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
天要亮的那一会,却恰恰是一夜之中最黑暗的时候,连自己都看不清楚,不过已经行走了一夜的夜路,还是能够看的到一些的,不过这黑暗,对林正没有丝毫影响,行走在前面脚步平稳。
在这最黑暗中,有着雄鸡打起了鸣,雄鸡打鸣,要天亮了吧?我这样想着,一个晚上都在不停的赶路,我的脚早已磨出了泡,一落地就痛的要死,不过我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我知道要是连这点苦都吃不了,林正是更加不可能收我的。
“天要亮了,前面不远有间客栈,加紧赶路了。”林正的声音从前面传来,然后就听到铃声急促了起来,客人走的也是快了许多,直到赶到客栈,天也渐渐泛起鱼肚白,而且看着天边泛起的一点红霞,可以猜到今天肯定是一个艳阳天。
一进死尸客栈,直接毫无形象的坐了下来,看着林正将客人们靠在墙边,在这里是绝对不会被太阳照射到,取出油灯,点燃放在了客人前的高台上,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每个死尸客栈都会有这么一个高台,专门放油灯似的。
“休息一下,等天完全亮了去找点吃的。”林正也是坐了下来,不过并没有像我这般毫无形象,而是盘膝而坐,闭目养神起来。
“哦。”
我猜他可能是在修炼赶尸人的秘术,也就没有打扰他,直接躺了下去,睡起了觉来,虽然现在脚底起泡的位置痛的很,可我实在是太累了,就这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睡梦中,我发现我又回到了那个漆黑的山洞,而且那个苗族女子就站在我的面前,脸上挂着温柔的笑,眼神很柔和的看着我。
此刻的她依旧是那件苗族的红色嫁衣,头上佩戴着精致的银饰,在此刻却是如此的活灵活现,比起躺在冰冷的棺材时不知生动了多少,我竟有些看呆了。
“回来了,我们回家吧,以后再也不分开了。”她拉起我的手,温柔着说道。
我呆呆地任由她拉着我的手,我看到面前一间精心装饰的新房,红稠子挂着,鲜花瓣撒着,再看看我,一身苗族的黑色新郎服,腰间一条黑色腰带,我就是那新郎,旁边就是新娘,是我的妻子。
她拉着我入了洞房,松开我独自坐去了床头,脸色羞红,双目含羞的看着我,目光中有着慌乱,有着期待,充满了诱惑,仿佛一朵任君采颉的花一般,我无疑心动了,慢慢的向她走去。
坐在了床上,揽过了她的纤纤细腰,感受着手上传来的柔软触感,只觉得一切是那么的虚幻,虚幻到我都想这一切都是真的。
“以后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一起生活在这里。”她靠在了我的胸上,轻轻说着,美丽的双眸注视着我,此刻我忘了为何我能够听懂她的话,只想着答应她的所说的一切。
“好。”
我轻轻的应了声,答应了下来,苗族女子顿时笑了,笑的很温柔,很开心。
“我叫唐怡,以后夫君叫我怡儿就好了。”
“嗯。”
“臭小子还不快起来,真的是不怕死了吗!”突然,一声雷霆般的声音传来,使我徒然一震,当我看到我怀中抱着的乃是落花洞女时,当即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一把就唐怡推了出去。
唐怡一屁股坐在地上,面色凄凉的看着我,眼眶在此时隐隐发红,眼光泛泛,很是委屈。
“夫君…;…;”
唐怡伸出手,想要我将她拉起来,可我现在早就害怕的不行,又怎么可能去拉她,一个劲的后退。
看着唐怡眼中的绝望,楚楚可怜的模样,我的心忍不住纠结了一下,想要去拉她起来,可是理智却告诉我,绝对不能,她会杀了你的。
轰!
一声雷霆炸响,我猛的一下子坐了起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浑身不知不觉已经被冷汗浸湿,浑身冰冷。
“刚刚,刚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心有余悸的看着一旁的林正,要不是他,此刻我只怕早已是奔赴黄泉,与那唐怡做了一对亡命鸳鸯了吧。
“刚刚你差点就被人家在梦中勾了魂,要不是我发现了你情况不对,及时把你唤醒,恐怕我这里又要多一个客人了,不过是一个没有买家付账的客人。”林正淡淡说道。
“谢谢林师傅,谢谢林师傅。”闻言我忙一个劲的道谢,想起刚刚的梦就一阵后怕不已,幸好林正刚刚及时把我叫醒,不然我怕是就要永远的被留在那里了,然后尸体不知腐烂在何处。
“喝点水吧。”林正把水袋递给我,我这才注意到此时已是大亮,太阳光照射在外面,将其染成了金黄色。
喝了水,感觉好多了。
“走吧,我们去找点吃的。”林正见我喝完了水,就招呼我出去,我跟在林正的后面,直接走进了小道旁的林中,往密林里钻去。
“赶尸一道,有很多的忌讳,作为赶尸人是必须要遵守的,我们赶尸不能把他们叫做尸体,要叫做客人,或者喜神,毕竟他们人死异乡,心中有着回家的念头才会听你话,供你驱赶,但他们已是死人,心中却认为自己没死,所以千万不能在他们面前提死,或者跟尸体有关的词,不然会让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从而引起诈尸惊尸。
他们已是死人,所以一丝一毫也不能接触到活人生气,不然很容易就会引起诈尸尸变,到时候处理起来是很麻烦的。”林正在前面走着,却是说起了赶尸有关的忌讳,而这些,恰恰又是我昨晚所犯的,所以我听的很认真,没有去打扰他,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行走在山林里,深一脚浅一脚的,看着林正脚上的一双简单的草鞋,脚掌露出个大半,皮肤很好,一点事也没有,而我一双运动鞋,鞋底早就磨烂了,脚也起了好几个水泡,一脚的水,很是难受,但又能如何,现在有鞋穿总比没鞋穿好啊。
“嘘。”
突然,林正停住了脚步,藏在一棵大树后,只露出半个脑袋,然后布袋中拿出一个小拇指节大的圆石,猛的掷了出去。
然后就见林正笑着走了出去,我一直跟在他的后面,没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等到我跟着林正出去后,才发现地上有一只大白兔子躺尸在不远处,林正抓着兔子的耳朵将它提了起来,然后捡起了旁边的一颗圆石,竟然就是他刚刚掷出的那一颗,顿时让我瞪大了眼睛。
刚刚我也就看他随意一掷,看似根本没用多大的力气,想不到竟然直接将一只兔子打晕,顿时让我更加崇拜起来,赶尸人就是不简单,不仅掌握着神秘的赶尸术,而且还拥有如此的强大的力量,越来越让我心驰神往了,恨不得马上就能学得林正这一身本事。
“这下吃的有了,走吧。”林正提着兔子就往山下走,途中又找了些植物青草之类的,都丢给了我,我认为这些都是些下兔菜。
下了山,林正并没有回到死尸客栈,而是来到一处小泉旁(也就是一个小坑,引来山中的地下水,这是这边常用的,设在路上,以供赶路的人解渴),小泉满满的一泉水,从一个小洞里不断的流出。
“先把身上洗干净,然后把这些草药碾碎涂在伤口上。”林正对我说道,然后自己从布袋中取出一把精致的匕首,清理起兔子来。
“嗯,谢谢。”
我实在是想象不到林正交给我的这些都是为我准备的草药,顿时一阵感动,想不到林正看起来冷漠的表面下竟然如此有心,按照林正说的,我用水洗去了身上的泥渍和草药,这次不用再用嘴嚼烂这些草药了,把它们混合着水在石头下碾碎,然后敷在伤口上,顿时一阵清凉,趁着这难得的机会,我索性把身上看不清模样的衣服也一起洗了,趁着这大太阳将它们晒干,自己躲在了树荫下休息,看着被水泡的发白的脚掌,只能一阵苦笑,没有丝毫办法。
白天是无法继续上路的,所以可以好好的休息,刚躺下没一会就又睡着了,不过可能现在太阳正烈,到是没有在梦到唐怡,难得得睡了个安稳觉。
“起来了,吃东西。”
睡梦中,迷迷糊糊的被林正吵醒,他给了我一块烤好的香喷喷的兔肉,闻着这兔肉散发的香味,我再也忍不住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等到吃完了还感觉不够,只能舔舔沾了油水的手和吃不下的骨架子,希望能够将骨架上沾着的那点肉全抠下来吃掉。
“你这双鞋还是别穿了,穿这双鞋吧。”林正看着我脚板上的水泡,丢了双草鞋给我。
“穿这个?”
我诧异的看着他,搞不明白他这草鞋从那拿出来的,现编根本不可能,时间太短了,而唯一的解释就是他那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布袋了,现在我对他那个布袋越来越好奇了,看起来没多大,可装的东西看起来已经超出了它能装下的范围,而且现在看起来还扁扁的,看起来根本就没装多少东西一样。
“自然,走山路穿草鞋最不容易磨脚了。”林正点点头。
“可我脚上这水泡,怎么穿?”对此,我也只能抱以苦笑,满脚水泡再去穿这粗糙的草鞋,那不纯粹找罪受吗?
“到是我忽略了。”林正皱眉想了一下,然后从布袋中又摸出一张符纸,嘴里念叨着我听不懂的咒语,然后那符纸就‘噗’的一下燃了起来,林正二话不说就抓起我的脚将燃着的符纸往我脚上抹,我顿时吓得亡魂皆冒,下意识的就要缩回脚,可林正的力气是我无法比的,压根缩不回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将符纸抹到我脚板上,顿时传来一阵钻心的痛,可他抹了一只脚还不算,又抓起我另一只脚快速抹了起来。
“好了,现在可以了。”林正放开了我的脚,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随意说道。
“什么?”他的话我没明白,被他这么一弄,我现在就想看看我的脚被烧成了什么样,可当我一看,顿时惊呆了,脚上的水泡竟然全没了,除了脚上残留的灰烬,完全好了。
天要亮的那一会,却恰恰是一夜之中最黑暗的时候,连自己都看不清楚,不过已经行走了一夜的夜路,还是能够看的到一些的,不过这黑暗,对林正没有丝毫影响,行走在前面脚步平稳。
在这最黑暗中,有着雄鸡打起了鸣,雄鸡打鸣,要天亮了吧?我这样想着,一个晚上都在不停的赶路,我的脚早已磨出了泡,一落地就痛的要死,不过我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我知道要是连这点苦都吃不了,林正是更加不可能收我的。
“天要亮了,前面不远有间客栈,加紧赶路了。”林正的声音从前面传来,然后就听到铃声急促了起来,客人走的也是快了许多,直到赶到客栈,天也渐渐泛起鱼肚白,而且看着天边泛起的一点红霞,可以猜到今天肯定是一个艳阳天。
一进死尸客栈,直接毫无形象的坐了下来,看着林正将客人们靠在墙边,在这里是绝对不会被太阳照射到,取出油灯,点燃放在了客人前的高台上,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每个死尸客栈都会有这么一个高台,专门放油灯似的。
“休息一下,等天完全亮了去找点吃的。”林正也是坐了下来,不过并没有像我这般毫无形象,而是盘膝而坐,闭目养神起来。
“哦。”
我猜他可能是在修炼赶尸人的秘术,也就没有打扰他,直接躺了下去,睡起了觉来,虽然现在脚底起泡的位置痛的很,可我实在是太累了,就这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在睡梦中,我发现我又回到了那个漆黑的山洞,而且那个苗族女子就站在我的面前,脸上挂着温柔的笑,眼神很柔和的看着我。
此刻的她依旧是那件苗族的红色嫁衣,头上佩戴着精致的银饰,在此刻却是如此的活灵活现,比起躺在冰冷的棺材时不知生动了多少,我竟有些看呆了。
“回来了,我们回家吧,以后再也不分开了。”她拉起我的手,温柔着说道。
我呆呆地任由她拉着我的手,我看到面前一间精心装饰的新房,红稠子挂着,鲜花瓣撒着,再看看我,一身苗族的黑色新郎服,腰间一条黑色腰带,我就是那新郎,旁边就是新娘,是我的妻子。
她拉着我入了洞房,松开我独自坐去了床头,脸色羞红,双目含羞的看着我,目光中有着慌乱,有着期待,充满了诱惑,仿佛一朵任君采颉的花一般,我无疑心动了,慢慢的向她走去。
坐在了床上,揽过了她的纤纤细腰,感受着手上传来的柔软触感,只觉得一切是那么的虚幻,虚幻到我都想这一切都是真的。
“以后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一起生活在这里。”她靠在了我的胸上,轻轻说着,美丽的双眸注视着我,此刻我忘了为何我能够听懂她的话,只想着答应她的所说的一切。
“好。”
我轻轻的应了声,答应了下来,苗族女子顿时笑了,笑的很温柔,很开心。
“我叫唐怡,以后夫君叫我怡儿就好了。”
“嗯。”
“臭小子还不快起来,真的是不怕死了吗!”突然,一声雷霆般的声音传来,使我徒然一震,当我看到我怀中抱着的乃是落花洞女时,当即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一把就唐怡推了出去。
唐怡一屁股坐在地上,面色凄凉的看着我,眼眶在此时隐隐发红,眼光泛泛,很是委屈。
“夫君…;…;”
唐怡伸出手,想要我将她拉起来,可我现在早就害怕的不行,又怎么可能去拉她,一个劲的后退。
看着唐怡眼中的绝望,楚楚可怜的模样,我的心忍不住纠结了一下,想要去拉她起来,可是理智却告诉我,绝对不能,她会杀了你的。
轰!
一声雷霆炸响,我猛的一下子坐了起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浑身不知不觉已经被冷汗浸湿,浑身冰冷。
“刚刚,刚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心有余悸的看着一旁的林正,要不是他,此刻我只怕早已是奔赴黄泉,与那唐怡做了一对亡命鸳鸯了吧。
“刚刚你差点就被人家在梦中勾了魂,要不是我发现了你情况不对,及时把你唤醒,恐怕我这里又要多一个客人了,不过是一个没有买家付账的客人。”林正淡淡说道。
“谢谢林师傅,谢谢林师傅。”闻言我忙一个劲的道谢,想起刚刚的梦就一阵后怕不已,幸好林正刚刚及时把我叫醒,不然我怕是就要永远的被留在那里了,然后尸体不知腐烂在何处。
“喝点水吧。”林正把水袋递给我,我这才注意到此时已是大亮,太阳光照射在外面,将其染成了金黄色。
喝了水,感觉好多了。
“走吧,我们去找点吃的。”林正见我喝完了水,就招呼我出去,我跟在林正的后面,直接走进了小道旁的林中,往密林里钻去。
“赶尸一道,有很多的忌讳,作为赶尸人是必须要遵守的,我们赶尸不能把他们叫做尸体,要叫做客人,或者喜神,毕竟他们人死异乡,心中有着回家的念头才会听你话,供你驱赶,但他们已是死人,心中却认为自己没死,所以千万不能在他们面前提死,或者跟尸体有关的词,不然会让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从而引起诈尸惊尸。
他们已是死人,所以一丝一毫也不能接触到活人生气,不然很容易就会引起诈尸尸变,到时候处理起来是很麻烦的。”林正在前面走着,却是说起了赶尸有关的忌讳,而这些,恰恰又是我昨晚所犯的,所以我听的很认真,没有去打扰他,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行走在山林里,深一脚浅一脚的,看着林正脚上的一双简单的草鞋,脚掌露出个大半,皮肤很好,一点事也没有,而我一双运动鞋,鞋底早就磨烂了,脚也起了好几个水泡,一脚的水,很是难受,但又能如何,现在有鞋穿总比没鞋穿好啊。
“嘘。”
突然,林正停住了脚步,藏在一棵大树后,只露出半个脑袋,然后布袋中拿出一个小拇指节大的圆石,猛的掷了出去。
然后就见林正笑着走了出去,我一直跟在他的后面,没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等到我跟着林正出去后,才发现地上有一只大白兔子躺尸在不远处,林正抓着兔子的耳朵将它提了起来,然后捡起了旁边的一颗圆石,竟然就是他刚刚掷出的那一颗,顿时让我瞪大了眼睛。
刚刚我也就看他随意一掷,看似根本没用多大的力气,想不到竟然直接将一只兔子打晕,顿时让我更加崇拜起来,赶尸人就是不简单,不仅掌握着神秘的赶尸术,而且还拥有如此的强大的力量,越来越让我心驰神往了,恨不得马上就能学得林正这一身本事。
“这下吃的有了,走吧。”林正提着兔子就往山下走,途中又找了些植物青草之类的,都丢给了我,我认为这些都是些下兔菜。
下了山,林正并没有回到死尸客栈,而是来到一处小泉旁(也就是一个小坑,引来山中的地下水,这是这边常用的,设在路上,以供赶路的人解渴),小泉满满的一泉水,从一个小洞里不断的流出。
“先把身上洗干净,然后把这些草药碾碎涂在伤口上。”林正对我说道,然后自己从布袋中取出一把精致的匕首,清理起兔子来。
“嗯,谢谢。”
我实在是想象不到林正交给我的这些都是为我准备的草药,顿时一阵感动,想不到林正看起来冷漠的表面下竟然如此有心,按照林正说的,我用水洗去了身上的泥渍和草药,这次不用再用嘴嚼烂这些草药了,把它们混合着水在石头下碾碎,然后敷在伤口上,顿时一阵清凉,趁着这难得的机会,我索性把身上看不清模样的衣服也一起洗了,趁着这大太阳将它们晒干,自己躲在了树荫下休息,看着被水泡的发白的脚掌,只能一阵苦笑,没有丝毫办法。
白天是无法继续上路的,所以可以好好的休息,刚躺下没一会就又睡着了,不过可能现在太阳正烈,到是没有在梦到唐怡,难得得睡了个安稳觉。
“起来了,吃东西。”
睡梦中,迷迷糊糊的被林正吵醒,他给了我一块烤好的香喷喷的兔肉,闻着这兔肉散发的香味,我再也忍不住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等到吃完了还感觉不够,只能舔舔沾了油水的手和吃不下的骨架子,希望能够将骨架上沾着的那点肉全抠下来吃掉。
“你这双鞋还是别穿了,穿这双鞋吧。”林正看着我脚板上的水泡,丢了双草鞋给我。
“穿这个?”
我诧异的看着他,搞不明白他这草鞋从那拿出来的,现编根本不可能,时间太短了,而唯一的解释就是他那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布袋了,现在我对他那个布袋越来越好奇了,看起来没多大,可装的东西看起来已经超出了它能装下的范围,而且现在看起来还扁扁的,看起来根本就没装多少东西一样。
“自然,走山路穿草鞋最不容易磨脚了。”林正点点头。
“可我脚上这水泡,怎么穿?”对此,我也只能抱以苦笑,满脚水泡再去穿这粗糙的草鞋,那不纯粹找罪受吗?
“到是我忽略了。”林正皱眉想了一下,然后从布袋中又摸出一张符纸,嘴里念叨着我听不懂的咒语,然后那符纸就‘噗’的一下燃了起来,林正二话不说就抓起我的脚将燃着的符纸往我脚上抹,我顿时吓得亡魂皆冒,下意识的就要缩回脚,可林正的力气是我无法比的,压根缩不回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将符纸抹到我脚板上,顿时传来一阵钻心的痛,可他抹了一只脚还不算,又抓起我另一只脚快速抹了起来。
“好了,现在可以了。”林正放开了我的脚,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随意说道。
“什么?”他的话我没明白,被他这么一弄,我现在就想看看我的脚被烧成了什么样,可当我一看,顿时惊呆了,脚上的水泡竟然全没了,除了脚上残留的灰烬,完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