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的剑,就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灵动十足,很难让人捕捉到它的轨迹,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它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他的眼神就像是毒蛇一样,锐利,阴冷,折射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寒芒。
发家致富的这些年,霍百亿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人,多少个家庭因此而家破人亡。霍百亿祸害别人的时候,从来不会彷徨,害怕过,旧相识碾死一只爬虫,充满快感。
可当死亡的指针对准自己时,霍百亿突然发觉,自己才是可怜的小爬虫。他吞了吞口水,喉咙就像是塞了一团棉花,好不难受。
不过,当狂欢提起施满江的时候,霍百亿那双浑浊的老眼中再度生出寒芒。施满江不死,霍百亿无时无刻不活在痛苦之中,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霍百亿也要杀了他。
当然,下一次动手,霍百亿肯定不会出现在施满江面前。施满江不死,他绝不会再回霍家大院,甚至不会出现在大西北,乃至华夏。
如果敲定的话,霍百亿会暂时推却所有的活动,只身离开华夏,去其他的国家躲一阵子,施满江不死,他绝不再回西北。
霍百亿半眯着双眼,凝视着狂欢身旁滴血的长剑,顿了顿,旋即问道:“莫非,你又要跟我说你们昌平吴家能够摆平他?”
“嗤!”
霍百亿冷笑连连,经过上次那件事儿,他不会在相信昌平吴家的人,若非昌平吴家在武道圈子名声比较大,身为一个精明的商人,霍百亿岂会轻易地信任别人。
狂欢瞳孔收缩,眸中寒芒愈发的浓烈。霍百亿的蔑视,令狂欢大为不爽,心中杀意盎然。
一个三教九流的商人,也敢蔑视他们昌平吴家,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这要是在过去,霍百亿就是一条狗,钱再多也没有丁点地位。
现在翻身了?
早晚特么弄死你。
“血玫瑰!我想,你应该听说过吧!”
施满江现在才刚刚突破,半步传奇的境界,对混元一氮完全不能驾驭,这个时候还有机会。倘若某一天,施满江真突破武道桎梏,成就传奇的话,恐怕,饶是血玫瑰也不敢接这单活儿了。
“必须趁施满江成长起来之前,灭了他。”
把噩梦扼杀在摇篮中。
事关昌平吴家声誉,施满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倘若奔雷没死,还有的谈,现在,不死不休。
昌平吴家三剑客名满天下,现在被施满江干掉一个,像什么话。
总得有人要死。
为此,昌平吴家已经做好两手准备,连闭死关的双刃太阿都出来了。
狂欢负责跟霍百亿‘沟通’,让霍百亿出钱出力出人脉,企图谋杀施满江跟河间柳家。
河间柳家现在已经垮了,出了个败家的玩意儿,都不用狂欢可以去针对,他们自己就会垮台。狂欢所做的,只不过是加快他们家族湮灭的脚步罢了。
倒是突然蹦出来的施满江,有些棘手。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霍百亿,倘若不是因为霍百亿的关系,他们这辈子跟施满江都不会有交集。
“现在的问题是,除了施满江本身的实力之外,最难搞的是他背后的人。”
回去后,狂欢把在霍家大院所发生的事儿,报告家族,家族立即派人调查。昌平吴家曾经开过武术学院,门下学子无数,出社会后,混的烂的,也就算了,不予理睬。混的好的,当然要巴结,维系关系。
有那么一些人在军中任事儿。
通过多方打听,狂欢终于掌握了施满江的身份·狼巢的王,狼王。
狼巢那可是华夏顶尖的部队,总人数不到二百,每一个都弥足珍贵。尤其是施满江带进狼巢的那些人,个顶个的都是顶尖的兵王,剩下部分成员则是由华夏各部队的精英,通过无数次的考核,测试,最终选拔出来加入浪潮。
这一部分人,占据多数。
得到这个消息后,昌平吴家大为震惊。
军方就好像隔世的行者,脱离尘嚣,跟地方上很少有牵连,但是,他们的能量极其强大。
军方代表着国家,更何况施满江所在的部队·狼巢,更是国之利器。倘若施满江没有脱离狼巢的话,借他们昌平吴家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去动施满江。
既然脱离了,那就不是军方的人。
狂欢他们打听过了,上次之所以下来一群狼,主要是因为和尚。和尚还是狼巢的人,被奔雷杀人,主谋是霍百亿。为此,狼巢下达诛杀令,要取霍百亿的人头。
并非是因为施满江的缘故。
另外,他们也道听途说,两年前血玫瑰跟狼巢就有过一次交锋。血玫瑰完胜,狼巢死伤好几个,在总部被人杀了的。由此可见血玫瑰有多么的豪横,而狼巢,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
在总部都被人杀了,装什么犊子?还最牛掰的尖刀部队呢!笑话,业绩呢?这么多年,麻烦请问下狼巢都干了什么?把钓鱼岛抢回来了?还是台歪统一了?
那个施满江,狂欢估摸着他也是实在没脸在部队呆下去,丢人,一年造多少军费?什么事儿都没干,完了还被人干到总部来了。
干脆就滚出狼巢,跑南华装犊子来了。
在部队丢人现眼,跑南华称王称霸……呵呵!
血玫瑰能够杀他们一次,就能杀他们两次。
“你要是真有心为你那死去的儿子报仇,花钱啊!你不是有钱嘛!”
前段时间霍百亿给了施满江十五个亿,这在大西北都已经成为笑谈,十五个亿啊!连狂欢剑都为之眼热。既然能够拿出那么多钱给施满江,难道就不能拿出更多的钱买施满江的命?
霍百亿当然知道施满江是狼巢的人,否则,他岂能拿出十五个亿交给施满江?他完全可以选择离开西北,去哪儿都行,一个小小的南华王,能把他怎样?
偏偏施满江是狼巢的人,霍百亿无奈只能乖乖把钱转到施满江卡里。
霍百亿,百亿资产,经常出入国内外。对狼巢的了解,比狂欢要多的多。
夏蝉不知春秋!
在霍百亿眼里,狂欢不过是一只可怜的爬虫,目光短浅,心胸狭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的广阔,更不知狼巢在国外的名气有多么的惊人。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发国难财极其必要,富贵险中求,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充斥着惊人的财富。
有的时候,霍百亿偶然也会出入中东一些小型国家。跟随访谈团出过访问,代表着华夏商人楷模,跟当地的政党,商人做一些简单的交流。
如果洽谈甚欢,在进行下一步会晤。
那些小国家之所以混乱,石油是祸乱之源,地下富含的石油存储量足以引起一些大国家觊觎。所以那些小国家都特别的乱,他们足够的富有,但却没有强大的军事能力来保卫自己。
起先,受邀说是要去那些小国家的时候,霍百亿诸多担心,怕出祸端。同行的人告诉他让他放心,国家高层早就安排好了,肯定不能出事儿,就算是出事儿了,也有人会去救他们。
那是霍百亿第一次听人提起狼巢。
前几年,华夏人在国外几乎可以横着走,不用担心有麻烦。一个是友邦多,自古以来,在历史上华夏都跟友邦相处不错。到今天,华夏每年投资在其他国家的金额多大数万亿。
帮他们修建铁路,桥梁,学校……基础设施,帮助他们富裕起来。
前几年,中东的一个小国家突然爆发内战,炮火连天,尸横遍野。昔日繁华的大都市,转眼倾覆,湮灭,处处满目疮痍,残垣断壁,入目处尽是废墟。
其他国家暂居该国的商人,大多受到波及,死伤不少。
那些发达国家来不及庇护自己的国民,只得把大使馆撤回。强大如美利坚等国,也都撇下了自己的国民。不是不管,是没办法去管,人家内战,美利坚没资格和权力派兵进入他们的国家,否则,对美利坚将会极其不利。
独独华夏。
在取得友邦的同意后,第一时间排出核潜艇,飞机驶往邻国。同时,安排人手进入该国,不惧万难艰险,克服重重困难,一个不漏的把所有华夏国民,全部转接到邻国,然后安全送回华夏。
当时,就有狼巢的人参与其中,协同保护运输。狙击几波乱兵,浑然不顾自身的安危,护送他们回国。
也就是在那一次,国内的一些富商,方才第一次接触到狼巢,知道他们这一群人的存在。狼巢威名方显,因此,霍百亿去局势动荡的小国家访问时,才能被告知狼巢的事迹,让他别担心。
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是出国去往那些小国家洽谈生意什么的,只要想到狼巢这两个字眼,霍百亿都能够把心放在肚子里,安安心心的去往战乱之地。
因为华夏,因为狼巢,天涯海角,甭管他们到哪儿,国家不会放弃他们。
曾经,施满江和狼巢是他的保护伞,而现在,施满江却成了他的噩梦……
倘若早知道施满江的身份,又何至于此。
“血玫瑰?”
听到这三个字,霍百亿顿时眼前一亮。
这两天伤心过度,脑子没一刻清醒,要不是狂欢点醒,霍百亿都把这些杀手组织给忘了。
血玫瑰,那可是个顶尖的杀手组织,传闻,只要血玫瑰接下任务,没有完成不了的。换句话说,只要是被血玫瑰设定为目标——必死!
霍百亿动心了,瞳孔收缩,盯着狂欢,眼神之中折射出一缕寒芒。
侠以武犯禁。
像狂欢他们这一类有本事的人,向来心高气傲难以驾驭,霍百亿拿他们没办法,现在好了,有了血玫瑰只要花点钱便可——杀鸡儆猴。
今天他能够花钱杀了施满江,明天就能花钱杀他狂欢,灭他昌平吴家都不是不无可能。
霍百亿并不知道霍少安曾经有过血玫瑰,只不过被拒了。
至于昌平吴家,去死吧!
霍百亿才懒得费心思管他们死活。
他的眼神就像是毒蛇一样,锐利,阴冷,折射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寒芒。
发家致富的这些年,霍百亿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人,多少个家庭因此而家破人亡。霍百亿祸害别人的时候,从来不会彷徨,害怕过,旧相识碾死一只爬虫,充满快感。
可当死亡的指针对准自己时,霍百亿突然发觉,自己才是可怜的小爬虫。他吞了吞口水,喉咙就像是塞了一团棉花,好不难受。
不过,当狂欢提起施满江的时候,霍百亿那双浑浊的老眼中再度生出寒芒。施满江不死,霍百亿无时无刻不活在痛苦之中,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霍百亿也要杀了他。
当然,下一次动手,霍百亿肯定不会出现在施满江面前。施满江不死,他绝不会再回霍家大院,甚至不会出现在大西北,乃至华夏。
如果敲定的话,霍百亿会暂时推却所有的活动,只身离开华夏,去其他的国家躲一阵子,施满江不死,他绝不再回西北。
霍百亿半眯着双眼,凝视着狂欢身旁滴血的长剑,顿了顿,旋即问道:“莫非,你又要跟我说你们昌平吴家能够摆平他?”
“嗤!”
霍百亿冷笑连连,经过上次那件事儿,他不会在相信昌平吴家的人,若非昌平吴家在武道圈子名声比较大,身为一个精明的商人,霍百亿岂会轻易地信任别人。
狂欢瞳孔收缩,眸中寒芒愈发的浓烈。霍百亿的蔑视,令狂欢大为不爽,心中杀意盎然。
一个三教九流的商人,也敢蔑视他们昌平吴家,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这要是在过去,霍百亿就是一条狗,钱再多也没有丁点地位。
现在翻身了?
早晚特么弄死你。
“血玫瑰!我想,你应该听说过吧!”
施满江现在才刚刚突破,半步传奇的境界,对混元一氮完全不能驾驭,这个时候还有机会。倘若某一天,施满江真突破武道桎梏,成就传奇的话,恐怕,饶是血玫瑰也不敢接这单活儿了。
“必须趁施满江成长起来之前,灭了他。”
把噩梦扼杀在摇篮中。
事关昌平吴家声誉,施满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倘若奔雷没死,还有的谈,现在,不死不休。
昌平吴家三剑客名满天下,现在被施满江干掉一个,像什么话。
总得有人要死。
为此,昌平吴家已经做好两手准备,连闭死关的双刃太阿都出来了。
狂欢负责跟霍百亿‘沟通’,让霍百亿出钱出力出人脉,企图谋杀施满江跟河间柳家。
河间柳家现在已经垮了,出了个败家的玩意儿,都不用狂欢可以去针对,他们自己就会垮台。狂欢所做的,只不过是加快他们家族湮灭的脚步罢了。
倒是突然蹦出来的施满江,有些棘手。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霍百亿,倘若不是因为霍百亿的关系,他们这辈子跟施满江都不会有交集。
“现在的问题是,除了施满江本身的实力之外,最难搞的是他背后的人。”
回去后,狂欢把在霍家大院所发生的事儿,报告家族,家族立即派人调查。昌平吴家曾经开过武术学院,门下学子无数,出社会后,混的烂的,也就算了,不予理睬。混的好的,当然要巴结,维系关系。
有那么一些人在军中任事儿。
通过多方打听,狂欢终于掌握了施满江的身份·狼巢的王,狼王。
狼巢那可是华夏顶尖的部队,总人数不到二百,每一个都弥足珍贵。尤其是施满江带进狼巢的那些人,个顶个的都是顶尖的兵王,剩下部分成员则是由华夏各部队的精英,通过无数次的考核,测试,最终选拔出来加入浪潮。
这一部分人,占据多数。
得到这个消息后,昌平吴家大为震惊。
军方就好像隔世的行者,脱离尘嚣,跟地方上很少有牵连,但是,他们的能量极其强大。
军方代表着国家,更何况施满江所在的部队·狼巢,更是国之利器。倘若施满江没有脱离狼巢的话,借他们昌平吴家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去动施满江。
既然脱离了,那就不是军方的人。
狂欢他们打听过了,上次之所以下来一群狼,主要是因为和尚。和尚还是狼巢的人,被奔雷杀人,主谋是霍百亿。为此,狼巢下达诛杀令,要取霍百亿的人头。
并非是因为施满江的缘故。
另外,他们也道听途说,两年前血玫瑰跟狼巢就有过一次交锋。血玫瑰完胜,狼巢死伤好几个,在总部被人杀了的。由此可见血玫瑰有多么的豪横,而狼巢,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
在总部都被人杀了,装什么犊子?还最牛掰的尖刀部队呢!笑话,业绩呢?这么多年,麻烦请问下狼巢都干了什么?把钓鱼岛抢回来了?还是台歪统一了?
那个施满江,狂欢估摸着他也是实在没脸在部队呆下去,丢人,一年造多少军费?什么事儿都没干,完了还被人干到总部来了。
干脆就滚出狼巢,跑南华装犊子来了。
在部队丢人现眼,跑南华称王称霸……呵呵!
血玫瑰能够杀他们一次,就能杀他们两次。
“你要是真有心为你那死去的儿子报仇,花钱啊!你不是有钱嘛!”
前段时间霍百亿给了施满江十五个亿,这在大西北都已经成为笑谈,十五个亿啊!连狂欢剑都为之眼热。既然能够拿出那么多钱给施满江,难道就不能拿出更多的钱买施满江的命?
霍百亿当然知道施满江是狼巢的人,否则,他岂能拿出十五个亿交给施满江?他完全可以选择离开西北,去哪儿都行,一个小小的南华王,能把他怎样?
偏偏施满江是狼巢的人,霍百亿无奈只能乖乖把钱转到施满江卡里。
霍百亿,百亿资产,经常出入国内外。对狼巢的了解,比狂欢要多的多。
夏蝉不知春秋!
在霍百亿眼里,狂欢不过是一只可怜的爬虫,目光短浅,心胸狭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的广阔,更不知狼巢在国外的名气有多么的惊人。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发国难财极其必要,富贵险中求,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充斥着惊人的财富。
有的时候,霍百亿偶然也会出入中东一些小型国家。跟随访谈团出过访问,代表着华夏商人楷模,跟当地的政党,商人做一些简单的交流。
如果洽谈甚欢,在进行下一步会晤。
那些小国家之所以混乱,石油是祸乱之源,地下富含的石油存储量足以引起一些大国家觊觎。所以那些小国家都特别的乱,他们足够的富有,但却没有强大的军事能力来保卫自己。
起先,受邀说是要去那些小国家的时候,霍百亿诸多担心,怕出祸端。同行的人告诉他让他放心,国家高层早就安排好了,肯定不能出事儿,就算是出事儿了,也有人会去救他们。
那是霍百亿第一次听人提起狼巢。
前几年,华夏人在国外几乎可以横着走,不用担心有麻烦。一个是友邦多,自古以来,在历史上华夏都跟友邦相处不错。到今天,华夏每年投资在其他国家的金额多大数万亿。
帮他们修建铁路,桥梁,学校……基础设施,帮助他们富裕起来。
前几年,中东的一个小国家突然爆发内战,炮火连天,尸横遍野。昔日繁华的大都市,转眼倾覆,湮灭,处处满目疮痍,残垣断壁,入目处尽是废墟。
其他国家暂居该国的商人,大多受到波及,死伤不少。
那些发达国家来不及庇护自己的国民,只得把大使馆撤回。强大如美利坚等国,也都撇下了自己的国民。不是不管,是没办法去管,人家内战,美利坚没资格和权力派兵进入他们的国家,否则,对美利坚将会极其不利。
独独华夏。
在取得友邦的同意后,第一时间排出核潜艇,飞机驶往邻国。同时,安排人手进入该国,不惧万难艰险,克服重重困难,一个不漏的把所有华夏国民,全部转接到邻国,然后安全送回华夏。
当时,就有狼巢的人参与其中,协同保护运输。狙击几波乱兵,浑然不顾自身的安危,护送他们回国。
也就是在那一次,国内的一些富商,方才第一次接触到狼巢,知道他们这一群人的存在。狼巢威名方显,因此,霍百亿去局势动荡的小国家访问时,才能被告知狼巢的事迹,让他别担心。
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是出国去往那些小国家洽谈生意什么的,只要想到狼巢这两个字眼,霍百亿都能够把心放在肚子里,安安心心的去往战乱之地。
因为华夏,因为狼巢,天涯海角,甭管他们到哪儿,国家不会放弃他们。
曾经,施满江和狼巢是他的保护伞,而现在,施满江却成了他的噩梦……
倘若早知道施满江的身份,又何至于此。
“血玫瑰?”
听到这三个字,霍百亿顿时眼前一亮。
这两天伤心过度,脑子没一刻清醒,要不是狂欢点醒,霍百亿都把这些杀手组织给忘了。
血玫瑰,那可是个顶尖的杀手组织,传闻,只要血玫瑰接下任务,没有完成不了的。换句话说,只要是被血玫瑰设定为目标——必死!
霍百亿动心了,瞳孔收缩,盯着狂欢,眼神之中折射出一缕寒芒。
侠以武犯禁。
像狂欢他们这一类有本事的人,向来心高气傲难以驾驭,霍百亿拿他们没办法,现在好了,有了血玫瑰只要花点钱便可——杀鸡儆猴。
今天他能够花钱杀了施满江,明天就能花钱杀他狂欢,灭他昌平吴家都不是不无可能。
霍百亿并不知道霍少安曾经有过血玫瑰,只不过被拒了。
至于昌平吴家,去死吧!
霍百亿才懒得费心思管他们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