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一阵嘈杂的声音惊动西城楼上值守的公孙子豹。

    可能是因为压力巨大,小豹子在茶马村打完仗,回来后一个人在城楼上抱着一大个酒坛子,喝得伶仃大醉,连眼睛看东西都有些发花。

    “什么人?”

    公孙子豹惊醒后往起一站,整个人摇椅晃,一只手拧着一个酒坛,另一只手则换回了寒铁兰花,这不但质地坚硬而且弹性十足,挥洒起来可以把他的独门法发挥到极致。

    天下武学,凡事到了极致就非常可怕了。

    现在的公孙子豹经过几场大战的洗礼,战斗力直线上升,隐隐接近半步奔雷,但他想要达到真正的奔雷境高手,还需要一次契机。

    远处,就见一匹单马来到城下。

    汪东升挥动手臂喊道,“楼上的可是公孙小义公,我是汪东升!魏琰将军和五百援军到了,赶快打开城门我要找叶子!”

    一听汪东升带领援军来了,酗酒后的小豹子大喜,用手揩去眼屎,“我现在就来开门。呱呱,你可真回来了,我们等得好辛苦。”

    城楼下,魏琰骑马来到近前,抱拳说,“公孙义公,我们又见面了。”

    上次在长天城演练,小豹子和老邢率领八十勇士,抵抗魏琰的数百兵马居然取胜,这让魏琰留下深刻印象。

    公孙子豹也在刘嵩军营中呆了几天,如今他们两也算老相识了。

    小豹子哈哈大笑,把手中的半坛烈酒递到近前,声音炸雷般说明他心情非常爽快。

    “是兄弟,就干了这半坛子。”

    魏琰接过酒坛“咕隆隆”喝完,把坛子一摔,拉起小豹子的手,咧着一排白牙大声说,“走,我们去见唐世子!”

    “走。”

    汪东升紧紧跟上去。低声嚷嚷道,“这么好的坛子摔了怪可惜的,至少可以装两升米呢。”

    ……

    在清晨时刻,意外下起一场小雨。阴云低沉,整个陇卫城就像熟睡了的婴孩,天亮得要比往常晚一些。

    县衙办公厅。

    小豹子与魏琰走后,唐叶留下汪东升,两人盘腿而坐煮起一壶小酒。配合两三个小菜。

    刚才与魏琰会晤时,唐叶已经得知汪东升在长天城将军府的表现,用魏琰的话来说叫——“木秀于林,独领风。**”。

    不难想象,汪东升孤身一人在将军府面对的压力,到底有多大。

    换成他军中任何一个人,甚至小豹子或者老邢,也不能在刘嵩面前做到此般从容。

    这就像一名普通士兵,站在敌人的千军万马之前毫不畏惧,还能处变不惊。倨傲无双。

    “大哥,我来敬你一杯。”端起酒杯,唐叶一干而净,抬起头发现汪东升两个熊猫眼,青黑色的大眼袋非常明显,又有些心疼,但他知道强说也没有用,现在汪东升还处在亢奋阶段,恐怕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

    “唐弟,我也敬你一杯。就算天崩下来。咱们也得喝好这盅酒,你可知道,其实在长天城我就想痛痛快快,大吃他一顿。结果刘嵩不让我吃饭,仅仅让我喝了两杯水酒就送我出来了。哈哈!”

    唐叶点点头,举箸夹起一块牛肉,放到汪东升的杯中。

    “东升大哥,吃完这顿饭,还得你再跑一趟长天城?”

    汪东升的肉吃到一半在嘴里。眼睛瞪得大大的问,“怎么,还有什么事情。我可是两夜一天没有合眼了。”

    唐叶苦笑到,“我要让你回长天城,再找刘嵩前来救援。你刚才也都听见了,魏琰带来的都是新兵,城中招募的也是新兵蛋子们,能打仗的老兵有些人已经受伤,短期内很难完全恢复。我求你再跑一趟,算是帮我求援吧。”

    汪东升微微考虑,站起来道,“我现在就走!”

    唐叶一把拉住汪东升,道,“别,我们喝完这些酒,吃完这些肉,再走不迟。”

    半刻之后。

    汪东升打了个饱嗝,这顿饭吃的真舒服。

    唐叶吹了一个口哨,猴精儿听到信息后进门朝汪东升鞠躬,道,“汪大叔,良驹已经备齐了。”

    “还是我送汪大哥吧。酗子你去睡觉。”

    两个大男人并肩走在通往西城的石板路上,天已微亮,地上稍有泥尘,路边垂柳伸出了细长的剑叶,民居的草房上,草籽生根发芽,好一个西塞的早晨。

    这些落在唐叶眼里,让立刻想起了一首古诗。

    等出了城楼,唐叶把缰绳递给汪东升,突然微微一笑,道,“汪大哥,你还记得我当初在阳关城时,给刘大壮写歌的事情吗。”

    唐叶给刘大壮写过几首歌词,并且一手促成了刘大壮迎娶了黄玉玲,这事汪东升早有耳闻,笑着说,“刘大厨认识你后就交好运了,我要是他,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不过话说回来,我发现叶子你还真有些才华,哈哈!”

    唐叶面带微笑的说,“汪大哥,临别之际,我也送你一首诗吧。”

    “呃?”

    汪东升实在没想到唐叶还能来这么一曲。

    但是唐叶已经走到不远处的一棵垂柳下面,手抚绿叶,用指尖撩动了这片叶子上面的露水。

    “卫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饮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首诗出自唐代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唐叶改动不大,只是把“渭城”改成了“卫城”,再加上汪东升两人又都是从阳关城而来,诗句合乎此情此景。

    汪东升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押韵是押韵,但……我怕记不住呢。”

    唐叶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用暗劲凝聚指尖,把整首诗写在了砖块上,放在汪东升马匹的行囊里。

    “汪大哥,祝你马到功成。”

    “叶子,我不会让你失望。”

    汪东升离开的影子,渐渐远了。他的离开也让唐叶非常伤感。

    “汪大哥啊,呆在陇卫城恐怕是死路一条,我又怎么会让你殉葬在这座孤城中。但是,焚化要想拿下这座城,我得让他脱掉一层皮,哈,哈哈哈……”

    汪东升一走,唐叶一阵轻松。

    其实面对这次危机,如果早在一个月前,唐叶也不会固守城池。

    依他性格应该带兵离开陇卫城,不与焚化交兵,逃之夭夭才是唐叶的本性。

    但现在不了。

    柳青青的病重,牧遥的离开,这两件事情集合在一起,让唐叶清楚的意识到一点,只要一天不站在食物链顶端,他就无法保护心爱的女人。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如同一块巨石,一座大山,压在头顶。

    唐叶也没有绝望,相反,心间存在一股沉重但很磅礴的力量,他要靠这股力量去拼,去斗,去争!

    若不能消灭这种压抑感,生命再长,从此也无意义。

    这就是唐叶现在的感受。

    “自由,你想要的自由?那么——就必须打破这个时代的枷锁,打破自己的枷锁。我——来了!”

    唐叶目光犹如利剑,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他快步回到西侧城楼,目视混沌天际。

    蒙蒙细雨,薄沙如烟。

    唐叶一个人,就这般,凛然直视。

    约莫一刻之后。隆隆之声,从混沌深处传来。

    大量骑兵犹如潜伏在昏暗中的噬血巨兽,马蹄踏动,山河易碎。

    坚固的陇卫城,也似乎有了一丝颤动的迹象。

    宁静的陇卫城中,还有许多人没有从睡梦中醒来,就听到城楼上的紧急钟铃,急促响起。

    一场迟来的战争,终于掀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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