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歌的性子很轴,天雷与她相处日久,越发体会到这一点。
    自己帮她介绍营生她都不愿意,要是直接让她在自己的地方安身,她怕是一万个拒绝。
    于是天雷只能变着法儿地让她入套。
    这日,尚翊见他拿回来一纸房契,八卦似的伸过脖子瞧了一眼,笑得格外慈祥,“闪电说你要娶媳妇儿是真的?”
    天雷暗骂闪电是个大嘴巴,收起地契否认。
    尚翊只当他内敛不好承认,道:“成家立业是好事,有什么可害羞的。府邸选在哪儿了?跟你师父说了没?要不要找人先择定个日子?”
    尚翊一大串的话,让天雷纳闷不已。这才哪跟哪,这伙人估计连他的孩子都要想象出来了。
    天雷买了宅子,又添置了仆人,然后张贴了一张特别的告示在院墙外面,称要找一个专门负责养狗仔的人。然后计划好后续,带着印歌叁转两转转到院墙下,又状似无意地指给她看,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人给诓进宅子里了。
    天雷安排一切的时候,特意易了个容,平日的事情只以书信交代宅中管家,所以即便他现在露面,宅中仆人也不知他就是幕后主人。
    管家依天雷信件中的交代,说主人时在外地,不常回来,宅中上下一般无事,只各司其职照料好宅院,除了衣食全包,每月还有二两银子的月钱。
    印歌觉得这真是天上砸下来的馅儿饼,把天雷当成了自己的招财猫,拿到第一份月钱的时候就分了他一半,足见诚意。
    天雷也未推拒,收下这钱,随意地与她闲聊:“在宅里可还习惯?”
    “挺好的,有吃有穿,也没有累活儿,每天就逗逗狗子,我感觉自己反而成了主人家。”印歌觉得宅里上下都对她很照顾,像家人一样,让她觉得从未有过的暖心。
    她甚至想着,要是主人家需要,她可以留在这里帮他养一辈子的狗。
    天雷看她气色确实不错,最近也长了点肉,脸盘丰满起来更有一股精致娇艳之感,若是生在大家族中,怎么也会是名满京师的绝色人物。
    想来也是老天爷觉得这个人美貌过剩,所以才令她的性子迷迷糊糊的,有道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不过眼下的发展尚算良好,天雷隐隐有松一口气的感觉。他知道这些举动于他来说都是异数,只是他暂时不想去深究其中原因,懒怠随意地由着心情。
    中午的时候,印歌已经喂过了狗子,眼下至少有一下午的时间没事做。
    她跟天雷坐在宅子后门处说了会儿话,又拿出来自己买的饴糖。
    天雷一般对东西没有特别的喜恶,印歌给的东西,除非是她的身家性命,通常他都照单全收。
    饴糖很甜,吃在嘴里有点粘牙,还得费力用舌头去舔。
    印歌被黏着牙齿,说话都不利索,“寨也不买这糖了,筛膀子都嚼酸了。”
    她见天雷叁口两口吃光了,就把剩下的都给了他。
    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天雷一丁点儿都没剩下。
    印歌还以为他就喜欢吃饴糖,时不时就给他买饴糖,到后来天雷都觉得自己腮帮子酸疼酸疼的,可谓自作自受。
    印歌如今安稳下来,天雷跑动得也频繁,要是哪日不见面,两人都会觉得奇奇怪怪的,再隔得长些,就会担忧是不是有什么事。
    两人谁也没明说这种心情,偶尔对视的眼神却已不一样。
    处暑这日,天雷天黑才来了一趟,还是跟印歌打招呼:“明日我要上京了。”
    “上京?还回来么?”印歌心中一紧,手里的饴糖都给捏断了,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过急切,又连忙垂眼隐匿着情绪。
    天雷笑言:“只是陪侯爷上京一趟,至多半个月就回来。”
    “噢……”印歌闻言,更是暗恼自己瞎紧张个什么劲儿。
    天雷拿走她手里的饴糖,叮嘱道:“好好照顾人家的狗,要是有什么为难之处,记得去侯府东头找闪电或是秋秋。”
    印歌暗道这人话也不会说,只在乎人家的狗,瘪着嘴道:“我知道了,你一路顺风。”
    “回去吧。”天雷点了下她的眉心,令她往门内退了半步。
    印歌看了他一眼,门掩到一半,又道:“还是你先走吧。”
    夜晚的光线晦暗,唯有门内她的脸明艳生辉。天雷的心尖上微微一痒,有点无措地急急迈开了步子。
    印歌见他走得飞快,冲他的背影皱了皱鼻子,“跑这么快怕我吃了你不成!”
    天雷这一走,印歌的闲暇时间好像更多了。幸而宅里的母狗又生了几只小奶狗,一下子就热闹了许多,印歌照应着大小一窝,竟有些忙不过来。
    尚翊自从在锦阳定居之后,便鲜少回京城,哪怕是当今圣上叁申五令都有千百种理由推脱,久而久之圣上也懒得催了。
    通常有要事或携带隐患之时,尚翊只带天雷叁人上京。要没大事只游玩的时候,便会带着颜兮一起,身边只跟天雷一人,理由就是他话少,不会碍事。
    这理由很在理,也让天雷又暗暗酸了一把。
    这次是皇上千秋,基本上锦阳的亲信都回京贺礼了。
    闪电是郡马爷,自然也要回京的。他和慕容秋都是闲不住的人,所以早一日就启程了,两人连车驾也没准备,一人一匹快马一路恣意。
    京中亦有不少万象森罗的弟子,有官居高位也有身负要职,开当铺的跑江湖的也不少,一门子弟可以说五花八门。
    天雷在尚翊不需要自己的时候,都会识趣走开去找自己的师兄弟,只在皇上千秋这日,随他进宫拜贺。
    皇宫的夜宴是重头戏,黄昏日落的时候,宫门的马车轿子已经停了一串。
    进了一重门后,文武大臣都需徒步进殿。
    天雷见周围女眷不少,便背负一臂尽量往旁边站,目不斜视地随紧尚翊。
    未及皇宫内院,规矩还不是那么森严。年轻的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像极了枝头的莺雀,不是说着谁的头饰好看,就是说着谁的衣裳漂亮。
    天雷看着那些飘摇轻盈的裙子,也觉得亮丽得很,要是穿在印歌身上,应该更好看。
    说起来,还从没见过那丫头穿长裙,蹦蹦跳跳地总没个安生,怕是穿了也得栽一个跟头。
    天雷想得出神,尚翊叫了他好几声才应。
    不跟追风闪电在一处的时候,天雷总是少言寡语,任何情绪都不外漏。颜兮知他不喜这样的场合,便跟尚翊说,随他高兴来去就好。
    尚翊看了天雷一眼,说道:“春心萌发而已,再正常不过。”
    颜兮也只是听说了那么一耳朵,闻言问道:“你可知道那姑娘叫什么?何方人士?若是合适不妨邀请到府上做客,也可帮天雷说说。”
    “那小子心思藏得深,现在也不肯透露,想是心中纠结,等他想明白再说吧。”尚翊一副过来人的模样,对此并不多管。
    天雷整整神跟上,旁边一个人不小心撞过来,将他往旁边挤了一下。
    天雷敏锐地觉察到当啷一声掉出去了东西,也没看旁边撞过来的是谁,低头朝着地上看去。
    “掉什么了?”尚翊瞧见,也跟着他往地上看。
    “玉佩。”天雷言简意赅,有点着急。
    那是印歌的玉佩,他一直带在身上。说起来早就想给她的,后来也不知是忘了,还是根本不想给,所以还留着。
    颜兮眼尖看到旁边车轱辘旁的玉佩,给天雷指了指。天雷正待捡起,一只纤纤玉手比他更快。
    几人怔愣之下抬头,继而均露出一抹不喜。
    面前穿着精致的少女,容貌也不差,只因她叫“文碧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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