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按淘金人的说法沿**山脉西行,孤身前往绿洲。他并不想死,也不想回头,只是想逃避过去,想逃避回忆。
这种状态下,只能让人联想到一句诗:“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鸥倒是没有看见,呆头鹅倒是有一只。
走了差不多四个小时,秦天迷路了。太阳没出来时,他是跟着北斗七星走的,太阳出来后,他是靠大概方向走的,结果越走,心里越没有底。往回一看,就连回头路都没有了。身上带着的食物能撑一个星期,但是水却只够喝两天。思前想后,秦天不在任性选择往回走,与明德和罗刹汇合。
走了将近一个小时,他彻底的迷路了。还遇到一个死人。在沙漠里,任何失去生命或呵护的东西,都难以保持自己原来的水分,那死人就是被晒成皮包骨干尸。
干尸的手里拿着一个空的塑料瓶,面孔朝向东边,从他脸上的大概表情能看到,他在生命垂危之时有多痛苦和绝望。
”唉!“秦天叹了一口气,双手刨着坑。心里也渐渐体会到死亡逼近的感觉,或许他的下场也是这样吧。
往前走,往后走,那边才是生机?秦天对天磕了三个响头,然后丢树枝做决定。但是悲剧的故事却一在上演,他的水稀里糊涂的和干尸埋在一个坑里了。在他走了十几分钟后,才又跑回来,挖坟,找水。弄好这一切,已经到了下午。随便找了一个地方扎帐篷。
傍晚,天空彩霞满天,一片华彩,大地,满目疮痍,荒草凄凄。秦天苦中作乐,赏着远方的风景。突然出现了一幕,让他手中的水,全洒在了沙子里。
有一个小孩在沙子上跳舞,没有看见狗,却听见了狗的叫声。
秦天被压缩饼干噎住,也不管掉在沙子上的水了,身体不由自己的朝着镜像追去。阳光收敛最后一丝光芒,镜像消失。秦天噗通一声跪倒在沙子里,看着远处发呆。
晚上,更加考验他神经的东西接踵而来。白天气温在35度左右,到凌晨会骤降到零度。有些石头会因此而裂开,发出砰砰砰爆炸的声音。风吹到什么都会产生异样的声音,颇像鬼哭狼嚎。这可把秦天吓得不清,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他睁着眼睛,一手拿着弹簧刀,一手握住栗子牙齿做成的项链,在帐篷里面小声哼唱着学生时代的歌谣。他是第一次到沙漠,今天晚上是他自己一个人度过,没有人聊天安慰,也没人守护相随。以前在岛上时,都是栗子照顾他,给他安全感。可是现在他只是一个人。
黑夜就像一头大怪兽,将秦天圈在自己的领地,秦天越是逃避,它越是穷追不舍。一直到后半夜,秦天突然觉得自己死定了,也不在害怕挣扎,安安心心的躺在睡袋里睡去。
坠落悬崖时,他交代了自己的遗愿,却还是不甘心的反抗。遗愿已经无效,汪君越死了,他也就无欲无求,从容不迫的慷慨就义。一念生,一念死。
第二天,他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的前行,水已经没有了,他顶多能扛两天,也就便当了。可他一点也不担心,随便选了一个方位,便离开了。
今天他的收获还不错,埋了两具尸体。他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等生命垂危的那一刻,也给自己刨一个坑,把自己葬了。要是他真想要活下去,他一定会发现,就在不远处的地方,就是他和明德聊天的地方。歪打正着,他回到了起点,却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明德和罗刹回到了淘金人住的地方,等待李建一的到来。
李建一的车子里,装了一大堆满满当当的食物,车里还有一位向导。他一直跟在罗刹他们身后,不让秦天察觉。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几人身陷困境时,秦天能够站起来,为了大家打起精神,好好活下来。然后李建一在冲上去解决危机,大家欢欢喜喜的回去过日子。可惜天不从人愿。
淘金人的居住地是在地下,就像一个地窖,里面很温暖,丝毫不用担心外面的风沙。这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佝偻着背,瘦弱,缺乏营养。他看见罗刹时,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这里很少有来客,女人更加稀罕了。他只是用眼光去探求,行动和语言上没有丝毫的冒犯。话很多,总是哈哈笑个不停。
罗刹走的时候,给了淘金人一条烟。他们回来时淘金人正在悠闲的抽着烟,远远的看见他们,粗树皮一样的脸蛋,皱巴在一起,露出黄黄的牙齿。
淘金人递给罗刹一根烟,好奇的问道:”怎么回来了,还有一个人呢?“
”走丢了。“罗刹接过烟,给自己点上。
”也给我来一根。“明德从不吸烟,但他心里烦闷,便索要了第一次。吸了两口,一个劲的咳嗽。
罗刹拍了拍明德的肩,瞬间掉了一地的灰:“你还得在练练。”
明德把烟扔地上,用脚捻着:“李建一是不是迷路了,到现在还没来?”
“说曹操,曹操到!”罗刹狠吸了一口烟,随即把它掐灭,放在口袋里,下次继续。
远处的地平线上,赫然出现了两辆黑色越野车。烽烟四起,高端上档次。
淘金人走回自己的地窖,想着把重要的收拾收拾,等下接待这些路人。
明德张开双臂,呐喊欢呼:”唉,这里这里!“
车门打开的霎那,罗刹脸都绿了,整个人呆站在哪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车上下来了一个,身材高大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头发黄黄的家伙。见到罗刹时,嘴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缓缓拿下有色眼镜,露出一副凶狠的表情:”罗刹,好久不见了!“他的声音很粗,带着挑衅的味道。
接着从车上下来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身材高挑,却没有一点美感。嘴唇厚实,三角眼,狠狠的剜着罗刹。她手里拿着一挺机关枪,她踹了身前的李建一一脚,让其跪在地上:”把手放在脑后!“
罗刹慌了,有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她强做镇定问道:“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这几人是暗杀集团的成员,带眼镜的男人叫做龙威,是她和景焕的死敌。龙威的大哥是景焕杀的,这事罗刹也有份。
话音刚落,后面的车里,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走最前的明远像李建一一样,跪成一排,双手扣在脑后。
“怎么回事?”明德忧心的问,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滑了下来。
罗刹没有回答,傲然的看着龙威:”现在找到我了,他们可以放了吧!“她不清楚明远和李建一有没有把诸葛家卖了。心里七上八下的直打鼓。
”你要是肯乖乖听我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看看。“龙威穿着一件半袖的黑色t恤,露出手臂上纹着的苍龙尾巴。
“你难道不想知道,是谁出钱,让我们杀你弟弟的吗?”罗刹眼底绽放出一片冷漠。
这种状态下,只能让人联想到一句诗:“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鸥倒是没有看见,呆头鹅倒是有一只。
走了差不多四个小时,秦天迷路了。太阳没出来时,他是跟着北斗七星走的,太阳出来后,他是靠大概方向走的,结果越走,心里越没有底。往回一看,就连回头路都没有了。身上带着的食物能撑一个星期,但是水却只够喝两天。思前想后,秦天不在任性选择往回走,与明德和罗刹汇合。
走了将近一个小时,他彻底的迷路了。还遇到一个死人。在沙漠里,任何失去生命或呵护的东西,都难以保持自己原来的水分,那死人就是被晒成皮包骨干尸。
干尸的手里拿着一个空的塑料瓶,面孔朝向东边,从他脸上的大概表情能看到,他在生命垂危之时有多痛苦和绝望。
”唉!“秦天叹了一口气,双手刨着坑。心里也渐渐体会到死亡逼近的感觉,或许他的下场也是这样吧。
往前走,往后走,那边才是生机?秦天对天磕了三个响头,然后丢树枝做决定。但是悲剧的故事却一在上演,他的水稀里糊涂的和干尸埋在一个坑里了。在他走了十几分钟后,才又跑回来,挖坟,找水。弄好这一切,已经到了下午。随便找了一个地方扎帐篷。
傍晚,天空彩霞满天,一片华彩,大地,满目疮痍,荒草凄凄。秦天苦中作乐,赏着远方的风景。突然出现了一幕,让他手中的水,全洒在了沙子里。
有一个小孩在沙子上跳舞,没有看见狗,却听见了狗的叫声。
秦天被压缩饼干噎住,也不管掉在沙子上的水了,身体不由自己的朝着镜像追去。阳光收敛最后一丝光芒,镜像消失。秦天噗通一声跪倒在沙子里,看着远处发呆。
晚上,更加考验他神经的东西接踵而来。白天气温在35度左右,到凌晨会骤降到零度。有些石头会因此而裂开,发出砰砰砰爆炸的声音。风吹到什么都会产生异样的声音,颇像鬼哭狼嚎。这可把秦天吓得不清,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他睁着眼睛,一手拿着弹簧刀,一手握住栗子牙齿做成的项链,在帐篷里面小声哼唱着学生时代的歌谣。他是第一次到沙漠,今天晚上是他自己一个人度过,没有人聊天安慰,也没人守护相随。以前在岛上时,都是栗子照顾他,给他安全感。可是现在他只是一个人。
黑夜就像一头大怪兽,将秦天圈在自己的领地,秦天越是逃避,它越是穷追不舍。一直到后半夜,秦天突然觉得自己死定了,也不在害怕挣扎,安安心心的躺在睡袋里睡去。
坠落悬崖时,他交代了自己的遗愿,却还是不甘心的反抗。遗愿已经无效,汪君越死了,他也就无欲无求,从容不迫的慷慨就义。一念生,一念死。
第二天,他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的前行,水已经没有了,他顶多能扛两天,也就便当了。可他一点也不担心,随便选了一个方位,便离开了。
今天他的收获还不错,埋了两具尸体。他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等生命垂危的那一刻,也给自己刨一个坑,把自己葬了。要是他真想要活下去,他一定会发现,就在不远处的地方,就是他和明德聊天的地方。歪打正着,他回到了起点,却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明德和罗刹回到了淘金人住的地方,等待李建一的到来。
李建一的车子里,装了一大堆满满当当的食物,车里还有一位向导。他一直跟在罗刹他们身后,不让秦天察觉。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几人身陷困境时,秦天能够站起来,为了大家打起精神,好好活下来。然后李建一在冲上去解决危机,大家欢欢喜喜的回去过日子。可惜天不从人愿。
淘金人的居住地是在地下,就像一个地窖,里面很温暖,丝毫不用担心外面的风沙。这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佝偻着背,瘦弱,缺乏营养。他看见罗刹时,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这里很少有来客,女人更加稀罕了。他只是用眼光去探求,行动和语言上没有丝毫的冒犯。话很多,总是哈哈笑个不停。
罗刹走的时候,给了淘金人一条烟。他们回来时淘金人正在悠闲的抽着烟,远远的看见他们,粗树皮一样的脸蛋,皱巴在一起,露出黄黄的牙齿。
淘金人递给罗刹一根烟,好奇的问道:”怎么回来了,还有一个人呢?“
”走丢了。“罗刹接过烟,给自己点上。
”也给我来一根。“明德从不吸烟,但他心里烦闷,便索要了第一次。吸了两口,一个劲的咳嗽。
罗刹拍了拍明德的肩,瞬间掉了一地的灰:“你还得在练练。”
明德把烟扔地上,用脚捻着:“李建一是不是迷路了,到现在还没来?”
“说曹操,曹操到!”罗刹狠吸了一口烟,随即把它掐灭,放在口袋里,下次继续。
远处的地平线上,赫然出现了两辆黑色越野车。烽烟四起,高端上档次。
淘金人走回自己的地窖,想着把重要的收拾收拾,等下接待这些路人。
明德张开双臂,呐喊欢呼:”唉,这里这里!“
车门打开的霎那,罗刹脸都绿了,整个人呆站在哪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车上下来了一个,身材高大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头发黄黄的家伙。见到罗刹时,嘴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缓缓拿下有色眼镜,露出一副凶狠的表情:”罗刹,好久不见了!“他的声音很粗,带着挑衅的味道。
接着从车上下来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身材高挑,却没有一点美感。嘴唇厚实,三角眼,狠狠的剜着罗刹。她手里拿着一挺机关枪,她踹了身前的李建一一脚,让其跪在地上:”把手放在脑后!“
罗刹慌了,有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她强做镇定问道:“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这几人是暗杀集团的成员,带眼镜的男人叫做龙威,是她和景焕的死敌。龙威的大哥是景焕杀的,这事罗刹也有份。
话音刚落,后面的车里,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走最前的明远像李建一一样,跪成一排,双手扣在脑后。
“怎么回事?”明德忧心的问,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滑了下来。
罗刹没有回答,傲然的看着龙威:”现在找到我了,他们可以放了吧!“她不清楚明远和李建一有没有把诸葛家卖了。心里七上八下的直打鼓。
”你要是肯乖乖听我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看看。“龙威穿着一件半袖的黑色t恤,露出手臂上纹着的苍龙尾巴。
“你难道不想知道,是谁出钱,让我们杀你弟弟的吗?”罗刹眼底绽放出一片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