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新的生活篇 章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pbtxt. 平板电子书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南方虽气候和暖,可是一开春就下个没完没了的春雨却委实恼人。青石板的缝隙里,那野草也被连下几天的春雨催促得渐渐冒了尖,大街上行人早已奔到檐下躲雨,小贩见天色已晚,也早早收了小车,消失地无影无踪。
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在青石小巷子里缓缓行进,车辕声吱吱呀呀的,在雨巷深处格外清晰,天色渐晚,车上挑出一盏羊皮车灯在细细雨幕中散发着柔柔的橘色光线,看的叫人心中一阵暖意。
马车驶进了一条巷子,在最深处停了下来,那车夫利落的跳下马车,身手矫健竟不似寻常百姓。
车夫打起帘子,从车里弯腰出来一名素衣男子,他下了车站直了身子,那身形挺拔,而油纸伞下看不清容貌。
大门紧闭着,车夫在门上叩了两下,门吱呀一声开了。
开门的是一名清秀女子,她一见来人,笑盈盈道:“公子来了。”
男子进了门,只听一阵孩童的欢呼,一个小男孩从院子里奔了出来,脆生生喊了一声舅舅。
男子把伞递给车夫,露出一张温和儒雅的面孔,他穿了一袭家常青色锦袍,头上束着寻常玉冠,甚是低调简单。
他一见小男孩,脸上露出欣喜的慰色,一把把男孩抱了起来,笑呵呵道:“子冉,想舅舅了吗?”
小男孩五六岁年纪,生的白净可爱,一双凤眸已经初见华彩,他漆黑眸子骨碌碌一转,随即又甜甜道:“想啊,当然想,不过要是舅舅给我带了木帆船,我会更想。”
男子哈哈大笑:“你这个促狭的小家伙,哪里是想我,分明是想你的木帆船了。”
清秀女子在一边道:“公子别在外面站着了,仔细淋了雨受了寒,如今虽然是春天,可到了晚上还是有些冷呢。”
男子道:“冷怕什么,只怕你家主子早就准备了热酒。”
几人说说笑笑的进了内院,小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一角还竖立着秋千架,秋千架旁边是一辆木质的小推车,院子正中一个荷花鱼池子,另一角是葡萄架子,下面是石桌石凳子,屋里透出些橘色暖光,整个院子显得特别有生活气息,只看了一眼,就觉得暖意融融。
子冉从男子手臂间跳了下来,雀跃着往屋里跑,一边叫道:“娘,舅舅来了。”
屋里女子柔和笑声:“你舅舅又不是第一次来,至于那么高兴吗?”
屋门打开,一名女子迎了出来:“公子来啦。”
说着把几人迎进屋。
才进屋,就闻到一阵食物的扑鼻暖香,堂屋正中的大桌子上摆着一个铜质火锅,里面咕咕嘟嘟冒着热气,食物在里面翻滚,引的人食指大动,食欲大开。
一名女子正把一个银质酒杯放在热水里坐着,屋中温暖,她只穿了件蔷薇粉银线浣纱春衫,利利索索的,头上更是一丝装饰也无,一张不施脂粉的脸清秀动人,眸子清澈明亮,只觉得柔和舒服,让人一看心安。
男子心底一动,走过来笑道:“好香。”
女子莞尔一笑,颇为灵动洒脱,自顾自的就在桌边坐了下来,一边还指了指身边的位置道:“哥哥快坐啊。”她说话间手又一挥,对方才两名侍女道:“你们愣着干嘛,都坐着,吃火锅就要人多才热闹。”
两名侍女倒也不扭捏,大大方方的就在桌边下首落了坐,几个人嘻嘻哈哈的说笑起来。
子冉更是不闲着,直接跳上女子的膝盖,腻在她身上撒娇:“娘,我要吃鸡翅。”
女子沉下脸:“好好的饭不吃,吃什么鸡翅?”
子冉见娘亲生气,连忙又去求男子:“舅舅,我要吃鸡翅!”
男子一脸**溺:“就知道你要吃,早就给你备下了。”正说着,那车夫从外面进来,提了一个很大的食盒,打开一看,里面不光有鸡翅,还有各色菜肴点心,十分丰盛。
子冉欢呼起来:“舅舅对我最好。”
女子嗔道:“哥哥可是要把子冉给惯坏了。”
男子一边给子冉夹菜,一边笑道:“子冉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总是好的。”
子冉吃的头也不抬,嘴里含混不清道:“还是舅舅最懂我。”
女子一掌轻轻劈在子冉后脑勺:“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一名侍女笑道:“子冉少爷最是聪明,每次公子来,他远远的就能听到车辕声。”
女子道:“那是他长了个狗鼻子,灵得很。”
子冉不依:“舅舅,你看,娘笑话我。”
大家笑成一团,其乐融融,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早春,组成了一幅温馨的画面。
一顿饭吃了足足有一个时辰,吃完了饭,子冉已经有了困意,两名侍女带着子冉去休息了。剩下两人则进了书房。
男子从怀中拿出一本账册放在书案上:“欢儿,这是上个月店铺和庄子的收成,你查查看。
女子笑道:“四哥,就这么点儿事儿,还值得你这个大忙人专门跑一趟。”
男子温和道:“顺便来看看子冉。”
女子道:“子冉渐渐大了,我正考虑要不要让你带在身边,教他学些东西,这孩子成日的都野惯了。”
男子面上露出一丝欣喜:“你吩咐的事,我还敢不从吗?”
女子道:“四哥这是什么话,你能不计前嫌,给我一个安身之所,我已经很感激了。”
男子道:“哪里的话,都是自家兄妹,况且那件事情本不怪你。”
一说起往事,女子的面色凝重起来,轻声道:“都过去多少年了,就别提了。”
这是一段两人都不愿意去回忆的历史,承载了太多痛苦和悲伤,甚至是屈辱,和这个国家一起,成为永久的一道伤疤,不能愈合。
男子口中的欢儿,正是和亲北辽的洛欢。
离她离开大周,已经整整过去了五年。
五年的时间,足以让很多事情发生了改变,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人,一路走过来再往回看,竟然物是人非了。
洛欢在宴长安的安排下从嘎儿井去了十方城,在十方城度过了漫长的冬季之后,冰雪初融的时候,洛欢有了一个决定。
窝了一个冬季,她有了大量思考的时间,把她穿越以来做过的事情认真梳理了一遍,发现这些年除了谈了一场不得善终的爱情之外,她似乎一事无成。
于是,洛欢在春天到来的时候,悄悄的离开了北辽。
她走的时候,带走了季峥嵘的所有手记,资料,以及一些轻便的武器样品,来到了南楚。
在洛欢心里,她始终觉得自己很对不起这个国家,南楚是本尊的故乡,虽然没有亡于她的手上,可是间接的也和她有些关系。
当年洛欢发现季峥嵘的宝藏的时候,她一直犹豫是否要拿出来,可是她后来都迟疑了,后来想来,洛欢把它归结为一种缘分,或许,这个秘密是本尊从南楚带了出来,那么,也该由她,再次带回南楚,救南楚于水火之中。
彼时的南楚,在经过战火洗礼之后,再也不是歌舞升平的繁华世界了,宴紫轩强势的让南楚成为他的属国,对其进行了殖民统治,洛嘉被刺死后,洛祁主动请缨成了新的南楚王。
洛欢对洛祁印象并不坏,如果说洛嘉是卖国求荣,纯粹为了自己,那么洛祁的上位,则是为了振兴南楚。
洛欢找到了洛祁,一番长谈之后,洛欢把季峥嵘宝藏告诉了洛祁。
同时,在洛祁的庇护下,洛欢在南楚京城的闹市隐居了下来,这样一住,就是整整五年。
这五年来,在洛祁和洛欢的努力下,愣是在宴紫轩的眼皮子底下用季峥嵘留下的手记开始训练一支精兵,同时制作了大量的武器,培养了很多军事人才,慢慢的已经有了些起色。
南楚本来就很富庶,就算被宴紫轩打的亡了国,但是洛祁的忍辱负重,不动声色,只短短五年的休养生息,南楚就已经渐渐的缓过劲儿来了。
这样一来,洛欢心中的愧疚感减少,日子过的轻松了起来。
她以前在南楚的那些产业,也渐渐经营了起来,有洛祁的保驾护航,曾经不懂经营的洛欢也慢慢历练出来,游刃有余了。
她已经习惯了生意人这个新角色,曾经的生涩也被打磨成了从容的淡定,她本来就是个很能适应的人,热情又坚韧,很快,属于她的光彩开始发光发热。
还有一个惊喜,那就是她在十方城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
在勤政殿的那个午后,宴紫轩用特别的方式和洛欢痛苦离别之后,留给洛欢了这个出其不意的礼物。
子冉出生在南楚,有了子冉,原本枯燥的日子变的丰富多彩起来。
这也能让她感觉到,她和宴紫轩之间,没有那么生疏,甚至,他们还连接的很紧密。
有了这点念想,对洛欢来说,足够了。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南方虽气候和暖,可是一开春就下个没完没了的春雨却委实恼人。青石板的缝隙里,那野草也被连下几天的春雨催促得渐渐冒了尖,大街上行人早已奔到檐下躲雨,小贩见天色已晚,也早早收了小车,消失地无影无踪。
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在青石小巷子里缓缓行进,车辕声吱吱呀呀的,在雨巷深处格外清晰,天色渐晚,车上挑出一盏羊皮车灯在细细雨幕中散发着柔柔的橘色光线,看的叫人心中一阵暖意。
马车驶进了一条巷子,在最深处停了下来,那车夫利落的跳下马车,身手矫健竟不似寻常百姓。
车夫打起帘子,从车里弯腰出来一名素衣男子,他下了车站直了身子,那身形挺拔,而油纸伞下看不清容貌。
大门紧闭着,车夫在门上叩了两下,门吱呀一声开了。
开门的是一名清秀女子,她一见来人,笑盈盈道:“公子来了。”
男子进了门,只听一阵孩童的欢呼,一个小男孩从院子里奔了出来,脆生生喊了一声舅舅。
男子把伞递给车夫,露出一张温和儒雅的面孔,他穿了一袭家常青色锦袍,头上束着寻常玉冠,甚是低调简单。
他一见小男孩,脸上露出欣喜的慰色,一把把男孩抱了起来,笑呵呵道:“子冉,想舅舅了吗?”
小男孩五六岁年纪,生的白净可爱,一双凤眸已经初见华彩,他漆黑眸子骨碌碌一转,随即又甜甜道:“想啊,当然想,不过要是舅舅给我带了木帆船,我会更想。”
男子哈哈大笑:“你这个促狭的小家伙,哪里是想我,分明是想你的木帆船了。”
清秀女子在一边道:“公子别在外面站着了,仔细淋了雨受了寒,如今虽然是春天,可到了晚上还是有些冷呢。”
男子道:“冷怕什么,只怕你家主子早就准备了热酒。”
几人说说笑笑的进了内院,小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一角还竖立着秋千架,秋千架旁边是一辆木质的小推车,院子正中一个荷花鱼池子,另一角是葡萄架子,下面是石桌石凳子,屋里透出些橘色暖光,整个院子显得特别有生活气息,只看了一眼,就觉得暖意融融。
子冉从男子手臂间跳了下来,雀跃着往屋里跑,一边叫道:“娘,舅舅来了。”
屋里女子柔和笑声:“你舅舅又不是第一次来,至于那么高兴吗?”
屋门打开,一名女子迎了出来:“公子来啦。”
说着把几人迎进屋。
才进屋,就闻到一阵食物的扑鼻暖香,堂屋正中的大桌子上摆着一个铜质火锅,里面咕咕嘟嘟冒着热气,食物在里面翻滚,引的人食指大动,食欲大开。
一名女子正把一个银质酒杯放在热水里坐着,屋中温暖,她只穿了件蔷薇粉银线浣纱春衫,利利索索的,头上更是一丝装饰也无,一张不施脂粉的脸清秀动人,眸子清澈明亮,只觉得柔和舒服,让人一看心安。
男子心底一动,走过来笑道:“好香。”
女子莞尔一笑,颇为灵动洒脱,自顾自的就在桌边坐了下来,一边还指了指身边的位置道:“哥哥快坐啊。”她说话间手又一挥,对方才两名侍女道:“你们愣着干嘛,都坐着,吃火锅就要人多才热闹。”
两名侍女倒也不扭捏,大大方方的就在桌边下首落了坐,几个人嘻嘻哈哈的说笑起来。
子冉更是不闲着,直接跳上女子的膝盖,腻在她身上撒娇:“娘,我要吃鸡翅。”
女子沉下脸:“好好的饭不吃,吃什么鸡翅?”
子冉见娘亲生气,连忙又去求男子:“舅舅,我要吃鸡翅!”
男子一脸**溺:“就知道你要吃,早就给你备下了。”正说着,那车夫从外面进来,提了一个很大的食盒,打开一看,里面不光有鸡翅,还有各色菜肴点心,十分丰盛。
子冉欢呼起来:“舅舅对我最好。”
女子嗔道:“哥哥可是要把子冉给惯坏了。”
男子一边给子冉夹菜,一边笑道:“子冉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总是好的。”
子冉吃的头也不抬,嘴里含混不清道:“还是舅舅最懂我。”
女子一掌轻轻劈在子冉后脑勺:“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一名侍女笑道:“子冉少爷最是聪明,每次公子来,他远远的就能听到车辕声。”
女子道:“那是他长了个狗鼻子,灵得很。”
子冉不依:“舅舅,你看,娘笑话我。”
大家笑成一团,其乐融融,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早春,组成了一幅温馨的画面。
一顿饭吃了足足有一个时辰,吃完了饭,子冉已经有了困意,两名侍女带着子冉去休息了。剩下两人则进了书房。
男子从怀中拿出一本账册放在书案上:“欢儿,这是上个月店铺和庄子的收成,你查查看。
女子笑道:“四哥,就这么点儿事儿,还值得你这个大忙人专门跑一趟。”
男子温和道:“顺便来看看子冉。”
女子道:“子冉渐渐大了,我正考虑要不要让你带在身边,教他学些东西,这孩子成日的都野惯了。”
男子面上露出一丝欣喜:“你吩咐的事,我还敢不从吗?”
女子道:“四哥这是什么话,你能不计前嫌,给我一个安身之所,我已经很感激了。”
男子道:“哪里的话,都是自家兄妹,况且那件事情本不怪你。”
一说起往事,女子的面色凝重起来,轻声道:“都过去多少年了,就别提了。”
这是一段两人都不愿意去回忆的历史,承载了太多痛苦和悲伤,甚至是屈辱,和这个国家一起,成为永久的一道伤疤,不能愈合。
男子口中的欢儿,正是和亲北辽的洛欢。
离她离开大周,已经整整过去了五年。
五年的时间,足以让很多事情发生了改变,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人,一路走过来再往回看,竟然物是人非了。
洛欢在宴长安的安排下从嘎儿井去了十方城,在十方城度过了漫长的冬季之后,冰雪初融的时候,洛欢有了一个决定。
窝了一个冬季,她有了大量思考的时间,把她穿越以来做过的事情认真梳理了一遍,发现这些年除了谈了一场不得善终的爱情之外,她似乎一事无成。
于是,洛欢在春天到来的时候,悄悄的离开了北辽。
她走的时候,带走了季峥嵘的所有手记,资料,以及一些轻便的武器样品,来到了南楚。
在洛欢心里,她始终觉得自己很对不起这个国家,南楚是本尊的故乡,虽然没有亡于她的手上,可是间接的也和她有些关系。
当年洛欢发现季峥嵘的宝藏的时候,她一直犹豫是否要拿出来,可是她后来都迟疑了,后来想来,洛欢把它归结为一种缘分,或许,这个秘密是本尊从南楚带了出来,那么,也该由她,再次带回南楚,救南楚于水火之中。
彼时的南楚,在经过战火洗礼之后,再也不是歌舞升平的繁华世界了,宴紫轩强势的让南楚成为他的属国,对其进行了殖民统治,洛嘉被刺死后,洛祁主动请缨成了新的南楚王。
洛欢对洛祁印象并不坏,如果说洛嘉是卖国求荣,纯粹为了自己,那么洛祁的上位,则是为了振兴南楚。
洛欢找到了洛祁,一番长谈之后,洛欢把季峥嵘宝藏告诉了洛祁。
同时,在洛祁的庇护下,洛欢在南楚京城的闹市隐居了下来,这样一住,就是整整五年。
这五年来,在洛祁和洛欢的努力下,愣是在宴紫轩的眼皮子底下用季峥嵘留下的手记开始训练一支精兵,同时制作了大量的武器,培养了很多军事人才,慢慢的已经有了些起色。
南楚本来就很富庶,就算被宴紫轩打的亡了国,但是洛祁的忍辱负重,不动声色,只短短五年的休养生息,南楚就已经渐渐的缓过劲儿来了。
这样一来,洛欢心中的愧疚感减少,日子过的轻松了起来。
她以前在南楚的那些产业,也渐渐经营了起来,有洛祁的保驾护航,曾经不懂经营的洛欢也慢慢历练出来,游刃有余了。
她已经习惯了生意人这个新角色,曾经的生涩也被打磨成了从容的淡定,她本来就是个很能适应的人,热情又坚韧,很快,属于她的光彩开始发光发热。
还有一个惊喜,那就是她在十方城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
在勤政殿的那个午后,宴紫轩用特别的方式和洛欢痛苦离别之后,留给洛欢了这个出其不意的礼物。
子冉出生在南楚,有了子冉,原本枯燥的日子变的丰富多彩起来。
这也能让她感觉到,她和宴紫轩之间,没有那么生疏,甚至,他们还连接的很紧密。
有了这点念想,对洛欢来说,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