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摆着四菜一汤,御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母亲准是以为他刚才跑到房间去玩了,她自己把土豆皮刮干净做好了饭。
“小杰,快来洗手,我们准备吃饭了,你妈妈为了给你补身子,今天做了这么多好吃的。”
路过爸爸的身边时,御杰扬起脸来仔细的看了看,在他的记忆中,前世爸爸的脸上永远都保持着一种威严,随着他的职务不断上升,这种威严越来越强烈,而今天看到的爸爸却和前世大不相同,一身深蓝色的工作服,里边是雪白的衬衣领子,鼻子上架着一副黑边眼镜,凸显出几分儒雅。
御天来是中原大学机械系毕业的高材生,按理说毕业后应该到大机关工作,可就是因为十年动乱,被阴差阳错的分配到了老家。一开始御天来在县机械局工作,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又去了县副食品厂当副厂长,一个学机械的去副食品厂当副厂长,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可在当时那种政治环境下,却是很正常的。
姬邤柳和御天来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标准的江南水乡女子,两个人是在大学谈的恋爱,毕业后姬欣柳跟着御天来一起来到了东义,被分配到县一中去当老师。像他们这种情况,在当时实在是太多了,那个时代还没有人才浪费这一说,强调的只是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
从这一方面来看,御杰尽管出身于一个普通家庭,但他们家也可以称得上书香门第,正是因为从小受家庭的熏陶,前一世的御杰才养成了一种温良恭俭让,凡事喜欢往好处想的谦和性格。
东义市地处中原,这里的人以面食为主,让从小就在江南长大的姬邤柳很不习惯,用了好长时间才改变过来,不过喜欢吃米饭的习惯却始终没有改变。只不过那个年代,东义这个地方没有种大米的,市面上偶尔有一点大米价格也贵得出奇,尽管这样,姬邤柳见到也会买回一点来,每天早上煮点大米粥,或者节假日闷上一锅大米饭,一家人打个牙祭。
大米饭加上红烧排骨,是御杰最喜欢吃的,没等坐下,肚子又是一阵咕噜噜的乱叫,虽然前世吃过不少的山珍海味,但妈妈亲手烧的饭菜可是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了。
“小杰,饿了吧?这两个菜是你最喜欢吃的,你长身体需要营养,把这些菜都吃了!”
接过妈妈递过来的饭碗,御杰看了看桌上的菜,他面前的一盘红烧排骨到是货真价实,而中间那一盆所谓的排骨炖土豆,也只是排骨汤炖土豆而已。
给爸爸和妈妈的碗里夹了一块大排骨,就这一个很小的动作,就让御天来夫妇惊讶不已,以前御杰吃起饭来不管不顾,什么好吃就挑什么吃,给父母夹菜这还是头一回。
“爸爸、妈妈,你们也吃,咱们是一家人,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虽然御杰尽量用十三岁孩子的口气说话,但依然让御天来夫妇有些想不明白,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了?
“臭小子,”御天来笑道:“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都说出来了,是不是从收音机里的评书听来的?”
御杰笑了笑:“也许是吧,虽然这句话用在家里有些不贴切,但我认为还是有点道理的。”
御天来的酒量不大,喝了不到两杯,脸红得就像猴屁股似的,闻着酒香,御杰馋得直流口水,真想拿起酒瓶给自己也倒上一杯。可又一想到自己现在才只有十三岁,想要酒喝不仅要不到,还会被爸爸给骂一顿,要是惹得他不高兴了,搞不好还会抡起巴掌在自己的屁股上来上那么几下。
御天来虽然是个知识分子,但骨子里却带着中原人的血性,脾气也非常耿直,甚至还可以说有点暴力倾向,就是因为喜欢打抱不平,所以才被从机关赶到厂里去。
尽管御天来的脾气很直率,甚至还有些暴躁,但对老婆却是言听计从,夫妻两个结婚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红过脸,整个四贤镇没有人不知道他们是模范夫妻。
捧着一个铝合金饭盒,御杰屁颠屁颠的向钱有良家走去,为了省下这些排骨,御杰可是强忍着肚子里的馋虫,只吃了两小块。
御杰记得前世钱有良多次想收他为徒,只是因为御杰当时太贪玩了没有理会这件事情,以至于前世当了市长的御天来,被省委副书记冯宝华一伙陷害之后,御杰从国外回到家里之后,因为担心被冯宝华一伙追杀被困在家里不敢出去。如果前一世能够学会钱有良的武功,御杰也就不会再怕他们了,更不会被仇人的儿子冯强暴打一顿,让他把家里的财产和老婆给霸占了。
前世有好多的遗憾,总觉得无法弥补,既然重生回来,就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而拜钱有良为师学他的武功,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虽然现在不是过去那种兵荒马乱的年代,但作为一个男人,就要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能力。
一边走一边琢磨着,前一世钱爷爷是什么时候说过要收自己为徒了呢?如果说在这之前,他说出的话还算不算数,如果没有说,那就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了,不管怎么说,这些排骨也是自己省下来的,如果钱爷爷不答应,那可就白费劲了。
御杰非常清楚如何与人搞好关系,虽然这些小恩小惠起不了什么大作用,但人的友谊往往是从这些小细节方面建立起来的,御、钱两家是世交,这些年来家里有了好吃的,也没有忘了钱有良,尽管两家的关系很好,但总归没有血缘关系,谁知道钱有良现在是怎么想的?
摸了摸门口小石狮的脑袋,御杰轻轻的推开了大门,先伸进头看了看,厨房的烟囱正在冒着青烟,显然钱有良正在准备晚饭,这个时间来的正好。
院子一角那只巨大的石锁上很干净,青砖地上还有几个深浅不一的凹坑,御杰明白了,尽管钱爷爷已经是百岁老人了,但依然没有停止练武。
“钱爷爷,我爸爸妈妈让我给你送好吃的来了。”
“噢,是小杰来了。”
钱有良笑眯眯的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锅铲。御杰惊讶的发现,前一世最后一次见到钱有良就是这个样子,前后二十年没有一点变化,难道钱爷爷吃了长生不老药不成?
想起钱爷爷前一世对自己的帮助,如果没有这位老人,自己恐怕早就被仇家给害死了,御杰强压着内心的激动,用力把就要流出来的泪水憋了回去。
“钱爷爷,今天我们家炖了红烧排骨,还焖了大米饭,现在还热乎着呢,你快趁热吃吧。”
钱有良摸了摸御杰的脑袋:“你爸爸妈妈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我,我这么大年纪了,说不定哪天两腿一伸就见阎王去了,吃了也是浪费,回去告诉你爸爸妈妈,以后有好东西留着给你吃,他们的心意爷爷领了。”
既然要巴结钱有良,自然就要做出十足的诚心,御杰一手端着饭盒,一手拉着钱有良的衣襟:“钱爷爷,您老人家至少还能活二十年,你不是说过要看我娶媳妇吗?”
御杰没有说谎话,钱有良后来确实又活了很久。御天来被人陷害后,御杰回家后不仅见过钱有良,还得到了这位老人很大的帮助。如果没有钱有良,御杰能不能躲过冯宝华手下的追杀还是个未知数,更甭提跑到邻省,向中央寄出冯宝华一伙的犯罪证据了。
钱有良笑了:“我说过这句话吗?唉,人老了就是好忘事。”
御杰扯着钱有良的衣袖开始卖萌:“钱爷爷,我说你至少还能活二十年,就肯定能活到那个岁数。”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御杰觉得脸一阵发烧,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成年人的心理,现在竟然要装出一副小屁孩的天真,心里的别扭就别提了。
不过既然钱有良说过人老好忘事,这倒给御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口,等一会就说他讲过要收自己为徒,如果不承认,就说他忘了,反正他这么大年级的人,也不会和小孩子一般见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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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快来洗手,我们准备吃饭了,你妈妈为了给你补身子,今天做了这么多好吃的。”
路过爸爸的身边时,御杰扬起脸来仔细的看了看,在他的记忆中,前世爸爸的脸上永远都保持着一种威严,随着他的职务不断上升,这种威严越来越强烈,而今天看到的爸爸却和前世大不相同,一身深蓝色的工作服,里边是雪白的衬衣领子,鼻子上架着一副黑边眼镜,凸显出几分儒雅。
御天来是中原大学机械系毕业的高材生,按理说毕业后应该到大机关工作,可就是因为十年动乱,被阴差阳错的分配到了老家。一开始御天来在县机械局工作,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又去了县副食品厂当副厂长,一个学机械的去副食品厂当副厂长,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可在当时那种政治环境下,却是很正常的。
姬邤柳和御天来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标准的江南水乡女子,两个人是在大学谈的恋爱,毕业后姬欣柳跟着御天来一起来到了东义,被分配到县一中去当老师。像他们这种情况,在当时实在是太多了,那个时代还没有人才浪费这一说,强调的只是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
从这一方面来看,御杰尽管出身于一个普通家庭,但他们家也可以称得上书香门第,正是因为从小受家庭的熏陶,前一世的御杰才养成了一种温良恭俭让,凡事喜欢往好处想的谦和性格。
东义市地处中原,这里的人以面食为主,让从小就在江南长大的姬邤柳很不习惯,用了好长时间才改变过来,不过喜欢吃米饭的习惯却始终没有改变。只不过那个年代,东义这个地方没有种大米的,市面上偶尔有一点大米价格也贵得出奇,尽管这样,姬邤柳见到也会买回一点来,每天早上煮点大米粥,或者节假日闷上一锅大米饭,一家人打个牙祭。
大米饭加上红烧排骨,是御杰最喜欢吃的,没等坐下,肚子又是一阵咕噜噜的乱叫,虽然前世吃过不少的山珍海味,但妈妈亲手烧的饭菜可是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了。
“小杰,饿了吧?这两个菜是你最喜欢吃的,你长身体需要营养,把这些菜都吃了!”
接过妈妈递过来的饭碗,御杰看了看桌上的菜,他面前的一盘红烧排骨到是货真价实,而中间那一盆所谓的排骨炖土豆,也只是排骨汤炖土豆而已。
给爸爸和妈妈的碗里夹了一块大排骨,就这一个很小的动作,就让御天来夫妇惊讶不已,以前御杰吃起饭来不管不顾,什么好吃就挑什么吃,给父母夹菜这还是头一回。
“爸爸、妈妈,你们也吃,咱们是一家人,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虽然御杰尽量用十三岁孩子的口气说话,但依然让御天来夫妇有些想不明白,孩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了?
“臭小子,”御天来笑道:“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都说出来了,是不是从收音机里的评书听来的?”
御杰笑了笑:“也许是吧,虽然这句话用在家里有些不贴切,但我认为还是有点道理的。”
御天来的酒量不大,喝了不到两杯,脸红得就像猴屁股似的,闻着酒香,御杰馋得直流口水,真想拿起酒瓶给自己也倒上一杯。可又一想到自己现在才只有十三岁,想要酒喝不仅要不到,还会被爸爸给骂一顿,要是惹得他不高兴了,搞不好还会抡起巴掌在自己的屁股上来上那么几下。
御天来虽然是个知识分子,但骨子里却带着中原人的血性,脾气也非常耿直,甚至还可以说有点暴力倾向,就是因为喜欢打抱不平,所以才被从机关赶到厂里去。
尽管御天来的脾气很直率,甚至还有些暴躁,但对老婆却是言听计从,夫妻两个结婚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红过脸,整个四贤镇没有人不知道他们是模范夫妻。
捧着一个铝合金饭盒,御杰屁颠屁颠的向钱有良家走去,为了省下这些排骨,御杰可是强忍着肚子里的馋虫,只吃了两小块。
御杰记得前世钱有良多次想收他为徒,只是因为御杰当时太贪玩了没有理会这件事情,以至于前世当了市长的御天来,被省委副书记冯宝华一伙陷害之后,御杰从国外回到家里之后,因为担心被冯宝华一伙追杀被困在家里不敢出去。如果前一世能够学会钱有良的武功,御杰也就不会再怕他们了,更不会被仇人的儿子冯强暴打一顿,让他把家里的财产和老婆给霸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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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杰非常清楚如何与人搞好关系,虽然这些小恩小惠起不了什么大作用,但人的友谊往往是从这些小细节方面建立起来的,御、钱两家是世交,这些年来家里有了好吃的,也没有忘了钱有良,尽管两家的关系很好,但总归没有血缘关系,谁知道钱有良现在是怎么想的?
摸了摸门口小石狮的脑袋,御杰轻轻的推开了大门,先伸进头看了看,厨房的烟囱正在冒着青烟,显然钱有良正在准备晚饭,这个时间来的正好。
院子一角那只巨大的石锁上很干净,青砖地上还有几个深浅不一的凹坑,御杰明白了,尽管钱爷爷已经是百岁老人了,但依然没有停止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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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有良笑眯眯的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锅铲。御杰惊讶的发现,前一世最后一次见到钱有良就是这个样子,前后二十年没有一点变化,难道钱爷爷吃了长生不老药不成?
想起钱爷爷前一世对自己的帮助,如果没有这位老人,自己恐怕早就被仇家给害死了,御杰强压着内心的激动,用力把就要流出来的泪水憋了回去。
“钱爷爷,今天我们家炖了红烧排骨,还焖了大米饭,现在还热乎着呢,你快趁热吃吧。”
钱有良摸了摸御杰的脑袋:“你爸爸妈妈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我,我这么大年纪了,说不定哪天两腿一伸就见阎王去了,吃了也是浪费,回去告诉你爸爸妈妈,以后有好东西留着给你吃,他们的心意爷爷领了。”
既然要巴结钱有良,自然就要做出十足的诚心,御杰一手端着饭盒,一手拉着钱有良的衣襟:“钱爷爷,您老人家至少还能活二十年,你不是说过要看我娶媳妇吗?”
御杰没有说谎话,钱有良后来确实又活了很久。御天来被人陷害后,御杰回家后不仅见过钱有良,还得到了这位老人很大的帮助。如果没有钱有良,御杰能不能躲过冯宝华手下的追杀还是个未知数,更甭提跑到邻省,向中央寄出冯宝华一伙的犯罪证据了。
钱有良笑了:“我说过这句话吗?唉,人老了就是好忘事。”
御杰扯着钱有良的衣袖开始卖萌:“钱爷爷,我说你至少还能活二十年,就肯定能活到那个岁数。”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御杰觉得脸一阵发烧,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成年人的心理,现在竟然要装出一副小屁孩的天真,心里的别扭就别提了。
不过既然钱有良说过人老好忘事,这倒给御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口,等一会就说他讲过要收自己为徒,如果不承认,就说他忘了,反正他这么大年级的人,也不会和小孩子一般见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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