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所到之处,火燎般。

    烫得宋夏手一收,改成拳头往男人的腹部击去!

    可他轻易就化解了她的,再度覆上她的手,妥妥地往那儿摸去——

    “陆朝城,你一天不发癫就皮痒痒吗?”

    宋夏气得满脸通红,这男人年纪越大,越不管不顾了,他不要脸皮子,她还要呢,这里是宋家!宋家!

    房间里流窜着一股不寻常的气压,在这个暖冬里更显得局促!

    男人把她抵在洁白的墙壁上,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直到她的脸色变红,变白,再变红。

    反反复复变脸的时候,他终于懒洋洋地出声了,“夏夏又想到哪里去了,我的纽扣是真掉了,不信,你看。”

    宋夏才不会相信他的鬼话连篇,直接选择无视,“不看。”

    男人又笑了,笑得墨眸炯炯,“不看也行,摸摸感觉一下,看看我的话里有几分真几分假。”

    说着,不顾她的反抗,抓起她的手环上他的裤头,手背平滑而过,并没有什么阻碍。

    确实是丢了纽扣!

    宋夏松了一口气,声音哑哑的,“你今晚换下来,我缝补就是了,干嘛整得那么玄,让人心慌意乱。”

    说到心慌意乱,她才意识到心脏那儿还在狂乱跳个不停。

    这个男人平生有本事让人一颗心高高吊着,要不是意志坚定,她早就举白旗投降了。

    “今晚?”男人的墨眸亮了一下,蠢蠢欲动。

    宋夏一巴掌拍过去,“把你的龌龊思想收拾干净,这里可是我家,我说了算!”

    “行,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说到晚上,外面那两坨,你确定要让他们住在家里?”

    那两坨……

    宋夏好想撞墙,好歹那也是他相中的人吧,贬得一文不值。

    “都已经说好在我家里住下来的,总不能说话不算数吧?”

    说完之后,宋夏发觉男人的脸色不太对劲,遂多嘴了句,“怎么了?”

    “行事不方便!”男人不满地嘀咕,然后又剑眉一挑,道:“不过没关系,船到桥头自然直。”

    “呃?”

    “出去吧,妈妈该安排他们妥当了,和我买一些日用品去。”

    男人最后在她耳边低声细语道。

    两人一前一后走向楼梯,看到夏梅正从隔壁客房出来,看到两人在一起时,迟疑了一下,宋夏身子微微僵硬地转头,却见陆朝城淡定自若,很有礼貌的唤了一声,“婶婶,夏夏和我出去买东西,家里有需要补缺的,夏夏给您买去。”

    夏梅收拾房间时发现被子不够,赶上现在又是大冬天的,遂吩咐宋夏多买几套棉被回来,然后想塞给她钱,却被陆朝城推了,夏梅过意不去,说是这怎么好意思呢,好歹是家里的客人,怎么好让客人出钱。

    陆朝城是这么拒绝的,“都是一家人,婶婶还客气个啥。”

    他说得十分真挚诚恳,让人接不下话。

    夏梅这才算罢了,她是这样想的,宋家和陆家不是亲人感情却热络得更像亲人,她闺女在陆家好吃好住的,人家陆家都没说什么,乐意得很,还把夏夏当成亲生的闺女,再客气下去就显得生疏了,于是就摆摆手,“早去早回啊!妈下厨给你们清蒸桂花鱼去!”

    “好嘞!”

    两个年轻人异口同声地应道,然后相携出门去了。

    夏梅看着两人的背影,突然觉得挺般配的。她在那琢磨了半天,都是军人,还这么熟悉,怎么就擦不出那啥火花来呢?可惜了!

    军区大院离南城街道还有一段距离,不知道是陆朝城忘了还是咋地,他这次并没有开车,而是让宋夏陪着他去。

    这大院里,住的都是军人家属,几乎都是宋国雄的上下属,甚至有的还认识陆朝城,因为年关将近,有些军人从部队里休年假回来,走在路上难免会碰面,对方远远就瞧出是他的身影,遂停下来敬军礼,打招呼。

    “朝城?这是要和小宋去哪?”

    不在部队里,人说话的口气都不再严谨刻板,而是变得良善多了,但宋夏还是临大敌似的,抢了陆朝城的话,“林大哥,我们这是要出去买被子,家里的被子不够盖了。”

    那位林大哥的目光在两人唰来唰去,后呵呵笑了声:“也是,这大冬天的冷,晚上要注意保暖,小心着凉了,过年时还不能吃上鸡腿。”

    “嗯哪,得保暖。”

    宋夏诚心诚意道。

    去年就是因为着凉,得了风寒感冒,要不是苏叶的几包灵药,她那年怕是躲在被窝里过大年了。

    “那时间也不早了,你们得速速去,不然等下回来天都黑了。”那林大哥好意地指指天色。

    “行,那我们先走一步,不打扰了!”

    陆朝城高冷地点头和那位林大哥道了别,大手自然而然地覆上她的小蛮腰上,两人渐走渐远。

    走出了一段路程,宋夏才想起那位林大哥就住在她家隔壁,好像是一个中尉来着,遂问了身边男人一句:“你们怎么认识的?林大哥不是在我爸的部队里吗?”

    陆朝城低头看她,那双水汪汪的水眸特别的好看,他伸手在她俏挺的鼻尖上轻刮了一下,才慢悠悠地解答了她的疑惑,“我之前也是你爸的兵,后来才加入陆军特种兵的,当然和林宁认识。”

    “哦!

    。”

    “哦!”

    宋夏想起来了,难怪第一次在大院里能看到他,原来他是和那些大头兵一起回来的!

    “陆朝城,我把围墙砸了一个大洞那次,你是不是跟着我爸一起回来的?”

    男人眯眼,微微笑道:“终于承认那堵墙是你砸的了?”

    记得两人那次见面,她几乎是狼狈而逃。

    “你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哪来那么多废话?”宋夏挺尴尬的,因为这件事害得她几天几夜都睡不着觉,生怕第二天醒来就被拉出去军法处置了,好在后来并没有她担心的那样。

    “不是。”

    他放在她腰上的手不由得收紧。

    “那你那天是来干嘛的?”总不能是特地过来看她砸墙洞的吧,宋夏撇撇嘴。

    “你想知道吗?想知道就在这里亲一下。”陆朝城突然把脸凑了过来,与她四目相对。

    他几乎是弯着腰站在她面前的,宋夏这时候才发现他比她足足高出了一颗头,而且,还有着西欧贵族才有的欧米伽下巴,性感而迷人。

    她扫了一眼四周,周围并没有人,于是,巴巴把嘴凑了过去,在他脸颊上印下一吻。

    然后想快速离开。

    可难得有这样的机会,陆朝城怎么会放过?

    他一只手扣住她的后脑勺,把唇瓣贴了上去,磨蹭着她的,两人都感觉到了彼此的炙热气息,不由得深陷其中,等她回过神来想推开他时,男人已经松开了她。

    “我是来看你的。专程的。”深情款款。

    宋夏眨巴眨巴眼儿,话说两人之前已经认识,像她和任政秋的关系那般?

    果是,那她一开始叫他大叔,是不是已经露馅了她的身份?

    宋夏倏地觉得呼吸有点急促起来。

    以陆朝城的精明,当时不可能没感觉到她的异常!

    “那个,陆朝城,其实,那天我是和你逗着玩的,我就不应该叫你大叔……”

    “嗯,那一声大叔叫得我魂都丢了,当时扪心自问了一遍,我有那么老么?”

    “呵呵呵!”宋夏只好陪着干笑。

    这年代要说自己是重生而来,会不会真的被拉到科学研究室孤孤单单度过这一辈子?想到这些可能,宋夏就浑身冒冷汗儿,最主要是宋老爹那次的户口调查报告,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她原来的爸爸妈妈,好像上一辈活着就像做梦一样,梦醒了她就回到了九十年代。

    所以,打死都不能说,她是重生而来!

    宋夏暗暗告诫自己。

    陆朝城看到她的脸色骤然变得沉重,遂附在她的耳边撩拨,“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

    他的呼吸在头顶上方传来,惹得她的皮肤痒痒的,异常的敏感。

    她使劲儿摇摇头,“没有!陆朝城,你到底想让我想起什么?”

    男人恨得牙痒痒的,真想把人抓住狠狠惩罚一番,但随之一想,以当时的情景,她可能意识不够清醒,就算是睁开眼看到他的人,也可能认不出来是他,或者是记得他的样貌。

    想到那时的险情,他的心为之一揪,果当时他没有执行任务,没有来南城,没有经过那条河,他就不会遇见她,那他这辈子就真的成为孤家寡人了,也不会再为任何一个女孩而心动!

    陆朝城暗自庆幸,她不知道的话,就永远都不让她知晓吧,他需要的是,她全心全意地喜欢他这个人,不是因为恩情,因为一次的救命之恩,对他百依百顺,那样的喜欢不是他想得到的。

    想到这,他再次把她拢在怀里,双手摩擦着她的,直到那双单薄的手在这个冬天里蒙上一层暖意,他说:“嗯,我记错了,你这颗小脑袋瓜只能装下我陆朝城一个人就行了。”

    这个男人一旦感性起来,连眉梢都渲染上一层柔情蜜意,这样的男人让人不心动都很难!

    宋夏挽起他的手臂,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在风中盛满笑意,她说:“陆朝城,快点啦,等从百货店回来,这天该黑了,我看不见路,你得负责背我!”

    而且除了背她,还得背好几层棉被。

    男人却不以为意,悠悠飘来一句:“只有新郎官才背他的新娘。”

    宋夏愕然,这男人咋说话的捏,总不能让她来背他吧?虽然她多的是力气,但忒不合时宜了些。

    刚想着怎么还嘴呢,头顶上又响起他的声音,“夏夏,我想背你一辈子,怎么办?”

    陆朝城颇有深意地低喃,那大提琴般优雅的声音带着强大的穿透力,直入宋夏的心门,无力招架,她几乎是落荒而逃,“快点走了,妈妈该在家里等得急了!”

    两人在百货店里逛了一会,宋夏一眼就相中一套浅蓝色的棉被,让售货员拿下来拆开了看,质量不错,里面都是纯白棉的,干净得很,然后问了价钱,这时候陆朝城也过来了,他不太满意这套浅蓝色的,指着木架上的大红棉被,说:“大过年的,红色吉庆。”

    宋夏不想鸟他,一边和售货员说谈价钱,一边把被子卷起来,塞进薄膜袋里,陆朝城走到她身边,搂过她的小蛮腰,意有所指道:“夏夏,我想要盖红色的那套。”

    “不行,蓝色这个颜色漂亮,耐看。”

    “可我还是喜欢红色的。”

    “我说,你一个大男人盖什么大红颜色的,你内心是不是很娘娘腔?”

    宋夏火气有点大。

    陆朝城的表情也挺无辜的,他抿抿唇,把这个难题丢给一旁看得目瞪口呆的售货员,“这位大姐,你来评评理。”

    售货员大姐的视线在两人身上梭巡着,有点为难,“这位小姐,我觉得这位先生说得挺好的,你们这样的过来,一般都会挑红色,这个颜色吉庆!”

    什么叫他们这样的?

    这位大姐的脑洞是不是开得太大了?

    宋夏觉得她现在越是解释就越觉得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反正被褥拿回去也是陆朝城的,什么颜色和她没有半毛钱关系,于是,随后乱指一通,“那就用红色的吧,越红的越好。”晚上红得膈应死他!

    那售货员见她终于肯松口了,拿红被褥下来的时候又多嘴科普了句:“哎呀,小姐这样想就好了啦,年轻人新婚燕尔,用红色讨个吉利,将来两口子日子红红火火,一举生下个胖娃娃,一家子上上下下都欢欢喜喜!”

    “……”宋夏抚额,不就是来买一床被子,至于……

    身边的男人却心情舒畅,沐春风般:“那大姐就多拿几套吧,借你吉言,过年生对可爱的双胞胎!”

    “对对对,多拿几套,生对龙凤胎,组成一个好。”难得碰到这么一个好买东西的顾客,售货员眉笑颜开,又赶紧爬上楼梯多拿几套下来。

    两人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就想着儿孙绕膝,这男人想得是不是太远了点?

    宋夏几乎是一路掩面回到家的。

    狂汗啊狂汗!

    ------题外话------

    这章总算是解开妞们心中的谜团了吧,当年是陆陆出任务时救下跳河的夏夏,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但宋家没有人知道,是陆陆拨打120之后就离开了的,因为爱她,所以陆陆这辈子都不会把这个秘密说出来了,让夏夏自己去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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