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马车缓缓爬行在咸阳街道上,从淮南到咸阳,一路车马劳顿,齐孟疲惫不堪,昏昏沉沉。

    街景闪过,韩牧坐在齐孟身旁,不停叮嘱等见到廷尉,需要注意的各种礼节。

    韩牧喋喋不休时,齐孟脑海中浮现出蜈蚣岭血流成河的画面。

    浮想联翩之际,马车缓缓停下。

    “到了,到了。”

    这就要见李斯?

    “廷尉大人刚在溧阳宫议事,应该还在,我们这就去见他。”韩牧说着,一座巍峨的城赫然出现在齐孟眼前。

    “甘泉宫,七国之中,只有临淄雪宫可以与之媲美!”

    韩牧言语之间颇有些得意之色,甘泉宫设计出自李斯之手,廷尉李斯不仅擅长法家之术,城郭营造业颇有心得。

    宫门宽阔,可以并排行驶三辆马车,连绵不绝的宫殿一眼望不见尽头。

    在没有动力机械的古代,完成这般浩大工程,不啻是一个奇迹。

    “壮观!蔚为壮观!”齐孟忍不住赞叹道。

    宫门口侍卫仔细检查搜身,齐孟很耐心的配合,盏茶光景,韩牧带齐孟进入王宫,经过一条笔直宽阔的大道,侧身进入宫殿深处。

    推开一扇木门,眼前是座样式古朴的小院,小院中心立着一块石碑,石碑正面密密麻麻刻着陌生的文字,背面画着几幅人物画。

    “溧阳宫。”

    趁着侍卫去通报的间隙,韩牧向齐孟讲述起大秦从溧阳迁都咸阳一路筚路蓝缕的艰辛历程,多少秦王战死沙场,多少将士马革裹尸。

    “成王八年,秦赵战于上党,秦死伤八万,河水不流。

    “惠王三年,吴起伐秦,连破三城,庄公战死。”

    齐孟神情恍惚,眼睛盯着石碑上两千多年的古文字,李斯滔滔不绝的声音渐渐远去,脑海浮想联翩,不由自主的背诵起那首熟悉的《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先生也懂秦风?”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韩牧恭恭敬敬站在一旁,。

    “小人不过胡乱吟诵几句,见笑。”

    一位样貌清俊的红袍男子赫然站在齐孟身前,英气逼人,气度不凡。

    “还不快些拜见廷尉!”中郎令赶忙在一边催促道。

    “拜见廷尉大人!”

    “听说淮南来客到了咸阳,李某来不及更衣就想一睹先生风采,失礼之处,还请见谅。”

    李斯说话的声音很小,很温柔,如春风拂面,似曾相识。

    “我已在府上略备酒宴,今晚,不醉不归。”

    李斯满脸热情,不像是在普通寒暄,齐孟受宠若惊,没想到李斯与楚国关系竟然如此密切。

    眼前的李斯形象和齐孟想象很不一样!

    《史记》记载,李斯贪财好利,年轻时曾为楚国小吏,后来投奔吕不韦,一路偷营,才坐到廷尉要职。

    寥寥数语寒暄,一个儒雅有度,英明神武的官吏形象出现在齐孟脑海中。

    “廷尉大人英雄神武,齐孟不敢直视。”

    唐朝名相魏征曾对李世民说过同样的话,今天齐孟照搬过来自己用了。

    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气度不凡,每次朝见群臣,都是一身戎装,臣子害怕,以至于后来魏征不得不劝谏李世民以后要低调一些。

    李斯嘿然一笑,接受了齐孟的夸奖。

    嬴政身后站着两位胡须花白的老者。

    就在齐孟啧啧称奇时,李斯忽然冲到齐孟身前,伸出三个手指,仿佛大妈跳广场舞。

    “嫪毐叛乱,李某手刃三人!”

    “奇葩。”

    大学时拿过心理学三级证书,齐孟很清楚,李斯情绪亢奋,男性荷尔蒙分泌旺盛,正需要宣泄。

    战国时代,衡量一个男人是不是很men的标识不是看他贪了多少钱买了几套房子开的什么车子包了几房**养了多少小三,而是看这个人能上阵杀敌,手刃仇人,拎着敌人首级冲锋陷阵。

    历史上猛人很多,什么康熙啊刘彻啊朱元璋啊,真正能在战场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却是屈指可数。

    李斯可以算一个。

    “李某手刃三名南蛮,!”

    “廷尉威武!”

    “廷尉威武!”

    韩牧高呼。

    身形彪悍的鼓手抡起鼓槌咚咚咚咚。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岂曰无衣,与之同泽!”

    “王于兴师,岂曰无衣!”

    秦军受到李斯感染,和声高歌。

    大臣手刃仇敌,说唱音乐广泛流行,载歌载舞,想我华夏苗裔两千年前竟是如此开朗尚武。

    联想起天朝领导人大腹便便,过条小溪都要村民去背,齐孟郁闷了。

    李斯今年三十多岁,激动时还像个小孩,事实上,整个华夏民族还处在幼年时期,淳朴懵懂,没有太多心机。

    不择手段的勾心斗角只存在于清宫戏中。

    “相见恨晚!”

    李斯握住齐孟小手,双手攥紧,深情凝望。

    “相见恨晚!”

    “先生对我大秦国事有何高见?”

    “商人游走天下,不事生产,无益耕战,形如蛀虫,应该予以消灭!!”

    游手好闲,只知道盘剥他人,东奔西串,扰乱天下,大王重农抑商,奖励耕战,这项国策不可谓不圣明!大秦事业蒸蒸日上,西定犬戎,南平巴蜀,六国子民盼望大王,就像刚出生的婴儿盼望母亲。”

    “先生大智!”

    李斯连呼两声,激动不已,这是真挚的感情,事实上,嬴政很孤独,很少有人能理解廷尉。

    高水流水遇知音,原来知音就在眼前。

    “韩牧,今夜在廷尉府夜宴!为齐公子接风洗尘!”

    被晾在一边的韩牧猛一抬头,大声回答;

    “诺!”

    廷尉府,夜未央,华灯初上,执戟卫士警惕注视周围,宴会在严密保卫下进行。

    大厅烛火通明,丞相李斯高坐中央。

    齐孟与李斯同席而坐,秦楚决战,战局胜负齐孟不得而知,这让他很揪心。

    李斯目光落在齐孟身上。

    “齐公子奔波千里,来咸阳助我,诸公敬他一缶!”

    齐孟知道缶是秦国的乐器,没听说有人拿他来装酒。

    侍卫抬来一口大缸,也就是李斯所说的缶,朝里面哗哗倒酒,大厅之上顿时弥漫起一阵浓浓的酒香。

    齐孟盯着哗啦啦被倒下去的酒,忍不住打着哆嗦,虽说先秦时代酿酒技术并不成熟,所谓的酒也不过是果实发酵,度数与后世白酒差距很大,但这样一大缸果汁喝下肚子,也能把齐孟醉死。

    李斯充满期许的望着齐孟。

    看样子,今天这酒不喝是不行了。

    齐孟接过酒缸,咬紧牙关,仰着脖子灌下。

    “海量!”李斯喝彩。

    “海量!”众人附和。

    “来尝尝秦地特产。”

    所谓秦地特产,就是羊肉。

    羊肉是红色,布满血丝,五分熟,先秦时代烹饪技术还不成熟。

    羊肉用漆红木盘盛放,木盘镶刻鸟形图案,鸟为秦人图腾,齐孟嘴唇蠕动。

    “鸟人。”

    “诸公静一静!静一静!”

    周围顿时鸦雀无声,众人抬头望向李斯。

    “李斯协助大王平定嫪毐,吕不韦党羽,一统六国,不曾想,昌平君叛乱,那昌平君还想诬陷李某,幸有壮士齐孟!斩杀此贼,现有首级在此!”

    说话之间,离席而起,从卫士手中接过木盒,在众人面前打开,捧出昌平君首级。

    众人齐声喝彩。

    “风!”

    “风!”

    李斯环顾四周,目光凛然。

    “齐公子大才!李某必奏明君上,为公子加官进爵!”

    齐孟愣了愣,想起远在城外等待自己的袍泽兄弟。

    “先生不肯为大秦效力?”李斯放下缶,一脸和气消失不见。

    “齐孟此次来到咸阳,并不是孤身而来,还有一群袍泽兄弟。”

    韩牧站在李斯身后拼命使眼色,示意齐孟适可而止。

    “这个不妨,一众人等,皆会得到升迁!”

    “齐孟甘愿为大秦效力,万死不辞!”

    晚宴结束,众人纷纷散去,李斯吩咐府上丫鬟伺候齐孟就寝。

    “先生,请!”

    侍女裙褥间淡香让人不能抵挡。

    齐孟感觉小手如触电一般,一种从没有体验过的奇异感觉从脚底升上头顶,那样的熟悉,初恋的感觉。

    廷尉府,烛火摇曳。

    酒酣耳热,黑甜一觉,不知东方既白。

    醒来,指尖触到温暖的身体,身旁躺着一个皮肤白皙的呆萌妹纸,身材已是十分婀娜,皮肤黝黑却散发着迷人的光泽,身上只穿一件红色布兜,该露的地方都露出来。

    “这是什么节奏,酒后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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