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是有。”歌林犹豫了一会儿说道,“他说,你跟你家地球人很过分……一直虐狗,在书房里就算了,活动室里也要不停秀恩爱,更过分的是,花房里也可以……”

    小朱雀一听就懂了,这应该是在说他们玩睡前垫上运动的事儿……

    歌林心里隐隐有些怀疑,狐疑地盯着小朱雀的表情看了许久。

    鸣夜坦坦荡荡地说:“因为恩爱所以才会一直一起玩啊,才没有故意秀恩爱,我们在玩的时候……才不会注意到旁边有单身的呢!”

    因为他的表情太过坦荡,一点儿也没有害羞的迹象,歌林于是就觉得牡丹说的事应该不是他想的那样……吧。

    歌林想了想,只能教育自家娃道:“好吧,就当你这次不是故意的……不过自己恩爱的时候也要顾及一下影响啊!下一次要记得看看,旁边是不是有单身的人在……”

    “话说回来,mana……”小朱雀又问道,“为什么牡丹先生会进你梦里去啊……他都没有来我梦里玩。”

    歌林也不太明白,继而问道:“有没有别的植物这样做过?”

    小朱雀摇了摇头。

    两人冥思苦想了好一阵子,鸣夜忽然跳起来,蹦跶着去找陈恩烨道:“小恩烨!小恩烨!你知不知道什么时候植物会进我梦里玩?”

    陈恩烨:“……” 我是总裁,不是神棍,我怎么可能会知道这种事情……

    呃,虽然其实根本一无所知,但是身为地球雄性的劣根性……驱使着陈少爷像模像样地说道:“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事。不过中国自古就有典籍留下来,虽说怪力乱神的事情多为杜撰……不过既然mana遇到了,应该也可以参考一下……”

    鸣夜听完,两眼里都是崇拜的亮光,幸福地说道:“小恩烨!你连这个都看过,好厉害啊……”

    陈少爷说这番话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这句话啊啊啊啊!

    陈恩烨瞬间也幸福得快要冒泡了,抬手假装咳了两声,好不容易把往上得意地翘起的嘴角给压了下去,沉稳地说道:“没什么,小时候时间充裕……”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鸣夜笑道:“那我就不用去翻书啦,小恩烨,快告诉我牡丹花先生为什么可以进mana的梦里啊?”

    陈恩烨:“……”

    完了,骑虎难下。

    陈恩烨左思右想,凭借自己有限的编故事能力,硬是胡编乱造了一个……牡丹花妖的故事出来。

    故事的打头是,牡丹花历经千年修炼终于成了精……

    “等等,”鸣夜困惑道,“小恩烨,牡丹先生是我去年栽进土里哒,为什么可以历经千年……”

    “别打岔……”陈恩烨回答道,“这个,当然是因为建国后不准成精的规定……”

    鸣夜拍手道:“好厉害!是谁这么厉害?不但可以治理天下,管好天下人,还可以命令天下妖呢!”

    陈恩烨咳了一声道:“还要不要听故事了?”

    小朱雀连忙闭上嘴,左看右看,从旁边拿了筒爆米花,安静地坐好。

    过了一会儿,歌林磨磨蹭蹭,挨着鸣夜坐下,顺便拿了两杯可乐来。

    陈恩烨:“……”为什么没我的份?

    陈少爷家里于是流传出了牡丹花的传说。

    两只朱雀挨个地伺候着这盆牡丹,只想着等他开了花,或许就能看见牡丹先生的庐山真面目。

    不过这盆别名昆山夜光的白牡丹,极其沉得住性子——这一点在他还是种子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了。

    鸣夜等他开花儿,竟等了十年时间。

    花房里的住客换了一批又一批,该开谢的花儿都开谢了十来回,陈恩烨的做法水准都达到了四星半——小朱雀的评价标准。

    而这盆白牡丹……

    他还是不肯开花。

    过完年刚三十四岁的陈总裁怒道:“还摆在这里干什么!这就挖了烧菜吃!正好在研究新菜式呢!”

    略长高了一点的鸣夜笑嘻嘻拖着他去厨房,路上电话来了。

    陈恩烨熟门熟路地套上围裙,拿着锅铲,一边炒菜一边打电话:“……屁话,这个月增长额还不到5%,ceo到底干什么吃的,明天不给我个准话,我就把他给炒了……炒他不比炒个小葱拌豆腐轻松?……嗯,这种事儿就不用跟我报告了,敢从我手里捞油水的人,真是活得腻歪,当我不知道我手里这瓶油卖一百二十三块五……”

    作者有话要说:牡丹先生:为什么知道我是男的?why?

    鸣夜:牡丹花雌雄同株…………

    陈少:尊称先生就好了。先生也可以用来称呼女的,这是以防万一……

    鸣夜:就是这样!小恩烨真懂我!么么哒!

    牡丹先生:……又开始秀恩爱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照顾一下单身花好吗……牡丹残满地伤……

    ☆、72|71

    年末时,鸣夜收到了很久不见的孟夏来的消息。

    当年倔强的小姑娘如今也在外摸爬滚打了许多年,她来信中绝口不提自己在外面遇到过什么,但是鸣夜可以从她的字里行间感受到一个信息:孟夏变得更强大更坚韧了,她不再因为年轻时候的事感到受伤,但是也不再期待从别人身上得到关怀和安慰了。

    这个姑娘和别的年轻女人截然不同,并且以此为荣。

    鸣夜和她来往的信件都放在一个抽屉里,这天闲来无事,鸣夜便翻了翻。

    孟夏带着咪咪,一人一猫去过很多地方旅行。她早年虽然过得极为艰辛,但是因为有天赋也有韧性,后来在设计师的行业里也有了一定地位。

    “现在想来,年轻时候会觉得那么痛苦,不过是因为自己的无能。”孟夏信中自嘲道,“说来说去,还是要在经济和感情上都足够强大独立。现在我每年工作三个月,到时间就辞职,赚的钱全部用来旅游——什么伤春悲秋的事儿都没了,一顿能吃三碗饭。现在去了十多个国家了,今年准备带咪咪去新西兰。”

    鸣夜问到咪咪的情况。

    孟夏回道:“咪咪老了,最近胃口不大好,但还是爱玩。我准备趁着最后这点时间,多带她去几个地方。”

    其实,两人都知道,早在孟夏带咪咪回去的时候,就应该做好它会先走的准备了。

    “以后还会养猫吗?”鸣夜问。

    “看缘分吧。我不希望在迎接下一位家人的时候,会不自觉把它当做咪咪的情感替代品,无论是谁都不该被这样对待。”孟夏回,“而且,养猫这回事……太难受了,生生死死,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真不是个事儿。”

    孟夏最后寄来的是一张在海上坐皮艇的照片,咪咪戴着个三角形的海盗帽子,眯着眼趴在孟夏怀里,那神态像极了卡卡夫人。

    或许,猫儿们看得比人类更明白。

    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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