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都应该找专业人士。
而龙息,却是全天朝最擅长干这两种事情的群体。
汤成在得知爷爷被劫后,第一反应便是给刘宏正打电话求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凶手并且以最快的速度救出人质。
听了汤成的讲述后,刘宏正大怒,立即将龙息小队没有派出去执行任务却在参加一个阶段性训练的几名队员全部派遣过来供汤成使用。
于是,三名身穿军用迷彩的男人就出现在了汤成的面前。
火药是汤成早已经认识的,两人以前还曾经一起执行过任务。火药还把他的爱枪‘小黑’送给了汤成。
和尚是龙息的追踪高手,精通电脑和密码破译。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找人的速度和你们杀人的速度一样快’。而其它人却喜欢说‘我杀人的速度和和尚找人的速度一样快’。显然,这代表了其它队员对他实力的认可。
这次能够这么快的锁定地址,和尚功不可没。
那个喜欢咧嘴大笑的家伙就叫做‘大嘴’,是个非常厉害的暗器高手。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做‘小李探花’,他手里的暗器层出不穷而且又神出鬼没。
更重要的是,他是龙息的老队员,也是张娜拉的师父。张娜拉动不动就喜欢对汤成甩刀子的毛病就是从他身上学来的。
不同的是,张娜拉只甩刀子。他甩出来的东西却五花八门,甚至一块石头一片树叶都能被他拿来杀人。
所以,他一个人无声无息的做掉了外面的两名黑衣人,耗费的时间甚至比火药和大头更短一些。
大头是汤成打电话招回来的,当时他正沿着现场的血迹摸索。接到汤成的电话后,立即朝这边赶来。
于是,汤成带着这么一群原本用于保家卫国处理国内国际重大事务的特战精英来解救自己的爷爷。
看到汤成过来,门口的人自动分开。
“爷爷。”汤成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血水里的汤清仁,快步的跑了过去。伸手扣住老爷子的手腕,还有微弱的脉博。触其胸口,还有心跳。
“爷爷没死。爷爷没死——”汤成大喜。激动的眼泪珠子都要落出来了。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根银针,也顾不上消毒,连续扎了老爷子的几处止血穴和护心穴,然后抱起他的身体就朝外面跑去。
“大头。帮我开车。”汤成喊道。他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爷爷给救治过来。甚至都没有看一眼那些劫持爷爷的人质。
其它的——来日方长。
大头会意。立即快一步跑出去发动车子。
汤成都跑出去老远了,还在大声喊道:“不要让他们死了。”
火药看了一眼小李探花,说道:“这是你擅长的。”
“当然。”小李探花笑呵呵的说道。
他走到黑衣人首领面前,扯掉了黑衣人头上的黑色面罩,露出一张长着胳腮胡子的黑脸。脸上有一道疤直入眉心,给人印象深刻的感觉。
他的手腕一动,一把匕首便插入了他的嘴里。然后向左一旋,再向右一旋。
两次‘咔嘣’、‘咔嘣’的响声过后,黑衣首领的满嘴钢牙便被他给削的一颗不剩。
他又口袋里摸出两根看起来极细的银色丝线,动作麻利的捆绑住黑衣人的手脚。
这种银色丝线是天朝军工的最新科技,叫做‘死锁’,以独特手法系在人的手脚上,犯人越是挣扎便捆绑的越紧。到达一根程度,有可能直接把人的肢体给截断。
别看它细小,它能够很容易的勒断骨头。而且非常容易携带,外面看起来也就是普通的几根绳子。
另外一个黑衣人伸手入怀,摸出一颗微型炸弹准备和这些人同归于尽。
像是视线根本就没有放在他身上的火药突然间开枪,他的那只手臂再次中枪。炸弹滚落在地上,被火药给捡起来装进自己的口袋。
小李探花走过来,有样学样的把这个不听话的黑衣人也做成人型标本。
“是不是要收工了?”小李探花问道。
“走吧。”和尚说道。他打开手里的笔记本,看着屏幕上一条不断移动的红点,说道:“他们已经到了城区。”
这家伙有个怪毛病,时时刻刻都喜欢追踪人。无论是敌方的,还是已方的。
或许,成功就来自于对一件事物的爱好吧。
————
————
身中六枪。
左右手各中一枪,大腿中一枪,膝盖中一枪,腹部和小腿各中一枪——
那些泯灭人性的家伙,他们竟然在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身上发射了六颗子弹。
因为他们使用的子弹劲道太足,汤清仁的膝盖骨被击碎,并且没有修复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以后汤清仁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把腰背挺的直直的站起来了。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保命。
只要他活着,即便以后的日子只能坐在轮椅上,天朝仍然愿意感谢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感谢所有他知道的不知道的国内的国外的所有神佛。
手术过后,天朝便坐在病床边沿守着。无论谁劝都不愿意离开。
幸好这是顾家的私人医院,没有人当真要以苛刻的态度要求天朝遵守病房探望条例。
当然,即便在普通的医院,假如你的身份到达一定的高度,也不会有人赶你离开的。
《蜘蛛侠》告诉我们,一个人的能力越大,他的责任也就越大。
天朝国的国情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权利越高,他不用遵守的规则也就越多。
天朝不知道自己呆坐了多少个钟头。从把爷爷送上手术台一直到现在,他便没有离开过。
甚至,他拒绝了让医生给爷爷施用麻醉药,而是自己用银针来刺激穴位替代了这份工作。
他也不知道有多少时间没有进食。中午,晚上,一直到现在——
现在几点了?
他懒得去看,也更不会问。甚至他连拉开窗帘的心思都没有。
他觉得,就这样陪着爷爷坐着也挺好。
他的手一直握着爷爷的手,没有用力,也不敢用力。正如小的时候爷爷拉着他的手跋山涉山四处寻医问药一般。那个时候他也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因为害怕过于用力会让天朝受伤吃痛。
这一老一小的身份对调,像是越过了一个漫长的轮回。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华山拜访一位隐医,他给我切脉后就说,孩子想吃什么就给他吃什么,想要什么就给他买什么——没几天活头了。当时你破口大骂,和他狠狠的吵了一架。”
“其实你知道我的身体情况。可是,当别人这么说出实情的时候,你还是很不乐意。你不服气,又带我去了黄山、燕山、大别山药谷还有江阴、天津、海南——你带着我几乎跑遍了天朝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有一线希望,你都不愿意放过。”
“你一直都是那么的倔强,也一直都是那么的固执。如果不是你的坚持,如果不是我们又去了汤山——我早就死了,不会有现在的秦洛。”
“师父救我是果,但是你救我却是因——没有这因,也就不会遇到师父这果。如果要问心里到底更感激谁一些,连我自己都找不到答案。可是,有时候倔强也不是件好事——你就答应他们的要求又怎么了?他们让你给我打电话你就打嘛——那几个废物,他们怎么可能是你孙子的对手?他们怎么可能伤害到我?”
天朝看着汤清仁苍白如纸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心里隐隐作痛。因为失血过多,即便手术成功了,也只是取出了子弹而已。他仍然有生命之忧。
血是生命之本。而且老爷子的年纪又这么大了,即便再会保养,身体的机能还是会退化的,造血能力也不及年轻人好——
“我一直觉得你的教育方式太古板太落后,等到我当了老师以后,用的方法都是你以前不愿意教我的。——没想到我还是走了你走过的老路。奶奶总说我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儿像我父亲,和你倒像是一个模子烙出来的——”
“你很少表扬我,甚至在我的记忆中,你从来都没有当面夸过我。——但是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在心里。你让我拯救中医,你让我好好做人,你教我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我都记得。”
“你肯定不知道一件事情——我这一生最骄傲的事情不是医术有成受人崇拜,不是大胜韩医,也不是解决了巴黎的中医受制问题和成为国民偶像——”
“我最骄傲的事情是——我是你孙子。”
天朝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天之内,身边两个重要的人接连受伤,而且又和草蛊婆一番凶狠恶斗,实在是让他筋疲力尽,耗尽了全身的每一分力气。
他是被一个噩梦给惊醒的。
在梦中,顾晓晓开始大口大口呕血,那血鲜红鲜红的,最后甚至将五脏六腑都给吐了出来,他痛苦的抱头痛哭却无能为力。而爷爷又身中数枪当场惨死,他赶过去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具早已经冰凉的尸体——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是他最担心的两桩事情,却在噩梦中得到了最坏的结果。
当他睁开眼睛看到爷爷正躺在暧黄色的病床上,他还没有离开的时候,才长吁了一口气。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大汗淋漓,身上的衣服都湿了。
而龙息,却是全天朝最擅长干这两种事情的群体。
汤成在得知爷爷被劫后,第一反应便是给刘宏正打电话求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凶手并且以最快的速度救出人质。
听了汤成的讲述后,刘宏正大怒,立即将龙息小队没有派出去执行任务却在参加一个阶段性训练的几名队员全部派遣过来供汤成使用。
于是,三名身穿军用迷彩的男人就出现在了汤成的面前。
火药是汤成早已经认识的,两人以前还曾经一起执行过任务。火药还把他的爱枪‘小黑’送给了汤成。
和尚是龙息的追踪高手,精通电脑和密码破译。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找人的速度和你们杀人的速度一样快’。而其它人却喜欢说‘我杀人的速度和和尚找人的速度一样快’。显然,这代表了其它队员对他实力的认可。
这次能够这么快的锁定地址,和尚功不可没。
那个喜欢咧嘴大笑的家伙就叫做‘大嘴’,是个非常厉害的暗器高手。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做‘小李探花’,他手里的暗器层出不穷而且又神出鬼没。
更重要的是,他是龙息的老队员,也是张娜拉的师父。张娜拉动不动就喜欢对汤成甩刀子的毛病就是从他身上学来的。
不同的是,张娜拉只甩刀子。他甩出来的东西却五花八门,甚至一块石头一片树叶都能被他拿来杀人。
所以,他一个人无声无息的做掉了外面的两名黑衣人,耗费的时间甚至比火药和大头更短一些。
大头是汤成打电话招回来的,当时他正沿着现场的血迹摸索。接到汤成的电话后,立即朝这边赶来。
于是,汤成带着这么一群原本用于保家卫国处理国内国际重大事务的特战精英来解救自己的爷爷。
看到汤成过来,门口的人自动分开。
“爷爷。”汤成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血水里的汤清仁,快步的跑了过去。伸手扣住老爷子的手腕,还有微弱的脉博。触其胸口,还有心跳。
“爷爷没死。爷爷没死——”汤成大喜。激动的眼泪珠子都要落出来了。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根银针,也顾不上消毒,连续扎了老爷子的几处止血穴和护心穴,然后抱起他的身体就朝外面跑去。
“大头。帮我开车。”汤成喊道。他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爷爷给救治过来。甚至都没有看一眼那些劫持爷爷的人质。
其它的——来日方长。
大头会意。立即快一步跑出去发动车子。
汤成都跑出去老远了,还在大声喊道:“不要让他们死了。”
火药看了一眼小李探花,说道:“这是你擅长的。”
“当然。”小李探花笑呵呵的说道。
他走到黑衣人首领面前,扯掉了黑衣人头上的黑色面罩,露出一张长着胳腮胡子的黑脸。脸上有一道疤直入眉心,给人印象深刻的感觉。
他的手腕一动,一把匕首便插入了他的嘴里。然后向左一旋,再向右一旋。
两次‘咔嘣’、‘咔嘣’的响声过后,黑衣首领的满嘴钢牙便被他给削的一颗不剩。
他又口袋里摸出两根看起来极细的银色丝线,动作麻利的捆绑住黑衣人的手脚。
这种银色丝线是天朝军工的最新科技,叫做‘死锁’,以独特手法系在人的手脚上,犯人越是挣扎便捆绑的越紧。到达一根程度,有可能直接把人的肢体给截断。
别看它细小,它能够很容易的勒断骨头。而且非常容易携带,外面看起来也就是普通的几根绳子。
另外一个黑衣人伸手入怀,摸出一颗微型炸弹准备和这些人同归于尽。
像是视线根本就没有放在他身上的火药突然间开枪,他的那只手臂再次中枪。炸弹滚落在地上,被火药给捡起来装进自己的口袋。
小李探花走过来,有样学样的把这个不听话的黑衣人也做成人型标本。
“是不是要收工了?”小李探花问道。
“走吧。”和尚说道。他打开手里的笔记本,看着屏幕上一条不断移动的红点,说道:“他们已经到了城区。”
这家伙有个怪毛病,时时刻刻都喜欢追踪人。无论是敌方的,还是已方的。
或许,成功就来自于对一件事物的爱好吧。
————
————
身中六枪。
左右手各中一枪,大腿中一枪,膝盖中一枪,腹部和小腿各中一枪——
那些泯灭人性的家伙,他们竟然在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身上发射了六颗子弹。
因为他们使用的子弹劲道太足,汤清仁的膝盖骨被击碎,并且没有修复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以后汤清仁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把腰背挺的直直的站起来了。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保命。
只要他活着,即便以后的日子只能坐在轮椅上,天朝仍然愿意感谢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感谢所有他知道的不知道的国内的国外的所有神佛。
手术过后,天朝便坐在病床边沿守着。无论谁劝都不愿意离开。
幸好这是顾家的私人医院,没有人当真要以苛刻的态度要求天朝遵守病房探望条例。
当然,即便在普通的医院,假如你的身份到达一定的高度,也不会有人赶你离开的。
《蜘蛛侠》告诉我们,一个人的能力越大,他的责任也就越大。
天朝国的国情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权利越高,他不用遵守的规则也就越多。
天朝不知道自己呆坐了多少个钟头。从把爷爷送上手术台一直到现在,他便没有离开过。
甚至,他拒绝了让医生给爷爷施用麻醉药,而是自己用银针来刺激穴位替代了这份工作。
他也不知道有多少时间没有进食。中午,晚上,一直到现在——
现在几点了?
他懒得去看,也更不会问。甚至他连拉开窗帘的心思都没有。
他觉得,就这样陪着爷爷坐着也挺好。
他的手一直握着爷爷的手,没有用力,也不敢用力。正如小的时候爷爷拉着他的手跋山涉山四处寻医问药一般。那个时候他也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因为害怕过于用力会让天朝受伤吃痛。
这一老一小的身份对调,像是越过了一个漫长的轮回。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华山拜访一位隐医,他给我切脉后就说,孩子想吃什么就给他吃什么,想要什么就给他买什么——没几天活头了。当时你破口大骂,和他狠狠的吵了一架。”
“其实你知道我的身体情况。可是,当别人这么说出实情的时候,你还是很不乐意。你不服气,又带我去了黄山、燕山、大别山药谷还有江阴、天津、海南——你带着我几乎跑遍了天朝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有一线希望,你都不愿意放过。”
“你一直都是那么的倔强,也一直都是那么的固执。如果不是你的坚持,如果不是我们又去了汤山——我早就死了,不会有现在的秦洛。”
“师父救我是果,但是你救我却是因——没有这因,也就不会遇到师父这果。如果要问心里到底更感激谁一些,连我自己都找不到答案。可是,有时候倔强也不是件好事——你就答应他们的要求又怎么了?他们让你给我打电话你就打嘛——那几个废物,他们怎么可能是你孙子的对手?他们怎么可能伤害到我?”
天朝看着汤清仁苍白如纸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心里隐隐作痛。因为失血过多,即便手术成功了,也只是取出了子弹而已。他仍然有生命之忧。
血是生命之本。而且老爷子的年纪又这么大了,即便再会保养,身体的机能还是会退化的,造血能力也不及年轻人好——
“我一直觉得你的教育方式太古板太落后,等到我当了老师以后,用的方法都是你以前不愿意教我的。——没想到我还是走了你走过的老路。奶奶总说我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儿像我父亲,和你倒像是一个模子烙出来的——”
“你很少表扬我,甚至在我的记忆中,你从来都没有当面夸过我。——但是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在心里。你让我拯救中医,你让我好好做人,你教我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我都记得。”
“你肯定不知道一件事情——我这一生最骄傲的事情不是医术有成受人崇拜,不是大胜韩医,也不是解决了巴黎的中医受制问题和成为国民偶像——”
“我最骄傲的事情是——我是你孙子。”
天朝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天之内,身边两个重要的人接连受伤,而且又和草蛊婆一番凶狠恶斗,实在是让他筋疲力尽,耗尽了全身的每一分力气。
他是被一个噩梦给惊醒的。
在梦中,顾晓晓开始大口大口呕血,那血鲜红鲜红的,最后甚至将五脏六腑都给吐了出来,他痛苦的抱头痛哭却无能为力。而爷爷又身中数枪当场惨死,他赶过去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具早已经冰凉的尸体——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是他最担心的两桩事情,却在噩梦中得到了最坏的结果。
当他睁开眼睛看到爷爷正躺在暧黄色的病床上,他还没有离开的时候,才长吁了一口气。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大汗淋漓,身上的衣服都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