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小皇子,不好惹
初心低柔的安慰,暖痒了心尖,想到弟弟手里那把大剪刀,惊宸却还是心有余悸b>
待那两只小崽子出了娘胎,他定把这笔帐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两个小人儿相对躺下,惊宸伸手,又帮她拉了衣袍,该在头上,“以后别再剪头发。”
“为了你的噩梦,再也不会剪头发了。”她反握住他的手,许诺似地低喃逆。
门外,因外孙惊叫而急赶过来的严怀景,听到两个小人儿的低语,没闯进去。
感觉脚底冰凉,他忍不住低头,这才发现,自己竟狼狈地赤着脚。
如此天寒地冻地,不冷才怪。
借轻功飘着双足,幽魂似地返回房里,见内室的灯亮着,不经意地瞥了眼,不由得怔住鼷。
末药正在内室的床榻前,忙着整理衣袍,宽大的丝袍不听掌控,拉好这边,那边却滑下了莹润白皙的肩头……
长发倾散在颀长秀雅的颈侧,黑瀑般直垂在腰间,发尾有狂野发卷,那狼女天生的妩媚气韵此刻完全迸发。
洗尽铅华的容颜,还有迷蒙地倦意,无奈地颦眉间,有一股说不出的慵懒之气。
见她迟钝地抬眸,朝这边看过来,他佯装忙碌地转身关门,迅速到了外室的地铺前,丢下长剑,直接躺下,裹好被子,大声说道,“继续睡吧,惊宸做噩梦而已。”
“怎每天晚上死那么多人?黑山王被惹恼了,恐怕会带人来围杀庵里的女子。”
“本王虽单枪匹马,他若出手,也得掂量掂量,更何况,还有你,惊宸和金狐。”
末药在内室的纱帘后站了片刻,把火炉搬到他的近处,见他蜷着身子,不由得一阵心疼。
“怀景……”
他背对着她,头也没转,“还有事?”
“你要不要到床上睡?”
“我在这里就好,夜深了,早点睡吧。”
末药灭了蜡烛,又在帘内站了片刻,才返回床榻上,却毫无倦意。
“怀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那个女人已经和呼延协睡在一起了。”
“本王明白。”三个人纠葛太累,他成婚,就是为了成全他们。
“你既明白,为何不肯碰你的妻?”自打成婚,至今已然三个月。
若,永生永世都如此相敬如宾,她怕自己熬不住,她怕自己也会如凤迤逦一样,背叛他。
“我不想任何女子再怀有严氏的骨血。”天下居心叵测之人太多,他不得不防备。
“你是怀疑,我故意勾*引你,要得到一个可夺取天下的子嗣?!”
“我没怀疑你。”
“……”
“陌影是皇后,本王的身份,本就在朝中敏感,若多一个力量骇人的孩子,于陌影不利。玹夜本就多疑,流言一起,百官推波助澜,这孩子便成了威胁帝位的后戚,到时,严氏无罪也必亡。”
“我明白了。”
他翻了个身,侧躺着,朝着内室那边说道,“末药,本王对不住你。”
他可只手遮天,可杀罚予夺,可守护家人,可疼惜女儿与外孙,可弹指平定天下安宁,却无法给一个深爱自己的女子想要的温柔。
内室里再无言语,他没再开口惊扰。
不放心外孙,他以内力延伸了听力,正听到那小子对初心说话。
“明儿我们下山去集市,我给你买顶漂亮的锦帽。这样每日戴着帽子,冬天捂着,春天暖和了,头发就长了。”
说起哄女人,他竟不如这个小娃儿。
“好。山下的集市可热闹呢,我就随娘亲去了一次。”
初心没有告诉惊宸,那唯一的一次,她是随众尼姑奉命化缘,得来的米粮,都被年长的师姐夺了去,拿到永恩师太面前邀了功,而她被责罚,一整天没吃饭。
她于被子下握住惊宸的手,泪花悄悄滚下眼角,忍不住感激他的到来。
一早,天不亮,初心如往常一样,早早起了床,扫地,打水,擦桌椅,烧水,熬粥……
等到惊宸醒过来,她已经把房间里擦拭地铮亮如新,热腾腾地粥,正在炭炉上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因永恩师太已然下令,再不必她做活,早上再无人来打扰她。
算起来,这竟是她来庵里之后,最宁静美好的几天。
晨光穿透浓雾,映得枝头积雪晶莹闪耀。
两个小人儿悄悄地把米粥喝完,初心去洗碗,惊宸便把早就备好的信踹在怀里,这就带了银两,骑马下了山。
待严怀景和末药唤他们用早膳时,他们已经跑没了踪影。
严怀景着实没想到,素来赖床不起的惊宸,竟真的带初心去集市买锦帽。
他是教过他,男子汉要言而有信。但,也不至于为一顶帽子去冒险呀!
他终是不放心,派金狐和末药保护庵里的女子,他忙下山去找。
皇宫里专以狼血喂养的汗血宝马,价值万金,脚力绝佳。
惊宸一路并没有挥鞭子,还是未用一个时辰,就绕出重重山峦,到了百里外的小镇集市。
两人一路有说有笑,谈论着集市的好吃的好玩的,商讨着还要购置何物,却不曾注意到,他们浓郁的甜美气息,已然在穿过山林之时,诱了大片吸血鬼与狼人无声跟踪。
惊宸一身宝蓝衣袍,裹着雪白的狐皮披风,流光闪耀,眼神落在哪一处都是警惕静冷。
初心穿了他的一身月白锦袍,肩上披了黑色的狐皮披风,小脑袋被披风连衣帽笼住,一团莹亮华贵的黑色里,雪白的小脸儿如羊脂玉,像极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狐狸。
两人手拉手走在集市上,众人惊艳侧目,赞叹不已。两个小人儿的一身奢华,以及绝美的容貌,还有那一匹威猛罕见的金甲骏马,与这偏僻的小镇格格不入。
紧随于他们身后两丈外的狼人和吸血鬼,却是他们最熟悉的。
那群人衣衫肮脏,散发着腥臭的陈腐之气,眼窝深凹,牙齿暗黑,似久居洞穴而不出的兽,皆是一副穷凶极恶之相——是常在小镇里抓人的。
于是,两个小人儿碰上了奇怪的事。
他们所经之处,所有店铺皆是惶恐地关门闭户,谢客拒售。
众人好似在躲避洪水猛兽。
“是不是因为他们看我们是孩子,怕我们没带钱,所以,才不肯卖给我们?”初心忍不住揣测。
惊宸鼻子灵敏,早就嗅到了身后的恶臭之气。
他没应初心,一手牵着马缰绳,一手抓着她的小手,片刻没有松开,直接走到了一处衣帽店铺前,在木板窗上敲了敲。
“何事?”里面的老板娘,自缝隙往外看,眼神恐惧难掩。
这两个小娃儿,到底是反应迟钝,还是吃错了药?真的没注意到,大群人正等着取他们的小命吗?
惊宸从容自钱袋取出一张银票,打窗上的木板缝隙里塞进去。
“这是五十两银票,烦请拿两顶最好看的女孩锦帽给我,不够可以再给你银两。”
窗子在下沿开了一条缝隙,两个锦帽随即塞出来。
一顶是米分橙的貂皮,边沿上缝了一圈珍珠,华美精致。
另一顶是枣红底的五彩刺绣,绣了花鸟图,圆圆的帽顶上,钉了一颗鲜红的珊瑚珠。
惊宸仔细看过,连针脚缝隙都检查了,生意人似的,老气横秋地满意点头。
中年女子在窗内说道,“这是我做了三个月才完成的,店里最贵的,一百两一顶。”
“两顶一百五十两!”
老板娘哭笑不得,“小子,死到临头,你还敢与姑奶奶砍价?仔细一会儿被你砍掉的五十两没地儿花!”
惊宸忙又拿了一百两银票,塞进窗口里,“多谢了。”
“便宜你了。”
女子终是不忍,忙压低声音道,“快带着你妹妹逃命吧,爹娘生你们不容易,别丢了……”小命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见窗外刮了一阵龙卷风。
马缰绳到了初心手里,那些随在两个小娃儿身后的人,被那股风刮过,都砰砰砰砰——应声倒地,地上无一全尸。
街道上紧闭的门窗呼啦一下打开,一颗颗脑袋伸出来,愕然瞧着飞身落地的小家伙,似看比洪水猛兽可怖百倍的怪物。
卖帽子的老板娘从门里出来,望着他,却似看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随手递上惊宸刚给的一百五十两银票。
“小子,那两顶帽子我送你了,你认我当义母吧!以后,穿戴什么,白送你,只要你保我这店不受恶人欺就好。”
“我有娘亲,而且,我娘亲是当今皇后严陌影。”
---题外话---还有更……<h />
待那两只小崽子出了娘胎,他定把这笔帐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两个小人儿相对躺下,惊宸伸手,又帮她拉了衣袍,该在头上,“以后别再剪头发。”
“为了你的噩梦,再也不会剪头发了。”她反握住他的手,许诺似地低喃逆。
门外,因外孙惊叫而急赶过来的严怀景,听到两个小人儿的低语,没闯进去。
感觉脚底冰凉,他忍不住低头,这才发现,自己竟狼狈地赤着脚。
如此天寒地冻地,不冷才怪。
借轻功飘着双足,幽魂似地返回房里,见内室的灯亮着,不经意地瞥了眼,不由得怔住鼷。
末药正在内室的床榻前,忙着整理衣袍,宽大的丝袍不听掌控,拉好这边,那边却滑下了莹润白皙的肩头……
长发倾散在颀长秀雅的颈侧,黑瀑般直垂在腰间,发尾有狂野发卷,那狼女天生的妩媚气韵此刻完全迸发。
洗尽铅华的容颜,还有迷蒙地倦意,无奈地颦眉间,有一股说不出的慵懒之气。
见她迟钝地抬眸,朝这边看过来,他佯装忙碌地转身关门,迅速到了外室的地铺前,丢下长剑,直接躺下,裹好被子,大声说道,“继续睡吧,惊宸做噩梦而已。”
“怎每天晚上死那么多人?黑山王被惹恼了,恐怕会带人来围杀庵里的女子。”
“本王虽单枪匹马,他若出手,也得掂量掂量,更何况,还有你,惊宸和金狐。”
末药在内室的纱帘后站了片刻,把火炉搬到他的近处,见他蜷着身子,不由得一阵心疼。
“怀景……”
他背对着她,头也没转,“还有事?”
“你要不要到床上睡?”
“我在这里就好,夜深了,早点睡吧。”
末药灭了蜡烛,又在帘内站了片刻,才返回床榻上,却毫无倦意。
“怀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那个女人已经和呼延协睡在一起了。”
“本王明白。”三个人纠葛太累,他成婚,就是为了成全他们。
“你既明白,为何不肯碰你的妻?”自打成婚,至今已然三个月。
若,永生永世都如此相敬如宾,她怕自己熬不住,她怕自己也会如凤迤逦一样,背叛他。
“我不想任何女子再怀有严氏的骨血。”天下居心叵测之人太多,他不得不防备。
“你是怀疑,我故意勾*引你,要得到一个可夺取天下的子嗣?!”
“我没怀疑你。”
“……”
“陌影是皇后,本王的身份,本就在朝中敏感,若多一个力量骇人的孩子,于陌影不利。玹夜本就多疑,流言一起,百官推波助澜,这孩子便成了威胁帝位的后戚,到时,严氏无罪也必亡。”
“我明白了。”
他翻了个身,侧躺着,朝着内室那边说道,“末药,本王对不住你。”
他可只手遮天,可杀罚予夺,可守护家人,可疼惜女儿与外孙,可弹指平定天下安宁,却无法给一个深爱自己的女子想要的温柔。
内室里再无言语,他没再开口惊扰。
不放心外孙,他以内力延伸了听力,正听到那小子对初心说话。
“明儿我们下山去集市,我给你买顶漂亮的锦帽。这样每日戴着帽子,冬天捂着,春天暖和了,头发就长了。”
说起哄女人,他竟不如这个小娃儿。
“好。山下的集市可热闹呢,我就随娘亲去了一次。”
初心没有告诉惊宸,那唯一的一次,她是随众尼姑奉命化缘,得来的米粮,都被年长的师姐夺了去,拿到永恩师太面前邀了功,而她被责罚,一整天没吃饭。
她于被子下握住惊宸的手,泪花悄悄滚下眼角,忍不住感激他的到来。
一早,天不亮,初心如往常一样,早早起了床,扫地,打水,擦桌椅,烧水,熬粥……
等到惊宸醒过来,她已经把房间里擦拭地铮亮如新,热腾腾地粥,正在炭炉上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因永恩师太已然下令,再不必她做活,早上再无人来打扰她。
算起来,这竟是她来庵里之后,最宁静美好的几天。
晨光穿透浓雾,映得枝头积雪晶莹闪耀。
两个小人儿悄悄地把米粥喝完,初心去洗碗,惊宸便把早就备好的信踹在怀里,这就带了银两,骑马下了山。
待严怀景和末药唤他们用早膳时,他们已经跑没了踪影。
严怀景着实没想到,素来赖床不起的惊宸,竟真的带初心去集市买锦帽。
他是教过他,男子汉要言而有信。但,也不至于为一顶帽子去冒险呀!
他终是不放心,派金狐和末药保护庵里的女子,他忙下山去找。
皇宫里专以狼血喂养的汗血宝马,价值万金,脚力绝佳。
惊宸一路并没有挥鞭子,还是未用一个时辰,就绕出重重山峦,到了百里外的小镇集市。
两人一路有说有笑,谈论着集市的好吃的好玩的,商讨着还要购置何物,却不曾注意到,他们浓郁的甜美气息,已然在穿过山林之时,诱了大片吸血鬼与狼人无声跟踪。
惊宸一身宝蓝衣袍,裹着雪白的狐皮披风,流光闪耀,眼神落在哪一处都是警惕静冷。
初心穿了他的一身月白锦袍,肩上披了黑色的狐皮披风,小脑袋被披风连衣帽笼住,一团莹亮华贵的黑色里,雪白的小脸儿如羊脂玉,像极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狐狸。
两人手拉手走在集市上,众人惊艳侧目,赞叹不已。两个小人儿的一身奢华,以及绝美的容貌,还有那一匹威猛罕见的金甲骏马,与这偏僻的小镇格格不入。
紧随于他们身后两丈外的狼人和吸血鬼,却是他们最熟悉的。
那群人衣衫肮脏,散发着腥臭的陈腐之气,眼窝深凹,牙齿暗黑,似久居洞穴而不出的兽,皆是一副穷凶极恶之相——是常在小镇里抓人的。
于是,两个小人儿碰上了奇怪的事。
他们所经之处,所有店铺皆是惶恐地关门闭户,谢客拒售。
众人好似在躲避洪水猛兽。
“是不是因为他们看我们是孩子,怕我们没带钱,所以,才不肯卖给我们?”初心忍不住揣测。
惊宸鼻子灵敏,早就嗅到了身后的恶臭之气。
他没应初心,一手牵着马缰绳,一手抓着她的小手,片刻没有松开,直接走到了一处衣帽店铺前,在木板窗上敲了敲。
“何事?”里面的老板娘,自缝隙往外看,眼神恐惧难掩。
这两个小娃儿,到底是反应迟钝,还是吃错了药?真的没注意到,大群人正等着取他们的小命吗?
惊宸从容自钱袋取出一张银票,打窗上的木板缝隙里塞进去。
“这是五十两银票,烦请拿两顶最好看的女孩锦帽给我,不够可以再给你银两。”
窗子在下沿开了一条缝隙,两个锦帽随即塞出来。
一顶是米分橙的貂皮,边沿上缝了一圈珍珠,华美精致。
另一顶是枣红底的五彩刺绣,绣了花鸟图,圆圆的帽顶上,钉了一颗鲜红的珊瑚珠。
惊宸仔细看过,连针脚缝隙都检查了,生意人似的,老气横秋地满意点头。
中年女子在窗内说道,“这是我做了三个月才完成的,店里最贵的,一百两一顶。”
“两顶一百五十两!”
老板娘哭笑不得,“小子,死到临头,你还敢与姑奶奶砍价?仔细一会儿被你砍掉的五十两没地儿花!”
惊宸忙又拿了一百两银票,塞进窗口里,“多谢了。”
“便宜你了。”
女子终是不忍,忙压低声音道,“快带着你妹妹逃命吧,爹娘生你们不容易,别丢了……”小命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见窗外刮了一阵龙卷风。
马缰绳到了初心手里,那些随在两个小娃儿身后的人,被那股风刮过,都砰砰砰砰——应声倒地,地上无一全尸。
街道上紧闭的门窗呼啦一下打开,一颗颗脑袋伸出来,愕然瞧着飞身落地的小家伙,似看比洪水猛兽可怖百倍的怪物。
卖帽子的老板娘从门里出来,望着他,却似看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随手递上惊宸刚给的一百五十两银票。
“小子,那两顶帽子我送你了,你认我当义母吧!以后,穿戴什么,白送你,只要你保我这店不受恶人欺就好。”
“我有娘亲,而且,我娘亲是当今皇后严陌影。”
---题外话---还有更……<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