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踹了你一......还疼......嗯,算了,睡了那么久,什么也没吃,饿了吧?”几番吞吐到底没说下去,最后话题转到了吃上。

    我做好思想准备,设想了很多问题,怎么也没料到他会说这个。

    他的性格不至于唯我独尊,可以说到自己人这儿干脆是没什么架子,没哪个憷他的,但到底那地位摆着,怕是第一次对别人结巴,我受惊不小,忘了正回避着他,迅速扭头。

    这才发现西装的衬衫换成深v领口的t恤,天凉,他在外面套了件针织外衫,露出的左侧胸口正往外淌着血。

    这个人,我几分钟以前都还在他和另外的人之间左右为难。

    那道口子开得不大,却很深,汩汩冒出的鲜血刺得人眼睛发痛。

    要是再往里入一点,再待得久一点的话......

    “你的任务就结束了。”

    顾言蹊为我加冕戴上戒指时是这样说的,连同当时他蛊惑的眼神,莞尔的表情,柔软的嗓音,吐字的气口,我全部记得一清二楚,别说只过两三天,纵是过两三年我相信我也依然夙夜梦寐。

    而此刻,吴煜凡面挂浅笑,就这么张开双臂,君子坦荡荡静候我进怀的姿势。

    此去经年,我会记得这样一幕,云蒸霞蔚,红光温暖的夕阳之下,曾有过那么一个纯血的血族,划开自己的心,凝瞩不转瞧向我的目光里不止有等待,也有鼓励。

    心里百味杂陈,我石雕似的一动不动,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讲不出。

    “别愣着了,来啊,难道还得让我放血到杯子里再端给你?一个喝血,又不是别的,跟我没这个害羞的必要吧?”他等了等,见我木讷原处,轻拽上我的胳膊,这么长时间了动手第一次碰我。

    更不同于白贤和兰焱的不容人迟疑反抗,他并没有把我直接摁到怀中。

    “心里戏少一点儿,你前后加起来才活了四十来年,别把自己弄得这么辛苦,不是你该承受的。知道你倔,小脾气一上来连水晶那小丫头片子都拿你没辙,但有的事情在我面前你不用那么坚持,更不用那么坚强。”他大手压了压我的头顶,弯腰,低下头,与我平视,“我不问你出去都做过什么,也不会说让你把事情全都交给我,一切有我的话,但是。”

    但是什么,他顿住没说。

    我抬头,正巧看到那一双清澈的眼,里面只投映着我的影子。

    他见我看他,笑得更是粲然,“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对么?”

    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语,也许随便换种说法都透着一纸绝望,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这一种,偏是充满了无限的希望。

    所有的伪装瞬间崩塌,心从这一刻起再难被戳到了,因为有一只手已将它紧紧包上,握住,护在最中心。

    斩杀啊斩杀。

    这一击太狠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是对的,只是这么哽着喉头傻了吧唧地定定看着他。

    对血族来说,我身上的味道一直很糟,过去仅是两个四分之一的狼魂在影响,本就硬撑得很辛苦,现在加强到两个二分之一来坐镇,那味道自不必说,难闻到要吐了吧。

    笑啊,闹啊,在不夜城未相认的第一反应才是他们最真实的反应。

    恶心。

    如果不是我,不要说同处一个屋檐下,在进入领地,捕捉到那种味道时便不宣而战。

    相见即相杀,不死不休。

    只因是我。

    这个失去了初时作为要挟银月与吴斯谬人质意义的我。

    “哎哟喂!委屈受大了!这对儿湿漉漉雾蒙蒙的大眼睛哟!这不就是对儿凶器,别介了,简直就是对儿杀器啊!我要死了啊!”他忽然松开我的胳膊,仿佛中招一样后退两步,还挡了下自己的眼睛,“你一定有阴谋,女人都是会引诱男人的毒蛇。”

    “不过。”他拿开手,好像豁出去了,即将慷慨赴死,“是你这一条的话,我一定束手就擒,全部配合。”

    戏精,看那愚蠢的样子!这张高冷型的脸为什么就管不住嘴,总是要吐出一些特别让人想打人的话。

    “笑了就好。”他收起逗弄调笑我的夸张表情,正了正我外套背后的帽子,短暂的表演结束,“我费劲说了这么多,是不是要给我耗干了才能自己喝?你要不过来我就让它这么流着,伤口愈合了,我就再给划开。反正跟你学的,我也倔。”

    颇为无赖的口吻,说完便站直了身,还是刚才张开双臂,万事俱备只差我投怀送抱的姿势。

    他这是坚决跟我对抗到底,杠上了,眼见血洇湿他一片t恤,我不再矜持耽误,按住他的胳膊,凑了上前。

    “诶,我都这样儿了,宝贝儿,咱给个福利不行么?抱都不让抱啊。”语气里满是无奈,不过话是这样说,他却由着我按,没有任何动作。

    事出有因,上次在不夜城我一片混乱,囫囵吞枣根本来不及感受太多,这次头脑清醒,连着五感都变得清晰不少。

    第一口。

    不大,很小。

    即使我打着速战速决的念头,然而口中那如丝般滑腻的口感驱使着我本能地含住没有立即下咽。

    它的美好不应当被大快朵颐那样粗野方式的对待,它须得细细品赏,回味无穷。

    静静地体会萦绕在舌间的美妙。

    我需要时间。

    血液,是在我失去了近乎全部的口鼻知觉后,如今所能闻到最强烈,也是最感动的味道。

    我已经尝过形形色-色太多人的血,不知道算不算遗憾,我没有一般书里写的能感知到独属于每一个人味道的魔法能力。我只能像之前鹿谨解释的血液排位那样,在极为明显的档次差别里分出高低层级,比如狼族和女性以及男性人转血的不同。但如果是同类,一旦人走开,失去身体散发的气味,单放一杯血在我面前,说实话,我无法辨别它到底是属于白贤的,还是兰焱的。

    那么眼前的这一种究竟是怎样的芬芳呢?

    用文字很难描述它的馥郁,没碰过的人是不可能理解的。

    我只能讲就跟鹿谨和顾言蹊他们说的一样,纯血的心头血比我曾经喝下的任何一种都要甘醇可口,它会令你兴奋到怀疑过往的人生,是质的飞跃,绝对的顶级享受,无与伦比。

    只需一点点,它很轻易地便能让人迷上,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不能放手。

    甚至是将你堕落,变得残忍和疯狂,不计代价地付出交换你的一切,仅仅是为了能够永远拥有它。

    如果说血液是血族赖以生存的食品,那纯血的血就是对我们的毒品吧。

    但它又不会像是毒品那样毁了你,相反,它会将你改造得更加优秀,趋近完美。

    举个例子,比如,拥有一头能被阅人无数的百岁长老誉为可做发模的头发。

    然而那还仅仅是过去,不过尔尔,我相信,经过现在口里这上等极品的滋养,未来,会愈发叫人叹为观止。

    千好万好,但是同时它很奇怪,在舌尖分明是甜的,到了喉间又是酸涩发苦的。

    是我哭了么?

    我不应该是会在他面前哭的人。

    是啊。

    我不是。

    第二口,第三口......

    恍恍惚惚可以闻到他身上除了血以外的一种味道似乎渐渐浓了,越来越将我紧紧地包裹住一般,鼻间满满的全是那股味道,他独有的味道。

    喜悦,激动,我就像是头一次接触到天底下最神奇美好的事物一样兴奋,但其实满打满算这大概是我第六次饮下纯血的血了,经过之前顾言蹊一番悉心的“点拨”,再仔细回忆,除去蒙特斯山和转化仪式上两次吴斯谬的,我第一次接触到吴煜凡的血并不是我首先想到的为撑场钟衍订婚宴的那一小瓶,而应该是更早,在上学前的那一晚吧。

    “不喝就别去上学,不上学你就永远没机会见到你那两个狼情人。”

    那时候也是小小的一个瓶子,那时候的他很冷淡。

    可就像鹿谨说他有一万种不同的抽身方式,他们想要把我关起来不被人发现的手段一样是五花八门。然而,他们到底没那么做,甚至还选了一招类似引蛇出洞的险棋来走,将我招摇地推在前面。结果谁也没想到的是,那定方案的主谋话事人又暗度陈仓掺了他的心头血进去混淆视听。

    是想我去还是留?时至今日,吴煜凡当初是怎么想的我无从得知。

    但有一件事可以明白了,所以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按照顾言蹊说的,我的气息和身体里的一些东西在继兰焱、白贤和吴斯谬后开始被他影响了吧。

    哎,我还真是后知后觉。

    总这样,一直都是,从未有过长进。

    第......这是我划掉的第几根火柴了?

    数不清了。

    耳旁有晚归的鸟叫,有睡醒的虫鸣,有簌簌的风过,有远远的浪涌,唯独他,从今天见到便絮叨得可以,这会儿却没有一点儿动静,好像不愿打扰到我,也好像不愿被打扰到。

    从始至终他不曾去拿他应得的“福利”,哪怕只稍微用一点点力气便能脱开我的手。

    明明说了不会让我把事情全都交给他的话,可是高大的身影又将我全然罩住,为我挡住雨后的凉风,挡住刺眼的霞光,挡住本该我面对的一切。

    而他,就是安安静静,动也不动地立在我面前,任由我轻重缓急地吸吮吞噬,予取予求。

    也许,从远处看,夕阳制造的剪影里明显是女人依偎在男人的怀中,一直在抱着他,汲取他的温暖,这谁又知道呢?

    明天,后天,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

    我不清楚。

    现在就是现在。

    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吧。

    可能过了很久,也可能就是那么一会儿,总之当我咽下最后一口的时候。

    “我这儿喂猫呢,就喝这么点儿?你减肥么?”他的声音即时响起,“舍不得给谁留着呢?再来点儿。”

    没有美丽的圣诞树,没有幸福的天堂,更没有慈祥的外婆,火柴烧没了之后我眼前只有一个有些不满的男吸血鬼。

    我飘飞到四海八荒的思绪和意识瞬间回笼,全副武装准备开始和现实世界再斗个五百年了。

    再来点儿,你当你是开食堂的呢?

    我向后接着往旁边去了一步,完全退出他的光影范围,扭过头不愿看他,伸手抹抹脸,清清嗓子,“咳......纯度太高,受不了,嗯......我还是想喝那种普通点儿的,也不用心头血,一般人转血的随便来点儿就行,可...可以吧?”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就是这么矫情,一吃好了马上又开始别扭了。

    他也不拦我,让我一边儿情绪去,耐心听我讲完,中间还嗯嗯了两声表示赞同,然后张口,“不可以。”

    简单粗暴。

    跟我这儿欲抑先扬呢?什么玩意儿?!一点儿都不优雅!

    “呵,行啊,现在懂得真多,还知道纯度高呢。”他笑了一声,表示你好棒棒,要不要给你鼓鼓掌,再举高高,“我在这儿,能让你喝那种‘随便’的东西么?我啊,得一点儿点儿把你的品味给正过来,养得嘴刁一点儿,将来除了我的血,喝什么都不对劲儿,浑身不自在。”

    又来了又来了,又要开始说那些让人感动得要死要......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自己喝完就变得不一样了,充满了灵气,也要开始霸气侧漏了?”他殷切地继续关怀。

    ......???

    你那血是不错,但你以为是神泉仙汤啊?脸呢?吴煜凡!

    哦,对,吴斯谬说过,姓吴的就不要脸。

    “行,吃也吃了,一会儿还是下去一趟吧,睡那么久你正好活动活动,跟我去看看。这两边你想换了哪间屋子,或者拆了整栋房子我也没意见,不喜欢就重装。”才大方地说完,他马上补充一句,“什么都行,就一样儿,这儿的书房得给我留着,我花了挺长时间的,可不能让你给我拆了。”

    放心,您那刺激的二层小楼儿没人敢动。

    身后,地板微响,他大约是整装完毕了,动身跟着我走了过来,“我们最近忙,回来没点儿,你想动之前叫我。甭担心,不用叫外面来生人设计,您说,图纸我改。”

    “嗯......我以前是学建筑的。”知道你活得长,本事多,这事儿就免了吧,连你也不用叫。

    当然,我也没真想推了他的房子。

    “可以啊!”眉毛一挑,他倒是有点儿意外惊喜的意思,“得,盖个图书馆吧,反正你爱看,半山这儿也有的是地方。家里的书房我弄的,外面的归你了。虽然我很好用,但想怎么弄你随意,我不管,就干等着看成品了啊。”

    听风即是雨,财大了气就是粗昂,社会社会,惹不起。

    不过这么一说,我是真有点儿跃跃欲试,手痒了。

    至于他好不好用的那老梗,我才不会接呢。

    “对了。”他想起什么,“你爱看的那种书我也给你准备了一架子。别老光看捆绑那一招儿,还好多别的东西呢,可有意思了。”

    ......我是手痒了,我手痒得现在就想呼他熊脸上,把他从三楼阳台直接拍一楼那水池子里倒栽葱扎着!

    但想他吴煜凡好歹是道上混的,何时怕过死?长腿一迈,堵到我面前,不思悔改反而得寸进尺,“而且我跟你说,有一种叫......这是我给喂完了是吧?又开始‘眼神如火’地瞪我了,不是你刚才哭的时候了?”

    对,不是了。

    怎么的,听你这意思,你是不是还想跟以前似的,学着我来几声儿?我还真就不信了。

    另外,您这t恤是不是瘆人了点儿......

    我头一次觉得白贤的洁癖症是多么可贵的存在,是他的话,绝对不可能穿着这件洇满血渍的t恤说这么久的话,更别说还允许蹭到外衫上了!

    不修边幅的男人真令人害怕。

    “瞪吧,随便让你瞪,你绑了我都行。我说,我的血好喝到这种地步了?边喝边哭,感动得热泪盈眶的。喝成这样儿,这一脸,真可以......”边说,边向我伸手,“回来!躲什么啊?我给你擦擦脸也躲,回......赶紧洗澡啊,别磨蹭了,洗完了跟我去下面,都几点了。”

    我装作没听到,不理会他叫唤什么,拉开阳台门,走进了房间。

    只把他一人留在了香槟色的落日余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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