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走了,带着江斯谣走了。
他带着她到法国的葡萄庄园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看着朝来暮去日出月隐。每日清晨把她从睡梦中叫醒,拉着她到附近的教堂参加祈祷,每日为她煮早餐,带她到葡萄园里看工人们辛勤劳作,黄昏的时候沿着幽静的乡间小路慢悠悠地往回走,夜幕降临满天繁星的时候,在葡萄架下品一杯美酒。
江城极尽平生所能地讨好她。他原本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以前跟她说话不是疾言厉色的指责就是冷嘲热讽的争吵,说起来,他们兄妹还真不曾好好地说过话。现在是他想和她沟通,她却不搭理他。
他不是闲来无事带她出来度假的,而是她终日郁郁寡欢心灰意懒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像个没有生气的提线木偶,他担心她再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来,所以才带她出来散心的。
就是在这宁静清幽的庄园里,他们朝夕相处,她对他依旧是淡淡的,他要她做什么,她大多数时候都很配合,就是不想说话,通常他问十句,她才会回答一句。
周锦笙救了她两次,她在诀别人世的时候最后想到的人是周锦笙,江城于是知道了,这个叫周锦笙的人,对她来说应该是有些不同的。那个男人,还对他说过,要他对她好一点。
周锦笙是个心理医生,江城一直与周锦笙保持着联系,一边接受他的建议不动声色地引导着江斯谣,一边将她的状况及时地反馈给他。人与人之间的际遇就是这么奇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人,最后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联系在一起,两个看似对手的人,却站着同一阵线上,为着同一个人而努力地合作着。
临走之前,江城拉着她帮忙自酿一瓶酒,她不情不愿地站在他身边袖手旁观。看着他驾轻就熟地清理着刚刚从地里采回来的葡萄,清理过后便开始除梗。他细细地洗净双手后,见她还只是无动于衷地束着双手站在一旁,有些无可奈何。只得道:“我是要你来帮忙的,不是叫你来看戏的。”
她望了望他,又望了望被清理过的一颗颗又大又圆色泽鲜美的葡萄,期期艾艾地洗了手,在他面前蹲下。学着他的样子除去枝梗,揉碎葡萄。
她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动作难免笨拙,本想像他一样力道适中地揉碎手中的葡萄,但力道是个最难把握的东西,第一下的时候就因为用力过猛导致汁液直直地喷射了出来,好死不死还刚好喷在他的脸上。他脸上一凉,下意识地瞪了她一眼。
要是换作以前他用这么恶狠狠的眼神瞪她,她一定会吓得缩脖子缩手缩脚的,但这几个月来他对她太迁就了。甚至都没有在她面前说过一句重话,她对他自然没有以前那样忌惮了,因而被他那样一瞪,葡萄汁液又顺着他的脸庞往下流淌,使得他俊朗刚毅的面容有种莫名的喜感,她抿了抿唇,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接下来的动作也轻快多了。
他大费周张地搞出这么多事情来,无非是为了让她开心,他只是小小地狼狈了一把。终于在她冷若冰霜的脸上撕出了一道裂缝,他欣慰还来不及,又哪里赶得上愠怒。
将葡萄装入罐子以后,庄园的佣人拿过卡片让他们写上标记。到时他们可以回来取,或者庄园里的工人可以寄过去给他们。到时会有人在瓶子贴上精美的标签,标签上会标明这瓶酒的名字、酿造的日期、酿造人的名字等等,这个名字一般都由来这里酿酒的客人自己取。
江城想了想,提笔刷刷地写了“斯谣”两个字,然后在旁边写上她的英文名字estelle。对一旁的佣人说:“中文英文都要。”
他把卡片递给负责的佣人,没有留意到她一脸的纠结与迟疑。直到对方拿了罐子和卡片就要走,她才出声叫住了他,说:“我可以重新写一张卡片吗?”
佣人看了看江城,江城点点头,于是重新给她一张空白的卡片,她转动着手中的笔,在卡片上写下一个“城,皓,谣”三个并列的字和一个单词“happy”,然后把卡片递过去,“可以了,谢谢。”
从法国的乡村离开后,他们去了马尔代夫的卡尼岛。
度假别墅正对碧海蓝天,屋后繁华似锦,椰林树影,幽远宁静,江斯谣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躺在门前的摇椅上晒日光浴,半个月下来,原本白皙的肌肤像是被涂上了一层蜂蜜,显露出一种健康的色彩,同时又散发出一股自然野性的美。
有一日江城把她扯到沙滩上,水清沙幼,海天一色,她却止步于远离海水的摇椅上,死死赖着不肯走。他到海里游了一圈回来,远远地就看到时不时有人上前找她搭讪,她躺在椅子上,他自然是看不清她的反应,不过见那几个男人离开时脸上的悻然他也可以猜出个大概。
他有些无奈。世上江斯谣看得入眼的异性大概只得两个,一个是江子皓,第二个是宋颜回,除此以外,她身边几乎没有雄性动物出没。当然,也不见得有雌性,她总是把自己隔绝在人群之外,她的性格嚣张乖僻,和谁走得近了,最终的结果都是两败俱伤。
他回到她身边,居高临下地注视着她,道:“江斯谣,你给我起来。”
他的语气有些严肃,神色也颇为郑重,从小她就听惯了他这种命令式的语气,条件反射地已经站了起来,双目茫然,后知后觉地问:“什么事?”
“跟我来。”说罢他再次朝着大海走去,走了几步发现她还没跟上来,回头瞟了她一眼,她瞳孔一缩,撇了撇嘴跟了上去。
他一步一步地向海水靠近,她一步比一步迟疑,终于停了下来,狐疑道:“你要做什么?”
“过来。”阳光投洒在他的脸上,再折射出去,令他的表情变得不真切,只那语气依旧是命令式的斩钉截铁。
她反而后退了一步。“我不。”
她直白的抗拒反而让他觉得好笑,跨了两步到她身后,一把抱起她冲到水里,一道抛物线伴随着一声尖叫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浪花四溅,引得人们纷纷瞩目。
江斯谣浑身湿了个透,一头发丝湿哒哒地粘在脸上,不住地往下滴着水,她的眼里燃烧着两团小火焰。怒气冲冲地吼了一句:“江城你个王八蛋!”
她“哗哗啦啦”地踏着水花走了上来,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不由分说拖着他往水里一推,上前一步,再一推,再上前一步,再一推,等到海水漫到她的腰际时才停下来,一脚踹上他的小腿,恨恨道:“江城你个王八蛋。王八蛋,我讨厌你,讨厌死你了,你真讨厌真讨厌,啊啊啊……”仿佛是不解气,她又往他腿上补了几脚,又捶了几下胸口,直到一张小脸憋得红通通的才总算消停。
“打完了?”他好笑地望着她,他好整以暇的样子让她觉得挫败,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她无精打采地别开视线。泄气地“哼”了一声,突然他拉起她就往更深的水域游去,两个人在水中打闹了一番,直到斜阳的余晖染红了天际才姗姗往回走。
“今天我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可算解气了?”他走在她的身后,拎着她的高跟鞋。
地上的沙粒硌得她细嫩的脚有点疼,她只得回头,指指他手上的鞋,闷声道:“鞋。”
他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弯腰屈膝在她面前蹲了下来。说:“脚。”说罢便伸手捉起她的一只脚,感到到他掌心传来的热乎乎的温度,她受宠若惊地往回一缩,他皱了皱眉头,“别动!”
他执起她的脚,细心地拍掉粘在脚掌上的沙粒,然后把鞋套进去,扣上带子,绑紧。他温厚在手指在她的脚板上摩擦着,她脚上的皮肤很嫩,所以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手掌上一层薄薄的茧。他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她脚上的沙子,神情专注,仿佛那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珍宝。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她,说不感动是假的。
“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女孩子,穿这么高的鞋子脚不累吗?”他摇摇头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沙粒,言笑晏晏,她有一瞬间的恍惚。
“大哥,你说如果你一早就这样对我那该有多好。”
他的笑凝结在脸上,眼眸闪了闪,半晌才叹了口气,道:“亡羊补牢,迟了吗?”
美丽的十月天,他们来到“万城之城”罗马。
江斯谣虽然骄傲孤僻,在学校却是个好学生,她的成绩一直非常优异,比起江城其实也算不得逊色的。她从小酷爱历史,大学修的就是冷门的历史专业,所以江城想,这个历史感厚重的城市,她总该会喜欢吧。
来到罗马以后,江斯谣一直都保持着一种庄重肃穆的态度,在万神殿参观时,她的神情虔诚而悲戚,他心里暗叹,她还有这样一面,他对她的了解真是少得可怜。
他们的旅行终结在罗马斗兽场遗址,由于路上耽误了行程,他们到达时已是黄昏,日暮苍茫,残阳如血,宏伟磅礴的建筑高大冷漠得不近人情。望着那一张张空荡荡的观众席,她仿佛见到了手不染血的刽子手,仿佛见到了汹涌的人潮在欢呼在呐喊,他们居高临下地朝着竞技场上的角斗士,或挥舞着手中的手巾,或掌心朝下,宣示着失败者的死亡。
在入口处只站了三分钟不到,她立刻转身冲了出去,江城不明所以地追出三百来米才追上她,他扳过她的身子,却发现她的双眼通红泪光闪烁。
“怎么了?”他耐着性子问道。
她不知所措地望着自己的双手,抬起头来,目中满是彷徨。
“你不恨我吗?”她颤抖着双唇,“我害死了你的孩子,我的手上沾了鲜血,你不恨我吗?不怪我吗?”
“斯谣……”他的喉咙像是被塞了一块铅块,“我还年轻,还会有孩子,他会叫你姑姑。”
“其实我很怕,也很后悔,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虽然我很讨厌她,但是从来没想过要害死她的孩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上前一步,将她拥进怀里,安抚着她激动的情绪,直到她渐渐平静下来,才道:“如果我怪你又何必挖空心思地讨你欢喜呢?难道你看不出来,我是在补偿你吗?”
“我不怪你,你永远是我妹妹,妹妹是用来疼的,用来爱的,我们对彼此来说已经是世界上最亲的人了,我们不要再怄气,不要再相互伤害,等你什么时候好了,什么时候原谅我了,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我了,可以真心地叫我一声‘大哥’了,我们就回家。”
她久久不语,他拉着她就要往酒店的方向走,像大家长拉着小孩子。
“大哥,”她突然叫了一声,他回头,她的一双眼因为刚刚哭过而亮晶晶的,“我们回家吧。”
他带着她到法国的葡萄庄园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看着朝来暮去日出月隐。每日清晨把她从睡梦中叫醒,拉着她到附近的教堂参加祈祷,每日为她煮早餐,带她到葡萄园里看工人们辛勤劳作,黄昏的时候沿着幽静的乡间小路慢悠悠地往回走,夜幕降临满天繁星的时候,在葡萄架下品一杯美酒。
江城极尽平生所能地讨好她。他原本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以前跟她说话不是疾言厉色的指责就是冷嘲热讽的争吵,说起来,他们兄妹还真不曾好好地说过话。现在是他想和她沟通,她却不搭理他。
他不是闲来无事带她出来度假的,而是她终日郁郁寡欢心灰意懒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像个没有生气的提线木偶,他担心她再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来,所以才带她出来散心的。
就是在这宁静清幽的庄园里,他们朝夕相处,她对他依旧是淡淡的,他要她做什么,她大多数时候都很配合,就是不想说话,通常他问十句,她才会回答一句。
周锦笙救了她两次,她在诀别人世的时候最后想到的人是周锦笙,江城于是知道了,这个叫周锦笙的人,对她来说应该是有些不同的。那个男人,还对他说过,要他对她好一点。
周锦笙是个心理医生,江城一直与周锦笙保持着联系,一边接受他的建议不动声色地引导着江斯谣,一边将她的状况及时地反馈给他。人与人之间的际遇就是这么奇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人,最后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联系在一起,两个看似对手的人,却站着同一阵线上,为着同一个人而努力地合作着。
临走之前,江城拉着她帮忙自酿一瓶酒,她不情不愿地站在他身边袖手旁观。看着他驾轻就熟地清理着刚刚从地里采回来的葡萄,清理过后便开始除梗。他细细地洗净双手后,见她还只是无动于衷地束着双手站在一旁,有些无可奈何。只得道:“我是要你来帮忙的,不是叫你来看戏的。”
她望了望他,又望了望被清理过的一颗颗又大又圆色泽鲜美的葡萄,期期艾艾地洗了手,在他面前蹲下。学着他的样子除去枝梗,揉碎葡萄。
她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动作难免笨拙,本想像他一样力道适中地揉碎手中的葡萄,但力道是个最难把握的东西,第一下的时候就因为用力过猛导致汁液直直地喷射了出来,好死不死还刚好喷在他的脸上。他脸上一凉,下意识地瞪了她一眼。
要是换作以前他用这么恶狠狠的眼神瞪她,她一定会吓得缩脖子缩手缩脚的,但这几个月来他对她太迁就了。甚至都没有在她面前说过一句重话,她对他自然没有以前那样忌惮了,因而被他那样一瞪,葡萄汁液又顺着他的脸庞往下流淌,使得他俊朗刚毅的面容有种莫名的喜感,她抿了抿唇,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接下来的动作也轻快多了。
他大费周张地搞出这么多事情来,无非是为了让她开心,他只是小小地狼狈了一把。终于在她冷若冰霜的脸上撕出了一道裂缝,他欣慰还来不及,又哪里赶得上愠怒。
将葡萄装入罐子以后,庄园的佣人拿过卡片让他们写上标记。到时他们可以回来取,或者庄园里的工人可以寄过去给他们。到时会有人在瓶子贴上精美的标签,标签上会标明这瓶酒的名字、酿造的日期、酿造人的名字等等,这个名字一般都由来这里酿酒的客人自己取。
江城想了想,提笔刷刷地写了“斯谣”两个字,然后在旁边写上她的英文名字estelle。对一旁的佣人说:“中文英文都要。”
他把卡片递给负责的佣人,没有留意到她一脸的纠结与迟疑。直到对方拿了罐子和卡片就要走,她才出声叫住了他,说:“我可以重新写一张卡片吗?”
佣人看了看江城,江城点点头,于是重新给她一张空白的卡片,她转动着手中的笔,在卡片上写下一个“城,皓,谣”三个并列的字和一个单词“happy”,然后把卡片递过去,“可以了,谢谢。”
从法国的乡村离开后,他们去了马尔代夫的卡尼岛。
度假别墅正对碧海蓝天,屋后繁华似锦,椰林树影,幽远宁静,江斯谣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躺在门前的摇椅上晒日光浴,半个月下来,原本白皙的肌肤像是被涂上了一层蜂蜜,显露出一种健康的色彩,同时又散发出一股自然野性的美。
有一日江城把她扯到沙滩上,水清沙幼,海天一色,她却止步于远离海水的摇椅上,死死赖着不肯走。他到海里游了一圈回来,远远地就看到时不时有人上前找她搭讪,她躺在椅子上,他自然是看不清她的反应,不过见那几个男人离开时脸上的悻然他也可以猜出个大概。
他有些无奈。世上江斯谣看得入眼的异性大概只得两个,一个是江子皓,第二个是宋颜回,除此以外,她身边几乎没有雄性动物出没。当然,也不见得有雌性,她总是把自己隔绝在人群之外,她的性格嚣张乖僻,和谁走得近了,最终的结果都是两败俱伤。
他回到她身边,居高临下地注视着她,道:“江斯谣,你给我起来。”
他的语气有些严肃,神色也颇为郑重,从小她就听惯了他这种命令式的语气,条件反射地已经站了起来,双目茫然,后知后觉地问:“什么事?”
“跟我来。”说罢他再次朝着大海走去,走了几步发现她还没跟上来,回头瞟了她一眼,她瞳孔一缩,撇了撇嘴跟了上去。
他一步一步地向海水靠近,她一步比一步迟疑,终于停了下来,狐疑道:“你要做什么?”
“过来。”阳光投洒在他的脸上,再折射出去,令他的表情变得不真切,只那语气依旧是命令式的斩钉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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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直白的抗拒反而让他觉得好笑,跨了两步到她身后,一把抱起她冲到水里,一道抛物线伴随着一声尖叫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浪花四溅,引得人们纷纷瞩目。
江斯谣浑身湿了个透,一头发丝湿哒哒地粘在脸上,不住地往下滴着水,她的眼里燃烧着两团小火焰。怒气冲冲地吼了一句:“江城你个王八蛋!”
她“哗哗啦啦”地踏着水花走了上来,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不由分说拖着他往水里一推,上前一步,再一推,再上前一步,再一推,等到海水漫到她的腰际时才停下来,一脚踹上他的小腿,恨恨道:“江城你个王八蛋。王八蛋,我讨厌你,讨厌死你了,你真讨厌真讨厌,啊啊啊……”仿佛是不解气,她又往他腿上补了几脚,又捶了几下胸口,直到一张小脸憋得红通通的才总算消停。
“打完了?”他好笑地望着她,他好整以暇的样子让她觉得挫败,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她无精打采地别开视线。泄气地“哼”了一声,突然他拉起她就往更深的水域游去,两个人在水中打闹了一番,直到斜阳的余晖染红了天际才姗姗往回走。
“今天我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可算解气了?”他走在她的身后,拎着她的高跟鞋。
地上的沙粒硌得她细嫩的脚有点疼,她只得回头,指指他手上的鞋,闷声道:“鞋。”
他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弯腰屈膝在她面前蹲了下来。说:“脚。”说罢便伸手捉起她的一只脚,感到到他掌心传来的热乎乎的温度,她受宠若惊地往回一缩,他皱了皱眉头,“别动!”
他执起她的脚,细心地拍掉粘在脚掌上的沙粒,然后把鞋套进去,扣上带子,绑紧。他温厚在手指在她的脚板上摩擦着,她脚上的皮肤很嫩,所以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手掌上一层薄薄的茧。他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她脚上的沙子,神情专注,仿佛那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珍宝。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她,说不感动是假的。
“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女孩子,穿这么高的鞋子脚不累吗?”他摇摇头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沙粒,言笑晏晏,她有一瞬间的恍惚。
“大哥,你说如果你一早就这样对我那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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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十月天,他们来到“万城之城”罗马。
江斯谣虽然骄傲孤僻,在学校却是个好学生,她的成绩一直非常优异,比起江城其实也算不得逊色的。她从小酷爱历史,大学修的就是冷门的历史专业,所以江城想,这个历史感厚重的城市,她总该会喜欢吧。
来到罗马以后,江斯谣一直都保持着一种庄重肃穆的态度,在万神殿参观时,她的神情虔诚而悲戚,他心里暗叹,她还有这样一面,他对她的了解真是少得可怜。
他们的旅行终结在罗马斗兽场遗址,由于路上耽误了行程,他们到达时已是黄昏,日暮苍茫,残阳如血,宏伟磅礴的建筑高大冷漠得不近人情。望着那一张张空荡荡的观众席,她仿佛见到了手不染血的刽子手,仿佛见到了汹涌的人潮在欢呼在呐喊,他们居高临下地朝着竞技场上的角斗士,或挥舞着手中的手巾,或掌心朝下,宣示着失败者的死亡。
在入口处只站了三分钟不到,她立刻转身冲了出去,江城不明所以地追出三百来米才追上她,他扳过她的身子,却发现她的双眼通红泪光闪烁。
“怎么了?”他耐着性子问道。
她不知所措地望着自己的双手,抬起头来,目中满是彷徨。
“你不恨我吗?”她颤抖着双唇,“我害死了你的孩子,我的手上沾了鲜血,你不恨我吗?不怪我吗?”
“斯谣……”他的喉咙像是被塞了一块铅块,“我还年轻,还会有孩子,他会叫你姑姑。”
“其实我很怕,也很后悔,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虽然我很讨厌她,但是从来没想过要害死她的孩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上前一步,将她拥进怀里,安抚着她激动的情绪,直到她渐渐平静下来,才道:“如果我怪你又何必挖空心思地讨你欢喜呢?难道你看不出来,我是在补偿你吗?”
“我不怪你,你永远是我妹妹,妹妹是用来疼的,用来爱的,我们对彼此来说已经是世界上最亲的人了,我们不要再怄气,不要再相互伤害,等你什么时候好了,什么时候原谅我了,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我了,可以真心地叫我一声‘大哥’了,我们就回家。”
她久久不语,他拉着她就要往酒店的方向走,像大家长拉着小孩子。
“大哥,”她突然叫了一声,他回头,她的一双眼因为刚刚哭过而亮晶晶的,“我们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