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的小马克,原名马克·贝因斯·瑞恩,是欧国没落贵族贝因斯男爵的次子。年少时候,曾经是个讲究贵族礼仪,恪守贵族的彬彬有礼的人。

    十二岁那年,政界动荡,小马克的父亲贝因斯男爵不幸入狱,连带着当年风光一时,多年过着贵族衣食无忧生活的小马克的母亲、姐姐连同马克自己都锒铛入狱。

    政治都是黑暗的,贝因斯男爵入狱之后,很快便有人落井下石。来自敌方和友方的压力让男爵很快坠入了无底深渊,各种各样的诽谤、罪名被罗列在他和家人的身上,可怜的贝因斯男爵成了政治的牺牲品和替罪羊。

    黑夜代替了白昼,深夜里,那些最恐怖肮脏的事情苏醒过来,触摸着马克幼小的脸颊。

    那是仍是孩童天真无邪的小马克亲眼见证了姐姐和母亲被人反复的惨无人道的凌辱,那些全身黄铜色的赤着身的粗壮男人们,在火堆旁兴奋的嚎叫着,他们挥舞着鞭子,用麻绳和烧红的烙铁玩弄着两个可怜的女性。

    当时幼小的马克恐惧极了,他拼命的求饶着,像狗一样摇尾乞怜,但换来的只是鞭打,嘲讽和更加兴致勃勃的凌辱。

    **和惨嚎的声音日日夜夜的回荡在监狱里,那些人终于折磨死了两位可怜的女性,他们将她们锯开,烧成汤,让马克喝。

    那是的马克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神经麻木顺从,几乎像是一条温顺的田园犬,可以为主人或者主人手中的皮鞭作任何事情。

    但那一月的恐惧还没有结束,后来贝因斯男爵被人强迫着凌辱殴打小马克,马克看见父亲一边流着泪一边挥舞着刀子伤残着他的身体,脑海中用十数年建立起来的某些东西像玻璃一样碎掉了。

    小马克望着牢房外那些影影错错疯狂大笑的人影时常在想,他们似乎很喜欢这种骨肉相残的游戏,这让那些人兴奋开心。

    但最终贝因斯男爵还是死了,他被人要求刨开小马克的肚子,塞上棉絮。男爵仅存的良知让他在挣扎之中选着了亲情的一方,于是他很快被杀死,肚子被刨开,挖出内脏和肠子,塞满了棉絮,让后缝合上,不知道被运送去了哪里。

    而那些被挖下来的内脏、肠子和血肉,那些人渣成了血红的泛着碎肉的汁水,故伎重演让马克一天一天的喝着。

    在这之后,马克就患上了几乎欲死的大病。他全身腐烂,被扔在监狱的一角,像一头烂肉一样无人问津。

    那时年幼的马克想自己是要死了,他无动于衷的看着预警用铁棍拨弄着他的身体,嫌恶的捂着鼻子。

    那实在像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他在半睡半醒之间看到许多人来来往往。他看到一片巨大的血海,那里有海鸥在叼琢着腐肉。

    后来小马克便觉醒了‘脉轮’,那是一种不知道是继承于先祖还是基因变异而形成的极限微操的能力。它赋予了小马克超级稳定的双手、良好的动态视觉和远超常人的轨迹预判感觉,这些东西加在一起,让马克能够进行常人无法想象的细微操作,甚至能够在显微镜的帮助下,徒手移动大体积的细胞。

    借助脉轮和长时间对监狱狱卒执勤作息时间的观察,马克像一个精密的齿轮,捕捉着一点一点细枝末节的生机。终于在一天,狱卒为其送饭的时候,让其抓住了巡岗的空隙,利用手术刀般的完美杀人手法,令那狱卒连声音都未发出便死掉了。

    之后,马克像是排练过无数遍一样,间不容发的躲过了十三道哨岗,徒手开了六道门锁,击杀两名守卫,终于成功逃出了那所凶名赫赫的贵族监狱——威森堡监狱。

    再过后的五年,马克不断的丰富自己的能力,他用仇恨和痛苦鼓励着自己,对那些在狱卒和其家人展开了惨无人道的追杀。

    这种追杀带着大量的血腥和伤亡,马克伤过人,杀过人,也被人伤过,他身体上的伤疤像是蜈蚣一样密密麻麻。马克将那些直接或间接伤害过他的人们‘收集’起来,放在一处巨大的地下室里,他在那里建立了监狱样式的巨大铁笼子,他将人放在里面,就像当初可怜的小马克一样。

    他疯狂的折磨他们,残害他们,食用他们,享受着他们恐惧所带来的快感。

    然后有一天,马克就发现了自己已经无人可屠了。

    在这之后,小马克便患上了一种嗜血症的罕见疾病,据心理医生说,这症状是在剧烈的外界刺激下,心理上所做的应激反应。这种病症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马克已经记不得了,或许是在吃母亲的血肉的时候,又或者是喝父亲鲜血的时候,亦或者是更后来他开始疯狂的享受人肉盛宴的时候。

    所谓的嗜血症,是一种极度渴望鲜血,依赖鲜血的病状。就像人吸食**并上瘾一样,小马克对于鲜血也有一种无可抵挡依赖性,那种依赖性就像正常人依赖清水一样,那是一种对生活必需品的正常需求。

    所以,为了获得生活的必需品,小马克先生着实做了许多令人类不愉快的事情。后来他加入了那个异能组织,便更加如鱼得水,血腥小马克的盛名也由此开始传扬。

    如今的马克先生早已不复当年那种豆蔻年华,他已经是个长满胡渣的三十多岁的大叔了。当年那个被囚禁在威森堡监狱里一心一意缩在墙角里面发抖的男孩子到如今也能够独当一面了。

    岁月让男人成熟,相对于年轻时候那段荒唐无稽的岁月,现在的马克先生显得更加稳重得体。岁月给了他一个还算壮硕的身材,处变不惊的阅历还有一个颇为幽默的好口才。

    曾经有一段时间马克先生的口头禅便是‘我住在威森堡有三年……’

    因为脉轮这种能力的稀有性,血腥的小马克做过枪手、狙击手也暗杀过许多重要的政界人物,可谓是凶名赫赫,在组织内部也是炙手可热的新人,本来地位上还能够往上爬一爬,但同一时间,马克先生因为其特殊的嗜好需要对黑非地区某些惨绝人寰的屠村事件负责,组织为此花费了不少代价,血腥小马克的升职加薪路就此便搁浅了。

    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谈,吃饱喝足的马克先生其实是一位颇好讲话的人,去年圣诞节他还因为垃圾分类没有处理好,被房东大人大半夜的揪出来点头哈腰做检讨呢。

    这一次来华国出任务,马克是没有带枪械的,他是一个不错的枪手,事实上,任何人拥有了脉轮的能力都会是不错的枪手。

    “要是我的小宝贝卡利亚双枪在就好了。”

    格里菲斯看着血腥的小马克纠结的摸着额头自言自语,抬头看了看清冷的夜空。

    今晚乌云密布,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透过厚重的云层,只有很细小的越过投射下来,让人很难分辨。

    格里菲斯算算时间,自己已经被对方纠缠了超过五分钟,面具下他的表情皱在一起,他正想着晚饭没吃的事情,肚子也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

    “真是一个又饿又冷的夜晚。”

    格里菲斯将吉良放在路边上,独自感慨着。他脱下从衣服店里面偷来的外套,露出白色的t恤和干瘦却线条明晰的肌肉。

    将衣服叠好堆在一边,格里菲斯晃着大脑袋,岔开腿堵在道路中央:

    “呐,给你们指条明路,五分钟之内给我买一份大肉排骨面,今晚你们冒犯我的事情,我便不追究了。

    你们真是有运气,在乡下住了几年,通过深山绿水的滋养,我现在脾气有好多了,换做前些年,或者前些年的前些年,我哪里会跟你们讲这么多废话……

    哎呀,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去,你们难道不知道饥饿的人脾气通常都会很差吗?!”

    格里菲斯站在路中央,无头无脑的说了这样的话。那个红发的少年被今晚的事情震慑的脑袋已经空白的很长一段时间,听到格里菲斯的话,便条件反射磕磕巴巴的小声表示自己那边有吃的。

    格里菲斯并未理会他,他像对待空气一样,穿过那个红发的少年人,信步走向白熊和玛丽那一边。

    格里菲斯的气势在这种诡异的对白之下蓄到极致,他撕开嘴唇,舔着猩红唇鄂,露出一口森森白牙。

    然后战斗一触即发,解放了双手一身轻松的格里菲斯像是一把离驰的长箭,那人影在黑暗中闪烁着,似幻觉一样一下子分成了三个,人影分分合合,影影错错,在狭小的巷子里拥挤着饥饿的****。

    但一个人当然不会分体成为三个,所以等你睁大眼睛仔细观察的时候,就会发现那带着面具的男孩子从始至终都在孤孤单单的行进着,单枪匹马。

    巨大的白色气流在交错而过的人影间迸射而出,打着漩涡,似乎在冒着滚烫的热气流。

    白色的蒸汽散尽,露出交错站定的三个人影,那细小的人影背对众人,将薛毅杰那把不知道何时到了他手中的短刀纳入衣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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