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异国的街头,林摇已经没饭吃了,而且还总感觉有一个长相不错的人跟着自己。她走的时候,他也走,她停的时候,他也停。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她连饭也没得吃了,总是饿。

    然后跟着她的人也不跟着她了,总是买了吃的走在她的前面,又故意把吃放在路边,继续往前走。但她知道,他在观察她,可是食物的香气是那样的诱人,诱得她直咽口水,她空空的胃也一直在叫嚣,最终,她想,反正她一无所有,就算是吃饱一顿饭之后立刻就死了,她也是心甘情愿的。

    所以,她接受了他放在路边的食物,吃过之后也没有后遗症,事实上还挺好吃的。他有时候买的是披萨和牛奶,有时候买的是汉堡鸡腿可乐,有时候是打包的中式饭菜,有时候是炸鸡,有时候是蔬菜沙拉。

    他总是在离她大约五十米左右的地方看着她吃,然后她走的时候继续跟着。

    有一天,她的心情很差,又看到他跟着自己,想起自己每次都要接受他食物的窘迫,便走到了他的面前,恶狠狠地说:“你神经病啊!跟着我/干嘛?”

    事实上,她是想说谢谢的,但是一看到他淡漠疏离的面孔就变成了责骂。

    见他不说话,她心情更是不佳:“你妹的。”

    说完就走。

    他继续跟,然用英语说:“我只有三个堂兄两个堂弟和一个堂姐,没有妹妹。当然,即使我有,你说的这句话和我跟着你做什么的问句毫无逻辑联系。当然,也不排除你在说脏话的可能。”

    她恼怒,用英文说:“脏话也是国粹,不仅能体现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随即又改汉语,“反正你个洋鬼子也听不懂。”

    继续英文:“你到底想怎样?”事实上这样的自己她很不喜欢,明明接受了他的帮助,却在对上他时态度恶劣到了极致。

    他那双漂亮的琥珀色双眸很认真地看着她:“我精通汉语。我的曾祖父民/国时期曾来米国留学,回国后因为家族秘密而成为众矢之的,举家迁往米国避难。我爸妈曾经奉我祖父的遗命回过过,学习过简体中文的。因为林家是书香门第,离乡久了反而没有崇洋媚/外,还保留着华国旧家庭的做派,所以我们家的人,都要学习琴棋书画。”

    她更窘迫了,胀红了脸:“你是在炫耀你们家族的辉煌史吗?**!”

    他的唇角弯起一抹笑意:“it'”。

    后面他又加了一句:“。”

    他话落之后,见林摇不说话,又继续:“it'和接你说‘**’。顺便说一句,我只是在如实陈述家庭背景,并没有任何炫耀的成分。在我看来,这些完全都不能称之为炫耀。毕竟保留一百多年前的旧家庭做派,实质上并不是与时俱进的做法。当然,我的堂兄们都曾提出过建议改变这些,但并没有被我的祖父采纳。要等到与时俱进的改变,”他顿了顿,算了算他祖父的寿龄并预估了一下他还能活的时间,说,“至少还需要十五年。”

    他的声音就像是他拉的小提琴一样好听,只是比小提琴的声音多了几分清冷和低醇。

    她说**,他说欢迎。这怎么听都像是调戏。她扭头不理他,自己走自己的。

    他不明所以,跟在她身后。

    从那天之后,他还是每天都跟着她,她不和他说话,他就完全沉默。等她要和他说时,他就和她讲他的大脑中在想的什么。有时候是数学理论,有时候是物理,有时候是化学。在涉及这些知识的时候,她的话也变多了,两个人总是能聊很久。

    这样的日子大约持续了七八天的样子,她就习惯了他的存在,甚至于每天走在路上的时候都会回头,看他在不在。

    有时候他在,有时候不在。

    看到他在的时候,她会故意很嫌弃地说他:“你怎么总跟着我?”

    他会很认真地告诉她:“我想跟着你。事实证明,跟着你的时候,我体内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分泌都会比平时多一点,这让我感觉到愉悦。我喜欢愉悦的感觉。虽然这种情况以前我从来没有过,也不能用科学解释,但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全世界70多亿人,就只有你让我有这种感觉。我喜欢这种奇妙。”

    她听着他一本正经的话,总觉得他好像在调戏她,又有点像告白。但是她长了这么大,从小就显得很“高冷”,对人对事也都很淡漠,从来没人对她告白过,所以她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于是问他:“你要参加话剧,所以在练台词?”

    林恪则不明所以地问她:“这和话剧有什么关系?”

    他看上去,确然是在描述他的真实想法。

    她不说话,又听他说:“你的想法毫无逻辑。”

    然后好几天他都会在见到她的时候给她恶补逻辑学的知识。一般人被“直言命题”“非直言命题”等等各种命题以及“是”“则”“非”“且”等语叨叨了几天,都会觉得烦躁,但林摇却听得津津有味。

    这大大地激励了林恪的教学热情,他誓要让林摇的逻辑变得更严密,于是给林摇讲那些知识的时候就更卖力了。

    他讲完,似乎是惊讶于她竟然听得懂,还说:“你能听懂我讲的知识,这真是一个奇迹。”毕竟从他以往的经历来看,大多数人都是愚蠢的。

    随后他又告诉林摇,他在读博的时候,他的导师曾让他帮忙给研究生讲一节课,结果大家的关注点都在他的年龄上。

    他说:“原本他们的智商只有普通人的水平,认真听也不一定能听懂我讲的知识,结果他们比我想象中更蠢。”

    在他说有不懂的问题可以提出来的时候,别人的问题大多是“你还不到20岁吧”“xx教授为甚么让你来给我们授课”这样毫无意义的话。

    林摇追着他问后来的事情,林恪说:“我把我已经修得的学位都告诉了他们,他们看上去很惊讶的样子。不过考虑到大多数平凡的人在遇到优秀的人时,都会有这样的反应,我并不觉得奇怪。他们不敢相信有比自己优秀太多的人,总觉得是难以想象的。这是因为他们周围的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

    他和她总是有很多话聊,像是总也说不完一样。

    而每次他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的时候,总是会弯下腰凑到她跟前,说:“你可以打我。我不还手。”

    她有时候会脸红,等时间久了,就知道他就是这样的性格。看着有些古怪孤僻,对人也冷淡疏离,但是一到她面前就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她对他也是。

    等她习惯他经常在她身边的时候,他偶尔不在反而让她觉得不习惯了。

    而她和他的关系真正的改变是在他们认识后的第一个冬天。

    那天夜晚下了雪,第二天林摇起床后照例出门去打工。因为林恪时常跟着林摇,时间久了,他什么时候不能来找她都会提前和她说。然而那天林恪在没有和她说的情况下一直没有出现,也没有给她打电话。

    傍晚的时候林摇就给林恪打,但是电话一直打不通。她当时很着急,特别怕林恪出事,立马到林恪家里去找他。她到他家的门口敲响了门时,一个叫hy的女佣给她开门,有些诧异于她的到访,用英语问她:“你有预约吗?”

    在当地,没有预约就到别人家去拜访是很不礼貌的。

    她紧抿了唇,有些尴尬,有些难为情,但还是用英语告诉女佣:“我是林恪的朋友,今天他的电话打不通,我有些担心,所以来看看他。他在家吗?”

    女佣进去问过林恪后把她请了进去,她换了鞋,跟着hy到了林恪的卧室门前,女佣就离开了。她说林恪并不喜欢别人进他的卧室。

    林摇敲了敲门,得到林恪的许可后进去,就看到林恪正躺在床上,他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蚕宝宝,脸颊也有些微微发红,那双琥珀色的双眸却清澈得像一汪秋水。

    他有些不自然地说:“你来了。”

    然后他又说:“我可以让你坐在我的床上。”这对于一个有洁癖症和强迫症的人来说,是极不容易的了。

    林摇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后,林恪的眸光一瞬也不曾离开:“我喜欢你坐我床上。”

    于是,林摇就在林恪的床上盘腿坐下。

    她伸手探了探林恪的额头,很烫。心下了然,原来他是感冒了。

    他也不问她为什么来,只是睁着一双琥珀色的双眸闷闷地说:“我的生理系统暂时被病菌入侵,白细胞们正在清理。”

    她“哦”了一声,随即又问:“你躺了一天?”

    林恪的脸白白的,唇上几无血色:“很不幸,是的。”

    “你没有给我打电话。”

    林恪认真地看着她,抿了唇:“我认为今天并不是给你打电话的好时候。如果我给你打电话,你肯定会问我为什么不能去,我不能对你撒谎,所以会如实告诉你我的生理系统暂时出了问题,你会来探望我。就像现在这样。”

    “你不喜欢我来看你吗?”

    他转过了头去,脸埋在被子里:“喜欢的。只是我根据我的症状可以判定,如果你来探望我,被传染的几率有百分之七十。”

    他说:“作为朋友,我怎么可能犯这么大的错误。”

    “哦,那你为什么没有赶我出去?”

    “作为朋友,你来看我不是应该的吗?”

    然后她就和他说其他的话,过了一会儿,林摇说自己该回去了,林恪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拉住她的手腕:“听说生病的人心理都比较脆弱,而且比平时更希望有人陪伴。作为朋友,难道你不应该陪我吗?”

    他就是不想让她走。

    而且外面好像又刮了风,而她身上穿得并不厚,大约是因为屋内有暖气,她才不觉得冷。

    正在她沉默的时候,他薄唇轻抿:“我喜欢你陪着我。”

    然后当天晚上她就在林恪家里留宿,住的是客房。

    第二天的时候,林恪就好了,整个人又变得神清气爽。她刚起床,就看到林恪盘腿坐在她睡的床上看着她,耳根子有些红,琥珀色的眼眸里全是她。

    她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坐起来了身,一边穿内衣一边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她喜欢裸/睡,一坐起身被子便顺着她白皙的肩头滑落,露出明显的女性特征来。但是她并没有觉得被林恪看到有什么不妥,因为他是她的朋友,而且还是唯一的朋友,而朋友就应该坦诚相待的。

    她穿好衣服之后,看到林恪双眼直直地看着自己,瞳眸中似乎还带着一些灼热和懊恼。他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费解地说:“我好像又生病了。”

    她有些不解,一边穿着裤子一边看他:“嗯?”

    他说:“我的心脏好像出了一点问题,具体表现为窦性心动过速。正常人窦性心律的频率大于100次/分,称为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速时,p-间期、qs及q-t时限都相应缩短,有时可伴有继发性st段轻度压低和t波振幅偏低。常见于运动、精神紧张、发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贫血、失血、心肌炎和拟肾上腺素类药物作用等情况。”

    他的语速很快:“我刚才并没有运动,也没有紧张,昨天去医院的时候也顺便做了一个体检,并没有出现以上症状。但是我的窦性心律频率已经达到了122次/分。”

    当时她并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问他:“今天要再去医院体检一次吗?”

    林恪点了点头。

    她给她兼职的地方打电话请了假,就和林恪下楼。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有鲜榨豆浆、黄澄澄的煎鸡蛋、烤得很香的全麦面包、生菜、火腿。

    她尝了尝豆浆,又吃了鸡蛋和面包,感觉很好吃。豆浆的浓度、含糖量都适中,面包很软,口感极佳,鸡蛋很嫩,但又是熟的,含盐量也适中。

    于是她赞道:“很好吃。”

    林恪一边用一片面包裹起生菜和火腿,一边弯了弯唇。

    她又问他:“是hy做的吗?”

    他的脸色当即就灰了一灰:“你这是在贬低我的厨艺。这是我经过试验后计算得出的最佳时间、受热量、佐料搭配所做出的最佳结果。”

    他有点不高兴了。她全然不觉,有点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以后我可以经常过来蹭饭吗?”

    正好那时候hy来上班了hy把自己的东西放到固定的地方,看着她和林恪顿了顿,用英语问:“missyao以后要住这边吗?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林恪不明所以:“她为什么要住在这边?”

    hy:“她不是您的女朋友吗?”

    林恪有些不明白:“女朋友就要住在这边吗?”

    hy:“大部分是这样的,也有不和男朋友住在一起的。”

    林恪点了点头,看向她:“若果你经常过来吃饭,那么你每过来一次每天就会多浪费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所以,住在这里是最佳选择。”

    林摇虽然情商为负,但是比林恪还是要好一点的,至少女朋友是什么她还是知道的。她脸上有些发热,就听到林恪用英语问hy:“什么是女朋友?”

    hy:“disn'spleyoulove。”女朋友就是情侣中女性的一方,也是你爱的人。

    林恪若有所思:“就像杰西卡女士和林湛吗?”他说的这两个人是她的父母。

    hy点头,然后林恪又问她:“wione?”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

    她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发热,额头上也沁出了几滴汗珠,她有些窘迫:“你不要问了,因为我不爱你。”

    事实上她也不知道什么才算爱,只因为单纯地想在hy含笑的注视下打破窘境。

    hy用英语说:“爱就是你喜欢并且只喜欢和某个人在一起,没有看到她的时候会很想她,看到了心跳会加速,会想抱她,和她做最亲密的事情。”

    这时候,林恪又转头看她,脸上是“原来如此”的表情:“所以,刚才我之所以窦性心动过速,是因为你在。”

    他说:“我感觉我的窦性心律频率更快了。”

    林摇有些不好意思,默默地低头吃早餐。

    林恪也沉默了,若所有思地睁着琥珀色的双眸,好看到了极致。

    hy则开始去做她的本职工作。

    心跳加速不是因为心脏出了问题,所以林恪并没有去医院。

    吃完早餐后,她就被林恪带到了他那比柯南家的图书室还大的书房,他告诉她:“如果刚刚hy说的话是正确的,那么毫无疑问的是,iloveyou。”

    也就在那一天,他们确定了关系,然后林恪帮助她把她为数不多的行李搬进了林恪的那栋湖边别墅。而林恪认为,以她的智商再去做服务员其实是一大浪费,于是她辞掉了兼职。

    也是在和林恪住在一起的日子里,她才知道,原来林恪在14岁的时候,就已经在协助警方破解密码、破案了。而原本被别人誉为天才的她,在林恪的面前,都只能成为渣渣。

    林恪给她的惊喜有很多,除了他的高智商外,还有他的厨艺。他能做出很好吃的中餐,西餐也不错。他还会拉小提琴、会谱曲、会画画,他知识渊博,从来不使用社交软件,他性格古怪孤僻却从来不自负。他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能力在什么程度,能够做到哪一步,同时遇到值得他学习的人或事的时候,他也会很谦虚。

    在林恪给她普及过逻辑学的知识后,还有犯罪心理学、天文学、心理学、社会学、数学、物理、化学、密码学……总之,他们从来不存在相对无言的情况。

    两个人聊天时,他还会和她谈他手里的案子,会引导她如何找到凶手。虽然他说话时有鄙视她的智商嫌疑,但是在他看来,他不过是在说实话而已。每每在她去得一点小成就的时候,他都会说:“yao,我真为你感到骄傲。”

    在搬到林恪家里之后,她不用再担心衣食住行,于是就将精力全部放在学业上,再加上家里有林恪这样一个在她看来全知全能的人,所以她完成学业的速度简直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当然,她和林恪还是会有吵架的时候,每次她一生气,就忍不住将手脚往林恪身上招呼,林恪总是不躲,结果看得她一阵心疼,更生气了。

    偏偏林恪还总是凑到她跟前,问她:“还打么?”

    虽然她每次动手都没用什么气力,但是却怎么也下不了手。

    在她和林恪住在一起的第一个月的月末,林恪的家里有聚会,这个聚会是林家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的,但林恪缺席的时候很多。这一次,因为有她,他就答应了,在聚会这天直接带着她过去了。

    当时她心里还挺忐忑的,因为从小到大她都不是招人喜欢的,只要一想到林恪家里的人可能会讨厌她,她就有些闷闷不乐。结果她和林恪一到聚会的地点,也就是林恪的祖父家时,身材纤瘦衣着时髦妆容精致的杰西卡女士看到林恪牵着她的手,立马就热情走了过来给了她一个熊抱,还在她的脸上亲了亲,用流利的中文说:“你就是阿恪经常说的yao吧?”

    她点了点头,就听到杰西卡叫林湛:“快过来看,阿恪的小媳妇真漂亮。”

    林湛也过来了,林摇就淡淡地点了点头,感觉杰西卡是在夸赞她的外貌,她就认真地回了一句谢谢。结果杰西卡笑得更欢了,她和林湛说:“yao太可爱了,感觉很熟悉的样子,好像……”

    她一时说不出来,林湛就含笑补充:“就像阿恪一样。”

    随即杰西卡又转头看向她:“原本我还以为像阿恪这样的性格,这一辈子都要打光棍儿了。现在想想,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是爱神决定要让你们在一起。”

    林摇不知道说什么,只点了点头:“他很好。”

    然后就再也说不出什么来。

    就在林恪拉着她的手要带着她走开的时候,杰西卡就让林恪去那一些宴会上需要的东西,而杰西卡则拉着她去见林恪的其他家人。她不善言辞,但杰西卡很热情,也很擅于化解尴尬。而林家子辈和孙辈大多是有学识的,在没话叹的时候,有人问起了林摇的年龄和学业,当他们知道她才十七岁但已经快要大学毕业并且要修法律和金融的硕士时,就有些惊讶起来。随即他们和她就谈论了一些学术性的问题,说起那些熟悉的知识的时候,她就变得侃侃而谈起来。

    她喜欢和有丰富学识的人说话,因为这会让她受益匪浅。

    林恪回来的时候,她发现和她说话的人都选择了不再谈学术性的问题,于是有些疑惑。

    然后其他人就告诉她:“有林恪在,再谈这些基本上就是自取其辱了。因为林恪总是能噎得人说不出话来。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是不是也觉得他很欠扁?”

    她就淡淡地笑:“其实还好。”

    内心里却住着一个最近因为林恪而出现的小孩儿,这个小孩儿点了点头,想:简直说得太对了。

    林恪却抬起了瞳眸:“我只是为你们指出了常识性的错误,你们应该感谢我而非觉得我很欠扁。”因为他在无偿为他们普及知识。

    他说的话虽然在别人看来有些不合时宜,却也很质朴。如果仅仅只是为了面子上过不去而忽略甚至无视自己犯下的错误,那么错误便永远不会被纠正。

    几个人又说了几句话之后,林恪就带着林摇去选自助的餐食,同时带她去看他小时候在这里住的地方,讲一些他小时候的事情。

    在这一天,她坐在他的床上,一边吃着他为她选的食物,一边听他波澜不惊地讲起了过去。

    在他四岁的时候,因为他能轻易地将小学生的作业做出来,初中生的作业只要他看看书也会,家里人预感到他可能是一个神童,于是就为他测了智商,然后智商的数值惊呆了杰西卡女士和林湛先生。但是他们并不开心,因为林恪从来都不怎么说话。他们又带了他去看医生,让他们伤心的是,林恪被诊断为阿斯伯格综合症。而且是其中很特殊的一种,高智商但是自闭。

    林恪说:“其实我只是不喜欢和他们讨论无聊的话题。”自闭和孤独症什么的,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

    而后,他又告诉她,在他五岁的那年,他曾经被一个叫twc的组织掳走过。

    当时,他是这么和她说的:“yao,你有没有想过,当克/隆羊‘多利’出现的时候,很可能克/隆/人的实验已经完成。”

    她低头沉吟:“理论上好像是有可能的。”

    林恪点了点头,告诉她:“大多数生物实验因为道德伦理问题不得进行,比如克/隆/人、记忆移植、换头术、基因混合等等。但事实上,在世界生物技术排名前五的五个国家已经在私下进行这些实验。或者说,已经完成这些实验。”

    她不明所以:“你怎么知道的?”虽然她已经习惯了他什么都知道,但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林恪说:“因为我在五岁的时候被掳走过。当时我站在街道旁边等杰西卡女士,我思考问题的时候被人捂住口鼻抱进一辆面包车,等我醒过来就在一个地下实验基地里了。当时他们计划要在我身上进行一项提高身体柔韧度和奔跑速度的实验,但杰西卡女士和林湛先生在实验前得知我被twc带走,并通过谈判以巨额投资将我换回。在实验基地里,我看到过传说中人面蛇身、人面马身等生物,还得知他们正在进行的实验有记忆复制、换头术、基因优化等多个项目。”

    她感觉到自己的三观都被刷新了,但是仔细一想,又觉得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边的聚会结束后,他载着她回家。

    她和他的第一次,发生在车里。当时林恪开着车道学校门口接她,结果在车子开进林恪家里的停车室后,林恪给她解安全带时,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唇,结果就开始亲吻。他搂着她亲了一遍又一遍,让她想起了曾经遇到过的,别的情侣会做的事。

    于是她直接跨/坐到了他身上搂住他的脖子,并且开始脱他的衣服,结果刚刚把他的外套解开,就觉得有些冷。林恪开了车内空调,两个人继续亲。他脱了她的外套,并且将里边儿的衣服扣子解开,将手覆上内/衣包裹住的白软。

    在那狭小的空间内,她感觉到温度的不断上升,也感觉到了他浑身都在发烫,还感觉到了他急促的呼吸和灼热的目光。

    他刚把车座放平,她就推倒了她。因为出了些微薄汗的他看上去性/感极了,让她想咬他。她亲着他的喉结,任由他的手伸进她的衣内并不断往下……

    配合着他,让他去掉了彼此私密处的束缚,任由他扶着她的腰让她直接坐了下去……

    然后,她感觉到他贴着她,在那地方,某个让她痛极的大家伙一跳一跳地,跳得她直发胀,浑身除了疼就是酥麻。而且,他的大家伙和她的……完全不配套,他还没完全进去就到了底……

    因为疼痛她蹙了眉,他就忙坐起身安慰她,结果他一起身,就更深了,她也更痛。

    他不停地向她道歉、安慰她,等到她适应之后,才开始继续那种人与人之间能发生的,最亲密的行为。

    那亲密无间的画面像是烙印一样烙在了她的脑海里,而她因为过往的记忆,眼前的景色似乎也变得模糊起来。

    她的速度快于许涛的,而许涛在追她的同时,也不断地放箭。她一边奔跑着,一边听声辨位一一避过,然后在这样紧张的时刻,在她的回忆不断地填充着她的大脑的时刻,她仍然是镇定的,她的行动也仍旧干净利落。

    只是手脚却越来越酸软。天还没亮。

    而这时,许涛的放出的一支箭直接扎进了她的肩膀。

    剧痛袭来,她的脑海中那些紧绷的弦悉数断裂,而这时候,她找到了掩体,伸出手将身上的箭拔了出去。

    痛感一阵强过一阵,血从她的肩膀涌了出来,而她的大脑却越来越冷静。

    她靠着树,将身上的白衬衫脱下,扯了一些随处可见的凤尾草放嘴里嚼烂,敷在伤口处。她咬紧了牙关,用白衬衣简单地将伤口包扎起来。而夜色的微光中,她的脸变得越来越白。有汗顺着她的脸颊流下,她的头发也变得散乱。

    许涛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说:“yao,你出来,我们可以好好地谈一谈。”

    “你一定受伤了吧?”

    “我可以不杀你,只要你和我合作,我可以保证你能在组织的清洗运动中活下来。现在是晚上,你已经筋疲力尽,伤口也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你的胃在告诉你,你很饿,你已经成为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为什么你这么固执呢?”

    “我们完全是可以合作的。你可以逃离这个所谓的狩猎游戏,回到文明都市里,继续做你的首席运营官,吃你喜欢的红烧排骨、盐煎肉、辣子鸡丁、鱼香茄子,再喝一杯香甜可口的红酒,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和你的男人做/爱。”

    在她身上越来越无力的时候,在许涛这充满了诱惑的声音中,林摇的脑海中出现了更多的画面。

    因为第一次是在车里,而她和林恪不仅不配套,还都没有经验,所以林恪很是为林摇刚开始时的疼痛以及并不浪漫的环境而自责。但是她并不觉得,不好,只要有她,也有他,这样,不就是最好的吗?

    但林恪觉得他没有给她最好的,沮丧不已。于是她就安慰情绪低落的他。

    “我不好吗?”

    林恪当即就抱住她:“不,很好。”

    她看着他:“那你不好吗?”

    林恪抿了唇:“我会改进的。”

    她的唇边漾起轻快细致的笑意:“我腰都要散了,下面也肿了,还要怎么好?你也很好。”

    他看着她,为难极了,有些不知所措。然后她就看着他开始绘制各种图纸,还摆弄着各种东西。

    几天之后,林恪蒙住了她的眼,等睁开眼就发现林恪带着她穿越到了古时候那有着蓝天白云绿水的地方:在一片片的蒹葭当中,叶上的白露闪着晶莹的光芒。蒹葭之中,有水洲、有行人。苍穹之下,太阳初升,明媚的光阳柔柔地照耀着大地,一片片茂盛的蒹葭随着清风在花香中摇曳。而此时,秋水漫漫,鸟鸣啾啾,空气的弥漫着清芳。澄澈碧透的水底倒影着芦苇的影子,甚至还有鱼在水中游来游去。

    她任由林恪拉着她的手,走在水之畔,两个人迎着清风、闻着青草和野花的芬芳、沐着朝阳散步。等到了林恪事先预设好的位置后,林恪就站在她对面,拉着她的手,念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因为林恪公式化的语调,她忍不住笑。

    见林恪懊恼,她又忍住了笑。

    林恪又继续:“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他念完之后,她只觉得这样认真地说着情话的林恪,简直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好看得让她心里直发痒。于是,她直接对着林恪一跃,双手环住他的脖颈,双腿环上了他的腰,整个人都挂在了他身上。

    她问林恪:“做吗?”

    接着就是两个人很激烈地,喘息着……

    扑倒、压倒、反压倒、坐着、站着、抱着、走着……

    以及一系列可想的姿势……

    结束后,她才知道这些其实都是林恪用光影做出来的效果,是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工具弄出来的。她感觉到有些不可置信,对林恪的崇拜之情就如同她和他刚刚那酣畅淋漓的河蟹之事一样的澎湃:“youaeamazing!你太了不起了!这个居然也能做出来。”

    林恪弯了弯唇,仍旧是倨傲的模样:“我以为你知道。对于一个天才来说,这件事,低难度。”

    然后她“哦”了一声,说:“好想给你一拳。”

    他凑上来:“要来吗?”

    但,经过这样的那样的震惊之后,她:“我现在不想家暴你,只想强/上/你。”

    他躺平,双手摊开,别扭地说:“不用强。”

    因为,他愿意。

    这样甜蜜的记忆,就像是在她的心底生了根,即使曾经被抹除过,到了一定的时间,便又会发芽,迅速地成长为参天大树。因为她和他的爱,有那么多,多到用任何的计量单位或者任何的参照物都无法衡量。

    但此时,他们的甜蜜被人作为威胁的筹码说出来,只让她觉得愤怒,她的浑身都泛着冷意。这样的混蛋……

    他仍旧还嚣张着。

    “不要犹豫了,我已经看到你了,我现在心情好,所以给你机会,给你回去的机会。要是你再不出来,我就只好服从组织上的命令,将你作为实验品完全清除了。”

    “你会死,你的男人也会因为你而被组织清除。”

    他话中的内容,从利诱变成了威胁。

    林摇的脑海中,记忆的苏醒仍旧在继续。

    她和林恪的第一次过去后,她就搬出了客房,直接住进了林恪的房间。

    她和他就像是夫妻一样同进同出。原本林恪是想和她直接领证的,他说:“既然你和我早晚都要结婚,不如就现在。”

    她回答他:“不是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

    林恪则不解地反问:“这是谁说的?”

    她摇头:“不知道。”

    林恪:“所以,别人说的这句话,和我们有关系吗?”

    她沉吟,好像是没有。

    于是两个人很高兴地去领证,但因为她未满十八岁没能成行。当时那个州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十八岁,那天林恪很不高兴,甚至有些委屈地看着她:“我都忘了,原来你还没有成年。”

    她拉住他的手,爬到他背上,把头搁在他的肩窝:“嗷,那我们可以先拍婚纱照。结婚证只是法律对婚姻的认可而已,我们需要法律认可吗?”

    林恪点头,显然是想通了:“所以,在我心里,你是我的妻子,和法律无关。”

    她看着他,原本不常笑的面庞上有了笑意。

    他始终都对她很好,每天都会开车来接她。时间一久,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有一天,她刚刚好走到门口,就看到林恪站在不远处等她,忙走了过去。这时候正好她的一个同学走了过来,并且和她打招呼。

    因为这个同学也是中国人,过来这边后取了个英文名字叫lucy,lucy也是高中毕业后申请的这边的学校,刚开学时曾经有意和她交好,但因为她实在没有时间社交,而且自觉和她们并没有话说,所以她们并未建立起友谊之桥。但是平时lucy还是喜欢和她说话,平时lucy问她学术上的问题时她也会回答,所以lucy还是喜欢和她说话。

    林摇听到lucy叫她,就回头看她,对她点了点头,lucy就说:“他是你男友吗?我每天都看到他来接你,感觉他很宠你。”

    林摇听到这个“宠”字,心里很不高兴。

    同样黑了脸的,还有林恪。

    他语气冷冷地,却很认真:“我不是yao的父亲。”

    lucy不明所以:“啊?”

    林恪继续:“在新华字典里,宠有三个含义。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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