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工作还真不是一般人能胜任得了的。

    三人在火车站扬手分离。

    夜不知不觉已黑,千阳独自一人立在川流不息的站口,戴上了墨镜,显得如此别具一格,他早已习惯了独来独往,甚至非常享受难道的自由空间。

    莎包大庄村,按理说是一个小村庄,但师妹蓝玉告诉他,那可不是一般的村庄,地域面积算得上一个大镇子。

    具体方位,千阳不清楚,他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去莎包大庄村。”

    的哥瞟了一眼看似酷酷的年轻小伙子拖着一支旅行箱,一看就知道是外地人,来拉萨旅游观光的。

    “好哩。”

    千阳上了出租车,打开微信,随时和师妹蓝玉联系。

    “师哥,你到了没有?有一村民疯了。”微信上,师妹蓝玉发过来一条消息,事态变得很严重的样子。

    “好的,收到。”千阳面无表情回了过去,死人他见过不少,疯子更是见多了,只要人还活着,只是疯了,还有挽救的余地。

    的哥司机绕着莎包大庄村转了一圈又一圈,计程上的价钱飚飚的往上噌。

    千阳只顾看着手机,偶尔瞥几眼外面的乡野,这地方人生地不熟,原路走过一会,他也不知情。

    的哥司机很是惬意,哼着小曲说莎包大庄村有点远啊,叫千阳不要急,再过本小时可能就到了。

    “师哥,你坐的是什么车?怎么不进莎包大庄村啊?绕了一圈又一圈的。”微信那头,师妹蓝玉能查看到他即时的位置和移动方位。

    “好的,收到。”千阳又是几个简简单单字发了过去。

    “你被宰了,快进村。”对方回了个囧图。

    千阳透过反射镜,看到的确司机很愉悦的样子,他也不戳破局,一副静静地看司机装逼的表情。

    十几分钟过去,车子终于在莎包大庄村口停了下来,是一条干干净净的水泥路,放眼望去,万家灯火,果然胜似一般的小镇子。

    千阳拎着旅行箱下了车。

    “多少钱,师傅。”

    “二百一十五快,算你二百整吧。”的哥饶有大气度地搓了搓手掌,一副旗开得胜的微笑。

    千阳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块纸币,递给的哥司机:“就这么多,收好。”转身就走。

    “哇靠。”的哥大怒:“臭小子,你也不看这里是谁的地盘。”

    的哥跳出下车,一把揪住了千阳的衣服。

    “没钱,把你的箱子留下。”那气势和黑社会老大有的一比,没钱,这箱子沉甸甸,价值肯定不菲啊。

    千阳不慌不忙,俯下身,去开旅行箱,说:“忘了,我箱子里有几样值钱的宝贝,要不给你抵车费?”

    “拿给我看看再说。”大哥司机得意地更加嚣张,终于捏到了一个软柿子。

    咔嚓一声。

    旅行箱在千阳的双手下面摊开了。

    嘭…;…;忽然炸开了一团黑烟,四周更是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哥司机唬了一身冷汗。

    片刻功夫,箱子又重新闭合上了。

    千阳手里奇迹般拿着一台微型摄像机,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民国时期的银元。

    闪光灯一亮,的哥司机的相貌被摄入微型机器里面。

    “你干嘛,臭小子,偷拍老子,告诉你,咱公安局里有人,不怕你去告。”的哥司机虎视眈眈,一把夺走了千阳右手拿着的银元。

    “嗨,哥们,你寿命有点短啊。”千阳盯着手里的机器说:“只有三十二岁。”

    “放屁,老子今年都三十三岁了。”的哥司机认了认银元,是真的,塞进口袋,骂了几句‘软柿子’,钻进车内,发动车子要走。

    “祝你好运,哥们,三十三是你的虚岁。”

    千阳无奈地摇摇头:“如果你想多活几年,把那银元还给我,我倒愿意帮你。”

    “滚。”

    的哥司机开车扬长而去。

    “它会回来的。”千阳最爱的东西,就是一些古迹遗物,那些东西仿如他的知己。

    银元会回到他的身上,这只是时间问题,世间的种种偶然其实都是必然,没有达到那个高度,自然感觉混沌不可琢磨。

    “我到了,地址在哪?”

    千阳调整好心态,拖着笨重的旅行箱,深入莎包大庄村,立马给师妹发了一条微信消息。

    家家灯火通明,却很少见有人出来在路上溜达,这不合常规啊,按理说,农村人一向喜欢在夜晚结伴走东家串西家的。

    夜静,大地沉浸在一片诡异的气息之中,在莎包大庄村,这气氛显得让人喘不过气。

    孤零零的。

    就只有一个年轻人拉着旅行箱,在长长的道儿上走着,走着。

    风,阴风吹来,扫过他的长发,不是飘逸,而是乱糟糟的,很是邋里邋遢。

    “你直着往前走一千米,在那里,你会看到一座大堂,里面有很多人,我就在那里等你。”

    收到师妹蓝玉的微信回音,千阳加快了步伐。

    豁然,他感觉身后有脚步声,灰蒙蒙的夜色,当他转过身的时候,虽然眼睛没看到任何东西,但他的嘴角已经扬起一丝笑意。

    “好家伙,再近点,再近点,有你好受的。”

    千阳喃喃自语,忽然加快了步伐,像个胆小鬼一样小步调跑了起来。

    呼哧呼哧…;…;后面唰的一下起了一阵阴风,闪电般朝他袭来。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千阳忽然转身,放下旅行箱,眼瞳一阵收缩,对面,一头骷髅向他扑来。

    “走你!”(哈撒给)一支银色的钢丝剑从千阳手中挑射而出,咻咻咻…;…;直穿透了骷髅的头颅。

    “啊…;…;”几阵鬼哭狼嚎般的惨啸,骷髅萎缩成一拇指般大小冰块,这冰块无法融化,它是有生命力的。

    阴风遽然回转,后面四五个骷髅掉头逃之夭夭。

    这些骷髅正是染恶尸魂,比一般的尸魂要毒要狠,凡人被染恶尸魂咬一口,必然会被感染至死,死后如果处理不当,定会变成另一头染恶尸魂。

    千阳手中的法器,是专收染恶尸魂的尸剑,此剑细如钢丝,轻如草芥,适合藏人身体许多部位,用它杀鸡宰鹅都杀不死,唯独收杀染恶尸魂,它的威力便彰显出来,一招致命。

    “二渡冰魂。”

    千阳捡起染恶尸魂的原体,看了一样,摸了几下,是一块价值一般般的二渡冰魂,他把冰魂装入旅行箱的一个红色的秘箱内,那红色秘箱里头有十几块冰魂。

    一般来说,冰魂的渡数越高,其价值越大,然而,渡数越高的染恶尸魂,其威力自然是越高,不是一般的道士能斩杀的,弄不好反被染恶尸魂反杀。

    方才,千阳只是一个斜刺,尸剑便瞬间暴毙了那头染恶尸魂,由此也可猜测出刚才一群染恶尸魂的阴气一般般。

    这些普通染恶尸魂,常结伴在深夜突袭单人。

    碰到阳气较重的活人,它们反而会小心谨慎。

    千阳体内的阳气异常,他一路走来,五头染恶尸魂便在后面几米远的地方跟走他,却不敢靠近,因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阳气异常。

    直到千阳假意逃跑,这些染恶尸魂上了大当,以为对方是个凡人,于是一拥而上,倒霉的冲在最前头的染恶尸魂瞬间被斩,其它的尸魂四散落荒而逃。

    “就这些毛皮尸魂,非要叫我来亲自动手,师妹啊师妹,你真矫情。”

    整理好旅行箱,仿佛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千阳哼着寂静岭,拖着旅行箱漫步而走,不慌不急。

    他认为,莎包大庄村的染恶尸魂,都是低级的尸魂,叫他出手,简直是浪费他的时间,随便叫几个道行还可以的道士,也能解决莎包大庄的问题。

    毕竟,靠这职业吃饭的人不仅是赏尸猎人,许多道士也是干此行当,所谓道不同但职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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