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司以潇后来在和单恒相处的过程中亲自了解到的。
这世间的缘分总是这么奇妙,互相有牵扯的两个人,不管相隔多久,兜多么大的一个圈,最终还是会再遇到、牵手,走到一起。
就好像,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冥冥之中注定好的。
晚上,单恒和司以潇一起回司家吃晚饭,刚进门司可就哒哒哒地跑了过来,张着手臂要单恒抱,嘴里还撒娇道:“叔叔抱~”
单恒笑,对司可说:“小可可,从今天要改口叫姑父咯。”
司可仰着脸蛋眨巴着眼睛,不太懂单恒的话。
单恒弯腰,捏了捏她红扑扑的脸蛋,轻哄说:“叫一声姑父听听,叫姑父就举高高。”
“姑父。”虽然不懂,但为了能被举高高,司可还是乖乖叫了。
单恒乐的不行,直接把小丫头给举过头顶,往上轻轻地抛了下,再精准地接住她。
“小可可,好玩吗?开心吗?”
小姑娘兴奋地咯咯笑,“开森!”
单恒单手抱着司可仰客厅走,“姑父也特别开心。”
“为什么开心呀?”司可好奇地扑闪着眼睛问道。
“因为……”单恒扬起笑,“叔叔从今以后就是小可可的姑父了呀,就和小可可是一家人了。”
当然是因为,和自己爱的人结婚了。
3.
唐墨对于在旅游途中遇到的能让自己有心动感觉的言畅并没有多么的不能忘怀。
毕竟说白了,两个人也就是萍水相逢而已,他一开始确实是对她有意,然而奈何对方是个有夫之妇,而且拒绝的干脆利索。
他呢,又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更不屑去抢别的男人的老婆,所以在关月镇那两天有言畅的记忆,对唐墨来说,也只是旅途中一个还不错的小插曲罢了。
后来玩够了,唐墨回到江川,回到公司,还是大家口中的唐总。
每天上班办公,有交往对象的时候下班后会带女孩子吃顿饭,约个会看场电影,陪着人家买点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没女朋友的空窗期下了班就规律的回家吃饭睡觉。
周末和朋友在一起吃吃喝喝闹闹,也会去酒吧KTV这种地方疯一下放松一下。
总体来说,小日子过的也算惬意。
后来,唐墨在他三十岁而立之年,遇到了另一个小女孩,之所以说是小女孩,是这个女孩子对他来说,确实小,才二十岁。
而也就是这个小丫头片子,让她比遇见言畅时还要心动。
不,更准确地说是,比之前他遇到过的所有女人都让他心动。
他从未有过那种感觉,不管是看她逞强冷酷的模样,还是看她无助哭泣的样子,抑或其他任何模样,他都只想把她摁在怀里好好疼惜。
他见过她冷漠地抽烟,见过她暴戾地打架,见过她酷酷地骑摩托,也见过她开心时捧腹大笑,勾引人时笑的风情万种,甚至哄他时冲他委屈巴巴地撒娇……
她的每一种表情,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心里,永远都磨灭不掉。
唐墨也经历过几次恋爱,情.事方面颇熟,却第一次被这个小了他十岁小丫头片子给弄的在床上差点丢了男人的面子和尊严。
在他眼里,颜诗就是个狐狸精本精。
而他,已经被这个小狐狸精给迷惑住了,这辈子都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有次唐墨在家里洗了澡穿着浴袍出来,颜诗还在她的房间没出来,他便喝着红酒无聊地拨着电视台的频道,等着小姑娘出来一起吃晚饭,结果没几秒,唐墨突然看到沈城电视台里那个在现场报道新闻的女人。
他本来想摁下一个频道的手指顿住,在看到电视屏幕上显示出来的记者的姓名后,唐墨轻轻啧了声。
要不是无意间在电视上再一次看到了言畅的身影,他可能这辈子都再也不会想起自己曾经对这个让人感觉充满故事的女人有过好感。
唐墨继续摁遥控器,想找个好看点的节目。
须臾,颜诗从房间里光着脚跑出来,人站在唐墨的面前,挡住他的视线,她手里拿着自己的手机,举着给他看。
“我们学校有个活动,强制每个人都要写一封三行情书。”颜诗撇撇嘴,放软语气有点可怜巴巴地对唐墨说:“叔叔,帮我。”
唐墨听到她的这句话,脑海中突然浮出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她那时也是说的这句话,只不过语气要比现在还娇媚,那种泫然欲泣时说出来的话,让他回味无穷。
唐墨扔掉遥控器,抱着肩微微抬头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儿,她刚洗了澡,头发还湿漉漉地滴着水,身上只穿了一件宽大的白衬衫,堪堪遮住大腿根,玲珑的曲线隐隐呈现。
真是个小狐狸精。
唐墨微挑眉,伸出手将她拽进自己怀里,闻着她身上的清香,问:“真要我帮你?”
颜诗点头,“你知道我没什么文艺细胞的,让我写什么三行情书还不如让我去死呢。”
唐墨就这样把她抱起来,颜诗又细又白的腿盘在他的腰间,双手勾着他的脖子,问:“干嘛去啊?”
“给你写情书。”他说着就抱着她进了书房。
到了书房后,唐墨在座位上坐下来,让颜诗坐在他的腿上,他从笔筒里拿出一支钢笔,翻来放在旁边的一个本子,在空白页上写了这样三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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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的缘分总是这么奇妙,互相有牵扯的两个人,不管相隔多久,兜多么大的一个圈,最终还是会再遇到、牵手,走到一起。
就好像,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冥冥之中注定好的。
晚上,单恒和司以潇一起回司家吃晚饭,刚进门司可就哒哒哒地跑了过来,张着手臂要单恒抱,嘴里还撒娇道:“叔叔抱~”
单恒笑,对司可说:“小可可,从今天要改口叫姑父咯。”
司可仰着脸蛋眨巴着眼睛,不太懂单恒的话。
单恒弯腰,捏了捏她红扑扑的脸蛋,轻哄说:“叫一声姑父听听,叫姑父就举高高。”
“姑父。”虽然不懂,但为了能被举高高,司可还是乖乖叫了。
单恒乐的不行,直接把小丫头给举过头顶,往上轻轻地抛了下,再精准地接住她。
“小可可,好玩吗?开心吗?”
小姑娘兴奋地咯咯笑,“开森!”
单恒单手抱着司可仰客厅走,“姑父也特别开心。”
“为什么开心呀?”司可好奇地扑闪着眼睛问道。
“因为……”单恒扬起笑,“叔叔从今以后就是小可可的姑父了呀,就和小可可是一家人了。”
当然是因为,和自己爱的人结婚了。
3.
唐墨对于在旅游途中遇到的能让自己有心动感觉的言畅并没有多么的不能忘怀。
毕竟说白了,两个人也就是萍水相逢而已,他一开始确实是对她有意,然而奈何对方是个有夫之妇,而且拒绝的干脆利索。
他呢,又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更不屑去抢别的男人的老婆,所以在关月镇那两天有言畅的记忆,对唐墨来说,也只是旅途中一个还不错的小插曲罢了。
后来玩够了,唐墨回到江川,回到公司,还是大家口中的唐总。
每天上班办公,有交往对象的时候下班后会带女孩子吃顿饭,约个会看场电影,陪着人家买点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没女朋友的空窗期下了班就规律的回家吃饭睡觉。
周末和朋友在一起吃吃喝喝闹闹,也会去酒吧KTV这种地方疯一下放松一下。
总体来说,小日子过的也算惬意。
后来,唐墨在他三十岁而立之年,遇到了另一个小女孩,之所以说是小女孩,是这个女孩子对他来说,确实小,才二十岁。
而也就是这个小丫头片子,让她比遇见言畅时还要心动。
不,更准确地说是,比之前他遇到过的所有女人都让他心动。
他从未有过那种感觉,不管是看她逞强冷酷的模样,还是看她无助哭泣的样子,抑或其他任何模样,他都只想把她摁在怀里好好疼惜。
他见过她冷漠地抽烟,见过她暴戾地打架,见过她酷酷地骑摩托,也见过她开心时捧腹大笑,勾引人时笑的风情万种,甚至哄他时冲他委屈巴巴地撒娇……
她的每一种表情,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心里,永远都磨灭不掉。
唐墨也经历过几次恋爱,情.事方面颇熟,却第一次被这个小了他十岁小丫头片子给弄的在床上差点丢了男人的面子和尊严。
在他眼里,颜诗就是个狐狸精本精。
而他,已经被这个小狐狸精给迷惑住了,这辈子都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有次唐墨在家里洗了澡穿着浴袍出来,颜诗还在她的房间没出来,他便喝着红酒无聊地拨着电视台的频道,等着小姑娘出来一起吃晚饭,结果没几秒,唐墨突然看到沈城电视台里那个在现场报道新闻的女人。
他本来想摁下一个频道的手指顿住,在看到电视屏幕上显示出来的记者的姓名后,唐墨轻轻啧了声。
要不是无意间在电视上再一次看到了言畅的身影,他可能这辈子都再也不会想起自己曾经对这个让人感觉充满故事的女人有过好感。
唐墨继续摁遥控器,想找个好看点的节目。
须臾,颜诗从房间里光着脚跑出来,人站在唐墨的面前,挡住他的视线,她手里拿着自己的手机,举着给他看。
“我们学校有个活动,强制每个人都要写一封三行情书。”颜诗撇撇嘴,放软语气有点可怜巴巴地对唐墨说:“叔叔,帮我。”
唐墨听到她的这句话,脑海中突然浮出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她那时也是说的这句话,只不过语气要比现在还娇媚,那种泫然欲泣时说出来的话,让他回味无穷。
唐墨扔掉遥控器,抱着肩微微抬头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儿,她刚洗了澡,头发还湿漉漉地滴着水,身上只穿了一件宽大的白衬衫,堪堪遮住大腿根,玲珑的曲线隐隐呈现。
真是个小狐狸精。
唐墨微挑眉,伸出手将她拽进自己怀里,闻着她身上的清香,问:“真要我帮你?”
颜诗点头,“你知道我没什么文艺细胞的,让我写什么三行情书还不如让我去死呢。”
唐墨就这样把她抱起来,颜诗又细又白的腿盘在他的腰间,双手勾着他的脖子,问:“干嘛去啊?”
“给你写情书。”他说着就抱着她进了书房。
到了书房后,唐墨在座位上坐下来,让颜诗坐在他的腿上,他从笔筒里拿出一支钢笔,翻来放在旁边的一个本子,在空白页上写了这样三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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