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备具四人一口气跑到一个巷子里,流着汗水,不停地喘着粗气。
这是一个一边是一条小河一边是商业门市的小街道。街道不宽,宽的地方只有三四米,窄的地方只有两米,是一条步行街。河堤很高,足有三四米才到水面,河水也有两三米深,最有趣的是没有护栏,都不担心人们从上面摔下去。
一旁的店铺有服装店,有小吃店,有古朴的酒楼,还有一些小玩意的店铺步行街,就是休闲的。估计僵尸泛滥之前这里并不热闹,但是格调高雅,也能吸引许多逛街的美眉前来。
四人一边喘气一边交流着眼神,都想说接下来该怎么办,就是谁都没有说。潘岸是没有话语权的,他完全就是跟着甄备具逃命的,对整个集体的贡献为零。在这样的环境下,假如你没有和僵尸战斗的勇气,不管你的体力多好,武功多高,你都是没有用的,你也是没有地位的。
甄备具打破了沉默:“等下我们去前面拐角处的超市吧,那个地方有食物,大门也很坚固,僵尸是进不去的。”
何欢等三人听见有去处了,心里的恐慌终于放下了。有住处,有吃的,末世的要求就是这两点。
甄备具抬头望望街头街尾,没有发现僵尸的动静,也没有发现有人类,就像一个大英雄一样说道:“现在没有僵尸,我们再喘口气,就快去超市吧。免得中途出现变故。”
何欢等三人直点头。甄备具冷眼望着潘岸,眼神里好像想宰掉他,潘岸知趣地低下头,像个奴隶或者仆从一样恭敬。甄备具心里很舒畅,顺便挨着何欢坐在河堤上。
何欢此时或许喜欢上了甄备具从翻墙出来之后的英雄气,也特意紧挨着甄备具。一股体温从何欢的大腿上传到了甄备具的大腿上,是那么地令人感到舒畅和幸福。甄备具大胆地伸手抓住了何欢放在大腿上的小手,柔柔软软的,和着大腿的柔软,更加令甄备具陶醉。
罗锋回忆到这里,自己也觉得陶醉,像甄备具一样这吸取僵尸的记忆,确实是件令人愉悦的事。普通人没有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生命去感受别人的世界,然而宏钧剑就具有这个功能,罗锋也就借此爽了很多次
何欢低下头,脸颊红红的,不顾旁边彭敏和潘岸,靠在了甄备具的肩膀上。甄备具刚停止的喘息和刚平静下来的心跳又开始活动起来。
潘岸脸上毫无难看的神色,只看了几眼何欢和甄备具的亲密姿势,就把眼睛盯在彭敏身上,从头到脚细细地打量,最后盯住彭敏的前胸不放。潘岸觉得自己现在与何欢没戏了,她的闺蜜彭敏也很漂亮,各有所长,自己何不把握住呢
潘岸确实是个适应社会比较快的人,这样的人在社会上很容易生存,也很容易攀到高位,也很容易拥有财富。像甄备具这样的一板一眼的人,虽然自认为正直、善良,但是太死板、太机械,谁能保证不是信奉教条的人呢这样的人,在社会上大多是受排挤的。
混社会需要笑脸、需要迎合、需要妥协,什么底线、什么原则只是做事的法宝,做人要混得开,吃得香,潘岸确实是个榜样。当然,只要能够把自己的自尊拿出来玩,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你发达。
甄备具并没有更深层次地接触何欢,只是拉拉手,摸摸大腿,摸摸肩膀,连亲一下脸蛋都没有做出。甄备具满足了,确实满足了,这两年所喜欢的女生就在他的肩膀上靠着,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相反,何欢还比较主动,几次勾住甄备具的脖子,发出火辣辣的眼神,惹得甄备具心中激荡不已。在罗锋看来,何欢这女生已经是男女关系的老手了,对男女亲热之事已经很熟悉,刚靠在甄备具的肩膀上,就热切不已。
彭敏相对男女之事比较陌生,面对潘岸色咪咪的眼神,眼睛只是不好意思地躲避。虽然心里对潘岸还是有那么一些期盼,但是羞于表达,又或者是不知道怎样表达。
四人就在这里体会这各自的情感,不知不觉,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温柔的空气里突然传来了一种萧杀的气息。
“啊”何欢惊叫一声,好在甄备具拉着她,不然就摔下河里去了。
甄备具回头一看,一个伏在地上的僵尸正伸手抓何欢。抓住了何欢的衣服,都已经撕开了一个口子。好在僵尸是伏在地上的,好像双脚不能活动,也许是一个瘸子尸化的。
潘岸发现僵尸,起身迅速地向前跑去,头也不回。彭敏跑开几步,回头看着何欢,大声叫着:“何欢,快跑”
甄备具拉住何欢,准备向前跑去,可是,何欢急切地叫一声:“别跑,我的衣服”
甄备具一看,都已近快撕破了,假如再跑,上衣就会掉下来了。他毫不犹豫,对着僵尸抓住何欢的手就用力踢去,僵尸的手瞬间被踢开,何欢的上衣也全部掉落下来
何欢抱着只有**的上身惊慌失措,可是僵尸并不等她。一点也不停歇,双脚不能用,双手一用力,又朝何欢扑去。甄备具又是一脚踢去,这次没有踢飞僵尸,僵尸抓住了他的脚。甄备具用另一条腿猛力一踢,僵尸就掉下了河里。
可惜,甄备具的小腿被僵尸锋利的爪子划破,虽然没有流出多少血,但是奇痛难忍甄备具看见自己的脚感染了尸毒,心里很害怕,但是更害怕这里,假如等僵尸爬上岸来,自己和何欢恐怕就会成为僵尸的食物了。于是,忍住常人难忍的疼痛,带着上身的何欢向超市跑去。
来到超市,潘岸已经撬开了超市的门,四人一起涌了进去。关上超市的大门,潘岸搬来一张桌子抵住,才放心下来。接着,四人一起坐在地上喘着粗气,庆幸逃过一劫。
ps:准备改书名为肉侵计划,带来不便,请读者原谅。
这是一个一边是一条小河一边是商业门市的小街道。街道不宽,宽的地方只有三四米,窄的地方只有两米,是一条步行街。河堤很高,足有三四米才到水面,河水也有两三米深,最有趣的是没有护栏,都不担心人们从上面摔下去。
一旁的店铺有服装店,有小吃店,有古朴的酒楼,还有一些小玩意的店铺步行街,就是休闲的。估计僵尸泛滥之前这里并不热闹,但是格调高雅,也能吸引许多逛街的美眉前来。
四人一边喘气一边交流着眼神,都想说接下来该怎么办,就是谁都没有说。潘岸是没有话语权的,他完全就是跟着甄备具逃命的,对整个集体的贡献为零。在这样的环境下,假如你没有和僵尸战斗的勇气,不管你的体力多好,武功多高,你都是没有用的,你也是没有地位的。
甄备具打破了沉默:“等下我们去前面拐角处的超市吧,那个地方有食物,大门也很坚固,僵尸是进不去的。”
何欢等三人听见有去处了,心里的恐慌终于放下了。有住处,有吃的,末世的要求就是这两点。
甄备具抬头望望街头街尾,没有发现僵尸的动静,也没有发现有人类,就像一个大英雄一样说道:“现在没有僵尸,我们再喘口气,就快去超市吧。免得中途出现变故。”
何欢等三人直点头。甄备具冷眼望着潘岸,眼神里好像想宰掉他,潘岸知趣地低下头,像个奴隶或者仆从一样恭敬。甄备具心里很舒畅,顺便挨着何欢坐在河堤上。
何欢此时或许喜欢上了甄备具从翻墙出来之后的英雄气,也特意紧挨着甄备具。一股体温从何欢的大腿上传到了甄备具的大腿上,是那么地令人感到舒畅和幸福。甄备具大胆地伸手抓住了何欢放在大腿上的小手,柔柔软软的,和着大腿的柔软,更加令甄备具陶醉。
罗锋回忆到这里,自己也觉得陶醉,像甄备具一样这吸取僵尸的记忆,确实是件令人愉悦的事。普通人没有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生命去感受别人的世界,然而宏钧剑就具有这个功能,罗锋也就借此爽了很多次
何欢低下头,脸颊红红的,不顾旁边彭敏和潘岸,靠在了甄备具的肩膀上。甄备具刚停止的喘息和刚平静下来的心跳又开始活动起来。
潘岸脸上毫无难看的神色,只看了几眼何欢和甄备具的亲密姿势,就把眼睛盯在彭敏身上,从头到脚细细地打量,最后盯住彭敏的前胸不放。潘岸觉得自己现在与何欢没戏了,她的闺蜜彭敏也很漂亮,各有所长,自己何不把握住呢
潘岸确实是个适应社会比较快的人,这样的人在社会上很容易生存,也很容易攀到高位,也很容易拥有财富。像甄备具这样的一板一眼的人,虽然自认为正直、善良,但是太死板、太机械,谁能保证不是信奉教条的人呢这样的人,在社会上大多是受排挤的。
混社会需要笑脸、需要迎合、需要妥协,什么底线、什么原则只是做事的法宝,做人要混得开,吃得香,潘岸确实是个榜样。当然,只要能够把自己的自尊拿出来玩,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你发达。
甄备具并没有更深层次地接触何欢,只是拉拉手,摸摸大腿,摸摸肩膀,连亲一下脸蛋都没有做出。甄备具满足了,确实满足了,这两年所喜欢的女生就在他的肩膀上靠着,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相反,何欢还比较主动,几次勾住甄备具的脖子,发出火辣辣的眼神,惹得甄备具心中激荡不已。在罗锋看来,何欢这女生已经是男女关系的老手了,对男女亲热之事已经很熟悉,刚靠在甄备具的肩膀上,就热切不已。
彭敏相对男女之事比较陌生,面对潘岸色咪咪的眼神,眼睛只是不好意思地躲避。虽然心里对潘岸还是有那么一些期盼,但是羞于表达,又或者是不知道怎样表达。
四人就在这里体会这各自的情感,不知不觉,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温柔的空气里突然传来了一种萧杀的气息。
“啊”何欢惊叫一声,好在甄备具拉着她,不然就摔下河里去了。
甄备具回头一看,一个伏在地上的僵尸正伸手抓何欢。抓住了何欢的衣服,都已经撕开了一个口子。好在僵尸是伏在地上的,好像双脚不能活动,也许是一个瘸子尸化的。
潘岸发现僵尸,起身迅速地向前跑去,头也不回。彭敏跑开几步,回头看着何欢,大声叫着:“何欢,快跑”
甄备具拉住何欢,准备向前跑去,可是,何欢急切地叫一声:“别跑,我的衣服”
甄备具一看,都已近快撕破了,假如再跑,上衣就会掉下来了。他毫不犹豫,对着僵尸抓住何欢的手就用力踢去,僵尸的手瞬间被踢开,何欢的上衣也全部掉落下来
何欢抱着只有**的上身惊慌失措,可是僵尸并不等她。一点也不停歇,双脚不能用,双手一用力,又朝何欢扑去。甄备具又是一脚踢去,这次没有踢飞僵尸,僵尸抓住了他的脚。甄备具用另一条腿猛力一踢,僵尸就掉下了河里。
可惜,甄备具的小腿被僵尸锋利的爪子划破,虽然没有流出多少血,但是奇痛难忍甄备具看见自己的脚感染了尸毒,心里很害怕,但是更害怕这里,假如等僵尸爬上岸来,自己和何欢恐怕就会成为僵尸的食物了。于是,忍住常人难忍的疼痛,带着上身的何欢向超市跑去。
来到超市,潘岸已经撬开了超市的门,四人一起涌了进去。关上超市的大门,潘岸搬来一张桌子抵住,才放心下来。接着,四人一起坐在地上喘着粗气,庆幸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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