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

    城北。

    灯火辉煌,人来人往。

    坐在车里,掀起帘子的一角,透过车窗仰视这座小城里唯二有高度的“雄伟”建筑物,我此时的心情是难以名状的。

    吴导递来的这第三个本子开场依旧玩儿的是假装大家不认识的老梗,虽然他有为我安排打点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称得上事无巨细了,但他早在确定好礼服之后就从定制店那里先撤了。我被一通试衣上妆,来了个彻底的改头换面,做戏做全套,最后乘坐的交通工具竟是辆双车夫的四轮马车,可谓历尽千辛,摆足了派头才总算到达目的地。

    这是一座折衷主义的巴洛克风格大剧院,正立面由数个拱形门道顶起高大的科林斯式双柱柱廊,柱廊上方的门檐上分别雕刻着巴赫、海顿等共计九位古典乐巨头的肖像。下方最左及最右的拱门两侧分立各两座希腊众神大型雕塑,左边两侧的代表着诗歌和音乐,右边两侧的则是舞蹈和戏剧。剧院顶端最中央矗立着托起喜剧面具的塔利亚和手持悲剧面具的墨尔波墨涅。西侧整面墙则是......

    呃,一不留神,老毛病又犯了。

    我认为这事儿不能赖我,以前条件不允许,主要是事情太多,顾不上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如今有了个鼎力支持的强劲后台,我这一放开了心性,周围环境又是如此对口,总忍不住瞧见个经典建筑上来就得先品头论足鉴赏一番。

    当然,今晚来这里不是观光学习的。

    今晚,在这所华丽建筑里要举办一年一度的假面舞会,淑女绅士们都会换上得体精致的复古礼服,头戴假面盛装出席。由于没有门槛限制,只要着装应景皆可进入,所以不光本地人积极,许多附近离得不算太远的外来客也纷至沓来,热闹非常。

    其实就我个人而言,比起好好参观下剧院,欣赏欣赏大师的杰作,对舞会的兴趣是不大的。倒不是不会跳,现代的年轻人嘛,要玩儿都是群魔乱舞那种,尤其我作为白总裁的小尾巴,有他带着称霸个夜店没什么问题,可参加这种相对比较正式的旧欧式主题舞会的场合实在屈指可数。

    但谁让家里那位当导演的妈戏瘾大非想要演呢,我也没有说不陪练的权利不是?

    既来之,则安之,是我一贯的处世态度。来都来了,跟他较劲不乐意未免太没意思了,大好的机会浪费掉亏的只会是我自己,入乡随俗,好好感受下难得的异国风情才是硬道理。

    大约等了十分钟左右,排到我们了。停了马,侍者打开车门,我稳了稳假面,提起裙摆,下车步入专为乘坐马车来的宾客而开启的西侧边阁大门。

    【吴煜凡视角】

    已经等待有一阵子了,反复打开再扣上怀表确认时间,有些无聊到不耐烦的吴煜凡忽然觉得仿佛自那边门口吹进一缕春风,使他整个人在瞬间重新复活,充满了生气。

    夹在人群中间,若只看脸公允地说扣着假面,互相之间真的差不太多,但从那人一进入会场,他还是直接认了出来。

    见她左顾右盼了一会儿,最后放弃找自己,寻个相对人少偏僻,靠近边缘的位子坐下,倚在一处角落里的吴煜凡当即决定也不那么快现身了。

    他不想过早地打搅这片在他心中无限旖旎和难得的安静祥和,想就这样不近不远,静谧无声地望着她。

    即便看不到她的脸,他照样觉得今天的她很漂亮,像个发光体,区别于其他芸芸众生,无需任何多余的动作,光是坐在那儿便已耀眼到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

    感情于血族,从来犹如人类形容时间,和书里写的一样,就是一条波澜壮阔的长河,翻出了无尽的浪花。

    可这会儿他越发觉得,那其中没有一朵,独特到让他这样悸动和挂念。

    拿得起,却放也放不下。

    几百年了,他见过,接触过,甚至拥有过的女人如过江之鲫,数都数不清。

    论姿色,他纵然再偏心,也只能说她顶多算个小美女。

    论身材,那更是排不上号儿,离他往时喜欢的前凸后翘,性感火辣相去甚远。

    论年龄,呃,她当初说他是她爷爷都算饶了他,不提也罢。

    论性格......一旦不爱听不高兴了就会扭身留给他一个背,那倔脾气只有自家那个小魔女能跟她有一搏,好吧,很多时候,她仿佛也拼不太过这块儿认死理的石头。

    唯一能说得上点儿名号的,就是她混血的身份了。可雷声大雨点儿小,在震撼了两族之后,又归于平庸,毫无传言中的逆天力量不说,还得让他用心头血供小祖宗一样地供着。

    这完全背离了他的本意和习惯,他的初衷必然不会是这样的。

    是从什么时候变了的呢?

    从她拒绝他授意姜雪雅端去的那一杯?

    从他与她同居一室却怕被他的“后宫”误会而为他解释?

    从大家一起打赌看她能撑多久?

    实际上应该是更早吧。

    那是他跟她第一次见面。

    除了第一次三字听似引人遐想,值得回味外,真实的场景万万和美好这个词沾不上边儿。

    他生而即是血族,活得够久,也见过太多。

    信仰?忠诚?

    他承认事无绝对,但真正在他们这类人的心里鲜少有事物可以凌驾于自我之上。

    忠于自己。

    这才是血族人的信条。

    他相信,这同样,甚至在某些地方更加是他们人类的。

    可就是这么一条可以称为普世价值的准则却好像恰恰遇到了一块儿石头。

    她自山上而下就不可能对那里一无所知,他愿意给她一个机会,只要她肯说,哪怕就一点儿,他或许都会留下这个已经引起他的兴趣,充满了谜团的人。

    “你是打定主意不说了?”

    这是最后一次问了,为了拉近距离,减轻她的压力,他甚至无所顾忌地蹲下了身。不过即便如此,他和她都清楚地明白,他是在审问,而她瘫跪在地上是等着受死,终究一个居高临下,一个卑进尘埃。

    他认真地看着她,谈不上希望或不希望她说什么,只是想要在那双彼时在他心中无甚感觉的眼睛里看出些端倪。

    愤怒?恐惧?求饶?亦或是从容?坚毅?无畏?

    然而,这些他都没看出来。

    她直到死,一个字也没透。

    就那么怀揣着银月和吴斯谬的秘密,叫着那个可能是让她在当时真正感到绝望了的人的名字,闭上了眼。

    既不解又不甘。

    他终于读懂了她眼中的情绪。

    如果说对狼族所谓的部族高于一切的疯子思维早已见怪不怪,那在看到将他们的那种“精神”贯彻到底的居然是个人类的时候,他就真的不能理解了。

    哪怕算上那个狼族,三人心照不宣,这一场无论如何不是可歌可泣的慷慨赴义。

    这明明是处在一种不明就里的情况,被作为精心筹备长久等待之后,没有得到预期结果的泄愤对象。

    “管你是人中龙凤,马中赤兔,在绝对的权力面前就只有低下头俯首称臣。要你生你生,要你死你死。”

    血族的这句谚语也许套在这里并不太恰当,毕竟她尚且算不上龙凤和赤兔,一样的是压倒性的悬殊实力让她莫可奈何,似乎唯有乖乖做那条砧板上的鱼,任人处置。

    可她偏又不是彻底的无路可走,因为有他的介入,她并不是完全没有置身事外的可能。

    她拒绝了。

    或者是不会,或者该说是不愿,总之这个倔强的人类耿直到连一丁点儿的讨好都没有表示,像个殉道者,以最虔诚同时也是最惨烈的方式将自己献祭给了信仰。

    所以,结果呢?

    她理应得到最崇高的荣誉和敬意,她的事迹将会传扬至街头巷尾,颂声载道。

    可惜,那是故事里才有的完美谢幕。

    真正的结果是她被贯穿心脏之后随意地丢弃到一旁,不管是她效忠的狼族也好,庇护的血族也罢,包括那个让她又喜又悲的“故人”,除去他这个毫无瓜葛的看客瞥过一眼,无人问津。

    她的生命有多不堪一击,她的死亡就有多不值一提。

    她放弃一切,尽管知道无济于事,仍顶起她全部的铠甲,浑身是刺,守口如瓶为之捍卫而死的东西到头来不过就是这样而已。

    用力过猛了吧?

    你看,那个人好像个笑话啊。

    他想,对她来说,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连让她苟延残喘想一想的时间都没有,一击毙命。她大概根本也没料到她会落得如此的结局,会有人真的可以这么轻易地去杀人。

    涉世未深,尚且不知道住在罗生门的鬼都会因为害怕人性的凶残而逃走,何况是比他们更为排外的狼族和冷漠的血族。

    不管那两人对她是个怎样的看法,就他而言,他对她嘲笑不至于,惋惜谈不上,他的内心实在是没什么波动。

    她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说到底,他不过是有些不明白罢了。

    如果没有那一声呻-吟,所有事情到此便结束了。

    他没想到她会活过来,她的死而复生意味着这不仅仅是一个狼族的准共妻那样简单了,她还被他们血族打上了专属的烙印,预定了下来。

    而且这个人很可能就是他此行目的的那个力量强大,来头神秘,叛逆到底的malka-vian派最后一位纯血。

    他们之间会是怎样的关系?仅仅是长亲和二代他是绝对不信的,这个人类在那个年轻血族心里必定举足轻重。

    要不要把人带走?

    她的身价忽然一下子水涨船高,但随之而来的背景之复杂让他犹豫了,可以预见地他将为此惹上巨大的麻烦,卷入异常庞杂的纷争。

    这是个宝贝。

    同时,也是个炸-弹。

    是啊,这就对了。

    世间的事物不正是如此么?获取价值越高的东西背后所承担的风险就越大。

    这事儿,有意思,相当有意思了。

    在她身上他想知道的东西太多,付出一定的代价他认为理所应当。

    愿意玩儿并且恰好玩儿得起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其实也没有那么无聊。

    “真正能令意识觉醒的,是强烈的悲痛。深刻体会事与愿违的沉痛打击,才会打开全新的维度。”

    他好奇,他想看她承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能走多远,想看本性卑劣的人类会为了所谓的忠诚做到哪一步。

    他既不能让她安安稳稳地踏实当个人质养起来,也不愿意让这个忽然间从童话被打进现实世界,充满了矛盾和混乱的“小半兽人”太轻易地受外因强制干扰早早进化,继而退场。

    所以,他给她时间适应血族,先让她住在外面,缓一步再接进来。将她安置在他的房间,杜绝来自“后宫”的觊觎染指。

    逻辑完美。

    但他好像不大好解释一边推她抛头露面钓出吴斯谬,一边又“慷慨”给出心头血影响气息,想要拖延她被发现的时间。

    很难解释他会留一个半血族在近身,纵容保持不清不楚的身份直至令她幻想破灭,危机初显的订婚宴。

    更无法解释明知她此番自不夜城而归是“来者不善”,依旧照单全收,欢迎之至。

    说着人质,结果没去要挟银月和吴斯谬不说,还一开始便告诉她他是吴煜凡,早早地认同了她。

    她呢,直到转化,依旧不属意他乃至血族,从未改变。

    这样看来似乎他才是比较矛盾和混乱的那一个。

    可这一切有什么办法呢?

    带给他那颗无趣枯竭死寂到如同不存在的心唯一的跃动力,只有那个女人,也只能是那个女人。

    她无法被模仿,更无可去替代。

    这应该就是水晶之于星辰的意义吧。

    以前他不是很理解,现在他清楚地明白了。

    那意义于别人是平凡的,甚至是可笑的,于自己,却一定是非凡的,甚至是神圣的。

    可能确实如同他们人类常说的那样,感情往往由好奇作为开端,你在那人身上寻找探究答案的过程中渐渐迷失,不知不觉就把她装进心里,放到了一个特殊的地方。

    那地方可能是你唯一的一处温暖和柔软。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对围绕她的问题和会带来的利益不再那么有想法,仅仅是单纯对她这个人本身很感兴趣。

    她真越来越像个宝贝,源源不断地让他找到新的惊喜。

    他知道她长久以来最缺失,并且最渴望的大抵是自由。

    他可以给。

    事实上,他也的确这样做了。

    但并不是如同表面那么广袤毫无限制的自由。

    自由也从来都不是无止境的。

    它是相对的,有边界的,就好像放风筝一样。

    若把她比作风筝,那他就是放她上天空的那个人。

    任她飞得再高再远,线始终在他手中扯着。

    他的风筝或许不是最大最漂亮的,飞得也不是最高最好的,还老跟他较劲,但一定被他扮得最美丽,端得最珍贵,养得最娇嫩。

    娇生惯养。

    他喜欢这个词,而她值得这个词。

    “要知道爱的背后隐藏着快乐和痛苦、悲伤与后悔。”

    不似木槿的永恒不变,温柔中带着坚韧,拥有纯洁之心美誉的香雪兰花语则添了几分心酸,可人们往往忘记它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含义。

    向往光明,向往未来。

    他从没在家里种过香雪兰,等到花开满园的时候,他想,那一定会很美。

    就像他那个带着狼族臭烘烘气味的女人一样。

    他就这么旁若无人,津津有味地瞧了她有好一阵子了,忽地,只见她像只松鼠似的扬起脖子再次左右找了找,跟着,抬手松了松脑后的系绳,去扶有些歪掉的假面,无奈般叹了口气。

    很简单普通的一串动作,却足够让吴煜凡情不自禁微扬起嘴角。

    她刚刚一定是在翻白眼了。

    这是没看到他,如果被她发现了不知道会赌气跟他说些什么。

    可能真是宠坏了,她现在一改过去刻意表现出的“老实好欺负”,越来越爱和他对着干,频频蹦出一些“金句”让他头疼不已。

    然而本性是无法轻易改变的,教养融进她的骨子里,温柔每每流露在言行举止之间。

    女孩的乖巧她有,女人的端庄她也有。

    她约束且自律,内敛又隐忍,深谙与人交往的分寸,从不逾越到显得有些疏离,倔和怂两种矛盾的性格特征在她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融合。以至于在丢弃掉最初胆怯和谨慎的保护色后,那些小脾气不仅不叫人感到厌烦,反而只会给她添上几分可爱。

    她实在让人忍不住去亲近,很容易被喜欢上,也很容易让人的心变得温暖和柔软。

    他爱望着她的背影,更着迷看她的眼睛。

    那是一对儿堪比杀人利器的大眼睛,大部分时候都是清澈见底的,即使屡遭意外,内里已经浊浪排空,但顾忌到旁人的心情,它们依然会努力维持表面的平静。

    顾盼生辉。

    当她用含嗔带怨的眼神瞪着他时,湿漉漉雾蒙蒙的,暴击得他立刻便会缴械投降,恨不得为她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

    当她偶尔看着他笑起来时,扑闪闪晶亮亮的,那就是斩杀,简直可以把他的心融化酥掉,秒得他渣都不剩。

    “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

    他脑海里下意识闪出了这句话。

    漂亮是一个很嚣张的词语,她没有第一眼令人惊艳的侵略资本,就像块未琢的璞玉,慢热,尽管需要过程,但你不能否认她是美的。

    刚刚好,时间他有,耐心他也有。

    他乐得陪着她,感受她或难过或高兴的每一个情绪,顺着她的心思,用心去哄她,让她尽情地释放自己。

    他不是和她有着总角之交的某三位,他并不愿拿起雕刀按照他的私心改变她成其他任何模样,他只想剥开遮掩她的外皮,发掘她真正的光彩。

    天然去雕饰,她原本的样子就是她最好的样子,是他喜欢的样子。

    须臾,随着她整理完重新坐好后,他恍然察觉,呵,自己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到这种地步了么?至于不至......

    .......

    本来吴煜凡这边观察边品味的好兴致要继续到不知什么时候,偏这会儿叫人生生打断了,这场没完没了的独白内心戏终于被迫结束。

    虽说他没站她边上吧,但能穿成那样儿的女士可能是一个人么?!有没有眼力价儿啊?!!看不出她在等人么?!!!这是他白天在想,夜里在睡,好吧,革命尚未成功,是夜里睡在一间屋子的人,他比谁都清楚该怎么展露她最完美的一面,辛辛苦苦跟打扮闺女一样的让人把她弄得那么漂亮,合着这会儿成了给别人做嫁衣了!

    质问三连后,他准备过去,但刚要上前,转念一想,倒看看那个小丫头片子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

    .......

    气死他算了,她居然把手那么随便地递给人家,雄赳赳地进去跳了?!说好的认生怕人呢?

    嘁,这男的太矮,身高上就不搭。

    盯着那对在舞池中旋转的身影,吴煜凡一个不屑地撇嘴。

    片刻,一曲终了,他再次打算迈步。

    .......

    他算看透了,这年代的小兔崽子们比起他们祖辈可没有礼节,不要脸的多了!

    跳的什么玩意儿?!步子还错了一个!面具底下一定是一张比段然还欠扁的脸。

    不提段然还差点儿忘了,好啊好,那辣鸡出的这些个好主意啊,回去他第一件事儿就是拧掉了他的脑袋!排第二的就是她那能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男朋友曲歌!有一个算一个,都别想跑!这戏他再也不想演了,演员真不是人干的职业!

    事不过三,他决定这次提前去她座位那里等着,看谁有胆子夹他的塞儿。真活久见了,他吴煜凡的墙角也敢挖???

    他恨恨地腹诽着,没走两步,突然觉得自己特可笑,气急败坏的毛头傻小子一样,站在远处窥伺研究了她许久,患得患失得活像个情种。

    你看,他自己才好像个笑话啊。

    哈,想不到,他居然也有今天。

    得,傻傻吧,他的沧海之水,他的巫山之云就在眼前,就是那人。他心中装得进,也只想装进这么一个而已。

    不幸中的万幸,家里几位专业起哄的场外评论员没看见他这德性,更不会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即便是认栽又怎么样。

    吐出一口郁结的浊气,吴煜凡不再迟疑,走上前,斜倚上未凉的椅子靠背,微眯眼看向了舞池中的那个人。

    “凡事都有偶然的凑巧,结果却又如宿命的必然。”

    也许从他同意带她走的那一刻起,有些东西就变得不一样了。

    四舍五入,照这么说,他是对她一见钟情了?

    可能吧,谁知道呢?

    他无法理解狼族的思维,也不想去理解,但想去理解她的。

    她的证明狼族给不起,血族给。

    相应的,他必然会索取回报。

    他要的不是她的过去,而是她的现在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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