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尸身太过瘆人,叶如陌强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走了过去。

    前世,自己出身名门,学的是中医,毕业后在实验室吹着空调捣捣鼓鼓,何曾干过法医的事,但是碍于身后站着这么多尊神,不得已,只得把这活给干了。

    树枝下,男子尸身裸露,羞处穿着一条大裤衩,看来确实是半夜出来上茅房。只是清风岭离营地那么远,不可能半夜上个茅房跑到这里来。

    更何况,虽是临时营地,毕竟人多,也设了临时茅厕。只不过茅厕设在帐篷外围,离营地较远。

    漠北的夏天,天气燥热,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尸身已有异味,不时地有蚊蝇叮咬。

    叶如陌强忍着心底的不适,蹲了下去,将尸体翻了过来,腰身处一个小小刀口现了出来,看来,新兵确实是被逼着上了清风岭。

    不由地低叹了声,如果是老兵哪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警觉性强些,格斗能力也会好上许多,再怎样也不会像这样任凶手宰割。

    胸膛上,肚腹已全部打开,丢弃的舌头旁,隐约可见鲜血写了一个大大的“死”字,旁边是一把带血的弯刀。

    叶如陌回眸,望向一旁的清水,问道,“你知道这位新兵是哪里人吗?”

    “回叶大夫,他是徐州辖区延丘县人,离这里很远,他来的时候也是我送入军营的,瞧着不像是喜欢闹事的人。”清水眉头微蹙,轻声回道。

    叶如陌轻“嗯”了一声,表示默认了。

    确实,再大的私人恩怨也不可能在军营里直接这样杀人,搞不好自己连命都会陪上。况且,能从这么多人眼皮子下将人劫走,可见也不是普通之辈。

    面前尸身面目黝黑,手掌上长满了老茧,一看就知道出身普通百姓之家,这种高素质杀手不是他有机会得罪的。

    叶如陌把玩着手中的凶器,弯刀,刀把沉重,刀锋锋利,刀身血迹斑斑,触目惊心。低头沉吟着,凶杀案的性质远没有这么简单。

    没由来地心颤了一下,怎么这把弯刀这么熟悉?

    眉头微蹙,望向面前的曹大海和清水等人,“这把弯刀,你们认识吗?”像这么奇怪且贵重的刀,绝对不是普通人家的砍柴刀。

    曹大海一把夺了过来,“格老子的,这不是西旭国常用的刀具?只有他们才会用这种奇形怪状的刀。”

    叶如陌突然想到,从地宫出来时,西旭国牧民送自己回来,他的腰间别着一把这样的刀具,当时自己没在意,毕竟在一个牧民腰间别了把砍柴刀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西旭国?”

    曹大海啐了一口,骂骂咧咧,“交好了多年,老子原以为他们都是些良民,没想到是些无耻小人。打不过,玩阴的。亏老子还一个劲地埋怨朝廷这次不该出兵,原来这帮兔崽子和雪莽国的野人一样无耻可恨。”

    周围的士兵个个义愤填膺,呼应着曹大海。

    “杀了这帮兔崽子。”

    “杀了他们。”

    ……

    叶如陌眉头微蹙,凝神望向手中的弯刀,和扔在一旁镶嵌着宝石的刀鞘,大半夜神不知鬼不觉将人挟持至清风岭,不紧不慢地将人开膛破肚,杀了,还用鲜血写了字,怎会匆匆忙忙地扔下了匕首。

    这是什么意思?

    很明显,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线索,将大家的视线转向西旭国。事实上,西旭国如果派人这样做,有点自相矛盾。一方面偷偷摸摸,行为鬼鬼祟祟,另一方面,明目张胆留下特征明显的线索。常理上说不通。

    叶如陌拿起手中匕首,将刀鞘插了进去,交给清水,“去查一下,这把刀具的来源。”说罢,站起身,瞥了一眼神情激动的曹大海和士兵们,淡淡回道,“究竟是谁下的杀手,现在定论尚早。”

    语毕,瘦弱的身子已经向下走去。

    身后,曹大海怔了半晌,似是恍了过来。忙追了上去,“叶大夫,现在怎么办?”神情里透着一丝焦虑,自己身为校尉,第一次带兵,出了这档子事,要是消息传了出去,军心涣散,怎么办?

    叶如陌脚步顿住,负手而立,嘴角微勾带起一抹笑意,“想知道?”

    曹大海点了点头,“很想。”不得不说,有的时候,曹校尉还是挺可爱的,特别是顶着这一脸的络腮胡子,配上滑稽的神情格外好笑。

    “行,今日给我安排桌好吃的。”

    来到军营两日了,虽说偶尔能见着一丝油荤,但是怎敌得在家里吃香的喝辣的,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怎么会放弃?

    “叶大夫,请放心,包您满意。”

    叶如陌的本事怎样?心里真没底,征兵时先是见他露了一手,紧接着东方大人出现了,拒绝了他入伍的要求,最后瑾王爷出现了,这小子一跃成了县令的亲戚,顺利进了军营。

    乱了,真的太乱了。

    一旁,士兵们看着一惊一乍的,这是平时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的曹校尉?抬眸,望向天边,是不是要变天了,或是这里怨气太重,校尉鬼上身了。

    下山时,叶如陌依旧和仲秋走在一起,他的性子温文尔雅,一直不怎么吭声,包括刚才看到那具令人恶心的尸身。心底不觉好奇,笑道,“仲大夫,你平时这种事情见的多?”

    仲秋回眸,嘴角微勾带出一抹笑意,“干这一行,怎么不见些尸体?特别是在战场上,哪具尸身是完好无缺的?”

    叶如陌愕然,“仲秋,以前就上过战场?怎么还到军营里来当新兵蛋子。”

    仲秋微微一怔,恍了过来,“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顿了顿,接着说道,“家中母亲生了病,我只得回去照顾娘亲,直到最近才又回到军营。不管怎么说,这碗饭比在家里耕地强。”

    叶如陌微微一笑,仲秋讲的确实有道理,随军大夫奉银比在家里耕地强上许多,更别说其他的,要是不小心立了功,还能光耀门楣。

    就像自己,不也巴望着有朝一日,能手握兵权亲自杀往雪莽国,为死于非命的梅山族人报仇。

    静了半晌,仲秋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叶大夫怎么会到军营来?”

    叶如陌抬眸笑道,“我?……就是觉得好玩嘛。”虽然仲秋看起来让人相信,但是有些事只能自己承受,又何必告诉他人?

    仲秋眸子暗了暗,“哦。”

    等到一行人下山时,操练场上新兵们训练还在继续,曹大海向着木台走去,脚步扎实有力,满脸的络腮胡一翘一翘的,倒是有几分英雄气魄。

    身后的士兵们,神情里却透着一丝忍俊不禁的意味,估计还在回味刚才在清风岭上,他对叶如陌的态度,毕竟一个是统领一方新军的校尉,一个是刚进来年约十五的小大夫。

    看了那么恶心的尸体,也没了玩下去的兴致,领着小梅和狗蛋回了帐篷,仲秋却要留下来再看看。

    叶如陌向着仲秋浅笑,“那我先走了。”

    这一身臭臭地,也不知去哪里洗干净,他跟在身边真的不方便。

    来到军营,因为是几个人睡在一个帐篷里,必须和衣而睡,洗漱方面也不方便,集体的洗浴房肯定是不能去的,帐篷内更谈不上脱衣净身。

    偌大的军营里,空空如已,除了西北处炊烟袅袅,都是些炊事兵在准备午膳,一片静溢。

    身上异味不曾去掉,想着刚才摸过的那具死相恶心的尸体,身体不由地发毛,脚步快了许多。清风岭后面是一片绿林,那里说不定有水源,离军营亦不远不近。身边有小梅放哨和狗蛋守护,应该没什么问题。

    想到此处,脚底生风,步伐又快了许多。

    身后,仲秋望向叶如陌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

    确实,不是说军营?怎么一晃就往相反的方向去了?不知道刚才清风岭上刚发生了凶手案?

    可是他何尝知道,叶如陌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只有没人去那里,自己才能安心的洗洗身子。

    远远地,便瞧见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在这广袤的沙漠里显得格外突兀,狗蛋的本事,她在梅山族地下陵墓里是见过的,况且,凶手作了案之后,不可能在躲在这里,毕竟军营人多,不排除会进行大规模的搜山行动。

    作为凶手,他已经留下匕首指明方向,不可能再留下来冒风险。

    微风徐徐,树叶沙沙作响,叶如陌带着小梅,后面跟着狗蛋,一溜烟地进了丛林,高大的树冠遮住了阳光,顿时觉得清凉了不少。阳光透过树冠倾泻而下,留下一地斑驳。

    “陌儿姐,这里好舒服。”小梅笑着跑上来,想挽住叶如陌的胳膊。

    叶如陌一惊,退了几步,“别碰我,我身上还有死尸的气味。”

    小梅一惊,跳开了几丈远,“陌儿姐,你刚才说什么?”

    “诶,我说身上有死尸气味,昨夜清风岭有新兵被杀了,舌头都割了。”

    小梅瞪圆了眼,不时望向四周,身体住不住抖瑟着,“这么恐怖,凶手抓到没有?会不会到这里来呀。”

    “那就不知道了。”叶如陌浅笑。

    小梅快速地向狗蛋靠拢,嘴里不断念叨着,“惨了惨了…。”心里嘀咕着,跟在这个不怕死的陌儿姐身后,迟早哪一日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耳边传来潺潺流水声,叶如陌欣喜地跑了过去,面前出现一汪不大的清水潭,水流从清风岭山上而下落入潭底,水质清澈,水底石块隐约可见。泉边是长势良好的灌木丛,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小梅,你和狗蛋在岸上守着,我洗洗就来。”说罢,脚底生风,已向水潭而去。

    小梅一脸不悦,嘴里咕噜着,心不甘情不愿地抱着狗蛋坐在离清泉不远处的树底下,想起刚才陌儿姐说的那具死尸,忍不住毛骨悚然。

    没办法,谁叫自己拗不过陌儿姐,更何况她确实不洗不行,谁愿意身上带着死尸气味。

    清水潭边,叶如陌哼着小曲,慢慢脱下鞋袜,将脚浸入水里,一股透心凉传了过来,心里叹道,真舒服呀。眼眸又环视了一下周围,只闻丛林里风声赫赫,鸟鸣雀跃,没有一个人影。

    叶如陌轻声唤道,“小梅。”这丫头可不能让她带着狗蛋走远了,有狗蛋在,安全感简直爆棚。

    “诶。”小梅懒洋洋地应道,这么久没见异样,看来她也放松警惕了。

    虽然这里比不得舒适的床榻,但是悬着心睡的日子并不好受。

    叶如陌放下心来,将身上的衣服尽数褪去,转身没入了水潭里,像一条小鱼在水潭里穿来穿去,不时地浮出水面,将面前的青丝拂去。

    容颜有多惊人,自己知道,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在军营里时,叶如陌总会自己脸上做一点处理,比如脸上不小心沾上些污渍,或者不小心染了锅底灰,总之看起来别太惊艳就好。

    此时,经过潭水的浸泡,白玉般的肌肤露了出来,阳光透过树冠洒在脸上,绝色容颜熠熠生辉,清水拂过肩膀,在她的脸上轻荡着,一双秋水翦瞳眸呼闪着,数不尽的娇媚清新。

    树丛后,一抹暗红色的身影悄然而立,望向潭内春色无边,绝色美女,心底泛出一丝冲动和不悦。

    强忍着内心的冲动,轻咳了两声。

    叶如陌一惊,有人?

    怎么未见狗蛋出声?当即将双手环抱胸前,循声望去,灌木丛外,一抹暗红色的身影正背着自己,脚底隐约可见一只白色的狗在晃来晃去,仔细一看,这不是狗蛋?

    是他?

    怔愣间,奚辰逸低沉略带性感的声音已经响起,“陌儿,好久不见。”

    “所以,再见一定要选这种时候?”叶如陌眸底闪过一丝不悦,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脱光了洗澡,肯定被他全看完了。

    “真想不到,陌儿的身子比想象中好看多了。”灌木丛外,奚辰逸一丝笑意传来。

    叶如陌,“……”

    看了别人的身子还敢这样大言不惭的说,恐怕全天下只有他一人。

    “就算看了又如何?陌儿迟早是我的人,早看晚看又如何?”说罢,身子真的转了过来,好在叶如陌早点偷偷地溜至潭边,将中衣穿上。

    面前红影一闪,奚辰逸已经到了身边,一把将叶如陌抱入怀里,手撩拨着她湿哒哒的头发,眸光烁烁,“陌儿,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什么时候才愿意回去?”柔柔地在话语在耳边响起,吐气如兰,撩拨着脆弱的神经。

    这厮,永远都是这样,讲话腻死人不要命。

    叶如陌脸颊泛起一丝红晕,心底暗道,到底谁才是穿过来的,堂堂现代女子,脸皮竟然敌不过一个古人,真是没用呀。

    抬眸,对上奚辰逸炙热的眸光,不由得低下头,“阿逸,我才刚来呢。”

    “我知道,有什么事你不可以和我说?为什么非得自己出面?”

    狗蛋在脚边撒着欢,摇着尾,旁边树底下传出小梅轻微的鼾声。

    叶如陌靠在奚辰逸坚实的胸膛里,伸出白玉般的手指,轻轻摁住他性感的薄唇,声音低沉,“阿逸,梅山族如今只剩我一人,灭族仇人,我定手刃之,方解心头之恨。才能告慰汐启老人在天之灵,你明白吗?”

    奚辰逸不曾回答,手臂微微用力,心里痛道,陌儿的心思他如何不明白?只是看到她这么辛苦,真的不愿意。

    “陌儿,我不在这里的日子,你要好好对待自己,知道吗?”

    叶如陌心头一紧,抬眸,“阿逸,你要去哪里?”

    “上次和东方风云碰面之后,我活着的消息便传开了,宣王的人马已经到了徐州,刚好随他们一起回趟京师。陌儿,你放心,我一定会堂堂正正地把你接回京师。”奚辰逸握住叶如陌孱弱的肩膀紧了紧。

    “阿逸。”

    不知怎么地,心底突然有了一丝不舍。

    “陌儿,昨晚清风岭上的这件凶杀案,没那么简单,冷月这些日子会在你身边,有他在,我安心。”

    冷月?

    有他在身边,不就有了整个无极门做为后盾,奚辰逸怎么办?以后身边只有云鹤一人?

    怔愣间,奚辰逸垂首捧住自己的小脸,“陌儿—”

    “嗯。”靠在奚辰逸的怀里,犹如一只软软地小猫,慵懒安逸,不想动弹。

    “你会想我吗?”

    “嗯。”

    “你就会说嗯?”

    “嗯。”

    身体传来一阵炙热,怔愣间,小嘴已经被奚辰逸紧紧覆上,叶如陌紧张得不行,灌木从外,小梅就在那里,挣扎着想逃离,但是无济于事。

    好一阵,奚辰逸才将自己放开,“陌儿。”

    脸颊上红晕未褪,“嗯。”

    奚辰逸喘着粗气,“还得养养。”

    叶如陌娇嗔道,“流氓。”

    环抱着叶如陌,奚辰逸疑道,“流氓?”

    “就是专门占人家便宜的人。”叶如陌咬唇嗔道,吹弹可破的肤色上,红霞满天,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呼闪着,青丝凌乱,犹如仙子误坠凡尘。

    奚辰逸忍不住又凑了上去,好一阵,两人才分开,眼眸里闪着兴奋,语气里满是调侃,“陌儿,我是流氓?”

    叶如陌轻咬红肿的嘴唇,忍不住轻笑,“这世上还有人愿意背负流氓一词,还如此高兴。”

    “只要陌儿喜欢,我做什么都可以。做下流氓有何不可?”

    叶如陌笑不可支。

    “以后你不要在耍性子了,好不好?”奚辰逸托起叶如陌的下巴,轻声问道。

    “那要看你怎么对我。”

    “这样吗?”话音刚落,奚辰逸的嘴唇又覆了上来,两人又是一阵抵死缠绵。他的手慢慢地滑上自己的后背,嘴里喃喃,“陌儿,我想…。”

    叶如陌圈住奚辰逸的脖子,全身的重量依附在他身上,任由他的双手游弋在自已的身上,虽然这一世相比前世来说,身子没发育完全,但是心底的那种悸动是实实在在地。

    不管以后怎样?这一刻,她的心里只有她,两世为人,知道真情难寻,有他如此,夫复何求?

    ……

    一侧,传来小梅身子翻动的声音,叶如陌慌张地推开了奚辰逸,这种事情要是让小梅当场看到,那多难堪,毕竟少儿不宜。

    奚辰逸眼光烁烁,嗓音低沉,带着一丝委屈,“陌儿——。”

    叶如陌表情无奈,“……”

    “陌儿姐。”一觉醒来,突然发现狗蛋不见了,小梅一跃而起,惊呼道。

    “我在这里。”

    叶如陌拨开灌木丛,走了出去,身后,狗蛋甩着尾巴跟在后面。

    斑驳的阳光下,叶如陌青丝凌乱,衣裳随意地穿在身上,吹弹可破的肌肤上红霞满天,眸底隐过一丝羞涩,望向小梅,轻声说道,“我们走吧。”

    小梅脚步顿步,瞧着叶如陌打量了半天,半晌,上前摸了摸叶如陌的额头,奇道,“陌儿姐,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刚才冻着感冒了。难道那是温泉?洗洗可以让人容光焕发?”

    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听说过有一种泉水冒出来是热水,能治百病呢。

    叶如陌,“……”

    怎么说?都说了少儿不宜。当然,自己自动忽略一点,这个朝代的女子这么大可以嫁人了。

    狗蛋嘴里吃着奚辰逸带给它的肉食,白白的身子在脚跟处一摇一晃地,兴奋地紧,这吃货,一点肉就被收买了。

    奚辰逸对狗蛋那么好,原来是有阴谋的,至少像这样的约会,它不会破坏了,甚至可以充当帮手,放风。

    —

    等两人走出树林时,远处的操练场上,已经空无一人,想起曹大海说今日得好好犒劳自己,叶如陌脚步便快了许多,向着帐篷走去。

    果然,帐篷外,清水悄然而立,瞧那模样,应该等了好一会了,见着叶如陌回来了,青丝赶紧向前问道,“叶大夫,你去哪里了,等了这么久不见你,吓了我一大跳。在等上一个时辰,我得发动全营兄弟都去找了。”神情里满是担忧。

    叶如陌笑道,“我刚才只不过去洗了下,你知道,我刚才查验了尸身,不洗身子不舒服。”

    清水嘿嘿地干笑了两声,“不知道的,还以为叶大夫是女子,上了战场还这么矫情。要知道战场上,最不缺的便是尸体,只要一开站,简直就是尸横遍野,惨不忍睹。要是遇上打持久战,得和尸首睡上几日几夜呢。”

    叶如陌翻了个白眼,和尸首睡觉?那不是太残忍了。

    动不动两国开战,有必要吗?就像这次和西旭国交战的事,完全没必要。也不知皇上是怎么了?真的不知道,这个从小就和自己有婚约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胡思乱想着,清水已经拽着自己向曹大海帐篷走去,身后,小梅和狗蛋跟了过来,反正曹大海知道自己与小梅和狗的关系,邀不邀请不重要。

    校尉的帐篷就在旁侧不远,不一会便到了帐篷门口,香味袭来,忍不住咽了几下口水。清水掀开布帘,一行人走了进去,帐篷正中间,摆着一张食案,上面放着一只烤全羊,热气袅袅,香味扑鼻。

    见叶如陌进来了,曹校尉忙起身站起来,“叶大夫,你来了,快,坐这里。”态度殷勤之极,满脸络腮胡子一晃一晃地,煞是好看。

    “军营里没什么好吃的,临时烤了只羊,不知道叶大夫喜不喜欢?”

    自己粗人一个,上战场杀敌,就算以一当十也毫不畏惧,但是对于这种变态杀手,真是没有多大办法,要不然怎么会讨好面前这位小子。

    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子的能耐真不容小视,虽然脸经常像是洗不干净,看着其实挺养眼的。

    “校尉客气了。”叶如陌浅笑。军营不比别处,能有这些吃就很不错了。

    叶如陌一坐下,清水就把酒给倒上了。

    两人不紧不慢地喝着酒吃着菜,不一会气氛便融洽了许多,曹大海望向大快朵颐的叶如陌,忍不住问道,“叶大夫,昨夜的凶杀案,你有何高见?”眼眸里满是期待,要知道准备这桌全羊宴,说了那么多废话,无非就是为了这一句。

    叶如陌将嘴里的一大块羊肉吞了下去,喝了口小酒,“不瞒曹校尉,在下认为凶手必定还会再来。”

    “哐当”一声,曹大海的酒杯掉入桌面,瞪圆了眼,不可置信,“叶…。大夫的意思是,凶手还会出手?”

    “嗯。”叶如陌端起酒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凶手思维缜密,身手不凡。新兵来自延丘穷苦人家,离徐州相距甚远,按理来说,凶手不可能与新兵之间有私怨。从现场故意掉落的匕首来看,他目的其实很明确,是想制造恐慌,削弱我军战斗力。特别对于这些新兵来说,心理战,一击即溃。所以,杀一个人还不够造成这种恐慌,更何况,今日新兵死亡的消息已经被封锁起来,更与凶手的意愿相悖,现在,凶手应该很恼怒。”

    轻柔的话语,像是一颗重磅炸弹落入帐篷内,人人背脊处冷汗涔涔,一股凉意直至五脏六腑。

    半晌,曹大海静了下来,“叶大夫,你是不是在危言耸听?制造恐慌?”

    叶如陌摁了摁吃饱的肚子,站起身,“曹校尉,如果你不信,咱们可以等着瞧。”说罢,人已向外走去。

    身后,一阵紧急的脚步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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