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魂的感觉是很痛苦的,尤其是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乔小非强忍着袭来的虚脱感,寻找罗衡的所在地。
终于在一间看上去是休息室的房间里,找到了罗衡。
他虚弱地蜷缩在角落里,身上满是被殴打的痕迹,最重要的是他的伤口还在流血,他就像一堆被人丢弃的垃圾,没有人管。
罗衡!
乔小非惊呼一声,扑了上去,完全忘了他正处于灵魂状态,手臂穿过了他的身躯,差点摔出了房间。
可即使是灵魂状态,他都能感觉到罗衡越来越弱的生命体征,快要停止的心跳,时有时无的呼吸,和快要停止流动的血液。
他不应该带自己来这里的!他明知道以他的身份,踏进兽人的地盘,会有什么后果!他明知道他正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
立刻回去往这里赶!
乔小非心里想着,刚迈出一步,就看到蓝天走进房间。
“这老鼠还没有死?”蓝天瞄了地上的罗衡一眼,一脸厌恶。
走在他身边的一名军官回答道:“老鼠的生命力总是很顽强的。”
“真是无趣!陛下仁慈,给这些老鼠留了活路,但是他自己送上门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反正陛下的命令是尽力医治乔小非,其他人就……”他拔出了枪,对准罗衡,扣动了扳机。
“不要!”乔小非从床上弹跳起来,他的**一瞬间将灵魂强行拉了回来。
他一张嘴,哇地吐出一大口鲜血,直接从床上滚下来。
他顾不得这些,没命地冲出了房间,冲向罗衡所在的地方。
罗衡!死了?
几乎可以想象罗衡的脑袋像熟透的西瓜一样炸开,这么近的距离,不需要刻意瞄准,随随便便就能打中他,更何况蓝天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手下留情。
完了!他死定了!
乔小非一路狂奔,那一枪好像打在了他心上,疼得他无法呼吸,又好像打在了他头上,脑子转不开了,视线逐渐模糊。
死定了!
曾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他笑容狰狞中带着愤怒;曾记得他背地里看自己的眼神,总是迷茫又无措;曾记得他说爱自己时,眼中爆发出来的神采,胜过天空中最亮的星芒……
乔小非也陷入了一种疯狂,不时有兽人试图拦住他的去路,他的身体本能地作出战斗反应,清理掉眼前的一切障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还不够快!还要再快点!
千万不能……看到的是一具尸体……不能……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乔小非一脚踹开房门,巨大的力量直接把门踹歪了。
但他被眼前看到的景象惊呆了,他看到的不是惨死的罗衡,而是罗衡把蓝天压在地上,枪被他夺去,反过来顶着蓝天的脑袋,周围十几个兽人都用枪指着他,但是不敢开枪。
蓝天不敢相信这个明明已经快死了的男人是怎么做到的,他恼羞成怒,长大了嘴想要咒骂,但又不敢出声。
罗衡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浑身浴血,好像全身的血管都炸开了,身体摇摇欲坠,但是没有人敢轻视他,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势给所有人造成巨大的压力,此时此刻,他就是神,就是恶魔!
“罗衡!”乔小非扑上去,喜悦,担忧,伤心,所有的情绪一下子涌来,差点令他失控。罗衡的脸上也全是血,乔小非试图去擦拭,但把血抹得更开了,看上去更加恐怖。
罗衡看了他一眼,疯狂眼底透出一丝清明,他掐着蓝天脖子的手又加重了几分力道:“你们会治好小非的是吗?”
蓝天哪里发得出声音,只是挣扎着咳嗽了几声。
“刚才你说你们皇帝下命令了,你们会治好他的,对不对?”罗衡的声音沙哑地如同刚从地狱回来。
蓝天已被掐得出气多,进气少,脸色由红转白,眼看就要被掐死了。
“我会救小非的!你快点放了我哥哥!快放手!”白云冲了进来,焦急地吼道。
罗衡抬头看了白云一眼,静静地看了他片刻,终于露出了放心的表情,疯狂逐渐褪去,下一刻,他眼一闭,昏死过去。
“罗衡!”乔小非接住他摔倒的身体,牢牢抱住,再也不敢松手。
蓝天从地上跳起来,气急败坏地从一名士兵手里夺过枪:“啊——我要杀了他!”
乔小非用身体护住罗衡,愤怒地瞪着蓝天。
“哥哥!够了!”白云拖住蓝天。
蓝天暴跳如雷:“你敢拦我?”
“这个人类我有用!我要留着他给小非治病!”
蓝天一愣之后又怒道:“胡说八道!”
“我需要这个人类!要是治不好小非,陛下怪罪下来,你来担待?”
白云抬出了焰阳,蓝天好半天说不出话,最终他怒吼一声,走出房间。
白云跟了上去:“哥哥!战争都已经结束了,你别再跟人类计较这些了!”
“是我计较吗?他简直欺人太甚!你居然还帮他们说谎话!”
“我没有说谎话!我需要那个人类的身体做容器来培养健康的基因。”
“放屁!实验室里也一样可以培养,你真当我什么都不懂吗?”
“小非的基因缺失很严重,人体培养的更有活力,更有医疗效果!”
“放屁放屁!你早不说,现在突然跑来说这些?陛下要你医治小非,就意味着你三五年之内不可能回去了,等以后大家都回家了,你还留在这个又脏又臭的星球上,跟这群低贱的生物在一起!”
“你那么嫌弃你还留下陪我干什么!你跟大家一起回去就是了!别管我!”
“你要不是我弟弟,我才懒得管你!”
“你赶快走!别在这里浪费三年五年!还影响你仕途!”
“放屁!放屁!放屁!”
那边,乔小非还抱着昏死的罗衡,坐在地上。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罗衡的血染红了,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流那么多血。
他的呼吸是微弱的,他的心跳是微弱的,但是他还活着。
但是总算可以安安心心地抱着他,再也没有人打扰,再也不会失去他。
有这一刻就足够了。
乔小非微微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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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京要塞里,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
夜叉半蹲在地上,他的周围有十几个傀儡正在迅速移动,他目光直视前方,但实际上神识全开,四面八方的动静都在他掌握之中。
突然他一动,确切地说几乎是凭空消失了,几秒钟后,所有地傀儡都瘫倒在地,再也动不了了。
傀儡师阿玖玖苦着脸:“老大,你的动作越来越快了,我完全看不到你的行动轨迹。”
但夜叉却转着手腕,愣愣地站在原地。
“老大,你在想什么?”
“瞬间提升速度,这一招看起来拉风,其实对身体能量压榨很大。”夜叉笑了笑,“我在想,罗衡学得怎么样,只有几天功夫,他又能掌握到什么程度?”
“你教他了?”
夜叉伸了个懒腰:“他身体素质不错,只是挡不住人傻,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了。”
阿玖玖茫然,明显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夜叉又笑道:“跟反抗军的人打声招呼,说我们准备走了。”
————*————*————*————*————*————*————
庞贝之海的兽人皇宫里,焰阳孤寂地坐在他的宝座上,尽管他身材高大,但坐在这张华贵的皇椅上,还是显得那么小。
他的视线始终停留在脚边的台阶上,好像那里坐着什么人。
冰阳从阴影里走出来:“哥哥,回家的日程表已经大致定下了,你准备哪个批次回家?”
焰阳头都没有抬:“最后走吧,这里还是得……多看着点……”
冰阳咧嘴一笑:“那我可跟着最早一批人走啦,太好了,总算能回家了,我先去安排啦。”
焰阳抬头看他:“冰阳。”
“嗯?”冰阳停下脚步。
“我记得你那还抓了一个人类,你准备怎么处理?”
冰阳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什么怎么处理?我的东西当然全部带回去了。”
“哦。”焰阳又低下头,“全部都带回去吗?”
冰阳走了,又剩下焰阳一个人,他眼神直愣愣地盯着脚边,仿佛那里还有个人正在对他嫣然巧笑。
————*————*————*————*————*————*————
一个曾经被兽人摧毁的小镇,如今重新聚集了人类。他们是开拓小分队的成员,这座小镇是人类重建计划的其中一小站。
维维安欢快地忙碌着,打仗他不在行,战后的重建工作,他完全可以出一份力。
中午时分,维维安坐在一棵枯树下休息。
不远处三个孩子在工地旁玩耍,他们是开拓者的孩子,没有了兽人的威胁,他们的脸上又有了孩童天真的笑容。
此时他们正神秘地围在一起,不知道在商量什么。
维维安好奇地过去凑热闹,就看到他们的面前有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壑,可能是施工造成的深沟。
“你们在干什么?”维维安问。
一个男孩指着深沟:“你看你看,这里有一个坑,它一定是通向地底,神仙住的地方。”
小孩子的头脑里总是充满了奇思妙想。
维维安笑着准备离开,却看到一个小女孩捧着一个球形的容器跑过来:“找到了找到了,我们就用这个吧。”
小女孩把球形容器放在地上,摘下头上的蝴蝶结发夹放在里面。
“这是干什?”
小女孩扬着头:“我们要把我们的宝贝送给神仙,让他保佑我们把家造好。”
另外两个男孩子挤了过来,纷纷把自己“珍贵的宝贝”塞了进去——一个木头鸭子和一把塑料制的玩具刀。
维维安的头有点晕,这个容器里的东西为什么这么眼熟?
顿时他紧张地整个人都在颤抖,他看到小女孩准备盖上盖子,连忙道:“等等!我也有东西!”
他哆嗦着掏出笔记本和笔,匆匆写了点什么,塞进了容器。
球形容器被丢进了深沟,逐渐消失在视线中。
真的是这样吗?
维维安站在原地,完全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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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的研究所里,乔小非正在准备第一次手术治疗。
他被安排在一个几乎透明的手术室里,罗衡就呆在隔壁,两间手术室用玻璃隔开。
乔小非就没有安分过,他跳下床,东看看,西看看,最后跑到玻璃层前,兴奋地敲着玻璃。
咚咚!
闷响传来,罗衡躺在床上,不耐烦地瞥了乔小非一眼,闭目养神。
咚咚咚!
乔小非敲得更加起劲了。
罗衡皱着眉头看他,听不见隔壁的声音,只能看见他在手舞足蹈的叫自己过去。
真是个麻烦!罗衡继续闭目养神。
咚咚咚咚!
乔小非坚持不懈。
这是坚决不让他休息吗?
罗衡无奈地起身,缓缓走到玻璃前,瞪着眼。
乔小非开心地在另一边笑。
罗衡横着眼看他。
乔小非想了想,趴在玻璃上和了一口气,玻璃上白了一片,他伸出一根手指画出了一颗心。
罗衡表情一下子呆了,傻傻地看着这颗心,嘴角微微抽动。
乔小非笑得更欢了,他又和了一口气,画出了一个笑脸。
罗衡盯着隔在他们两人中间的玻璃看了很久很久,当白雾散去,爱心和笑脸逐渐消失,他的脸上也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欢乐笑容。<hsize=”1”/>作者有话要说:完结~~松口气~~
最近实在是写得慢了些,愧对大家~~幸好还有人看~~感动~~qaq
过几天会开新文,希望还能有人支持~~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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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试阅,没兴趣的可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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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帅一直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重生。
一般来说重生这种事不都是发生在失意失败失落者身上的吗?
比如父母双亡生意失败,重生一下,拯救父母,重振家业,比如被炮灰了,重生一下,斗死男女小三,让那个负心人跪在自己脚下,哭着喊着求着自己再爱一次,再比如遇到意外躺尸了,重生一下,再带个空间什么的,不管什么遇到什么意外,都变成意内。
可是!余大帅是个成功者!
父母安享晚年然后老死,接手了一个公司,生意兴隆事事顺利财源滚滚。
最满意的那当然是风流史了。
余大帅是喜欢男人的,从幼儿园开始,他身边就不缺爱慕者,温柔的,可爱的,冰山的,聪明的,从来只有他甩别人,没有别人甩他,更绝的是他还能做到甩了别人之后,别人逢人便说:余大帅是个好人,我配不上他。当他死后变成鬼魂,还看到一群各种年龄层的小受为他哭丧。
什么?渣攻?
错了!
只有失败了的攻才能叫做渣攻,像余大帅这种要尊称为情圣!
真正做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是一种人生态度,这是一种生活情趣,这是一种情圣当关,万受莫逃的霸气。
所以余大帅就奇了怪了,这么成功的人生,为什么还要重生呢?这有违重生的一贯原则啊,这对广大重生人口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苦思冥想这个问题,终于他猜测出了神的旨意。
神一定是认为这么成功的人生,活一次怎么够,至少要活两次,一定要留下一个完美人生的范本供后人楷模。
想通了这个问题,余大帅就再也不苦恼了。
再享受一次缠绵悱恻的温柔乡,何乐而不为?
于是余大帅就快快乐乐地投入到了他的风流人生中。
只是他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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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晃而过,余大帅已经到了上大学的年龄。
那是新生报到的前一天,他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胸口上趴着一个俊美的少年。
“唉。”少年叹了一口气,充满着一种令人心软骨头酥的柔弱感。他叫徐卿,和余大帅从小就是邻居,同一个小学同一个中学,竹马竹马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不等徐卿说什么,余大帅已经忧伤地说道:“宝贝,明天开始我就不能天天看到你了,我要是想你怎么办?”
情圣法则:抢先说出对方想说的话,让对方觉得自己与他是感同身受的。
徐卿抬起头来,眼中涌起一道雾气:“谁让你考那么好的学校,我怎么努力都考不上。”
开玩笑!大学这种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的地方,我怎么能被一朵花限制住?
“唉。”余大帅一脸愁苦,“其实我的内心是想陪你读一所普通的学校,但是你也知道,我父母一直对我寄予厚望,希望我考一所优秀的高校,父母养我育我,我又怎么能辜负他们,让他们伤心呢。”
情圣法则:装出很孝顺的样子总能博得对方的同情心。
徐卿痴痴地望着余大帅:“帅帅,你真是个好人。等你去了学校,你要记得每天给我打电话。”
“嗯嗯,好的,宝贝,时间不多了,我们再来亲一个。”余大帅捧住徐卿的脸小鸡啄米似地亲了下去。
徐卿很快就迷醉在他的唇齿间。
情圣法则:当想糊弄人的时候,亲热是最好用最省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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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全国一等一的学府,够气派!
余大帅拎着行李,在新生中穿梭,别人都在瞪大了眼睛寻找自己院系的接待处,他却瞪大了眼睛寻找养眼的学长和新生。
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哟,这位学长长得不错,水灵!呀,那个新生屁股翘,不知道哪个专业的!
顺利地完成新生报到的手续,余大帅找到自己的寝室,开始忙碌了起来。
已经有两名室友先到了,余大帅都还记得他们的名字。
对面上铺的童学嘉,脾气很好,就是长相普通了点,对面下铺的鲁仁毅,人也很好,就是长得五大三粗的,不符合余大帅的口味,幸好他从大二开始就搬出学校在外面跟女朋友租房住了,新补进一个可嫩可嫩的学弟,当然这是后话。
余大帅自己是睡上铺,下铺就是他期待的人了,那人叫姜梓亚,相貌虽谈不上什么惊为天人,但也是五官端正,爱好健康。上辈子靠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余大帅几天就把他搞定了,四年里温顺乖巧,懂事听话,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最重要的是他家可是极为有钱的,对自己将来极有助力,所以这辈子还是一定要跟他搞好关系。
至少十年之内是这样。
刚刚收拾好床铺,寝室的门再一次被推开。
一定是姜梓亚来了!
余大帅扬起迷人的微笑,想要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争取这辈子一天搞定他。
情圣法则:微笑是无敌的。
门口站着个扛着大包小包的新生,他个子高挑,虽然瘦却有肌肉,轻轻松松一个人背几件行李,他头发干净利落,白净的皮肤被太阳晒得有点发红,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冷冰冰的,仿佛什么都早就看穿了。
嗯?他是谁?我怎么不认识?难道我的人生轨迹发生变化了吗?
余大帅心里想着,手上已经行动起来:“住这个房间是吗?我叫余大帅,以后我们就是室友,大家都是兄弟!来,看你这包重的,我帮你拿!”
情圣法则:永远表现出热情洋溢,让对方觉得你是人世间最温暖的存在。
没想到这人微一侧身,用一只包挡住了余大帅扑过来的身体,冷冷道:“不用了,这点东西小意思。”
他瞄了一眼还空着的最后一张床,轻而易举地把行李提了过去,开始拆包整理。
另外两个室友也过来打招呼。
“你好,我叫童学嘉。”
“你好,我叫鲁仁毅。”
“你们好。”这人眼神凌厉地在三人脸上扫过,最后停留在余大帅脸上,“我叫姜梓亚。”
什么?他就是姜梓亚?为什么我不认识他?
这个姜梓亚眼神利得就像刀一样,余大帅被他看得后背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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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今天是报到第一天,你那边情况怎么样?唉,才一天没见,我怎么觉得好像跟你分开了三年一样?你说以后的日子让我怎么活呀?真是愁死我了!”余大帅一边抠脚,一边心不在焉地和徐卿煲电话粥。
在还没有搞定大学里的新床伴之前,原来的一定要保持好关系。
情圣法则:喜新不厌旧。
还没有女朋友的童学嘉崇拜地看着余大帅,心想着以后一定要向他讨教泡妞**。鲁仁毅则正在研究本系的新生名单,把他觉得好听的女生姓名记在一个小本本上。而姜梓亚则躺在床上,手里捧着一本书,自顾自看着。
讲了半天电话,余大帅口干舌燥:“宝贝,你等一下哦,我去倒杯水,不要挂哦。”
余大帅从他上铺翻下来,一边说着甜言蜜语,一边接了慢慢一杯水。当他转身朝床铺走来,不早不晚,姜梓亚的视线离开了他的书本,朝余大帅瞟来。
大概就像是面有一把小刀飞来,余大帅脑神经一抽,一不留神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然后脚一软,身子向前一冲,摔了个狗啃泥。
满满一杯水泼在了姜梓亚身上,一个长方体的物件从余大帅的手里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径直飞出了窗外。
“我的手机!”余大帅惊叫。
几秒钟后,楼下有人粗声粗气地吼道:“操你大爷,谁那么缺德从楼上扔东西?”
余大帅缩在窗下,不敢抬头。
姜梓亚缓缓从床上坐起身,他一手拎着被浇湿了的书本,一手扯了扯湿透了的白色上衣。
身材真好!有胸肌有腹肌,好看不夸张,还有两点凸起。
余大帅坐在地上想着,小腹随之一热。
但是姜梓亚冰冷的眼神就像一盆冷水,迎头浇来,把余大帅冻得一抖。
姜梓亚合起湿漉漉的书,照着余大帅的脸拍去。
余大帅手忙脚乱地接住,一看是刚领的新课本。
你说他那么好学干什么?还没开学呢,就开始看书了。
“反正大家都是一个专业的,我拿我的书跟你换。”余大帅笑嘻嘻道。
情圣法则:把危机变为转机,时时刻刻献殷勤。
“那是必须的。”姜梓亚毫不领情,理所当然地开口,视线往旁边移了移,落在了地上。
余大帅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那里放着一双拖鞋,但是鞋面已被踩坏。原来刚才余大帅踩到的就是这个。
“我买双新的赔你,你现在要穿的话先穿我的。”余大帅马上脱下自己的拖鞋。
情圣法则:让对方用自己的东西,可以很快拉近彼此的距离。
“那就现在去买吧。”
姜梓亚面无表情地穿上他的拖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寝室,就剩余大帅光着脚站在地上。哦,对了,地上还是湿的。
入学第一天,损失:手机一部,拖鞋一双,书一本;获得:湿漉漉的书一本。
终于在一间看上去是休息室的房间里,找到了罗衡。
他虚弱地蜷缩在角落里,身上满是被殴打的痕迹,最重要的是他的伤口还在流血,他就像一堆被人丢弃的垃圾,没有人管。
罗衡!
乔小非惊呼一声,扑了上去,完全忘了他正处于灵魂状态,手臂穿过了他的身躯,差点摔出了房间。
可即使是灵魂状态,他都能感觉到罗衡越来越弱的生命体征,快要停止的心跳,时有时无的呼吸,和快要停止流动的血液。
他不应该带自己来这里的!他明知道以他的身份,踏进兽人的地盘,会有什么后果!他明知道他正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
立刻回去往这里赶!
乔小非心里想着,刚迈出一步,就看到蓝天走进房间。
“这老鼠还没有死?”蓝天瞄了地上的罗衡一眼,一脸厌恶。
走在他身边的一名军官回答道:“老鼠的生命力总是很顽强的。”
“真是无趣!陛下仁慈,给这些老鼠留了活路,但是他自己送上门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反正陛下的命令是尽力医治乔小非,其他人就……”他拔出了枪,对准罗衡,扣动了扳机。
“不要!”乔小非从床上弹跳起来,他的**一瞬间将灵魂强行拉了回来。
他一张嘴,哇地吐出一大口鲜血,直接从床上滚下来。
他顾不得这些,没命地冲出了房间,冲向罗衡所在的地方。
罗衡!死了?
几乎可以想象罗衡的脑袋像熟透的西瓜一样炸开,这么近的距离,不需要刻意瞄准,随随便便就能打中他,更何况蓝天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手下留情。
完了!他死定了!
乔小非一路狂奔,那一枪好像打在了他心上,疼得他无法呼吸,又好像打在了他头上,脑子转不开了,视线逐渐模糊。
死定了!
曾记得第一次见到他,他笑容狰狞中带着愤怒;曾记得他背地里看自己的眼神,总是迷茫又无措;曾记得他说爱自己时,眼中爆发出来的神采,胜过天空中最亮的星芒……
乔小非也陷入了一种疯狂,不时有兽人试图拦住他的去路,他的身体本能地作出战斗反应,清理掉眼前的一切障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还不够快!还要再快点!
千万不能……看到的是一具尸体……不能……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乔小非一脚踹开房门,巨大的力量直接把门踹歪了。
但他被眼前看到的景象惊呆了,他看到的不是惨死的罗衡,而是罗衡把蓝天压在地上,枪被他夺去,反过来顶着蓝天的脑袋,周围十几个兽人都用枪指着他,但是不敢开枪。
蓝天不敢相信这个明明已经快死了的男人是怎么做到的,他恼羞成怒,长大了嘴想要咒骂,但又不敢出声。
罗衡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浑身浴血,好像全身的血管都炸开了,身体摇摇欲坠,但是没有人敢轻视他,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威势给所有人造成巨大的压力,此时此刻,他就是神,就是恶魔!
“罗衡!”乔小非扑上去,喜悦,担忧,伤心,所有的情绪一下子涌来,差点令他失控。罗衡的脸上也全是血,乔小非试图去擦拭,但把血抹得更开了,看上去更加恐怖。
罗衡看了他一眼,疯狂眼底透出一丝清明,他掐着蓝天脖子的手又加重了几分力道:“你们会治好小非的是吗?”
蓝天哪里发得出声音,只是挣扎着咳嗽了几声。
“刚才你说你们皇帝下命令了,你们会治好他的,对不对?”罗衡的声音沙哑地如同刚从地狱回来。
蓝天已被掐得出气多,进气少,脸色由红转白,眼看就要被掐死了。
“我会救小非的!你快点放了我哥哥!快放手!”白云冲了进来,焦急地吼道。
罗衡抬头看了白云一眼,静静地看了他片刻,终于露出了放心的表情,疯狂逐渐褪去,下一刻,他眼一闭,昏死过去。
“罗衡!”乔小非接住他摔倒的身体,牢牢抱住,再也不敢松手。
蓝天从地上跳起来,气急败坏地从一名士兵手里夺过枪:“啊——我要杀了他!”
乔小非用身体护住罗衡,愤怒地瞪着蓝天。
“哥哥!够了!”白云拖住蓝天。
蓝天暴跳如雷:“你敢拦我?”
“这个人类我有用!我要留着他给小非治病!”
蓝天一愣之后又怒道:“胡说八道!”
“我需要这个人类!要是治不好小非,陛下怪罪下来,你来担待?”
白云抬出了焰阳,蓝天好半天说不出话,最终他怒吼一声,走出房间。
白云跟了上去:“哥哥!战争都已经结束了,你别再跟人类计较这些了!”
“是我计较吗?他简直欺人太甚!你居然还帮他们说谎话!”
“我没有说谎话!我需要那个人类的身体做容器来培养健康的基因。”
“放屁!实验室里也一样可以培养,你真当我什么都不懂吗?”
“小非的基因缺失很严重,人体培养的更有活力,更有医疗效果!”
“放屁放屁!你早不说,现在突然跑来说这些?陛下要你医治小非,就意味着你三五年之内不可能回去了,等以后大家都回家了,你还留在这个又脏又臭的星球上,跟这群低贱的生物在一起!”
“你那么嫌弃你还留下陪我干什么!你跟大家一起回去就是了!别管我!”
“你要不是我弟弟,我才懒得管你!”
“你赶快走!别在这里浪费三年五年!还影响你仕途!”
“放屁!放屁!放屁!”
那边,乔小非还抱着昏死的罗衡,坐在地上。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罗衡的血染红了,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流那么多血。
他的呼吸是微弱的,他的心跳是微弱的,但是他还活着。
但是总算可以安安心心地抱着他,再也没有人打扰,再也不会失去他。
有这一刻就足够了。
乔小非微微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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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京要塞里,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
夜叉半蹲在地上,他的周围有十几个傀儡正在迅速移动,他目光直视前方,但实际上神识全开,四面八方的动静都在他掌握之中。
突然他一动,确切地说几乎是凭空消失了,几秒钟后,所有地傀儡都瘫倒在地,再也动不了了。
傀儡师阿玖玖苦着脸:“老大,你的动作越来越快了,我完全看不到你的行动轨迹。”
但夜叉却转着手腕,愣愣地站在原地。
“老大,你在想什么?”
“瞬间提升速度,这一招看起来拉风,其实对身体能量压榨很大。”夜叉笑了笑,“我在想,罗衡学得怎么样,只有几天功夫,他又能掌握到什么程度?”
“你教他了?”
夜叉伸了个懒腰:“他身体素质不错,只是挡不住人傻,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了。”
阿玖玖茫然,明显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夜叉又笑道:“跟反抗军的人打声招呼,说我们准备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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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贝之海的兽人皇宫里,焰阳孤寂地坐在他的宝座上,尽管他身材高大,但坐在这张华贵的皇椅上,还是显得那么小。
他的视线始终停留在脚边的台阶上,好像那里坐着什么人。
冰阳从阴影里走出来:“哥哥,回家的日程表已经大致定下了,你准备哪个批次回家?”
焰阳头都没有抬:“最后走吧,这里还是得……多看着点……”
冰阳咧嘴一笑:“那我可跟着最早一批人走啦,太好了,总算能回家了,我先去安排啦。”
焰阳抬头看他:“冰阳。”
“嗯?”冰阳停下脚步。
“我记得你那还抓了一个人类,你准备怎么处理?”
冰阳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什么怎么处理?我的东西当然全部带回去了。”
“哦。”焰阳又低下头,“全部都带回去吗?”
冰阳走了,又剩下焰阳一个人,他眼神直愣愣地盯着脚边,仿佛那里还有个人正在对他嫣然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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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经被兽人摧毁的小镇,如今重新聚集了人类。他们是开拓小分队的成员,这座小镇是人类重建计划的其中一小站。
维维安欢快地忙碌着,打仗他不在行,战后的重建工作,他完全可以出一份力。
中午时分,维维安坐在一棵枯树下休息。
不远处三个孩子在工地旁玩耍,他们是开拓者的孩子,没有了兽人的威胁,他们的脸上又有了孩童天真的笑容。
此时他们正神秘地围在一起,不知道在商量什么。
维维安好奇地过去凑热闹,就看到他们的面前有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壑,可能是施工造成的深沟。
“你们在干什么?”维维安问。
一个男孩指着深沟:“你看你看,这里有一个坑,它一定是通向地底,神仙住的地方。”
小孩子的头脑里总是充满了奇思妙想。
维维安笑着准备离开,却看到一个小女孩捧着一个球形的容器跑过来:“找到了找到了,我们就用这个吧。”
小女孩把球形容器放在地上,摘下头上的蝴蝶结发夹放在里面。
“这是干什?”
小女孩扬着头:“我们要把我们的宝贝送给神仙,让他保佑我们把家造好。”
另外两个男孩子挤了过来,纷纷把自己“珍贵的宝贝”塞了进去——一个木头鸭子和一把塑料制的玩具刀。
维维安的头有点晕,这个容器里的东西为什么这么眼熟?
顿时他紧张地整个人都在颤抖,他看到小女孩准备盖上盖子,连忙道:“等等!我也有东西!”
他哆嗦着掏出笔记本和笔,匆匆写了点什么,塞进了容器。
球形容器被丢进了深沟,逐渐消失在视线中。
真的是这样吗?
维维安站在原地,完全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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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的研究所里,乔小非正在准备第一次手术治疗。
他被安排在一个几乎透明的手术室里,罗衡就呆在隔壁,两间手术室用玻璃隔开。
乔小非就没有安分过,他跳下床,东看看,西看看,最后跑到玻璃层前,兴奋地敲着玻璃。
咚咚!
闷响传来,罗衡躺在床上,不耐烦地瞥了乔小非一眼,闭目养神。
咚咚咚!
乔小非敲得更加起劲了。
罗衡皱着眉头看他,听不见隔壁的声音,只能看见他在手舞足蹈的叫自己过去。
真是个麻烦!罗衡继续闭目养神。
咚咚咚咚!
乔小非坚持不懈。
这是坚决不让他休息吗?
罗衡无奈地起身,缓缓走到玻璃前,瞪着眼。
乔小非开心地在另一边笑。
罗衡横着眼看他。
乔小非想了想,趴在玻璃上和了一口气,玻璃上白了一片,他伸出一根手指画出了一颗心。
罗衡表情一下子呆了,傻傻地看着这颗心,嘴角微微抽动。
乔小非笑得更欢了,他又和了一口气,画出了一个笑脸。
罗衡盯着隔在他们两人中间的玻璃看了很久很久,当白雾散去,爱心和笑脸逐渐消失,他的脸上也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欢乐笑容。<hsize=”1”/>作者有话要说:完结~~松口气~~
最近实在是写得慢了些,愧对大家~~幸好还有人看~~感动~~qaq
过几天会开新文,希望还能有人支持~~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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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试阅,没兴趣的可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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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大帅一直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重生。
一般来说重生这种事不都是发生在失意失败失落者身上的吗?
比如父母双亡生意失败,重生一下,拯救父母,重振家业,比如被炮灰了,重生一下,斗死男女小三,让那个负心人跪在自己脚下,哭着喊着求着自己再爱一次,再比如遇到意外躺尸了,重生一下,再带个空间什么的,不管什么遇到什么意外,都变成意内。
可是!余大帅是个成功者!
父母安享晚年然后老死,接手了一个公司,生意兴隆事事顺利财源滚滚。
最满意的那当然是风流史了。
余大帅是喜欢男人的,从幼儿园开始,他身边就不缺爱慕者,温柔的,可爱的,冰山的,聪明的,从来只有他甩别人,没有别人甩他,更绝的是他还能做到甩了别人之后,别人逢人便说:余大帅是个好人,我配不上他。当他死后变成鬼魂,还看到一群各种年龄层的小受为他哭丧。
什么?渣攻?
错了!
只有失败了的攻才能叫做渣攻,像余大帅这种要尊称为情圣!
真正做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是一种人生态度,这是一种生活情趣,这是一种情圣当关,万受莫逃的霸气。
所以余大帅就奇了怪了,这么成功的人生,为什么还要重生呢?这有违重生的一贯原则啊,这对广大重生人口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苦思冥想这个问题,终于他猜测出了神的旨意。
神一定是认为这么成功的人生,活一次怎么够,至少要活两次,一定要留下一个完美人生的范本供后人楷模。
想通了这个问题,余大帅就再也不苦恼了。
再享受一次缠绵悱恻的温柔乡,何乐而不为?
于是余大帅就快快乐乐地投入到了他的风流人生中。
只是他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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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一晃而过,余大帅已经到了上大学的年龄。
那是新生报到的前一天,他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胸口上趴着一个俊美的少年。
“唉。”少年叹了一口气,充满着一种令人心软骨头酥的柔弱感。他叫徐卿,和余大帅从小就是邻居,同一个小学同一个中学,竹马竹马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不等徐卿说什么,余大帅已经忧伤地说道:“宝贝,明天开始我就不能天天看到你了,我要是想你怎么办?”
情圣法则:抢先说出对方想说的话,让对方觉得自己与他是感同身受的。
徐卿抬起头来,眼中涌起一道雾气:“谁让你考那么好的学校,我怎么努力都考不上。”
开玩笑!大学这种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的地方,我怎么能被一朵花限制住?
“唉。”余大帅一脸愁苦,“其实我的内心是想陪你读一所普通的学校,但是你也知道,我父母一直对我寄予厚望,希望我考一所优秀的高校,父母养我育我,我又怎么能辜负他们,让他们伤心呢。”
情圣法则:装出很孝顺的样子总能博得对方的同情心。
徐卿痴痴地望着余大帅:“帅帅,你真是个好人。等你去了学校,你要记得每天给我打电话。”
“嗯嗯,好的,宝贝,时间不多了,我们再来亲一个。”余大帅捧住徐卿的脸小鸡啄米似地亲了下去。
徐卿很快就迷醉在他的唇齿间。
情圣法则:当想糊弄人的时候,亲热是最好用最省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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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全国一等一的学府,够气派!
余大帅拎着行李,在新生中穿梭,别人都在瞪大了眼睛寻找自己院系的接待处,他却瞪大了眼睛寻找养眼的学长和新生。
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哟,这位学长长得不错,水灵!呀,那个新生屁股翘,不知道哪个专业的!
顺利地完成新生报到的手续,余大帅找到自己的寝室,开始忙碌了起来。
已经有两名室友先到了,余大帅都还记得他们的名字。
对面上铺的童学嘉,脾气很好,就是长相普通了点,对面下铺的鲁仁毅,人也很好,就是长得五大三粗的,不符合余大帅的口味,幸好他从大二开始就搬出学校在外面跟女朋友租房住了,新补进一个可嫩可嫩的学弟,当然这是后话。
余大帅自己是睡上铺,下铺就是他期待的人了,那人叫姜梓亚,相貌虽谈不上什么惊为天人,但也是五官端正,爱好健康。上辈子靠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余大帅几天就把他搞定了,四年里温顺乖巧,懂事听话,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最重要的是他家可是极为有钱的,对自己将来极有助力,所以这辈子还是一定要跟他搞好关系。
至少十年之内是这样。
刚刚收拾好床铺,寝室的门再一次被推开。
一定是姜梓亚来了!
余大帅扬起迷人的微笑,想要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争取这辈子一天搞定他。
情圣法则:微笑是无敌的。
门口站着个扛着大包小包的新生,他个子高挑,虽然瘦却有肌肉,轻轻松松一个人背几件行李,他头发干净利落,白净的皮肤被太阳晒得有点发红,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冷冰冰的,仿佛什么都早就看穿了。
嗯?他是谁?我怎么不认识?难道我的人生轨迹发生变化了吗?
余大帅心里想着,手上已经行动起来:“住这个房间是吗?我叫余大帅,以后我们就是室友,大家都是兄弟!来,看你这包重的,我帮你拿!”
情圣法则:永远表现出热情洋溢,让对方觉得你是人世间最温暖的存在。
没想到这人微一侧身,用一只包挡住了余大帅扑过来的身体,冷冷道:“不用了,这点东西小意思。”
他瞄了一眼还空着的最后一张床,轻而易举地把行李提了过去,开始拆包整理。
另外两个室友也过来打招呼。
“你好,我叫童学嘉。”
“你好,我叫鲁仁毅。”
“你们好。”这人眼神凌厉地在三人脸上扫过,最后停留在余大帅脸上,“我叫姜梓亚。”
什么?他就是姜梓亚?为什么我不认识他?
这个姜梓亚眼神利得就像刀一样,余大帅被他看得后背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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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今天是报到第一天,你那边情况怎么样?唉,才一天没见,我怎么觉得好像跟你分开了三年一样?你说以后的日子让我怎么活呀?真是愁死我了!”余大帅一边抠脚,一边心不在焉地和徐卿煲电话粥。
在还没有搞定大学里的新床伴之前,原来的一定要保持好关系。
情圣法则:喜新不厌旧。
还没有女朋友的童学嘉崇拜地看着余大帅,心想着以后一定要向他讨教泡妞**。鲁仁毅则正在研究本系的新生名单,把他觉得好听的女生姓名记在一个小本本上。而姜梓亚则躺在床上,手里捧着一本书,自顾自看着。
讲了半天电话,余大帅口干舌燥:“宝贝,你等一下哦,我去倒杯水,不要挂哦。”
余大帅从他上铺翻下来,一边说着甜言蜜语,一边接了慢慢一杯水。当他转身朝床铺走来,不早不晚,姜梓亚的视线离开了他的书本,朝余大帅瞟来。
大概就像是面有一把小刀飞来,余大帅脑神经一抽,一不留神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然后脚一软,身子向前一冲,摔了个狗啃泥。
满满一杯水泼在了姜梓亚身上,一个长方体的物件从余大帅的手里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径直飞出了窗外。
“我的手机!”余大帅惊叫。
几秒钟后,楼下有人粗声粗气地吼道:“操你大爷,谁那么缺德从楼上扔东西?”
余大帅缩在窗下,不敢抬头。
姜梓亚缓缓从床上坐起身,他一手拎着被浇湿了的书本,一手扯了扯湿透了的白色上衣。
身材真好!有胸肌有腹肌,好看不夸张,还有两点凸起。
余大帅坐在地上想着,小腹随之一热。
但是姜梓亚冰冷的眼神就像一盆冷水,迎头浇来,把余大帅冻得一抖。
姜梓亚合起湿漉漉的书,照着余大帅的脸拍去。
余大帅手忙脚乱地接住,一看是刚领的新课本。
你说他那么好学干什么?还没开学呢,就开始看书了。
“反正大家都是一个专业的,我拿我的书跟你换。”余大帅笑嘻嘻道。
情圣法则:把危机变为转机,时时刻刻献殷勤。
“那是必须的。”姜梓亚毫不领情,理所当然地开口,视线往旁边移了移,落在了地上。
余大帅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那里放着一双拖鞋,但是鞋面已被踩坏。原来刚才余大帅踩到的就是这个。
“我买双新的赔你,你现在要穿的话先穿我的。”余大帅马上脱下自己的拖鞋。
情圣法则:让对方用自己的东西,可以很快拉近彼此的距离。
“那就现在去买吧。”
姜梓亚面无表情地穿上他的拖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寝室,就剩余大帅光着脚站在地上。哦,对了,地上还是湿的。
入学第一天,损失:手机一部,拖鞋一双,书一本;获得:湿漉漉的书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