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快起床!快起床,今天还有很多活要干呢!”姑妈拼命的拍着我的房门,似乎想要把门给拆下来,我揉揉眼睛,把床头柜上的金色发髻拿起来,扎了一个马尾辫,然后带上发卡,穿好衬衫和别的礼服以后,我穿上鞋子,去把门打开,回头环视了一下我破旧、布满灰尘的房间,仔细想想还有什么忘记的事情。
哦,对了,我的魔杖。我走进屋子,阳光从布满油渍的窗帘缝里透出来,照在床头柜上,我打开它,拿出了一根小棍子,大约13寸长。它的表面散发着一层谈淡的红褐色,是极其珍贵的红色云杉木制成的,这是我的魔杖,准确的来说,是母亲留给我的遗物。
“小杂种!快出来干活!穿好你的白丝袜和女仆装!你姑父那边的咖啡厅要开业了!”姑妈把头从门框伸进来,肥胖臃肿的脸上充满着怒气。她那红色的卷发像燃烧的火焰一样,耳朵上挂着的大金耳环让人怀疑是不是会把耳朵扯掉。我赶忙收拾好一切,把魔杖塞进口袋,冲出门外,我的表妹正坐在姑父的旁边,像一个高傲的小公主一样瞧了我一眼。
她是我的妹妹,确切的来说是表妹,我姑妈的女儿,他们是那样的宠爱她,以至于她蛮横无理,她十分喜欢我的魔杖,想方设法的想要偷走它,但是每一次她抢走后,这根神奇的魔杖总会再一次回到我的口袋里,或者我的身边。因此她十分恼怒,经常辱骂我,殴打我,但我并不想要理她,因此,她长得还算好看的脸蛋总是会像一头丑陋的驴脸一样拉长,配上她棕色的长发,简直像极了。
”把鸡蛋和香肠煎好,听着,可不许煎糊了,然后去买面包,然后再去咖啡店帮你姑父当服务生!快!“姑妈恶狠狠的催促我,我拿起平底锅,把鸡蛋和香肠放进去,然后开始做早饭。
我做好早饭后,吃掉一些属于我自己的那一小份,然后匆匆拿着钱出门,太阳是这样的明媚,大街上人来人往,欧式的建筑在四周显得更加高档,美丽。我踩着原石铺成的路向面包店走去,
“卖报!卖报!新月之影被我方士兵杀死!”我把目光转向卖报童,“给我来一份报纸吧。”我把几个铜币递过去。
“护鸽姐姐,又去买面包啊。”报童笑嘻嘻的看着我,“对啊,活很多,要马上去做。”我目不转睛的盯着报纸,这个卖报童叫做卡尔,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但是父母在两年前的战争中战死了,和我一样。
“往死里给我打!该死的!感抢我的面包!”一群人在前面拼命的殴打一个人。“怎么回事?”我问卡尔,
“我不清楚啊,好像是一个流浪汉抢了弗雷德的面包!真是的,这个家伙也真会挑选人,居然去枪那个恶霸的东西········哎,护鸽姐姐,你去哪里啊?”
不等卡尔说完,我迅速上前阻止他们,“别打了!都住手!”那帮人停下手,弗雷德穿着一身贵族的衣服,洋洋自得的站在我的面前,“哟,雨雪,你来啦,要不要跟我去········”他似乎又一次想要把我约去什么地方。
“不,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这个流浪的人怎么惹到你了?我看了一眼正趴在地上,拼命的把食物塞进自己嘴里的男人。
”正如你所见,这个贱人居然敢抢走我买的面包,真让我感到恶心,弄脏了我的衣服怎么办·······“他说完这句话,他身边的狗腿子纷纷附和。
“够了,这不是你殴打别人的理由,他吃了多少,我来付钱。”我有些生气,为这个被打的流浪汉感到可怜。
“哼,两个金币。”他一仰头,十分气恼。
“两个金币?两块面包居然需要两个金币?”我愣了一下,随即发现他正在讹我。
“是啊是啊,两块大面包只需要2个铜币,但是剩下的是我的精神损失费啊,要是你付不起,不如你和我去街角新开的一家咖啡厅一起喝杯咖啡,我心情一好,就免了这两个金币了······”他露出一丝狡猾的微笑。
这个混蛋是这里的上等贵族,虽然不是最上等,但也是中等。他拼了命的想要追求我,不去管别人的目光。
“给你。”我直接把金币抛了过去。然后把地上的流浪汉扶起来,摇摇晃晃的朝咖啡厅走。
“装什么高冷········不过就是一个杂种··········”身后传来低语声。让我的心里一寒。
我的确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好吧,我是混血。我的母亲属于人族,她是巫女,这就是为什么她的遗物是一根美丽漂亮的魔杖;我的父亲是尸族的战士,他也死了,在战争中被人族杀死。两个不同的种族,相爱了,这本来没有什么,可是尸族的种族主义打破了这场爱情。
虽然爱上了尸族,人族的巫女以及家人并没有反对,但是父亲却不一样,他的种族,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尸族中心城镇,科拉韦尔特,是最繁华的城镇。父亲被族人站起来反对,并且说这是背叛和对不起族群的行为,可是我的父亲不听,他实在是太爱我的母亲了。最后在于人族的作战中,死去了。我对他有一段短暂的记忆。他告诉我,我的名字虽然怪异,但却饱含深意,
鸽子是代表着和平,护鸽,代表着我需要维护,保护和平,也可以理解为拥护,雨雪,我是在一个雨雪交加的夜晚出生的。
我把流浪汉扶到姑父的咖啡厅,不顾其他人的眼神把他放到了后院。
他的眼神十分的暗淡,黑色的头发十分毛躁,像一丛杂乱的草,身上不能说是衣服了,是褴褛,鞋子也张开了口,我看着他的,叹了口气。把面包和水给他,“吃吧。”他便痛痛快快的吃起来。我正要转身离去时,他叫住了我。
“等一下,好心的小姐。”他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请允许我帮你干一些我力所能及的活吧,就当作为报答。“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黑色眸子紧紧地盯着我。
”不用了。“我转身要离开。
”不,不报答您的恩惠,我不能离开。他马上跟了上来,我无奈的转过头去,“你叫什么名字?”
他愣了一下,随即回答我:”对不起,我不知道,我醒来时就在城市的河边,几个渔夫把我抬了上来,并给我一些食物,告诉我让我去这里的城市谋生,但是路途太过遥远,我的食物很快吃完了,等进到城里时,我已经饿的不行,就抢了········您应该知道了。“他看了我一眼。
好吧,这个家伙来历不明,不过不像在撒谎看来是一个失忆的人,我让他去澡间洗澡,然后给他一身侍者的衣服,告诉他,让他打理好自己。然后去前台等姑父,等他来的时候,我告诉他,有一个人愿意来这里打工,不要很多钱,但是要吃饭管饱。
这个贪婪的家伙立刻同意了,在他眼里一点食物不算什么,但是多了一个可以做牛做马的伙计,这可是件天大的好事。我很庆幸他没有问我多余的事情。
等我回到后院时,他穿好了衣服,打好了领结,差点让我认不出来,他浑身上下一丝不苟,十分的优雅帅气。但是脸上的茫然出卖了他··········好吧,我把他拉到前台,告诉姑父,然后告诉他该干些什么活,然后给了他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和笔,以便让他记录下客人需要什么。但是我想到他好像还没有名字,这让我十分苦恼。这时我看到了报纸上的一个小小的标题:
点心店开张,欢迎品尝,有特色点心·······
”这样吧,就叫你点心吧。“我回过头看着他。”点,点心?“他愣了一下,似乎不太满意这个名字。
”怎么?你不太喜欢吗?“我打心里有些失望。他看见我的表情,马上回答:”不,我很喜欢。“虽然知道这句话是有些违心的,我自己看得出来,的确这有些难听。但是我却心里挺高兴的。
”服务生!“有人开始点东西了。他迅速转身过去问客人有什么需要的,十分的专业。我看着窗外投进来的阳光,有些微微的小颗粒。舒了一口气,整理一下头发,开始工作了。
哦,对了,我的魔杖。我走进屋子,阳光从布满油渍的窗帘缝里透出来,照在床头柜上,我打开它,拿出了一根小棍子,大约13寸长。它的表面散发着一层谈淡的红褐色,是极其珍贵的红色云杉木制成的,这是我的魔杖,准确的来说,是母亲留给我的遗物。
“小杂种!快出来干活!穿好你的白丝袜和女仆装!你姑父那边的咖啡厅要开业了!”姑妈把头从门框伸进来,肥胖臃肿的脸上充满着怒气。她那红色的卷发像燃烧的火焰一样,耳朵上挂着的大金耳环让人怀疑是不是会把耳朵扯掉。我赶忙收拾好一切,把魔杖塞进口袋,冲出门外,我的表妹正坐在姑父的旁边,像一个高傲的小公主一样瞧了我一眼。
她是我的妹妹,确切的来说是表妹,我姑妈的女儿,他们是那样的宠爱她,以至于她蛮横无理,她十分喜欢我的魔杖,想方设法的想要偷走它,但是每一次她抢走后,这根神奇的魔杖总会再一次回到我的口袋里,或者我的身边。因此她十分恼怒,经常辱骂我,殴打我,但我并不想要理她,因此,她长得还算好看的脸蛋总是会像一头丑陋的驴脸一样拉长,配上她棕色的长发,简直像极了。
”把鸡蛋和香肠煎好,听着,可不许煎糊了,然后去买面包,然后再去咖啡店帮你姑父当服务生!快!“姑妈恶狠狠的催促我,我拿起平底锅,把鸡蛋和香肠放进去,然后开始做早饭。
我做好早饭后,吃掉一些属于我自己的那一小份,然后匆匆拿着钱出门,太阳是这样的明媚,大街上人来人往,欧式的建筑在四周显得更加高档,美丽。我踩着原石铺成的路向面包店走去,
“卖报!卖报!新月之影被我方士兵杀死!”我把目光转向卖报童,“给我来一份报纸吧。”我把几个铜币递过去。
“护鸽姐姐,又去买面包啊。”报童笑嘻嘻的看着我,“对啊,活很多,要马上去做。”我目不转睛的盯着报纸,这个卖报童叫做卡尔,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但是父母在两年前的战争中战死了,和我一样。
“往死里给我打!该死的!感抢我的面包!”一群人在前面拼命的殴打一个人。“怎么回事?”我问卡尔,
“我不清楚啊,好像是一个流浪汉抢了弗雷德的面包!真是的,这个家伙也真会挑选人,居然去枪那个恶霸的东西········哎,护鸽姐姐,你去哪里啊?”
不等卡尔说完,我迅速上前阻止他们,“别打了!都住手!”那帮人停下手,弗雷德穿着一身贵族的衣服,洋洋自得的站在我的面前,“哟,雨雪,你来啦,要不要跟我去········”他似乎又一次想要把我约去什么地方。
“不,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这个流浪的人怎么惹到你了?我看了一眼正趴在地上,拼命的把食物塞进自己嘴里的男人。
”正如你所见,这个贱人居然敢抢走我买的面包,真让我感到恶心,弄脏了我的衣服怎么办·······“他说完这句话,他身边的狗腿子纷纷附和。
“够了,这不是你殴打别人的理由,他吃了多少,我来付钱。”我有些生气,为这个被打的流浪汉感到可怜。
“哼,两个金币。”他一仰头,十分气恼。
“两个金币?两块面包居然需要两个金币?”我愣了一下,随即发现他正在讹我。
“是啊是啊,两块大面包只需要2个铜币,但是剩下的是我的精神损失费啊,要是你付不起,不如你和我去街角新开的一家咖啡厅一起喝杯咖啡,我心情一好,就免了这两个金币了······”他露出一丝狡猾的微笑。
这个混蛋是这里的上等贵族,虽然不是最上等,但也是中等。他拼了命的想要追求我,不去管别人的目光。
“给你。”我直接把金币抛了过去。然后把地上的流浪汉扶起来,摇摇晃晃的朝咖啡厅走。
“装什么高冷········不过就是一个杂种··········”身后传来低语声。让我的心里一寒。
我的确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好吧,我是混血。我的母亲属于人族,她是巫女,这就是为什么她的遗物是一根美丽漂亮的魔杖;我的父亲是尸族的战士,他也死了,在战争中被人族杀死。两个不同的种族,相爱了,这本来没有什么,可是尸族的种族主义打破了这场爱情。
虽然爱上了尸族,人族的巫女以及家人并没有反对,但是父亲却不一样,他的种族,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尸族中心城镇,科拉韦尔特,是最繁华的城镇。父亲被族人站起来反对,并且说这是背叛和对不起族群的行为,可是我的父亲不听,他实在是太爱我的母亲了。最后在于人族的作战中,死去了。我对他有一段短暂的记忆。他告诉我,我的名字虽然怪异,但却饱含深意,
鸽子是代表着和平,护鸽,代表着我需要维护,保护和平,也可以理解为拥护,雨雪,我是在一个雨雪交加的夜晚出生的。
我把流浪汉扶到姑父的咖啡厅,不顾其他人的眼神把他放到了后院。
他的眼神十分的暗淡,黑色的头发十分毛躁,像一丛杂乱的草,身上不能说是衣服了,是褴褛,鞋子也张开了口,我看着他的,叹了口气。把面包和水给他,“吃吧。”他便痛痛快快的吃起来。我正要转身离去时,他叫住了我。
“等一下,好心的小姐。”他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请允许我帮你干一些我力所能及的活吧,就当作为报答。“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黑色眸子紧紧地盯着我。
”不用了。“我转身要离开。
”不,不报答您的恩惠,我不能离开。他马上跟了上来,我无奈的转过头去,“你叫什么名字?”
他愣了一下,随即回答我:”对不起,我不知道,我醒来时就在城市的河边,几个渔夫把我抬了上来,并给我一些食物,告诉我让我去这里的城市谋生,但是路途太过遥远,我的食物很快吃完了,等进到城里时,我已经饿的不行,就抢了········您应该知道了。“他看了我一眼。
好吧,这个家伙来历不明,不过不像在撒谎看来是一个失忆的人,我让他去澡间洗澡,然后给他一身侍者的衣服,告诉他,让他打理好自己。然后去前台等姑父,等他来的时候,我告诉他,有一个人愿意来这里打工,不要很多钱,但是要吃饭管饱。
这个贪婪的家伙立刻同意了,在他眼里一点食物不算什么,但是多了一个可以做牛做马的伙计,这可是件天大的好事。我很庆幸他没有问我多余的事情。
等我回到后院时,他穿好了衣服,打好了领结,差点让我认不出来,他浑身上下一丝不苟,十分的优雅帅气。但是脸上的茫然出卖了他··········好吧,我把他拉到前台,告诉姑父,然后告诉他该干些什么活,然后给了他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和笔,以便让他记录下客人需要什么。但是我想到他好像还没有名字,这让我十分苦恼。这时我看到了报纸上的一个小小的标题:
点心店开张,欢迎品尝,有特色点心·······
”这样吧,就叫你点心吧。“我回过头看着他。”点,点心?“他愣了一下,似乎不太满意这个名字。
”怎么?你不太喜欢吗?“我打心里有些失望。他看见我的表情,马上回答:”不,我很喜欢。“虽然知道这句话是有些违心的,我自己看得出来,的确这有些难听。但是我却心里挺高兴的。
”服务生!“有人开始点东西了。他迅速转身过去问客人有什么需要的,十分的专业。我看着窗外投进来的阳光,有些微微的小颗粒。舒了一口气,整理一下头发,开始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