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清清抱住杜新城,乖乖的待在他怀里听他讲他父母的事情。
杜新城现在还记得妈妈温柔的笑容。
“对了,还有他们约会的事情,我爸可做了不少傻事。”
萧清清一听这话瞬间来了兴趣,杜叔叔会做傻事?那么精明的一个人。
杜新城笑笑:“我妈说那时候我爸经常做傻事,定下婚事两个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约出去见面了,那个年代也没多少娱乐场所,我爸就带着我妈去逛公园,没有开车,就骑着一辆自行车带着我妈,那个幸福啊浪漫啊,可是走的太远了,半路上车链条掉了,而且装不回去了,没办法,两个人就慢悠悠的往回走。
我妈走了没多远就累了,穿着五厘米的小高跟鞋哪能走多远啊,我爸就让我妈坐在车子前面的车杠子上,那种老式的二八自行车前面的杠子,然后我爸就推着车子带着我妈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回去。
我妈说啊,那时候她坐在车上就想,这个男人一定会疼我一辈子,跟着他肯定不会受罪。
还有一次,他们出去吃饭,我爸想给我妈一个惊喜,就买了一束花,也没开车出去,吃完饭两人散步呢,郎才女貌的,女孩儿手里还抱着一束花,真是羡煞旁人,可谁知道那天下雨,他们走到半路上就下了,而且越下越大,然后两个人都成了落汤鸡,我妈还好,我爸把外套脱下来给我妈挡着了,可等到家的时候,怀里的话已经七零八落的了,后来我妈还说他们那时候傻乎乎的呢,也不知道先去附近找个地方躲躲雨,就觉得那个气氛特别浪漫,然后就一路跑回家了。我爸后来还生病发烧了,在床上躺了两天呢。”
萧清清扑哧一下笑出来:“真没想到叔叔以前也做过这种事情,就像和毛头小伙子。”
“可不就是嘛,我爸接触的女孩儿可不少,但是我妈是初恋,这辈子也就爱了我妈一个人。”
“叔叔真痴情!”萧清清羡慕的感叹。
“我也痴情,遗传了这个良好品质,我这辈子也就爱你了。”
“哈哈哈,好啊,这话我记着了哦!”萧清清笑得一脸满足。
杜新城躺平身体面向天空,伸出三根手指:“好,我现在就对着这星辰,对你你外婆我妈妈发誓,我杜新城这辈子就爱萧清清一个女人,如果我变心就天打雷劈!”
萧清清很认真的点点头,也躺平身体对着天空:“外婆,阿姨,你们都听到了哦!如果阿城变心,一定记得要天打雷劈,不能手软!”
杜新城失笑,这丫头,人家男朋友发誓的时候,女朋友不是会捂住他的嘴让他不要乱说吗?她怎么那么认真的对着天上说一定不能手软。
“也讲讲你父母的事情吧。”
“好啊。”萧清清父母恩爱了这么多年,萧清清也是很羡慕的。
“爸爸对妈妈可好了,我还看见过妈妈不想起床,爸爸端着早饭坐在床边一口一口的喂呢,那时候我都十几岁了,爸爸还像对小孩子一样对妈妈。
妈妈现在很温婉吧,这是在我回去生活以后才慢慢收敛了性子,以前我妈脾气挺难缠的,挑剔的很,我外公外婆特别宠孩子,就妈妈着一个女儿,那个年代,别人家的女孩儿都早当家,不仅小小年纪就会保持家务还会帮着带小弟弟小妹妹,可我妈这么多年了都还不会烧饭,就会下面条,饿不着自己。
那个时候已经男孩儿女孩儿都上学了,但还是尽量供男孩儿上学,外公外婆又没儿子,据说怀上过儿子吧,但是不小心流产了,后来外婆身体就不好了,就没再生了,家里就妈妈一个孩子,条件也还行,一直供着妈妈上大学。
妈妈和爸爸是在学校里认识的,妈妈那时候就知道创作啊什么的,年轻嘛,梦想就是一切,也不怎么会和人打交道,就经常一个人泡在图书馆看书。爸爸那时候是法律系的高材生,就是那种,每个学校都有那么几个全校女生都暗恋的男生,爸爸那时候就是,长得好家庭好学业好,三好学生啊!那个时候女大学生还是很少的,一个学校也就那么几十个,妈妈长得又出众,所以在新生接待的时候,爸爸就注意到妈妈了,只不过没有去接触。
有一次,爸爸要写论文,就去泡图书馆查资料,正好看见妈妈也在,连着一个星期都这样,那时候爸爸就对妈妈上心了,他发现妈妈也不出去玩,每天按时按点的到图书馆,一待就是一整天,不是看书就是在素描本上画画。
我爸开始慢慢接近妈妈,从一本书开始,渐渐的也就熟悉了,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坐在一起看一整天的书,爸爸也渐渐了解妈妈了,就开始追求妈妈,妈妈可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害怕的不得了,还躲了爸爸好些天,但爸爸锲而不舍啊,又是送早饭又是帮着占座位,明明快毕业了,还天天陪着妈妈泡图书馆,早上就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她去自习,晚上还要送回去,一直站在楼下看着她上去,还会经常送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饰品小挂件,还特地托人从香港买了一只口红,据说在当时是特别贵的,爸爸出去兼职了两个月才挣够这一只口红钱。
那时候学校谁不知道法律系的萧大才子在追美术系的小学妹啊!爸爸的朋友还出损招,十几个人站在操场上,手工做了一个横幅:宋可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
那些那个卖豆浆油条的大喇叭大喊,周围为了几百个学生老师,都在起哄,那个时候,学生还是很疯狂的,正宣扬着自由恋爱,他们那个大学思想还是挺前卫的,还有好几个外国籍老师,所有人都在起哄,妈妈也就红着一张脸羞答答的和爸爸在一起了。
他们到没有说热恋以后就归于平淡什么的,你就看现在吧,两人还买腻腻歪歪的呢。
两个人在一起没多久爸爸就毕业了,但两个人感情还是特别好,爸爸毕业了就进了律师事务所,当时虽然是高材生,但实战经验没有啊,所以一开始还是很难的,妈妈在学校的学业也很累。那时候也没有手机,不能打电话发信息,爸爸就三天两头的往学校跑,不是送点水果就是送本书,每个周末,妈妈也会买点吃的去爸爸的出租屋看他,爸爸忙案子,妈妈看书,两个人就像在学校图书馆一样静静的待在一起待一整天,等到门禁前,爸爸在牵着妈妈把她送回去。
那个时候谈恋爱不像现在,要什么有车有房有存款,爸爸那时候一无所有,送给妈妈最贵重的东西就是一支口红,可是两个人幸福啊,没有物质,就是心灵上的契合。”
杜新城现在还记得妈妈温柔的笑容。
“对了,还有他们约会的事情,我爸可做了不少傻事。”
萧清清一听这话瞬间来了兴趣,杜叔叔会做傻事?那么精明的一个人。
杜新城笑笑:“我妈说那时候我爸经常做傻事,定下婚事两个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约出去见面了,那个年代也没多少娱乐场所,我爸就带着我妈去逛公园,没有开车,就骑着一辆自行车带着我妈,那个幸福啊浪漫啊,可是走的太远了,半路上车链条掉了,而且装不回去了,没办法,两个人就慢悠悠的往回走。
我妈走了没多远就累了,穿着五厘米的小高跟鞋哪能走多远啊,我爸就让我妈坐在车子前面的车杠子上,那种老式的二八自行车前面的杠子,然后我爸就推着车子带着我妈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回去。
我妈说啊,那时候她坐在车上就想,这个男人一定会疼我一辈子,跟着他肯定不会受罪。
还有一次,他们出去吃饭,我爸想给我妈一个惊喜,就买了一束花,也没开车出去,吃完饭两人散步呢,郎才女貌的,女孩儿手里还抱着一束花,真是羡煞旁人,可谁知道那天下雨,他们走到半路上就下了,而且越下越大,然后两个人都成了落汤鸡,我妈还好,我爸把外套脱下来给我妈挡着了,可等到家的时候,怀里的话已经七零八落的了,后来我妈还说他们那时候傻乎乎的呢,也不知道先去附近找个地方躲躲雨,就觉得那个气氛特别浪漫,然后就一路跑回家了。我爸后来还生病发烧了,在床上躺了两天呢。”
萧清清扑哧一下笑出来:“真没想到叔叔以前也做过这种事情,就像和毛头小伙子。”
“可不就是嘛,我爸接触的女孩儿可不少,但是我妈是初恋,这辈子也就爱了我妈一个人。”
“叔叔真痴情!”萧清清羡慕的感叹。
“我也痴情,遗传了这个良好品质,我这辈子也就爱你了。”
“哈哈哈,好啊,这话我记着了哦!”萧清清笑得一脸满足。
杜新城躺平身体面向天空,伸出三根手指:“好,我现在就对着这星辰,对你你外婆我妈妈发誓,我杜新城这辈子就爱萧清清一个女人,如果我变心就天打雷劈!”
萧清清很认真的点点头,也躺平身体对着天空:“外婆,阿姨,你们都听到了哦!如果阿城变心,一定记得要天打雷劈,不能手软!”
杜新城失笑,这丫头,人家男朋友发誓的时候,女朋友不是会捂住他的嘴让他不要乱说吗?她怎么那么认真的对着天上说一定不能手软。
“也讲讲你父母的事情吧。”
“好啊。”萧清清父母恩爱了这么多年,萧清清也是很羡慕的。
“爸爸对妈妈可好了,我还看见过妈妈不想起床,爸爸端着早饭坐在床边一口一口的喂呢,那时候我都十几岁了,爸爸还像对小孩子一样对妈妈。
妈妈现在很温婉吧,这是在我回去生活以后才慢慢收敛了性子,以前我妈脾气挺难缠的,挑剔的很,我外公外婆特别宠孩子,就妈妈着一个女儿,那个年代,别人家的女孩儿都早当家,不仅小小年纪就会保持家务还会帮着带小弟弟小妹妹,可我妈这么多年了都还不会烧饭,就会下面条,饿不着自己。
那个时候已经男孩儿女孩儿都上学了,但还是尽量供男孩儿上学,外公外婆又没儿子,据说怀上过儿子吧,但是不小心流产了,后来外婆身体就不好了,就没再生了,家里就妈妈一个孩子,条件也还行,一直供着妈妈上大学。
妈妈和爸爸是在学校里认识的,妈妈那时候就知道创作啊什么的,年轻嘛,梦想就是一切,也不怎么会和人打交道,就经常一个人泡在图书馆看书。爸爸那时候是法律系的高材生,就是那种,每个学校都有那么几个全校女生都暗恋的男生,爸爸那时候就是,长得好家庭好学业好,三好学生啊!那个时候女大学生还是很少的,一个学校也就那么几十个,妈妈长得又出众,所以在新生接待的时候,爸爸就注意到妈妈了,只不过没有去接触。
有一次,爸爸要写论文,就去泡图书馆查资料,正好看见妈妈也在,连着一个星期都这样,那时候爸爸就对妈妈上心了,他发现妈妈也不出去玩,每天按时按点的到图书馆,一待就是一整天,不是看书就是在素描本上画画。
我爸开始慢慢接近妈妈,从一本书开始,渐渐的也就熟悉了,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坐在一起看一整天的书,爸爸也渐渐了解妈妈了,就开始追求妈妈,妈妈可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害怕的不得了,还躲了爸爸好些天,但爸爸锲而不舍啊,又是送早饭又是帮着占座位,明明快毕业了,还天天陪着妈妈泡图书馆,早上就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她去自习,晚上还要送回去,一直站在楼下看着她上去,还会经常送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饰品小挂件,还特地托人从香港买了一只口红,据说在当时是特别贵的,爸爸出去兼职了两个月才挣够这一只口红钱。
那时候学校谁不知道法律系的萧大才子在追美术系的小学妹啊!爸爸的朋友还出损招,十几个人站在操场上,手工做了一个横幅:宋可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
那些那个卖豆浆油条的大喇叭大喊,周围为了几百个学生老师,都在起哄,那个时候,学生还是很疯狂的,正宣扬着自由恋爱,他们那个大学思想还是挺前卫的,还有好几个外国籍老师,所有人都在起哄,妈妈也就红着一张脸羞答答的和爸爸在一起了。
他们到没有说热恋以后就归于平淡什么的,你就看现在吧,两人还买腻腻歪歪的呢。
两个人在一起没多久爸爸就毕业了,但两个人感情还是特别好,爸爸毕业了就进了律师事务所,当时虽然是高材生,但实战经验没有啊,所以一开始还是很难的,妈妈在学校的学业也很累。那时候也没有手机,不能打电话发信息,爸爸就三天两头的往学校跑,不是送点水果就是送本书,每个周末,妈妈也会买点吃的去爸爸的出租屋看他,爸爸忙案子,妈妈看书,两个人就像在学校图书馆一样静静的待在一起待一整天,等到门禁前,爸爸在牵着妈妈把她送回去。
那个时候谈恋爱不像现在,要什么有车有房有存款,爸爸那时候一无所有,送给妈妈最贵重的东西就是一支口红,可是两个人幸福啊,没有物质,就是心灵上的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