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榆非晚 作者:霍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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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p;daniels,容川只倒出来一小杯。只那一小杯,容川却喝了半天。

    他靠在软皮沙里,朦胧着双眼对着远处的调酒师望着,那个调酒师是个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马甲,面容清秀,笑容温雅。

    蓦地,有那么一瞬间,他将她看成了商商……

    其实,跟商商确定在一起后,他还特意去问秦归。问他,一般正常的情侣会做什么?

    秦归虽笑话他,却也白字黑字的把能想到的都写给了他。所以才有了之前他对商商的欲擒故纵,胡搅蛮缠。

    后来,商商发来的那“十大条约,”他看都没仔细看,就直接发了个“好。”因为,他真的变得很在乎她了。

    他与她同居在一起的那段日子,虽只有周末,他却每个星期都盼着周末的到来。清晨阳光从窗外洒了一床,他一个低头,就能轻易抱住怀里的她。那盖在身上被子的暖阳味道,比以往的任何一天都要来的温馨不已。

    她过生日时,他忐忑的不知该送什么,怕她不喜欢,怕她会不高兴。可他送给她的那一束玫瑰花,即便是枯萎了大半,她也未舍得扔掉。更别提那双黄色高跟鞋,只要她一跟他出去,她就会穿。

    渐渐地他才明白,无论什么只要他送,她就会接。无论好与不好,她都会喜欢的爱不释手。

    如今,越是这样喜欢她,就越是遗憾六年前为何要同她分开。若是六年前他没有听父亲的话,想必凭着商商的缠人性子,怕是他们连孩子都有了。

    父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是因为不希望他为了爱情影响了自己的学业,虽然商商根本不会影响到他。容川知道,父亲的初衷是不允许他同商商这样的女孩在一起,父亲希望他未来的妻子能同母亲一样,关键时刻能助自己一臂之力,而不是平凡的没有一丝背景。

    可他从不在乎这些,只是借着父亲的理由,成全了自己的私心。六年前,他觉得自己并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停止脚步,而付出真心。

    学校里的爱情,与其叫爱情,不如说是一场青春的激情。虽纯真美好,却稚嫩的像是经不起一点风雨,多年后也只有深深感慨那样的时光,是存在着自己青春的印记。

    而那时期的他,根本不会想到以后或是未来。没有太多的枷锁和责任,喜欢随心,爱也随心,活得潇洒恣意,风流不已。

    但若他知道,如今的他会这么离不开她,那年定不会轻易转身离开。

    记得那日她打来电话,他还在会中。她拿着轻轻柔柔的语气对他说,容川,你过来。他惊讶着同时立马就听见那头尉铭的声音。顿时,他什么都明白了。

    会才开到一半的他,直接扔下一会议室的人就出去了。以往他根本不会这样做,却在一冲动做了之后,心情则是没来由的舒爽与通畅。

    容川这几日一直都在想,第一次见到商商的时候为什么会喜欢上她。但想了很久却发现,他并不是第一次见面喜欢上的。而是那一次,她在操场上奔向宝宝的那一次。

    那日是深秋,她纯白的连衣裙外面套了一件柔雅线衫,那线衫的颜色是他最爱的大海的颜色。可纵使他再喜欢那颜色,在那一天,也比不过她脸上的微笑颜色。

    她的微笑是有颜色的,似空中绵软白云一般纯净,如辽阔天空,碧蓝如洗。更似她裙角那唯一的一株玉兰花,清新而又充满着无限的诱惑力……

    他在那日,望着望着,竟情不自禁的走了过去,生平第一次主动对一个姑娘说——

    你愿意跟我一起,走一次那条梧桐路么?

    大学时期里那一条梧桐路,被称为“爱情路。”凡是情侣,必要走过一个来回,否则毕业之后定会分道扬镳。

    容川想,那时走到树的尽头后怎么就没再走回来呢?

    夜已深,威士忌喝了两杯后,容川将剩下的存于吧台,就穿上大衣出了酒吧。

    ☆、第21章

    随着年关将近,餐馆的朋友也要关门回家过年,于是商榆明天便不用去了。将市中心的公寓都卖了出去的她,拿着卖房来的钱随便就在郊区租了一间小屋。

    转眼又到周末,商榆本想叫宝宝出来陪下她这个孤家寡人,却不想宝宝就在一天前刚被确认已怀了近二个月的身孕。秦归高兴得疯了,立马严令宝宝专心在家养胎,不得外出。秦家的二老更是将她当做宝贝一样供着。

    当宝宝电话轰炸,控诉秦归的“毫无血性”时,商榆一边安慰着你就知足吧,一边却也感慨宝宝是嫁对了人。随后,她心里的孤寂就在挂了宝宝的电话之后,更加的泛滥。

    傍晚她去了酒吧,点了四杯margarita之后又点了四小杯vodka。她喝得急,加上近日又少进食的她,几杯下肚胃里便是一阵翻江倒海。她一个受不住就跑去了卫生间悉数全吐了出来。

    当她虚脱似的趴在马桶上感觉到天旋地转时,便也感受到自己内心的虚空已然化作了漫天之势……

    接着,她就在酒吧的卫生间里放声大哭了出来。这全家团圆的日子,她深深品尝到了茕茕孑立的滋味。

    一个小时后,她出来了。

    面容清冷,仿佛刚才在里间哭泣的撕心裂肺的不是她。

    她的头依旧昏昏沉沉,在看到眼前那些像是丝毫不知烦恼为何物,不停摇头摆脑的青年男女时。一个冲动就跑到了唱台上,拿过一个驻唱女歌手的麦克风自顾自地就唱起了属于她自己的歌。

    她很不喜欢这个女歌手唱的,感觉像是在闹市区里的强硬喇叭声,刺耳且极其的不舒适。她现在头脑糊涂,甚至都不知道现在自己在做什么,只是凭着自己的喜好拿着麦克风在唱而已。

    她唱了一首日文歌。商榆这爱听日文歌的喜好还是被韦凝给带的。后来听得多了发现音乐无国界,其实有些曲子听来很能使她一颗躁动的心变得沉静下来。

    柴田淳的《风》,缓慢轻快,随意又自由的一首歌。

    记得她初初听到这首歌时,第一感觉像是走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风吹拂着她的白裙子,她的草帽,还有她的及肩长发。她闭着眼,感觉远处似有她等的人。他也穿着同她一样的白色,温雅而又柔和。他冲着她笑,她也冲着他笑。笑着笑着,她就不顾一切地奔了过去……

    很浪漫,她觉得很浪漫的一首歌,特别是现在由她自己轻轻地哼唱出来。

    酒吧里渐渐安静成一片,难得一个如此喧闹的环境被她影响的竟是如清吧一般幽静。不知是谁在她上台缓缓唱出来时竟陡然关掉了所有背景音乐。顿时,整个酒吧里就只有她有些慵懒,有些性感,还充满着迷人醉意的诱惑声线。

    半刻钟后,韦凝便赶来了。之前商榆在洗手间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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