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小镇上的集市就开始热闹起来,镇子不大但是由于附近有一个规模颇大的制造业工业园,让小镇一下子涌入了不少外地人,小镇上做生意的人也一下子多了起来。

    早上生意最好的要数镇上的“王记饺子馆”,虽然叫饺子馆但不只是卖水饺,王老板思路活络,早在工业园建设初期,老板就把店里的品种增加了不少,早上卖稀饭、面条还有南方的馄饨,中午和晚上还有炒菜,加上分量足,价格便宜,所以来吃的人络绎不绝。

    此时从店外走进来三男一女,其中一个身材颇胖的人看起来和老板十分地熟悉,一进来就高声喊着。

    “老板,把自家量的老酒,打个半斤!”

    “你这是啥时候养成的毛病,一大早就喝酒!”女人笑骂起来。

    “好嘞!四位还是老四样吗?”老板招呼四位坐下!

    三男一女找了一个靠店最里面一张桌子,其中一位皮肤白皙的男子仿佛若有所思,根本没有注意周边的什么人,不知道在想什么。和他对面坐的青年男子却是一副垂头丧气的表情,如同大病在身。

    “子恒,别多想了!既然都发生,老话说船到桥头自然直,担心啥!”女人柔声地安慰。

    这四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王子恒一行人。自从在书墓中高新毅发现了海量的珍藏版,那就如同耗子掉进了奶酪仓库,守财奴进入了海盗宝藏,根本直接无视他一直所谓的最爱婷婷,而王子恒却是听到高新毅的一番解释古书内容,进入了自我谴责模式,有的时候喃喃自语有的时候抓头沉思。而车婷自然把所有的精力和注意放在了王子恒的身上,这三个人根本没有把走出书墓作为当前第一任务。

    幸好还有一个胡大海,虽然他只能一边破口大骂高新毅是个书呆子,一边骂王子恒不像个男人,但是还是很卖力的寻找着出去的机关。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胡大海在一个书柜中找到了机关,走出了遗迹。

    胡大海有心理准备,知道可能又被转移到什么陌生的地方,所以最后是硬拉着高新毅和王子恒他们走出遗迹,遗迹的出口开在一个小荒山上,远远地就能看到一个城镇,胡大海自然拽着众人来到这个小镇。

    胡大海到小镇的首要任务就是吃饭。高新毅却是三月不知肉味,根本没有心思吃饭,一个劲地催促胡大海早日回到遗迹他好看书。而王子恒却是味如嚼蜡,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胡大海提议了多次早早原理这里返回泉城,根本得不到众人的回答。

    于是这几个人就在这里待了下来。高新毅自然是返回书墓,胡大海和王子恒还有车婷找了一个镇上的小旅馆住了下来,但是为了给高新毅送吃的也经常去书墓中,就这样一待几天,有的时候四个人也会在书墓中一待一晚,早上返回小镇一起吃个早饭什么的。

    “上面了!您的酒!”过了一会,老板端上来四个大海碗,还有一个锡壶的酒壶,另外放上四个酒杯和几碟小菜。

    胡大海立即动手,吃得呼呼直响,同时吃得快得是高新毅,他如同完成任务一般,快速地消灭面前一大碗面条,不过他吃得还是十分斯文起码没有啥动静。

    王子恒却拿起面前的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一仰脖,一饮而尽。

    “你还能别吃得这么大动静!”车婷看了一眼胡大海,然后也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又给王子恒倒上一杯。

    “你想喝,我陪你一起!”说完也是一仰脖,把杯中烈酒倒入自己的口中。

    胡大海稍微停歇了一下,第三个拿起酒壶,给车婷还有王子恒和自己倒上一杯。

    “兄弟,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啥朝天!来干!”说着举起酒杯,车婷到是很配合的一举杯和胡大海碰了一下,王子恒根本不管直接拿起酒杯又是一杯到底。

    就这样,你一杯,我一杯,一会儿一壶酒直接干完。

    “王子恒,我告诉老娘我就看不起你这个怂样!”车婷忽然开口大骂,谁知道骂完直接一趴,头枕在桌面直接醉倒睡着。

    “我吃完了!要先走!”高新毅终于吃完自己面前的食物,只丢下一句然后拍拍屁股直接走人。

    胡大海继续和自己的面条战斗,王子恒还是发呆,显然已经习惯了高新毅的行为,见怪不怪。

    此时饭店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人,进来了一个五、六岁左右当地的小孩子,小孩子四处打量了一下,然后径直朝着胡大海所座的位置走过来。

    “胖叔叔,你是不是姓胡啊!”小男孩奶声奶气地问。

    胡大海低头一看,一时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小孩子看见胡大海点头,知道自己没有找错人,直接把手上攥着的一个用旧报纸包裹的东西丢在胡大海面前。

    “有人让我把这个东西给你!”说完一溜烟地跑出饭店。

    胡大海看着面前握正一团的报纸,还是比较谨慎的用筷子拨了拨,觉得没啥异常,用筷子配合的把报纸打开,出现在胡大海面前的是半块铁牌,铁牌上还清晰的可以看见“杂”字的一半。

    胡大海立即站起身来,追出饭店,可小孩子的身影已经踪迹全无。只得回到饭店,一屁股坐了下来。

    王子恒虽然经常想自己的事情发呆,但是看到胡大海脸上惨白,知道这个铁牌一定对于胡大海有什么重要的意义,打起精神问:“怎么了,大海!”

    “哎!我还没有和你说过我小时候的事情吧!”胡大海叹了口气。

    王子恒摇了摇头,的确自己和胡大海认识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却也算出生入死,不过真要考究起来,却发现对面前这个胖子了解也很少。

    “这个铁牌,是我们杂家的人信物,重要性就和你电视上看到的一样,人在牌在,人亡牌毁。”胡大海拿起桌上的铁牌,看了几眼。

    “这个是你什么要紧人物的信物?”王子恒问。

    “说要紧还是真要紧,但是说亲密却又谈不上!”胡大海说着话,脸上却带着一种嘲讽的笑容。

    王子恒没有听懂胡大海话的意思,胡大海也明显看了出来。

    “这事还得从我小时候说起,我小时候家里条件不错,算是富裕家庭,父母都忙着自己的事业,也不管我,而且他们觉得他们赚的钱足够我以后的生活了,根本也不管我在学校学习的怎么样!那段日子真是美好啊!”胡大海仿佛回到了过去。

    王子恒被胡大海阐述的话题勾起了兴趣,脸上难得显出兴奋的神色。

    “只到有一天,我在街上闲逛,走到一个游戏机室的时候,门口蹲着一只猴子,我觉得那猴子有趣,就用手上的栗子逗它,谁知道这猴子拿了我的栗子以后,自己并没有吃,而且把栗子拿给地上躺着的一个人!”

    胡大海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你别说,要不是这猴子动作,我根本都没有发现地上还躺着一位,他仿佛一直都存在那里,但是你根本注意不到!”

    王子恒并没有太多的反应,胡大海知道他并没有理解自己的意思,也就一笑而过,继续说:“你也知道的,小孩子习性,这么懂事的猴子我看了自然大感兴趣,那些什么游戏机啥的我早就玩腻了,于是我就想把这猴子给拐走,可是我用了各种不同的办法,这猴子说什么也不跟我走!”

    “这猴子一定是有主人的!”王子恒忽然冒了一句。

    “有主人是不假,但是在那种情况下,主人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何况还有人给好吃好喝它都不动心!”

    “动物有的时候要比人更加知道忠义哦!”王子恒又说了一句。

    “你说得不错,但是那个时候,我才多大根本想不到这么哲学的问题,只是一门心思想和猴子玩,于是我就找来几个人,把地上躺着的那位抬到了附近一家旅馆,你别说,还真管用,那猴子果然乖乖的跟着我走!”说到这里胡大海还仿佛为自己当时的聪明才智感到自豪。

    “既然我管了这个人,自然就不能不问不管啊!于是我就去找来医生,给他调理、看病!你别说那猴子还真知道好歹,看我照顾它的主人,它也会主动配合我玩耍!后来猴子的主人渐渐可以行动说话,那猴子更加会讨好我。”

    胡大海说到这里把桌上的面碗端了起来,大口喝下。然后继续说:“那人醒了以后,就说既然我救了他,那就算有缘,而且看我骨骼清奇,也算可以接下他的衣钵!”

    “怎么像电影里面的桥段!”王子恒知道胡大海喜欢胡编乱造,不免有些怀疑起来。

    “哎呀!你这么一说我现在觉得也是,怎么过去没有想到的呢!”胡大海忽然站起身来拍着桌子大声喊起来。

    “好了,好了,后来呢?”王子恒看他的样子,觉得胡大海前面说得有些不靠谱,也不大算计较。

    “我当时小,那禁地住他忽悠啊!于是就拜他为师,他说他出自一个叫“杂家”的门派,是当代家主。我是他的徒弟,也就是未来的家主。你别说我那师傅教人还真有一套,他为了勾起我学习的兴趣,首先教我的是轻功,后来我师傅告诉我,他当时看我体胖,知道我运动肯定不好,轻功学了后是最能体现成效的,自然会给我增加学习的动力!”

    “你不知道啊,自从我轻功有所小成,我在学校的体育比赛的时候那真是风光一时无量啊!”说到这里,胡大海居然站起身来,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就要开始宣扬自己当初在学校被同学关注的场景。

    “打住,打住!这和铁牌有什么关系!”王子恒语气冷冷地问。

    王子恒一提到铁牌,胡大海的神情就如同冬天被兜头一盆冷水浇下一般。

    “就这样,我给我师傅在郊外租了一间带院子的房子,我就跟着住下来,学习本事,这一晃也就是两年的时间,期间师傅也告诉我,我们“杂家”分为南杂和北杂!这些你都知道了,我就不详细说了,只不过杂家的家主从近代开始就是两家竞争,一旦当代家主被对方打败或者杀死,那么就必须交出家主的信物!”

    “就是我们面前的这块铁牌吗?”王子恒好奇地问。

    “当然不是了,杂家家主的铁牌非金非木,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我小的时候有一次趁着师傅喝醉的时候,还特意用电锯锯过都没有事情!”胡大海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不过王子恒从话里却听出了一些门道。

    “后来,师傅的身体渐渐不行了,就在那一年的秋天,有两个人来得到了我们住的房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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