅连去慈善晚宴,都带上白煅。他认定明魅是个重情义的人,而且白煅极有可能是因为对明魅有天大的恩情,才会被明魅如此悉心地关照。
他只要牢牢抓住白煅这条线索,就一定能够等到明魅回来。
勿忘我母亲却不这样看,她说:“孩子啊,你真的以为她会回来?”
勿忘我二十出头,天真一点很正常。可是作为吴家的继承人,天真就是软肋,万万要不得。
然而勿忘我却说:“妈,不管她回不回来,白煅都必须由我吴家照顾。”
明魅救了自家儿子的性命,白煅又有恩于明魅,明魅不在的日子,由吴家照顾白煅,确实合情合理。于是勿忘我母亲也就叹了一口气,不再多管这件事了,“总之,儿子,你要永远记住,你是我们吴家的孩子。”
这天夜里,勿忘我别着他用两百万拍卖回来的小花,来到明魅的公寓。
虽然说是由吴家照顾白煅,不过勿忘我并没有搬动白煅,只是一应用人和生活支出,都改成了吴家买单。
一声令下,几根铁棍不约而同往明魅的双腿挥下!
明魅只能认命。
“啊!”
惨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涔涔的汗水浸透了明魅的衣服,混杂了汗水的血水染红了双腿。
撕心裂肺中,明魅双眼几欲发黑,就此痛死过去。
然而,她死命咬紧牙关,不让一滴眼泪从眼角滴落。
旁边还有一根带血的铁棍,明魅伸手去够,眼看就要够到了,铁棍的另一端被一只高跟鞋踩住了。
明魅缓缓抬起头,额头上的血便顺着鼻梁滑下来,教人触目惊心。
高跟鞋的主人捂着嘴,发出一声惊讶的叫声,脚下却更用力地踩着铁棍。
明魅撤手。本想凭靠铁棍撑起身体,徒手虽有困难,且疼痛难忍,却也一样能够办到。
胡蝶见她放弃,也就悻悻地松开力道,一脚把铁棍踢远。
刚才已经亲眼目睹了明魅是怎样挣扎于血泊之中,当这根铁棍为救命的稻草,现在,她把这根救命的稻草踢远,也是想要看看明魅到底还能硬到什么时候!
敢跟她胡蝶争宠?那是需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胡蝶的眼睛圆睁起来,血丝涌得眼白都没有了。
眼看明魅坐了起来,胡蝶猛地飞起一脚,尖利的鞋跟直踢向明魅的双眼。
很好,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明魅眸光厉光一闪,两手成钳,夹住胡蝶踹来的脚腕,反关节一拧,胡蝶惨叫着失去身体的平衡,狠狠跌到泥地上,不说浑身狼狈,那只脚直接废了。
胡蝶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花钱雇人教训跟自己争宠的人,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了。她惨叫着抱住痛脚,却见明魅再次向自己伸来魔爪。
“你……你想干什么?”
此时的明魅,血流满面、腰际以下更是血肉模糊,也不知一双腿骨是否完好,伸过来的手也是血淋淋的,再加上刚刚徒手拗了她的脚,疼得她生不如死,胡蝶自然怕得浑身都打起颤来,一秒钟之前的嚣张气焰早已不知去向。
明魅紧要牙关,才勉力把全身力量集中到这只手。
没有理会胡蝶,更没有必要与胡蝶有更多的交集。这一次伸手,不过是抢过胡蝶身上的手机,拨打求救电话。
可惜的是,刚才那一摔跌,手机也跌坏了。明魅呵了一口气,甩了手机。
她躺下,任由泥浆浸透了衣裳。
胡蝶彻底吓晕,挨着她躺在同样的泥浆中。
细细的风吹来,带起泥土和人的血腥气。
明魅忽然想:就这么合上眼睛,不要醒来,也挺好。
幽幽的香气随风而至,明魅咧嘴而笑。多像天堂啊,此时她不是躺在泥浆,而是躺在云朵上!云的下面,是万千只鸟雀托举着她,乘风而去。
至于是去哪里呢?
明魅想:只要没有痛苦,去哪里都行。
真的都行吗?
明魅动了动眼皮子,心中并没有确切的答案。
忽然,自然伸开的左手手掌上痒痒的,似有毛茸茸的东西落进来。
明魅不肯睁眼,心里想,是哪只找不着家的笨鸟吧?
哀哀的低鸣传到耳边,明魅觉得自己刚刚死去的心,似乎又动了。
为什么要动呢?就这么闭眼永去,不是挺好的吗?
哀哀的叫声似乎比她更加茫然,也叫得更加可怜而惶急。
不是鸟?是一只迷路的小动物,比如狐狸?
就算不是,又怎样?她都懒得睁眼了。
又过了一会儿,哀哀的叫声没有了。
周围安静得好像只有她自己的呼吸声。
小鸟自己走了?狐狸也找到方向了?
那么她呢?
一连几天,春生公司都找不见明魅,大家一着急,就报了警。很快就有了消息,说人找不到,只能算失踪。
好在公司已经上了轨道,总裁一两个月不露面,也不会影响到什么。
这期间,公司人心惶惶,纷纷考虑要不要为自己谋个新的出路。
当然,更有忠实粉丝非明魅马首是瞻不可,坚持一定要等到总裁回来,这期间,他们更加努力地卖命工作。与此同时,也挤出大量私人时间,大海捞针式寻找明魅。
勿忘我每天都派人送礼物来公司,不过期间没有露过一次面。直到明魅失踪一个月,他怀着忐忑又复杂的心情上门,才得知这个消息,当堂如遭雷击,疯了似的托关系找人寻人。
一个星期后,勿忘我重新出现在春生公司的大门前。
人们发现他胡子拉碴,足足老了十岁,都吃了一惊。
而明魅还是没有一点音讯。
有人说她出国旅游,也有人说她回乡下隐居,更有人说她遇害了……
勿忘我一概不信。
他不相信,是因为他亲眼看到白煅被照顾得很好。
是的,白煅除了昏迷不醒,其他过得真是不错。吃饭睡觉按摩,都有专人照顾。
勿忘我记得明魅连去慈善晚宴,都带上白煅。他认定明魅是个重情义的人,而且白煅极有可能是因为对明魅有天大的恩情,才会被明魅如此悉心地关照。
他只要牢牢抓住白煅这条线索,就一定能够等到明魅回来。
勿忘我母亲却不这样看,她说:“孩子啊,你真的以为她会回来?”
勿忘我二十出头,天真一点很正常。可是作为吴家的继承人,天真就是软肋,万万要不得。
然而勿忘我却说:“妈,不管她回不回来,白煅都必须由我吴家照顾。”
明魅救了自家儿子的性命,白煅又有恩于明魅,明魅不在的日子,由吴家照顾白煅,确实合情合理。于是勿忘我母亲也就叹了一口气,不再多管这件事了,“总之,儿子,你要永远记住,你是我们吴家的孩子。”
这天夜里,勿忘我别着他用两百万拍卖回来的小花,来到明魅的公寓。
虽然说是由吴家照顾白煅,不过勿忘我并没有搬动白煅,只是一应用人和生活支出,都改成了吴家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