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们正在兴头上,任何跟‘人化’二字有关的信息,他们都很愿意听。
于是一帮狼人都变成了好学生,乖乖的围着李云,听他忽悠。
“人化的秘密有很多。我这次只说最重要的一个,智慧。”李云顿了顿,道:“区别高级与低级的门槛,从来不是肉体的形态,而是智慧。智慧的重要性毋须我多言。人类为什么比很多动物都聪明,这涉及到人体构造和动物构造的差异,我这里不多讲。我只说结果。人形态,的确要比狼人形态更具智慧。以人形态长大,那么这人就会是聪明种,不比任何人类的智慧差,反之就要差一些。”
狼人们听的兴致勃勃,眼中的渴望之色更浓。
“具备了人化能力后,有个重要问题,那就是灵魂的形态变化。肉体变了,灵魂也必须跟着变,你们可以想一下,将两桶水装入一桶会怎么样?反过来,一桶水,倒进两个桶,又会怎样?”
如此简单的问题自然还难不倒狼人。“溢出和不满。”有狼人大声说。
李云指了一下那名狼人“反应很快。换到你们身上,溢出会丧失记忆,不满就无法驾驭身体。”
狼人们面面相觑,一个狼人道:“那变身几次不是彻底成傻子了?”
“所以说,变身是看着简单,内里大有门道的一门技能,若是它真的很容易,就不需要我在这里告诉你们如何做了。”
这时又有狼人道:“可看胡尔达的样子似乎也不算难。”
“那是因为技术方面的问题,由我通过战纹代管了。也就是说,技术还是我的,而不是你们自己的。”
“我们需要把这个技术变成自己的。”
“没错,我们还要把技术留给子孙后代。”
“上苍见证,血脉传承!”
“对,血脉传承!”
狼人们的思路很快总和到了一块儿,他们意识到这个技术必须是自己的,并且还要一代代传下去。
李云火上浇油:“你们不但应该将这个技术彻底学到手,还要将它精益求精。人类形态用于日常,可以节约能量,可以正常做事,战斗的时候变身,具有强大的战力。保护自己和亲人,守卫家园。”
“对的,就是要这样。”
“我们要这样。”
李云道:“你们需要的还很多很多,你们需要修行,让灵魂凝纯,让肉体储备更多的能量。你们需要信仰,生时能聚众,死后有归宿。你们需要学习,每一个技巧千锤百炼,每一个人贡献一个技巧,就是狼人的传承之书,哪怕不能通过血脉传承,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传承。只有这样,才有望一代强过一代,让其他智慧种族不敢小窥你们,不敢将你们当作野兽。”
狼人们一个个张大嘴,觉得李云说的好有道理,他们真是长知识了。原来他们竟然有这么多重要的需要。
“这都是你们应该具备的,也是结束狼人几千年来悲惨境遇的关键。从远古到现在,再到未来,有一条法则是永恒的,跑不快,就会成为猎物。一个种群的奔跑,就是进化,不断变好,不断变强,你的儿子要比你强,你的孙子要比你的儿子强,这就走对路了,而现在你们已经落下很多步,再不追赶,你们就会彻底变成野兽,然后被肆意猎杀,被不断利用,被黑心商人坑却毫无办法,看着自己的亲人因食物缺乏而一点点虚弱下去直到死亡而束手无策,你们愿意这样吗?”
“不愿意!”狼人们齐声怒号。
李云点头:“那么来找我吧,我可以助你们走上正确的道路。然而,进化之路是艰险的,会有牺牲、也会有失败、并且不是一代人所能完成的伟业。你们想要选择这条路,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半途而废就像一次不成功的捕猎,没有收获,还会损耗体能。”
狼人们纷纷表示,他们是粉身碎骨浑不怕,奔狼部族再也不能毫无希望的苦日子中蹉跎下去了。
李云这个时候却欲擒故纵起来。说:“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仓促做决定呢?回去好好的想,跟你们的族人商量,跟长辈商量,统一了意见,充分认识了道路的艰难,再来找我。”
包括胡尔达在内的狼人,因为这句话对李云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李云虽然毒舌不讨喜,但在大事上却是很厚道,这要换个人,巴不得赶快入彀,以免夜长梦多,哪里还会往外推?
他们却是不知,李云这时候早已经不担心他们不投靠,他为之努力的是低报酬,他就差直说你们需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自备干粮跟我玩种田了。
胡尔达和她的银嗥狼伙伴最终留了下来,作为联系人,其余狼人一股脑都撤了,他们急着回狼穴商量大事。
原本他们打算向瑟维斯报告兰卡这里的情况,这时自然是作罢了。他们巴不得瑟维斯跟李云晚联系,以免游说李云改变初衷,李云的抹黑发挥了作用,这帮狼人们觉得,跟瑟维斯比,李云就是个嘴臭但实际上很大方的凯子。
而瑟维斯则是笑面虎,表面文章做的很好,但背后尽是算计。
估计瑟维斯若是知道这档子时,心性会变得更黑暗几分。
多年的交情啊!敌不过一次污蔑和抹黑,传说中智慧不足但对认定的盟友很忠诚的狼人就这么背叛了,简直就是憨傻变奸猾的经典案例,这世间还有真爱吗?
且不提瑟维斯日后知道真想会怎么想,李云自己就很有感慨。他的记忆自我封印,联想不到那句:无所谓忠诚,只看背叛的筹码是否足够。但这事至少让他意识到,跟群体,真的别谈忠诚。
这也是为什么他费力巴巴的给狼人们解释魂力溢出、体能消耗的原因,他发现必须有一个长期的美好愿景,一直吊着狼人们的胃口,否则获得变身能力之日,也就是关系结束之时。
当然,这种结束不是说一下就散伙了,而是说进入了一种还账模式,当狼人们觉得不欠他什么了,也就真的该散伙了。
他可以使用反制手段,以死亡进行胁迫。可强扭的瓜不甜,消极怠工和积极肯干之间差的很远很远,若只是御使奴隶,他完全可以瞄准狗头人、地精、鱼人等等而不必选狼人。
他看重狼人,是因为从文明的角度,狼人目前处于最低谷,他们有上升的巨大潜力,意愿也不缺,若他能完成技术入股,双方合作,就能各取所需。
换成豺狼人什么的,人家对自己的小日子不知道多满意呢,讨厌的就是各种打扰,更重要的是,它们没有人类的思维模式,虽然智商不算太低,但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行,真正的只顾眼前。能驱使这种次级智慧生物的,也就是皮鞭和实实在在的好处。
更让人倒胃口的是,次级智慧生物的思维特征让它们象是一个个存不住水的破桶,掌握的技巧和知识自己忘的快,也很难传给下一代。当苦力也不是好苦力,因为没有长性,愚昧,自我约束力差。
也只有通过神术那样连学习都可以替代的填鸭方式,才能更好的驾驭它们,却也不能指望它们有什么大发展。
总的来说,次级智慧生物的整体投资性价比极差,有那辛苦还不如研究魔像,将制造成本,尤其是活性化和智慧赐予这两个技术的成本降下来,那么魔法版的机器人产业大军就指日可待了。
不管怎么说,目前这一步走的还是蛮顺当的。光是避免了一场准备不足、以少对多的血战,就是一大幸事。他暗自算过一笔帐,真要跟狼人们开战,不说狼人们最终如何,他这边损失惨重就绝对免不了,最终能活下来的,恐怕也就是他、黛娜和卡里斯,而且之后短期内肯定是别想再战了。
狼人们离开之后,他让胡尔达去清洗了一下,随后拿了自己的衣服,让她穿上。裤子正好,上衣因为一对****而显得小,绷的紧紧的。
他对这位大洋马交代了几句,就去休息了,距离天亮也没几个小时了,勉强能眯一觉。
然而今夜注定不得安生,大约凌晨五点半,他被胡尔达唤醒,有人来了。
这个时间,这个地方,有人来,简直就跟白日闹鬼一般让人纳罕,但胡尔达的伙伴八十分没有搞错,的确是有人来了。
李云利用黑暗之力感知了一下,随即看向胡尔达和八十分,胡尔达没问题,八十分的野性特征太明显了,很可能会引来麻烦。没办法,他用一滴血在八十分的额头绘了一个战纹,启动之后,凌厉的特质消减了很多,有那么点已驯服动物的意思了。
接下来黛娜、卡里斯他们也被唤醒,见到胡尔达他们自然是诧异的,更诧异的是现在竟然奔着凌晨六点去了,也就是说,他们安然的睡了大半夜,甚至没安排守夜,看样子是李云一个人守了全夜。
“要跟狼群开战了吗?”卡里斯问。
其他人也以为是这个原因,拂晓进攻,这种谋略烂大街到不稀罕提了都。
“狼群已经退了,多亏了我的这位伙伴及时赶到。她是位巡林客,可以跟动物沟通,她劝退了狼群。”
“啊?哦!”人们吃惊,然后释然。巡林客确实有让动物改主意的可能。
只有黛娜和卡里斯,知道事情不那么简单,围困他们的不单纯是狼群,而是由狼人率领的狼群。不过两人都没多说什么,不是时候。
李云给众人简单介绍:“我的朋友,叫胡尔达,收到我的飞信赶来相助。她长时间生活在丛林中,性子有点闷,你们多担待。”又指着胡尔达的狼伙伴道:“这是她的战斗伙伴八十分,一位辣妹。”
随后他直接安排道:“胡尔达将担任随车护卫,等会儿来的这帮人,若是出言盘问,记住,没有狼群,胡尔达也是一直随队的,明白了吗?”
“明白了,不过,有人来了?这个时候?”卡里斯问。
还未等李云答复,外面已经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
人们都一脸古怪,这个点数就是耐斯迈都未必有人出入,更别提这种荒郊野岭。
李云语速快了几分:“初步探测是教廷的人。注意,他们不是自己人。你们都已经是黑暗子民,靠战纹压着不会被察觉,可一旦漏了底……”
“我们明白了。”卡里斯这样说,其他人也均是点头。
李云看凯尔和莉亚都显得瑟缩,道:“我们不是贼,也没有做任何亏心事。之所以戒备,是担心教廷来人太死搬教条,只拿结果说事,而不顾我们是受害者这一事实。所以你们没有错,当然他们也只是古板不知变通。我们要做的就是有意识的规避,就像不向矮人兜售掺水的烈酒一样。”
他这么一说,凯尔和莉亚都放松了很多。
这时候马蹄声已经很近了,卡里斯问:“那么您呢?”
“我是教廷委派护送弗戈斯教友回乡的暗骑士。”
“明白了。”
“好了,莉亚,跟你家小姐去休息,其他人也休息,凯尔,你跟着卡里斯,胡尔达,安抚八十分,对方可能会用圣光试探,注意别让八十分表现的太过好战。”
安顿好之后,李云径直来到镇厅门口,推开封堵的重物,将临时的门扉打开,阔步走了出去。
这时,来的一行人中,最前面的那个已经下马,看到李云出来,正想问话,就听李云道:“暗夜幽长。”
这人立刻下意识的答:“白日耀芒。”
李云心说:“你大爷,最不想遇到什么就偏就遇到什么。”
嘴上则说:“原来是神圣秩序骑士团的兄弟,沙罗克?艾瑟向列位致敬。”说着,右手握拳,拳心扣左胸心脏,颔首致意。
来的一众人,无论是马下的,还是马上的,纷纷施礼。
骑士们纷纷下马,战马的眼睛在骑士下马后,不再有明亮的光芒。这是骑术的一部分,骑士能给马提供一系列的强化效果,所谓的人马合一,是成为骑士的基本条件,也正是因为这样,人类的骑士团才能跟其他古老而强大的智慧种族的高级战力比拼。
“艾瑟骑士,你是在执行任务吗?”
“严格的说,不算是。我在轻装护送一位北郡修女会的教友回乡。”
“咻!“有人轻佻的吹了声口哨。
“穆恩!”严厉的声音响起。
“对不起,队长,一时牙痒嘴贱,不会再犯了。”
“我能看下你的骑牌吗?”当先下马之人问李云。
“可以。”李云说着从怀中掏出骑牌,他的骑牌是一柄半掌长的宽剑牌,其中一面有两条猩红血槽,另一名则是浮凸的铭文。
他虽然是流浪骑士,但属于自我放逐者,教廷放逐的骑士,是不可能这么惬意的四处游荡的,光是收回传承就能要人老命。
对方接过骑牌,用法术验证了下,随即扭头向那位队长点点头:“猩红骑士。”
转身双手将骑牌交还,语气客套了许多:“感谢你的配合。”
“应该的。”
猩红骑士是血斗的专有称号之一,意味着斩杀过比自身强大之敌三人以上,七人以下。
血斗暗骑士在教廷战力内部有个外号,叫刮鳞器,这个鳞可不是指鱼鳞,而是龙鳞,意思是说就算跟龙放对,血斗也能让龙损失不少鳞片,当然血斗肯定是死了。
血斗不是最厉害的那个,但绝对是最坚韧的那个。要干死血斗,就得有自己流三斤血的觉悟,跟血斗玩命,也不存在快速取胜这一说法。
猩红骑士更是鏖战、缠斗的达人,这种人一般都会获得同僚额外的敬重,因为背负绝地殿后使命的经常是他们,也只有他们,才能缠住强敌,以相对微小的代价给其他人争取到撤退的机会。
按照李云给自己编织的记忆,他就是在一次殿后任务中幸存,然后没有会暗剑骑士团报道,走上了自我放逐之旅。
那队长走过来,道:“我是亚德里安?莫顿,我们追着死蛆福莱尔的足迹来到了这里。这里是你们摧毁的吗?”
李云也懒得问这个福莱尔是谁,直接回答问题:“不是,我们在傍晚时分抵达。兰卡已经在燃烧,推测战斗应该发生在正午。但是没有感受到圣力残余。”
亚德里安道:“但这里也没有多少邪秽残余。”
李云耸耸肩,“不是我做的,我们的主要精力都花在了建立镇厅防护上。另外就是埋了些尸骨。”
亚德里安点点头,没急着进屋,而是转身吩咐其他人手,开始四处查探。
他们都为自己加持极效舞光术,宛如顶着大号路灯在前进,镇子里里外外被他们翻了个遍,连镇外的新坟也被一一挖开,枯骨被起出,之后随意丢到那里不管。
“那些尸骨只是遇害的镇民。”李云对查探了一圈回来的亚德里安说。
“抱歉,我的队友们干活有点糙。”话是这么说,可明显没有认错的态度,因为根本不觉得这事有什么了不起。
这类情况在这个世界并不鲜见。虽然也讲究入土为安,讲究安息。但人们都知道,人一死,灵魂就各找各妈,奔神国而去了,剩下的就是躯壳,收棺埋葬不过是照顾活人的情绪。
李云则觉得重点不是照顾情绪,而是活人的一个态度,人应该有敬、畏之心,也应该有公德心。
亚德里安一行进了镇厅,四下扫了几眼,就知道李云所言不虚,将镇厅防护的这般好,的确是很耗费时间的事。
目光在胡尔达的衣服上停留了片刻,而后又在黛娜和莉亚休息的门口站了一小会儿,亚德里安便领着一行人离开了。声称他们的目标是死蛆福莱尔。
被这帮人闹腾了一遭后,时间已经接近7点。
正是一年中夜长的昼短的时节,距离天亮还有大半个小时。不过众人也不用再睡了,收拾整备,天亮后正好上路。
李云跟卡里斯将尸骨重新填埋,卡里斯忍不住骂了几句,卡玛兰人信神敬祖,分外厌恶这种亵渎死者的举动。
李云心说:“教廷的人大都是这个吊样,觉得有光明神罩着,就可以百无禁忌。”
的确,教廷的人,尤其是其战斗部队,骄横跋扈是出了名的,近些年甚至有为非作歹的劣迹传闻,很不受人们待见。
但这些人有一样,对神很虔诚。
有人就专门为此讽刺过他们,除了对神虔诚,一无是处。
可那有如何?人家照样神恩绵长。就仿佛光明神在说:这么做就对了,你们得搞清楚该抱谁的腿,谁给你们发工资……
以李云跟卡里斯的体能和气力,重新安置尸骨并不算麻烦,忙活完回去正好赶上吃早饭。
咸肉干、面包、米粥,食物一般,但人们吃的很香甜,卡里斯他们胃口大开,胡尔达更是不折不扣的大胃王,黛娜见别人吃的香,也被勾引的多吃了一点,吃的最少的是李云,实际上他的能量需求最大,但主要已经不靠食物补充,否则就算一刻不停的吃,最终也会饿死。
马车套好,车队出发,胡尔达跟卢克坐在马车的外驾驶位上。八十分表现的对马匹很有兴趣,换成往昔,至少两匹拉车的挽马会被它惊到,可战纹让它身上的野性气息大减,马匹把它当狗,而它则可以近距离的观察马、以及车。
车队先是向东南出了兰卡地界,然后拐上大道,沿路南行。
今天天气不怎么样,胡尔达说会有雨,大约会在午后。
李云脑海里浮现出地图,略一算计,下雨时大约能到碎石农庄附近,看情况,雨大就只能在碎石农庄宿一夜了。
过奔流河之前,有一段林地山道,山是土山,坡度较缓,跋涉难度不大。但行进速度必然会减下来。
这里经常有豺狼人或地精出没,李云等人倒是不惧,唯一怕的就是伤到马,那会耽搁行程。
所以车马还在坡下时,胡尔达就带着八十分先行侦查去了。
大约二十多分钟后,胡尔达单手卡着一头熊地精的后脖颈出现在众人面前。
熊地精虽然只比地精多个熊字,但差别大的就好像两种生物。如果说地精是乌合之众,那么熊地精就是准军事组织的一员,它们打仗还是有一套的,但也就一套。
熊地精的体格差不多是健美先生的水平,个头190cm左右的居多,它们残忍、粗野、顽固,还有一副臭脾气。
但眼前这头被胡尔达收拾的服服帖帖,看其鼻青脸肿的模样,没少挨揍。不过服帖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胡尔达是头狼人,若是换个寻常的,熊地精是有战死的勇气,或者说顽抗精神的。
“熊地精跟地精搭伙准备袭击我们?”
“不,有人雇佣它们,将河桥刨断了。”
李云哼了声,一个血法术打过去,熊地精就将自己知道的都说了,有价值的信息不多。凌晨6点左右有名黑法师找上它们,毁桥有赏。
一般情况下,熊地精是不会干这种事的,它们不会造坚固的桥,却需要桥来往奔流河两岸。不过这次价码够高,200头成年角鹿。
李云一听就知道这帮傻缺被坑了,尤其是听到对方用神器做抵押,更是有呸熊地精一脸的冲动,一件神器价值与一座桥划等号,众神都得哭晕在厕所里。
没啥好说的,去现场看看吧。
到了河边一看,嚯!热火朝天的劳动现场,桥已经毁的差不多了,河这边还在拆,河那边还有一群被困的,正哇哇叫着考虑怎么过来。
一帮熊地精、大地精和地精见李云他们人单势孤,哇呀怪叫着冲过来,有的干脆就扔石头,石桥刚毁了,石头还是蛮多的。
李云迎上去,不断射出棺材钉,一枚一条命,转眼就杀死了十几个,地精们一看遇到了抵挡不能的杀神,立刻就怂了。
“还有谁?”李云用地精语大声喝问。
没谁了,领头的死了,有胆量玩横的死了,有几个想跑的也被快速射杀了,剩下的都献出膝盖求饶命。
为啥,因为李云释放了王八之气,不,黑暗之力!地精作为黑暗子民,很习惯向黑暗强者臣服。
河对岸的那些地精则玩起了嘴炮,大喊大叫秀勇气外加对这边的同类之遭遇幸灾乐祸。
李云一甩手,棺材钉跨过近五十米的奔流河,射杀了数个,这回消停了。
“干活,有奖。偷懒,下场就是它们。”李云说着指了指那些死者。
这时再看,那些之前被射杀的地精已经枯朽成了干尸,全身的精华都被棺材钉收摄一空。
地精们开始干活,就近伐树,之后李云使用死植法术令其连接并生,然后再用藤蔓加固形成桥板。地精们之前干活偷懒,桥墩并未毁掉,如今把成形的桥板搭过去就行。
当然,这也不容易,不过有一票苦力,事情就简单了许多,两根大藤蔓缆绳,兜住桥板的一端,象放吊桥般放下去,桥就算搭好了。
一共需要搭三块桥板,运送第二块时,有地精落河,奔流河这个段位水流湍急,掉下去基本一个浪头拍过去,人就没影了,想找就去百多公里外的下游,或许能找到浮尸。
然而这个落水地精却被李云手疾用藤蔓临时做成的长鞭给卷了回来。
地精们在同伴落水时麻木不仁,救上来后嘻哈取笑,李云在一旁看的唏嘘,谁能指望带着这样的一帮家伙能成大事?
桥板搭好,车队总算是过了桥,再一看,两个多小时过去了。
李云没有食言,临走时给了那些之前努力干活的地精奖赏,战纹印章,这东西就跟盖猪肉检验章般,蘸着颜料,一戳子下去就ok。并且无论含金量还是原材料,都远不能跟给卡里斯他们用的相比。
但这并不等于效果不好。
事实上,效果绝对是立竿见影的,被盖了章的地精身体的潜能会被完全激发,悉数转化成成长的力量,让这些地精宛如催肥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强壮起来,最终变成同类中的健美先生。这种奖励无疑非常非常受欢迎。
胡尔达看着一帮欢呼雀跃的地精,感叹:“尊上,您真是位慷慨的强者。”
“来的太容易从来都难持久,它们的倒是持久,但代价是十年寿命。”
“那也很划算,地精的平均寿命不足30年,基本都是非正常死亡。至少有了这力量,它们在活着的时候,能开心很多。”
李云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小时候有糖吃会很开心,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认为长大了自己挣钱就可以买很多的糖,会更开心。真的长大了……
开心与否与有什么,有多少没有必然联系。这道理对胡尔达而言有些深邃了。
车队走了,地精们在笑闹过一阵之后,决定再把桥拆了,这样就能领双份奖励了。然后又有一波地精被困在了河对岸……
过了河,就算彻底进入卡玛兰地界了。迎接一行人的首先是蜘蛛森林。
这一段路,当地人有个称呼,叫吊死者走廊。走在这条路上,的确有被吊死之险。执行吊刑的义务工作者是吐丝蜘蛛,它们的作法一般是兜头一团蛛丝网,命中后再补网,最后垂下来擒抱,将目标拉上去,整个捕猎过程就基本完成了。吐丝蜘蛛非常勤快,即便它们吃的饱饱的,假如有机会,也会发动攻击,裹起来吊到那里当备用粮。
李云倒是不惧吐丝蜘蛛,黑暗生物,别说是躯干,驱使它们效力都是可以的。但当他看到路两旁的龙血树,却是感觉相当无语。
这种树就像是超级麻花辫,粗大的藤状树干螺旋纠缠,然后在顶端打开,形成树冠,叶子都在顶上,从下面看就像是伞骨众多的不规则大伞。
龙血树的树干无法用来制作家具或用搭建房屋,也不适合当柴烧,因为汁液丰富,枝干枯死后,汁液会凝结,烧起来很呛,烟大且有毒。非要找用途,有人用它那深红色的汁液当染料又或漆料。但这种暗红色并不讨喜,除了当地人用一些,基本没有销路。
如今的龙血树已经被黑暗力量侵蚀,彻底成了问题存在,它的枝干和树叶生长的更快,更高大,更霸气,枝叶并且彼此纠缠连接,将天空堵了个结实,即便是白昼,林内也是异常漆黑,全靠零星的冷光植物照明。
黑龙血树的存在,改变了树下的环境,凡是不能适应潮湿、黑暗、无光环境的物种,要么变异、要么灭绝。
新的植物体系对人极不友善,植物有毒,气体有毒。昆虫、动物也变得危险性大增,吐丝蜘蛛不过是在黑龙血树的伞盖下织网筑巢的一种生物,巨大、但毒性不强,若是组队通行,就算有人中招,也能救下。遇到另外一种寡妇蛛就比较倒霉了,飞扑到身上,一口下去,不赶快解毒,就死定了。
至于森林深处还有什么,已经没人知道,连胡尔达都表示,奔狼狼人不会进入密林深处。
李云还特地下马,进入路旁的林中看了看,从而确认了整个森林都已经被黑暗侵蚀,成了幽暗森林。
他不知道是瑟维斯造就了这一切,还是类似这样的环境成全了瑟维斯。
由于能运用黑暗力量带来的便利,一路上没有吐丝蜘蛛来骚扰他们,但那密布的蛛网结构,还是看的人毛骨悚然,感觉不像是在一条重要大路上行进,而像是进了蜘蛛巢穴。
光是这一条路就看出了卡玛兰的问题,这可是卡玛兰通向外界的唯三大道中的一条,另外一条在二百多公里外的奔流河下游,就是奔流城到黑鸦城那条路,还有一条是向南去无限森林的,那里根本就是人类未涉足的蛮荒之地。
黑鸦城现在落入了瑟维斯手中,通往蛮荒的路意义不大,能跟外界联系的路就剩这一条,路况恶劣如斯,说是被断了后路也不为过,至少换成是他,组织些黑暗生物封死蜘蛛森林很容易。
“这卡玛兰,简直就成了死地!”他心里这样想。
通过约十四公里长的蜘蛛森林,感觉就像从山洞中钻了出来,哪怕天空已经乌云密布,降雨的趋势非常明显,可天空的光亮度仍旧比森林里高的多。
李云举目四望,入眼的是一片丘陵地带,由于所在的位置地势较高,有种站在高峰看矮丘的效果,遂感觉‘坟丘’这一地名真的是很形象,近处、远处,一个个的矮山包,看着确实像是坟茔。
并且,起这样的名字,也能体会到人们对这里的厌恶。
这里乍一看地理环境不错,东西是山,南北是林,是一块大盆地,丘陵虽然有点坏画风,不及平原好处理,但也能容忍,山能开、海能填,丘陵上自然也能种梯田。可这里没水是个什么鬼?盆地啊,说白了就是一大坑,周遭的高地绿树成荫不缺水,这么大个盆地却没有水,这不是见了鬼是什么?
所以当年拓荒到这里的人,一怒之下就让这里滚粗了,至今还荒着。连同蜘蛛森林,这里没有归属,当初的东卡玛兰伯爵倒是说这里是属于伯爵的领地,可如今这个伯爵已经不存在了。
坟丘也有植物,绿色在这里就是点缀物,棘刺植物霸占着大大小小坟头一般的丘陵,土壤是褐色的,还能很轻易的看到裸露的岩石,整体给人一种戈壁边缘的饥渴感。
道路在丘陵间曲折向前,车队行在其中,有种转山的感觉,不时就得上高出看看,因为这里的道路很天然,很容易拐错道。
李云没有留意这些细节,他在沉思,他觉得这个地区很有意思。他觉得1,定然有发达的地下河,否则以这个地区的年降雨量,不至于连点积水都没有。2,估计下面有矿。矿物辐射严重,会影响植物的生长,若非如此,森林中的树木还是有办法蔓延覆盖的,毕竟这里不是降雨量不够,而只是留不住水。
当然,有地下河也好,有矿产也好,都不如有人好。这个世界最宝贵的资源其实就是人,至于土地,真的不缺。
他这次南下,主要就是来抓人来了。不管是以黛娜的名义,还是谁的名义,一定要有人。
他算是想明白了,要么,一手抓普通人,一手抓狼人,两者揉到一块,建立根据地。要么,普通人抓不住,狼人也会鸡飞蛋打。光一帮苦力,也就能玩个拦路抢劫什么的,而这种玩法,无论对他还是对狼人都毫无意义。纯属浪费了能人化的感情。
车队快要进入灰叶森林时,李云看了一眼东面,目光的尽头,是高耸入云的群山。那里是灰石山地界。
他始终觉得,人类在卡玛兰生存,最大的威胁就来自灰石山,那里就是一个天然决斗场,那里生活的生物,没有一种是好惹的,龙在那里都有****死的记录,可以想象,当那里的生物某一天准备换个水草丰美的地方住住,卡玛兰会怎样。
灰叶森林目前还比较正常,杨树是这里的主要树木,树叶的背面是灰色的,森林因此得名。
行走在这里,能看到小动物奔窜的身影,能听到鸟雀的鸣叫,能嗅到夹杂了花香的泥土和树木的清新气味,能感受到自然的和谐以及静谧和生动有机统一的美妙。
李云还对卡里斯说:“这里不错,就算淋点雨也认了。”
结果还没乐呵多久,整个人就又变得不好了,因为遭遇了神圣秩序骑士团。
这些人就在道旁的林间空地搭建起一个临时的营地,看样子已经提前吃过午饭,如今正在放懒消食。
“哈,艾瑟骑士,很有缘啊,竟然又相遇了。”打招呼的是凌晨率先下马跟他交谈的那个骑士,姓什么不知道,但叫加德纳,他的同伴就这么叫他。
“圣骑士你好,圣骑士再见。赶时间。”
李云的应对让加德纳哭笑不得,笑着邀请道:“差不多也该歇歇脚了,这里虽然简陋但设施齐备哦,连营火都是现成的。”
“感谢你的盛情邀请,不过我们准备去碎石农庄再歇息。”
“这里距离碎石农庄还有些路,雨快要来了,你们会被截在在半道上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试着冲一程,说不定雨刚下起来,我们就到地方了。”说着李云向其他骑士颔首致意,便驭马追上了车队,继续向前而去。
望着远去的车队,加德纳收起笑容,步行回到临时营地,“队长,他们不肯停留。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
亚德里安哼了一声,“察觉到了又如何?一个猩红骑士而已,还能翻的了天?既然不识好歹,那就让教典军团的游骑兵去处理他们好了。”……
这边,李云被神圣秩序骑士团的人这么一搅和,不但刚萌生的一点点好心情没了,连停车歇息的打算也取消了。
胡尔达提醒,雨真的要来了,而且雨势不会小。
李云一咬牙,道:“车队全速前进,到碎石农庄前不停。”说着,他给拉车的两匹挽马施法,又给车辆加持了平衡术,这样能让车辆的颠簸大大降低,否则一旦速度上来,以目前的路况、以及那没有轮胎、避震系统也很成问题的车辆,乘客非得颠散了不行。
护卫们则是直接激发其战纹,他们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懂得如何人马合一了。或者说,一股力量由他们身体中勃发,刺激了坐下骑乘,完成了人马合一。
随即,整个车队的行进速度徒然飙升。
普通情况下,马最快能跑60公里/小时,可连续跑100公里。但现在,跑出的是80公里的时速,虽然马很快就汗流浃背,但能看的出,越跑越有劲,完全是一副跑发了性子的架势。
飚速度!这一极限运动的刺激感觉被几人体验到了,肾上腺素的分泌应和并强化了这种感觉,美!爽!感觉要飞起来了一般。
道旁景物飞快后掠,大风顶的人嘴都张不开,但卡里斯他们十分兴奋,贝克特声嘶力竭的大声嚷嚷:“这就是骑士,这就是骑士!我一定要成为骑士!”
雨还是在半路上就下了起来,豆大的雨滴,砸在脸上生疼,并且很快就成了瓢泼大雨。然而这时却感觉不到疼了,因为李云又帮他们激活了一重战纹之力,顿时人和马身上都生出一层光膜,这膜阻挡了雨的侵蚀,将冰寒隔绝在外。
与此同时,那种大风顶脸的强烈刺激感也大幅度的消弱了,这个让人不爽。但很快卡里斯他们就被另一种玩法吸引,感受并深入驾驭战马。
人马合一,就仿佛真的连为一体了,能感受到战马的心跳,能感受到奔跑时的肌肉发力,甚至能感觉到四蹄踏落。
它有点象是自己在奔跑,但又不完全是,而且能够跟战马进行意识沟通,那是种很奇特的心领神会。战马有些孩子气,实际上它们也的确是5岁左右儿童的智商,对于成年人来说,它们还是很好哄的。
当更深入的参与到了战马的奔跑运动中,当象哄孩子一般哄着战马做出各种动作,那种新鲜而又繁多精细的掌控感,让人好奇,也很愿意去进行各种尝试。
对卡里斯他们而言,路途就在这样的新奇感受中甩到了身后。然后,碎石农庄渐渐出现在了视野中。
本来因为雨的关系,还要再近一近才能看到的,可农庄发生了变故,浓烟滚滚,数间建筑竟然在大雨中熊熊燃烧,远远的就看到了烟火,应该是雨还未下时就已经别点燃了。
“吁!”李云戴住马,卡里斯他们的马也相继慢了下来。
马匹四蹄踏踏、打着响鼻,白气不断的从其口鼻间喷出,消散在雨幕中。
卡里斯几人就觉得一阵眩晕,险些从马上栽下来,随即虚弱的感觉如潮袭来,软的就跟面条似的,连戴缰绳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是强行实用战纹力量的代价。
不仅仅是人,马也已经打晃了,有损失跪倒的可能。
脖颈一痛,感觉有股火被注入,这火流入心脏,然后被泵动到全身,气力回来了,不,比之前更盛。
然后卡里斯就看到了李云在给其他人注射,晶石的针管,金属的针头,猩红的液体,人和马都注射。
注射很快完成,稍许,人欢马炸,原地重生一般力量充溢、精神百倍。
李云暗自检查了一下,生命能量已经没多少了。这都是用棺材钉从地精身上榨取的,然后提炼而成。
他对该种能量的依赖性很高,平时还好,一旦有战斗或大量的施法,就一定得有这东西,否则光靠吃饭很难补回来。
现在,战斗已经迫在眉睫,他简单讲话“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屠戮民众者,死!明白没有?”
“明白!”卡里斯等人在雨中大吼。
“好,我会通过战纹遥控,对你们进行战场指导,需要你们做什么,到时你们自然会知晓。不折不扣的执行,就是你们唯一要做的事。风雨无阻!”李云握拳高举。
“风雨无阻!”卡里斯等人纷纷高举武器。
车队再次出发,以李云为首的五骑渐渐与马车拉开了距离,距离碎石农庄缩短到500米,冲锋开始!(未完待续。)
于是一帮狼人都变成了好学生,乖乖的围着李云,听他忽悠。
“人化的秘密有很多。我这次只说最重要的一个,智慧。”李云顿了顿,道:“区别高级与低级的门槛,从来不是肉体的形态,而是智慧。智慧的重要性毋须我多言。人类为什么比很多动物都聪明,这涉及到人体构造和动物构造的差异,我这里不多讲。我只说结果。人形态,的确要比狼人形态更具智慧。以人形态长大,那么这人就会是聪明种,不比任何人类的智慧差,反之就要差一些。”
狼人们听的兴致勃勃,眼中的渴望之色更浓。
“具备了人化能力后,有个重要问题,那就是灵魂的形态变化。肉体变了,灵魂也必须跟着变,你们可以想一下,将两桶水装入一桶会怎么样?反过来,一桶水,倒进两个桶,又会怎样?”
如此简单的问题自然还难不倒狼人。“溢出和不满。”有狼人大声说。
李云指了一下那名狼人“反应很快。换到你们身上,溢出会丧失记忆,不满就无法驾驭身体。”
狼人们面面相觑,一个狼人道:“那变身几次不是彻底成傻子了?”
“所以说,变身是看着简单,内里大有门道的一门技能,若是它真的很容易,就不需要我在这里告诉你们如何做了。”
这时又有狼人道:“可看胡尔达的样子似乎也不算难。”
“那是因为技术方面的问题,由我通过战纹代管了。也就是说,技术还是我的,而不是你们自己的。”
“我们需要把这个技术变成自己的。”
“没错,我们还要把技术留给子孙后代。”
“上苍见证,血脉传承!”
“对,血脉传承!”
狼人们的思路很快总和到了一块儿,他们意识到这个技术必须是自己的,并且还要一代代传下去。
李云火上浇油:“你们不但应该将这个技术彻底学到手,还要将它精益求精。人类形态用于日常,可以节约能量,可以正常做事,战斗的时候变身,具有强大的战力。保护自己和亲人,守卫家园。”
“对的,就是要这样。”
“我们要这样。”
李云道:“你们需要的还很多很多,你们需要修行,让灵魂凝纯,让肉体储备更多的能量。你们需要信仰,生时能聚众,死后有归宿。你们需要学习,每一个技巧千锤百炼,每一个人贡献一个技巧,就是狼人的传承之书,哪怕不能通过血脉传承,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传承。只有这样,才有望一代强过一代,让其他智慧种族不敢小窥你们,不敢将你们当作野兽。”
狼人们一个个张大嘴,觉得李云说的好有道理,他们真是长知识了。原来他们竟然有这么多重要的需要。
“这都是你们应该具备的,也是结束狼人几千年来悲惨境遇的关键。从远古到现在,再到未来,有一条法则是永恒的,跑不快,就会成为猎物。一个种群的奔跑,就是进化,不断变好,不断变强,你的儿子要比你强,你的孙子要比你的儿子强,这就走对路了,而现在你们已经落下很多步,再不追赶,你们就会彻底变成野兽,然后被肆意猎杀,被不断利用,被黑心商人坑却毫无办法,看着自己的亲人因食物缺乏而一点点虚弱下去直到死亡而束手无策,你们愿意这样吗?”
“不愿意!”狼人们齐声怒号。
李云点头:“那么来找我吧,我可以助你们走上正确的道路。然而,进化之路是艰险的,会有牺牲、也会有失败、并且不是一代人所能完成的伟业。你们想要选择这条路,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半途而废就像一次不成功的捕猎,没有收获,还会损耗体能。”
狼人们纷纷表示,他们是粉身碎骨浑不怕,奔狼部族再也不能毫无希望的苦日子中蹉跎下去了。
李云这个时候却欲擒故纵起来。说:“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仓促做决定呢?回去好好的想,跟你们的族人商量,跟长辈商量,统一了意见,充分认识了道路的艰难,再来找我。”
包括胡尔达在内的狼人,因为这句话对李云的印象大为改观,觉得李云虽然毒舌不讨喜,但在大事上却是很厚道,这要换个人,巴不得赶快入彀,以免夜长梦多,哪里还会往外推?
他们却是不知,李云这时候早已经不担心他们不投靠,他为之努力的是低报酬,他就差直说你们需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自备干粮跟我玩种田了。
胡尔达和她的银嗥狼伙伴最终留了下来,作为联系人,其余狼人一股脑都撤了,他们急着回狼穴商量大事。
原本他们打算向瑟维斯报告兰卡这里的情况,这时自然是作罢了。他们巴不得瑟维斯跟李云晚联系,以免游说李云改变初衷,李云的抹黑发挥了作用,这帮狼人们觉得,跟瑟维斯比,李云就是个嘴臭但实际上很大方的凯子。
而瑟维斯则是笑面虎,表面文章做的很好,但背后尽是算计。
估计瑟维斯若是知道这档子时,心性会变得更黑暗几分。
多年的交情啊!敌不过一次污蔑和抹黑,传说中智慧不足但对认定的盟友很忠诚的狼人就这么背叛了,简直就是憨傻变奸猾的经典案例,这世间还有真爱吗?
且不提瑟维斯日后知道真想会怎么想,李云自己就很有感慨。他的记忆自我封印,联想不到那句:无所谓忠诚,只看背叛的筹码是否足够。但这事至少让他意识到,跟群体,真的别谈忠诚。
这也是为什么他费力巴巴的给狼人们解释魂力溢出、体能消耗的原因,他发现必须有一个长期的美好愿景,一直吊着狼人们的胃口,否则获得变身能力之日,也就是关系结束之时。
当然,这种结束不是说一下就散伙了,而是说进入了一种还账模式,当狼人们觉得不欠他什么了,也就真的该散伙了。
他可以使用反制手段,以死亡进行胁迫。可强扭的瓜不甜,消极怠工和积极肯干之间差的很远很远,若只是御使奴隶,他完全可以瞄准狗头人、地精、鱼人等等而不必选狼人。
他看重狼人,是因为从文明的角度,狼人目前处于最低谷,他们有上升的巨大潜力,意愿也不缺,若他能完成技术入股,双方合作,就能各取所需。
换成豺狼人什么的,人家对自己的小日子不知道多满意呢,讨厌的就是各种打扰,更重要的是,它们没有人类的思维模式,虽然智商不算太低,但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行,真正的只顾眼前。能驱使这种次级智慧生物的,也就是皮鞭和实实在在的好处。
更让人倒胃口的是,次级智慧生物的思维特征让它们象是一个个存不住水的破桶,掌握的技巧和知识自己忘的快,也很难传给下一代。当苦力也不是好苦力,因为没有长性,愚昧,自我约束力差。
也只有通过神术那样连学习都可以替代的填鸭方式,才能更好的驾驭它们,却也不能指望它们有什么大发展。
总的来说,次级智慧生物的整体投资性价比极差,有那辛苦还不如研究魔像,将制造成本,尤其是活性化和智慧赐予这两个技术的成本降下来,那么魔法版的机器人产业大军就指日可待了。
不管怎么说,目前这一步走的还是蛮顺当的。光是避免了一场准备不足、以少对多的血战,就是一大幸事。他暗自算过一笔帐,真要跟狼人们开战,不说狼人们最终如何,他这边损失惨重就绝对免不了,最终能活下来的,恐怕也就是他、黛娜和卡里斯,而且之后短期内肯定是别想再战了。
狼人们离开之后,他让胡尔达去清洗了一下,随后拿了自己的衣服,让她穿上。裤子正好,上衣因为一对****而显得小,绷的紧紧的。
他对这位大洋马交代了几句,就去休息了,距离天亮也没几个小时了,勉强能眯一觉。
然而今夜注定不得安生,大约凌晨五点半,他被胡尔达唤醒,有人来了。
这个时间,这个地方,有人来,简直就跟白日闹鬼一般让人纳罕,但胡尔达的伙伴八十分没有搞错,的确是有人来了。
李云利用黑暗之力感知了一下,随即看向胡尔达和八十分,胡尔达没问题,八十分的野性特征太明显了,很可能会引来麻烦。没办法,他用一滴血在八十分的额头绘了一个战纹,启动之后,凌厉的特质消减了很多,有那么点已驯服动物的意思了。
接下来黛娜、卡里斯他们也被唤醒,见到胡尔达他们自然是诧异的,更诧异的是现在竟然奔着凌晨六点去了,也就是说,他们安然的睡了大半夜,甚至没安排守夜,看样子是李云一个人守了全夜。
“要跟狼群开战了吗?”卡里斯问。
其他人也以为是这个原因,拂晓进攻,这种谋略烂大街到不稀罕提了都。
“狼群已经退了,多亏了我的这位伙伴及时赶到。她是位巡林客,可以跟动物沟通,她劝退了狼群。”
“啊?哦!”人们吃惊,然后释然。巡林客确实有让动物改主意的可能。
只有黛娜和卡里斯,知道事情不那么简单,围困他们的不单纯是狼群,而是由狼人率领的狼群。不过两人都没多说什么,不是时候。
李云给众人简单介绍:“我的朋友,叫胡尔达,收到我的飞信赶来相助。她长时间生活在丛林中,性子有点闷,你们多担待。”又指着胡尔达的狼伙伴道:“这是她的战斗伙伴八十分,一位辣妹。”
随后他直接安排道:“胡尔达将担任随车护卫,等会儿来的这帮人,若是出言盘问,记住,没有狼群,胡尔达也是一直随队的,明白了吗?”
“明白了,不过,有人来了?这个时候?”卡里斯问。
还未等李云答复,外面已经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
人们都一脸古怪,这个点数就是耐斯迈都未必有人出入,更别提这种荒郊野岭。
李云语速快了几分:“初步探测是教廷的人。注意,他们不是自己人。你们都已经是黑暗子民,靠战纹压着不会被察觉,可一旦漏了底……”
“我们明白了。”卡里斯这样说,其他人也均是点头。
李云看凯尔和莉亚都显得瑟缩,道:“我们不是贼,也没有做任何亏心事。之所以戒备,是担心教廷来人太死搬教条,只拿结果说事,而不顾我们是受害者这一事实。所以你们没有错,当然他们也只是古板不知变通。我们要做的就是有意识的规避,就像不向矮人兜售掺水的烈酒一样。”
他这么一说,凯尔和莉亚都放松了很多。
这时候马蹄声已经很近了,卡里斯问:“那么您呢?”
“我是教廷委派护送弗戈斯教友回乡的暗骑士。”
“明白了。”
“好了,莉亚,跟你家小姐去休息,其他人也休息,凯尔,你跟着卡里斯,胡尔达,安抚八十分,对方可能会用圣光试探,注意别让八十分表现的太过好战。”
安顿好之后,李云径直来到镇厅门口,推开封堵的重物,将临时的门扉打开,阔步走了出去。
这时,来的一行人中,最前面的那个已经下马,看到李云出来,正想问话,就听李云道:“暗夜幽长。”
这人立刻下意识的答:“白日耀芒。”
李云心说:“你大爷,最不想遇到什么就偏就遇到什么。”
嘴上则说:“原来是神圣秩序骑士团的兄弟,沙罗克?艾瑟向列位致敬。”说着,右手握拳,拳心扣左胸心脏,颔首致意。
来的一众人,无论是马下的,还是马上的,纷纷施礼。
骑士们纷纷下马,战马的眼睛在骑士下马后,不再有明亮的光芒。这是骑术的一部分,骑士能给马提供一系列的强化效果,所谓的人马合一,是成为骑士的基本条件,也正是因为这样,人类的骑士团才能跟其他古老而强大的智慧种族的高级战力比拼。
“艾瑟骑士,你是在执行任务吗?”
“严格的说,不算是。我在轻装护送一位北郡修女会的教友回乡。”
“咻!“有人轻佻的吹了声口哨。
“穆恩!”严厉的声音响起。
“对不起,队长,一时牙痒嘴贱,不会再犯了。”
“我能看下你的骑牌吗?”当先下马之人问李云。
“可以。”李云说着从怀中掏出骑牌,他的骑牌是一柄半掌长的宽剑牌,其中一面有两条猩红血槽,另一名则是浮凸的铭文。
他虽然是流浪骑士,但属于自我放逐者,教廷放逐的骑士,是不可能这么惬意的四处游荡的,光是收回传承就能要人老命。
对方接过骑牌,用法术验证了下,随即扭头向那位队长点点头:“猩红骑士。”
转身双手将骑牌交还,语气客套了许多:“感谢你的配合。”
“应该的。”
猩红骑士是血斗的专有称号之一,意味着斩杀过比自身强大之敌三人以上,七人以下。
血斗暗骑士在教廷战力内部有个外号,叫刮鳞器,这个鳞可不是指鱼鳞,而是龙鳞,意思是说就算跟龙放对,血斗也能让龙损失不少鳞片,当然血斗肯定是死了。
血斗不是最厉害的那个,但绝对是最坚韧的那个。要干死血斗,就得有自己流三斤血的觉悟,跟血斗玩命,也不存在快速取胜这一说法。
猩红骑士更是鏖战、缠斗的达人,这种人一般都会获得同僚额外的敬重,因为背负绝地殿后使命的经常是他们,也只有他们,才能缠住强敌,以相对微小的代价给其他人争取到撤退的机会。
按照李云给自己编织的记忆,他就是在一次殿后任务中幸存,然后没有会暗剑骑士团报道,走上了自我放逐之旅。
那队长走过来,道:“我是亚德里安?莫顿,我们追着死蛆福莱尔的足迹来到了这里。这里是你们摧毁的吗?”
李云也懒得问这个福莱尔是谁,直接回答问题:“不是,我们在傍晚时分抵达。兰卡已经在燃烧,推测战斗应该发生在正午。但是没有感受到圣力残余。”
亚德里安道:“但这里也没有多少邪秽残余。”
李云耸耸肩,“不是我做的,我们的主要精力都花在了建立镇厅防护上。另外就是埋了些尸骨。”
亚德里安点点头,没急着进屋,而是转身吩咐其他人手,开始四处查探。
他们都为自己加持极效舞光术,宛如顶着大号路灯在前进,镇子里里外外被他们翻了个遍,连镇外的新坟也被一一挖开,枯骨被起出,之后随意丢到那里不管。
“那些尸骨只是遇害的镇民。”李云对查探了一圈回来的亚德里安说。
“抱歉,我的队友们干活有点糙。”话是这么说,可明显没有认错的态度,因为根本不觉得这事有什么了不起。
这类情况在这个世界并不鲜见。虽然也讲究入土为安,讲究安息。但人们都知道,人一死,灵魂就各找各妈,奔神国而去了,剩下的就是躯壳,收棺埋葬不过是照顾活人的情绪。
李云则觉得重点不是照顾情绪,而是活人的一个态度,人应该有敬、畏之心,也应该有公德心。
亚德里安一行进了镇厅,四下扫了几眼,就知道李云所言不虚,将镇厅防护的这般好,的确是很耗费时间的事。
目光在胡尔达的衣服上停留了片刻,而后又在黛娜和莉亚休息的门口站了一小会儿,亚德里安便领着一行人离开了。声称他们的目标是死蛆福莱尔。
被这帮人闹腾了一遭后,时间已经接近7点。
正是一年中夜长的昼短的时节,距离天亮还有大半个小时。不过众人也不用再睡了,收拾整备,天亮后正好上路。
李云跟卡里斯将尸骨重新填埋,卡里斯忍不住骂了几句,卡玛兰人信神敬祖,分外厌恶这种亵渎死者的举动。
李云心说:“教廷的人大都是这个吊样,觉得有光明神罩着,就可以百无禁忌。”
的确,教廷的人,尤其是其战斗部队,骄横跋扈是出了名的,近些年甚至有为非作歹的劣迹传闻,很不受人们待见。
但这些人有一样,对神很虔诚。
有人就专门为此讽刺过他们,除了对神虔诚,一无是处。
可那有如何?人家照样神恩绵长。就仿佛光明神在说:这么做就对了,你们得搞清楚该抱谁的腿,谁给你们发工资……
以李云跟卡里斯的体能和气力,重新安置尸骨并不算麻烦,忙活完回去正好赶上吃早饭。
咸肉干、面包、米粥,食物一般,但人们吃的很香甜,卡里斯他们胃口大开,胡尔达更是不折不扣的大胃王,黛娜见别人吃的香,也被勾引的多吃了一点,吃的最少的是李云,实际上他的能量需求最大,但主要已经不靠食物补充,否则就算一刻不停的吃,最终也会饿死。
马车套好,车队出发,胡尔达跟卢克坐在马车的外驾驶位上。八十分表现的对马匹很有兴趣,换成往昔,至少两匹拉车的挽马会被它惊到,可战纹让它身上的野性气息大减,马匹把它当狗,而它则可以近距离的观察马、以及车。
车队先是向东南出了兰卡地界,然后拐上大道,沿路南行。
今天天气不怎么样,胡尔达说会有雨,大约会在午后。
李云脑海里浮现出地图,略一算计,下雨时大约能到碎石农庄附近,看情况,雨大就只能在碎石农庄宿一夜了。
过奔流河之前,有一段林地山道,山是土山,坡度较缓,跋涉难度不大。但行进速度必然会减下来。
这里经常有豺狼人或地精出没,李云等人倒是不惧,唯一怕的就是伤到马,那会耽搁行程。
所以车马还在坡下时,胡尔达就带着八十分先行侦查去了。
大约二十多分钟后,胡尔达单手卡着一头熊地精的后脖颈出现在众人面前。
熊地精虽然只比地精多个熊字,但差别大的就好像两种生物。如果说地精是乌合之众,那么熊地精就是准军事组织的一员,它们打仗还是有一套的,但也就一套。
熊地精的体格差不多是健美先生的水平,个头190cm左右的居多,它们残忍、粗野、顽固,还有一副臭脾气。
但眼前这头被胡尔达收拾的服服帖帖,看其鼻青脸肿的模样,没少挨揍。不过服帖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胡尔达是头狼人,若是换个寻常的,熊地精是有战死的勇气,或者说顽抗精神的。
“熊地精跟地精搭伙准备袭击我们?”
“不,有人雇佣它们,将河桥刨断了。”
李云哼了声,一个血法术打过去,熊地精就将自己知道的都说了,有价值的信息不多。凌晨6点左右有名黑法师找上它们,毁桥有赏。
一般情况下,熊地精是不会干这种事的,它们不会造坚固的桥,却需要桥来往奔流河两岸。不过这次价码够高,200头成年角鹿。
李云一听就知道这帮傻缺被坑了,尤其是听到对方用神器做抵押,更是有呸熊地精一脸的冲动,一件神器价值与一座桥划等号,众神都得哭晕在厕所里。
没啥好说的,去现场看看吧。
到了河边一看,嚯!热火朝天的劳动现场,桥已经毁的差不多了,河这边还在拆,河那边还有一群被困的,正哇哇叫着考虑怎么过来。
一帮熊地精、大地精和地精见李云他们人单势孤,哇呀怪叫着冲过来,有的干脆就扔石头,石桥刚毁了,石头还是蛮多的。
李云迎上去,不断射出棺材钉,一枚一条命,转眼就杀死了十几个,地精们一看遇到了抵挡不能的杀神,立刻就怂了。
“还有谁?”李云用地精语大声喝问。
没谁了,领头的死了,有胆量玩横的死了,有几个想跑的也被快速射杀了,剩下的都献出膝盖求饶命。
为啥,因为李云释放了王八之气,不,黑暗之力!地精作为黑暗子民,很习惯向黑暗强者臣服。
河对岸的那些地精则玩起了嘴炮,大喊大叫秀勇气外加对这边的同类之遭遇幸灾乐祸。
李云一甩手,棺材钉跨过近五十米的奔流河,射杀了数个,这回消停了。
“干活,有奖。偷懒,下场就是它们。”李云说着指了指那些死者。
这时再看,那些之前被射杀的地精已经枯朽成了干尸,全身的精华都被棺材钉收摄一空。
地精们开始干活,就近伐树,之后李云使用死植法术令其连接并生,然后再用藤蔓加固形成桥板。地精们之前干活偷懒,桥墩并未毁掉,如今把成形的桥板搭过去就行。
当然,这也不容易,不过有一票苦力,事情就简单了许多,两根大藤蔓缆绳,兜住桥板的一端,象放吊桥般放下去,桥就算搭好了。
一共需要搭三块桥板,运送第二块时,有地精落河,奔流河这个段位水流湍急,掉下去基本一个浪头拍过去,人就没影了,想找就去百多公里外的下游,或许能找到浮尸。
然而这个落水地精却被李云手疾用藤蔓临时做成的长鞭给卷了回来。
地精们在同伴落水时麻木不仁,救上来后嘻哈取笑,李云在一旁看的唏嘘,谁能指望带着这样的一帮家伙能成大事?
桥板搭好,车队总算是过了桥,再一看,两个多小时过去了。
李云没有食言,临走时给了那些之前努力干活的地精奖赏,战纹印章,这东西就跟盖猪肉检验章般,蘸着颜料,一戳子下去就ok。并且无论含金量还是原材料,都远不能跟给卡里斯他们用的相比。
但这并不等于效果不好。
事实上,效果绝对是立竿见影的,被盖了章的地精身体的潜能会被完全激发,悉数转化成成长的力量,让这些地精宛如催肥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强壮起来,最终变成同类中的健美先生。这种奖励无疑非常非常受欢迎。
胡尔达看着一帮欢呼雀跃的地精,感叹:“尊上,您真是位慷慨的强者。”
“来的太容易从来都难持久,它们的倒是持久,但代价是十年寿命。”
“那也很划算,地精的平均寿命不足30年,基本都是非正常死亡。至少有了这力量,它们在活着的时候,能开心很多。”
李云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小时候有糖吃会很开心,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认为长大了自己挣钱就可以买很多的糖,会更开心。真的长大了……
开心与否与有什么,有多少没有必然联系。这道理对胡尔达而言有些深邃了。
车队走了,地精们在笑闹过一阵之后,决定再把桥拆了,这样就能领双份奖励了。然后又有一波地精被困在了河对岸……
过了河,就算彻底进入卡玛兰地界了。迎接一行人的首先是蜘蛛森林。
这一段路,当地人有个称呼,叫吊死者走廊。走在这条路上,的确有被吊死之险。执行吊刑的义务工作者是吐丝蜘蛛,它们的作法一般是兜头一团蛛丝网,命中后再补网,最后垂下来擒抱,将目标拉上去,整个捕猎过程就基本完成了。吐丝蜘蛛非常勤快,即便它们吃的饱饱的,假如有机会,也会发动攻击,裹起来吊到那里当备用粮。
李云倒是不惧吐丝蜘蛛,黑暗生物,别说是躯干,驱使它们效力都是可以的。但当他看到路两旁的龙血树,却是感觉相当无语。
这种树就像是超级麻花辫,粗大的藤状树干螺旋纠缠,然后在顶端打开,形成树冠,叶子都在顶上,从下面看就像是伞骨众多的不规则大伞。
龙血树的树干无法用来制作家具或用搭建房屋,也不适合当柴烧,因为汁液丰富,枝干枯死后,汁液会凝结,烧起来很呛,烟大且有毒。非要找用途,有人用它那深红色的汁液当染料又或漆料。但这种暗红色并不讨喜,除了当地人用一些,基本没有销路。
如今的龙血树已经被黑暗力量侵蚀,彻底成了问题存在,它的枝干和树叶生长的更快,更高大,更霸气,枝叶并且彼此纠缠连接,将天空堵了个结实,即便是白昼,林内也是异常漆黑,全靠零星的冷光植物照明。
黑龙血树的存在,改变了树下的环境,凡是不能适应潮湿、黑暗、无光环境的物种,要么变异、要么灭绝。
新的植物体系对人极不友善,植物有毒,气体有毒。昆虫、动物也变得危险性大增,吐丝蜘蛛不过是在黑龙血树的伞盖下织网筑巢的一种生物,巨大、但毒性不强,若是组队通行,就算有人中招,也能救下。遇到另外一种寡妇蛛就比较倒霉了,飞扑到身上,一口下去,不赶快解毒,就死定了。
至于森林深处还有什么,已经没人知道,连胡尔达都表示,奔狼狼人不会进入密林深处。
李云还特地下马,进入路旁的林中看了看,从而确认了整个森林都已经被黑暗侵蚀,成了幽暗森林。
他不知道是瑟维斯造就了这一切,还是类似这样的环境成全了瑟维斯。
由于能运用黑暗力量带来的便利,一路上没有吐丝蜘蛛来骚扰他们,但那密布的蛛网结构,还是看的人毛骨悚然,感觉不像是在一条重要大路上行进,而像是进了蜘蛛巢穴。
光是这一条路就看出了卡玛兰的问题,这可是卡玛兰通向外界的唯三大道中的一条,另外一条在二百多公里外的奔流河下游,就是奔流城到黑鸦城那条路,还有一条是向南去无限森林的,那里根本就是人类未涉足的蛮荒之地。
黑鸦城现在落入了瑟维斯手中,通往蛮荒的路意义不大,能跟外界联系的路就剩这一条,路况恶劣如斯,说是被断了后路也不为过,至少换成是他,组织些黑暗生物封死蜘蛛森林很容易。
“这卡玛兰,简直就成了死地!”他心里这样想。
通过约十四公里长的蜘蛛森林,感觉就像从山洞中钻了出来,哪怕天空已经乌云密布,降雨的趋势非常明显,可天空的光亮度仍旧比森林里高的多。
李云举目四望,入眼的是一片丘陵地带,由于所在的位置地势较高,有种站在高峰看矮丘的效果,遂感觉‘坟丘’这一地名真的是很形象,近处、远处,一个个的矮山包,看着确实像是坟茔。
并且,起这样的名字,也能体会到人们对这里的厌恶。
这里乍一看地理环境不错,东西是山,南北是林,是一块大盆地,丘陵虽然有点坏画风,不及平原好处理,但也能容忍,山能开、海能填,丘陵上自然也能种梯田。可这里没水是个什么鬼?盆地啊,说白了就是一大坑,周遭的高地绿树成荫不缺水,这么大个盆地却没有水,这不是见了鬼是什么?
所以当年拓荒到这里的人,一怒之下就让这里滚粗了,至今还荒着。连同蜘蛛森林,这里没有归属,当初的东卡玛兰伯爵倒是说这里是属于伯爵的领地,可如今这个伯爵已经不存在了。
坟丘也有植物,绿色在这里就是点缀物,棘刺植物霸占着大大小小坟头一般的丘陵,土壤是褐色的,还能很轻易的看到裸露的岩石,整体给人一种戈壁边缘的饥渴感。
道路在丘陵间曲折向前,车队行在其中,有种转山的感觉,不时就得上高出看看,因为这里的道路很天然,很容易拐错道。
李云没有留意这些细节,他在沉思,他觉得这个地区很有意思。他觉得1,定然有发达的地下河,否则以这个地区的年降雨量,不至于连点积水都没有。2,估计下面有矿。矿物辐射严重,会影响植物的生长,若非如此,森林中的树木还是有办法蔓延覆盖的,毕竟这里不是降雨量不够,而只是留不住水。
当然,有地下河也好,有矿产也好,都不如有人好。这个世界最宝贵的资源其实就是人,至于土地,真的不缺。
他这次南下,主要就是来抓人来了。不管是以黛娜的名义,还是谁的名义,一定要有人。
他算是想明白了,要么,一手抓普通人,一手抓狼人,两者揉到一块,建立根据地。要么,普通人抓不住,狼人也会鸡飞蛋打。光一帮苦力,也就能玩个拦路抢劫什么的,而这种玩法,无论对他还是对狼人都毫无意义。纯属浪费了能人化的感情。
车队快要进入灰叶森林时,李云看了一眼东面,目光的尽头,是高耸入云的群山。那里是灰石山地界。
他始终觉得,人类在卡玛兰生存,最大的威胁就来自灰石山,那里就是一个天然决斗场,那里生活的生物,没有一种是好惹的,龙在那里都有****死的记录,可以想象,当那里的生物某一天准备换个水草丰美的地方住住,卡玛兰会怎样。
灰叶森林目前还比较正常,杨树是这里的主要树木,树叶的背面是灰色的,森林因此得名。
行走在这里,能看到小动物奔窜的身影,能听到鸟雀的鸣叫,能嗅到夹杂了花香的泥土和树木的清新气味,能感受到自然的和谐以及静谧和生动有机统一的美妙。
李云还对卡里斯说:“这里不错,就算淋点雨也认了。”
结果还没乐呵多久,整个人就又变得不好了,因为遭遇了神圣秩序骑士团。
这些人就在道旁的林间空地搭建起一个临时的营地,看样子已经提前吃过午饭,如今正在放懒消食。
“哈,艾瑟骑士,很有缘啊,竟然又相遇了。”打招呼的是凌晨率先下马跟他交谈的那个骑士,姓什么不知道,但叫加德纳,他的同伴就这么叫他。
“圣骑士你好,圣骑士再见。赶时间。”
李云的应对让加德纳哭笑不得,笑着邀请道:“差不多也该歇歇脚了,这里虽然简陋但设施齐备哦,连营火都是现成的。”
“感谢你的盛情邀请,不过我们准备去碎石农庄再歇息。”
“这里距离碎石农庄还有些路,雨快要来了,你们会被截在在半道上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试着冲一程,说不定雨刚下起来,我们就到地方了。”说着李云向其他骑士颔首致意,便驭马追上了车队,继续向前而去。
望着远去的车队,加德纳收起笑容,步行回到临时营地,“队长,他们不肯停留。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
亚德里安哼了一声,“察觉到了又如何?一个猩红骑士而已,还能翻的了天?既然不识好歹,那就让教典军团的游骑兵去处理他们好了。”……
这边,李云被神圣秩序骑士团的人这么一搅和,不但刚萌生的一点点好心情没了,连停车歇息的打算也取消了。
胡尔达提醒,雨真的要来了,而且雨势不会小。
李云一咬牙,道:“车队全速前进,到碎石农庄前不停。”说着,他给拉车的两匹挽马施法,又给车辆加持了平衡术,这样能让车辆的颠簸大大降低,否则一旦速度上来,以目前的路况、以及那没有轮胎、避震系统也很成问题的车辆,乘客非得颠散了不行。
护卫们则是直接激发其战纹,他们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懂得如何人马合一了。或者说,一股力量由他们身体中勃发,刺激了坐下骑乘,完成了人马合一。
随即,整个车队的行进速度徒然飙升。
普通情况下,马最快能跑60公里/小时,可连续跑100公里。但现在,跑出的是80公里的时速,虽然马很快就汗流浃背,但能看的出,越跑越有劲,完全是一副跑发了性子的架势。
飚速度!这一极限运动的刺激感觉被几人体验到了,肾上腺素的分泌应和并强化了这种感觉,美!爽!感觉要飞起来了一般。
道旁景物飞快后掠,大风顶的人嘴都张不开,但卡里斯他们十分兴奋,贝克特声嘶力竭的大声嚷嚷:“这就是骑士,这就是骑士!我一定要成为骑士!”
雨还是在半路上就下了起来,豆大的雨滴,砸在脸上生疼,并且很快就成了瓢泼大雨。然而这时却感觉不到疼了,因为李云又帮他们激活了一重战纹之力,顿时人和马身上都生出一层光膜,这膜阻挡了雨的侵蚀,将冰寒隔绝在外。
与此同时,那种大风顶脸的强烈刺激感也大幅度的消弱了,这个让人不爽。但很快卡里斯他们就被另一种玩法吸引,感受并深入驾驭战马。
人马合一,就仿佛真的连为一体了,能感受到战马的心跳,能感受到奔跑时的肌肉发力,甚至能感觉到四蹄踏落。
它有点象是自己在奔跑,但又不完全是,而且能够跟战马进行意识沟通,那是种很奇特的心领神会。战马有些孩子气,实际上它们也的确是5岁左右儿童的智商,对于成年人来说,它们还是很好哄的。
当更深入的参与到了战马的奔跑运动中,当象哄孩子一般哄着战马做出各种动作,那种新鲜而又繁多精细的掌控感,让人好奇,也很愿意去进行各种尝试。
对卡里斯他们而言,路途就在这样的新奇感受中甩到了身后。然后,碎石农庄渐渐出现在了视野中。
本来因为雨的关系,还要再近一近才能看到的,可农庄发生了变故,浓烟滚滚,数间建筑竟然在大雨中熊熊燃烧,远远的就看到了烟火,应该是雨还未下时就已经别点燃了。
“吁!”李云戴住马,卡里斯他们的马也相继慢了下来。
马匹四蹄踏踏、打着响鼻,白气不断的从其口鼻间喷出,消散在雨幕中。
卡里斯几人就觉得一阵眩晕,险些从马上栽下来,随即虚弱的感觉如潮袭来,软的就跟面条似的,连戴缰绳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是强行实用战纹力量的代价。
不仅仅是人,马也已经打晃了,有损失跪倒的可能。
脖颈一痛,感觉有股火被注入,这火流入心脏,然后被泵动到全身,气力回来了,不,比之前更盛。
然后卡里斯就看到了李云在给其他人注射,晶石的针管,金属的针头,猩红的液体,人和马都注射。
注射很快完成,稍许,人欢马炸,原地重生一般力量充溢、精神百倍。
李云暗自检查了一下,生命能量已经没多少了。这都是用棺材钉从地精身上榨取的,然后提炼而成。
他对该种能量的依赖性很高,平时还好,一旦有战斗或大量的施法,就一定得有这东西,否则光靠吃饭很难补回来。
现在,战斗已经迫在眉睫,他简单讲话“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屠戮民众者,死!明白没有?”
“明白!”卡里斯等人在雨中大吼。
“好,我会通过战纹遥控,对你们进行战场指导,需要你们做什么,到时你们自然会知晓。不折不扣的执行,就是你们唯一要做的事。风雨无阻!”李云握拳高举。
“风雨无阻!”卡里斯等人纷纷高举武器。
车队再次出发,以李云为首的五骑渐渐与马车拉开了距离,距离碎石农庄缩短到500米,冲锋开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