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你这里比我家好玩多了,以后我能常来吗?”
逍遥侯府中,毒素已经清除的七七八八,身体逐渐健康起来的曹冲摆弄着手里的魔方,道:“四阶魔方比三阶魔方难好多啊!”
曹冲的确是个天才,也许是曹操子嗣中最聪明的孩子。.?r?a?n??e?n `只可惜天妒英才,历史上死的太早了。历史上,曹操得知曹操的死讯之后,伤心的痛哭流涕,曹丕还劝慰曹操,但曹操却说了一句话:“此吾之不幸,而汝曹之幸。”
从这句话中就可以看出,在曹操心里,曹冲的资质要比曹丕、曹植等儿子高的多,如果任由曹冲成长下去,未尝不能取代曹丕继承人的位置。
如果你觉得这只是猜测之言,那么历史上还发生过一件事,就是荆州有一个叫周不疑的神童,这个神童和曹冲的关系很好,两人经常一起玩。曹操见了周不疑之后也非常喜欢,甚至打算把女儿嫁给他,只是被周不疑推脱了。
但就是这么一个被曹操喜欢到打算嫁女儿的神童,在曹冲死后,曹操却派刺客把周不疑杀掉了。
在杀周不疑之前,曹丕还得到消息,觉得周不疑是个人才,不应该杀。但当时曹操怒不可遏的说了一句话:“此人非汝所能驾御也!”翻译成白话就是,这个人不是你控制的住的。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曹操认为以曹冲的才华,完全可以控制住周不疑,但曹丕却不行!所以在曹冲死后,曹操毫不犹豫的把周不疑干掉了,生怕这小子以后会抢了曹家的江山。
也许还会有人说这太夸张了。如果周不疑太厉害,草皮无法驾驭,而被曹操干掉,那为什么曹操不干掉司马懿呢?
基本来说是两个原因,一个是蜀汉有诸葛亮这个智商爆表的妖怪,所以曹操必须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一个可以和诸葛亮对抗的智商妖人。第二个原因就是曹丕比司马懿年轻八岁。
曹操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活不过司马懿,就算真的活不过,但等曹丕死了,孙子也差不多三四十岁了,完全可以接着跟司马懿耗。
但曹操做梦也么想到,曹丕死的太早了,当了七年皇帝就病死了,死的时候才四十岁,继位的曹睿才二十三岁,还是个不学无术的昏君,当了十几年皇帝也死掉了,死的时候才三十几岁,比他老子还短命。
司马懿就靠着命长,硬生生把曹家的人都给耗死了,最后自己的儿子和孙子抢了曹魏的果实,建立了后世令汉民族耻辱数百年的晋朝。
五胡乱华,就发生在那个时期。直到隋朝的建立,国家才重新恢复了统一。
站在左小右的角度来看,如果曹冲不死,最后夺得继承人之位,不但曹魏的历史要改写,哪怕是华夏的历史也要改写。
虽说历史没有如果,但站在历史的风口浪尖,要是不浪上一番,岂不是白来了?
“想玩可以,但你一定要小心身边的人。”左小右说道。
“……”曹冲沉默片刻,放下手里的魔方,道:“姐夫,是有人想害我吧?”
现在的曹冲已经十四岁了(虚岁),放在这个时代,也是可以娶妻纳妾的年纪了,而且古人早熟,小小年纪就已经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十三四岁当父母,不到三十当爷爷奶奶的情况比比皆是,贵族虽然晚一点,也晚不到哪去。所以曹冲这个年纪已经明白很多事了,但是连有人害他这种事都一清二楚,这就是所谓的天生才智了。
左小右叹了口气:“最是无情帝王家,为了那个位子,打死打生的情况太多了。远处不说,就说刚刚被消灭的荆州刘琮,他的位置不就是从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手中抢来的吗!”
“还有稍早之前被消灭的袁绍,他那几个儿子也曾为了继承人的位子打的不可开交。”左小右道:“当外部压力不大的时候,君主家里是不会安稳的。”
“姐夫说的是。”曹冲眼神有些忧郁:“我原本没想过这些,但身在曹家,有些事,就算我不想,它也会自己找上门来。”
“所以你未来只有两条路可走。”左小右淡淡的道:“要么被害,要么害人。”
曹冲愈发沉默了。
“你十四岁了。”左小右把熬好的药盛出来,加一些蜂蜜,放在桌上晾着:“该培育自己的班底了。”顿了顿:“至少,要有自保之力。”
曹冲趴伏在桌上,身体抖动,哽咽落泪。
左小右起身走到门边,淡淡的道:“记得服药。”
……
十日后,左小右举办了较为盛大的婚礼。丞相嫁女,丰厚的嫁妆必不可少,不过左小右的彩礼也是曹操出的。没办法,左小右在当今之世就是个无牵无挂的孤家寡人,也没什么收入来源,曹操嫁女嫁的如此匆忙,根本就没地方弄彩礼去。不得已,曹操提前赏赐了左小右不少东西,让他当做彩礼,好歹丞相这边的面子上要过得去。
拜堂成亲后,左小右这边站出来向曹魏的各路文臣武将敬酒。过了十几分钟,左小右敬不下去了。不是喝醉了,而是喝撑了,实在喝不下去了。
还没有被敬酒的人颇为遗憾,但他们能体谅左小右,一连喝了二三十碗酒,谁的肚子也受不了。那些动不动就说什么千杯不醉,一喝十几坛的酒神,那真是成神了,你那肚子是怎么装下去的?
边喝边尿?那你消化的也够快的。
见左小右真不行了,曹操这个老丈人便端酒站起来:“列位,小右无法继续敬酒,我这个当岳丈的给他赔不是了。”
“不敢不敢!”在座的都是跟着曹老板混的,哪个敢接受曹老板的道歉?个个诚惶诚恐。
“我敬列位一杯。”曹操呵呵笑道:“列位就放过小右吧!”
“我等先干为敬。”
“……”左小右很无奈,好好地一个婚礼,最后变成了朝会,今天算有的忙了。(未完待续。)
逍遥侯府中,毒素已经清除的七七八八,身体逐渐健康起来的曹冲摆弄着手里的魔方,道:“四阶魔方比三阶魔方难好多啊!”
曹冲的确是个天才,也许是曹操子嗣中最聪明的孩子。.?r?a?n??e?n `只可惜天妒英才,历史上死的太早了。历史上,曹操得知曹操的死讯之后,伤心的痛哭流涕,曹丕还劝慰曹操,但曹操却说了一句话:“此吾之不幸,而汝曹之幸。”
从这句话中就可以看出,在曹操心里,曹冲的资质要比曹丕、曹植等儿子高的多,如果任由曹冲成长下去,未尝不能取代曹丕继承人的位置。
如果你觉得这只是猜测之言,那么历史上还发生过一件事,就是荆州有一个叫周不疑的神童,这个神童和曹冲的关系很好,两人经常一起玩。曹操见了周不疑之后也非常喜欢,甚至打算把女儿嫁给他,只是被周不疑推脱了。
但就是这么一个被曹操喜欢到打算嫁女儿的神童,在曹冲死后,曹操却派刺客把周不疑杀掉了。
在杀周不疑之前,曹丕还得到消息,觉得周不疑是个人才,不应该杀。但当时曹操怒不可遏的说了一句话:“此人非汝所能驾御也!”翻译成白话就是,这个人不是你控制的住的。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曹操认为以曹冲的才华,完全可以控制住周不疑,但曹丕却不行!所以在曹冲死后,曹操毫不犹豫的把周不疑干掉了,生怕这小子以后会抢了曹家的江山。
也许还会有人说这太夸张了。如果周不疑太厉害,草皮无法驾驭,而被曹操干掉,那为什么曹操不干掉司马懿呢?
基本来说是两个原因,一个是蜀汉有诸葛亮这个智商爆表的妖怪,所以曹操必须给自己的儿子留下一个可以和诸葛亮对抗的智商妖人。第二个原因就是曹丕比司马懿年轻八岁。
曹操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活不过司马懿,就算真的活不过,但等曹丕死了,孙子也差不多三四十岁了,完全可以接着跟司马懿耗。
但曹操做梦也么想到,曹丕死的太早了,当了七年皇帝就病死了,死的时候才四十岁,继位的曹睿才二十三岁,还是个不学无术的昏君,当了十几年皇帝也死掉了,死的时候才三十几岁,比他老子还短命。
司马懿就靠着命长,硬生生把曹家的人都给耗死了,最后自己的儿子和孙子抢了曹魏的果实,建立了后世令汉民族耻辱数百年的晋朝。
五胡乱华,就发生在那个时期。直到隋朝的建立,国家才重新恢复了统一。
站在左小右的角度来看,如果曹冲不死,最后夺得继承人之位,不但曹魏的历史要改写,哪怕是华夏的历史也要改写。
虽说历史没有如果,但站在历史的风口浪尖,要是不浪上一番,岂不是白来了?
“想玩可以,但你一定要小心身边的人。”左小右说道。
“……”曹冲沉默片刻,放下手里的魔方,道:“姐夫,是有人想害我吧?”
现在的曹冲已经十四岁了(虚岁),放在这个时代,也是可以娶妻纳妾的年纪了,而且古人早熟,小小年纪就已经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十三四岁当父母,不到三十当爷爷奶奶的情况比比皆是,贵族虽然晚一点,也晚不到哪去。所以曹冲这个年纪已经明白很多事了,但是连有人害他这种事都一清二楚,这就是所谓的天生才智了。
左小右叹了口气:“最是无情帝王家,为了那个位子,打死打生的情况太多了。远处不说,就说刚刚被消灭的荆州刘琮,他的位置不就是从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手中抢来的吗!”
“还有稍早之前被消灭的袁绍,他那几个儿子也曾为了继承人的位子打的不可开交。”左小右道:“当外部压力不大的时候,君主家里是不会安稳的。”
“姐夫说的是。”曹冲眼神有些忧郁:“我原本没想过这些,但身在曹家,有些事,就算我不想,它也会自己找上门来。”
“所以你未来只有两条路可走。”左小右淡淡的道:“要么被害,要么害人。”
曹冲愈发沉默了。
“你十四岁了。”左小右把熬好的药盛出来,加一些蜂蜜,放在桌上晾着:“该培育自己的班底了。”顿了顿:“至少,要有自保之力。”
曹冲趴伏在桌上,身体抖动,哽咽落泪。
左小右起身走到门边,淡淡的道:“记得服药。”
……
十日后,左小右举办了较为盛大的婚礼。丞相嫁女,丰厚的嫁妆必不可少,不过左小右的彩礼也是曹操出的。没办法,左小右在当今之世就是个无牵无挂的孤家寡人,也没什么收入来源,曹操嫁女嫁的如此匆忙,根本就没地方弄彩礼去。不得已,曹操提前赏赐了左小右不少东西,让他当做彩礼,好歹丞相这边的面子上要过得去。
拜堂成亲后,左小右这边站出来向曹魏的各路文臣武将敬酒。过了十几分钟,左小右敬不下去了。不是喝醉了,而是喝撑了,实在喝不下去了。
还没有被敬酒的人颇为遗憾,但他们能体谅左小右,一连喝了二三十碗酒,谁的肚子也受不了。那些动不动就说什么千杯不醉,一喝十几坛的酒神,那真是成神了,你那肚子是怎么装下去的?
边喝边尿?那你消化的也够快的。
见左小右真不行了,曹操这个老丈人便端酒站起来:“列位,小右无法继续敬酒,我这个当岳丈的给他赔不是了。”
“不敢不敢!”在座的都是跟着曹老板混的,哪个敢接受曹老板的道歉?个个诚惶诚恐。
“我敬列位一杯。”曹操呵呵笑道:“列位就放过小右吧!”
“我等先干为敬。”
“……”左小右很无奈,好好地一个婚礼,最后变成了朝会,今天算有的忙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